标题:君臣上第三十 内容: 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 为人臣者,比官中之事,而不言其外。 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 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 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则百姓之与间,犹揭表而令之止也。 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官化下者,明君也。 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忠臣也。 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则邪者可知也。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 教在百姓,论在不挠。 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 其诚也,以守战。 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 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 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 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 不得善也。 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 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 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乘其事,而稽之以度。 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 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戮死之刑,而民不疾也。 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 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 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 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 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明也。 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审也。 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 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 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禁止)而外内别也。 ”民性因而三族制也。 夫为人君者,廕德于人者也。 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 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 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 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 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 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 是故,道德出于君。 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 是故,人君也者,无贵如其言,臣人也者,无爱如其力。 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 是故,主画之,相守之。 相画之,官守之。 官画之,民役之。 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筴籍以相揆也。 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 上之道也。 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下之事也。 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 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 上之人,明其道。 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 是故,知善,人君也。 身善,人役也。 君身善则不公矣。 人君不公,常惠于赏而不忍于刑。 是国无法也;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 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 是以不言智能,而顺事治国患解,大臣之任也。 不言于聪明,而善人举,奸伪诛。 视听者众也。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 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 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败事,不可胜救也。 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 故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 官治者,耳目之制也。 身立而民化。 德正而官治。 治官化民。 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缫。 下及上之事,谓之胜。 为上而缫,悖也。 为下而胜,逆也。 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 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 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 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 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 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 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 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 行公道而托其私焉,寖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 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偪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 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 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 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 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 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 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徵也。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 则众不敢踰轨而行矣。 下有五横,以揆其官。 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 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 衣服緷絻,尽有法度。 则君体法而立矣。 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着久而为常。 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 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 此至顺矣。 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 从顺独逆,从正独辟,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 奸伪之人,无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 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 大夫有善,纳之于君。 民有善,本于父。 庆之于长老,此道法之所从来,是治本也。 是故岁一言者君也。 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 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 而相为常具以给之,相总要者,官谋士,量实义美,匡请所疑。 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阶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时令不淫,而百姓肃给,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道者诚人之姓也。 非在人也。 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 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杀也。 夫道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 非兹是,无以理人,非兹是,无以生财。 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轻其国也。 故君一国者,其道君之也。 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 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 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诸民,其所恶者,能除诸民。 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 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如冶之于金,陶之于埴,制在工也。 是故将与之,厚惠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 严威不能振。 厚惠不能供,声实有闲也。 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者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 威罚之制,无踰于民。 则人归亲于上矣;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独立而无稽者,人主之位也。 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于民者也。 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 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 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 先王善与民为一体。 与民为一体。 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 虽有明君,百灸之外,听而不闻,闲之堵墙,窥而不见也。 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 信以继信,善以传善。 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 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 贤人之臣其主也。 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 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交期于正,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 发布时间:2025-12-26 17:46:3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5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