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谴告篇第四十二 内容: 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 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 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 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 故楚〔庄〕王曰:“天不下灾异,天其忘〔予〕乎! ”灾异为谴告,故〔庄〕王惧而思之也。 曰:此疑也。 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 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 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 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 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 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 酿酒于罂,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 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芍药失其和也。 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 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 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 使〔庄〕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 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夫天道,自然也,无为。 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 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易其气以觉悟之。 用刑非时,刑气寒,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而天宜为寒。 变其政而易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 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欲令变更之且。 太王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为历。 历者,适也。 太伯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 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 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人君何时将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鼓瑟者误于张弦设柱,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 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师之睹弦柱之非也。 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以渥其恶,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 纣为长夜之饮,文王朝夕曰:“祀兹酒。 ”齐奢于祀,晏子祭庙,豚不掩俎。 何则? 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 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敬;吏民横悖,长吏示以和顺。 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见于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商子令观桥梓之树。 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 周公可随为骄,商子可顺为慢,必须加之捶杖,教观于物者,冀二人之见异,以奇自觉悟也。 夫人君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随刑赏之误,为寒温之报,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 无相觉悟之感,有相随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气者也。 是故《离》下、《兑》上曰革。 革,更也。 火金殊气,故能相革。 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 屈原疾楚之臰洿,故称香洁之辞;渔父议以不随俗,故陈沐浴之言。 凡相溷者,或教之熏隧,或令之负豕。 二言之于除臰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少有以益。 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 西门豹急,佩韦以自宽;董安于缓,带弦以自促。 二贤知佩带变己之物,而以攻身之短。 〔天〕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二贤审也。 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肉;秦缪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 二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顺其行. 皇天非赏罚,而顺其操,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 故谏之为言,“间”也,持善间恶,必谓之一乱。 周缪王任刑,《甫刑篇》曰:“报虐用威。 ”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乱莫甚焉。 今刑失赏宽,恶也,〔天〕复为恶以应之,此则皇天之操,与缪王同也。 故以善驳恶,以恶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道也。 舜戒禹曰:“毋若丹硃敖。 ”周公敕成王曰:“毋若殷王纣! ”毋者,禁之也。 丹硃、殷纣至恶,故曰“毋“以禁之。 夫言“毋若 ”,孰与言必若哉? 故毋必二辞,圣人审之。 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以增其恶哉? 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 圣贤以善反恶,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 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 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 皇帝不觉,为之不止。 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 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窦婴、灌夫疾时为邪,相与日引绳以纠缠之。 心疾之甚,安肯从其欲? 太伯教吴冠带,孰与随从其俗与之俱倮也? 故吴之知礼义也,太伯改其俗也。 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赵他入南越,箕踞椎髻。 汉朝称苏武而毁赵他。 之性习越土气,畔冠带之制,陆贾说之,夏服雅礼,风告以义,赵他觉悟,运心向内。 如陆贾复越服夷谈,从其乱俗,安能令之觉悟,自变从汉制哉? 三教之相违,文质之相反,政失,不相反袭也。 谴告人君误,不变其失而袭其非,欲行谴告之教,不从如何? 管、蔡篡畔,周公告教之至于再三。 其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篡畔哉? 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赏,加恶以罪,天道宜然。 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 汉正首匿之罪,制亡从之法,恶其随非而与恶人为群党也。 如束罪人以诣吏,离恶人与异居,首匿亡从之法除矣。 狄牙之调味也,酸则沃之以水,淡则加之以咸。 水火相变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 今刑罚失实,不为异气以变其过,而又为寒于寒,为温于温,此犹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 由斯言之,谴告之言,疑乎? 必信也? 今薪燃釜,火猛则汤热,火微则汤冷。 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 顾可言人君为政,赏罚失中也,逆乱阴阳,使气不和,乃言天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 儒者之说又言:“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也。 先异后灾,先教后诛之义也。 曰:此复疑也。 以夏树物,物枯不生;以秋收谷,谷弃不藏。 夫为政教,犹树物收谷也。 顾可言政治失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伐之乎! 儒者之说,俗人言也。 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激射{敝衣}裂,中杀人物。 谓天罚阴过,外一闻若是,内实不然。 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犹为雷杀人罚阴过也。 非谓之言,不然之说也。 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后将复有,愿贯械待时。 后竟复然。 即不为谴告,何故复有? 子云之言,故后有以示改也。 曰:夫变异自有占候,阴阳物气自有终始。 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 子云识微,知后复然,借变复之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 犹齐晏子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 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曰:“天以钩星谴告政治,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 ”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犹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处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 予之谴告,何伤于义。 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故难听之也。 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于天德。 何以知其聋也? 以其听之聪也。 何以知其盲也? 以其视之明也。 何以知其狂也? 以其言之当也。 夫言当视听聪明,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 今言天之谴告,是谓天狂而盲聋也。 《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 ”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于贤者之心。 ”夫大人之德,则天德也;贤者之言,则天言也。 大人刺而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于灾异,故疑之也。 《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 之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 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 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 验古以〔今〕,知天以人。 受终于文祖,不言受终于天。 尧之心知天之意也。 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 舜之授禹,禹之传启,皆以人心效天意。 《诗》之“眷顾“,《洪范》之“震怒 ”,皆以人身效天之意。 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摄,当时岂有上天之教哉? 周公推心合天志也。 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 不信圣人之言,反然灾异之气,求索上天之意,何其远哉? 世无圣人,安所得圣人之言? 贤人庶几之才,亦圣人之次也。 发布时间:2025-12-29 15:21:1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6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