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死伪篇第六十三 内容: 传曰:“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宣王将田于囿,杜伯起于道左,执彤弓而射宣王,宣王伏而死。 赵简公杀其臣庄子义而不辜,简公将入于桓门,庄子义起于道左,执彤杖而捶之,毙于车下。 ”二者,死人为鬼之验;鬼之有知,能害人之效也。 无之,奈何? 曰:人生万物之中,物死不能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 如以人贵能为鬼,则死者皆当为鬼。 杜伯、庄子义何独为鬼也? 如以被非辜者能为鬼,世间臣子被非辜者多矣,比干、子胥之辈不为鬼。 夫杜伯、庄子义无道忿恨,报杀其君。 罪莫大于弑君,则夫死为鬼之尊者当复诛之,非杜伯、庄子义所敢为也。 凡人相伤,憎其生,恶见其身,故杀而亡之。 见杀之家,诣吏讼其仇,仇人亦恶见之。 生死异路,人鬼殊处。 如杜伯、庄子义怨宣王、简公,不宜杀也,当复为鬼,与己合会。 人君之威,固严人臣,营卫卒使固多众,两臣杀二君,二君之死,亦当报之,非有知之深计,憎恶之所为也。 如两臣神,宜知二君死当报己;如不知也,则亦不神。 不神胡能害人? 世多似是而非,虚伪类真,故杜伯、庄子义之语,往往而存。 晋惠公改葬太子申生。 秋,其仆狐突适下国,遇太子。 太子趋登仆车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 ”狐突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 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 ”太子曰:“诺,吾将复请。 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 ”许之,遂不见。 及期,狐突之新城西偏巫者之舍,复与申生相见。 申生告之曰:“帝许罚有罪矣,毙之于韩。 ”其后四年,惠公与秦穆公战于韩地,为穆公所获,竟如其言。 非神而何? 曰:此亦杜伯、庄子义之类。 何以明之? 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神也。 以私怨争于公神,何肯听之? 帝许以晋畀秦,狐突以为不可,申生从狐突之言,是则上帝许申生非也。 神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 且臣不敢求私于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 申生比于上帝,岂徒臣之与君哉! 恨惠公之改葬,干上帝之尊命,非所得为也。 骊姬谮杀其身,惠公改葬其尸。 改葬之恶,微于杀人;惠公之罪,轻于骊姬。 请罚惠公,不请杀骊姬,是则申生憎改葬,不怨见杀也。 秦始皇用李斯之议,燔烧诗书,后又坑儒。 博士之怨,不下申生;坑儒之恶,痛于改葬。 然则秦之死儒,不请于帝,见形为鬼,〔诸生〕会告以始皇无道,李斯无状。 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请命,设三坛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于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策祝,辞曰:“予仁若考,多才多艺,能事鬼神。 乃元孙某,不若旦多才多艺,不能事鬼神。 “鬼神者,谓三王也。 即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神。 周公,圣人也,圣人之言审,则得幽冥之实;得幽冥之实,则三王为鬼神,明矣。 曰:实〔圣〕人能神乎? 不能神也? 如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审其为鬼也。 周公请命,史策告祝,祝毕辞已,不知三王所以与不,乃卜三龟,三龟皆吉,然后乃喜。 能知三王有知为鬼,不能知三王许己与不,须卜三龟,乃知其实。 定其为鬼,须有所问,然后知之。 死人有知无知,与其许人不许人,一实也。 能知三王之必许己,则其谓三王为鬼,可信也;如不能知,谓三王为鬼,犹世俗人也;与世俗同知,则死人之实未可定也。 且周公之请命,用何得之,以至诚得之乎? 以辞正得之也? 如以至诚,则其请〔命〕之说,精诚致鬼,不顾辞之是非也。 董仲舒请雨之法,设土龙以感气。 夫土龙非实,不能致雨,仲舒用之致精诚,不顾物之伪真也。 然则周公之请命,犹仲舒之请雨也;三王之非鬼,犹聚土之非龙也。 晋荀偃伐齐,不卒事,而还。 瘅疽生,疡于头,及着雍之地,病,目出,卒而视,不可唅。 范宣子浣而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 ”犹视。 宣子睹其不瞑,以为恨其子吴也。 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吴以抚之,犹视者,不得所恨也。 栾怀子曰:“其为未卒事于齐故也乎? ”乃复抚之,曰:“主苟死,所不嗣事于齐者,有如河。 ”乃瞑受唅。 伐齐不卒,苟偃所恨也,怀子得之,故目瞑受含,宣子失之,目张口噤。 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 目出则口噤,口噤则不可含。 新死气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抚之早,故目不瞑,口不阆。 少久气衰,怀子抚之,故目瞑口受唅。 此自荀偃之病,非死精神见恨于口目也。 凡人之死,皆有所恨。 志士则恨义事未立,学士则恨问多不及,农夫则恨耕未畜谷,商人则恨货财未殖,仕者则恨官位未极,勇者则恨材未优。 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有所恨,必〔以〕目不瞑者为有所恨,夫天下之人,死皆不瞑也。 且死者精魂消索,不复闻人之言。 不能闻人之言,是谓死也。 离形更自为鬼,立于人傍,虽〔闻〕人之言,已与形绝,安能复入身中,瞑目阆口乎? 能入身中以尸示恨,则能不〔死〕,与形相守。 案世人论死,谓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见面,使尸若生人者,误矣。 楚成王废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职。 商臣闻之,以宫甲围王。 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 王缢而死。 谥之曰“灵“,不瞑;曰“成 ”,乃瞑。 夫为“灵”不瞑;为“成”乃瞑,成王有知之效也。 谥之曰“灵 ”,心恨,故目不瞑;更谥曰“成 ”,心喜乃瞑。 精神闻人之议,见人变易其谥,故喜目瞑。 本不病目,人不抚慰,目自翕张,非神而何? 曰:此复荀偃类也。 虽不病目,亦不空张。 成王于时缢死,气尚盛,新绝,目尚开,因谥曰“灵”。 少久气衰,目适欲瞑,连更曰“成”。 目之视瞑,与谥之为“灵 ”,偶应也。 时人见其应“成”乃瞑,则谓成王之魂有所知。 〔有所知,〕则宜终不瞑也。 何则? 太子杀己,大恶也;加谥为“灵 ”,小过也。 不为大恶怀忿,反为小过有恨,非有神之效,见示告人之验也。 夫恶谥非“灵”则“厉”也,纪于竹帛,为“灵”、“厉”者多矣,其尸未敛之时,未皆不暝也。 岂世之死君不恶,而独成王憎之哉? 何其为“灵”者众,不瞑者寡也? 郑伯有贪愎而多欲,子皙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皙攻伯有,伯有出奔,驷带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后九年,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 ”则皆走,不知所往。 后岁,人或梦见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 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 ”及壬子之日,驷带卒,国人益惧。 后至壬寅日,公孙段又卒,国人愈惧。 子产为之立后以抚之,乃止矣。 其后子产适晋,赵景子问曰:“伯有犹能为鬼乎? ”子产曰:“能。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 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 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人以为淫厉。 况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子孙,子耳之子,弊邑之卿,从政三世矣。 郑虽无腆,抑谚曰:“蕞尔小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大,所凭厚矣。 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 ”伯有杀驷带、公孙段不失日期,神审之验也。 子产立其后而止,知鬼神之操也。 知其操,则知其实矣。 实有不空,故对问不疑。 子产,智人也,知物审矣。 如死者无知,何以能杀带与段? 如不能为鬼,子产何以不疑? 曰:与伯有为怨者,子皙也。 子皙攻之,伯有奔,驷带乃率国人遂伐伯有。 公孙段随驷带,不造本〔仇〕,其恶微小。 杀驷带不报子皙,公孙段恶微,与带俱死。 是则伯有之魂无知,为鬼报仇,轻重失宜也。 且子产言曰:“强死者能为鬼。 ”何谓强死? 谓伯有命未当死而人杀之邪? 将谓伯有无罪而人冤之也? 如谓命未当死而人杀之,未当死而死者多。 如谓无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 伯有强死能为鬼,比干、子胥不为鬼。 春秋之时,弑君三十六。 君为所弑,可谓强死矣。 典长一国,用物之精可谓多矣。 继体有土,非直三世也。 贵为人君,非与卿位同也。 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类也。 以至尊之国君,受乱臣之弑祸,其魂魄为鬼,必明于伯有,报仇杀仇,祸繁于带、段。 三十六君无为鬼者,三十六臣无见报者。 如以伯有无道,其神有知,世间无道莫如桀、纣,桀、纣诛死,魄不能为鬼。 然则子产之说,因成事者也。 见伯有强死,则谓强死之人能为鬼。 如有不强死为鬼者,则将云不强死之人能为鬼。 子皙在郑,与伯有何异? 死与伯有何殊? 俱以无道为国所杀。 伯有能为鬼,子皙不能。 强死之说,通于伯有,塞于子皙。 然则伯有之说,杜伯之语也。 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 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还。 及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 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妾。 ”病困,则更曰:“必以是为殉。 ”及武子卒,颗不殉妾。 人或难之,颗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及辅氏之役,魏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见老父曰:“余是所嫁妇人之父也。 尔用先人之治命,是以报汝。 ”夫嬖妾之父知魏颗之德,故见体为鬼,结草助战,神晓有知之效验也。 曰:夫妇人之父能知魏颗之德,为鬼见形以助其战,必能报其生时所善,杀其生时所恶矣。 凡人交游必有厚薄,厚薄当报,犹〔嫁〕妇人之当谢也。 今不能报其生时所厚,独能报其死后所善,非有知之验,能为鬼之效也。 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 光武困厄河北,老人教诲。 命贵时吉,当遇福喜之应验也。 魏颗当获杜回,战当有功,故老人妖象结草于路者也。 王季葬于滑山之尾,栾水击其墓,见棺之前和。 文王曰:“嘻! 先君必欲一见群臣百姓也夫! 故使栾水见之于是也。 ”于是也而为之张朝,而百姓皆见之三日而后更葬。 文王,圣人也,知道事之实。 见王季棺见,知其精神欲见百姓,故出而见之。 曰:古今帝王死,葬诸地中,有以千万数,无欲复出见百姓者,王季何为独然? 河、泗之滨,立〔冢〕非一,水湍崩壤,棺椁露见,不可胜数,皆欲复见百姓者乎? 栾水击滑山之尾,犹河、泗之流湍滨圻也。 文王见棺和露,恻然悲恨,当先君欲复出乎,慈孝者之心,幸冀之意,贤圣恻怛,不暇思论。 推生况死,故复改葬。 世欲信贤圣之言,则谓王季欲见姓者也。 齐景公将伐宋,师过太山,公梦二丈人立而怒甚盛。 公告晏子,晏子曰:“是宋之先,汤与伊尹也。 ”公疑以为泰山神。 晏子曰:“公疑之,则婴请言汤、伊尹之状。 汤晰,以长颐以髯,锐上而丰下,〔倨〕身而扬声。 ”公曰:“然,是已。 ”“伊尹黑而短,蓬而髯,丰上而锐下,偻身而下声。 ”公曰:“然,是已。 今奈何? ”晏子曰:“夫汤、太甲、武丁、祖己,天下之盛君也,不宜无后。 今唯宋耳,而公伐之,故汤、伊尹怒。 请散师和于宋。 ”公不用,终伐宋,军果败。 夫汤、伊尹有知,恶景公之伐宋,故见梦盛怒以禁止之。 景公不止,军果不吉。 曰:夫景公亦曾梦见彗星,其时彗星不出,然而梦见之者,见彗星其实非。 梦见汤、伊尹,实亦非也。 或时景公军败不吉之象也。 晏子信梦,明言汤、伊尹之形,景公顺晏子之言,然而是之。 秦并天下,绝伊尹之后,遂至于今,汤、伊尹不祀,何以不怒乎? 郑子产聘于晋。 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 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 ”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 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 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 ”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 黄熊,鲧之精神,晋侯不祀,故入寝门。 晋知而祀之,故疾有间。 非死人有知之验乎? 夫鲧殛于羽山,人知也。 神为黄熊,入于羽渊,人何以得知之? 使若鲁公牛哀病化为虎,在,故可实也。 今鲧远殛于羽山,人不与之处,何能知之? 且文曰:“其神为熊。 ”是死也。 死而魂神为黄熊,非人所得知也。 人死世谓鬼,鬼象生人之形,见之与人无异,然犹非死人之神,况熊非人之形,不与人相似乎? 审鲧死,其神为黄熊。 ”则熊之死,其神亦或时为人,人梦见之,何以知非死禽兽之神也? 信黄熊谓之鲧神,又信所见之鬼以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黄熊为鲧之神未可审也。 且梦,象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罴之占,自有所为。 使鲧死,其神审为黄熊,梦见黄熊,必鲧之神乎? 诸侯祭山川,设晋侯梦见山川,〔可〕复〔不〕以祀山川,山川自见乎? 人病,多或梦见先祖死人来立其侧,可复谓先祖死人求食,故来见形乎? 人梦所见,更为他占,未必以所见为实也。 何以验之? 梦见生人,明日所梦见之人,不与己相见。 夫所梦见之人不与己相见,则知鲧之黄熊不入寝门;不入,则鲧不求食;不求食,则晋侯之疾非废夏郊之祸;非废夏郊之祸,则晋侯有间,非祀夏郊之福也。 无福之实,则无有知之验矣。 亦犹淮南王刘安坐谋反而死,世传以为仙而升天。 本传之虚,子产闻之,亦不能实。 偶晋侯之疾适当自衰,子产遭言黄熊之占,则信黄熊鲧之神矣。 高皇帝以赵王如意为似我而欲立之,吕后恚恨,后鸩杀赵王。 其后,吕后出,见苍犬,噬其左腋,怪而卜之,赵王如意为祟,遂病腋伤,不愈而死。 盖以如意精神为苍犬,见变以报其仇也。 愤曰:勇士忿怒,交刃而战,负者被创,仆地而死。 目见彼之中己,死后其神尚不能报,吕后鸩如意时,身不自往,使人饮之,不知其为鸩毒,愤不知杀己者为谁,安能为祟以报吕后? 使死人有知,恨者莫过高祖。 高祖爱如意而吕后杀之,高祖魂怒,宜如雷霆,吕后之死,宜不旋日。 岂高祖之精,不若如意之神,将死后憎如意,善吕后之杀也? 丞相武安侯田与故大将军灌夫怀酒之恨,事至上闻。 灌夫系狱,窦婴救之,势不能免灌夫坐法,窦婴亦死。 其后,田蚡病甚,号曰“诺诺 ”,使人视之,见灌夫、窦婴惧坐其侧,蚡病不衰,遂至死。 曰:相杀不一人也,杀者后病,不见所杀,田蚡见所杀。 田蚡独然者,心负愤恨,病乱妄见也。 或时见他鬼,而占鬼之人,闻其往时与夫、婴争,欲见神审之名,见其狂“诺诺 ”,则言夫、婴坐其侧矣。 淮阳都尉尹齐,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 夫有知,故人且烧之也;神,故能亡去。 曰:尹齐亡,神也,有所应。 秦时三山亡,周末九鼎沦,必以亡者为神,三山、九鼎有知也? 或时吏知怨家之谋,窃举持亡,惧怨家怨己,云自去。 凡人能亡,足能步行也。 今死,血脉断绝,足不能复动,何用亡去? 吴烹伍子胥,汉菹彭越。 烧、菹,一僇也;胥、越,一勇也。 子胥、彭越不能避烹亡菹,独谓尹齐能归葬,失实之言,不验之语也。 亡新改葬元帝傅后,发其棺,取玉柙印玺,送定陶,以民礼葬之。 发棺时,臭憧于天,洛阳丞临棺,闻臭而死。 又改葬定陶共王丁后,火从藏中出,烧杀吏士数百人。 夫改葬礼卑,又损夺珍物,二恨怨,故为臭、出火,以中伤人。 曰:臭闻于天,多藏食物,腐朽猥发,人不能堪毒愤,而未为怪也。 火出于藏中者,怪也,非丁后之神也。 何以验之? 改葬之恨,孰与掘墓盗财物也? 岁凶之时,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万物数,死人〔亡〕有知,人夺其衣物,倮其尸骸,时不能禁,后亦不能报。 此尚微贱,未足以言。 秦始皇葬于骊山,二世末,天下盗贼掘其墓,不能出臭、为火,以杀一人。 贵为天子不能为神,丁、傅妇人,安能为怪? 变神非一,发起殊处,见火闻臭,则谓丁、傅之神,误矣。 发布时间:2025-12-29 17:00:5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