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罢社 内容: 《三国志·王修传》:“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哀甚。 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案古人甚重社,安得罢之。 所谓罢社者,盖古人恒因社以作乐,哀其念母而罢之也。 此犹得“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礼记·曲礼上》)之义。 发布时间:2026-01-19 12:01:1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8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