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附录一〕 内容: 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四川省立图书馆)卷首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 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 因前文写得宝玉锺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平步青《霞外捃屑》卷九(《石头记》)初仅抄本,八十回以后佚去。 高兰墅续之,大加删易,原本史湘云嫁宝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章目,宝钗早寡,故有“恩十爱十夫妻不到冬”谜语。 兰墅互易,而章目及谜未改,以致前后矛盾,此其增改痕迹之显然者也。 原本与改本先后开雕(《桐荫清话》卷七引《樗散轩丛话》云:康熙间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乾隆某年苏大司寇家以书付厂肆装订,抄出刊行),世人喜观高本,原本遂湮。 然厂肆尚有其书,癸亥上元曾得一帙,为同年朱味年携去。 赵之谦《章安杂说》(咸丰十一年稿本)世所传《红楼梦》,小说家第一品也。 余昔闻涤甫师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 想为人删去。 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 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 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 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于击柝之流。 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 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臞蝯《红楼佚话》_《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后人窜易,世多知之。 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 荣、宁籍没后,备极萧条。 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 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成婚。 又据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以八十许,白发满额,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 且谓书中诸女子,最美者为探春,钗、黛皆莫能及,次则秦可卿亦甚艳,而最陋者为袭人,宝玉乃特眷之,殊不可解。 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 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 董康《书舶庸谭》卷四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 绮云欲本此意改窜最后数十回,名《三妇艳》,以补其憾,惜削稿未就也。 ……题玉壶山人《琼楼三艳图》……枕霞阁:“众中最小最轻十盈,真率天成讵解情。 纵使期期生十爱十爱十(云幼时口乞,呼二哥为十爱十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石十床十花梦人同艳,宝镜云鬓视许平。 知否鸳鸯歌福禄,双星早已缔三生(末联据原本《红楼梦》)。 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红楼梦》濮青老云:“都中《痴人说梦》云:宝玉系娶湘云,后贫苦。 据此一语,知非臆说也。 ──又似拾煤渣时光景。 ”(批“贫穷难耐凄凉”)宝玉实娶湘云,晚年贫极,夫妇在都中拾煤球为活云。 洗脸梳辫,一字不涉黛玉,最有意。 三十一回有“伏白首双星”语,虽正文改去,此犹其一鳞一爪也。 (批第二十一回)自此以下六、七行,必系三十一回“伏白首双星”删除未尽之文,细看自知。 濮青士先生云:曾在京师见《痴人说梦》一书,颇多本书异事:如宝玉所娶系湘云,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云云。 (批第四十九回)按濮青士,名文暹,甲戌本后有其跋语,参看《附录编·青士椿餘考》。 栖于街卒木棚中,为“沦为击柝之流”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 又批语一再言濮青士所据者为《痴人说梦》,不知是否即指苕溪渔隐所著(嘉庆中忆红楼刊,原本得黄兄见赠),其中实无所引之八十回后异事。 此外则书名易混者有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梦痴学人《梦痴说梦》,然二书亦并无是文。 此或濮氏误称,或王氏误记,必系别一书。 待考。 所云“拾煤渣”一语极堪注意。 乾、嘉间北京用煤及煤价,并有可考。 今引资料一则附参: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煤《大清会典》“内务府营造司”云:煤丁纳煤万斤,准银十六两五钱。 炭丁纳白炭千斤,准银十两五钱,黑炭千斤,准银三两三钱。 其出则加厚。 《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云:康熙二十五年,定冬季给内监月煤百斤、炭十斤,煤一斤折银一厘八毫,炭一斤折银五厘,则其时银一分八厘得生煤十斤。 《皇朝通考》“征榷考”云:乾隆四十六年谕:近闻煤价比前昂贵,西山一带,著直隶总督委员逐细踹看;无碍山场,照例招商开采。 嘉庆九年十一月,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块,收小时生煤四厘一斤,十斤值银四分,和土做块,软煤一斤可得二斤,每块一斤四两,直银三厘。 是一分八厘仅得生煤四斤半,若软煤则七斤半。 炊桂之言,信有之矣。 日益聚富,所以尤宜崇俭也。 汝昌按此种资料,不独有助于考索小说情节,即于曹雪芹生活情况恐亦不无参证价值。 内务府营造司役煤丁纳煤,而旗人贫极至于拾煤渣,情理所有。 启功《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画家关松房先生云:“尝闻陈弢庵先生言其三十余岁时曾观旧本《红楼梦》,与今本情节殊不同。 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 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褵。 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 一日,北靖王舆从自街头经过,看街人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加菙楚,宝玉呼辩,为北靖王所闻,识其声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 书中作者自称当时亦在府中,与宝玉同十居宾馆,遂得相识,闻宝玉叙述平生,乃写成此书云云。 ”弢翁又云:“其板刻于南京。 ”功按是说与蒋瑞藻《小说考证》所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所记者极相近。 《笔记》云:(已另见;从略)昔日街道口例有小屋,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处,俗称堆子。 所谓“击柝之流”,即看街人也。 其遇北靖王事,又《笔记》所未备者。 松房先生深惜当时未及详询详记。 窃谓此书必实有之,弢翁所见之本当即《笔记》所言之本。 既有八十回以后事,殆亦一种补续之书。 特非高本耳。 或以《续阅微草堂笔记》亦为纪晓岚作,纪氏去雪芹相近,已见此书,遂以为此书有为原本之可能。 殊不知书之真伪,固不能以时之远近观之也。 弢翁生于道光戊申;三十馀岁,时当光绪初年,去今仅六十馀年,其本未必果无一存;板在南京,当地故老中亦未必果无见闻线索可寻。 他日倘有发现,详观博考,其艺术价值如何,固不难洞烛也。 姑书此以俟。 汝昌按:乾隆六十年杨米人《都门竹枝词》云:“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吆呵往下浏(按即今所谓溜)。 ”“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 ”可知当时堆子不但司夜击柝,且白日指挥车马(清代北京大街是叠道式,中高旁低,非贵官车马不得居中行走),洒扫净尘。 那时北京街道上十十交十十通有乘骑驴、马,坐车、坐轿等形式,车也是驴、马拉的,轿则除官僚大轿外,都是二人抬的布围小十便轿。 尘土之多是一大特色。 又《东华录》乾隆元年六月辛卯“上谕”云:“国家设官,所以宁人也。 京师为荤毂之地,五方之人,云集辐辏,是以于五城分命满、汉御史及兵马司正副指挥、吏目等官纠察而稽查之,又有步军统领,专掌九门,巡捕营员,查匪类,缉盗贼,察赌十博等事。 犯者轻则自行惩治,重则送部究拟,立法亦綦详矣。 嗣以外城街巷孔多,虑藏十奸十匪,各树栅栏(着重),以司启闭,因而设巡检官数十员,于在京考职候选杂职人员内拣选补用。 此等之人,本系微职,一膺斯任,妄谓得十操十地方之权,所用衙役,率皆本地无藉之徒,望风应募,遂于管辖之内,欺诈愚民,遇事生风,多方扰累,甚至卑陋无十耻,散帖敛分,苛索银钱,官役分肥。 于地方并无查察防范之效,而司坊各官反得推诿卸咎。 又安用此冗杂之员也! 著将巡检概行裁革,其栅栏仍照旧十十交十十与都察院五城及步军统领,酌派兵役看守(着重)。 至裁退之各巡检,著都察院分别等次十十交十十部酌量补用,其未补者仍归伊等原班铨选。 ”此为有关堆子制度的真实文献,所谓堆子看街兵,系乾隆初年革除巡检以后改派兵役情形之反映,这个时代标志十分明确而有用。 乾隆六年所改新制,此年份极可注意,盖依我所推,曹雪芹家最后惨败,当在乾隆四五年,情事悉合。 堆子栅栏,我还及见一处仅有的残馀痕迹。 启先生指出此当亦一续本而非真本。 然若系又续本,为在高前,抑在其后? 使此续本了无所本,谁能具有此等出人意想之想像力? 仍为亟待研究之重要资料。 意者此本纵非真原本,亦当是真本迷失之后有知其情节而循拟以为续补者。 此文为启先生未刊手稿,蒙惠示,并同意征引,谨志。 又按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曾谓:《红楼》一书:内廷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 是书内廷进本,义取吉祥,特以湘云匹宝玉,俾得两不鳏寡,故三十一回有“白首双星”之目。 此说流传已久。 ……此为又一种解释。 使此说果真,亦可瞩目:即乾隆索阅、雪芹急改,当时必已先有宝、湘贫极为丐之情节,而后始能演为“白首双星”,如此则适足证明此本非他人所补撰矣。 汇聚旧材于此,以备探讨。 〔附录二〕既集〔附录一〕毕,复念自本书旧版出后,于《红楼梦》真书八十回后情节原貌,致力考索者,不乏其人。 然本章体例,原系只就脂批线索推考,未涉其馀。 今仍循旧裁,略增“补说”,兼聚资料,因更为〔附录二〕,聊备异闻。 石玉杂十揉十,审辨有待,要不妨于高续印象外作一别境看也。 《红楼梦补》犀脊山樵序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 今世所传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谁何伧父续成者也。 原书金玉联姻,非出自贾母、王夫人之意,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亡,亦未有以钗冒黛之说,不知伧父何故强为此如鬼如蜮之事,此真别有肺肠,令人见之欲呕。 境遍佛声《读红楼劄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十温十饱,不复更忆故主。 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十声,声音甚熟十习十,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启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 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石头记集评》卷下越石(傅锺麟)又曰:尝闻一友言,《红楼梦》抄本原稿,与坊本绝不相同。 如甄宝玉进京,已在贾宝玉走失之后,并未晤面。 犹记其末尾大略云:甄宝玉在籍得中乡魁,公车北上,来到贾府,拜访宝玉,始知其场后走失,传言已经出家,甄宝玉忽忽若失者累日。 一夕,梦见贾宝玉,果是和尚样子,甄宝玉即问何故,贾宝玉说你我面目相同,十性十情相若,原可算得一个人,我之心事何能瞒你? 我实因意中姻事不谐,意中之人忽尔短折;我当初说过伊人若死我必为僧,故不肯负心为薄倖人。 我神游太虚,才知我意中人本系上界神女,业已归位。 贾宝玉话犹未毕,甄宝玉忙道:你我既躬逢圣明之世,受祖宗庇荫之福,父母教养之恩,即当建功立业,仰报万一,何可因私情不遂,怨忿出家,为天地间之罪人乎? 我亦有似此一段情根,所以不敢出世者,徒以罔极深恩未报耳,只好算作一场春十梦。 况你意中人本系上界仙姝偶谪红尘,现复归位,即白香山所谓“此女不是凡夫妻”也。 只要你意中常有此人,即不为负心薄倖矣,何必定要出家? 我试问你:设使你意中人果如君愿以償,亦不过尘世间添出一位多福多寿多男太君而已。 所以为足下计则善矣,其如仙姝之久谪尘寰难离苦海何? 且你我虽具此好皮囊,究系浊物,与其令你意中人为尘凡浑浊佳耦,何若作天上洁净仙姝? 子不云乎:女子最清贵,一嫁男人即沾浊气,何遽忘之耶? 贾宝玉笑而不答。 甄宝玉欲令贾宝玉还俗,仍干功名事业。 贾宝玉道:你亦是过来人,所以不能如我者,直论其迹也,问其心何尝不同然耳? 甄宝玉未及与辩,贾宝玉已飘然而逝,甄宝玉梦亦顿醒。 再此卷内又云:当甄宝玉至贾府时,人多错认贾宝玉回来,欢喜若狂,迨进见王夫人,方才认明。 莺儿窃窥之,心想世间既真有此人,何不早早来京,深替宝钗后悔,不若嫁与甄宝玉,亦是一样,又可惜袭人已嫁蒋家,否则袭人想必亦愿嫁此人,云云。 其馀与坊本不符处,难更仆数,惜俱不甚记忆矣。 《万松山房丛书》本《饮水诗词集》唯我跋余往常见《石头记》旧版,不止一百二十回,事迹较多于今本,其所著者,荣、宁结局,如史湘云流为女佣,宝钗、黛玉沦落教坊等事。 某笔记载其删削源委,谓某时高庙临幸满人某家,适某外出,检书籍,得《石头记》,挟其一册而去。 某归大惧,急就原本删改进呈。 高庙乃付武英殿刊印,书仅四百部,故世不多也。 今本即当时武英殿删削本也。 余初甚疑,以为《石头记》一说部耳,纵有粗俗语,某又何至畏高庙如是其甚,必删改而后进呈? 今读鹏图《饮水集》跋语,乃知原本所有如钗、黛沦落等事实,大有所犯忌,吾疑以释。 而鹏图之语,得吾说亦益可信,作《石头记》者用心深矣。 〔附录三〕附录(一)(二)辑缀既竟,忽得中央文史馆张伯驹先生函,提出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真本的一个重要线索。 我起初还怕是讹传,因为张先生简叙的后二十回书内的主要情节,大多和我们根据脂批推考而知的相同,以此我疑心这个真本也许只是由此讹传而来,未必实有。 及至得到中医学院周笃文先生的大力帮助,调查事实,才知道并非如我所疑的那么一回事,而是一条极为重要的版本异闻。 原来此事并非目前的传说,而是三十年前的旧活。 传闻的根源是张琦翔先生。 周笃文先生拜访了张先生,面聆他口述,作出了调查纪录。 是一篇十分宝贵的资料。 今蒙周先生同意,引录其中的主要内容于下:“……经过几番奔走联系,我终于在十一月八日见到了消息的提供人张琦翔先生。 说明来意以后,张先生沉思起来,然后感叹地说:‘那是三十年前往事了。 ’一九四二年冬,当时他还是北大文学系学生。 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他作了一个关于《红楼梦》的地址、作者及板本的报告,负责指导读书会的日籍哲学教授儿玉达童也在座。 会后儿玉达童对他说:日本三六桥有百十回本《红楼梦》,后面的内容与通行本不同。 然后儿玉边讲边写,以弥补他汉语会话能力之不足。 在‘宝玉’字下,他写了‘狴犴’二字。 又写‘小红探监’四字。 在小红旁边写了‘与贾芸结褵’等字。 说到宝钗时,他写了‘难产而卒’四宇。 在‘宝玉’下又写‘与史湘云结褵’。 讲到探春时,他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在‘妙玉’下写了‘流落风尘’。 在‘王熙凤’下写了‘休弃’等字样。 张先生说,儿玉提到的三六桥本,给他印象很深。 当他把该读书报告整理发表时,在板本部分提到了‘三六桥本’的名字。 此报告曾刊于一九四三年《北大文学》第一辑。 临了,张先生说:过去他虽然也想作进一步的探索,可是在哀鸿遍野、疮痍满目的旧时代,又哪里能安得下一张书桌呢? 今天,只有人民作主,万象更新的今天,才可能续上这个断了的线头啊! 告别了张先生出来,心潮起伏,不能己已。 从《红楼梦》的这段轶事中不是也能揭示出历史的一角吗? 曹雪芹生前冷落,身后萧条,他的伟大著作被统治阶级恣意歪曲、割裂和摧十残,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这份历史的瓖宝才能真正地展示出她全部的光辉。 有了十十党十十和国家的支持,我想三六桥本的探索工作是可以预卜成功的。 ”事后,周先生还特为查到《北大文学》中张琦翔先生所著《读红楼梦札记》一文(刊于一九四三年六月),其有关文字引录如下:“……此外尚有旧真《红楼梦》本,见载于纪昀《续阅微草堂笔记》,其后四十回与今高本不同。 在旧本三六桥又有四十回本。 传闻如此,未见本书。 ”我因日本真本后半究为三十回抑四十回,颇有关系,再烦周先生向张琦翔先生请问。 得复云:“顷与张琦翔先生联系,他说对‘三’十回本记忆甚深,不知当时何以写作‘四’十回本。 ……”以上是第一手的翔实资料。 以下附带两点个人的想法。 第一,关于“三”十回本的问题,应无疑问。 其所以讹为“四”字,可能因高续为四十回而落笔时误写。 甚至编校者因十习十知“后四十回”这一概念而改动原稿(以为是笔误),也都有可能。 第二,三十回既无问题,这与脂批中所提到的“后之三十回”正相符合,深可注意。 第三,所述情节,与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结果,颇有吻合之点。 第四,探春远嫁当时藩郡,似尚无人提到,显然这里并无附会的可能。 按三六桥,名多,蒙古族,汉字姓用张,杭州驻防旗籍,清末官至库伦办事大臣,未尝至日本,传述聆记之间语有小讹。 疑其书或即为三多在东北时流入日人之手。 或言此本仍在上海。 不久,上海魏绍昌、徐恭时二先生又抄示资料一则,世不经见,并引于左(此应为“下”):褚德彝跋《幽篁图》(传抄本)宣统纪元,余客京师,在端陶斋芳处,见《红楼梦》手抄本,与近世印本颇不同。 叙湘云与宝玉有染,及碧痕同浴处,多媟亵语。 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 此后则甚不相类矣。 宝玉完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 欲谋与拜阿堂,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拔什库以糊口。 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时蒋玉菡已脱乐籍,拥巨资,在外城设质库,宝玉屡往称贷,旋不满,欲使铺兵往哄,为袭人所斥而罢。 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强为欢乐。 适九门提督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静王也,骇问颠末,慨然念旧,赒赠有加,越日送入鸾(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云。 其大致如此。 沧桑之后,不知此书尚在人间否? 癸亥六月褚德彝。 按此一则,当即陶心如误忆为李葆恂跋者(参看第七章乾隆二十七年条下)。 其所记诸情节,较他家独详,且颇有足与《续阅微草堂笔记》及日人儿玉氏见于三六桥本之诸说相为互证处,可备探讨。 未知是否即为端方本后归三多,抑各有一本? 亦有言端方本今仍存四川者。 关于拜堂阿、拨什库等满语,为理解确切,曾请教于王锺瀚、许圣敏二先生,承详为考释。 拜唐阿(亦作柏唐阿,拜汤阿),义为执事者,即无品级之当差管事人,钱粮极低,略高于步兵(一两五钱)。 提升时可补用为笔帖式。 拨什库(又作拨什户、博硕库),汉译领催(《宁古塔记略》),俗称千总(《柳边纪略》),为佐领下掌登记档册、支领俸饷之兵丁,例以识满汉字者充补(《黑龙十江十志稿》),然亦服杂役,如宫殿糊饰、扫雪、除草等,皆由内管领率领催、服役人等为之(《大清会典事例》)。 据此,则褚氏所记疑有倒误,似当云“欲谋为拨什库,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拜唐阿以糊口”方合当时制度。 综诸家记叔,至少有一异本存在,已无可疑。 记叙者各凭注意所及,互有详略,或有小讹,皆不足异。 若据褚氏之言,写宝钗、宝玉结局,境界不高,恐不类雪芹原笔。 合启先生所记而推,谓此为另一人所补撰者近是。 然另手全凭想像而出此,又决不可能;揆其实际,盖除根据所知原著情节复述而外,又杂入其它来源之素材。 揣度此本,艺术十性十未必甚高,而于研究雪芹原著,则有参考价值,仍为不容忽视之重要资料,深盼尚有发现之日。 杜维沫先生见告:获悉,范粹庭先生曾言西安名内科医师高智怡大夫藏有高鹗后四十回原本。 原语较详,今姑简记。 此本若在,可以揭示高鹗所以伪续之政治背景与写作真相。 是以此则讯息亦一极关重要之线索。 以上:可踪迹者。 仍有端方本或在蜀(脂砚即端方旧藏,由重庆白坚甫携来北京),三多本或在沪,高智怡本应在西安。 希望有关部门大力查找。 若三多本果为儿玉氏见于日本,盼望日本方面的朋友也留意访寻。 发布时间:2026-02-03 11:07:1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49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