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顱顖經卷上考證 内容: ㈠第一頁後二行、三行,原本依後方同藥治之,按,後方已佚,謹簽出聲明。 ㈡第二頁前一行,以小艾灸三壯,原本脱艾字謹増。 ㈢第五頁前六行,灌字、原本訛蒲,謹校正。 ㈣第七頁前三行,注生眼訛在眼,謹校正。 ㈤十二頁前七行,稀餳原本訛稀錫,謹校正。 发布时间:2026-02-08 14:19:2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0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