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第五 地理类五 内容: 驿铺 城中 西路 南路 北西 取建宁后路 北 取温州路 渡 ○驿铺 驿铺,古亭邮也。 州,南出莆田,北抵永嘉,西达延平。 车旌之所宿会,文檄之所往来,求其安便迅驶,而无阻绝沉滞之忧。 故更易废置,迄今始定。 由南以往,凡五驿、十铺。 旧由方山渡。 宣和六年,乃出西峡。 由北以往,经十一驿。 绍兴元年,以建寇故,道路梗绝,亦尝命置铺。 由西以往,驿四、铺十三。 崇宁初,以岭峻狭,废西门路,从北门铺,历雪峰,直抵富沙;又从古田谷口,剌出南剑。 五年,复西门路。 【西路,旧无车道抵中国。 缘江乘舟,奡荡而溯,凡四百六十二里,始接邮道。 唐元和中,岁歉,宪宗纳李播言,发使赈济。 观察使陆庶为州二年,而江吏籍沦溺者百数。 乃铲峰湮谷,停舟续流,跨木引绳,抵延平、富沙,以通京师。 有洪文馆秘书李叔夏为《记》,盖谓此路也。 其古田路,亦自开元二十八年,洞豪刘彊等纳土,始渐有之。】 今冠盖旁午,负戴四达,三方驿馆,听所投足。 独传致期会,取西南二十三所,设立铺兵。 国初,犹役递,未曾迭命诸卒。 【(底本作“未寻迭命诸卒”,库本作“未曾迭命诸卒”,崇抄作“木寻迭命诸卒”。 揣文意,据库本改。)】已,乃许就置营房,然犹未立额。 元丰六年,郑居简始添定人数,仍创急递。 【居简时催刷本路军器,奏:“福、建递铺,未曾兴置急脚兵士,文字违滞。 乞每铺以十五人为额,内二名充急脚。 ”转运司申:“本路除偏僻递铺四十三所不消添置外,有一百六十二所,乞添急递一名。 ”兵部看详:“各添急递二名”。 元祐元年,减罢急脚兵士,改作马铺。 剩数拨填厢军。 崇宁二年十二月,复依《元丰法》施行。】崇宁三年,以行北门十四铺,各增厢军二人。 罢横山,惟二十二铺。 北铺率三,南铺五,置将校一名。 初,给印历,考其稽慢者。 【时有旨:“近来递铺稽留盗匿,缓急报应,有失事机。 ”本路下州,遣司户窦参祖相度。 寻施行。】五年,行西门,复横山,罢土■〈土区〉。 大观元年,土■〈土区〉复置,自横山至营顶十四铺。 复塘急递二人。 【(底本、库本及崇抄皆作“复塘急递二人”,疑“塘”为“增”字之误。)】门,许置曹司。 政和元年更议存减。 【时有旨,以大观添置兵马未便,再行相度。 州委签判杜思、巡铺曹晐措置存减。 除横山急递不减,余悉损其半。】军兴之后,警报益急,增额浸多,以至于今。 旧有铺马,【(崇抄作“驿马”。)】至和二年,章柬之奏罢。 【柬之时知漳州,以山径险僻,递送转见迟回,乞抽收官马,差急脚兵士。 时本州有马四十五匹,并罢。】嘉祐二年,薛纶请复之。 【纶时知建州,奏:“急脚兵士,止传送递角。 使命经过州县,临时借马于人户,不无骚扰。 乞每铺量置马两匹。 ”复罢急脚。】隆兴三年,乃尽罢。 其详具见于后云。 城中 使星馆海晏门内街北。 旧为“使星驿”。 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 (底本作“州差衙前官员驿料”,库本作“州著衙前主官员驿料”,多一“主”字,可读。 崇抄作“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似更明白,据改。)绍兴中火,因为宅子店,俄复为馆。 闽、侯官典押更主之。 今批给驿券,犹以“驿”名。 迎仙馆南禅寺东。 景祐中,范都官亢所造,“治平图”有之。 其后为转运行衙。 崇轺驿南门内西,旧置。 翁承赞册闽王,馆于登庸门内。 是时已有驿。 “治平图”为路分厅。 元丰中,为东南第十将公廨。 如归馆威武军门外西。 “治平图”修造务:自迎仙馆废,始为如归馆。 后尝为醋库,今司户厅。 皇华馆还珠门外,旧春风楼地。 淳熙十四年,安抚贾逵创建。 (底本作“贾□”,缺一字,库本、崇抄皆作“贾选”。 查本志“秩官”,淳熙十三年知州,各本皆作“贾逵”,据改。 按:皇华馆建于梁克家去职之后五年,此条当是后人所补。)侯官县丞欧阳光祖为《记》。 西路 迎恩馆旧迎仙门内,北有送客亭。 淳熙元年,史丞相浩始置馆于门外之南,为迓御香及恩赐之所。 西门铺国初置。 东取州城半里,西取土■〈土区〉十八里。 旧本州及南路递角,并从西门至剑、建,及官员驿料经水口嵩溪驿支给,久以为便。 崇宁元年,因本州申请:以古田不当驿路;及西门一去水口,中间有号倒羊、猪猔岭、和尚盂一带路,不通轿乘;及小若、安仁两溪,置渡子三人,古田置解子三人,岁支雇钱七十八贯;以为费多,乃废西门路。 遂从北门铺、雪峰路以去,不由南剑,直抵建州。 又从古田县西南,刺从谷口出南剑。 五年,复以北门路支费不赀,仍旧行西门、葛崎、陈湖等,至芋洋十一铺,(底本作“芊洋”,库本为“芉洋”,崇抄作“芋洋”。 参对下文有“芋洋铺”,此去恰十一铺,据崇抄改。)通接营顶,至南剑。 元丰中,马递四人,步递六人,急递二人。 大观元年添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曹司一人。 政和元年,减急递一名,后额管二十四人。 今供申一人,节级二人,铺兵三十人。 土塸铺西取葛崎铺十八里。 崇宁五年罢,大观元年复置。 元丰中,添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 大观元年,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 政和元年,减急递一人,留递马并元额共二匹。 以监司巡历,将官巡教,不可阙也。 今额管十四人,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葛崎驿怀安县北。 旧在芋源村置驿,取州六十里。 后移此,于使星虽近,亦作一程驿券批支。 元祐八年,转运司以使星至大濑七十里。 大濑至小若七十里,遂罢葛崎驿,不批支。 按程,大濑至小若五十五里,使星至大濑实九十里。 (底本作“九千里”,崇抄、库本皆作“九十里”,据改。) 葛崎铺西取陈湖二十里。 陈湖铺西取丰田二十里。 大目渡熙宁九年置,投充不支钱。 丰田铺西取大濑二十里。 已上三铺,元丰六年,并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 大观元年,并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 惟葛崎,崇宁三年行北门路,添厢军二人。 政和元年,并减急递一人,罢添马。 今并额管十四人,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大濑驿侯官保安里。 距城九十里,临江。 下水口值风,多暂憩于此。 大濑铺西取汤背三十里。 汤背铺西取小若二十五里。 安仁渡熙宁八年置。 小若驿闽清县东北五里。 祥符二年重建。 小若铺西取嵩滩二十五里。 渡熙宁八年置。 绍兴中,以安仁、小若二渡归汤背。 嵩滩铺北取常濑二十五里。 常濑铺西取朱坑十五里。 已上五铺人数更改及递马存减,并与丰田同。 (底本作“丰田司”,库本同,据崇抄改。) 嵩溪驿(底本、库本及崇抄皆题名为“高溪驿”,下注文则作“嵩溪驿”,前“西门铺”注文亦“嵩”字,不应两名歧异,因统一为“嵩”字。)古田县南九十里水口镇。 已上三驿,熙宁六年并省併后,独嵩溪驿批支。 朱坑铺西取芋洋三十里。 芋洋铺西取使华亭二十里,又十里至营顶。 使华亭地名黄日。 宣和六年,创为星轺食息之地。 (底本作“地名黄日”,库本同,崇抄作“黄田”。 文末:底本作“食息之也”,库本作“食息之所”,据崇抄改。) 营顶铺西取南剑界首五里,又八里至武步,去金沙六十里。 金沙至南剑五十里。 已上三铺,惟营顶崇宁三年行北门路,增厢军二人。 其元丰、大观人数及今额,并同前五铺。 南路 横山铺州南九里,取江南铺十五里,旧有马递兵士三人。 元丰六年,独不置急脚。 (底本于“急脚”以下错简达四页,正之。)大观元年,增步递三人,急递二人。 政和元年,罢步递三人后,额管二十四人。 今除供申、节级外,铺兵二十五人。 临津馆唐名南台。 梁开平中,(底本作“梁闽平”,库本作“梁开平”,据改。)翁承赞册王审知为闽王,有《南台路书事诗》。 今馆,天圣五年章频作。 馆之西南隅,榜“合沙亭”。 是时,以谶“四方望沙合”。 皇祐间,江东、西始有洲。 元祐四年,洲犹中断而为二。 林中散积又即馆之东南楹,望合沙之水开轩,(底本作“望合沙□水开轩”,库本作“望合沙临水开轩”,据崇抄补。)仍旧名亭。 是岁,许公将为尚书右丞。 浮桥由郡直上南台,有江广三里,扬澜浩渺,涉者病之。 元祐以来江沙颇合,港疏为二,中成楞严洲。 八年癸酉七月,郡人王秘监祖道为守,相其南北,造舟为梁。 北港五百尺,用舟二十,号合沙北桥;南港二千五百尺,用舟百。 号南桥。 衡舟,纵梁板其上,翼以扶栏,广丈有二尺,中穹为二门,以便行舟。 左右维以大藤缆,以挽直桥路;于南、北、中岸植石柱十有八而系之,以备痴风涨水之患。 縻金钱千万,一出于施者。 明年,绍圣元年甲戌十月成。 以其余钱三千九百缗分给负郭三县僧寺,以为本钱。 俾岁取息,以待缺弊修造。 十一月落成,自为文记之。 寻又为屋以覆缆柱,架亭于其侧,以憩行者。 中亭之北,又有泗洲堂一所,命僧守之,施熟水亭下,而守桥军房亦在焉。 南亭之南,复即山为亭,以济川名之。 创庵其西。 有齐礼、九功、驯翚、嘉祥四里。 产钱二贯二百八十八,苗米一十五石二斗七升。 轮大院三十主之,以管干桥事,再岁一替。 有水手二十一人隶焉,朝夕巡视,白所当修造者,以报逐寺。 崇宁二年,公复守是邦,乃于桥南建天宁寺,以庵之田产并归之,命天宁主僧为三十院都管。 是时,港已分为三矣。 北港,舟十有六;中港,七十有三;南港,十有三。 凡一百二只。 僧寺产钱,初自五贯以上,令独任其一;不及,则合一二或三四院以为助。 盖受船板本钱者,二百一十三所;而受置大藤缆本钱者,又其内三十所。 公命籍本钱之目及其要束,(各本皆作“本钱之日”,“日”当是“目”字之误,正之。)一藏之郡案,一付之桥司,使相授受。 其略曰:“桥船及板本钱三千三百九十贯。 正桥,门船四只、板六间,四院主之,各受本钱六十贯。 南港、南岸马头,船一只,板二间,一院管认,本钱亦如之。 桥门第二,船四只,板四间,四院主之,各受本钱五十贯。 北港、中港两岸,南港北岸马头,船五只,板五间,五院管认,本钱亦如之。 其余,每船一只,板一间,各受本钱三十贯。 自北而南,船以《千文》为号。 (“千文”,即《千字文》。 按字以次编为号。)后有废坏,永历息钱兴修,常取坚固。 大藤缆本钱,五百一十贯。 鼓山、雪峰、神光、西禅、芙蓉、法海、乾元、安国、寿山、开元、大中、精严、等觉、九峰、囷山、万岁、报恩、白鹿、天王、太平、贤沙、升山、灵峰、仁王、双峰、大沩、圣泉、衡山、兴福、广因,凡三十寺,各十七贯,岁出息一分,令桥庵经官置簿拘纳,分轮两院管。 置缆一次及逢架之属悉交割,(底本作“及逢架之属”,崇抄同,库本作“及属架之蓬”,“逢”疑为“篷”字。)乃得替。 凡桥门船,长四丈六尺,面一丈五尺,头各八尺;板二间,长各四丈四尺,阔一丈;直梁八,围各三尺六寸;轮木阔各一尺三寸,厚一尺;两头铁索各四,并四斤。 其次,桥门第二船、三港马头船,长四丈四尺,面一丈一尺,头六尺。 其余船,长三丈九尺,阔一丈,头五尺五寸。 板,每间长二丈三尺,阔一丈;直梁七,围各二尺四寸;轮木阔一尺,厚八寸。 铁索二,各四斤。 勾栏,每扇各二,柱高二尺五寸,方五寸;上下压枋,阔五寸,厚三寸;短柱四,高一尺七寸,阔五寸,厚三寸。 凡大藤缆,于船左右,常各存新旧二条,围各二尺五寸,五岁一易。 不许以退缆旧藤间杂收使。 如三港西岸马头,(底本及各本皆作“西岸马头”。 江面只有南北岸,无东西岸,疑为“两岸马头”之讹。 又底本自“马”字以后脱失一页,今以崇抄、库本互校补足,同者存之,异者注之。)时有流刷倾侧,或泥地淤长,可堪增筑。 及桥亭、军房、屋宇、井篷缆:盖架等损弊,(崇抄作“井盖缆蓬架等”,库本作“井蓬缆盖架等”,“井”字疑为“并”字。)悉仰管干桥院划时修葺。 其铁索常备六十具,以待去失急用,于守桥兵士名下勒填。 余船板、碇石,有一不备,刷染更换;有一灭裂,以时巡察;报逐院增修。 不得别有率敛。 ”其措置,纤悉尽,盖如此。 寻复岁以三院轮入管干。 其后,间以故获免受役者至十八院。 先是,水手各认管船五只,月米一石,钱二千四百,从逐院向桥司输送,然后给之。 后浸为弊,乃悉罢去;轮诸院行者代其役。 给官舟与来往护视,遇夜则守桥。 (崇抄作“巡桥”,库本作“守桥”。 按:前句云“给官舟与来往护视”,即是巡桥,遇夜当以“守桥”为是,据改。)绍兴十一年都管主僧僧珵立《规式》庵中,课督群行者甚力,辍前所给水手钱米入长生局为度牒之本,(崇抄作“度牒本□”,缺一字,库本作“度牒之本”,据改。)以劝勉之。 是时北港已为石墩桥道十五座矣,船惟中港七十四,南港十三。 拘纳二分息钱,复散寄逐寺,收息愈广。 其后,藤缆乃不以时治。 二十三年,僧圆觉住天宁寺,募作铁缆,每节为钱三百,越一月遂办,(崇抄作“每节焉为钱三百不一月遂办”,今据库本改作“每节为钱三百越一月遂办”。)藤缆始废。 二十四年,提点刑狱赵公令摄郡事,睹桥道浸坏。 命闽县丞黄昭祖因旧制度,复一新之。 会圆觉以事罢,估籍衣物金银等,钱一千二百八贯有奇,及桥司所桩置缆息钱二百三贯有奇。 用旧例,复命以其钱分为九十二份半,均给诸寺。 其桥门船及南港南岸马头船,凡三只,各给二份;桥门第二船及中港两岸、南港北岸马头船,凡五只,各给一份半;余各一份;增为本钱。 申严旧式:凡尺寸,悉以官省尺为度;梁木,须劲直者;板,必厚一寸六分。 募置水手,复仍旧役。 惟船头抛碇藤缆务要紧实,各长一十五丈,不许水手打揽以旧缆添造。 亦置籍二本:一藏郡案,一付桥司。 明年梁山等十七院,复为石墩桥道。 于是,庵中既无所拘纳,都管之职亦渐衰弛。 向所输送水手钱米,遂从逐院自取之。 (底本脱页至“自取”止,以上皆取崇抄、库本互校得之。)上下懈怠,莫有统属。 桥事以是愈坏。 今铁缆断裂仅存置庵舍,藤缆息钱枉增。 诸寺船板之数,本钱虽散在三十寺,未有兴复者。 石墩桥道,寻又增置。 今为船者,六十二耳。 中亭项赁浍户以匿税故,乾道中并拆其屋逐之。 泗洲堂,淳熙元年,一夕尽。 往时,管干桥僧既交替,(底本作“营干”,依上文例,当是“管干”,并据崇抄改。)以有劳率得院住持,近乃无闻。 水手,昔属闽尉;后有尉适不振职,因属县丞云。 江南铺南取方北十五里。 元丰六年,添定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 大观元年,添递马二匹。 政和议存减,独不罢。 后额管十四人。 今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西峡北驿名济川北馆。 宣和六年作。 方北铺南取方南,隔江折二十里。 异时,驿路出方山渡,江面弥漫,无风二十里,有风七十里,沿两沙洲,随潮涉二时乃至。 (底本作“二时乃□”,缺一字,据崇抄补。)既有倾覆之患,又有候次之劳。 风潮弗律,候或一二日。 甫登南岸,即陟方山岭,又有佛岭、白蒲岭、热隔岭,而后达太平驿。 宣和六年,俞提刑向以西峡水面五里,私商往来之地。 命本邑治道: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底本作“由玉泉院□尾鼓楼入新路”,库本作“由玉泉院之尾鼓楼入新路”,崇抄作“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据以补改。)经弥陀庵、西方院,五里真隐,又五里峡江北岸亭渡,五里枕峰,十八里白鹿寺,逾岭十二里抵福清县界。 行者便之。 乃植木以庇行人。 寻自枕峰前良步角、梁山院十里通麻溪桥,五里濑溪桥,过常思,五里通旧路。 遂不登白鹿,履道尤坦。 因名峡江二亭俱曰济川。 有《记》合沙亭之右。 于是,以方北铺移于西峡路石铺桥头,方南铺移于枕峰院前,大田铺移于大义驿下,接常思铺。 绍兴六年申明,以为经久可行。 九年,峡江路旁诸寺赂州吏,请遵故道。 张丞相浚召驿兵质之。 遂不复易。 铺仍旧名。 今于城门村渡,以避峡流之迅,且约里数也。 (底本作“里数”,崇抄作“数里”。) 方南铺南取大田铺二十里。 西峡南驿宣和六年作。 旧方山驿移此。 大田铺南取常思铺二十三里。 大义临津驿河口渡次。 常思铺福清。 南取太平七里。 岭高一里,相承为“相思”。 故王文公珪赠元公绛诗:“颁春莫向相思岭”。 太平驿福清县西四十里。 熙宁六年,省并方山、太平、渔溪三驿不批支驿券。 七年,犹雇衙前主持给马草。 八年,除渔溪外,复罢。 绍圣元年,转运、提刑司状:以方山至迎仙,只一百二十七里,輒作三程。 乞减罢太平一驿,移渔溪驿于石堘马铺盖造。 寻留渔溪驿为憩息亭馆。 拆太平驿材料盖造于石堘。 太平铺南取假面十七里。 假面铺南取渔溪十八里。 渔溪驿有蔡密学襄《梅》诗。 渔溪铺南取蒜岭二十三里。 蒜岭铺南至莆田县界三里,至迎仙二十八里,至兴化军五十里。 或曰山形如蒜,亦其间多蒜苗。 由建、剑、汀、邵武至此,方见涨海烟波万顷。 岭头有照海亭,宣和间有唐运使留题。 隆兴初废。 今送迎,时寓民家。 已上八铺,元丰六年,并添马、步、急递共八人。 今并额管十二人。 常思现缺三人,假面二人,蒜岭一人,内供申、节级各一人。 北西取建宁后路 出州北门,由沙溪、别仕、新蓝、鸡菜、【“距县百里,极嵲恶。 觜于旁而啄衣,牙于中而啮足,蹲于前而梗步。 ”嘉祐三年,知怀安县樊纪易而夷之,自记云。】雪峰,至古田县。 【一出西门,经石岊,至葛崎,与北门路通。】 鸣玉驿古田县东。 初,溪有洪濑滩。 知县李堪以其非雅,改为“鸣玉”。 遂以名桥,亦以名驿。 前有“涵碧亭”,绍兴七年,移于县西北旧学基。 通建驿县北。 镇安驿县北,地名孤镇村。 西至建宁府七十里。 崇宁元年,废西门路,行北门。 由土■〈土区〉、葛崎、别仕、鸡菜、雪岭、杉仓、北望、青田、船岭、(底本作“■〈舟谷〉岭”,库本同,据崇抄改。)中馆、龙爬、林换、营顶,凡十四铺,至建州。 三年,以山岭危险,里数隔远,每铺各增厢军二人。 五年,以改路后,雪峰一带,山岭既峻,道旁绝少人家,每铺几三十里,或七八十里,始至馆驿,实有未便。 其水口下虽有倒羊、猪猔等岭,然官员并行水驿,独铺兵往来而已。 况自行北门,六驿、十四铺添厢军二十八人,一岁请给衣、粮,约一千五百余贯、匹、石。 比之西门添置渡子、古田添置解子费,绝不等。 今将六驿、十四铺及古田县西南剌从谷口出至南剑一驿、二铺,并行废罢。 仍旧行西门路。 北取温州路 出井楼门,经四明亭、盘石,陟北岭,【一路出井楼门,经安国寺、透马溪,抵北岭下。 岭高一千八百步,十五里属连江界。 顽石根互,沿崖而跻。 嘉祐三年,知怀安县樊纪“僦工致治。 乃奠高为夷,正曲为直,凹者培,陷者续。 (底本作“回者培,陷者续”,库本作“陷者培,回者续”,据崇抄改。)迄今利之。 ”主簿王知微《记》。 “又治路,自北门入岩溪,抵青山,又培土筑趋府道。 积德、承平、移风三乡地庳泞,(底本作“庳宁”,据崇抄改。)悉砌石以便民。 至溪涧或江浦之阻,梁石以渡者五十一。 木为桥十有六。 皆利民之著者。 ”周希孟《记》。】下汤岭。 【谚云:“汤岭兜,(底本作“阳岭兜”,据崇抄改。)北岭头。 ”志险也。】 温泉馆距连江三十二里,旧名汤泉驿。 淳熙元年重作,因改名。 潘渡桥东取连江二十三里。 道罗源,即绝渡而北。 异时溪涨,需渡者病之。 绍兴十四年,知连江阮珪,始创桥焉。 未几,水淙啮以坏。 (各本皆作“水淙啮以坏”,“淙”字疑为“流”之误。)乾道三年,晁子开更新之。 长六十五丈,累趾十九。 (底本作“□趾十九”,缺一字,据崇抄补。)名惠政。 陀驿(底本作“陀驿”,库本同,崇抄为“陀市驿”。)北取罗源四明驿七十五里。 四明驿南取飞泉驿四十里。 (各本皆作“南取飞泉驿”。 按:此为北去之驿路,南取则逆行,疑为“北取”之误。)建炎三年置。 淳熙三年重作。 飞泉驿有渡。 熙宁七年置。 过官井洋百八十里,达长溪盐田。 元祐八年,移置焦门颊。 绍兴三十年,以风海险恶,禁渡。 驿今佃为民居。 陆行出宁德县。 白鹤岭【岭头有白鹤亭,半有憩亭,泉眼清澈可饮,亭多留题。 (底本作“清澈可处多留题”,库本同,据崇抄改。)下,即县也。】 宁川驿宁德驿南。 绍兴二十八年,以主簿廨置。 (底本作“主簿□”,缺一字,库本作“主簿王”。 崇抄作“主簿廨”,据改。)乾道八年重作。 深浦渡元丰三年置。 渡头有康济亭。 十里至双岩。 双岩岭五里至黄崎。 黄崎镇滩头渡元丰三年置。 陆路径绝,经环坞村秦家山,路如马齿,旁无逆旅。 行者多过渡至下杯。 下杯驿长溪县西出七十里。 有渡,一潮至盐田,准陆二十五里。 盐田驿县西三十五里。 有渡。 元祐八年移于析棣置。 温麻驿县海晏门内。 今废。 倒流溪驿 饭溪驿县东五十里。 有渡。 白林驿县东北百里,(崇抄于“白林”下无“驿”字;底本作“县东北首里”,据崇抄改作“县东北百里”。)去桐山五十里,今废。 只憩天王院。 牌岭。 桐山驿去泗洲驿二十五里,今废。 只憩栖林院。 骆驼岭、平阳,二十里,泗洲院。 过分水岭。 是路,国初置驿。 自使星至陀驿、罗源县、下杯驿、白林驿、饭溪驿,支给驿券。 熙宁六年,减并陀驿、盐田驿、白林驿、饭溪驿,併归所过州县批支。 绍兴六年,本路陈运使国瑞请立马递铺,招置土兵承传文字。 寻罢。 ○渡 州东南门,河口登舟。 大义渡乘退潮,东经古山尾,憩程水港候潮,西入峡门旁入港,即此渡。 贞观中,别驾卫总持见其处商旅(底本作“西旅”,库本同,据崇抄改。)宾主有序,故名之。 长乐航头渡百二十里。 洋门渡百五里。 白田渡百十五里。 洋下渡百八里。 皆退潮一。 初,临水、洋门、洋下、白田四渡,皆贫民以私船装载,(底本作“私船□载”,缺一字,库本作“私船渡载”,据崇抄补。)志在逐利,(底本作“遂利”,库本同,据崇抄改。)安弊不修。 中经鸡屿,风涛最险,多方难之,必厚获而后涉,桨无宿手,(底本作“必淳获而从涉奖无宿手”,不可解,崇抄作“必浮获而后涉桨无宿手”,暂据改。)惟取于所渡之人,操纵不调,以此易致漂溺。 嘉祐中,长乐始置三渡于临水,创官船以渡之,募善水者为桨夫。 渡者,人输钱七,籍给募之余,为船具及补败之资。 后因循不举。 元祐六年,知县丁掌乞奏举行。 明年敕以白田距临水十五里,洋下相距八里,洋门相距五里,且同岸,又三渡水路皆避征者所由。 遂罢之。 止于临水造官船四。 大船所载止百人,水手十五人;小者五十人,水手八人。 渡者,人输钱五,均给之。 (底本作“均给为”,崇抄同,“为”疑为“焉”字之误,据库本改。)绍兴元年,流寓民姜子清乞收江淮河港溪渡钱。 遂令日收,岁终较额为殿最。 令渡人输钱十一。 (崇抄作“输钱三十”。) 洞江、营前、洋屿、筹崎、浮崎、翁崎。 皆一退潮。 王峬渡河口渡抵翁崎。 由翁崎渡三十里乃至,入城亦然。 出西门十五里渡桥旧有之。 岁久颓甚,霖潦艰涉。 绍兴七年,汪义和知怀安。 举一讲僧更造之。 六十五间。 (底本作“六批五间”,库本同,疑误,据崇抄改。) 灵光桥旁有灵光寺。 至怀安县。 石岊亭县之右,建炎间置。 亭东有石,异时,岁觉增长,后因火乃止。 闽越亭县前,闽越王游憩之地。 旧有记,相传为雷震飞入水中。 石岊渡驿路,百六十里至水口;水路,经甘蔗衙、大小目、福院、小若、大若,亦百六十里,至水口渡;风,或跨二日。 尝有监司诗云:“朝辞虎节门,暮宿牛头寺。 江神也世情,一送三程路。 ”(此诗文句各本皆同。 但疑“牛头寺”为“牛头渡”,方与末句“三程路”合辙。 “江神也世情”疑为“也有情”之误。) 又西门十五里,洪塘、高崎渡即石岊江东流分为二,自洪塘渡至水西高崎。 江南杨崎渡、大章渡杨崎属怀安,大章属永福,相去三十里。 由大章至永福县。 越峰渡永福县下。 元丰元年造桥。 重光渡 五十口渡皆县下。 洪面渡县南七十里。 南取溪东渡七十里。 熙宁十年置。 渡阔十五丈,涨准十五里。 溪东渡县北百一十里。 北去洑口东渚渡二十里。 渡阔七丈,涨准三里。 熙宁十年置。 (底本作“熙宁十一年置”,误。 检《宋史·神宗纪》,熙宁只有十年,即元年至十年,据改。) 洑口埕(缺十字)剑阔十丈(缺六至七字),绍兴二十六年罢。 (“洑口埕”条注文,各本同虚缺,暂无从校。) 《三山志》卷第五终 发布时间:2026-02-18 16:01:0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1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