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作者一七六○年的改笔 内容: 第九回闹学堂后段,记宝玉的话,从乾隆己卯(一七五九)到一九五三年的本子,大致均同。 兹录脂砚斋己卯本为例:瑞大爷反派我们的不是,听着人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 茗烟见人欺负我,他岂有不为我的。 他们反打伙儿打了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这还在这里念什么书。 直到晚近的本子都这么写着的,好像没有错。 但看脂砚斋庚辰本(一七六○)却不如此。 大爷反倒派我们的不是听着大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这还在这里念什么书茗烟他也是为有人欺负我的不如散了罢。 仔细地看,方知此本之佳,而各本皆误。 尤有兴味的,己卯本那样,庚辰本这样,表示这段文字是曹雪芹在一七五九年到一七六○年之间改动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改动? 想必因这里宝玉的言语与上文事实必须相符之故。 先言各本之谬。 如说“还调唆他们打我们”,但他们并没打秦钟和宝玉呵。 又说“他们反打伙儿打了茗烟”,打茗烟事诚有之,不过并没有大伙儿打。 几时群众起来大打茗烟呵? 照这叙述,似乎他们先要打宝玉秦钟,然后茗烟进来帮宝玉,又打了茗烟,最后把秦钟的头也打破了。 读者试检上文是这样的么? 既不是这样,岂非宝玉在那边讹诈人,造谣生事,颠倒黑白吗! 无论如何,这跟书主人宝玉的身份和个十性十是决不相当的。 再言庚本之佳。 复引前文,加以点句:大爷反倒派我们的不是,听着大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这还在这里念什么书。 茗烟他也是为有人欺负我的。 不如散了罢。 与前例相反,句句都符合事实的。 “我们茗烟”四字连读,我们茗烟者,对李贵而言,犹说咱们的茗烟也。 上文所谓:那里经得舞动长板,茗烟早吃了一下。 则说“打我们茗烟”,当然是事实。 “连秦钟的头也打破”者,是他们也不曾安心打秦钟,含有误打误撞的意思。 如上文:秦钟的头上早撞在金荣的板上,打起一层油皮。 书上不说金荣的板子打着秦钟,却说秦钟的头撞在金荣的板上;所以宝玉这里也只说“连秦钟的头也打破”了。 连者,牵连之意。 讲起茗烟的闯祸来,他说:茗烟他也是为有人欺负我的。 这句话文理虽不很好,意却可通,而且也不坏。 茗烟捣乱虽然不对,他也为有人欺负了他主人才这样的。 宝玉话中自有回护茗烟之意。 末了说:不如散了罢。 这句总结,有行为上的决定十性十,也断不可少。 若如各本“还在这里念什么书”,以仅仅商量口气作结,还是不大够的。 李贵劝“哥儿不要十性十急”云云,针对这“不如散了罢”而发。 经过仔细分析,方知脂庚本此处绝佳,言言恰当,字字十精十严,口气之间妙有分寸,合于当日宝玉的身份,也合于《红楼梦》书主人的地位,其为作者最后定稿无疑矣。 发布时间:2026-02-22 12:04:4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2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