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七 兄、弟、姑姊妹、夫 内容: 凡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于我。 自古为弟而不恭者孰若象? 万章问于孟子,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 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 牛羊父母,仓廪父母。 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 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 象曰:郁陶思君尔! 忸怩。 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 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 曰:奚而不知也? 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曰:然则舜伪喜者与! 曰:否! 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 子产使校人畜之池。 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 子产曰:得其所哉! 得其所哉! 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 孟子曰:封之也。 或曰放焉。 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 象至不仁,封之有庳。 有庳之人奚罪焉? 仁人固如是乎? 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 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 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 封之有庳,富贵之也。 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 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 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赋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 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 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 汉丞相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有田三十亩,独与兄伯居。 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 平为人长美色。 人或谓陈平:贫何食而肥若是? 其嫂嫉平之不视家产,曰:亦食糠核耳。 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伯闻之,逐其妇而弃之。 御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为事,有少弟。 弟壮,式脱身出,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与弟。 式入山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买田宅。 而弟尽破其产,式辄复分与弟者数矣。 隋吏部尚书牛弘弟弼,好酒,酗。 尝醉,射杀弘驾车牛。 弘还宅,其妻迎谓曰:叔射杀牛。 弘闻,无所怪问,直答曰:作脯。 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杀牛,大是异事! 弘曰:已知。 颜色自若,读书不辍。 唐朔方节度使李光进,弟河东节度使光颜先娶妇,母委以家事。 及光进娶妇,母已亡。 光颜妻籍家财,纳管钥于光进妻。 光进妻不受,曰:娣妇逮事先姑,且受先姑之命,不可改也。 因相持而泣,卒令光颜妻主之矣。 平章事韩滉,有幼子,夫人柳氏所生也。 弟湟戏于掌上,误坠阶而死。 滉禁约夫人勿悲啼,恐伤叔郎意。 为兄如此,岂妻妾他人所能间哉? 弟之事兄,主于敬爱。 齐射声校尉刘琎,兄夜隔壁呼琎。 琎不答,方下床着衣,立,然后应。 怪其久。 琎曰:向束带来竟。 梁安成康王秀,于武帝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者。 帝益以此贤之。 若此,可谓能敬矣。 后汉议郎郑均,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为佣。 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 为吏坐赃,终身捐弃。 兄感其言,遂为廉洁。 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甚至。 晋咸宁中疫颍川,庾衮二兄俱亡。 次兄毗复危殆。 疠气方炽,父母诸弟皆出次于外,衮独留不去。 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 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 其间复抚柩哀临不辍。 如此十有余旬,疫势既歇,家人乃反。 毗病得差,衮亦无恙。 父老咸曰:异哉此子! 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始知疫疠之不相染也。 右光禄大夫颜含,兄畿,咸宁中得疾,就医自疗,遂死于医家。 家人迎丧,旐每绕树而不可解,引丧者颠仆,称畿言曰:我寿命未死,但服药太多,伤我五脏耳,今当复活,慎无葬也。 其父祝之曰:若尔有命复生,其非骨肉所愿,今但欲还家,不尔葬也。 乃解。 及还,其妇梦之曰:吾当复生,可急开棺。 妇颇说之。 其夕,母及家人又梦之,即欲开棺,而父不听。 含时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则有之。 今灵异至此,开棺之痛,孰与不开相负? 父母从之,乃共发棺,有生验以手刮棺,指抓尽伤,气息甚微,存亡不分矣。 饮哺将获,累月犹不能语。 饮食所须,托之以梦。 阖家营视,顿废生业,虽在母妻,不能无倦也。 含乃绝弃人事,躬亲侍养,足不出户者,十有三年。 石崇重含淳行,赠以甘旨,含谢而不受。 或问其故,答曰:病者绵昧,生理未全,既不能进噉,又未识人惠,若当谬留,岂施者之意也? 畿竟不起。 含二亲既终,两兄既殁,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课励家人,尽心奉养。 日自尝省药馔,察问息耗,必簪屦束带,以至病愈。 后魏正平太守陆凯兄琇,坐咸阳王禧谋反事,被收,卒于狱。 凯痛兄之死,哭无时节,目几失明,诉冤不已,备尽人事。 至正始初,世宗复琇官爵。 凯大喜,置酒集诸亲曰:吾所以数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顾门户计尔。 逝者不追,今愿毕矣。 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勣,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燃火煮粥,火焚其须鬓。 姊曰:仆射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是? 曰:岂为无人耶? 顾今姊年老,勣亦老,虽欲久为姊煮粥,复可得乎? 若此,可谓能爱矣! 夫兄弟至亲,一体而分,同气异息。 《诗》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又云: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言兄弟同休戚,不可与他人议之也。 若己之兄弟且不能爱,何况他人? 己不爱人,人谁爱己? 人皆莫之爱,而患难不至者,未之有也。 《诗》云毋独斯畏,此之谓也。 兄弟,手足也。 今有人断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 虺一身两口,争食相龁,遂相杀也。 争利而害,何异于虺乎? 《颜氏家训》论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 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 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 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也。 唯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 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虽易怨,比他亲则易弭。 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无颓毁之虑。 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 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 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 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 群从疏薄,则童仆为仇敌矣。 如此,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 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 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 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就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 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如爱子乎? 是反照而不明矣。 吴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 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 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 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 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 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 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 父欲立叔齐。 及父卒,叔齐让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 遂逃去。 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 国人立其中子。 宋宣公舍其子与夷而立穆公。 穆公疾,复舍其子冯而立与夷。 君子曰:宣公可谓知人矣! 主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 吴王寿梦卒,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季札。 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 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 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 季札终逃去,不受。 汉扶阳侯韦肾病笃,长子太常丞弘坐宗庙事系狱,罪未决。 室家问贤当为后者。 贤恚恨,不肯言。 于是贤门下生博士义倩等与室家计,共矫贤令,使家丞上书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为后。 贤薨,玄成在官闻丧,又言当为嗣,玄成深知其非贤雅意,即阳为病狂,卧便利中,笑语昏乱。 征至长安,既葬,当袭爵,以病狂不应召。 大洪胪奏状,章下丞相御史案验,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 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 宣帝高其节,时上欲淮阳宪王为嗣,然因太子起于细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 久之,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 陵阳侯丁綝卒,子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弟成,不报。 既葬,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 鸿与九江人鲍骏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 骏乃止而让之曰: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 鸿感语垂涕,乃还就国。 居巢侯刘般卒,子恺当袭爵,让于弟宪,遁逃避封。 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 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恺犹不出。 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 侍中贾逵上书称:恺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圣朝尚德之美。 和帝纳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 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 乃征恺,拜为郎。 后魏高凉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艺,有志略。 烈帝元年,国有内难,昭成为质于后赵。 烈帝临崩,顾命迎立昭成。 及崩,群臣咸以新有大故,昭成来,未可果,宜立长君。 次弟屈,刚猛多变,不如孤之宽和柔顺。 于是大人梁盖等杀屈,共推孤为嗣。 孤不肯,乃自诣邺奉迎,请身留为质。 石季龙义而从之。 昭成即王位,乃分国半部以与之。 然兄弟之际,宜相与尽诚,若徒事形迹,则外虽友爱而内实乖离矣。 宋祠部尚书蔡廓,奉兄轨如父,家事大小皆咨而后行。 公禄赏赐,一皆入轨。 有所资须,悉就典者请焉。 从武帝在彭城,妻郄氏书求夏服。 时轨为给事中,廓答书曰:知须夏服,计给事自应相供,无容别寄。 向使廓从妻言,乃乖离之渐也。 梁安成康王秀与弟始兴王憺友爱尤笃,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以所得中分秀。 秀称心受之,不辞多也。 若此,可谓能尽诚矣! 卫宣公恶其长子急子,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 弟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 有无父之国则可也。 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 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 又杀之。 王莽末,天下乱,人相食。 沛国赵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饿赢瘦,不如孝肥。 饿贼大惊,并放之,谓曰且可归,更持米来。 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 众异之,遂不害。 乡党服其义。 北汉淳于恭兄崇将为盗所烹,恭请代,得俱免。 又,齐国倪萌、梁郡车成二人,兄弟并见执于赤眉,将食之。 萌、成叩头,乞以身代,贼亦哀而两释焉。 宋大明五年,发三五丁,彭城孙棘弟萨应充行,坐违期不至。 棘诣郡辞列:棘为家长,令弟不行,罪应百死,也以身代萨。 萨又辞列自引。 太守张岱疑其不实,以棘、萨各置一处,报云:听其相代,颜色并悦,甘心赴死。 棘妻许又寄语属棘: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小郎? 且大家临亡,以小郎属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儿,死复何恨? 岱依事表上。 孝武诏,特原罪,州加辟命,并赐帛二十匹。 梁江陵王玄绍、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 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须面魁梧,为兵所围,二弟共抱,各求代死,解不可得,遂并命云。 贤者之于兄弟,或以天下国邑让之,或争相为死;而愚者争锱铢之利,一朝之忿,或斗讼不已,或干戈相攻,至于破国灭家,为他人所有,乌在其能利也哉? 正由智识褊浅,见近小而遗远大故耳,岂不哀哉! 《诗》云:彼令兄弟,绰绰有裕。 不令兄弟,交相为癒。 其是之谓欤。 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 然则兄弟而及于争,虽俱有罪,弟为甚矣! 世之兄弟不睦者,多由异母或前后嫡庶更相憎嫉,母既殊情,子亦异党。 晋太保王祥,继母朱氏遇祥无道。 朱子览,年数岁,见祥被楚挞,辄涕泣抱持。 至于成童,每谏其母,少止凶虐。 朱屡以非理使祥,览辄与祥俱。 又虐使祥妻,览妻亦趋而共之。 朱患之,乃止。 祥丧父之后,渐有时誉,朱深疾之,密使鸩祥。 览知之,径起取酒。 祥疑其有毒,争而不与。 朱遽夺,反之。 自后,朱赐祥馔,览先尝。 朱辄惧览致毙,遂止。 览孝友恭恪,名亚于祥,仕至光禄大夫。 后魏仆射李冲,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颇相忿阋。 及冲之贵,封禄恩赐,皆与共之,内外辑睦。 父亡后,同居二十余年,更相友爱,久无间然,皆冲之德也。 北齐南汾州刺史刘丰,八子俱非嫡妻所生。 每一子所生丧,诸子皆为制服三年。 武平、仲所生丧,诸弟并请解官,朝廷义而不许。 唐中书令韦嗣立,黄门侍郎承庆异母弟也。 母王氏遇承庆甚严,每有杖罚,嗣立必解衣清代,母不听,辄私自杖。 母察知之,渐加恩贷。 兄弟苟能如此,奚异母之足患哉! 齐攻鲁,至其郊,望见野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 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 儿随而啼,妇人疾行不顾。 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 曰:是也。 母所抱者谁也? 曰:不知也。 齐将乃追之。 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 不止,吾将射尔。 妇人乃还。 齐将问之曰:所抱者谁也? 所弃者谁也? 妇人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弃者,妾之子也。 见军之至,将及于追,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 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令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 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 兄之子,公义也。 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免,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 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 子虽痛乎,独谓义何? 故忍弃子而行义。 不能无义而视鲁国。 于是齐将案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 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 请还。 齐君许之。 鲁君闻之,赐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 梁节姑姊之室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室中,欲取其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 火盛,不得复入。 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 何至自赴火? 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 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 吾势不可生。 遂赴火而死。 汉阳任延寿妻季儿,有三子。 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 建独坐死。 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 季儿曰:嘻! 独今乃语我乎? 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 曰:与田建。 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 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亦不义。 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惟汝所之。 季儿曰:吾当安之? 兄死而仇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外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 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 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 吾去汝而死,汝善视汝两弟。 遂以繦自经而死。 左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 唐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 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 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 及姊丧,葬送以礼。 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 后数岁,竟终于家。 夫妇之道,天地之大义,风化之本原也,可不重欤! 《易》:艮下兑上,咸。 彖曰:止而说,男下女,故取女吉也。 巽下震上,恒。 彖曰: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 盖久常之道也。 是故礼,婿冕而亲迎,御轮三周。 所以下之也。 既而婿乘车先行,妇车从之,反尊卑之正也。 《家人》:初九,闲有家,悔亡。 正家之道,靡不在初,初而骄之,至于狼,浸不可制,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 昔舜为匹夫,耕渔于田泽之中,妻天子之二女,使之行妇道于翁姑,非身率以礼义,能如是乎? 汉鲍宣妻桓氏,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 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 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承君子,惟命是从。 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 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拜姑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扶风梁鸿,家贫而介洁。 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之,鸿并绝不许。 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行年三十。 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驾者。 鸿闻而聘之。 女求作布衣麻履,织作筐缉绩之具。 及嫁,始以装饰,入门七日,而鸿不答。 妻乃跪床下请曰:窃闻夫子高义,简斥数妇,妾亦偃蹇数夫矣。 今而见择,敢不请罪? 鸿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者尔。 今乃衣绮缟,傅粉墨,岂鸿所愿哉! 妻曰:以观夫子之志尔。 妾自有隐居之服。 乃更椎髻,着布衣,操作具而前。 鸿大喜,曰:此真梁鸿之妻也! 能奉我矣! 字之曰德曜。 遂与偕隐。 是皆能正其初者也。 夫妇之际,以敬为美。 晋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 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 文公从之,卒为晋名卿。 汉梁鸿避地于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舂。 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伯通察而异之,曰: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方舍之于家。 晋太宰何曾,闺门整肃,自少及长,无声乐嬖幸之好。 年老之后,与妻相见,皆正衣冠,相待如宾,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毕,便出。 一岁如此者,不过再三焉。 若此,可谓能敬矣! 昔庄周妻死,鼓盆而歌。 汉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临殡曰:幸不为夭,夫何恨! 太尉王龚妻亡,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两讥之。 晋太尉刘实丧妻,为庐杖之制,终丧不御肉,轻薄笑之,实不以为意。 彼庄、薛弃义,而王、刘循礼,其得失岂不殊哉? 何讥笑焉! 《易》:恒。 六五,恒其德。 贞,妇人吉。 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丈夫生而有四方之志,威令所施,大者天下,小者一官,而近不行于室家,为一妇人所制,不亦可羞哉! 昔晋惠帝为贾后所制,废武悼杨太后于金墉,绝膳而终。 囚愍怀太子于许昌,寻杀之。 唐肃宗为张后所制,迁上皇于西内,以忧崩。 建宁王倓以忠孝受诛。 彼二君者,贵为天子,制于悍妻,上不能保其亲,下不能庇其子,况于臣民! 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离六亲、败乱其家者,可胜数哉? 然则悍妻之为害大也。 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择也。 既娶而防之以礼,不可不在其初也。 其或骄纵悍戾,训厉禁约而终不从,不可以不弃也。 夫妇以义合,义绝则离之。 今士大夫有出妻者,众则非之,以为无行,故士大夫难之。 按礼有七出,顾所以出之,用何事耳! 若妻实犯礼而出之,乃义也。 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余贤士以义出妻者众矣,奚亏于行哉? 苟室有悍妻而不出,则家道何日而宁乎? 发布时间:2026-02-24 12:32:1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2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