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燕丹子叙 内容: 《燕丹子》三篇,世无传本,惟见《永乐大典》。 纪相国昀既录入《四库书》子部小说类存目中,乃以抄本见付。 阅十数年,检授家郎中冯翼,刊入《问经堂丛书》。 及官安德,乃采唐宋传注所引此书之文,因故章孝廉旧稿,与洪明经颐煊校订讹舛,以篇为卷,复唐、宋志三卷之旧,重加刊刻云。 《燕丹子》之著录,始自《隋经籍志》,盖本阮氏《七录》。 然裴骃注《史记》引刘向《别录》云:督亢,膏腴之地。 司马贞《索隐》引刘向云:丹,燕王憙之太子。 则刘向《七略》有此书,不可以《艺文志》不载而疑其后出。 《艺文志》法家有《燕十事》十篇,杂家有《荆轲论》五篇,据注言司马相如等论荆轲事,则俱非《燕丹子》也。 古之爱士者,率有传书。 由身没之后,宾客纪录遗事,报其知遇,如《管》、《晏》、《吕氏春秋》,皆不必其人自著。 则此书题燕太子丹撰者,《旧唐书》之诬,亦不得以此疑其讹也。 其书长于叙事,娴于词令,审是先秦古书,亦略与《左氏》、《国策》相似,学在纵横、小说两家之间,且多古字古义。 云太子剑袂,以剑为敛也。 毕事于前,《国策》作毕使,,古文使,亦事字,见《说文》、《汗简》也。 右手椹其胸。 盖借椹为戡,《说文》:戡,刺也。 《史记索隐》引徐广云:一作抗。 抗又抌字之误,《说文》:深击也。 《史记》及《玉篇》椹从手,误矣。 拔匕首擿之,《说文》以擿为投,《玉篇》掷同擿,又作捿,古假借字也。 《国策》、《史记》取此为文,削其乌白头、马生角及乞听琴声之事,而增徐夫人匕首、夏无且药囊,足证此书作在史迁、刘向之前〔1〕。 或以为后人割裂诸书,杂缀成之,未必然矣。 章孝廉所辑,未及马总《意林》,又为补证数条。 此书宋时多有其本,考《枫窗小录》云〔2〕:余家所藏《燕丹子》一序,甚奇。 按其序亦空无故实,不知谁作,不复录入此卷。 自明中叶后,遂以亡逸。 故吴琯、程荣、胡文焕诸人刊丛书,倶未及此。 嘉庆十一年正月望后四日,阳湖孙星衍撰于安德使署之平津馆。 【注释】〔1〕在字,原作此,此据程校本改。 〔2〕《枫窗小录》应作《枫窗小牍》。 宋人袁褧、袁颐所著。 多记汴京见闻,亦及临安杂事。 有关北宋后期、南宋前期礼仪、风俗、政事、艺文等佚闻,可与史传相参校。 发布时间:2025-04-24 12:48:4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