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九十一 宗庙考一 内容:   ○天子宗庙  唐、虞立五庙(郑玄按:《礼纬 元命包》云:"天子五庙,二昭二穆,与始祖而五。 ")。 夏氏因之(夏,太祖无功而不立,自禹与二昭、二穆也)。 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 五室,三四步,四三尺。 九阶。 四旁两夹窗。 白盛。 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世室者,宗庙也。 鲁庙有世室,注见《明堂门》)。 《尔雅》:"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疏曰:"凡大室有东西厢、夹室及前堂有序墙者曰庙,但有大室者曰寝。 "《月令 仲春》云:"寝、庙毕备。 "《郑注》云:"前曰庙,後曰寝。 以庙是接神之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後。 ")。 庙中路谓之唐,堂途谓之陈(《诗》曰:"中唐有甓。 "疏曰:"庙中之路名唐,堂下至门径名陈。 "),閍谓之门(《诗》曰:"祝祭于祊。 ")。 殷制,《商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王制》云:"天子七庙。 "郑元复云:"殷制六庙,自契至汤二昭、二穆。 ")  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重屋者,王宫正堂大寝。 匠人营国之制,夏举宗庙,殷举王宫,周举明堂,互相备举。 王宫则宗庙与明堂亦同此制。 注见《明堂门》)。 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 雉门,中门也,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 详见《社门》)。 匠人营国,左祖右社(疏曰:"左右前後者,据王宫所居处中而言之。 ")。 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 五室,凡室二筵。 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宫中度以寻,野度以步,涂度以轨,庙门容大扃七个,闱门容小扃参个(注并见《明堂门》)。 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祧,迁主所藏之庙。 自始祖之後,父曰昭,子曰穆。 疏曰:"《祭法》注,'祧之言超,超然上去意',以其远庙为祧,故云上去意也。 周以文、武为二祧,文王第称穆,武王第称昭,当文、武後,穆之木主入文王祧,昭之木主入武王祧,故云'迁主所藏之庙'曰祧也。 云'自始祖之後,父曰昭,子曰穆'者,周以后稷庙为始祖,特立庙不毁,即从不窋已後为数,不窋父为昭,鞠子为穆。 从此以後,皆父为昭,子为穆,至文王十四世,文王第称穆也。 诸侯无二祧,谓始封太祖庙为祧。 故《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是太祖为祧也。 "《春官》)。 朱子曰:"昭,如字。 "或问:"昭穆之'昭',世读为'韶',今从本字,何也? "曰:"昭之为言明也,以其南面而乡明也。 其读为'韶'先儒以为晋避讳而改之。 然《礼书》亦有作'佋'字者,则假借而通用耳"曰:"其为向明,何也? "曰:"凡庙主在本庙之室中,皆东向,及其祫於太庙之室中,则唯太祖东向自如,而为最尊之位,群昭之入乎此者,皆列於北牖下而南向,群穆之入乎此者,皆列於南牖下而北向。 南向者取其向明,故谓之昭;北向者取其深远,故谓之穆。 盖群庙之列,则左为昭,右为穆;祫祭之位,则北为昭,而南为穆也。 "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周制。 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 太祖,后稷。 疏曰:"周所以七者,以文王、武王受命,其庙不毁,以为二祧,并始祖后稷及高祖以下亲庙四,故为七也。 若王肃则以为天子七庙者,谓高祖之父及高祖之祖庙为二祧,并始祖及亲庙四为七,故《圣证论》肃难郑云:'周之文、武,受命之王,不迁之庙,权礼所施,非常庙之数。 殷之三宗,宗其德而存其庙,亦不以为数。 凡七庙者,皆不称周室。 《礼器》云,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 孙卿云,有天下者,事七世。 又云,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今使天子、诸侯立庙,并亲庙四而止,则君臣同制,尊卑不别。 礼,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况其君臣乎? 《榖梁传》曰,天子七庙,诸侯五。 《家语》云,子羔问尊卑立庙制,孔子云,礼,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 又云,远庙为祧,有二祧焉。 '又儒者难郑云:'《祭法》远庙为祧,郑注《周礼》云,迁主所藏,曰祧,违经正文。 郑又云,先公之迁主,藏於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於文、武之庙,便有三祧,何得《祭法》云有二祧? '难郑之义,凡有数条,大略如此,不能具载。 郑必以为天子七庙唯周制者。 马昭难王义云:'按《丧服小记》,王者立四庙。 '又引《礼纬》'夏无太祖,宗禹而已,则五庙。 殷人祖契而宗汤,则六庙。 周祖后稷宗文王、武王,则七庙。 自夏及周少不减五,多不过七'。 《礼器》云'周旅酬六尸',一人发爵,则周七尸,七庙明矣。 今使文、武不在七数,既不同祭,又不享尝,岂礼也哉? 故汉侍中卢植说云:'二祧,谓文、武。 《曾子问》当七庙无虚主。 《礼器》天子七庙,堂九尺。 《王制》七庙。 '卢植云皆据周言也。 《榖梁传》'天子七庙'。 尹更始说'天子七庙,据周也。 '《汉书》韦元成四十八人议,皆云周以后稷始封,文、武受命。 《石渠论》、《白虎通》云'周以后稷、文、武特七庙'。 又张融谨按《周礼》守祧职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 自太祖以下与文、武及亲庙四用七人,姜嫄用一人,適尽。 若除文、武,则奄少二人。 《曾子问》孔子说周事,而云'七庙无虚主',若王肃数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庙与文、武而九,主当有九,孔子何云'七庙无虚主'乎? 故云以《周礼》、孔子之言为本,《榖梁》及《小记》为枝叶,韦元成、《石渠论》、《白虎通》为证验,七庙元说为长,是融申郑之意。 且天子七庙者,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若诸侯庙制,虽有其人,不得过五,则此天子诸侯七、五之异也。 王肃云'君臣同制,尊卑不别',其义非也。 ")。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 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 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 去祧为坛,去坛为墠。 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 去墠为鬼(建国,封诸侯也。 置都立邑,为卿、大夫之采地,及赐士有功者之地。 庙之言貌也。 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 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 封土曰坛,除地曰墠。 《书》曰:"三坛同墠。 "王、皇,皆君也。 显,明也。 祖,始也。 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 天子迁庙之主,以昭穆合藏於二祧之中。 诸侯无祧,藏於祖考之庙中。 《聘礼》曰"不腆先君之祧",是谓始祖庙也。 享尝,谓四时之祭。 天子诸侯为坛、墠所祷,谓後迁在祧也。 既事,则反其主於祧。 鬼亦在祧,顾远之於无事,祫乃祭之尔。 《春秋》"文公二年秋;大事於太庙"。 《传》曰"毁庙之主,陈於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也。 鲁炀公者,伯禽之子也,至昭公、定公久已为鬼,而季氏祷之,而立其宫,则鬼之主在祧明矣。 唯天子、诸侯有主,禘祫。 大夫有祖考者,亦鬼其百世,不禘祫,无主尔。 其无祖考者,为士以下鬼其考、王考,官师鬼其皇考,大夫、適士鬼其显考而已。 大夫祖考,谓别子也。 凡鬼者,荐而不祭。 《王制》曰:大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 適士,上士也。 官师,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之属。 此適士云显考无庙,非也,当为"皇考"字之误。 疏曰:"'王立七庙'者:亲四,始祖一,文、武不迁,合为七庙也。 '一坛一墠'者,七庙之外,又立坛、墠各一也。 起土为坛,除地曰墠。 近者起土,远亲除地,示将去然也。 曰'考庙'者,父庙曰考。 考,成也,谓父有成德之美也。 曰'王考庙'者,祖庙也。 王,君也,君考者,言祖有君成之德也,祖尊於父,故加君名也。 曰'皇考庙'者,曾祖也。 皇,大也,君也,曾祖转尊,又加大君之称也。 曰'显考庙'者,高祖也。 显,明,高祖居四庙最上,故以高祖目之。 曰'祖考庙'者,始祖也。 此庙为王家之始,故云祖考也。 计其祖考之庙,当在二祧、坛墠之上,应合在後始陈。 今在此言之者,因皇考、显考同皆月祭之故,此先言之也。 '皆月祭之'者,此之五庙,则并同月月祭之也。 '远庙为祧'者,远庙,谓文、武庙也。 文、武并在应迁之例,故云远庙也,特为功德而留,故谓为祧。 祧之言超也,言其超然上去也。 '有二祧'者有文、武二庙不迁,故云'有二祧'焉。 '享尝乃止'者,享尝,四时祭祀,文、武特留,故不得月祭,但四时祭而已。 '去祧为坛'者,谓高祖之父也,若是昭,行寄藏武王祧;若是穆,行即寄藏文王祧,不得四时而祭之,若有四时之祈祷,则出就坛受祭也。 '去坛为墠'者,谓高祖之祖也,不得在坛,若有祈祷,则出就墠受祭也。 高祖之父,既初寄在祧而不得於祧中受祭,故曰'去祧'也。 高祖之祖,经在坛而今不得祭,故云'去坛'也。 '坛墠有祷焉祭之'者,在坛墠者不得享尝,应有祈祷,於坛墠乃祭也。 '无祷乃止'者,若无所祈祷,则不得祭也。 '去墠曰鬼'者,若又有从坛迁来墠者,则此前在墠者,迁入於石函为鬼,虽有祈祷亦不及,唯禘祫乃出。 ")。 晋张融评曰:"《孝经》:'为之宗庙,以鬼享之。 '《公羊》:'毁庙之主藏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无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去墠为鬼之制。 《祭法》所言,皆衰世之法。 "  朱子曰:"《王制》、《祭法》庙制不同,以周制言之,恐《王制》为是。 "  杨氏曰:"愚按《祭法》与《王制》不同。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祭法》则序四亲庙、二祧、太祖,以辨昭穆。 《王制》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祭法》则云三亲庙月祭,高、太二庙享尝,以见隆杀。 《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祭法》但有三亲庙,而高、太无庙,有二坛,以为请祷之祭而已。 《王制》士一庙;《祭法》则分適士二庙,官师一庙。 又《祭法》有考、王考、皇考、显考、祖考之称,《王制》则无之。 《祭法》有坛,有墠,或二坛无墠,或一坛无墠《王制》则无之。 大抵《王制》略而《祭法》详。 又按'三坛同墠'之说,出於《金縢》,乃是因有所祷而後为之,非於宗庙之外预为坛、墠,以待他日之有祷也。 《孝经》'为之宗庙,以鬼享之'非去墠而为鬼也,如晋张融之说,则《祭法》所言难以尽信。 "  陈氏《礼书》曰:"庙,所以象生之有朝也;寝,所以象生之有寝也。 建之观门之内,不敢远其亲也。 位之观门之左,不忍死其亲也。 《家语》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自虞至周之所不变也。 是故《虞书》禋於六宗,以见太祖。 《周官》守祧八人,以兼姜嫄之宫,则虞、周七庙可知矣。 伊尹言七世之庙,商礼也。 《礼记》、《荀卿》、《榖梁》皆言天子七庙,不特周制也,则自虞至周七庙又可知矣。 然存亲立庙,亲亲之至恩;祖功宗德,尊尊之大义。 古之人,思其人而爱其树,尊其人则敬其位,况庙乎? 法施於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况祖宗乎? 於是礼以义起,而商之三宗,周之文、武,汉之孝文、孝武,唐之神尧、文皇,其庙皆在三昭三穆之外,历世不毁,此所谓不迁之庙,非谓祧也。 郑康成之徒以《丧服小记》言王者立四庙,则谓周制七庙,文、武为二祧,亲庙四而已,则文、武不迁之庙在七庙内,是臆说也。 王肃《圣证论》曰礼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使天子、诸侯皆亲庙四,则是君臣同等,尊卑不别也。 又王祭殇五,而下及无亲之孙,上不及无亲之祖,不亦诡哉? 王舜中、刘歆论之於汉,韩退之论之於唐,皆与肃同,盖理之所在者,无异致也。 "又曰:"父昭子穆而有常数者,礼也;祖功宗德而无定法者,义也。 故周於三昭三穆之外,而有文、武之庙;鲁於二昭二穆之外,而有鲁公之世室。 观《春秋传》称襄王致文、武胙於齐侯,《史记》称显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方是时,文、武固已远矣,襄王、显王犹且祀之,则其庙不毁可知矣。 《家语》、《左传》称孔子在陈,闻鲁庙火,曰:'其桓、僖乎? '以为桓、僖亲尽,无大功德,而鲁不毁,故天灾之。 其言虽涉於怪,而理或有焉。 若然,则鲁公之室在所不毁可知矣。 王舜中、刘歆、王肃、韩退之之徒,皆谓天子祖功宗德之庙不在七世之列。 特郑康成以《周礼》守祧有八人,《小记》王者立四庙,则谓周制七庙,文、武为二祧,亲庙四而已。 是不知周公制礼之时,文、武尚为近庙,其所以宗之之礼,特起於後代也。 果所以宗之者在七庙内,使继世祖先间有丰功盛德,不下文、武,复在可宗之列,则亲庙又益杀乎? 理必不然。 《祭法》曰'远庙为祧',则'祧'者,兆也。 天子以五世、六世之祖为祧,所谓有二祧是也。 诸侯以始祖为祧,所谓先君之祧是也。 郑氏以祧为超去之超,误矣。 既曰超矣,又以文、武为不毁之祧,何邪? 《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武公之庙,武世室。 '然武公之於鲁,徇宣王立庶之非,以阶鲁国攻杀之祸,而丰功懿德,不著於世,自武至闵,其庙已在可迁之列。 《春秋》成公六年二月,立武宫。 昭公十五年,有事於武宫。 《左氏》曰:季文子'以鞍之战立武宫。 '《公羊》曰:'武宫者何? 武公之宫也。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盖武宫立於成公之时,历襄及昭,积世不毁,故记史得以大之,欲以比周之文、武也。 "  朱子论古今庙制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 而《祭法》又有適士二庙、官师一庙之文。 大扺士无太祖而皆及其祖考也(颜师古曰:"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 昭,明也。 穆,美也。 後以晋室讳昭,故学者改昭为韶。 ")。 其制皆在中门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 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晋博士孙毓议)。 天子太祖百世不迁。 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宗,亦曰世室,亦曰祧。 郑注《周礼 守祧》曰:"宗,亦曰祧,亦曰世室。 "《周礼》有守祧之官。 郑氏曰:"远庙为祧,周为文、武之庙,迁主藏焉"。 又曰:"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於太祖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於文、武之庙,群穆於文、群昭於武。 "《明堂位》有文世室、武世室。 郑氏曰:"世室者,不毁之名。 ")。 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则毁而递迁。 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昭之二庙,亲尽则毁,而迁其主於昭之宗,曾祖迁於昭之二,新入庙者祔於昭之三,而高祖及祖在穆如故。 穆庙亲尽放此。 新死者如当为昭,则祖於昭之近庙,而自近庙迁其祖於昭之次庙,而於主祭者为曾祖。 自次庙迁其高祖於昭之世室,盖於主祭者为五世,而亲尽故也。 其穆之两庙,如故不动,其次庙於主祭者为高祖,其近庙於主祭者为祖也。 主祭者没,则祔於穆之近庙,而递迁其上放此。 凡毁庙迁主,改涂易檐,示有所迁,非尽毁也。 见《榖梁传》及注)。 诸侯则无二宗,大夫又无二庙,其迁毁之次,则与天子同(传,毁庙之主,藏於太祖)。 《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於祖父者也(《曲礼》云"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 郑元云,以孙与祖,昭穆同也。 周制自后稷为太祖,不窋为昭,鞠为穆,以下十二世至大王复为穆,十三世至王季复为昭,十四世至文王又为穆,十五世至武王复为昭,故《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称武王为昭考。 而《左氏传》曰:"泰伯、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又曰:"管、蔡、鲁、卫,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 "盖其次序一定,百世不易,虽文王在右,武王在左,嫌於倒置,而别有所谓门垣,足以各全其尊。 初不以左右为尊卑)。 三代之制,其详虽不得闻,然其大略不过如此。 汉承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诸帝之庙,各在一处,不容合为都宫,以序昭穆(《韦元成传》云"宗庙异处,昭穆不序",但考周制,先公庙在岐,文王在丰,武王在镐,则都宫之制亦不得为,与汉亦无甚异。 未详其说)。 贡禹、韦元成、匡衡之徒,虽欲正之,而终不能尽合古制,旋亦废罢。 後汉明帝又欲遵俭自抑,遗诏毋起寝庙,但藏其主於光武庙中更衣别室。 其後,章帝又复如之,後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之制(见《後汉 明帝纪》。 《祭祀志》又云:其後积多无别,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 自是以来,更历魏、晋,下及隋、唐,其间非无奉先思孝之君,据经守礼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子孙,而更僻处於一隅,既无以见其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而不得自为一庙之主。 以人情而论之,则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没祭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孝子顺孙之心,於此宜亦有所不安矣。 肆我神祖,始独慨然深诏儒臣讨论旧典,盖将以远迹三代之隆,一正千古之缪,甚盛举也。 不幸未及营表,世莫得闻。 秉笔之士,又复不能特书以诏万世。 今独具见於陆氏之文者为可考耳。 然其所论昭穆之说,亦未有定论(图说在後)。 独原庙之制,外为都宫,而各为寝庙门垣,乃为近古,但其礼本不经,仪亦非古,故儒者得以议之。 如李清臣所谓略於七庙之室而为祠於佛老之侧,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禘祫烝尝之祀而行一酌奠之礼。 杨时所谓舍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者,其言皆是也。 然不知其所以致此,则由於宗庙不立,而人心有所不安也。 不议复此,而徒欲废彼,亦安得为至当之论哉。 "又曰:"今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以西为上之制,而无左昭右穆之次,一有递迁,则群室皆迁,而新死者当入於其祢之故室矣。 此乃礼之大节,与古不同,而为礼者犹执祔於祖父之文,似无意义。 然欲遂变而祔於祢庙,则又非爱礼存羊之意。 窃意与其依违牵制而均不免为失礼,曷若献议於朝,尽复公私之庙皆为左昭右穆之制,而一洗其缪之为快乎。 "  又论《汉同堂异室庙及原庙》曰:"五峰胡仁仲论汉文帝之短丧,其失不在文帝,而景帝当任其责。 予於不起寝庙之诏,则以为明帝固不得为无失,然使章帝有魏颗之孝,其群臣有宋仲几、楚子囊之忠,则於此必有处矣。 况以一时之乱命,而坏千古之彝制,其事体之轻重,又非如三子之所正者而已邪? 然古今诸儒未有斥其非者,而徒知论惠帝、叔孙通作原庙之罪。 夫原庙诚不当作,要必复古宗庙之制,然後可得而议尔。 或曰:"周公祀文王、武王於洛邑,非原庙邪? "曰:"此固礼之变也。 然设於别都而不设於京师及所幸郡国,又不闻其以果献之,亵礼施焉,则亦与汉异矣。 "又《语录》曰:"如今士、大夫家都要理会古礼,今天下有二件极大底事恁地循袭:其一,是天地同祭於南郊;其一,是太祖不特立庙,与诸祖同一庙。 "又曰:"天地合祭於南郊,及太祖不别立庙室,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 "  △韦元成王者五庙图  东  ┌────────────────┐  │  昭  昭  │  │  │  北│ 太祖  都宫门 │ 南  │  │  │  穆  穆  │  └────────────────┘  西  庙制图  ───┬──┬──┬──┬──┬──┬───  北 │寝 │廷 │庙 │廷 │垣门│ 南  ───┴──┴──┴──┴──┴──┴───  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 以下五世而迭毁,毁庙之主藏於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韦元成等周庙图  昭武王世室  昭  昭  太祖后稷  穆文王世室  穆  穆  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 刘歆宗无数图  武世室  昭  昭  昭  太祖后稷  文世室  穆  穆  穆  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 宗,不在此数中。 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故殷有三宗,周公举之以劝成王,由是言之,宗,无数也。 朱子曰:"刘歆说文、武为宗,不在七庙数中,此说是。 "  又曰:"商之三宗,若不是别立庙,只是亲庙时,何不胡乱将三个来立,如何恰限取祖甲、太戊、高宗为之? 那个祖有功,宗有德,天下後世自有公论,不以拣择为嫌,所以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 那个好底,自是合当宗祀,如何毁得? 如今若道三宗只是亲庙,则是少了一个亲庙了。 "  周世数图  稷不窋 公刘 皇仆 毁隃 高圉 公叔 王季 武王 康王 穆王 懿王 夷王 宣王 鞠  庆节 差弗 公非 亚圉 太王 文王 成王 昭王 共王 孝王 厉王 幽王  周七庙图  稷 高圉以上藏主  公叔公季亚圉古公 文王时  稷 亚圉以上藏主  公叔王季太王文王 武王时  稷 公叔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太王文王 成王时  稷 太王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文王成王 康王时  稷 王季以上藏主  武 康  文 成 昭王时  稷    武 康 文世室 成 昭  穆王时  稷 武世室 康 穆 文世室 成 昭  共王时  稷 武世室 康 穆 文成  昭 共  懿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文成  昭 共  孝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文成昭 共 孝  夷王时  稷 武康穆 懿 夷 文成昭 共 孝  厉王时  稷 武康穆 懿 夷 文成昭共 孝 厉 宣王时  稷 武康穆懿 夷 宣  文成昭共 孝 厉 幽王时  周九庙图  稷 公非以上藏主  高圉公叔王季亚圉太王文王 武王时  稷 高圉以上藏主  公叔王季武王亚圉太王文王 成王时  稷 亚圉以上藏主  公叔王季武王太王文王成王 康王时  稷 公叔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康王太王文王成王 昭王时  稷 大王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康王太王文王昭王 穆王时  稷 王季以上藏主  武 康 穆 文 成 昭  共王时  稷    武 康 穆 文世室 成 昭 共  懿王时  稷 武世室 康 穆 懿 文世室 成 昭 共 孝王时  稷 武   康 穆 懿 文成  昭 共 孝 夷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夷 文成  昭 共 孝 厉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夷 文成昭 共 孝 厉 宣王时  稷 武康穆 懿 夷 宣 文成昭 共 孝 厉 幽王时  朱子曰:"韦元成、刘歆庙数不同,班固以歆说为是。 今亦未能决其是非,姑两存之。 至於迁毁之序,则昭常为昭,穆常为穆。 假令新死者当祔昭庙,则毁其高祖之庙,而祔其主於左祧,迁其祖之主於高祖之故庙,而祔新死者於祖之故庙。 即当祔於穆者,其序亦然。 盖祔昭,则群昭皆动,而穆不移;祔穆,则群穆皆移,而昭不动。 故虞之明日祔於祖父,盖将代居其处,故为之祭,以告新旧之神也。 今以周室世次为图如右,所谓高祖以上亲尽当毁,虞之明日祔於祖父者也。 元丰议礼,何洵直、张儘以此为说,而陆佃非之,曰:'昭穆者,父子之号。 昭以明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 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岂可胶哉? 坛立於右,墠立於左,以周制言之,则太王亲尽,去右坛而为墠;王季亲尽,去左祧而为坛,左右迁徙无嫌。 '又曰:'显考、王考庙与左祧为昭,皇考、考庙与右祧为穆。 如曰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则武不入考庙而入王考庙矣。 '此皆为说之误,殊不知昭穆本以庙之居东居西、主之向南向北而得名,初不为父子之号也。 必曰父子之号,则穆之子又安得复为昭哉? 坛墠之左右,亦出先儒一时之说,《礼经》非有明文也。 政使果然,亦为去庙之後,主藏夹室而有祷之祭,且坛墠又皆一而己。 昭不可以越坛而径墠,穆不可以有坛而无墠,故迭进而无嫌,非若庙之有昭穆,而可以各由其序而递迁也。 又况昭穆之分,自始封以下,入庙之时便有定次,後虽百世不复移易,而其尊卑则不以是而可紊也。 故成王之世,文王为穆而不害其尊於武,武王为昭而不害其卑於文,非谓之昭即为王考,谓之穆即为考庙也。 且必如佃说,新死者必入穆庙,而自其父以上穆迁於昭,昭迁於穆,祔一神而六庙皆为之动,则其祔也又何不直祔於父,而必隔越一世以祔於其所未应入之庙乎? 佃又言曰:'假令甲於上世之次为穆,今合堂同食,实属父行。 乙於上世之次为昭,今合堂同食,实属子行。 则甲宜为昭,乙宜为穆,岂可远引千岁以来世次,覆令甲为右穆,乙为左昭,以紊父子之序乎? '此亦不晓前说之过也,盖昭穆之次既定,则其子孙亦以为序,礼所谓昭与昭齿,穆与穆齿。 《传》所谓'太王之昭,王季之穆,文之昭,武之穆'者是也。 如必以父为昭而子为穆,则太伯、虞仲乃太王之父,而文王反为管、蔡、鲁、卫之子矣,而可乎哉? 且一昭穆也,既有上世之次,又有今世之次,则所以序其子孙者,无乃更易不定而徒为纷纷乎? 曰:'然则庙之迁次如图可以见矣,子孙之序如佃所驳,得无真有难处者邪? '曰:'古人坐次或以西方为上,或以南方为上,未必以左为尊也,且又安知不如时祫之位乎(周《大祫》及《时祫图》,见於《祫祭礼》)? '"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注疏见下《守藏条》)。 若将祭祀,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黝,於纠反,郑音幽。 垩,乌路反,或乌洛反,本或作恶,同。 庙,祭此庙也。 祧,祭迁主。 有司,宗伯也。 修除、黝垩互言之,有司恒主修除,守祧恒主黝垩。 郑司农云:"黝,读为幽,黑也;垩,白也。 "《尔唯》曰:"地谓之黝;墙谓之垩。 "疏曰:"凡庙旧皆修除黝垩。 祭,更修除黝垩,示新之敬也。 今将祭而云修除,知祭此庙也。 迁主藏於祧。 "《春官》)。 隶仆掌五寝之埽除粪洒之事(五寝,五庙之寝也。 周天子七庙,唯祧无寝。 《诗》云"寝庙绎绎",相连貌也。 前曰庙,後曰寝。 氾埽曰埽。 埽席前曰拚。 洒,洒也。 郑司农云:"洒当为洒。 "拚,方问反。 疏曰:"必须寝者,祭在庙,荐在寝。 ")祭祀,修寝(於庙祭寝,或有事焉。 《月令》:"凡新物,先荐寝庙。 "疏曰:"荐,只在寝,不在庙。 连庙言者,欲见是庙之寝,非生人之寝也。 "《夏官》)。 传:山节、藻梲、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梲,专悦反。 复,音福。 重,平声檐。 檐,以占反。 刮,古八反。 乡,许亮反。 坫,丁念反。 康音抗,又如字。 疏音疏。 山节,刻欂庐为山也。 藻梲,画侏儒柱为藻文也。 复庙,重屋也。 重檐,重承壁材也。 刮,刮摩也。 乡,牖属,谓夹户窗也,每室八窗为四达。 反坫,反爵之坫也。 出尊,当尊南也,唯两君为好,既献,反爵於其上,礼君尊於两楹之间。 崇,高也。 康,读为亢龙之亢,又为高坫,亢所受圭,奠於上焉。 屏,谓之树,今桴思也,刻之为雲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矣。 欂,音博。 又皮麦反。 一旁各反。 徐薄历反。 《字林》平碧反。 好,呼报反。 桴,音浮。 疏曰:"山节,谓欂卢刻为山形,则今之斗拱也。 藻梲者,谓侏儒柱画为藻文,梁上短柱也。 复庙者,上下重屋也。 重檐,重承壁材也,谓就外檐下壁,复安板檐,以辟风雨之洒壁,故云重檐,重承壁材。 刮楹者,刮,摩也;楹,柱也,以密石摩柱。 达乡者,达,通也,乡,谓窗牖也,每室四户八窗,窗户皆相对,以牖户通达,故曰达乡也。 反坫者,两君相见反爵之坫也,筑土为之,在两楹间,近南,人君饮酒,既献,反爵於坫上,故谓之反坫也。 出尊者,尊在两楹间,坫在尊南,故云出尊。 崇坫康圭者,崇,高也;亢,举也,为高坫受宾之圭举於其上也。 疏屏者,疏,刻也;屏,树也,谓刻於屏树为雲气虫兽也。 天子之庙饰也,考自'山节'以下,皆天子庙饰也。 屏,谓之树。 《释宫》云汉时谓屏为桴思,故云。 今桴思,解者以为天子外屏,人臣至屏,俯伏思念其事。 按《匠人注》云'城隅为角,桴思也。 汉时东阙桴思灾'。 以此诸文参之,则桴思,小楼也,故城隅、阙上皆有之。 然则屏上亦为屋,以覆屏墙,故称屏曰桴思。 "侏音朱。 《明堂位》)。 清庙茅屋(以茅饰屋,著俭也。 清庙,肃然清静之称。 疏曰:"《明堂位》曰,山节、藻梲、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其饰备物尽文,不应以茅为覆。 得有茅者,杜云以茅饰屋,著俭也。 以茅饰之而已,非谓多用其茅总为覆盖,犹童子垂髦及蔽膝之属,示其存古耳。 《诗 颂 清庙》者,祀文王之歌,故郑元以文王解之。 言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称清庙。 此则广指诸庙,非独文王,故以清静解之。 "),昭其俭也(示俭。 《春秋》桓公二年《左氏传》)。 △右宗庙制度  措之庙,立之主,曰帝(疏曰:"主,用木。 《五经异义》云:'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 '曰帝者,天神曰帝,今号此主同於天神,故题称帝云,文帝、武帝之类也。 "蓝曰吕氏曰:"考之《礼经》未见有以帝名者,惟《易》称帝乙,亦不知其何帝。 独司马迁《史记》载夏、殷之王皆以帝名,疑殷人祔庙称帝,迁据《世本》而言,当有所考。 至周有谥,始不名帝。 "《曲礼》下)。 孔子曰:"当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者,唯天子崩,诸侯薨,与去其国,与祫祭於祖,为无主耳。 吾闻诸老聃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 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老聃,古寿考者之号,与孔子同时。 藏诸主於祖庙,象有凶事者聚也。 卒哭成事,先祔之祭名也。 疏曰:"卒哭,主各反其庙者,为明日祔时须以新死者祔祭於祖,故祖主先反庙也。 ")君去其国,太宰取群庙之主以从,礼也(鬼神依人者也)。 祫祭於祖,则祝迎四庙之主,主出庙入庙,必跸(跸,止行者。 疏曰:"主,天子一尺二寸,诸侯一尺。 出庙者,谓出己庙而往太祖庙;入庙者,谓从太祖庙而反还己庙。 若在庙门之外,当主出入之时,必须跸止行人;若主入太祖庙,则不须跸也,似压於尊者。 若有丧及去国,无跸礼也。 ")。 "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欤(怪时有之)? "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尝禘郊社,尊无二主,未知其为礼也。 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王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疏曰:"亟,数也;伪,假也。 言作假王以行,而反藏於祖庙,故有二主也。 举兵,谓南伐楚,北伐山戎,西伐白狄,故谓之数举兵也。 ")。 "昭公十八年,宋、卫、陈、郑灾。 左氏曰:"郑子产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庙,告於先君(祏,庙主石函。 周庙,厉王庙也。 有火灾,故令群主於祖庙,易救护。 疏曰:"每庙木主皆以石函盛之,当祭则出之,事毕则纳於函,藏於庙之北壁之内,所以辟火灾也。 文二年《传》云郑祖厉王,故知郑之周庙是厉王庙也。 ")。 "  △右主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 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以孙与祖,昭穆同也。 疏曰:"凡称'礼曰'者,皆旧礼语也。 《曾子问》云,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 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 是有抱孙之法也。 言无孙取於同姓可者,谓无服内之孙,取服外同姓也。 天子至士皆有尸,《特牲》是士礼,《少牢》是大夫礼,并皆有尸。 又《祭统》云'君执圭瓒祼尸',是诸侯有尸也。 又守祧职云:'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是天子有尸也。 天子以下宗庙之祭,皆用同姓之嫡,故《祭统》云'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为子行,父北面而事之'。 注云,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適孙也。 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也。 虽取孙列,用卿、大夫为之。 郑注《特牲礼》,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是也,言伦,明非己孙。 皇侃用崔灵恩义,以大夫用己孙为尸,非也。 "《曲礼》上。 杨氏曰,《特牲馈食》"筮尸"。 疏曰:"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皆取无爵者,无问成人与幼,皆得为之。 若天子、诸侯,虽用孙之伦,取卿、大夫有爵者为之,故《凫鷖》祭尸之诗,皆言'公尸'。 又《春秋》宣公八年壬午'犹绎',《公羊子》何休注曰'礼,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 '又《凫鷖诗》'公尸来燕来宁'。 "疏曰:"其尸以卿、大夫为之。 ")。 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子行,犹子列也。 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適孙也。 《祭统》)。 为人子者,祭祀不为尸(尊者之处,为其先子之道,然则尸卜筮无父者。 疏曰:"尸代尊者之处,人子不为也。 "《曲礼》上)。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 "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 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疏曰:"以其成人,威仪既备,有为人父之道,不可无尸。 "详见《宗庙祭殇条》)。 "举斚角,诏妥尸。 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 尸,神象也。 祝,将命也(妥,他果反。 妥,安坐也。 尸始入,举奠斚,若奠角,将祭之,祝则诏主人拜。 安尸使之坐,尸即至尊之坐,或时不自安,则以拜安之也。 天子奠斚,诸侯奠角。 古,谓夏时也。 《郊特牲》)。 夏立尸而卒祭(夏礼,尸有事乃坐),殷坐尸(无事犹坐),周坐尸。 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侑音又。 武音无。 言此亦周所因於殷也。 武,当为"无",声之误也。 方,犹常也。 告尸行节,劝尸饮食无常,若孝子之为也,孝子就养无方。 养,羊让反)。 周旅酬六尸(使之相酌也。 后稷之尸,发爵不受旅。 疏见《祫祭九献条》。 君迎牲而不迎尸,见《宗庙篇》下《祭礼礼器总义》)。 朱子曰:"神主之位东向,尸在神主之北。 "又曰:"古人用尸,本与死者是一气,又以生人精神去交感他,那精神是会附著他歆享。 "又曰:"古人立尸,必隔一位,孙可以为祖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以昭穆不可乱也。 "或问:"古人合祭时,每位有尸否? "曰:"固是。 周家旅酬六尸,是每位各有尸也。 古者,主人献尸,尸酢主人。 《开元礼》犹如此,每位一献毕,则尸便酢主人,主人受酢已,又献第二位,不知是甚时,缘甚事後废了,到本朝都把这样礼数并省了。 "又曰:"古人不用尸则有阴厌书仪中所谓阖门垂帘是也,欲使神灵厌饫之也。 "又曰:"杜佑说,上古时中国与夷狄一般,後世圣人改之,有未尽者,尸其一也。 盖今蛮夷洞中亦有此,但择美丈夫为之,不问族类(事见杜佑《理道要诀》末篇)。 "  杨氏曰:"愚按《曲礼》,孙为王父尸。 疏云新丧虞祭之时,男女各立尸,故《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祔祭之後,止用男之一尸,以其祔祭渐吉故也。 凡吉祭祇用一尸,故《祭统》云设同几是也。 又按《司几筵》'每敦一几'注云'周礼虽合葬及同时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 祭於庙同几,精气合'故也。 "  △右尸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庙,谓太祖之庙及三昭三穆。 迁主所藏曰祧。 先公之迁主藏於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於文、武之庙。 遗衣服,大敛之馀也。 疏曰:"按《土丧礼》云,小敛十九称不必尽服,则小敛亦有馀衣,必知据大敛之馀者。 小敛之馀,至大敛更用之,大敛馀,乃留之。 ")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尸,当服卒者之上服,以象生时。 疏曰:"既言卒者上服,则先王之尸服衮冕,先公之尸服鷩冕也。 若然士爵弁以助祭,祭宗庙服元端,而士虞特牲尸不服爵弁者。 爵弁,是助祭诸侯庙中乃服之。 士尸还在士庙,故尸还服元端,为上服也。 《曾子问》云,尸弁冕而出,卿、大夫皆下之。 注云,弁冕者,君之先祖或有为大夫士者,则是先君之先祖为士,尸服卒者上服,不服元端而服爵弁者,爵弁本以助祭在君庙,君先祖虽为士,今为尸,还在君庙中,故服爵弁,不服元端。 ")。 既祭,则藏其隋,与其服(隋,许恚反;刘,相恚反。 元谓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 疏曰:"按《特牲礼》注云,肺祭,刌肺是其隋者。 彼不言脊,似误。 所以误有脊者,《特牲礼》云'佐食举肺脊以授尸,尸授振祭,齐之',是以於此误有脊。 但彼是尸食而举者,故有脊,此隋祭不合有也。 "《春官》)。 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 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郑司农云:"志,谓记也。 《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谓《郑书》之属是也。 史官主书,故韩宣子聘於鲁观书。 太史氏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 小史主定之,瞽矇讽诵之。 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故书奠为帝。 "杜子春云:"帝当为'奠',读为定。 "元谓王有事,祈祭於其庙。 疏曰:"云'奠系世'者,谓定《帝系》、《世本》。 云'辨昭穆'者,《帝系》、《世本》之中,皆有昭穆亲疏,故须辨之。 天子谓之帝系,诸侯谓之世本。 按《瞽矇》注云'奠系世',谓《帝系》,诸侯、卿、大夫《世本》之属也。 云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者,告王当避此二事也。 ")。 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祖庙,始祖后稷之庙,其宝物世传守之,若鲁宝玉大弓者。 疏曰:"所守藏者,即下文'玉镇'以下是也。 禁令谓'禁守不得使人妄入之'等也。 若鲁宝玉大弓者,按《春秋》定八年盗窃宝玉大弓,《公羊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弓绣质',是世传守者也。 ")。 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 若有大祭,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玉镇,大宝器。 玉瑞,玉器之美者。 禘祫陈之,以华国也)。 上春,衅宝镇及宝器(上春,孟春也。 衅,谓杀牲以血衅之。 疏曰:"杀牲取血衅之,若《月令》上春衅龟筴等也。 ")。 若迁宝,则奉之(奉,犹送也。 疏曰:"此迁宝,谓王者迁都,若平王东迁,则宝亦迁天府,奉送之於彼新庙之天府,藏之如故也。 "同上)。 《传》,桓公二年,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太庙。 左氏曰非礼也,臧哀伯谏,不听。 襄公六年,齐侯灭莱,献莱宗器于襄宫。 右宗庙守藏 发布时间:2026-03-06 16:16:4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4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