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九十六 宗庙考六 内容:   ○祭祀时享(荐新)  有虞氏四时之祭名:春曰礿(礿,薄也。 春物未成,其祭品鲜薄。 又云新菜可礿),夏曰禘(禘者,次第也。 夏时物虽未成,宜依时次第而祭之),秋曰尝(新榖熟而尝之),冬曰烝(烝,进也。 冬物成,进其品也)。 其祭尚气,《郊特牲》云"血、腥、焰祭,用气也"(尚,谓贵,而祭祀之时先荐用气物也。 血,谓祭初以血诏神於室。 腥,谓朝践荐腥肉於堂。 焰,谓沈肉於汤,次腥亦荐於堂。 以血、腥、焰三者而祭,是用气也。 以其并未熟,故云用气也)。 法先迎牲,杀之取血,告於室,以降其神,然後用乐而行祭事。 其祭贵首。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 虞宾在位,群后德让(戛击,是作用之名,非乐器。 故以戛击为柷敔。 搏拊形如鼓,以韦为之,实之以糠,击之以节乐。 球,玉磬。 以合堂上之乐。 此舜庙内堂上之乐。 以下云"下管",故知此在堂上也。 所谓虞宾,丹朱王者後,以故称宾)。 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堂上下乐,各有柷敔。 上言戛击,以作用言,此以器言,互相备)。 笙镛以间,鸟兽跄跄(吹笙击钟,相间而作,鸟兽化德,相率而舞)。 箫《韶》九成,凤凰来仪(《韶》,舜乐名。 言箫见细器之备。 成,犹终也。 每曲一终,必变更奏,故《经》言九成,《传》言九奏,《周礼》谓之九变,其实一也。 备乐九终,而致灵鸟)。 夏氏时祭之名,因有虞。 其祭贵心,用昏。 殷礿禘烝尝,亦因虞、夏之制。 《王制》云:"春礿,夏禘,秋尝,冬烝(郑元云"此夏、殷之法。 ")。 "其祭尚声。 《郊特牲》云:"殷人尚声,臭味未成。 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後出迎牲。 声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间也(疏曰"殷人尚声"者,先奏乐也。 "臭味未成",谓未杀牲也。 "涤荡",犹摇动也。 既尚声,故未杀牲,而先摇动乐声,以求神也。 "乐三阕,然後出迎牲"者,阕,止也,奏乐三遍止,乃迎牲入杀之。 "声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间也"者,解以先奏乐之义,言天地之间虚豁亦阳也,言鬼神在天地之间,声是阳,故用乐之音声号呼告於天地之间,庶神明闻之而来,是先求阳之义也)。 "其祭贵肝,用日出。 传"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迎来而乐,乐亲之将来也。 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小言之,则为一祭之间,孝子不知鬼神之期。 推而广之,放其去来於阴阳。 放,方往反。 疏曰:一祭比於一年,其事为小,故云"小言之,为一祭之间",既不知鬼神之来去期节,故祭初似若来,故乐;祭末似去,故哀。 据孝子之心,虽春有乐及钟鼓送尸,孝子之心祭末犹哀也。 云"推而广之,放其去来於阴阳"者,解经云"故禘有乐,而尝无乐"二句也,言推此一祭而广论一年,放神之去来似阴阳二气。 但阳主生长,春夏阳来似神来,故春夏祭有乐。 秋冬阴,象神去,故秋冬祭无乐。 然周礼四时之祭皆有乐,殷则烝尝祭亦有乐。 故那诗云"庸鼓有儖,万舞有奕",下云"顾子烝尝",则殷秋冬亦有乐者。 熊氏云,殷秋冬但有管弦之乐。 又云烝尝全无乐。 故其义已具《郊特牲》)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谓夏、殷时礼也)。 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 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尝(疏曰:"禘祭在夏,夏为炎暑,故为阳盛。 尝祭在秋之时,阴功成就,故为阴盛。 ")。 古者於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於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疏曰:"爵命是生养之事,故属阳。 国地是土地之事,故属阴也。 ")。 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 草艾则墨,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艾,音刈。 疏曰:以记录之前,先有此记之文,故作记者载此前记之文,所以言"记曰"也。 此记云尝祭之日,发出公室货财以示赏也。 "草刈则墨"者,谓初秋草堪艾给炊爨之时,则行小刑之墨。 人君未发行秋政,则民不敢艾草也)。 "  《陈氏礼书》曰:"商礼春曰礿,夏曰禘,而五年之禘为大禘。 《诗 颂》'长发,大禘'是也。 周礼春曰祠,夏曰礿,而五年之禘不称大焉。 《诗 颂》'雍,禘太祖'是也。 "  周祭,春曰祠(祠之言食),夏祭曰礿(新菜可礿),秋祭曰尝,冬祭曰烝。 以禘为殷祭之名,其祭尚臭。 《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於渊泉。 灌以圭璋,用玉气也。 既灌,然後迎牲,致阴气也。 萧合黍稷,臭阳达於墙屋,故既奠,然後焫萧合膻芗(焫,如悦反。 膻,音馨。 芗,音香。 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 已,乃逆牲於廷杀之,天子诸侯之礼也。 奠,谓荐熟时也。 《特牲馈食》所云"祝酌奠於鉶南"是也。 萧,芗蒿也。 染以脂,合黍稷烧之。 《诗》云"取萧祭脂"疏曰:"周人尚臭"者,周礼变於殷,故先求阴尚臭也。 臭,谓鬯气也。 未杀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 郁,郁金草也。 鬯,谓鬯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鬯,故云"郁合鬯"也。 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气求阴达於渊泉也。 "灌以圭璋,用玉气也"者。 王肃云:"以圭璋为瓒之柄也",瓒所以〈奭斗〉鬯也,玉气洁润,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官也。 玉气,亦是尚臭也。 "既灌,然後迎牲"者,先求神後迎牲也。 先灌,是先求阴也。 "萧合黍稷"者,周人後求阳也,取萧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烧之也,此谓馈食时也。 "臭阳达於墙屋"者,谓以萧合黍稷之臭气求阳达於墙屋也)。 "其祭贵肺,用朝及闇。 传:凡祭慎诸此,魂气归於天,形魄归於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 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 《陈氏礼书》曰:"《祭义》曰'夏后氏祭其暗,商人祭其阳,周人祭日,以朝及暗'。 《檀弓》曰'夏后氏大事用昏,商人大事用日中,周人大事用日出'。 然则《春秋》书之大事於太庙。 《传》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则祭亦大事也。 夏尚黑,用昏,故祭其闇。 商尚白,用日中,故祭其阳。 周尚赤,用日出,故祭以朝及闇(郑氏谓阳读为"日雨日暘"之暘。 以朝及闇,谓终日有事)。 盖三代正朔之所尚:正,则夏以建寅,商以建丑,周以建子;朔,则夏以平旦,商以鸡鸣,周以夜半,是皆夏据其末,商、周探其本,则祭之早晏亦若此也。 《少牢》大夫之祭,宗人请期,曰'旦明行事'。 子路祭於季氏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孔子取之。 此周礼也。 然礼与其失於晏也,宁早,则周虽未明之时,祭之可也,故曰'以朝及闇'。 《周官》鸡人凡国事为期,则告之时,宗伯祭之日,告时於王。 盖鸡人告於宗伯,宗伯告於王,然後行事。 "  朱子曰:"《仪礼》所存惟《少牢馈食》、《特牲馈食》礼,是大夫、士礼兼,又只是有馈食。 若天子祭,便合有初间祭腥等事。 如所谓建设朝事,燔燎膻芗。 若附《仪礼》,此等皆无入头处。 意欲将《周礼》中天子祭礼逐项作一总脑,却以《礼记》附,如疏中有说天子处,皆编出。 因云某已衰老,其间合要理会文字,皆起得个头在,及见其成,不见其成,皆未可知。 万一不及见此书之成,诸公千万勉力整理得成,此书所系甚大。 "  大宗伯之职:"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示音祇。 肆,他历反。 祼,古乱反。 禴,馀若反。 宗庙之祭,有此六享。 肆献祼、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祫也,禘也。 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熟时也。 献,献礼,谓荐血腥也。 祼之言灌,灌以郁鬯,谓始献尸求神时也。 《郊特牲》曰:"魂气归於天,形魄归於地,故祭所以求诸阴阳之义也。 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灌是也。 祭必先灌,雨後荐腥、荐熟,於祫逆言之者,与下其文,明六享俱然。 祫,言肆献祼;禘,言馈食者,著有黍稷,互相备也。 疏曰:云"祭必先灌,乃後荐腥、荐熟,於祫逆言之者,与下共文,明六享俱然"者,如向所说先灌讫,王始迎牲;次腥其俎,腥其俎讫,乃焰;焰祭讫,始迎尸入室,乃有黍稷,是其顺也。 今此经先言肆,肆是馈献节;次言献,献是朝践节;後言灌,灌是最在先之事,是於祫逆言之也。 言"与下共文,明六享俱然"者,既从下向上为文,即是於下五享与上祫祭皆有灌、献、肆三事矣,故云"六享俱然")  黄氏曰:先儒以肆为肆解牲体,献为献醴,肆献祼,谓灌而後荐腥、荐熟,差次荐献之节固如此。 然《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司尊彝》"郁齐献酌",则肆献皆用祼而为名也。 若以为祼而後肆献故以为名,则义犹得通。 然《小宗伯》"王崩太肆,以秬鬯渳";《太祝》"大丧,始崩,以肆鬯,渳尸",不可亦为肆解牲体矣。 是则肆献专为祼,但不知其义为何如也。 先儒又以肆献馈食为禘祫宗庙四时之祭,其外有禘祫禘,追远祫,合食宜,为庙祭之首。 然天子之礼亡,今诸儒所言祭祀之节,皆杂出经传,意类推次,难遽信也。 宗庙之祭,皆有牲体,皆有黍稷,而独以肆献为祫,馈食为禘,不知其义何以为据。 杨氏曰:愚按《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司尊彝》"郁齐献酌",则肆献祼,即祼也。 祭以祼,为重祼,所以降神,《祭统》云"祭之属莫重於祼"是也。 祭以馈熟为正,正祭之时,祝官以祝辞告於主,《郊特牲》云"直祭祝於主"是也。 凡四时之祭皆然,举其要,故在四时之上。 仲春之月,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鲜,当作献。 献羔,谓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先荐於宗庙,乃後赋之)。 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登,进也。 麦新气尤盛,以彘食之,散其热也。 彘,水畜也)。 仲夏之月,农乃登黍,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此尝雏也,而云以尝黍,不以牲主榖也。 必以黍者,黍,火,榖气之主也。 雏,鸡也。 疏云:"如郑此言黍非新成,直取旧黍,与雏同荐之,故下孟秋云'农乃登黍'。 注云,黍稷於是始熟,明仲夏未熟。 蔡氏以为此时黍新熟,今蝉鸣黍是也,非郑义也。 按《月令》诸月无荐果之文,此独羞含桃者,以此果先成,异於馀物,故特记之,其实诸果亦时荐。 ")。 孟秋之月,农乃登榖,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仲秋,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季秋,以犬尝稻,先荐寝庙。 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 长乐陈氏曰:"先儒谓庙藏神主,而祭以四时;寝藏衣冠几杖之具,而祭之以新物。 然《国语》曰'大寒取名鱼、登水禽,尝寝庙'。 《月令》四时新物皆先荐寝庙。 盖有寝者荐於寝,无寝者荐於庙,非谓荐止於寝也。 "  严陵方氏曰:"既曰寝,又曰庙,何也? 盖王者之於祖祢,以人道事之则有寝,以神道事之则有庙。 天子七庙,而《周官》隶仆止掌五寝者,以二祧将毁,先除其寝,事有渐故也。 祭,神道也;荐,人道也。 "  传:始杀而尝(建酉之月,阴气始杀,嘉榖始熟,故荐尝於宗庙),闭蛰而烝(建亥之月,昆虫闭户,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烝祭宗庙。 《春秋》桓公五年《左氏传》)。 中夏,教茇舍。 遂以苗田,如蒐之法,献禽以享礿(中,音仲。 夏同。 茇,蒲末反。 茇舍,草止之也。 夏田为苗择取不孕任者。 礿,宗庙之夏祭也。 冬夏,田主於祭宗庙,阴阳始起,象神之在内。 疏曰:以草释茇,以止释舍,军有草止之法云。 冬夏,田主於祭宗庙,阴阳始起,象神之在内者。 仲冬一阳生,仲夏一阴生,是阴阳在内,故神象之而行祭也。 此祭因田猎献禽为祭,若正祭自在孟月)。 中冬,教大阅,遂以狩田,入献禽以享烝(冬田曰狩,言守取之无所择也。 入以禽祭宗庙。 《夏官 大司马》)。 《易 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 居既济之时而处尊位,物皆济矣,将何为焉? 其所务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沁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 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 "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乙亥,尝(御廪,藏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仓也。 天火曰灾。 既戒日致齐,御廪虽灾,苟不害嘉榖,则祭不应废,故书以示法)。 仲尼尝,奉荐而进,其亲也悫,其行也趋趋以数(趋,音促。 数,色角反。 尝,秋祭也。 亲,谓身亲执事。 数,速也。 疏曰:"奉荐而进,其亲也悫"者,悫,谓质悫,谓仲尼奉荐进尸之时,其身执事,其行貌悫质少威仪。 其行步促促速疾少威仪,举足而数也。 群见《宗庙祭祀总义》)。 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洛诰》)。 桓公八年正月已卯,烝。 《榖梁子》曰:"烝,冬事也。 春兴之,志不时也。 夏,五月丁丑,烝。 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 "《公羊子》曰:"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 讥亟也(亟,数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 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 疏则怠,怠则忘。 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 士则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 "襄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晋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葬晋悼公。 平公即位烝,於曲沃(平公,悼公子彪。 曲沃,晋祖庙。 烝,冬祭也。 诸侯五月而葬,既葬卒哭,作主,然後烝尝於庙。 今晋逾月葬,作主而烝祭,《传》言晋将有溴梁之会,故速葬)。 《陈氏礼书》曰:君子以义处礼,则祭不至於数烦;以仁处礼,则祭不至於疏怠。 凄怆发於霜露之既降,怵惕生於雨露之既濡,此所以有四时之享也。 然四时之享,皆前期十日而斋戒,前祭一日而省视,祭之日,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 自再祼以至九献,其礼非一举。 自致神以至送尸,其乐非一次。 以一日而历七庙,则日固不足,而强有力者亦莫善其事矣。 若日享一庙,前祭视牲,後祭又绎,则弥月之间亦莫既其事矣。 考之经传,盖天子之礼,春则特祭,夏秋冬则合享。 特祭各於其庙,合享同於太庙。 《王制》曰"天子特礿,祫禘,祫尝,祫烝。 诸侯礿特,禘一,特一祫"。 是天子春特而三时皆祫,诸侯亦春特而冬皆祫。 其异於天子者,禘一,特一祫而已。 禘一,特一祫,而尝烝皆祫,是始年再祫,次年三祫也。 天子言特礿,诸侯言礿特。 天子言祫禘、祫尝、祫烝,诸侯言尝祫、烝祫。 此特变文而已,非有异也(郑氏曰:"天子先祫而後时祭,诸侯先时祭而後祫,凡祫之岁,春一礿而已。 "孔颖达云:"皇氏读虞夏祫祭,每年为之。 "又云:"三时祫者,夏秋冬或一祫焉。 "按《禘祫志》云,祫於秋於冬皆夏,则夏商三时俱商祭,皇氏之说非也,其言皆无所据)。 《楚茨》之诗,始言"以往烝尝",终言"神具醉止"。 《仪礼》"大夫三庙,筮止丁亥之一日而言,荐岁事於皇祖"。 《礼记》云"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 则会群神於烝尝而具醉者,祫也。 合三庙於一日而荐於皇祖者,亦祫也。 尝禘所以仁昭穆,亦祫也。 祫,有三年之祫,有时祭之祫。 时祭,小祫也(《士虞礼》曰:"荐此祫事,则时祭谓之祫,宜矣。 ")。 三年之祫,大祫也。 时祭有小礼,有大礼。 小礼,春也。 大礼,夏秋冬也。 《公羊传》曰:"大事者何? 大祫也。 "则明时祭之祫为小祫矣。 《礼记》曰"大尝",《周礼》曰"大烝",则春祀为小礼矣。 盖小祫止於未毁庙之主,大祫已及於毁庙之主。 《礼记》曰"周旅酬六尸"。 又曰"祫於太庙,祝迎四庙之主"。 夫天子旅酬止於六尸,诸侯迎主止於四庙,非小祫而何? 又曰"《周礼 大宗伯》'以肆献祼、馈食享先王,以春祠、夏禴、秋尝、冬烝享先王'。 《祭法》'王立七庙,一坛一墠。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 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 '诸侯五庙,一坛一墠。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 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 然则《周礼》有时祭无月祭,《祭法》有月祭无时祭。 《周语》祭公谋父曰:'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 日祭,月祀,时享,岁贡。 '《楚语》射观父曰:'先王日祭、月享、时类、岁祀。 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时。 '韦元成、韦昭之徒则曰:'天子日祭於祖考,月祭於曾高,时享於二祧,岁贡於坛墠。 '此与汉法日祭於寝,月祭於庙,时祭於便殿,其事相类。 而甸、侯、宾、要、荒五服之制,与《禹贡》相合,盖夏商之礼如此,故左邱明、荀卿、司马迁皆得以传之也。 《周礼 小宗伯》'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为位'。 则类於宗庙者无常时,与所谓王时类者异矣。 《王制》'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 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 则荐於四时者有常物,与所谓庶人舍时者异矣。 然则《玉藻》言'天子听朔於南门之外,诸侯听朔於太庙',《春秋》文公六年书'闰月,不告朔,犹朝於庙',《论语》曰'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郑氏释《玉藻》谓天子听朔於明堂,以特牲告其帝神,配以文王、武王。 释《论语》谓人君每月告朔有祭,谓之朝享。 然周礼朝享非谓告朔,而听朔於明堂,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 无所经见,要之,告朔於庙,饩以特牲,谓之月祭,此先王之礼也。 鲁文公不行告朔之礼,但身至庙拜谒而已,故《春秋》讥之。 《榖梁》言'天子告朔於诸侯,诸侯受於祢庙,礼也',又曰'闰月不以告朔,然受朔於祢',则异於《玉藻》。 闰月不告朔,则异於《左氏》(《左氏》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 不告闰朔,弃时政也。 ")。 《祭法》诸侯月祭不及祖考,其说与《榖梁》同,不知何据然邪。 "  右四时祭义。 《国语 楚语》曰:"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时类,岁祀(日祭於祖考,月祭於高曾,时类及二祧,岁祀於坛墠也)。 卿、大夫舍月(有时祭也)。 "《周语》"穆王将征犬戎(犬戎,西戎之别名。 征荒服),祭公谋父谏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 甸服者祭(供日祭也。 此采地之君,其见无数),侯服者祀(供月祀也。 尧、舜及周,侯服皆岁见),宾服者享(供时享也。 享,献也。 《周礼》,甸圻二岁而见,男圻三岁而见,卫圻五岁而见。 其见也,必以所贡助祭於庙,《孝经》所谓"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要服者贡(供岁贡也。 要服六岁一见),荒服者王(王,王事天子也。 《周礼》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贽,《诗》曰"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 日祭(祭於祖,考,谓上食也)、月祀(月祀於高、曾)、时享(时享於二祧)、岁贡(岁贡於坛墠)、终王(终,谓世终也。 惟嗣王及即位而来见),先王之训也。 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序成,谓上五者次序也)。 今自大毕、伯仕之终也(大毕、伯仕,犬戎氏之二君。 终,卒也),犬戎时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 其无乃非先王之训乎! '"  朱子曰:"《左氏》云特祀於寝,而《国语》有日祭之文(韦昭曰,谓日上食於祖祢。 汉事亦然),是主复寝,犹日上食矣。 "又曰:"《国语》日祭、月祀、时享,既与《周礼》祀天神地祇、享人鬼之名不合。 韦昭又谓日上食於祖祢,月祀於高、曾,时享於二祧,亦但於《祭法》略相表里,而不见於他经。 又主既复寝,则其几筵未知当俟临祭而後设邪,或常设而不除也? "  ○右日月时岁之祭  前期十日,小宗伯掌四时祭祀之序事与其礼(序事,谓卜日、省牲视涤濯饔爨之事,次序之时。 《春官》)。 太宰,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 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 享先王亦如之(自太宰而下及斋冠服等,并见祀昊天上帝礼《前期十日》之条内)。 小宗伯,毛六牲,颁於五官,使共奉之(毛择毛也。 郑司农云:"司徒主牛,宗伯主鸡,司马主马及羊,司寇主犬,司空主豕。 "疏曰:皆有毛色,若宗庙用傕之等。 毛戚如字,刘莫报反。 《王制》"宗庙之牛角握"。 注曰:握,谓长不出肤。 《国语 楚语》"烝尝不过把握"。 注曰:把握,角长不出把)。 辨六齍,使六宫之人共奉之(齍,读为粢,谓六榖,黍、稷、稻、粱、麦、瓜。 瓜,音孤)。 辨六彝,以待果将(鸡、鸟、斚、黄、虎、蜼。 疏曰:将送也,谓以圭瓒酌之,送与尸及宾。 果,读为祼。 斚,音假,又音嫁。 蜼,音诔)。 辨六尊,以待祭祀。 (献、象、壶、著、大、山。 《春官》)笾人,共其笾荐羞之实。 醢人,共荐羞之豆实(醢,呼在反。 详见下文《朝践 馈献, 再献》条)。 醯人,共五齐七菹,凡醯酱之物(齐,子兮反。 《天官》)。 盐人,共苦盐散盐(苦,音盬,工户反。 散,悉但反。 杜子春读苦为盬,谓出盐直用不湅治。 郑司农云散盐湅治者。 元谓散盐,鬻水为盐。 湅,音练。 鬻,音煮。 盬,音古)。 甸师共齍盛,共萧茅(见《祭物》)。 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女宫,刑女给宫中事者。 宿戒,当给事,豫告之齐戒也。 疏曰:此亦祭前十日戒之使齐,祭前三日又宿之)。 帅六宫之人共齍盛(帅世妇、世御。 《春官》。 天官,世妇掌祭祀之事,帅女宫濯摡为齍盛。 注曰:摡,拭也。 为,犹差择。 疏曰:祭祀黍稷,春人春之,饎人炊之,皆不使世妇,故此为非春、非炊,是差择可知也。 摡,古爱反。 寺人,若有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致於有司,佐世妇治礼事。 注曰:有司,谓宫卿世妇。 世妇,二十七世妇。 女御,凡祭祀,赞世妇。 注曰:助其帅莅女官)。 内小臣,若有祭祀则摈,诏后之礼事,相九嫔之礼事,正内人之礼事(疏曰:祭祀,后有事,九嫔以下从后往,小臣则与后为摈赞也。 云"诏后之礼事,相九嫔之礼事,正内人之礼事"者,诏、相、正皆是上摈,但据尊卑不同,故以诏相别之。 后尊云"诏",诏告而已。 九嫔稍卑,则言相,相,佐助也。 女御卑,直正之而已。 《天官》)。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齐,才细反。 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熟,乃脀於鼎。 疏曰:云齐多少之量者,谓实水於镬及爨之以火,皆有多少之齐也)。 隶仆,扫除粪洒(扫,素报反。 洒,所卖反。 注疏见宗庙制度)。 《传》:及时将祭,君子乃齐。 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 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 心不苟虑,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动,必依於礼(讫,犹止也。 乃齐,侧皆反。 下"齐也,齐不齐,齐之"皆如字。 嗜,市志反。 邪,似嗟反。 讫,居乙反。 疏曰:方将接神,先宜齐整身心,故齐也。 齐者,齐也,所以正此不齐之事,谓未齐之时,心虑散荡,心所嗜欲,有不齐正,及其齐也,正此不齐之事,以致极齐戒之道)。 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 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 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定者,定其志意)。 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宫宰,守宫官也。 宿,读为肃。 肃犹戒也,戒犹肃重也)。 君致齐於外,夫人致齐於内,然後会於太庙(《祭统》)。 致齐於内,散齐於外。 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 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所乐,音岳,又五孝反。 疏曰:"思其居处"以下五事,谓孝子思念亲存之五事也。 先思其粗,渐思其精,故居处在前,乐嗜居後。 "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谓致齐精意纯熟,目想之,若见其所为,齐之亲也。 《祭义》。 程子曰:凡祭必齐。 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此孝子平日思亲之心,非齐也。 齐,不容有思,有思则非斋。 斋三日,见其所为。 齐者,此非圣人语。 齐者,湛然纯一,方能与鬼神接,能事鬼神,此是上一等人)。 祭之前日,太宰及执事视涤濯(疏及大宗伯以下,并见《祼昊天上帝礼祭之前日》条),大宗伯莅鬯(鬯,郁鬯),小宗伯省牲(察其不如法。 《地官 充人》"展牲则告牲",注曰:"展牲,若今夕牲也。 《特牲》宗人视牲告充。 "),司僺氏以夫燧取明火於日,以鉴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烛共明水(僺,音毁。 夫,方符反,司农音符。 齍,音资,注作粢,音同。 夫遂,阳遂也。 鉴镜属取水者,世谓之方诸。 取日之火,月之水,欲得阴阳之洁气也。 明烛以照馔,陈明水以为元酒。 郑司农云:夫,发声。 明齍,谓以明水涤涤粢盛黍稷。 疏曰:云"阳遂也"者,日者太阳之精,取火於日,故名阳遂。 《秋官》)。 世妇,及祭祀,比其具(比,郑:毗志反;司农:匹氏反。 比,次也。 具,所濯概及粢盛之爨,郑司农读为庀,庀,具也。 《春官》)。 掌次,张其旅幕尸次见(《祭物》)。 司几筵,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 祀先王昨席,亦如之。 诸侯祭祀席,蒲筵缋纯,加莞席纷纯,右雕几。 昨席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 凡吉事,变几(斧,谓之黼,其绣白黑采,以绛帛为质。 依,其制如屏风然。 於依前为王设席,左右有几,优至尊也。 纷,读如粉,谓白绣也。 纯,缘也。 缫,读如藻。 次席,虎皮为席。 元谓纷如绶,有文而狭者。 缫席,削蒲蒻展之,编以五采,若今合欢。 画,谓雲气也。 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昨,读曰酢,谓祭礼及王受酢之席。 尸卒,食王酳之卒。 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酢王。 於是席王於户内,后诸臣致爵,乃设席,亦如上三种席。 吉事,王祭宗庙,祼於室,馈食於堂,译於祊,每事易几。 神事,文示新之。 凶事,仍几。 凡奠几,朝夕相因。 《丧礼》略。 疏曰:凡敷席之法,初在地一重即谓之筵重,在上者即谓之席。 云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者,郑以汉时以桃枝竹为席,次第行成有成其文章,故以言之也)。 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铺,普胡反。 疏曰:设之曰筵,坐之曰席,言人生时体异,故夫妇别几,死则魂气同归於此,故夫妇同几也)。 典庸噐,帥其屬而設□簴陳庸噐(注疏見祭物樂條)大司樂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 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濩,或故反。 夷则,阳声第五,小吕为之合。 小吕一名中吕。 先妣,姜嫄也。 周立庙自后稷为始祖,姜嫄无所配,是以特立庙而祭之,谓之閟宫,閟神之)。 乃奏无射,歌夹锺,舞《大武》,以享先祖(射,音亦。 夹,古洽反。 无射,阳声之下也,夹锺为之合。 夹锺一名圜锺。 先祖,谓先王、先公。 详见《祭物》)。 凡祭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县,音元。 疏曰:谓展省听之,知其完否善恶也。 详见《祭物》)。 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三《夏》,皆乐章名。 疏曰:王出入,谓王将祭祀初入庙门,及祭讫出庙门,皆令奏《王夏》也。 尸出入,谓尸初入庙门,及祭祀讫出庙门,皆令奏《肆夏》。 牲出入者,谓二灌後王出迎牲及焰肉与体,其犬豕是牲,出入皆令奏《昭夏》。 先言王,次言尸,後言牲,此亦祭祀之次也)。 鼓人,以路鼓鼓鬼享(享,许丈反。 路鼓,四面鼓。 疏曰:按《大宗伯》宗庙有六享,禘祫鼓四时。 皆言享先王,则皆是大祭。 纵有享先公为次祀,祭殇为小祀皆用此路鼓,以天地神祇大小同鼓故也。 《地官》)。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乐,音洛。 君为东上,近主位也。 皇,君也,言君尸者,尊之。 《祭统》。 《通典》云:乃奏无射,歌夹锺,舞《大武》,以享先祖。 时堂下之乐亦作。 若特祭后稷庙,乐同降神乐章,则歌《思文》。 特祭文王庙,歌《清庙》。 特祭武王庙,歌《执竞》,乐同先王先公。 若特祭姜嫄庙,则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 《思文》等诗并见祫祭礼。 杨氏曰:大司乐凡乐黄锺为宫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宜入四时祭祀,但宗庙之礼莫重於祫祭。 《大司乐》疏亦云於宗庙中奏之,谓大祫也,故见於祫祭篇)。 祭之日,鸡人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嘑,火吴反。 嘂,古吊反。 《春官》)。 巾车鸣铃以应鸡人(同上)。 阍人大祭祀之事。 设门燎,跸宫门庙门(燎,地烛也。 跸,止行者。 庙在中门之外。 疏曰:烛在地曰燎。 谓若天子百,公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 所作之状,盖百根苇皆以布缠之,以蜜涂其上,若今蜡烛矣。 《天官》。 宫正,凡邦之事,跸宫中庙中则执烛。 注曰:国有事,王当出,则宫正主禁绝行者,若今时卫士填街跸也。 事,祭事也。 邦之祭社稷七祀於宫中,祭先公、先王於庙中。 隶仆掌跸止行者,宫正则执烛以为明。 疏曰:宫中者,《小宗伯》云左宫庙,右社稷,在宫中中门之外也。 填,音田。 街,音佳。 内竖,若有祭祀之事,则为内人跸。 注曰:内人从世妇有事於庙者,内竖为六宫跸者,以其掌内小事。 疏曰:祭祀在庙,谓禘祫四时之祭祀。 为,于伪反)。 酒正,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时祭用二齐三酒说,见前图。 酒正注疏见《祭物》)。 幂人,以画布巾幂六彝(幂,莫历反。 宗庙可以文画者,其画雲气与。 与,音馀。 又疏,布巾幂八尊。 疏曰宗庙八尊,亦用画布互举,以明义也。 《天官》)。 世妇,及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凡内羞之物(莅,临也。 疏曰:内羞之物者,谓糗饵粉餈。 按少牢从房中而来,故名为内羞)。 肆师,祭之日,表齍盛,告洁展器,陈告备(疏曰:当祭之日,旦其黍稷等盛於簠簋,陈於庙堂东,皆为徽识小旌,书其黍稷之名以表之。 又告洁净於堂东,陈器实之。 既讫,则又展省视之而告备具。 《春官》)。 大史,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大,音泰。 谓校呼之,教其所当居之处。 同上。 《文王世子 公族》: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 注曰:宗人掌礼及宗庙也。 以爵,贵贱异位也;以官,官各有掌也。 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与。 疏曰:此论同姓公族在宗庙之礼,故云其在宗庙之中,则立位所在如外朝之位也。 宗人授事以爵以官者,宗人,掌礼之官,及宗庙授百官之事。 以爵者,随爵之尊卑,贵者在前,贱者在後。 又以官之职掌,各供其事。 按:《周礼》司徒奉牛牲,司马奉羊牲,其司空奉豕无文,此云知奉豕者,《五行传》云豕属水,司空冬官,其位当水,故郑注《周礼》司空奉豕与)。 典路,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赞驾说(说,书锐反,舍车也。 出路,王当乘之。 赞驾说,赞仆与趣马也。 《春官》。 大驭、司常、节服氏等,并见祀天礼车骑条)。 司服,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则鷩冕(鷩,必灭反。 衮,卷龙衣也。 鷩,画以雉,谓华虫也。 见於《春官》)。 君纯冕立於阼,夫人副袆立於东房(纯,侧其反。 袆,音辉。 疏曰:君纯冕立於阼者,纯亦缁也;冕,皆上元下纁,其服并然,故通云缁冕。 副及袆,后之上服,尸既入之後,转就西房,故《礼器》云夫人在房,虽不云东西房,下云夫人东酌罍尊,则知夫人在房,谓西房也。 《祭统》)。 太祝,逆尸,令钟鼓;来瞽,令皋舞("来"、"皋"者,皆谓呼之入。 疏曰:瞽人,拟升堂歌舞,呼之乃入。 谓学子、舞人,令呼亦来入。 故郑云来、皋,皆谓呼之也)。 相尸礼(延其出入,诏其坐作。 《春官》)。 天府,祖庙之中,沃盥执烛(盥,音管。 疏曰:小祝云大祭祀沃尸盥,小臣大祭祀沃王盥。 此二官所沃盥在祖庙中,则天府为之执烛。 《春官》)。 太宰,赞玉几(玉几,所以依神。 天子左右玉几。 疏曰:享先王之几,亦与王平生同。 《天官》)。 △九献  祼 春祠、夏禴,祼用鸡彝、鸟彝,秋尝、冬烝,祼用斚彝、黄彝(祼,谓以圭瓒酌郁鬯始献尸也。 后於是以璋瓒酌亚祼。 鸡彝鸟彝,谓刻画为鸡及凤凰之形。 斚,读如稼,稼画禾稼也。 所谓黄彝者,乃黄目尊也。 《尔雅》曰:彝,卣罍器也)。 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以祼宾客(祼,古乱反。 瓒,才旱反。 肆,如字,又他历反。 郑司农云:於圭头为器,可以挹鬯,祼祭谓之瓒。 故《诗》云"瑟彼玉瓒,黄流在中"。 《国语》谓之鬯圭,以肆先王,灌先王祭也。 元谓肆解牲体以祭,因以为名。 爵行曰祼。 汉礼瓒槃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槃,口径一尺。 疏曰:言祼言祭,则祼据宾客,祭据宗庙也。 《诗》曰"瑟彼玉瓒,黄流在中"者,彼《诗》是美王季为西伯,受殷王圭瓒之赐。 《国语》谓之鬯圭者,按《国语》云臧文仲"以鬯圭与磬如齐告籴"是也。 云爵行亦曰祼者,皆据祭而言。 至於生人饮酒亦曰祼,故《投壶礼》云奉觞赐灌,是生人饮酒。 爵行亦曰灌也。 详见祭器。 《春官》。 《冬官 玉人》: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 注曰:祼之言灌也,或作祼,或作果,谓始献酌奠也。 瓒如盘,其柄用圭,有流前注。 疏曰:始献酌奠也者,《小宰注》云祼亦谓祭之啐之奠之,以其尸不饮,故云奠之。 按《司尊彝注》祼谓始献尸。 《郊特牲注》云始献神也者,以其祼入献於尸,故云献尸,二灌主为降神,故云献神。 三《注》虽曰不同,其义一也。 详见《祭器》)。 郁人,掌祼器(祼器,谓彝及舟与瓒。 疏曰:《司尊彝》云春祠、夏禴,祼用鸡彝、鸟彝,皆有舟,故知彝有舟也。 《礼记 王制》云诸侯赐圭瓒,然後为鬯,故知祼器中有瓒,瓒则兼圭瓒、璋瓒也)。 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疏曰:云"和郁鬯"者,谓和鬯人所造秬黍之鬯酒也。 为宗庙用郁者,则肆师筑郁金草煮之,以和鬯酒,更和以盎齐泲之,以实彝陈於庙中祭之处也)。 凡祼玉,濯之陈之,以赞祼事(祼玉,谓圭瓒、璋瓒)。 诏祼将之仪,与其节(疏曰:云"祼将之仪"者,即是奉玉送祼之威仪。 云"节"者,即早晚时节。 故两言之,云奉玉,谓王与后祼时奉瓒而酌郁鬯;云送祼者,谓送之以授尸,尸得祭之,哜之,奠之不饮者)。 凡祼事沃盥(疏曰:"凡"言非一,若宾客则大宗伯祼,若祭祀王及后祼,皆郁人沃以水,盥水及洗瓒也。 《春官》。 肆师及果筑鬻,注曰:郑司农云筑香草煮以为鬯也。 疏曰:按《礼记 杂记》筑郁臼以椈,杵以梧,而筑郁金煮以和秬鬯之酒,以泲之而祼矣。 但郁人自掌郁,此肆师察其不如仪者也。 果,古乱反。 鬻,音煮)。 小宰,凡祭祀,赞祼将之事(将,送也。 祼送、送祼,谓赞王酌郁鬯以献尸为之祼。 祼之言灌也,明不为饮主,以祭祀唯人道宗庙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莫称焉。 凡郁鬯受祭之啐之,奠之。 《天官》。 《春官》:小宗伯,凡祭祀,以时将瓒果。 注曰:将,送也,犹奉也,祭祀以时奉而授王也。 天子圭瓒,诸侯璋瓒。 疏曰:《小宰》云赞王祼将之事,此小宗伯又奉而授王者,此据授王,彼《小宰》据赞王授尸。 《天官 内宰》:大祭祀,后祼则赞。 注曰:谓祭宗庙,王既祼而出迎牲,后乃从後祼也。 疏曰:祼时以璋授后,故云赞也)。 君执圭赞祼尸,大宗执璋瓒亚祼(大宗亚祼容夫人有故摄焉。 《祭统》。 明堂灌用玉瓒大圭。 注曰:瓒形如槃,容五升。 疏曰:以玉饰瓒,故曰玉瓒。 以大圭为瓒柄,故曰大圭)。 传:祭之属莫重於祼(《祭统》)。 王入太室祼(《洛诰》见《告祭门》)。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云云。 殷人尚声云云。 周人尚臭云云(详见前三代祭条下)。 杨氏曰:愚按《司尊彝疏》曰,王以圭瓒酌鸡彝郁鬯始献尸,尸以灌地降神。 《小宰注》曰,凡郁鬯尸受祭之,啐之,奠之,此为祼神之一献也,后以璋瓒酌郁鬯亚祼。 《内宰》大祭祀,后祼献则赞,注云王既祼而出迎牲,后乃从後祼也,皆祭、啐、奠同上,此为祼神之二献。 朝践(《周礼 司尊彝》谓之朝践,《笾人》、《醢人》谓之朝事),既灌然後迎牲(《郊特牲》)。 坐尸於堂(谓朝事时也。 朝事,延尸於户西南面,布主席东面。 《郊特牲》)。 外宗,佐王后荐玉豆,眡豆笾(眡,音视。 疏曰:凡王之豆笾,皆玉饰之。 馀云豆笾不云玉,文略。 云荐豆不云笾者,以豆云玉,略笾。 云眡豆笾者,谓在堂东未设之时,眡其实也。 《春官》。 世妇,诏王后之礼事,相外内宗之礼事。 注曰:诏礼事荐彻之节,外内宗,同姓异姓之女有爵佐后者。 《天官》,九嫔赞后荐彻豆笾;内宰正后之服位,而诏其礼乐之仪,赞九嫔之礼事。 注曰:荐彻之礼,当与乐相应。 位,谓房中户内及阼所立处。 赞九嫔,助九嫔赞后之事也。 疏曰:服,谓若内司服袆衣以下六服皆正之。 天子之礼,荐时歌《清庙》,及彻歌《雍》,是荐彻皆有乐。 但内宰所诏唯诏礼,《经》兼云乐者,礼乐相应也。 又曰内宰助九嫔,九嫔赞后)。 笾人,朝事之笾,其实〈麦豊〉、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麦豊〉,芳弓反。 蕡,符文反。 鱐,所求反。 疏曰:此言朝事,谓祭宗庙,二灌之後祝延尸於户外后荐。 此八笾,〈麦豊〉,为熬麦;蕡,为麻子;白,为熬稻米;黑,为熬黍米;形盐,盐似虎形;膴,以鱼肉为大脔;鲍,以鱼於〈米畐〉室糗乾之,鱐,为乾鱼。 〈米畐〉,皮逼反。 详见《祭物》篇)。 醢人,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麋臡,茆菹,麋臡(韭,音久。 菹,庄鱼反。 臡,乃兮反。 菁,作宁反,又音精。 茆,音卯。 麋,京伦反。 三臡,亦醢也。 有骨为臡,无骨为醢。 齑菹之类,菜肉通全物,若〈月枼〉为菹,细切为齑。 〈月枼〉,章涉反。 详见《祭物》)。 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校,户教反,又户交反,又下卯反。 镫,音登,又丁邓反。 镫,豆下跗也。 疏曰:校谓豆之中央直者,夫人荐豆之时,手执此校。 执醴授醴之人者,谓夫人献尸以醴齐之时,此人酌醴以授夫人,至夫人荐豆之时,此人又执以授夫人,是献之与荐,皆此人所掌,故云执醴授醴之人。 执镫,谓授夫人以豆而执镫也。 《祭统》)。 纳牲诏於庭(疏曰:牲入在庭,以币告神。 《礼器》)。 大宗伯,省牲镬(省,悉井反。 镬,户郭反。 疏曰:省视亨牲之镬。 《春官》)。 大宰,及纳亨,赞王牲事(大,音泰。 亨,普庚反。 下同。 纳亨,纳牲将告杀,谓乡祭之晨,既杀以授亨人。 凡大祭祀,君亲牵牲,大夫赞之。 《天官》。 内饔,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 疏曰:言"凡"者,谓四时及禘祫并月祭等,皆在其中。 《小雅 信南山诗》云,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朱子注曰:鸾刀,刀有铃也。 膋,脂膏也。 启其毛以告纯也,取其血以告杀也,取其膋以升臭也)。 大司徒,奉牛牲,羞其肆(肆,託历反。 郑司农云:"羞,进也。 肆,陈骨体也。 元谓进所肆解骨体。 疏曰:谓初牵入时,即言羞其肆,明先豚解。 《地官》)。 取膟膋燔燎,报阳也(膟,音律。 膋,力彫反。 燔,音烦。 燎,力妙反。 膟膋,肠间脂也。 《郊特牲》)。 血毛诏於室(疏曰:杀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於室。 《礼器》),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礼运》),设祭於堂(疏曰:谓荐腥焰之时,设此所荐馔在於堂。 《礼器》。 《祭义》焰祭,祭腥。 注曰:汤肉曰焰。 疏曰:焰,谓焰肉而祭;腥,谓以腥肉而祭。 言荐膟膋之後,以俎载焰肉、腥肉而祭,并当朝践之节),升首於室(制祭之後,升牲首於北牖下,尊首尚气。 《郊将牲》《周礼》羊人割牲登其首。 疏云三牲之首俱升),其朝践用两献尊(献,注作牺,素何反。 牺尊饰以翡翠,春祠、夏禴则用之。 朝践,谓荐血腥酌醴,始行祭事,后於是荐朝事之豆笾,既又酌献,其变朝践为朝献者。 尊相因也)。 大宰,赞玉、爵(宗庙六享皆然。 疏曰:按《明堂位》,献用玉盏,谓三朝践馈献酳尸时。 《天官》。 《明堂位》曰:爵用玉盏,仍雕。 注曰:仍,因也。 因爵之形为之饰也。 疏曰:爵,君酌酒献尸杯也。 盏,夏后氏之爵名也。 《天官 内宰》:后献则赞。 注曰:献,谓王荐腥荐熟,后亦从后献也。 疏曰:献,谓朝践馈献,后以王爵亚王而献尸,内宰赞后。 《春官》:外宗赞王后献。 注曰:献酒於尸。 疏曰:朝践馈献及酳尸,以食後亦是献,献中可以兼之),大合乐(疏曰:据荐腥之後,合乐之时用之也。 《大司乐》)。 杨氏曰:愚按《礼运疏》云:"郑注《祭统》云'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 ""王亲执鸾刀启其毛,而祝以血、毛告於室,故《礼器》云'血、毛诏於室'"。 "祝乃取牲膟膋燎於炉炭,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於主前,《郊特牲》云'诏祝於室,坐尸于堂',是也。 王乃洗肝於郁而燔之,以制於主前,所谓制祭。 次乃升牲首於室中,置於北牖下。 后荐朝事之豆笾,乃荐腥於尸主之前,谓之朝践。 即此《礼运》云'荐其血毛,腥其俎'是也。 王乃以玉爵酌醴齐以献尸,三献也。 后亦以玉爵酌醴齐以亚献尸,四献也"。 又按《周礼 内宰疏》云堂上朝践之节,"王出迎牲时,祝延尸於户外之西南面。 后荐八豆八笾,王牵牲入,以血毛告讫,以此腥其俎,荐於神前,王以玉爵酌醴齐以献尸,后亦以玉爵酌醴齐以献尸"。 二《疏》大略皆同,但后荐豆笾有先後之异。 按:《笾人疏》云"祝延尸於户外,后荐此八笾"。 则当以《内宰》及《笾人》疏为正。 馈献(《周礼 司尊彝》谓之馈献,《笾人》、《醢人》谓之馈食。 《郊特牲 坐尸於堂注》云:至荐熟,乃更延主於室之奥,尸来升席,自北方坐於北焉。 疏曰:尸、主各席),大宗伯省镬(省镬,视亨腥 熟。 《春官》),诸子正六牲之体(正,谓礼载之。 疏见《牺牲条》下),熟其殽(殽,户交反。 谓体解而焰之。 按此章"退而合亨",疏云前献焰既未熟,今至馈食乃取曏所焰肉,更合亨之令熟。 见之《礼运》),羹定诏於堂(疏曰:羹,肉湆也。 定,熟肉也。 谓煮肉既熟,将欲迎尸,主入室,乃先以俎盛之,告神於室,是荐熟未食之前也。 《礼器》)。 笾人,馈食之笾,其实枣、{卤木}、桃乾{艹潦}、榛实({卤木},古栗字。 {艹潦},音老。 榛,侧巾反。 疏曰:此朝践荐腥後,堂上更体其犬、豕、牛、羊烹熟之时,后先荐之,谓之馈食之笾也。 其八笾者:枣一,栗二,桃三,乾{艹潦}谓乾梅四,榛实五,桃、梅,枣三物各有湿有乾为八。 详见之《祭物》)。 醢人,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螷醢、蜃、蚳醢、豚拍、鱼醢(醢,呼在反。 蠃,力禾反。 脾,婢支反。 析,星历反。 庳,蒲佳反。 蜃,市轸反。 拍,音博。 蠃〈虫虎〉蝓。 蜃,大蛤。 蚳,蛾子。 脾析,牛百叶。 螷胎也。 豚,拍肩也。 疏曰:脾析、蜃、豚拍三者不言菹,皆盖也。 详见《祭物》)。 舍人,共簠簋,实之陈之(注疏见《祭物》。 簋,音鬼)。 小宗伯,逆齍(齍音咨。 疏曰:知逆齍受饎人之盛以入者,按《少牢》饎爨在庙门之外,明天子诸侯饎爨亦在庙门外,今逆齍迎入向庙堂中,实之於簠簋也。 《春官》。 小祝迎齍盛。 疏曰:祭宗庙馈献後,尸将入室食,小祝於庙门外迎饎人之齍,盛於庙堂东实之,荐於神座前)。 外宗,王后以乐羞齍则赞(疏曰:羞,进也。 齍,黍稷也。 后进黍稷之时,依乐以进之,则赞后者亦佐后进之。 豆笾与齍,此官已赞九嫔。 又赞者以笾豆及黍稷器多,故诸官共赞。 《春官》《天官 九嫔》:凡祭祀,赞玉齍。 注曰:玉齍、玉敦,受黍稷器也。 疏曰:凡祭祀者,唯宗庙禘祫与四时、月祭等。 赞玉齍者,祭祀之时,男子进俎,妇人进豆笾簠簋。 赞,助后也)。 亨人,共大羹、鉶羹(鉶,音刑。 大羹,肉湆。 鉶羹,加盐菜矣。 详见之於《祭物庶羞》条)。 既奠,然後焫萧合膻芗(焫,如悦反。 萧,音箫。 膻,音馨。 芗,音香。 萧,芗蒿也。 疏曰:既奠,谓荐熟时也,堂上事尸竟,延尸户内更从熟始也。 於荐熟时,祝先酌酒奠於鉶羹之南,讫,尸未入,於是又取香蒿染以肠脂,合黍稷烧之。 馨香,谓黍稷。 馈熟有黍稷,此云萧合黍稷,是萧与黍稷合。 《诗》云取萧祭脂,是萧与脂合。 又此章取膟膋燔燎,疏曰朝践时,取膟膋燎於炉炭,至荐熟之时,更取脾膋及萧与黍稷合烧之。 《郊特牲》)。 举斚角,诏妥尸(妥,安坐也。 尸始入,举奠斚,若奠角,将祭之,祝则诏主人即妥尸,使之坐。 尸即至尊之坐,或不自安,则以舞安之也。 天子奠斚,诸侯奠角。 《郊特牲》)。 其馈献用两壶樽(馈献,谓荐熟时,后於是荐馈食之豆笾。 壶樽,以壶为樽。 《春秋传》曰:樽以鲁壶),直祭祝於主(谓荐熟时也。 直,正也。 祭以熟为正。 疏曰:言荐熟正祭之时,祝官以祝辞告於主,若《仪礼》少牢敢用柔毛刚鬣用荐岁事於皇祖伯某是也。 《郊特牲》)。 太祝,肆享则执明水火而号祝(肆享,祭宗庙也。 明水火,司僺所共,日月之气,以给烝享执之,如以大号祝明此圭洁也。 《春官》)。 量人,凡祭祀,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量,音亮,或音良。 从献者,肉殽从酒也。 元谓燔从於献酒之肉炙也。 数,多少也。 量,长短也。 炙,章夜反。 疏曰:祭礼献以燔从。 按《特牲》、《少牢》云,主人献尸以肝从主,妇献尸以燔从故,从郑据此以为从献以燔。 按《仪礼》脯十脡,各长尺二寸,是多少长短燔之,收量未闻。 《夏官》)。 杨氏曰:愚按《仪礼》,特牲馈食,士礼也;少牢馈食,大夫礼也。 大夫、士之祭,不祼不荐血腥,惟室中设尺,主东面行馈食礼。 天子、诸侯馈食,以前堂上设南面位,行祼鬯荐腥之礼,而後延尸入室,东面位,行馈食礼。 《礼运疏》云"乃退而合亨,至荐熟之时陈於堂",故《礼器》云"设祭於堂"。 乃後延尸入室中位,徙堂上之馔於室内座前,祝以斚酌奠於馔南,故《郊特牲》云"天子奠斚,诸侯奠角",即此之谓也。 既奠之後,又取肠间脂焫萧合膻芗。 《郊特牲注》云"奠,谓荐熟时,当此之时大合乐"。 自此以後谓之接祭,乃迎尸入室,举此奠斚,主人拜以妥尸,故《郊特牲》云"举斚角,诏妥尸"是也。 后荐馈献之豆笾,王以玉爵酌盎齐以献尸,祝以祝辞告神,此五献也。 后又以玉爵酌盎齐以献尸,此六献也。 朝献(朝献,即食後酳尸之礼。 谓之朝献者,盖以酳尸因朝践之尊而得名与),其朝献用两著樽(朝献,谓尸卒食,王酳之著樽者,著,略樽也。 或曰著樽著足无地。 《明堂位》曰:著,殷樽也,秋尝冬烝则用著樽)。 司几筵,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 (注疏见祭物筵几条)。 祝先王昨席,亦如之(昨,读曰酢,谓王受酢之席。 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酢王,於是席王於户内。 疏曰:祝先王,谓宗庙六享皆用上三种席,王受酢之席,亦如上三种席。 《春官》)。 膳夫,凡王祭祀则彻王之胙俎(膳夫亲彻胙俎。 胙俎,最尊也,其馀则其属彻之。 疏曰:祭宗庙有胙俎者,谓若特牲少牢主人受尸酢,尸东西面设主人俎,於席前王受尸酢祀亦当然。 《天官》)。 郁人,大祭祀,与量人受举斚之卒爵而饮之(斚,古雅反。 斚,受福之嘏,声之误也。 王酳尸,尸嘏王,此其卒爵也。 《少牢馈食礼》主人受嘏,诗怀之,卒爵,执爵以兴,出。 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乃还献祝。 此郁人受王之卒爵,亦王出房时也。 必"与量人"者,郁人赞祼尸,量人制从献之脯燔,事相成。 疏曰:此大祭祀云受嘏,谓祭宗庙者也。 郑知斚是受福之嘏,非天子奠斚,殷爵名者。 按《郊特牲》云"举斚角,诏妥尸",其时无郁人,量人受爵饮之法,唯有受嘏时受王卒爵饮之礼,故知斚为受福之嘏也。 此"郁人受王之卒爵,亦王出房时也"者,大夫士有献祝及佐食,无献郁人量人法;天子有献郁人量人之礼,无献祝及佐食之事,但其节同,故引为证也。 云"必与量人"者,郁人赞祼尸,量人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前祼後献,祭事乃成,故云"事相成"也。 《春官》。 《夏官 量人》"凡宰祭,与郁人受斚,历而皆饮之"。 注曰:言宰祭者,冢宰佐王祭,亦容摄祭。 元谓斚,读如嘏尸之嘏。 宰,冢宰。 疏曰:郑云"冢宰佐王祭,亦容摄祭"者,义当两含。 按《大宗伯》云"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此据宗伯亦有故,则冢宰摄之。 後郑云斚,读如嘏尸之嘏,读从《少牢》尸嘏主人。 此有"历"字者,谓郁人与量人历皆饮之也。 杨氏曰,疏云有"献郁人量人之法",何也? 当受王卒爵之时,王皆饮之以酒,此疏所谓献也)。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皆以齿(尸饮五,谓酳尸五献也。 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 疏曰:此据备九献之礼者,主人酳尸,故尸饮五也。 凡祭贰献,祼用郁鬯,尸祭奠而不饮。 朝践二献,馈食二献,及食毕,主人酳尸,此等皆尸饮之,故云"尸饮五"。 於此之时以玉爵献卿,其爵虽同,皆长者在先,故云"皆以齿"。 云"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者,欲明诸侯献宾时节,与大夫士献宾不同。 知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者。 《特牲礼》文下大夫不宾尸,与士同,亦三献而献宾知者。 《有司彻》文其上大夫别行宾宾尸之礼,与此相异也。 《祭统》)。 杨氏曰:愚按《仪礼注》云,诸侯尸十三饭,天子尸十五饭,尸食後,王以玉爵酌朝践之尊,醴齐以酳尸,为七献也。 尸卒爵,祝受之,以酌授尸,尸以酢王,於是设昨席於户内。 司几筵之祀先王,昨席亦如之是也。 祝取少祭馔并黍稷以假福王,王乃出,量人与郁人受举斚之卒爵是也。 尸饮五,王乃以玉爵献卿,此天子礼也。 诸侯酳尸,尸酢主君,亦设昨席於户之东面,此诸侯礼也。 又曰:按《祭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 以下所谓君者,指国君言之。 先郑注及疏家皆言王可以献卿者,盖王献诸臣无文,此又约《祭统》以明王礼。 再献(按后酳尸谓之再献者,盖以朝献王一献,后未献,今后再酳尸,而乃谓之再献欤),其再献,用两象尊(再献者,王酳尸之後,后酌再献,诸臣为宾。 又次后酌盎齐备卒食,三献也。 於后亚献,内宗荐加豆笾。 其春祠夏禴,则用象尊。 变再献为馈献者,亦尊相因。 象尊,以象凤凰,或曰以象骨饰尊)。 内宰赞瑶爵(爵,以瑶为饰。 疏曰:内宰以瑶爵授后,后亲酌盎齐以酳尸。 又曰瑶爵,谓尸卒食,王既酳尸,后亚献之者。 尸食後,王以玉爵酌。 朝践,醴齐以酳尸,谓之朝献。 后亦於後以瑶爵酌。 馈献时,盎齐以酳尸,谓之再献。 知后以瑶爵亚酳尸者。 约《明堂位》云,爵用玉醆,仍彫,加以璧散、璧角,食後称加。 彼鲁用王礼,即知王酳尸亦用玉醆,后酳尸用璧角,宾长酳尸用璧散。 彼云璧,此云瑶,不同者,瑶玉名瑶,玉为璧。 形饰角口,则曰璧角。 角受四升,爵为总号,故郑云其爵以瑶为饰也。 《天官》)。 加以璧角(加,加爵也。 疏曰:朝献竟,而夫人酌盎齐亚献,名为再献,又名为加。 於时荐加豆笾也。 此再献之时,夫人用璧角,内宰所谓瑶爵也。 《明堂位》)。 内宗,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加爵之豆笾。 疏曰:以其食後称加。 《春官》)。 笾人,加笾之实,菱、芡、栗、脯(菱,芡也。 芡,鸡头。 栗,与馈食同。 芰,其寄反。 疏曰:此加笾,当尸食後,王酳尸,后亚王酳尸,於时荐之四物。 重言之,则八笾,主人献尸之时,不见有设笾之事,故知唯主於后也。 详见之《祭物》条)。 醢人,加豆之实,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鱼醢(箈,音迨。 芹,楚葵也。 醓醢,肉酱也。 元谓深蒲,蒲始生水中子。 疏曰:亦与加笾之实同时设之。 深蒲,谓蒲入水深以为齑。 醓醢,与朝事之豆同。 箈,箭萌,一名蓧,谓之箈箭为菹也。 荀,竹萌,一名荡,谓竹萌为菹也。 菹,皆谓新生者也。 详见於《祭物》条)。 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疏曰:"尸酢夫人执柄"者,爵为雀形,以尾为柄,夫人献尸,尸酢夫人,尸则执雀尾授夫人也。 "夫人受尸执足"者,夫人受酢於尸,则执爵足也。 《祭统》)。 加以璧散(加,加爵;璧散,以璧饰其口也。 疏曰:璧散者,夫人再献讫,诸侯为宾,用之以献尸,总而名之,亦得称加。 《明堂位》)。 司尊彝,春祠、夏禴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秋尝、冬烝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昨,为酢。 疏曰:尸酢宾长即用罍尊。 三酒之中,清酒以自酢,是不敢与王之神灵共酒尊也。 详见上文)。 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皆以齿(疏曰:献卿之後,乃主妇酳尸,酳尸毕,宾长献尸,是尸饮七也。 乃瑶爵献大夫,是正九献礼毕。 初,二祼不饮,故云饮尸七。 《祭统》)。 杨氏曰:愚按《礼运疏》云,於是后以瑶爵酌馈食盎齐以酳尸,为八献也。 尸酢后如王之礼,所谓小臣彻后之俎是也。 《祭统》云"尸酢夫人执柄",此诸侯夫人礼也。 诸臣为宾者,以瑶爵酌盎齐以献尸,为九献。 诸臣献者,酌罍以自酢。 《司尊彝》云"皆有罍",诸臣之所昨是也。 於时尸饮七,王可以瑶爵献大夫。 △右九献  程子曰:《祭法》中用九奠,以礼有九献,乐有九奏也。 又曰:古之乐九奏,乃是九献。 陈氏《礼书》曰:先儒谓大祫十有二献,四时与禘九献,上公亦九献,侯伯七献。 《周官 掌客》,诸侯长十有再献;《行人》,上公再祼享礼九献,侯伯一祼七献,子男一祼五献,诸侯之卿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其大夫士皆如之。 及《礼器》有五献之尊,《郊特牲》有三献之介,则享宾祀神之献数固不异矣。 然祫虽大於时祭,而禘又大於祫,宜亦十二献。 先儒以禘小於祫,非也。 《行人》上公再祼,而祼不预於九献,侯伯子男一祼,而祼亦不预於七献五献,则先儒以二祼在九献之内,非也。 《司尊彝》朝践用两尊,皆有罍;馈食用两尊,皆有罍。 《笾人》、《醢人》有朝践之笾豆,有馈食之笾豆,有加笾加豆。 则朝践,王献,后亚之,诸臣之所昨,三献也;馈食,王献,后亚之,诸臣之所昨,六献也。 酳尸三,九献,加爵不与焉。 此宗庙九献之礼也。 夫卒食必有酳,《曾子问》言侑酳,是侑食然後有酳也。 《乐记》言执酱而馈,执爵而酳,是馈食然後有酳也。 特牲少牢之祭皆曰馈食,而献皆曰酳尸,则大夫士无朝献、馈献之礼,特酳尸於馈食之後而已。 然士礼主人、主妇、宾三献,又加爵三,长兄弟宾长利献之也。 下大夫,主人、主妇、宾又献,又加爵二,宾长与利献之也。 上大夫,特主人、主妇、宾三献而已。 盖士与下大夫无宾尸,故有加爵,上大夫有宾尸,故无加爵,天子诸侯有绎祭,又有加爵,《记》所以隆於尊者也。 春秋之时,楚子入享於郑,九献加笾豆六品。 季孙宿如晋,晋侯享之有加。 辞曰:小国之事大国也,得贶不过三爵,今豆有加,下臣弗堪,则加岂卑者之所预乎? 士与下大夫有加,其代宾尸可知也。 《周官》朝事馈食之笾豆后荐之,加爵之笾豆内宗荐之,则加以璧散璧角亦诸臣献之可知也(卑者献以散)。 士之饮礼,止於一献,而祭有三者,摄盛也。 士加爵三,而下大夫加爵二者,厌降也。 《书》曰大保秉璋以酢。 孔安国谓报祭曰酢。 盖献,始事也,酢,成事也,诸臣之於礼,成之而已,故献皆曰酢。 黄氏曰:先郑推次朝践、朝献、馈献、再献为九酌,王与后各四,诸臣一,义皆可观,存之以待作者。 杨氏曰:愚按《司尊彝》所述与先郑所注,祼二献,朝践二献,馈食二献,朝献一献,再献三献,则九献之目也。 《笾人》、《醢人》有朝事、馈食之笾之豆,则九献荐笾豆之时也。 《礼运》则论九献之义也。 又按四时之祭,名既不同,礼必有异,今其可见者,惟尊彝之殊用耳,於经无其文者,皆不可知也。 姑据经所可见者,著之於篇。 又按陈氏曰,《周官 行人》上公再祼,而酢飨礼九献,而祼不预於九献;诸侯一祼,而酢享礼七献,而祼亦不预於七献。 先儒以二祼在九献之内,非也。 盖尝考之古礼阙亡残编断简之仅存者,如祭礼有二祼,有朝践,有馈献,有酳食,此可得而如也。 其间礼之节文详略多寡,礼经无明文,此不可得而知者也。 先郑谓二祼王与后各一,朝践王与后各一,馈献王与后各一,酳尸王与后各一,又诸臣一,为九献。 求之礼经尚有明证,故先儒多从之,今固不得遽以为非。 陈氏所引《周官 行人》谓二祼在九献之外,此固有所据。 谓朝践三献,馈食三献,酳尸三献,似亦可通。 但以诸臣之所酢为报祭,而引"太保秉璋以酢"为证,则恐不然。 夫尊重而罍轻,如先郑谓诸臣酌罍以自酢,不敢与神灵共尊则可;谓诸臣以罍报祭於神灵而不以尊,则於理为不通矣。 二说当并存之,以待作者。 又按九献之礼,春祠、夏禴用两献尊、象尊、秋尝、冬烝用两著尊、壶尊。 凡四时之间,祀追享朝享,谓禘祫也。 用两大尊、山尊,经有明文,不待言矣。 但所谓九献者,谓王及后祼各一,朝践各一,朝献王酳尸一,再献后酳尸一,此为八献,诸臣为宾酳尸一,并前八为九。 是礼也,春祠、夏禴、秋尝、冬烝、追享、朝享,莫不皆然。 今经独於春祠夏禴言朝践、再献,秋尝冬烝言朝献、馈献,何也? 盖互文以见义也。 春夏言朝践,秋冬言朝献,欲见朝献因朝践之尊,郑注所谓"尊相因也"。 春夏言再献,秋冬言馈献,欲见再献因馈献之尊,郑注所谓"亦尊相因"是也。 今作二图以见之,其追享朝享别有图,见《祫祭礼》。 《春祠夏禴九献图》  《礼运疏》崔氏云四时之祭,唯二齐、三酒。 二齐,醴盎也。 故郑注《司尊彝》,四时祭法,但醴盎而已。 用二齐者,朝践,王酌醴齐,后亦酌醴齐;馈食,王酌盎齐,后亦酌盎齐;朝献,王还用醴齐,再献,后还用盎齐,亦尊相因也。 诸侯为宾,亦酌盎齐。 宾长酳尸,酢用清酒,加爵用三酒。 二彝 鸡彝盛明水,鸟彝盛郁鬯。 二齐 献尊盛醴齐,象尊盛盎齐。 祼  王一献(祼用鸟彝)。 后二献(祼用鸟彝)。 朝践 王三献(用献尊醴齐)。 后四献(用献尊醴齐)。 馈献 王五献(用象尊盎齐)。 后六献(用象尊盎齐)。 朝献 王七献(因朝践献尊醴齐)。 再献 后八献(因馈献象尊盎齐)。 宾九献(用象尊盎齐)。 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散,悉但反。 疏曰:九献礼毕,自此以後,长宾、长兄弟更为加爵,尸又饮二,是并前尸饮九,主人乃散爵献士及群有司也。 《祭统》。 杨氏曰:九献之後,谓之加爵。 《特牲礼》,长兄弟、众宾长及佐食有三加爵,则天子诸侯亦有加爵,《明堂位》云加以璧散是也。 又《特牲礼》云,加爵之後,有嗣子举奠,《文王世子》,谓之上嗣举奠,天子之礼,亦当然也。 《礼运》。 《崔氏疏》云,天子九献,鲁及王者之後亦九献,侯伯七献。 朝践及馈熟君皆不献,於九献之中减二,故为七献。 子男五献,亦以朝践、馈熟君皆不献,但酳尸一献而已。 《礼器》曰,太庙之内敬矣,君亲牵牲,大夫赞币而从;君亲制祭,夫人荐盎。 疏曰:侯伯、子男之君,朝践君不献,故夫人荐盎。 又君亲割牲,夫人荐酒。 疏曰:君亲割牲夫人荐酒者,谓荐熟时君亲割牲体,於时君亦不献,故夫人荐酒。 又按:《特牲》、《少牢》馈食之礼,主人、主妇及宾备行三献。 况祭礼以馈熟为正,上而天子,下而大夫士,祭礼皆有献,今云侯伯、子男馈熟时皆无献,於理不通,圣人制礼文理密察,自有隆杀之宜,必不如疏家所说之疏也)。 △右九献之後加爵  太祝,既祭,令彻(疏曰:祭讫尸谡之後,太祝命彻祭器,即《诗》云"诸宰君妇,废彻不迟"是也。 《春官》)。 乐师,及彻,帅学士而歌彻(学士,国子也。 郑司农云,将彻之时自有乐,帅学士而歌彻。 元谓彻者歌《雍》。 疏曰:但学士主舞,瞽人主歌。 今云帅学士而歌彻者,歌彻之时,歌舞俱有。 谓率学士使之舞,歌者自是瞽人歌《雍诗》也)。 令相(相,去声。 令视了扶工。 了,音了。 疏曰:此令相之文在歌彻之下,以其瞽人无目而称工,故令视了扶工也。 同上。 《论语》八佾以《雍》彻。 朱子注曰:《雍》,《周颂》篇名;彻,祭毕而收其俎也。 天子宗庙之祭则歌《雍》以彻。 《春官》:外宗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 内宗及以乐彻,则佐传豆笾。 疏曰:豆笾,后於神前彻之,传与外宗,外宗传与内宗,内宗传与外者,故知佐传也。 世妇、九嫔、内宰赞彻豆笾,互见《朝践》条注。 《天官》:内小臣彻后俎。 疏曰:谓如东房中受尸酢之俎,内小臣彻之)。 △右彻  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祊,补彭反。 祊,门内也。 笺云:孔,甚也。 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故使祝博求之平生门内之旁、待宾客之处,祀礼於是甚明。 《小雅 楚茨》。 杨氏曰:祊有二,有祭日之祊,有明日绎祭之祊。 《楚茨诗》祝祭於祊,在门内之旁待宾客之处,乃祭日之祊也)。 △右祝祭于祊  《传》: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抷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言其物质略,有齐敬之心则可以荐羞於鬼神。 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於烧石之上而食之耳。 今北狄犹然,汙尊,凿地为尊。 抷饮,手掬之也。 蒉,读为{士凵},苦对反。 {士凵},逼也,谓搏土为桴也。 土鼓,筑土为鼓也)。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然後饭腥而苴熟(疏曰:後世渐文,及其身之死也,升上屋而号呼,北面告文曰"皋"。 皋,引声之言。 某,谓死者名,令其反复魄,不复,然後浴尸而行含礼。 於含之时,饭用生稻之米,故云饭腥。 用上古未尝有化火之法。 苴熟者,至欲葬遣奠之时,而用苞裹熟肉以遣送尸,法中古修火化之法也。 伏羲为上古,神农为中古,五帝为下古)。 故天望而地藏也,体魄则降,知气在上(疏曰:天望,谓始死望天而招魂。 地藏,谓葬地以藏尸。 体魄则降,所以地藏。 知气在上,所以望天而招魂)。 故死者北首(首,阴也),生者南乡(乡,阳也),皆从其初(谓取法於上古、中古也)。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寒则累土,暑则聚薪柴,居其上)。 未有火化(食腥也),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 未有麻丝,衣其羽皮(此上古之时也)。 後圣有作(谓中古之後,圣人作兴),然後脩火之利(熟治万物),范金(铸作器用),合土(谓和合其土,烧以作器,如有虞氏瓦棺,参有虞氏之尊之类),以为台榭宫室牖户。 以炮(裹烧之也),以燔(加於火上),以亨(煮之镬也),以炙(贯之火上),以为醴酪。 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朔,亦初也。 谓仿效中古以来)。 故元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脩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醍,音体。 此言今礼馔具所因於古及其事义也。 粢读为齐,声之误也。 《周礼》五齐: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醍齐,五曰沈齐。 字虽异,醆与盎、澄与沈,盖同物也。 奠之不同处,重古略近也。 祝,祝为主人享神辞也。 嘏,祝为尸致福於主人之辞也。 祜,福也,福之言备也。 泛,芳敛反。 为,於伪反。 疏曰:元酒,谓水也。 太古无酒,以水当酒所用,故谓之元酒。 以今虽有五齐三酒贵重古物,故陈设之时,在於室内而近北。 "醴醆在户",醴谓醴齐,醆谓盎齐,以其後世所为,贱之陈列,虽在室内稍南近户。 "粢醍在堂"者,以卑之故陈列又南近户而在堂。 "澄酒在下"者,澄,谓沈齐也,酒,谓三酒、事酒、昔酒、清酒之等稍卑之,故陈在堂下也。 "陈其牺牲"者,按《特牲》礼,陈鼎於门外北面,兽在鼎南东首,牺牲在兽西北首,其天子诸侯夕省牲之时,亦陈於庙门外横行西上。 "备其鼎俎"者,以牲煮於镬,镬在庙门之外,鼎随镬设,各陈於镬西,取牲体以实其鼎而入,设於阼阶下南北陈之,俎设於鼎西,以次载於俎也,故云备其鼎俎。 "列其琴瑟"者,琴瑟在堂而登歌,故《书》云"搏拊琴瑟以咏"是也。 "管磬钟鼓"者,堂下之乐,则《书》云"下管鼗鼓笙镛以间"是也。 其歌钟歌声亦在堂下。 "修其祝嘏"者,祝,谓以主人之辞享神;嘏,谓祝以尸之辞致福而嘏主人也。 "以降上神与其先祖"者,指其精气,谓之上神,指其亡亲,谓之先祖。 "以正君臣"者,《祭统》云"君在庙门外则疑於君,入庙门则全谓臣"是也。 "以笃父子"者,《祭统》云"尸南面,父北面而事之"是也。 "以睦兄弟"者,《祭统》云"昭与昭齿,穆与穆齿",《特牲》云"主人洗爵献长兄弟众兄弟"是也。 "以齐上下"者,《祭统》云"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是也。 "夫妇有所"者,《礼器》云"君在阼,夫人在房",及《特牲》"夫妇交相致爵"是也。 云"醆与盎、澄与沈,盖同物"者,以《酒正》文醴醍之间有盎,此醴醍之间有醆。 又《周礼》醍齐之下有沈齐,此醍齐之下有澄齐故也。 按此注澄是沈齐,按《酒正》注澄酒是三酒,二注不同,故赵商疑而致问,郑答之云,此本不误,转写益澄字耳。 如郑所答,是转写《酒正》之文误益"澄"字当云酒三酒也,则是与《礼运》注同。 然按《坊记》云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 注云:淫,犹贪也。 又以澄为清酒,田琼疑而致问,郑答之云,《礼运》云醴、醆、醍、澄各是一物,皆不言酒,故推其意,澄为沈齐,酒为三酒。 《坊记》云,醴也,醍也、澄也,皆言酒,故因注云澄酒,清酒也。 其实沈齐也。 如郑此言。 《坊记》所云醴酒、醆酒、五齐,亦言酒,则澄酒是沈齐也,是五者最清,故云澄酒,非为三酒之中清酒,是与《礼运》不异也)。 作其祝号,元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 熟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 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越,音活。 幂,莫历反。 衣,於既反。 疏曰:元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此是用上古也。 熟其殽以下用中古也。 "作其祝号"者,谓造其鬼神及牲玉美号之辞,史祝称之以告鬼神,故云作其祝号。 "元酒以祭"者,谓朝践之时,设此元酒於五齐之上,以致祭鬼神。 此重古设之,其实不用以祭也。 "荐其血毛"者,亦朝践时,延尸在堂,祝以血毛告於室也。 "腥其俎"者,亦谓朝践时,既杀牲,以俎盛肉进於尸前也。 "熟其殽"者殽,骨体也。 熟,谓以汤焰之,以其所焰骨体进於尸前也。 "与其越席"至"澣帛",皆谓祭初之时。 越席谓蒲席,疏布谓粗布。 若依周礼,越席疏布是祭天之物,此经云"君与夫人",则宗庙之礼也。 此盖记者杂陈夏、殷诸侯之礼,故强宗庙而用越席、疏布也。 "衣其浣帛"者,谓祭服练帛染而为之。 "醴醆以献"者,朝践之时用醴,馈食之时用醆。 "荐其燔炙"者,谓燔肉炙肝。 按:《特牲礼》,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宾长以燔从,则此君荐之用炙也,夫人荐用燔是也。 《诗 楚茨》云或燔,或炙。 郑云燔,燔肉也;炙,炙肝也。 君与夫人交献,第一君献,第二夫人献,第三君献,第四夫人献,其君与夫人交错而献也。 "以嘉魂魄"者,谓设此在上祭祀之礼,所以嘉善於死者之魂魄,是谓合莫。 莫,谓虚无寂寞,言死者精神虚无寂寞,得生者嘉善,而神来歆享,是生者和合於寂寞。 但《礼运》之作,因鲁之失礼,孔子乃为广陈天子诸侯之事,及五帝、三王之道,其言杂乱,或先或後,其文不次,举其大纲,不可以一代而定其法制,又不可以一概而正其先後也。 若审此理则无所疑惑)。 然後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鉶,音刑。 疏曰:此谓祭馈之节,供事鬼神及祭未献宾,并祭竟燕饮享食宾客兄弟也。 "退而合亨"者,前明荐焰既未熟,今至馈事,乃退取曏焰肉更合亨之,令熟拟更荐尸。 又尸俎唯载右体,其馀不载者及左体等,亦於镬中亨煮之,故云合亨。 "体其犬豕牛羊"者,亨之既熟,乃体别骨之贵贱以为众俎,知非尸前正俎者,以此经所陈多是祭末之事,若是尸前正俎,当云是谓合莫,不得云是谓大祥。 既是人之祥善,故为祭末享燕之众俎也。 "实其簠簋笾豆鉶羹"者,此举事尸之时所供设也。 若笾豆亦兼据宾客及兄弟之等,故《特牲》、《少牢》宾及众宾、兄弟之等,皆有笾豆及俎是也)。 此礼之大成也(《礼运》)。 设朝事,燔燎膻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 荐黍稷,羞肝肺、首心,见间以侠甒,加以郁鬯,以报魄也(见,依注作覸,音间厕之间。 徐古办反。 侠,古洽瓦。 甒,音武。 朝事,谓荐血腥时也。 荐黍稷,所谓馈食也。 见及见间,皆当为覸字之误也。 疏曰:报气,谓朝践之节也;报魄,谓馈熟之节也。 朝事,谓早朝祭事。 燔燎,谓取膟膋燎於炉炭。 膻,谓馨香。 “见以萧光”,谓见覸。 覸,谓杂也。 光,谓气也。 谓燔膟膋兼{蓻火}萧蒿,是杂以萧气,是以报气也。 羞,进也,殷祭以肝,周祭以肺,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皆谓祭黍稷之时兼此物祭也。 ‘见间以侠甒’者,言祭黍稷之时,杂以两甒醴酒。 “加以郁鬯”者,言非但荐熟是报魄,初所加郁鬯亦是报魄。 以魄在地下,郁鬯灌地,虽然是祭初,亦是报魄,不当荐熟之时,以故云“加”也。 《祭义》)。 祭之日,君牵牲,穆答君,卿大夫序从(从,木用反。 穆,子姓也。 答,对也。 疏曰:祭庙,君牵牲之时,子姓对:“君共牵牲。 ”“卿大夫序从”者,卿大夫佐币,土奉刍,依次第而从君也)。 既入庙门,丽於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乃退。 焰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袒,徒旦反。 刲,苦圭反。 膟,音律。 焰,音燖。 丽,犹系也。 毛牛尚耳,以耳毛为上也。 膟膋,血与肠间脂也。 焰祭、祭腥,祭焰肉、腥肉也。 汤肉,曰焰。 疏曰:丽,系也。 君牵牲入庙,系著中庭碑也。 用鸾刀刲割牲体,又取血及肠间脂,血以供荐,而膋以供炙肝及{蓻火}萧也。 “乃退”者,谓杀牲竟,而取卿大夫所刲血毛膟膋荐之,竟而退也。 “焰祭祭腥”者,焰谓焰肉而祭,腥谓以腥肉而祭。 言荐膟膋之後,以俎载焰肉、腥肉而祭。 “而退”者,祭事既卒而退,是恭敬之至极也。 又曰:按《说文》及《字林》云,膟血祭膋是牛肠间脂也,其祭腥肉、焰肉,并当朝践之节。 《祭义》)。 君纯冕立於阼,夫人副袆立於东房。 君执圭瓒祼尸,大宗执璋瓒亚祼;及迎牲,君执紖,卿大夫从,士执刍,宗妇执盎从夫人。 荐涚水,君执鸾刀,羞哜,夫人荐豆,此之谓夫妇亲之(袆,音辉。 瓒,才但反。 紖,直忍反,又以忍反。 从,才用反。 刍,初俱反。 盎,乌浪反。 从夫人绝句,一读 以从字绝句。 涚,舒锐反,徐音岁。 羞齐本亦作哜,才细反。 太庙,始祖庙也。 圭瓒、璋瓒,祼器也,以圭璋为柄酌郁鬯,曰祼。 疏曰:“大宗执璋瓒亚祼”者,大宗,主宗庙礼者,以亚祼之礼,夫人亲为之。 此不云夫人而云大宗者,记者广言容夫人有故,故大宗伯代夫人行礼,执圭瓒亚祼之礼。 “君执紖”者,紖,牛鼻绳,君自执之,入系於碑。 “卿大夫从”者,谓卿大夫从驱之,及杀,与币告也。 “士执刍”者,刍,谓藁也,以其杀牲用刍藁藉之。 “宗妇执盎从”者,谓同宗之妇执盎以从夫人。 “夫人荐涚水”者,涚,即盎齐由自浊,用清酒以涚沛之。 涚水是明水。 宗妇执盎齐从夫人而来,奠盎齐於位,夫人乃就盎齐之尊酌此涚齐而荐之者,因盎齐有明水,连言水耳。 上云“夫人副袆”,此则上公之祭,宜有醴齐盎,但言盎者,略言之,亦容侯伯子男之祭,但有盎齐无醴齐也,故执盎从。 “君执鸾刀羞哜”者,哜,肝肺也。 哜有二时,一是朝践之时,取肝以膋贯之,入室,燎於炉炭,出,荐之主前。 二者谓馈熟之时,君以鸾刀割制所羞哜肺,横切之使不绝,示奠於俎上,尸并哜之,故云“羞哜”。 一云羞,进也,谓君用鸾刀制此哜肉以进之,故云“鸾刀羞哜”。 “夫人荐豆”者,於君羞哜之时,夫人荐此馈食之豆。 “此之谓夫妇亲之”者,君亲执紖及鸾刀羞哜,是夫亲之也,夫人荐涚水及羞豆,是妇亲之也,故云“夫妇亲之”)。 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疏曰:天道,用教以示人。 圣人,则放之以为德。 故君立於阼以象日,夫人在西房以象月)。 庙堂之上,罍尊在阼,牺尊在西。 庙堂之下,县鼓在西,应鼓在东(县,音元。 礼乐之器,尊西也。 牺,《周礼》作“献”。 献,素河反。 疏曰:牺尊贵於罍尊,而牺尊西,县鼓大於应鼓,而县鼓在於西,故云礼乐之器尊西。 又曰,罍尊在阼,谓夫人所酌也。 牺尊在西,谓君所酌也。 县鼓,谓大鼓也,在西方而县之。 应鼓,谓小鼓也,在东方而县之。 熊氏云,此诸侯时祭所用之礼,故罍尊夫人所酌也。 若天子之祭,则罍尊在堂下。 故《礼运》云“澄酒在下”。 酒谓三酒,在堂下。 《司尊彝》云“皆有罍”,诸臣之所昨,则君不酌罍也)。 君在阼,夫人在房(人君,尊东也。 天子诸侯有左右房。 疏曰:《顾命》云“天子有左右房”,此云“夫人在房”,又云“夫人东酌罍尊”,是西房也)。 大明生於东,月生於西,此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 君西酌牺象,夫人东酌罍尊(象日出东方而西行也,月出西方而东行也)。 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和之至也(疏曰:堂之上下,礼乐交相应会,和谐之至极也。 《礼器》)。 诏祝於室,坐尸於堂(谓朝事时也。 朝事,延尸於户西南面,布主席东面,取牲膟膋燎於炉炭,洗肝於郁鬯而燔之。 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於主前,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 时尸荐以笾豆,至荐熟,乃更延主於室之奥。 尸来升席,自北方坐於主北焉。 堕,许恚反,或许垂反)。 用牲於庭(谓杀之时),升首於室(制祭之後,升牲首於北牖下,尊首尚气也)。 直祭祝於主,(谓荐熟时也。 如特牲、少牢馈食之也。 直,正也,祭以熟为正,则血腥之属,尽敬心耳。 疏曰:荐熟正祭之时,祝官以祝辞告於主,若《仪礼·少牢》“敢用柔毛刚鬣用荐岁事於皇祖伯某”是也)。 索祭祝於祊(索,求神也。 庙门曰祊,谓之祊者,以於绎祭名也。 疏曰:凡祊有二种,一是正祭之时,既设祭於庙,又求神於庙门之内,《诗·楚茨》云“祝祭於祊门内平生待宾之处”,与祭同日也;二是明日绎祭之时,设馔於庙门外西室,亦谓之祊。 今此索祭於祊,当是正祭日之祊矣),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室与? 堂与? 与,音馀。 下同)? 或诸远人乎? 祭於祊,尚曰求诸远者与(远,千万反。 尚,庶几也。 疏曰:或远离於人,不在庙乎? 尚,是庶几也,言正祭之时,祭於庙祊者,庶几求於远处者与,言於远处求神也。 《郊特牲》。 《礼器》“纳牲诏於庭,毛血诏於室,羹定诏於堂,三诏皆不同位,盖道求而未得也”。 疏曰:牲入在庭,以币告神,故云“诏於庭”。 杀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於室。 羹,肉湆也。 定,熟肉也。 谓煮肉既熟,将欲迎尸,主人乃先以俎盛之,告神於堂。 道,言也。 所以“三诏皆不同位”者,盖言求而未之得也,故於三处告之)。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 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之祭也,与境内乐之。 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境内乐之之义也(君为东上,近主位也。 皇,君也。 言“君尸”者,尊之。 疏曰:祭时,天子诸侯亲在舞位,以乐皇尸也)。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於祼,声莫重於升歌,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疏曰:祭祀之礼,有三种可重之事,“舞莫重於《武宿夜》”者,“武宿夜”,是武曲之名,是众舞之中无能重於《武宿夜》之舞。 皇氏云,师说书传云武王伐纣,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因名焉。 “武宿夜”,其乐亡也,熊氏云此即《大武》之乐也)。 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 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 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 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疏曰:三种所重之道,皆假借外物而以增益君子内志。 祼则假於郁鬯,歌则假於声音,舞则假於干戚,皆是假於外。 《祭统》)。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疏曰:《清庙》之瑟,谓歌《清庙》之诗所弹之瑟。 朱弦,谓练朱丝为弦。 练,则声浊也。 越,谓瑟底孔也,疏通之,使声迟,故云疏越。 弦声既浊,瑟音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声,以其质素,初发首一倡之时,而唯有三人叹之,是人不爱乐,然以其贵在於德,所以有馀遗之音,念之不忘也。 《乐记》。 《尚书大传》曰:古者帝王升歌《清庙》。 “清庙”,乐章名,大琴练弦达越,大瑟朱弦达越,以韦为鼓,谓之搏拊。 何以也? 练弦、朱弦互文也。 越,下孔也。 凡练弦达越搏拊者,象其德宽和君子有大人声,不以钟鼓竽瑟之声乱人声。 清庙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泽也,故欲其清也。 烈,业也,其歌之呼也,呼,出声也。 曰“於穆清庙”,於者,叹之也;穆者,敬之也;清者,欲其在位者遍闻之也,故周公升歌文王之功烈德泽,苟在庙中见文王者,愀然如见文王,故《书》曰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假此之谓也)。 《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 ”夫肃肃,敬也。 雍雍,和也(云云)。 圣人作为鼗、鼓、控、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鼗,音桃。 椌,苦江反。 楬,苦瞎反。 六者为本,以其声质也。 椌、楬,谓柷,敔也,埙、篪或为簨、虞。 簨,恤尹反。 虞,音巨)。 然後钟磬竿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庙也,所以献酬酳酢也(和,如字,徐户卧反。 酳,音允,又仕觐反。 疏曰:既用质素为本,然後用此钟磬竽瑟华美之音以赞和之,使文质相杂。 干,楯也。 戚,斧也。 狄,羽也。 声既文质备足,又用干戚旄羽以舞动之。 前云郑、宋、齐、卫四者为祭祀之所不用,故此六器为道德之音,四器之和,文武之舞,并可用於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而鬼神格也。 “所以献酬酳酢”,又於宗庙中接纳宾客也。 宾入而奏《肆夏》,及卒爵而乐阕,孔子屡叹之是也)。 杨氏曰:愚按九献祭之正也,其间节文又有因传记可以参互见者,掇拾以著之於篇。 君卷冕立於阼,夫人副禕立於东房。 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 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 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卷,古本反。 处,昌虑反。 疏曰:上公之夫人,故副禕立於东房,若其馀夫人,则不副禕也。 “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袭,因也,其执之物不相因故处,若夫妇交相致爵,不执故处,以明男女有别。 “酢必易爵”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主人受主妇之酢,易换其爵。 故《特牲》主人受主妇之酢爵更爵酢。 郑注云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即引此文,云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也)。 △右致爵    杨氏曰:愚按《特牲馈食礼》,主妇致爵於主人,卒爵,主妇出,反於房。 主人降,洗酌致爵於主妇,主妇拜受爵。 诸侯夫人以上致爵,经无其文,此因《祭统》上文若“卷冕立於阼,夫人副袆立於东房”,下文有“酢必易爵”之文,知诸侯夫人亦有致爵之礼。 笾人,羞笾之实,糗饵、粉餈(餈,昨资反。 羞笾,谓若《少牢》主人酬尸,宰夫羞房中之羞於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者。 元谓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为也。 合蒸曰饵,饼之曰餈。 糗者,捣粉熬大豆为饵,餈之,黏著以粉之耳。 饵言糗,餈言粉,互相足。 疏曰:此当王酬尸内饔进之於尸侑等也。 《天官》)。 醢人,羞豆之实,酏食糁食(酏食,音嗣。 糁,素感反。 元谓酏,{衍食}也。 《内则》曰:取稻米举糔溲之,小切狼臅膏以与稻米为饘。 又曰糝。 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 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 {衍食},之然反。 糔,思柳反。 溲,所柳反。 臅,昌蜀反,一音粟。 疏曰:亦与羞笾之实同时设之)。 △右羞    杨氏曰:愚按《仪礼》有司彻主人酬尸之後,尸侑主人皆升筵,乃羞。 宰夫羞房中之羞於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 司士羞庶羞於尸侑,主人主妇皆左之。 今按《笾人》、《醢人》有羞笾、羞豆之实,则知天子之礼亦有羞,诸侯亦必有之,但经文不备耳。 司士,凡祭祀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赐爵,神惠及下也。 此所谓王之子姓兄弟。 《祭统》曰,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疏曰:姓,生也。 子之所生,则孙及兄弟皆有昭穆。 引《祭统》者,是诸侯法,明天子亦然。 凡言昭穆在助祭之中者,皆在东阶前南陈,就昭穆之中,皆年长者在上,年幼者在下,故云齿也。 云“及赐爵”者,谓祭未旅酬无算爵之时,皆有酒爵赐及之,皆以昭穆为序也。 《祭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云云,注曰:昭穆,犹《特牲》、《少牢》馈食之礼众兄弟也。 群有司,犹众宾下及执事者。 君赐之爵,谓若酬之。 疏曰:爵,酒爵也。 谓祭祀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故云赐爵。 昭为一穆为一者,言君众兄弟子孙等,在昭列者则为一色,在穆列者自为一色,各自相旅,尊者在前,卑者在後。 若同班列,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後,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 《祭统》。 《坊记》: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 注曰:言祭有酒肉,群昭群穆皆至而献酬之,咸有荐俎。 疏曰:谓因其祭祀之酒肉於祭祀之末,聚其宗族昭穆相献酬,教民相亲睦也)。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 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於後。 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髀,必氏反,又必履反。 重,直龙反。 殷人贵髀,为其厚也;周人贵肩,为其显也。 凡前贵於後,谓脊胁臂臑之属。 臑,乃报反。 疏曰:“凡为俎者以骨为主”者,俎,谓助祭者各将物於俎者。 “殷人贵髀,周人贵肩”者,殷质贵髀     之厚,贱肩之薄;周文贵肩之显,贱髀之隐,各随所贵。 “凡前贵於後”者,据周言之,以周人之贵肩故也。 “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者,言贵者不持多而重,贱者不虚而无,分俎多少,随其贵贱,是示均平也。 又曰:此脊胁臂臑举其贵者言之,属中包其贱者。 不云肩者,以经云周人贵肩,故此略之。 前体臂臑为贵,後体膊胳为贱。 就脊胁之中亦有贵贱,正脊在前为贵,脡脊横脊在後为贱。 胁则正胁在前为贵,短胁为贱。 故总云“之属”以包之。 《祭统》)。 △右旅酬赐爵    其登餕受爵,则以上嗣(餕,音俊。 上嗣,君之適长子。 以特牲馈食礼言之,    受爵,谓上嗣举奠也;献,谓举奠洗爵酌人也;餕,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餕也。 大夫之嗣无此礼,辟君也。 適,丁历反。 盥,音管。 疏曰:按《少牢馈食》,无嗣子举奠,大夫尊於士而不举奠,故知辟正君也)。 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疏曰:此覆释所以登餕受爵用適子也。 《文王世子》杨氏曰:此条有两事,受爵,谓上嗣举奠也,已见上文《再献》条注。 登餕,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餕也)。 △右登餕受爵    《传》:夫祭有餕,餕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 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餕其是已。 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餕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疏曰:初荐毛血燔燎,是荐於鬼神,至荐熟时,尸乃食之,是尸餕鬼神之馀。 若大夫士阴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後尸乃食,亦尸餕鬼神馀,故并云尸亦餕鬼神之馀也。 术,犹法也。 尸餕鬼神之馀,是施恩惠之术法也。 施,始鼓反)。 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餕。 君起,大夫六人餕,臣餕君之馀也。 大夫起,士八人餕,贱餕贵之馀也。 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於堂下,百官进。 彻之,下餕上之馀也(谡,所六反,起也。 百官进,依注作餕。 进,当为餕声之误也。 百官,谓有事於君祭者也,既餕,乃彻之而去。 所谓自卑至贱,进、彻,或俱为餕也)。 凡餕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 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 庙中者,竟内之象也(别,彼列反。 见,贤遍反。 “脩”於庙中,一本作“遍”。 鬼神之惠遍庙中,如国君之惠遍竟内也。 疏曰:“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者,谓餕之时君与三卿以四簋之黍修整普遍也。 所以用四簋多黍稷而餕者,欲见其恩惠修整遍於庙中,诸侯之祭有六簋,今云以四簋者,以二簋留为阳厌之祭,故以四簋为餕。 簋有黍稷,特云黍者,见其美。 举黍,稷可知也。 庙中者,竟内之象也者。 以其簋而遍庙中,如君之恩惠遍於竟内也)。 祭者,泽之大者也。 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後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 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於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餕见之矣。 故曰可以观政矣(重,直龙反。 馁,乃罪反。 夫,音扶。 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餕之,恩泽之大者也。 国君有蓄积,不独食之,亦以施惠竟内也。 《祭统》)。 餕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曲礼》。 朱子曰:古注说不是,今思之,只是不敢以餕馀又将去祭神,虽以父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子之卑,夫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妻之卑。 盖不敢以鬼神之馀复以祭也。 祭非“饮食必祭”之祭。 又曰:先儒自为一说,横渠又自为一说,看来只是祭祀之祭,此因餕馀起文谓父不以是祭其子,夫不以是祭其妻)。 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 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馀畀其下者。 煇者,甲吏之贱者也。 胞者,肉吏之贱者也。 翟者,乐吏之贱者也。 阍者,守门之贱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 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 此之谓上下之际(畀,必利反。 煇,依注作〈韦军〉同,况万反,又音运。 胞,步交反。 翟,音狄。 阍,音昏。 “明足以见之”,见此卑:“仁足以与之”,与此卑者也。 煇,《周礼》作〈韦军〉,谓〈韦军〉磔皮革之官也。 翟,谓教羽舞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 卑,如字,旧必利反。 疏曰:此之谓上下之际者,际,接也。 至尊者与贱者,其道接也。 《祭统》)。 閍,谓之门(《诗》曰:祝祭於祊。 《尔雅》)。 绎,又祭也(祭之明日,寻绎复祭。 疏曰:绎,又祭也者。 又,复也。 绎,复祭之名也。 郭云祭之明日,寻绎复祭。 《公羊传》曰:绎者何? 祭之明日也。 《榖梁传》云: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天子诸侯谓之为绎。 少牢馈食,大夫之礼也,谓之宾尸,与祭同日。 若然,是亦与宾尸事不同矣。 而《诗·颂·丝衣序》云,绎宾尸者,绎,祭之礼,主为宾事此尸。 但天子诸侯礼大,异日为之,别为立名,谓之绎,言其寻绎昨日。 卿大夫礼小,同日为之,不别立名,直指其事,谓之宾尸耳。 此《序》言绎者,是此祭之名,宾尸是此祭之事,故特详其文。 然又祭之名,三代各异)。 周曰绎(《春秋·经》曰:壬午犹绎。 疏曰:郭云壬午犹绎者,宣八年《经》文也)。 商曰肜(疏曰:《高宗肜日》,《商书》篇也。 孙炎云,肜者,相寻不绝之意)。 夏曰复胙(疏曰:夏之典训,无言复胙名者,未见义所出也。 《诗传》及《诗笺》亦无此一句。 说者云胙是祭肉也,以祭之旦日,复陈其祭肉以宾尸也,未知然不祭名者,以显上事也。 同上)。 △右祭之明日又祊    传:为祊於外(祊,百彭反。 祊祭,明日之绎祭也。 谓之祊者,於庙门之旁因名焉。 其祭之礼,既设祭於室,而事尸於堂,孝子求神非一处也。 《周礼》曰:夏后氏世室,门堂三之二,室二之一。 《诗·颂·丝衣》曰:自堂徂基。 绎,音亦。 处,昌虑反。 疏曰:“为祊於外”者,祊,谓明日绎祭在於庙门外之西旁。 以正祭设馔在室,故知绎祭亦设馔在室。 《有司彻》上大夫宾尸,坐尸侑於堂,酌而献尸。 故知人君绎祭亦事尸於堂也。 云夏后氏世室门堂三之二,室二之一者,证庙门之旁有室有堂也。 又引《诗·颂·丝衣》之篇者,证绎祭在堂事尸也。 《丝衣》之篇论绎祭之时,从堂上往於堂下之基,故云自堂徂基)。 故曰於彼乎,於此乎(疏曰:“故曰於彼乎,於此乎”者,以其不知神之所在,或祭之於堂,或祭之於外,不知此神於彼堂乎,於彼室乎,於此祊乎? 以古语有此,故记者引以结之。 《礼器》。 《祭统》,诏祝於室而出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 疏曰:祝官以言诏告,祝请冥尸於室求之,此交神明之道也者,神明难测,不可一处求之,或门旁不敢定,是与神明交接之道)? 《诗》云“明发不寐,有怀二人”。 文王之诗也。 祭之明日,明发不寐,飨而致之,又从而思之。 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巳至必哀(明发不寐,谓夜而至旦也。 祭之明日,谓绎日也。 言绎,日夜不寐也。 二人,谓父母容尸侑也。 疏曰:云“二人”,谓父母、容尸侑也者。 祭以念亲,故二人谓父母。 按《有司彻》上大夫宾尸,别立一人为侑以助尸,绎祭与傧尸同,故知二人容尸与侑也。 傧,音宾。 《祭义》)。 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 君牵牲,夫人奠盎,君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 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怍,才各反。 盎,马浪反。 愉,羊朱反。 君牵牲将荐毛血。 疏曰:怍,谓颜色不和悦,以祭祀须飨尸,故孝子临对尸前不得颜色不和。 “君牵牲夫人奠盎”者,熊氏云此谓绎祭,君当牵牲之时,夫人奠设盎齐之尊。 “君献尸夫人荐豆”者,绎祭,故先献後荐。 “齐齐乎其敬也”者,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皆齐齐乎其恭敬。 齐齐,谓整齐之貌,故《玉藻》云庙中齐齐。 “愉愉乎其忠也”者,愉愉,和悦之貌。 忠谓忠心。 言孝子颜色愉愉然和悦尽忠心。 “勿勿乎其欲其享之也”者,勿勿,犹勉勉也。 言孝子之心与貌,勉勉然欲得亲之歆享也。 云傧尸主人献尸,主妇自东房荐韭、菹、醢者,此是《有司彻》文引之者,证傧尸之时先献後荐。 上大夫傧尸,即天子诸侯之绎也。 盎齐,才细反。 《祭义》)。 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有事於太庙,中遂卒於垂。 壬午,犹绎(绎,又祭陈昨日之礼,所以宾尸)。 公羊子曰:绎者何? 祭之明日也(天子诸侯曰绎,大夫曰宾尸,士曰宴尸)。 榖梁子曰: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疏曰:旦日,犹明日也。 何休云,绎者,继昨日事,但不灌地以降神耳)。 卫庄公改旧制,变宗庙,易朝市。 高子睪问於孔子曰:《周礼》“绎祭於祊,祊在庙门之西,前朝而後市,今卫君更之,如之何? 孔子曰:绎之於库门内,祊之於东方,市朝之於西方,失之矣”(《家语·曲礼·公西赤问》)。 陈氏《礼书》曰:礼有正祭之祊,有绎祭之祊,於祊求诸远者也。 祊於西,尊其右也。 《诗》云“以往烝尝,或剥或烹,或肆或将”,而继之以祝祭於祊,此正祭之祊也。 《礼》言“设祭於堂”,为祊乎外。 《家语》言“绎祭於祊”,此绎祭之祊也。 正祭之祊位於门内之西室,故毛氏译《诗》以祊为门内。 绎祭之祊位於门外之西室,故郑氏释《郊特牲》以祊於门外。 盖祊,其位也;绎,其祭也;宾尸,其事也。 绎祭谓之祊,而祭之祊,不谓之绎。 绎之名,特施於天子诸侯,宾尸之名,亦施於卿大夫。 郑氏以卿大夫宾尸在堂,故谓祊於门外之西室。 绎,又於其堂。 孔颖达申之云“求神在室,接尸在堂”,於义或然。 卿大夫有宾尸,则正祭无加爵,无阳厌。 下大夫、士无宾尸,故正祭有加爵,有阳厌,必於明日。 《春秋》书“辛巳有事於太庙,壬午犹绎”。 《榖梁》曰“绎者,祭之明日之享宾也”。 《公羊》曰“绎者何? 祭之明日是也,宾尸则祭日而已”。 《仪礼》“有司彻,扫堂,摄酒,迎尸而宾之”是也。 绎於明日则异牲,《诗》曰“自羊徂牛”是也。 宾尸,於祭日则用正祭特牲而已,有司彻燅(音寻)尸俎是也。 盖正祭重,而主於礼神,绎轻,而主於礼尸。 重,故省牲视具。 在宗伯轻,故使士焉。 则“丝衣其紑,载弁俅俅”者,士而爵弁丝衣者也。 主於礼神,故在室,主於礼尸,故在堂,则自堂徂基,扫堂设筵者,皆堂上之事也。 考之《仪礼》:大夫正祭不迎尸,而宾尸迎之;正祭有祝,而宾尸有侑;正祭先荐後献,宾尸先献後荐;正祭之鼎五,宾尸之鼎三;正祭之牲体进下,宾尸之牲体进腠;正祭之鱼缩载,宾尸之鱼横载;正祭主人献尸,而尸酢之於献祝佐食之前;宾尸主人献尸,而尸酢之於献侑之後。 凡此皆与正祭不同。 则主人迎尸,尸後酢主人,所以伸主人也。 先献後荐而进下,所以醉饱尸也。 其饮至於无算,其罚至於兕觥,则绎祭可知矣。 《通典》:祭之日,王服衮冕而入庙,工则奏以《王夏》,王入,立於东序。 后则副袆而入,立於西序,尸入之後,乃就於西房(转就西房者,所以放阴阳之义。 《礼器》云“大明生於东,月生於西,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 尸服衮冕而入,工则奏《肆夏》。 王及於室,而不迎尸(《祭统》云“君迎牲而不迎尸,所以别嫌也”)。 於是王以珪瓒酌鸡彝之郁鬯以献尸,尸以祼地降神,尸祭之,啐之,奠之,此为祼神之一献也。 后乃璋瓒酌鸟彝之郁鬯以献尸,尸祭之,啐之,奠之,此为二献也。 王乃袒而迎牲於门,牲入门则奏《昭夏》,王亲牵牲,公卿大夫执币以从,入而告於庭云“博硕肥腯”。 王乃丽牲於碑,亲执鸾刀,启其毛血以授於祝。 祝入,告於幽全之义。 遂乃杀牲,始行朝践之事。 凡牲,庙用一牢(《公羊传》云“周公白牡,鲁公も刚,群公不毛”)。 朝践之时,尸出於室,坐於户西,南面。 主在西,东面(《郊特牲》云“诏祝於室,坐尸於堂”。 郑元注云:“谓朝践时,迎尸於户外。 ”)。 时尸、主之前,荐以笾豆脯醢而已。 乃取牲膟膋燎於炉炭,入以诏神於室。 於时王亲洗肝於郁鬯而燔之,以堕於主。 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 次乃升牲首於室中北墉下,尊首尚气之义也。 时又荐腥於尸、主之前,谓之朝践。 於时王乃以玉爵酌献(素何反。 下同)樽中醴齐以献,此三献也。 后於是荐朝事之笾,时堂上以夹锺之调歌,堂下以无射之调作《大武》之乐。 后於是亦以玉爵献樽醴齐以献尸,此四献也。 时堂下之乐亦作也。 於时王自阼阶而西酌献,后从西阶东酌献(所谓“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 至荐熟之时,谓之馈食。 先荐熟於堂(视陈此设馔之礼,非谓即食)。 设馔之时,王及尸皆有倚住之处,设机於傍,故云变机也。 设席之後,更设尸主之席於堂,在户内西方,东面,尸在其北。 布尸主席讫,乃迁所设於堂上之馔置尸主坐前,时祝又以斚酌奠,奠於馔南,所谓天子奠斚。 又取肠间脂〈火芮〉之萧合膻芗(郑云“膻当为馨,字之误”),燎於炉炭,所谓臰阳达於墙屋。 乃迎尸主入室,即席,举奠斚将祭之。 时祝则诏王拜妥尸(《郊特牲》云“举斚角诏妥尸”是也),拜讫,尸遂祭酒以菁茅,谓之缩酒(《左传》云“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 尸遂啐之,奠之,尸乃坐。 於是王以玉爵酌象樽盎齐以献尸,五献也。 时后荐馈食之笾,又以玉爵酌象樽酝齐以献尸,此六献也(王及后每献,皆作乐如初)。 尸食讫,王以玉爵酌朝践之献樽醴齐以酳尸,谓之朝献,亦樽相因,此七献也。 后荐加事之豆笾。 尸饮七,王可以献公。 尸饮讫,受祝,祝酌清酒以授尸,尸以酢王,王乃设酢席於户内。 尸少祭馔黍稷,并假福王,王乃以出,量人与郁人受之(《周礼·宗伯》职云“量人与郁人受举斚之卒爵”)。 后以玉爵酌馈食象樽之盎齐以献尸,日再献,亦樽之相因。 尸酢后如王之法,后饮酢酒,此八献也。 尸饮八,王可以献卿。 诸侯为宾者以玉爵酌盎齐,备卒食三献,合九献。 凡王及后各四,诸侯为宾者一也。 尸饮九,王可以献大夫、士(取惠均於下之义)。 尸饮讫,又酢诸臣如后之法。 自九献之後,遂降,冕而总干,舞《大武》之乐以乐尸(《祭统》云“君执干戚就舞位,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 九献之後,更为嗣子举奠,与群臣进献,更行三爵,皆谓之加爵,则用璧散璧角(《明堂位》云“加以璧散璧角”)。 即行旅酬无算之爵。 乐作亦然。 旅酬既讫,则尸出。 尸出之後,则嗣子餕之(《文王世子》云“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 郑元注云“上嗣祖之正统”)。 厥明,更以一牢绎於祊(於庙门之外而行其礼)。 按:《仪礼》所存,唯《少牢馈食》、《特牲馈食》为大夫祭宗庙之礼,而天子诸侯之祭礼亡矣。 其载於《周礼》、《礼记》者,虽略可考见,而参错涣散。 後之有天下者,虽欲一遵古礼行之,而其节文脉络不相连属,此所以病其难行也。 晦庵尝欲以二《礼》及注疏中所言,绸绎其节奏之先後,为天子祭礼。 而其书未成,以授其门人勉斋黄公。 黄又未及成,而以授信斋杨公。 信斋之书出,而後学者开卷始可以洞窥其奏节,自致斋而祼献,自祼献而馈献,以至加爵、彻俎、旅酬、登餕、绎祭之仪,大概以经之所言为主,而经之所未备者,则取注疏之说以备之,注疏之所未备者,又约《仪礼》所载大夫、士之礼以推之,其说始粲然有条,足为百代不刊之典。 然杜氏《通典》亦尝采经传及注疏之说,条陈九献之礼,特略而未备,且与信斋之说小异,故并存之。 发布时间:2026-03-06 16:45:5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4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