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三百三十一 四裔考八 内容:   ○南丹州蛮  南丹州蛮,亦溪洞之别种,其地与宜州接。 宋开宝七年,酋帅莫洪{燕日}遣使奉表求内附。 九年,复来贡,求赐牌印,诏刻印以给之。 太平兴国五年,贡银百两,贺平太原。 雍熙四年,洪{燕日}族人莫淮阆,以河池县知县余承鉴取其牛。 怒而劫掠,诱群蛮为寇。 诏诛承鉴,以知宜州侯汀失於备御,免官。 发诸州兵进讨,未至而蛮巳遁,诏拊谕之。 自是不复寇。 淳化元年,洪{燕日}卒,其子洪皓袭称刺史,遣使入贡。 上降优诏,赐采。 自洪{燕日}领州十馀年,岁输白金百两。 洪皓袭兄位,专地利,不修常贡。 其弟洪玩忿之,挈妻子来奔宜州。 洪皓数引兵攻洪,玩乃乘传诣阙诉其事,请发兵致讨。 上以其蛮夷,但羁縻而巳,不欲为之兴师报怨。 洪玩先自称南丹州副使,以为邵州团练副使,给田十顷,下诏戒饬洪皓。 景德二年,洪皓死,长子淮勍袭父任,俄为其弟淮〈辶山〉所逐,遂以淮〈辶山〉知南丹州,淮勍帅属来奔,诏宜州赐闲田资给之。 大中祥符九年,讨抚水蛮,诏淮〈辶山〉约勒溪峒,勿从诱胁。 明年,平抚水蛮,淮〈辶山〉等以劳进秩。 景祐三年,淮〈辶山〉老,自言愿传其子世渐。 至和元年,命世渐为检校散骑常侍,权发遣州事。 明年,以淮〈辶山〉为怀远大将军致仕,世渐为刺史、检校工部尚书,赐袍带,钱十万,绢百疋。 又补其亲党数十人为检校官,如故事也。 世渐死,嘉祐末,命其子公帐袭之。 有世忍者,亦淮〈辶山〉子也,初率其属人内附。 治平初逃归,攻杀公帐,夺其地自守,请於朝廷,愿授刺史,补其亲党如故事,岁输银百两。 三年,遂命为刺史,皆如其请。 熙宁二年,授世忍检校礼部尚书。 元丰三年入贡,其印以"西南诸道武盛军德政官家夫国主"为文,诏以南丹州印赐之,令毁其旧印。 六年,迁检校户部尚书,官其子侄九人。 世忍死,子公佞袭。 大观元年,广西经略使王祖道言公佞就擒。 进筑平、允、从州,收文、地、兰、那、安、外、习、南丹八州之地,并为镇、庭、孚、观州,延德军,以其弟公晟袭刺史。 宣和四年,公晟乞以州事传其侄延丰,愿与其子归朝,诏从之,仍乘驿给券。 绍兴三年,广西经略安抚刘亮適言,南丹州莫公晟领贼围打观州,烧毁宝积监。 宰臣朱胜非奏:"此皆是崇、观及宣和以来所开新边,近来往往弃而不守,如观州,屡下本路帅臣、监司相度,皆以为所据控扼,不宜弃之。 "上曰:"前日用事之臣,贪功生事,公为欺罔,其实劳民费财,使远俗不安也。 "亮適又言,公晟自添差路分钤辖逃去後,未曾差官,乞先与一职名,欲於遥郡下添入知南丹州兼溪峒都巡检使、提举盗贼公事,旧赐南丹州刺史印记,今依旧行使,从之。 而公晟未出受命。 至二十四年,广西经略安抚司言愿忠言,莫公晟进马,与诸蛮首领并皆归顺。 令公晟守本官致仕,以其子延沈承袭。 上谕辅臣曰:"得南丹州非以广地,但猺人不作过,百姓安业,可喜。 "於是延沈承袭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使持节南丹州诸军事、南丹州刺史兼御史大夫、知南丹州公事、武骑尉。 愿忠又奏说谕到诸蛮三十一种族,计二十七州,一百三十五县,四十寨,一镇、三十二团,一百七十九峒皆纳款面内,乞作羁縻州县,实为熙朝盛事。 明年,又加延沈团练、防御使。 三十一年,广西诸司言莫延沈恣行惨酷,为诸蛮迫逐,归投省地而死。 众共推莫延廪承袭知南丹州。 诏依例补授官。 孝宗隆兴初,延廪以诸蛮谋害,携家归朝廷,延葚管州事,经略司保奏以闻,诏延葚承袭知南丹州。 淳熙元年,南丹州为永乐州所攻,使来告急,广西帅差官赍旗榜往二州说谕听从和解。 十四年,经略司奏莫延荫乞承袭延葚官爵,诏从之。 宁宗嘉定五年,诏以莫延荫男莫光照承袭知南丹州,从经略司所请也。 石湖范氏《桂海虞衡志》曰:"南丹在宜州西境,地产奇材异药,恶兽毒虺。 其人剽悍,以劲木为弩,聚毒傅矢,中人立死。 宜之高峰寨,古观州也,与南丹接境,地势极高。 南丹对境亦高,二垒矢可相及。 南丹日通市於高峰,少不如意则怨毒思乱。 其酋莫氏,国朝命为刺史,月支盐料及守臣供给钱百五十千,比内郡,自号莫大王,间入宜州则礼之,以列郡来巳数十年矣。 其说以为宜州徼外西原、黄洞、武阳群小蛮,即唐黄家贼之地,崇建丹使控制之,然莫氏家人,亦时自相攻剽。 今刺史莫延葚逐其弟延廪而自立,延廪奔朝廷,谓之出宋(凡州洞归朝,皆称出宋)。 延葚淫酷,不能服其类,邻永乐州玉氏与为仇,岁相攻。 乾道丁亥,与玉氏战败告急於帅司。 帅司遣官为和解,永乐益淬励,有胜兵万人,志灭莫氏。 延葚乃益骄不奉法,至私刻经略安抚司及宜州溪洞司印,效帅守花书,行移以哧诸蕃落。 己丑岁,自言州去产马蛮不远,愿与国买马,乞於宜州置场。 意欲藉朝廷任使威制永乐,边将常恭与交通,至为代作奏章至阙下,不经田帅司,枢密院是其说,差宫置司宜州。 余论奏,宜州密迩内地,无故通道诸蛮,且开边隙,不敢奉诏。 且自行在所捕得常恭,囚而劾奏其事,朝廷大悟,削籍窜之九江,永不放还。 外有省民冒法商贩入南丹,受其帖牒至内地幹事者,多桂之兴安人。 余亦物色得其渠,送狱论如法,南丹稍讋。 "  ○抚水蛮  抚水蛮在宜州南,有县四:曰抚水,曰京水,曰多建,曰古劳。 唐隶黔南。 其酋皆蒙姓同出,有上、中、下三房。 民则有区、廖、潘、吴四姓,亦种水田、采鱼,其保聚山险者,虽畬田,收榖粟甚少,但以药箭射生,取鸟兽尽,即徙他处,无羊马、桑柘。 地曰帚洞,五十里至前村,川原稍平,合五百馀家,夹龙江居,种稻似湖湘。 中有楼屋战棚,卫以竹栅,即其酋所居。 兵器有环刀、标牌、木弩。 善为药箭,中者大叫,信宿死,得邕药解之即活。 宋雍熙中,数寇边境,掠取民口、畜产。 诏书招安,补其酋蒙令地殿直,蒙令札奉职。 咸平中,又数为寇盗,上令边臣驱逐出境。 其党狡獪者凡三十馀人,宜州守将因擒送阙下,上召见诘责之,对曰:"臣等蛮陬小民,为饥寒所迫耳。 "上顾谓左右曰:"昨不欲尽令剿绝,若纵杀戮,顾无噍类矣! "因释罪,赐锦袍、冠带、银采,戒勖遣还。 逾年,酋长蒙项等六十五人诣阙,纳器甲百七十事。 又蒙汉诚、蒙虔玮、蒙搷来朝,上器甲数百及毒箭药,誓不骚边,比岁皆遣使来贡及输兵器,乃授汉诚官,赐物有差。 既而侵轶如故。 大中祥符九年,数寇宜、融州界,诏以知宜州董元巳不善抚绥,黜之。 仍行招抚,群蛮拒命,侵掠不巳。 乃命平州刺史曹克明领兵讨之,伤杀甚众,蛮逃窜穷蹙。 酋帅蒙承贵等面缚诣军自首,悉还所掠汉口、资畜,歃血立誓,不敢复叛。 乃还师,诏以抚水州为安化州,抚水县为归仁县,京水县为长宁县。 自是间岁朝贡,不复为边患。 宝元元年,寇宜、融等州,发兵讨之,逾年乃定。 庆历、嘉祐间再入贡。 其後,首领月赴宜州参谒及贸巨板,每岁州四管犒。 及三岁,听输所贡兵械於思立寨,以其直偿之,递以官资迁补。 熙宁初,知宜州钱师孟等擅裁损侵削之,土人罗世念等为乱,攻杀寨官。 诏遣兵讨之,未入境,明年,世念等率其徒来降,各拜官。 崇宁三年,复啸聚为寇,经略司遣兵击却之。 大观二年,以三州一镇户口六万一千来上。 诏知融州程邻往黔南路抚谕,官吏推恩有差。 绍兴三年,蛮酋蒙全剑等寇掠省地,诏帅司讨平之。 二十九年,诏加安化上州,蒙自临等七人官勋,及赐钱帛有差。 孝宗淳熙十一年,以知宜州马宁祖减刻蛮人生料钱盐,致令犯边,降一官。 十二年,广西经略司言蛮人出犯省地,多用强弩药箭,本路造木弩五十架,给付两路踏射,并造药箭备用,诏常加阅习。 石湖范氏《桂海虞衡志》曰:"安化州最鸷悍,在宜州西境,官月给生料盐以拊之,犹日侵省地,以耕民不敢与争,州亦不敢禁。 顷有凌、罗二将者,建炎间,尝率峒兵出勤王,贼曹成入广西,建大旗购二人,二人遣健兵侏儒者数十辈,截髪为牧童,候成兵过,自牛背彍弩以毒矢射之,中者立死,成惊惧,遁去。 时盗满四方,广西独晏然者,二将之力也。 至今南人称之子,孙有仕於州县者。 "  ○黎峒  黎峒,唐故琼管之地,在大海南,距雷州泛海一日而至。 其地有黎母山,黎人居焉。 旧说五岭之南,人杂夷獠,珠崖环海,豪富兼并,役属贫弱;妇人服缌緶,绩木皮为布,陶土为釜,器用瓠瓢;人饮石汁,又有椒酒,以安石榴花著瓮中即成酒。 俗呼山岭为"黎",居其间者号曰黎人。 弓刀未尝去手,弓以竹为弦。 今儋崖、万安皆与黎为境,其服属州者为熟黎,其居山峒无征徭者为生黎,时出与郡人互市。 宋至和初,有黎人符护者,边吏尝获其奴婢十人,还之。 符护亦尝犯边,执琼、崖州巡检慕容允则及军士,至是,以军士五十六人与允则来归。 允则道病死,诏军士至是货其罪。 绍兴三十年,广西运判邓酢言,黎州王文满结连西峒王承闻等攻破定南寨。 後复犯省地,遂分遣官,烧荡巢穴,生擒黎贼王用宾等。 诏令广西诸司抚存归业人户。 乾道二年,广西经略转运司言,欲下琼管及三军守倅,措置说谕黎人,示以朝廷德意威命,使之自新,退复省地。 能说谕收复者,量功立赏。 任内有侵犯省地,或逃失省民,亦重责罚。 其先,省民逃居黎峒之人,守臣招诱复乡,蠲其逋税,诏从之。 六年,黎人王用休犯边,万安权守巡检孙滋等招谕之,遂定。 九年,乐昌县黎贼劫省民,焚官舍。 琼管安抚请於朝,黎人王用存、王承福、陈颜等招降复寨有功,借补官资,弹压边面。 义兵统制黄文广,屡战有功,并欲推赏,以澄迈县巡检权移驻劄乐昌县,控制黎人。 其省民久陷归业,蠲赋巳责,从之。 淳熙元年,诏承节郎王日存等许子孙承袭。 以琼州言,其祖父居荫元系入贡,又自宣和以来,能抚谕诸黎,弹压有劳也。 八年六月,琼管司言:"承袭宜人三十六峒统领王氏,称其祖本化外,州皇、祐熙宁间归顺,弹压三十六峒,捍御隘口,正系琼管咽喉之地。 三世受朝廷告命,至母黄氏承袭弹压,边界用宁。 绍兴间又说谕化外黎人,各安生业,莫肯从乱。 乾道七年,受告封宜人。 今年老无男,有一女欲依例承袭。 "诏王氏袭其後。 又以王氏之侄黄间,补官守寨弹压黎峒。 嘉定九年,诏复许宜人王氏吴氏承袭。 石湖范氏《桂海虞衡志》曰:"黎海南四郡岛土蛮也,岛直雷州,由徐闻渡半日至。 岛之中有黎母山,诸蛮环居四傍,号黎人。 内为生黎,外为熟黎。 山极高,常在雾霭中,黎人自鲜识之,久晴海氛清廓时,或见翠尖浮半空,下犹洪濛也。 山水分流四郡,熟黎所居巳阻深,生黎之巢深邃,外人不复迹。 黎母之巅,则虽生黎亦不能至。 相传其上有人寿考逸乐,不与世接,虎豹守险,无路可攀,但觉水泉甘美绝异尔。 蛮去省地远,不供赋役者名生黎。 耕作省地,供赋役者名熟。 黎各以所迩分隶四郡。 皆椎髻跣足,插银、铜、锡钗,腰缭花布,执长靶刀,长鞘弓,长荷枪,跬步不舍去。 熟黎能汉语,变服入州县墟市,日晚鸣角结队以归。 妇人绣面高髻,钗上加铜环,耳坠垂肩,衣裙皆五色吉贝,无袴襦,但系裙数重,制四围合缝,以足穿而系之。 群浴於川,先去上衣自濯,乃濯足,渐升其裙至顶,以身串入水,浴巳,则裙复自顶而下,身亦出水。 绣面乃其吉礼,女年将及笄,置酒会亲属女伴,自施针笔,涅为极细虫蛾花卉,而以淡粟纹遍其馀地,谓之绣面女,婢获则否。 女工纺织,得中国采帛,拆取色丝,和吉贝织花,所谓"黎锦""黎单"及鞍搭之类,精粗有差。 居处架木两重,上以自居,下以畜牧。 婚姻折箭为定。 聚会亦椎鼓舞歌。 亲死不哭,不粥饭,惟食生牛肉以为哀痛之。 至葬则舁榇而行,令一人前行,以鸡子掷地,鸡子不破处即为吉穴。 客来未相识,主人先於隙间窥之,客俨然矜庄,始遣奴布席於地,客即坐,又移时,主人乃出,对坐不交一谈,少焉置酒,先以恶臭秽味尝客,客食不疑,则喜,继设中酒,遂相亲,否则遣客不复与交,会饮未尝舍刀,三杯後各请弛备,虽解器械,犹置身傍也。 一语不相能,则起而相戕。 性喜仇杀,谓之捉拗。 所亲为人所杀,後见仇家人,及其洞中种类,皆擒取以荔枝木械之,要牛酒、银瓶乃释,谓之赎命。 土产沈水、蓬莱诸香,漫山悉槟榔、椰子木。 亦产小马、翠羽、黄蜡之属。 与省地商人博易甚有信,而不受欺给。 商人有信则相与如至亲,借货有所不吝,岁望其一来,不来则数数念之。 或负约不至,自一钱以上,虽数十年後,其同郡人擒之以为质,枷其项,关以横木,俟前负者来偿乃释。 负者或远或死,无辜被系,累岁月至死乃已,复伺其同郡人来,亦枷系之。 被系家人,往负债之家痛诟责偿,或乡党率敛为偿始解。 凡负钱一缗,次年倍责两缗,倍至十年乃止。 本负一缗,十年为千缗,以故人不敢负其一钱。 客或误杀其一鸡,则鸣鼓告众责偿曰:"某客杀我一鸡,当偿一斗。 "一斗者,雌雄各一也。 一雄为钱三十,一雌五十。 一斗每生十子,五为雄,五为雌。 一岁四产十鸡,并种当为六斗,六斗当生六十鸡,以此倍计,展转十年乃巳。 误杀其一鸡,虽富商亦偿不足。 客其家,无敢损动其一毫。 闽商值风水荡去其赀,多入黎地耕种不归。 官吏及省民经由村洞,必舍其家恃以安。 熟黎之地,始是州县,大抵四郡,各占岛之一陲。 其中黎地不可得,亦无路通。 珠崖在岛南陲,既不可取径,则复桴海循岛而南,所谓再涉鲸波也。 四郡之人多黎姓,盖其裔族。 而今黎人乃多姓王。 生黎质直犷悍,不受欺触,不服王化,亦不出为人患。 熟黎贪狡,湖广、福建之奸民亡命杂焉,侵轶省界,常为四郡患。 有王二娘者,琼州熟黎之酋,有夫而名不闻,家饶财,善用众,能制服群黎,朝廷封宜人。 琼管有号令,必下王宜人,无不帖然。 二娘死,女能继之。 其馀三郡,强名小垒,实不及江、浙间一村落。 县邑或为黎人据其厅事治所,遣人说谢,始得还。 前後边吏惴不敢言。 淳熙元年十月,指山生黎洞首王仲期,率其傍人十洞丁口千八百二十归化。 仲期与诸洞首王仲文等八十一人诣琼管司,琼管司受之。 以例诣显应庙研石歃血,约誓改过,不复钞掠,犒赐遣归。 琼守图其形状衣制,上经略司。 髻露者,以绛帛约髻根,或以采帛包髻,或戴小花笠,皆簪二银篦,或加雉尾。 衣花织短衫,系花襈裙,悉跣足,是其盛饰也。 惟王居则青布红锦袍,束带,麻鞋。 自云祖父宣和中,尝纳士补官赐锦袍云。 ○海南序略  海南诸国,汉时通焉,大抵在交州南及西南,居大海中洲上,相去或三五百里、三五千里,远者二三万里。 乘舶举帆,道里不可详知,外国诸书虽言里数,亦非定实也。 其西与诸胡国接。 元鼎中,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开百越,置日南郡。 其徼外国,自武帝以来皆献见。 後汉桓帝时,大秦、天竺皆由此道遣使贡献。 及吴孙权,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使诸国,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因立记传。 晋代通中国者盖尠。 及宋、齐,至者有十馀国。 自梁武、隋炀诸国使至,逾於前代。 至唐贞观以後,声教远被,自古未通者,重译而至,又多于梁、隋焉。 其无异闻,亦重不复更记。 ○黄支  黄支国,汉时通焉。 合海、日南之南三万里。 俗略与珠崖相类。 自武帝以来皆献见,有明珠、玉壁、琉璃、奇石异物。 大珠至围二寸以下,而至圆者置之平地,终日不停。 ○哥罗  哥罗国,汉时闻焉。 在槃槃东南,亦曰哥罗富沙罗国云。 其王姓矢利婆罗,名米失钵罗。 其治城累石为之,城有楼阙,门有禁卫,宫室覆之以草。 国有二十四州而无县。 庭列仪仗,有纛,以孔雀羽饰焉。 兵器有弓、箭、刀、槊、皮甲。 征伐皆乘象,一队有象百头,每象有百人卫之。 象鞍有钩阑,其中有四人,一人执槊,一人执弓矢,一人执殳,一人执刀。 赋税人出银一铢。 国无蚕丝、麻紵,唯出吉贝布。 畜有牛少马。 其俗,非有官者,不得上髪裹头。 又嫁娶初问婚,惟以槟榔为礼,多者至二百盘。 成婚时,惟以黄金为财,多者至二百两。 妇人嫁讫,则从夫姓。 音乐有琵琶、横笛、铜钹、铁鼓、簧。 吹蠡击鼓。 死亡则焚尸,盛以金甖沈之大海。 ○林邑  林邑国,秦象郡林邑县地,汉为象林县,属日南郡,古越裳之界也。 在交趾南,海行三千里。 其地纵广可六百里。 去日南界四百馀里,其南,水步道二千馀里,有西屠夷,亦称王焉,马援所植两铜柱,表汉界处也(马援北还,留下馀户於铜柱处。 至隋有三百馀户,悉姓马,土人以为流寓,号曰"马留人"。 铜柱寻没,马流人常识其处。 《林邑国记》:"马援植两铜柱於象林南界,与西屠国分枝之南境。 "又云:"铜柱山周十里,形如倚盖,西跨重岩,东临大海。 "屈僊《道里记》又云:"林邑大浦口有五铜柱焉。 ")。 後汉末大乱,县功曹姓区,有子曰连,杀县令,自号为王,子孙相承。 吴时通使,其後王无嗣,外孙范熊代立,熊死,子逸代立。 其国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 金夜则出飞,状如萤火。 又出玳瑁、贝齿、吉贝、沈水香。 吉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毛,抽以绩纺作布,洁白与紵布不殊。 亦染成五色,织为斑布也。 沈香者,土人破断之,积以岁年,朽烂而心节独在,置水中则沈,故曰沈香,次不沈者曰栈香也。 又出猩猩兽(《尔雅》曰:"肉之美者,猩猩之唇。 "),多琥珀。 松脂沦入地千岁为茯苓,又千岁为琥珀。 又云枫脂为之。 琥珀在地,其上及傍不生草木,深者或八九尺,如大斛,削去皮成焉,初如桃胶,凝成乃坚。 其金宝物产,大抵与交趾同。 以抟为城,蜃灰涂之。 居处为阁,名曰于兰。 皆开北户以向日,或东西无定。 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郡婆帝;其二曰萨婆地歌。 其属官三等:其一曰伦多姓,次歌伦致帝,次一地伽兰。 外官分为二百馀,部其长官曰弗罗,次曰阿伦,如牧宰之差也。 书树叶为纸,施椰叶为席。 男女皆以横幅吉贝绕腰以下,谓之干漫。 穿耳贯小环。 贵者著革履,贱者跣行。 自林邑、扶南诸国皆然也。 其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加缨络,出则乘象,吹螺击鼓,罩吉贝伞,以吉贝为幡旗。 国不设刑法,有罪者使象蹋杀之。 林邑浦外有不劳山,罪人亦送此山,令其自死。 其大姓号"婆罗门",嫁娶必用八月,女先求男,由贵男而贱力也。 同姓还相婚烟。 人性凶悍,果於战斗,有弓、箭、刀、槊,以竹为弩。 乐有瑟、笛、琵琶、五弦,颇与中国同。 每击鼓以警众,吹蠡以节戎。 其人深目高鼻,髪卷色黑。 妇人椎髻。 四时暄暖,无霜雪。 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 皆以函盛尸,鼓舞导从,轝至水次,积薪焚之。 收馀骨,王则内金甖中,沈之於海,有官者以铜,沈之海口,庶人以瓦,送之於江。 男女截髪,随丧至水次,尽哀而止。 有寡妇孤居,散髪至老。 人皆奉释法。 文字同於天竺。 王事尼乾道,铸金银人像,大十围。 至晋武帝太康中,又来贡献。 成帝咸康二年,逸死,奴文篡位。 奴文昔尝北至洛阳商货,因教王作宫室、兵车、器械,王爱信之,使为将。 乃谮王诸子,或徙或奔。 及王死无嗣,遂自立为王。 乃攻旁国,并有,众四五万。 至穆帝永和三年,文率其众攻陷日南(今郡地),遂据其地,告交州刺史朱蕃(交州,今安南府),求以日南北鄙(今郡地)横山为界。 初,徼外诸国,尝赍宝物自海路来贸货贿,而交州刺史、日南太守多贪利侵侮,十折二三。 由是诸国怨慎。 且林邑少田,故贪日南之地。 文又袭九真(今郡地),害士庶十八九。 文死,子佛立。 犹屯日南。 九真太守灌邃率兵讨佛,走之,邃追至林邑。 时五月立表,日在表北,影在表南九寸一分。 自北影之南,故开北户以向日,此大较也。 佛乃请降。 其後频寇日南、九德之郡(今安南日南郡界),杀伤甚多,交州遂至虚弱。 至佛曾孙文敌,後为扶南王子当根纯所杀,大臣范诸农平其乱,而立为王。 死,子阳迈立,死,子咄立,复名曰阳迈(初,其父阳迈,母始产,梦人以金籍之,夷人谓金为"阳迈",故为名。 至咄纂父业,又名焉)。 宋文帝元嘉中,侵暴日南、九德诸郡(宋九德郡,今安南日南郡界)。 宋使振武将军元幹讨之,克林邑,阳迈父子并挺身奔逃,所获珍异皆是未名之宝。 又销其金人,得黄金数十万斤。 其後累代,自宋、齐、梁、陈皆遣使朝贡。 隋文帝既平陈後,遣大将军刘方步骑万馀人击之。 其王梵志率其徒乘象而战,方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 梵志悉众而阵,方伪北走,梵志逐之,其象多陷,转相惊骇,军遂乱。 方纵兵击,大破之,遂弃城而走。 方入其都,获其庙主十八枚,皆铸金为之,盖其有国十八叶矣。 方既平其国,班师,故地遂空,梵志收洽遗人,别建国邑。 唐武德中,再遣使贡方物。 贞观时,王头黎献驯象,鏐鎻五色帶朝霞大火珠,其言不恭。 羣臣請問罪,帝赦不问。 又献五色鹦鹉、白鹦鹉,数诉寒,有诏还之。 头黎死,子镇龙立。 献通天犀、杂宝。 十九年,摩诃慢多伽独弑镇龙,灭其宗,范姓绝,国人立头黎婿婆罗门为王,大臣共废之,更立头黎女为王。 诸葛地者,头黎之姑子,父得罪,奔真蜡,女王不能定国,大臣共迎诸葛地为王,妻以女。 永徽至天宝三入献(尝献火环,大如鸡卵,状如水晶,日正午时,以艾藉珠辄火出。 云得之罗刹国)。 至德后,更号环王。 元和初,不朝献。 安南都护张丹执其伪驩、爱州都统,斩三万级,虏王子五十九,获战僓、铠、  ○扶南  扶南国,在日南郡之南,海西大岛中,去日南可七千里,在林邑西南三千馀里。 其境广袤三千馀里,国俗本裸,文身被髪(裸,郎果反),不制衣裳。 其先有女人为主,号曰柳叶,年少壮健,有似男子。 其南有激国人名混溃来伐,柳叶降之,遂以为妻。 恶其裸露形体,乃穿叠布贯其首,遂治其国。 子孙相传。 至王混盘况死,国人立其大将范师蔓为王。 蔓勇健有权略,以兵威伐旁国,咸服属之,自号扶南大王。 开地五六千里。 蔓死国乱,大将范寻自立为王。 是吴、晋时也。 土地坳下而平博,气候、风俗、物产大较与林邑同。 有城邑、宫室,国王居重阁,以木栅为城。 海边生大若叶,长八九尺,编其叶以覆屋。 国人亦为阁居。 为船八九丈,广才六七尺,头尾似鱼。 国王行乘象。 人皆醜黑、卷髪,裸身跣行。 耕种为务,一岁种,三岁获。 又好雕文刻镂,食器多以银为之。 出金钢,可以刻玉,状似紫石英,其所生乃在百丈水底盘石上,如锺乳,人没水取之,竟日乃出,以铁鎚之而不伤,铁乃自损,以羚羊角扣之,漼然冰泮。 贡赋以金、银、珠、香。 亦有书记、府库文字类胡。 吴时遣康泰、朱应使於寻国,国人犹裸,唯妇人著贯头。 泰、应谓曰:"国中实佳,但人亵露可怪耳。 "寻始令国内男子著横幅,今干漫也。 大家乃截锦为之,贫者以布。 又有老雕,入海为玳,可以裁作马勒,谓之珂西。 晋太始、太康中,皆遣使贡献。 东晋时,有竺旃檀称王,亦遣使。 其後王姓憍陈如,本天竺婆罗门也,有神语曰"应王扶南",憍陈如南至槃槃,扶南人闻之迎而立焉。 复改制度,用天竺法令。 其国人居不穿井,数十家共一池引汲之。 俗事天神,以铜为像,二面者四手,四面者八手,手各有所持,或小儿,或鸟兽,或日月。 王坐则偏踞翘膝,垂左膝至地,以白叠敷前,设金盆香炉於其上。 居丧则剃除鬓髪。 人无礼义,男女恣其奔随。 宋、齐、梁并献方物。 隋时其国王姓古龙,诸国多姓古龙。 讯耆老,言"古龙无姓氏,乃昆仑之讹"。 隋代遣使贡献。 唐武德後,频来贡。 贞观中,又献白头国二人於洛阳。 其国在扶南之西,在参半之西南,男女生皆素首,身又凝白,居山洞之中,四面岩嶮,故人莫至,与参半国相接。 ○顿逊  顿逊国,梁时闻焉(一曰典逊),在海崎山上,地方千里,有五王,并羁属扶南。 北去扶南可三千馀里。 其国之东界通交州,其西界接天竺、安息徼外诸国,贾人多至其国市焉。 所以然者,顿逊迥入海中千馀里,涨海无涯岸,舶未曾得迳过也。 其市,东西交会,日有万馀人。 珍物宝货,无种不有。 又有酒树,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酒瓮中,数日成酒。 出藿香,插枝便生,叶如都梁,以裛衣。 国有区拨等花十馀种,冬夏不衰,日载数十车货之。 其花,燥更芬馥,亦末为粉,以傅身焉。 其俗又多鸟葬,将死,亲宾歌舞於郭外,有鸟如鹅,口湋鹉而红色,飞来万许,家人避之,鸟食肉尽乃去,烧其骨沈海中,以为上行人也,必升天。 鸟若迥翔不食,其人乃自悲,复以为已有秽,乃更就火葬,以为次行也。 若不能生入火,又不被鸟食,以为下行也。 ○毗骞  毗骞国,梁时闻焉,在顿逊之外大海洲中,去扶南八千里。 传其王身长丈二尺,头长三尺,自古来不死,莫知其年。 其王神圣,知将来事,南方号曰长头王。 国俗,有室居衣服,啖粳米。 其人言语小异扶南国。 不受估客,有往者亦杀而啖之,是以商旅不敢至。 王常楼居,不血食,不事鬼神。 其子孙生死如常人,惟王不死。 又传扶南东界即涨海,海中有大洲,洲上有诸薄国,国东有马五洲。 复东行涨海千馀里,有燃火洲,其上有树生火中,洲左近人剥取其皮,纺绩作布,极得数尺,以为手巾,与蕉麻无异而色微青黑;若小有垢污,则投火复更精洁。 毗骞王亦能作天竺书,书可三千言,说其宿命所由,与佛经相似,并论善事。 ○千陀利  千陀利国,在南海洲上,其俗与林邑、扶南略同,出斑布、吉贝、槟榔。 特精好,为诸国之极。 宋孝武世,王释婆罗郡邻陀遣长史竺留弛献金银宝器。 梁天监元年,其王瞿昙脩跋陀罗以四月八日梦一僧,曰:"中国今有圣主,十年之後,佛法大兴。 汝若遣使贡奉礼敬,则土地丰乐,商旅百倍;若不信我,则境土不得自安。 "初未之信,既而又梦此僧曰:"汝若不信,我当与汝往观。 "乃於梦中至中国,拜觐天子。 既觉,心异之。 陀罗本工画,乃写梦中所见武帝容质,饰以丹青,乃遣使并画工奉表献玉盘等物。 使人既至,摸写帝形以还其国,比本画则符同焉。 因盛以宝函,日加礼敬。 後跋陀死,子毗针邪跋摩立。 十七年,遣长史毗员跋摩奉表献金芙蓉、杂香药等。 普通元年,复遣献方物。 按干陀利王梦僧所言一段,《南史 夷貊传》所载,杜氏《通典》削之。 盖梁武好佛之志,通於华夷,適千陀利以其时入贡,佞臣、黠僧,遂立此说,导之以纳谄,非事实也。 岛夷朝贡,不过利於互市赐予,岂真慕义而来,讽以希旨,宜无不可,况所谓瞿昙脩跋陀罗者,本佛之徒,亦欲其教之行於中土,又安知其不自神其说以中帝之欲乎? 越裳氏所以赞武王、周公者,梁武岂足以当之哉! ○狼牙脩国  狼牙脩国,在南海中。 其界东西三十日行,南北二十日行,北去广州二万四千里。 土气物产与扶南略同,偏多栈、沈、婆律香等。 其俗,男女皆袒而被髪,以吉贝为千漫,其王及贵臣乃加雲霞布覆胛,以金绳为络带,金环贯耳。 女子则布,以缨络绕身。 其国累〈土專〉为城,重门楼阁。 王出乘象,有幡眊旗鼓,罩白盖,兵卫甚严。 国人说,立国以来四百馀年,後嗣衰弱,王族有贤者,国人归向之。 王闻乃枷囚执,其锁无故自断,王以为神,不敢害,乃逐出境,遂奔天竺,天竺妻以长女。 俄而狼牙王死,大臣迎还为王。 二十馀年死,子婆加达多立。 梁天监十四年,遣使阿撒多奉表。 ○婆利国  婆利国,在广州东南海中洲上,去广州二月日行。 国界东西五十日行,南北二十日行,有一百三十六聚。 土气热,如中国之盛夏。 榖一岁再熟,草木常荣。 海出文螺、紫贝。 有石名坩贝罗,初采之柔软,及刻削为物,暴乾之,遂大硬。 其国人披吉贝如帊,及为都缦。 乃用斑丝者,以缨络绕身,头著金冠高尺馀,形如弁,缀以七宝之饰。 带金装剑,偏坐金高坐,以银蹬支足。 侍女皆为金花杂宝之饰,或持白眊拂及孔雀扇。 王出,以象驾舆,舆以杂香为之上,施羽盖、珠帘,其导从吹螺击鼓。 王姓憍陈如,自古未通中国,问其先及年数不能记。 自言白净王夫人即其国女。 梁天监十六年,遣使奉表献金席等。 普通三年,其王频伽复遣使珠智献白鹦鹉、青虫、兜鍪、琉璃器、吉贝、螺杯、杂香药等数十种。 其国有舍利鸟,通人言。 俗黑身朱髪而卷,鹰爪兽牙,穿耳傅璫。 以吉贝一幅缭於腰。 以夜为市。 自掩其面。 隋大业中,又遣使入贡,其王姓刹利邪伽,名护路那婆。 唐贞观中,又遣便朝贡。 其东即罗刹也,与婆利同俗。 隋炀帝遣常骏使赤土,遂通中国。 赤土西南入海,得婆罗。 总章二年,其王旃达钵遣使者与环王使者偕朝。 环王南有珠柰者,汎交趾海二月乃至,与婆罗同俗。 贞观二年,使者上方物。 九年,甘棠使者入朝,国居海南。 十二年,僧高、武令、迦乍、鸠密四国使者朝贡。 僧高直水真腊西北,与环王同俗。 其後鸠密王户利鸠摩又与富那王尸利提婆跋摩等遣使来贡。 僧高等国,永徽後为真腊所并。 ○槃槃  槃槃国,梁时通焉。 在南海大洲中,北与林邑隔小海。 自交州船行四十日至其国。 其王曰杨栗翨(音翅),栗翨父曰杨德武连,以上无得而记。 百姓多缘水而居,国无城,皆竖木为栅。 王坐金龙床,每坐,诸大人皆两手交抱肩百跽(九暨反)。 又其国多有婆罗门,自天竺来,就王乞财物,王甚重之。 其大臣曰勃郎索滥,次曰昆仓帝也,次曰昆仓勃和(胡卧反),次曰昆仓勃帝索甘,且其言昆仓、古龙,声相近,故或有谓为古龙者。 其在外城者曰那延,犹中夏刺史、县令。 其矢以石为镞,槊则以铁为刃。 有僧尼寺十所,僧尼读佛经,皆肉食而不饮酒。 亦有道士寺一所,道士不食酒肉,读《阿脩罗王经》,其国不甚重之。 俗皆呼僧为比邱,呼道士为贪。 宋元嘉孝建大明中,并遣使贡献。 梁中大通元年、四年,其王使使奉表累送佛牙及画塔,并献香物十种。 六年,复遣使送菩提国舍利及画塔图,并菩提树叶、詹糖等香。 隋大业中,亦遣使朝贺。 ○赤土国  赤土国,扶南之别种也。 在南海中,水行百馀日而达所都。 土色多赤,因以为号。 东波罗剌国,西婆罗娑国,南诃罗旦国,北拒大海,地方数千里。 其王姓瞿昙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国远近。 称其父释王位出家为道,传位於利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 有三妻,并邻国女也。 居僧祇城,有门三重,相去各百许步。 每门图画菩萨、飞仙之象,悬金花铃眊,妇人数十人,或奏乐,或捧金花。 又饰四妇人,容饰如佛塔边金刚力士之状,夹门而立。 门外者持兵仗,门内者执白拂。 夹道垂素网,缀花。 王宫诸屋悉是重阁,北户,北面而坐三重之榻。 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杂宝缨络。 四女子立侍,左右兵卫百馀人。 王榻後作一木龛,以金银五香木杂钿之。 龛後悬一金光焰,夹榻又树二金镜,镜前并陈金瓮,瓮前各有金香炉。 当前置一金伏牛,前树一宝盖,盖左右皆有宝扇。 婆罗门等数百人,东西重行,相向而坐。 其官萨陀迦逻一人,陀拏达又二人,迦利密迦三人,共掌政事。 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 每城置那邪迦一人,钵帝十人。 其俗皆穿耳翦髪,无跪拜之礼。 以香油涂身。 其俗敬佛,尤重婆罗门。 妇人作髻於项後。 男女通以朝霞、朝雲杂色布为衣。 豪富之室,恣意华靡,唯金锁非王赐不得服用。 每婚姻,择吉日,女家先期五日,作乐饮酒,父执女手以授婿,七日乃配。 既娶即分财别居,唯幼子与父居。 父母兄弟死,则剔髪素服,就水上构竹木为棚,棚内积薪,以尸置上。 烧香建幡,吹蠡击鼓以送,火焚薪,遂落於水。 贵贱皆同。 唯国王烧讫,收夹贮以金瓶,藏於庙屋。 冬夏常温,雨多霁少,种植无,时特宜稻、穄、白豆、黑麻,自馀物产多同於交趾。 以甘蔗作酒,杂以紫瓜根。 酒色黄赤,味亦香美,亦名椰浆为酒。 隋炀帝嗣位,募能通绝域者。 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请使赤土。 帝大悦,遣赍物五千段,以赐赤土王。 其年十月,骏等自南海郡乘舟,昼夜二旬,每日遇便风。 至焦石山而过,东南诣陵伽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焉。 又南行,至师子石,自是岛屿连接。 又行二三日,西望见狼牙脩国之山,於是南达鸡笼岛,至於赤土之界。 其王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来迎,吹蠡击鼓乐隋使,进金锁以缆船。 月镊至其都。 王遣其子那邪伽请与骏等礼见。 先遣人送金盘贮香花并镜镊,金合二枚贮香油,金瓶八枚贮香水,白叠布四条,以拟供使者盥洗。 其日未时,那邪迦又将象二头,持孔雀盖以迎使人,并致金盘、金花以籍诏函。 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罗门二人导路,至王宫。 骏等奉诏书上阁,王以下皆坐。 宣诏讫,引骏等坐,奏天竺乐。 事毕,骏等还馆,又遣婆罗门就馆送食,以草叶为盘,其大方丈。 因谓骏曰:"今是大国臣,非复赤土国矣。 "後数日,请骏等入宴,仪卫导从如初见之礼。 王前设两床,床上并设草叶盘,方一丈五尺,上有黄白紫赤四色之饼,牛、羊、鱼、鳖、猪、蝳蝐之肉百馀品。 延骏升床,从者於地席,各以金钟置酒,女乐迭奏,礼遗甚厚。 遣那邪迦随贡方物,并献金芙蓉冠、龙脑香。 以铸金为多罗叶,隐起成文以为表,金函封之,令婆罗门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 既入海,见绿鱼群飞水上。 浮海十馀日,至休邑东南,并山而行。 其海水色黄气腥,舟行一日不绝,云是大鱼粪也。 循海北岸,达於交趾。 骏以明年春,与那邪迦於弘农谒帝,帝大悦,授骏等执戟都尉,那邪迦等官赏各有差。 发布时间:2026-03-09 16:43:45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4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