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漢官舊儀卷下 内容: 漢衛宏撰   中宮及號位   皇后稱中宮。 婕妤見,大長秋稱「皇后為婕妤下輿」,坐稱「起」,禮比丞相。 娙娥見,女御長稱「謝」,按:漢書戾太子傳「長御倚華」如淳注引漢儀注云:「女長御比侍中,皇后見娙娥以下,長御稱謝。」與此文相合,惟「御長」作「長御」稍異。 又鄭氏云:「長,音如長者。」禮比將軍、御史大夫。 昭儀見,稱「謝」,比中二千石。 貴人見,稱「皇后詔曰可」,禮比二千石。 美人無數。 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廬監,宦者。 女御長如侍中。 皇后一人。 婕妤以至貴人,皆至十數。 美人比待詔,無數,元帝、成帝皆且千人。 侍中左右近臣見皇后,如見按:北堂書鈔引此文「見」下有「帝」字。 婕妤,〔一〕行則對璧,坐則伏茵。 皇后、婕妤乘輦,餘皆以茵,四人輿以行。 皇后玉璽,文與帝同。 皇后之璽,金螭虎紐。 ○本注曰:一本無此條。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繅三瓮繭,按:藝文類聚引此文作「   三盆」,「瓮」字誤。 群臣妾從。 春桑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 祠以中牢羊豕,祭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 群臣妾從桑還,獻于繭觀,皆賜從採桑者樂。 〔二〕皇后自行。 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 祭服者,冕服也。 天地宗廟群神五時之服。 按:後漢書東平王蒼傳「五時衣各一襲」,李賢注:「謂春青,夏朱,季夏黃,秋白,冬黑。」晉書職官志有「五時朝服」,蓋朝祭皆以為法服也。 藝文類聚引此文,「群神」作「群臣」,誤。 皇帝得以作縷縫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 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賜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歸中宮。 皇帝聘皇后,黃金萬斤。 按:漢書王莽傳:「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與此文異,疑「萬」上脫「二」字。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繒帛,夫增秩。 掖庭令晝漏未盡八刻,廬監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後庭,訪白錄所錄,所推當御見。 刻盡,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罷,即留。 女御長入,扶以出。 御幸賜銀鐶,令書得鐶數,計月日無子,罷廢不得復御。 宮人擇官婢年八歲以上,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 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稱家,動作稱從。 皇太子黃金印,龜紐,印文曰章。 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禮如師。 亡新更為太子師,中庶子五人,職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黃門,皆宦者。 門大夫比郎將。 洗馬職如謁者,十六人,選郎中補也。 庶子舍人,按:續漢書百官志太子庶子、太子舍人為兩官。 此書庶子已別見後條,此條「庶子」二字疑當作「太子」。 四百人,按:「四百人」三字疑衍。 如郎中,秩比二百石,無員,多至四百人。 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 亡新改為中更。 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倉獄。 〔三〕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四〕   僕,秩千石,主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無員。 亡新改為中翼子。 衛率,秩比千石。 丞一人,主門衛。 食官令,秩六百石。 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衛徼循。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長三不會輒斥。 官奴擇給書計,從侍中以下為倉頭,青幘,與百官從事從入殿中。 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擇年八歲以上衣緣按:「緣」字疑「綠」字之訛。 曰宦人,不得出省門。 置都監。 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給使尚書。 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 奴婢欲自贖,錢千萬,免為庶人。 宮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 傳言曰作者,歌傳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長。 ○本注曰:宦者及郎署長各顧門戶,擇官奴赤幘,部領作者,掃除曰正。 ○本注曰:歌傳取於雒陽。 古周時傳呼聲法。 按:此注當在「歌傳以呼召」句下。 天子六廄,未央廄、承華廄、騊駼廄、路軨廄、騎馬廄、大廄,馬皆萬匹。 中黃門駙馬、大宛、〔五〕汗血馬、乾河馬、天馬、果下馬。 ○本注曰:果下馬,高三尺,駕輦。 大宛、汗血馬皆高七尺。 乾河馬,華山神馬種也。 長安城方六十里,按:後漢書郡國志京兆尹條下注云:「長安城方六十三里。」漢志似誤。 經緯各十五里,〔六〕十二城門,積九百七十三頃,百二十亭。 長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屬長安令。 置左、右尉。 城東、城南置廣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各食四十縣,曰湯沐邑。 按:藝文類聚引此文作「三十縣」。 帝子為王。 王國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輔王。 僕一人,秩千石。 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漢官官吏。 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調除。 國中漢置內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國如郡太守、都尉職事,調除吏屬。 相、中尉、傅不得與國政,輔王而已。 當有為,移書告內史。 內史見傅、相、中尉,禮如都尉。 太守、按:「太守」當作「太傅」。 相置長史,中尉及內史令置丞一人,皆六百石。 成帝時,大司空何武奏罷內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參職。 是後相、中尉爭權,與王遞相奏,常不和。 王子為侯。 侯、王歲以戶口酎黃金,獻于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 大祠曰飲酎,飲酎受金,小不如斤兩,色惡,王奪戶,侯免國。 漢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斷獄。 都尉治獄,都尉治盜賊甲卒兵馬。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而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 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 水處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 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虜。 置長史一人,掌兵馬。 丞一人,治民。 當兵行,長史領。 置部都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不給衛士。 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里。 民應令選為亭長。 〔七〕   亭長課射,游徼徼循。 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 五兵:弓弩,戟,盾,刀劍,甲鎧。 鼓武字衍。 吏,赤幘大冠,行縢,帶劍佩刀,持盾被甲,設矛戟,習射。 按:此文原本自「甲鎧鼓」以上為一條,而「武吏赤幘大冠」以下別為一條。 今考北堂書鈔引此文云:「亭長習設五兵,五兵言弩,戟,刀,劍,鎧也。」其於五兵不數盾者,蓋傳寫脫漏,而並不及鼓,則「鼓」字自當屬下文讀。 續漢書志注引此亦作「鼓吏赤幘」云云,無「武」字。 原本既分為兩條,又衍一「武」字,俱誤。 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盜。 亭長持三尺板以劾賊,〔八〕索繩以收執盜。 舊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領平鎖署。 按:此句疑有脫誤。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捕盜賊得捕格。 縣戶口滿萬,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 戶口不滿萬,置四百石、三百石長。 大縣兩尉,小縣一尉,丞一人。 三百石丞、縣長黃綬,皆大冠。 亡新令長為宰,皆小冠,號曰夫子。 亡新時有五百石,八百石。 府下置詔獄。 ○本注曰:府,河南府也。 鄧展曰:舊洛陽有兩獄。 建始二年,按:元帝紀建昭二年三月,益三河大郡太守秩。 成帝建始二年,並無益秩之文。 「建始」當作「建昭」。 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 ○本注曰:十二萬戶以上為大郡太守,小郡守遷補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為萬騎太守,月奉二萬。 綏和元年,省大郡萬騎員秩,以二千石居。 舊制:令六百石以上,按:「令」字疑當作「吏」。 尚書調;拜遷四百石長相至二百石,丞相調;除中都官百石,按:漢書師古注:「中都官,京師諸官府。」大鴻臚調;郡國百石,二千石調。 哀帝時,長相皆黑綬。 亡新吏黑綬,有罪先請,與廉吏同。 按:宣帝紀黃龍元年詔曰:「舉廉吏,誠欲得其真也。 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足以效其賢才,自今以來毋得舉。」據此則有罪先請,為吏六百石以上不得復舉孝廉者。 此文乃曰「與廉吏同」,未詳其義,疑上下文有脫誤。 內郡為縣,三邊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為邑。 算民,年七歲以至十四歲出口錢,〔九〕人二十三。 以食天子。 按:句首脫「二十錢」三字。 其三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逋稅)。 〔一0〕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竹下},以給車馬。 民田積蒭槀,以給經用,備凶年。 山澤魚鹽市稅,以給私用。 按:武帝紀:「太初二年,籍吏民馬,補車騎馬。」蓋自元狩四年以來,縣官錢少,買馬難得,於是有馬者籍之,且于口賦之外增三錢,以補車騎馬之用。 所謂「馬口錢」者,此也。 其後昭帝省乘輿馬及苑馬,元鳳二年詔郡國無斂馬口錢。 前後漢書並無以口錢補逋稅之文。 逋稅乃逐年收責,不籍口賦錢補也。 此條所云「以補車騎馬逋稅」,當是明時校錄者,緣光武紀「建武二十二年,口賦逋稅勿收責」一條注中引漢儀注牽連「逋稅」二字而誤。 漢舊制,天下郡國凡百六,邑侯國凡千八百。 上林苑中昆明池、鎬池、牟首諸池,〔一一〕取魚鱉,給祠祀。 用魚鱉千枚以上,餘給太官。 上林苑中以養百獸。 禽鹿嘗祭祠祀,賓客用鹿千枚,麕兔無數。 佽飛具繒繳以射鳧鴈,應給祭祀置酒,每射收得萬頭以上,給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秋冬射獵,取禽獸無數實其中。 離宮觀七十所,〔一二〕皆容千乘萬騎。 武帝時,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貧民貲不滿五千,徙置苑中養鹿。 因收撫鹿矢,人日五錢,到元帝時七十億萬,以給軍擊西域。 古者諸侯治民。 周以上千八百諸侯,其長伯為君,次仲、叔、季為卿大夫,支屬為士、庶子,皆世官位。 至秦始皇帝滅諸侯為郡縣,不世官,守、相、令、長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士。 漢承秦爵二十等,以賜天下。 爵者,祿位也。 公士,一爵。 賜爵一級為公士,謂為國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 賜爵二級為上造,上造乘兵車也。 簪褭,三爵。 賜爵三級為簪褭。 不更,四爵。 賜爵四級為不更,不更主一車四馬。 大夫,五爵。 賜爵五級為大夫,大夫主一車,屬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 賜爵六級為官大夫,官大夫領車馬。 公大夫,七爵。 賜爵七級為公大夫,公大夫領行伍兵。 公乘,八爵。 賜爵八級為公乘,與國君同車。 五大夫,九爵。 賜爵九級為五大夫。 以上次年德為官長將率。 秦制爵等,生以為祿位,死以為號諡。 按:百官志注引荀綽晉百官表注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軍吏也。 自左庶長至大庶長,皆卿大夫,皆軍將也。」此條所云官長、將率、祿位、諡號,非顓指軍吏之辭,似當在二十爵一條下,為總結之文,或者錯簡在此耳。 左庶長,十爵。 右庶長,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駟車庶長,十七爵。 大庶長,十八爵。 侯,十九爵。 按:「侯」當作「關內侯」。 前漢書十九「關內侯」師古曰:「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 男子賜爵一級以上,有罪以減,年五十六免。 無爵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一三〕有罪,各盡其刑。 凡有罪,男髡鉗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歲。 完四歲,鬼薪三歲。 鬼薪者,男當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為白粲者,以為祠祀擇米也,皆作三歲。 罪為司寇,司寇男備守,女為作,如司寇,皆作二歲。 按:「為司寇」數句疑有脫誤。 攷前漢書刑法志:「   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與此互異。 男為戍罰作,女為復作,皆一歲到三月。 按:此下疑有脫誤,或當別為一條。 令曰:秦時爵大夫以上,令與亢禮。 五人為伍,伍長一人。 十人為什,什長一人。 百人為卒,卒史一人。 五百人為旅,旅帥一人。 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一人。 萬二千五百人為軍,軍將一人。 以上卿為將軍。 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邱,四邱為乘,乘則具車一乘,四馬,步卒三十人。 千乘之國,馬四千匹,步卒三萬六千人,為三軍,大國也。 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校勘記   〔一〕孔本書鈔卷五八「婕妤」上有「帝見」二字,「帝」字屬上讀。 〔二〕點校本續漢志補注改「樂」作「絲」,甚是。 〔三〕續漢百官志作「主倉穀飲食,職似司農、少府」,疑「獄」係「穀」之誤。 〔四〕按太子官屬秩比二千石者,惟太子詹事,事見應劭漢官儀。 疑此「家」指太子,前文曰「皇太子稱家」是也。 「府」當指詹事府。 家府者,太子詹事之別稱。 〔五〕文選赭白馬賦注「大宛」上有「又」字,下有「馬」字。 〔六〕史記呂太后本紀索隱引作「經緯各十二里」。 〔七〕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儀「應令」作「應合」。 〔八〕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儀作「持二尺板」。 〔九〕漢書昭帝紀如淳注引作「出口賦錢」。 疑此輯脫「賦」字。 〔一0〕據孫輯刪「逋稅」二字。 〔一一〕三輔黃圖卷四「牟首」作「牛首」。 〔一二〕「七十所」原誤作「十七所」,據孫輯改。 初學記卷二四、御覽卷一九六均引作「七十所」,三輔黃圖卷四亦同。 〔一三〕「者」原作「老」,據孫輯改。 发布时间:2026-03-10 12:17:3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4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