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岁功典第一卷 内容: 岁功总部汇考一上古天皇氏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 按宋《刘恕外纪》:天皇氏继盘古氏以治,是曰天灵。 澹泊无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 十干曰阏逢,旃蒙,柔兆,疆圉,著雍,屠维,上章,重光,元黓,昭阳。 十二支曰困敦,赤奋若,摄提格,单阏,执徐,大荒落,敦牂,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 〈注〉干,干也。 其名有十,亦曰十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 支,枝也。 其名一十二,亦曰十二子: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也。 阏逢,甲也;旃蒙,乙也;柔兆,丙也;疆圉,丁也;著雍,戊也;屠维,己也;上章,庚也;重光,辛也;元黓,壬也;昭阳,癸也。 困敦混沌也。 言万物萌混沌于黄泉之下也,子也。 赤奋若若顺也。 阳气奋迅万物而起,无不若其性也,丑也。 摄提格,万物承阳而起。 格者,起也。 岁在寅正,月出东方为众星之纪。 以摄提宿,故名也,寅也。 单阏言阳气推万物而起,单尽越止也,卯也。 执徐伏蛰之物皆敷舒而出,执蛰徐舒也,辰也。 大荒落,万物皆炽盛而大出,霍然落也,巳也。 敦牂,敦盛牂壮也,言万物盛壮也,午也。 协洽言阴阳化生万物和合也,未也。 涒滩言万物吐秀倾垂之貌也,申也。 作噩言万物皆芒枝起之貌,酉也。 阉茂言万物皆蔽冒阉蔽茂冒也,戌也。 大渊献渊深也,大献万物于天,深于盖藏也,亥也。 〈按:三皇之名,相传不一。 或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或以继盘古而王之天皇、地皇、人皇别为三皇。 年代久远,已无确据。 按《刘恕外纪》,言伏羲制甲历,则谓伏羲即天皇之说,庶几近之。 但今纲鉴皆于伏羲之前,别纪三皇;而所谓干支,又别有阏逢困敦之名。 故今从之于伏羲前,别编天皇氏云〉。 地皇氏始分昼夜,以三十日为一月。 按宋《刘恕外纪》:地皇氏继天皇以治,爰定三辰,是分昼夜,以三十日为一月。 太昊伏羲氏始作甲历,以定岁时。 按《史记补三皇本纪》不载。 按宋《刘恕外纪》:伏羲作甲历,定岁时,起于甲寅干支相配,为十二辰,六甲而天道周矣。 岁以是纪而年不乱,月以是纪而时不易,昼夜以是纪而人知度,东西南北以是纪而方不惑。 陶唐氏尧命羲和主历象,以定四时。 按《书经虞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蔡传〉乃者继事之辞,羲氏和氏主历象授时之官,若顺也,昊广大之意。 历所以纪数之书,象所以观天之器,如下篇玑衡之属是也。 日,阳精,一日而绕地一周;月,阴精,一月而与日一会。 星二十八宿。 众星为经,金木水火土五星为纬,皆是也。 辰以日月所会,分周天之度为十二次也。 人时谓耕穫之候,凡民事早晚之所关也。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 日中,星鸟,以殷仲春。 厥民析,鸟兽孳尾。 〈蔡传〉此下四节,言历既成而分职,以颁布且考验之,恐其推步之,或差也。 或曰上文所命。 盖羲伯和伯,此乃分命其仲叔。 未详是否也,宅居也,嵎夷即禹贡,嵎夷既略者也。 曰:旸谷者取日出之义。 羲仲所居官次之,名盖官,在国都而测候之所,则在于嵎夷东表之地也。 寅,敬也。 宾,礼接之,如宾客也。 出日,方出之日,盖以春分之旦,朝方出之日而识其初出之景也。 平均,秩序作起也。 东作,春月,岁功方兴,所当作起之事也。 盖以历之节气,早晚均次其先后之宜,以授有司也。 日中者,春分之刻,于夏永冬短为适中也。 昼夜皆五十刻,举昼以见夜。 故曰:日星鸟南方,朱鸟七宿。 唐一行推以鹑火为春分,昏之中星也。 殷,中也,春分阳之中也。 析,分散也,先时冬寒,民聚于隩,至是则以民之散处,而验其气之温也。 乳化曰孳,交接曰尾,以物之生育而验其气之和也。 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 厥民因,鸟兽希革。 〈蔡传〉申,重也。 南交,南方交趾之地。 陈氏曰:南交下当有曰明都三字。 讹,化也,谓夏月时物长〈上声〉盛,所当变化之事也。 敬致周礼,所谓冬夏致日。 盖以夏至之日中,伺日而识其景。 如所谓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者也。 永,长也,日永昼六十刻也。 星火东方苍龙七宿。 火谓大火。 夏至,昏之中星也。 正者,夏至阳之极,午为正,阳位也,因析而又析以气,愈热而民愈散处也。 希革,鸟兽毛希而革易也。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 寅饯纳日,平秩西成。 宵中星虚,以殷仲秋。 厥民夷,鸟兽毛毨。 〈蔡传〉西谓西极之地也。 曰昧谷者,以日所入而名也。 饯,礼送行者之名。 纳日,方纳之日也。 盖以秋分之莫〈去声〉夕,方纳之日而识其景也。 西成,秋月物成之时,所当成就之事也。 宵,夜也。 宵中者,秋分夜之刻于夏冬为适中也,昼夜亦各五十刻,举夜以见日,故曰宵。 星虚,北方元武七宿之虚星。 秋分,昏之中星也。 亦曰殷者。 秋分,阴之中也。 夷,平也。 暑退而人气平也。 毛毨,鸟兽毛落更生,润泽鲜好也。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厥民隩,鸟兽氄毛。 〈蔡传〉朔方,北荒之地。 谓之朔者,朔之为言苏也,万物至此死而复苏,犹月之晦而有朔也。 日行至是则沦于地中,万象幽暗,故曰幽都,在察也。 朔易,冬月岁事已毕,除旧更新,所当改易之事也。 日短,昼四十刻也。 星昴,西方白虎七宿之昴宿。 冬至,昏之中星也,亦曰正者。 冬至,阴之极,子为正阴之位也。 隩,室之内也,气寒而民聚于内也。 氄毛,鸟兽生耎毳细毛以自温也。 盖既命羲和造历制器,而又分方与时,使各验其实,以审夫推步之差。 圣人之敬天勤民,其谨如是。 是以术不违天,而政不失时也。 又按:此冬至日在虚昏中昴,今冬至日在斗昏中壁,中星不同者。 盖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岁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 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馀,岁日四分之一而不足。 故天度常平运而舒,日道常内转而缩。 天渐差而西,岁渐差而东。 此岁差之由。 唐一行所谓岁差者是也。 古历简易未立差法,但随时占候修改,以与天合。 至东晋虞喜始以天为天,以岁为岁。 乃立差以追其变,约以五十年退一度。 何承天以为太过,乃倍其年,而又反不及。 至隋刘焯取二家中数七十五年为近之,然亦未为精密也,因附著于此。 帝曰:咨,汝羲暨和。 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釐百工,庶绩咸熙。 〈蔡传〉咨,嗟也。 嗟叹而告之也。 暨,及也。 期,犹周也。 允,信。 釐,治工官,庶众绩功,咸皆熙广也。 岁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岁之常数也。 故日与天会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为气盈;月与日会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为朔虚。 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 故一岁闰率则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岁一闰则三十有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单一,五岁再闰则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 有九岁七闰,则气朔分齐。 是为一章也。 故三年而不置闰,则春之一月入于夏,而时渐不定矣。 子之一月入于丑而岁渐不成矣。 ,积之之久,至于三失闰,则春皆入夏而时全不定矣。 十二失闰子皆入丑,岁全不成矣。 其名实乖戾,寒暑反易,农桑庶务,皆失其时。 故必以此馀日置闰月于其间,然后四时不差,而岁功得成。 以此信治百官而众功皆广也。 夏后氏夏后氏以建寅为正朔,定岁时节候之宜。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 按《大戴礼记夏小正》:正月启蛰,言始发蛰也。 雁北乡,先言雁而后言乡者,何也。 见雁而后数其乡也。 乡者,何也。 乡其居也。 雁以北方为居。 何以谓之为居。 生且长焉。 尔九月遰鸿雁,先言遰而后言鸿雁,何也。 见遰而后数之,则鸿雁也。 何不谓南乡也。 曰:非其居也,故不谓南乡。 记鸿雁之遰也,如不记其乡。 何也。 曰:鸿不必当小正之遰者也。 雉震呴,震也者,鸣也;呴也者,鼓其翼也。 正月必雷,雷不必闻。 惟雉为必闻之。 何以谓之雷。 则雉震呴相识以雷。 鱼陟负冰。 陟,升也。 负冰云者,言解蛰也。 农纬,厥耒纬束也。 束其耒,云尔者用是见君之亦有耒也。 初岁祭耒,始用畅也。 其用初云尔畅也者,终岁之用祭也,言是月之始用之也。 初者,始也。 或曰祭韭也。 囿,有韭囿也。 园之燕者也,时有俊风。 俊者,大也。 大风,南风也。 何大于南风也。 曰:合冰必于南风,解冰必于南风,生必于南风,收必于南风。 故大之也。 寒曰:涤冻涂。 涤也者,变也,变而煖也。 冻涂者,冻下而泽上多也。 田鼠出田,鼠者,嗛鼠也,记时也。 农率均田,率者,循也。 均田者,始除田也。 言农夫急除田也。 獭祭鱼其必与之献。 何也。 曰:非其类也,祭也者,得多也。 善其祭而后食之。 十月豺祭兽,谓之祭,獭祭鱼谓之献。 何也。 豺祭其类,獭祭非其类,故谓之献。 大之也,鹰则为鸠,鹰也者,其杀之时也。 鸠也者,非其杀之时也。 善变而之仁也。 故其言之也。 曰:则尽其辞也。 鸠为鹰,变而之不仁也。 故不尽其辞也。 农及雪泽,言雪泽之无高下也。 初服于公田,古有公田焉者。 古言先服公田而后服其田也。 采芸,为庙釆也。 鞠则见,鞠者,何也。 星名也。 鞠则见者,岁再见尔。 初昏参中,盖记时也。 云斗柄县在下,言斗柄者,所以著参之中也。 柳梯,梯也者,发孚也。 梅杏杝桃则华。 杝桃,山桃也。 缇,缟也者,莎随也。 缇也者,其实也。 先言缇而后言缟者,何也。 缇先见者也。 何以谓之小正,以著名也。 鸡粰粥。 粥也者,相粥之时也。 或曰粰妪伏也,粥养也。 二月往耰黍禅。 禅,单也。 初俊羔助,厥母粥。 俊也者,大也。 粥也者,养也。 言大羔能食草木而不食其母也。 羊羔非其子而后养之,善养而记之也。 或曰忧有煮祭。 祭也者,用羔是时也。 不足喜乐,喜羔之为生也,而记之与羊牛腹时也。 绥,多女,士绥安也。 冠子取妇之时也。 丁亥万用入学。 丁亥者,吉日也。 万也者,干戚舞也。 入学也者,大学也。 谓令时大舍釆也。 祭鲔,祭不必记。 记鲔何也。 鲔之至有时,美物也。 鲔者,鱼之先至者也。 而其至有时,谨记其时。 荣黄菜色,菜繁田,胡繁田。 胡者,繁母也。 繁,万勃也。 皆豆实也,故记之。 昆,小虫抵蚳。 昆者,众也。 田魂,螺也者。 动也,小虫动也。 其先言动而后言虫者,何也。 万物是动而后著括,犹推也,蚳,蚁卵也,为祭醢也,取之则必推之,推之必不取,取必推而不言取。 来降燕乃睇燕乙也。 降者,下也。 言来者何也。 莫能见其始出也,故曰来降。 言乃睇,何也。 睇者,眄也。 眄者,视可为室者也。 百鸟皆曰巢,穴取与之室,何也。 掺泥而就家,人人内也。 剥鳝以为鼓也,有鸣仓庚。 仓庚者,商庚也。 商庚者,长股也。 荣芸时有见梯始收,有见梯而后始收,是小正序也,小正之序时也,皆若是也。 梯者所为豆实。 三月参则伏。 伏者,非忘之辞也,星无时而不见,我有不见之时,故曰伏。 云摄桑,桑摄而记之。 急桑也,委杨杨则花而后记之。 䍷羊,羊有相还之时,其类䍷,䍷然记变尔,或曰䍷羝也。 𧎅则鸣,𧎅,天蝼也。 颁冰,颁冰者,分冰以授大夫也。 采识,识草也。 妾子始蚕,先妾而后子。 何也。 曰:事有渐也,言自卑事者,始执养宫,事执操也。 养,长也。 祈麦实,麦实者,五谷之先见者,故急,祈而记之也。 越有小旱。 越,于也,记是时恒有小旱。 田鼠化为鴽。 鴽,鹌也。 变而之善,故尽其辞也。 鴽为鼠,变而之不善,故不尽其辞也。 拂桐芭。 拂也者,拂也。 桐芭之时也,或曰言桐芭始生貌。 拂,拂然也。 鸣鸠,言始相命也。 先鸣而后鸠,何也。 鸠者,鸣而后知其鸠也。 四月昴则见初昏,南门正南。 门者,星也。 岁再见壹正,盖大正所取法也。 鸣扎。 扎者,宁县也,鸣而后知之,故先鸣而后扎囿。 有见杏囿者,山之燕者也。 鸣蜮,蜮也者,或曰:屈造之属也。 王萯莠取荼。 荼也者,以为君荐蒋也。 莠,幽。 越有大旱,记时尔。 执陟攻驹。 执也者,始执驹也。 执驹也者,离之去母也。 执而升之,君也。 攻驹也者,教之服车,数舍之也。 五月参则见。 参也者,牧星也。 故尽其辞也。 蜉蝣有殷。 殷,众也。 蜉蝣,殷之时也。 蜉蝣者,渠略也。 朝生而暮死。 称有,何也,有见也。 鴃则鸣鴃者,百鹩也。 鸣者,相命也,其不辜之时也。 是善之,故尽其辞也。 时有养白养长也。 一则在本,一则在末。 故其记曰时养白之也。 乃瓜。 乃者,急瓜之时也。 瓜也者,始食瓜也。 良蜩鸣,良蜩也者,五采具之,兴,五日翕,望乃伏。 其不言生而称兴,何也。 不知其生之时,故曰兴。 以其兴也,故言之兴五日翕也。 望也者,月之望也。 而伏云者,不知其死也。 故谓之伏。 五日也者,十五日也。 翕也者,合也。 伏也者,入而不见也。 启灌蓝蓼。 启者,别也,陶而疏之也。 灌者,聚生者也,记时也。 鸠为鹰。 唐蜩鸣。 唐蜩鸣者,匽也。 初昏大火中。 大火者,心也。 心中,种黍菽糜时也,煮梅为豆实也。 蓄兰为沐浴也。 菽糜以在经中,又言之时,何也。 是食矩关而记之,颁马分夫妇之驹也,将间诸则,或取离驹纳之则。 法也。 〈字查字典无〉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 五月大火中,六月斗柄正在上,用此见斗柄之不在当心也。 盖当依依尾也。 煮桃。 桃也者,杝桃也。 杝桃也者,山桃也。 煮以为豆实也。 鹰始挚。 始挚而言之何也。 讳煞之辞也,故挚云。 七月莠雚,苇未莠则不为雚。 苇莠,然后为雚苇。 故先言莠。 捚子肇肆。 肇,始也。 肆,遂也。 言其始遂也,其或曰肆杀也。 湟潦生苹。 湟,下处也,有湟然后有潦,有潦而后有苹。 草也爽死。 爽也者,犹疏也。 苹莠。 苹也者,有马帚也。 汉案户,汉也。 案户也者,直户也,言正南北也。 寒蝉鸣。 蝉也者,蝭也。 初昏,织女正东乡,时有霖雨灌荼。 灌,聚也。 荼,雚苇之莠,为蒋楮之也。 雚未秀为菼,苇未秀为芦。 斗柄县在下,则旦。 八月剥瓜,畜瓜之时也。 元校。 元也者,黑也。 校也者,若绿色。 然妇人未嫁者衣之。 剥枣。 剥也者,取也。 粟零。 零也者,降也。 零而后取之,故不言剥也。 丹鸟羞白鸟。 丹鸟者,谓丹良也。 白鸟者,谓蚊蚋也。 其谓之鸟也,重其养者也,有翼者,为鸟。 羞也者,进也,不尽食也。 辰则伏。 辰也,谓星也。 伏也者,入而不见也。 鹿人从者,从群也。 鹿之养也,离群而善而之。 离而生,非所知时也。 故记从不记离。 君子之居幽也,不言。 或曰人人从也者,大者于外,小者于内,率之也。 鴽为鼠参中,则旦。 九月内火。 内火也者,大火。 大火也者,心也。 遰鸿雁。 遰,往也,主夫出火。 主夫也者,主以时纵火也。 陟元鸟蛰。 陟,升也。 元鸟者,燕也。 先言陟而后言蛰,何也。 陟而后蛰也。 能罢貊貉鼬鼪,则大若蛰而荣鞠。 鞠,草也。 鞠荣而树,麦时之急也。 王始裘者,何也。 衣裘之时也。 辰系于日,雀入于海为蛤。 盖有矣,非常入也。 十月豺祭兽。 善其祭而后食之也。 初昏南门见,南门者,星名也。 及此再见矣。 黑乌浴者,何也。 乌浴也者,飞乍高乍下也。 时有养者长也,若曰之长也。 元雉入于淮为蜃。 蜃者,蒲芦也。 织女正北乡则具。 织女,星名也。 十有一月王狩。 狩者,言王之时田冬猎为狩。 陈肋革,陈肋革者,省兵甲也。 啬人不从。 不从者,弗行于时月也。 万物不通陨,麋角陨坠也。 曰冬至阳气至,始动诸向,生皆蒙蒙符矣。 故麋角陨,记时焉尔。 十有二月鸣弋。 弋也者,禽也。 先言鸣而后言弋者,何也。 鸣而后知其弋也。 元驹贲。 元驹也者,蚁也。 贲者,何也。 走于地中也。 纳卵蒜卵。 蒜也者,本如卵者也。 纳者何也。 纳之君也。 虞人入梁。 虞人,官也。 梁者,主设网罟者也。 陨麋角。 盖阳气旦曙也,故记之也。 周武王克商,改用子正,仍以夏时定四时中气,及七十二候,以纪政授时。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汲冢周书周月解》:惟一月既南至昏昴毕,见日短极,基践长微,阳动于黄泉,阴惨于万物。 是月斗柄建。 子始昏北指,阳气亏,草木萌荡,日月俱起于牵牛之初,右回而行。 月周天起一次而与日合。 宿日行月一次,周天历舍于十有二辰,终则复始,是谓日月权舆。 周正岁道数起于时一,而成于十,次一为首。 其义则然。 凡四时成岁,有春夏秋冬,各有孟仲季以名,十有二月中气以著时应。 春三月中气:雨水、春分、谷雨。 夏三月中气:小满、夏至、大暑。 秋三月中气:处暑、秋分、霜降。 冬三月中气:小雪、冬至、大寒。 闰无中气,斗指两辰之间。 万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天地之正,四时之极,不易之道。 夏数得天,百王所同。 其在商汤,用师于夏。 除民之灾,顺天革命,改正朔,变服殊号,一文一质,示不相沿。 以建丑之月为正易,民之视若天时。 大变亦一代之事,亦越我周王致伐于商,改正异械以垂三统。 至于敬授民时,巡狩祭享,犹自夏焉。 是谓周月以纪于政时训解。 立春之日,东风解冻。 又五日,蛰虫始振。 又五日,鱼上冰。 风不解冻,号令不行。 蛰虫不振,阴奸阳。 鱼不上冰,甲冑私藏。 雨水之日,獭祭鱼。 又五日,鸿雁来。 又五日,草木萌动。 獭不祭鱼,国多盗贼。 鸿雁不来,远人不服。 草木不萌,动果蔬不熟。 惊蛰之日,桃始华。 又五日,仓庚鸣。 又五日,鹰化为鸠。 桃始不华,是谓阳否。 仓庚不鸣,臣不〈阙〉主。 鹰不化鸠,寇戎数起。 春分之日,元鸟至。 又五日,雷乃发声。 又五日,始电。 元鸟不至,妇人不〈阙〉。 雷不发声,诸侯〈阙〉。 民不始电,君无威震。 清明之日,桐始华。 又五日,田鼠化为鴽。 又五日,虹始见。 桐不华,岁有大寒。 田鼠不化鴽,国多贪残。 虹不见,妇人苞乱。 谷雨之日,萍始生。 又五日,鸣鸠拂其羽。 又五日,戴胜降于桑。 萍不生,阴气愤盈。 鸣鸠不拂其羽,国不治兵。 戴胜不降于桑,政教不中。 立夏之日,蝼蝈鸣。 又五日,蚯蚓出。 又五日,王瓜生。 蝼蝈不鸣,水潦淫漫。 蚯蚓不出,嬖夺后。 王瓜不生,困于百姓。 小满之日,苦菜秀。 又五日,靡草死。 又五日,小暑至。 苦菜不秀,贤人潜伏。 靡草不死,国纵盗贼。 小暑不至,是谓阴慝。 芒种之日,螳螂生,又五日,鵙始鸣。 又五日,反舌无声。 螳螂不生,是谓阴息。 鵙不始鸣,令奸壅偪。 反舌有声,佞人在侧。 夏至之日,鹿角解。 又五日,蜩始鸣。 又五日,半夏生。 鹿角不解,兵戈不息。 蜩不鸣,贵臣放逸。 半夏不生,民多厉疾。 小暑之日,温风至。 又五日,蟋蟀居壁。 又五日,鹰乃学习。 温风不至,国无宽教。 蟋蟀不居,壁急迫之暴。 鹰不学习,不备戎盗。 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 又五日,土润溽暑。 又五日,大雨时行。 腐草不化为萤,谷实鲜落。 土润不溽暑,物不应罚。 大雨不时行,国无恩泽。 立秋之日,凉风至。 又五日,白露降。 又五日,寒蝉鸣。 凉风不至,无严政。 白露不降,民多邪病。 寒蝉不鸣,人皆力争。 处暑之日,鹰乃祭鸟。 又五日,天地始肃。 又五日,禾乃登。 鹰不祭鸟,师旅无功。 天地不肃,君臣乃〈阙〉。 农不登谷,暖气为灾。 白露之日,鸿雁来。 又五日,元鸟归。 又五日,群鸟养羞。 鸿雁不来,远人皆畔。 元鸟不归,室家离散。 群鸟不养羞,下臣骄慢。 秋分之日,雷始收声。 又五日,蛰虫培户。 又五日,水始涸。 雷不始收声,诸侯淫佚。 蛰虫不培,户〈阙〉靡有赖。 水不始涸,甲虫为害。 寒露之日,鸿雁来宾。 又五日,爵入大水化为蛤。 又五日,菊有黄华。 鸿雁不来,小民不服。 爵不入大水,失时之极。 菊无黄华,土不稼穑。 霜降之日,豺乃祭兽。 又五日,草木黄落。 又五日,蛰虫咸俯。 豺不祭兽,爪牙不良。 草木不黄落,是为愆阳。 蛰虫不咸俯,民多流亡。 立冬之日,水始冰。 又五日,地始冻。 又五日,雉入大水为蜃。 水不冰,是谓阴负。 地不始冻,咎徵之咎。 雉不入大水,国多淫妇。 小雪之日,虹藏不见。 又五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又五日,闭塞而成冬。 虹不藏,妇不专一。 天气不上腾、地气不下降,君臣相嫉。 不闭塞而成冬,母后淫佚。 大雪之日,鹗鸟不鸣。 又五日,虎始交。 又五日,荔挺生。 鹗鸟不鸣,〈原阙二字〉。 虎不始交,〈原阙四字〉。 荔挺不生,卿士专权。 冬至之日,蚯蚓结。 又五日,麋角解。 又五日,水泉动。 蚯蚓不结,君政不行。 麋角不解,兵甲不藏。 水泉不动,阴不承阳。 小寒之日,雁北乡。 又五日,鹊始巢。 又五日,雉始雊。 雁不北乡,民不怀主。 鹊不始巢,国不宁。 雉不始雊,国大水。 大寒之日,鸡始乳。 又五日,鸷鸟厉疾。 又五日,水泽腹坚。 鸡不始乳,淫女乱男。 鸷鸟不厉,国不除兵。 水泽不腹坚,言乃不从。 成王定周礼,以天地春夏秋冬命官。 凡王之膳羞服御,及朝觐会同祠祀之制,各顺其时。 按《周礼天官》:小宰之职。 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 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 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 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 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 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 〈订义〉陈君举曰:六官各六十。 凡三百六十,周天之数也。 治官之属六十三,教官之属七十九,礼官之属七十一,政官之属六十有六。 小宰皆曰六十,举全数耳。 易氏曰:圣人法天建官,天度奇而不齐,圣人亦不如是之拘也。 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赞,冢宰受岁会。 〈订义〉郑康成曰:主每月之小计也。 贾氏曰:月计。 曰:要每月之终,使官府致其簿书之要受之。 当先尊后卑。 故言叙岁计曰会。 助冢宰受一岁之计也。 宰夫之职,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月终则令正月要,旬终则令正日。 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时,举者以告而诛之。 〈订义〉王昭禹曰:宰夫治官之考其职,掌赞大宰小宰。 故岁会月要日成,皆使群吏正之。 岁会则使入于大宰,月要则使入于小宰,日成则宰夫受之。 治则案所入之计书而考之。 宫正,月终则会其稍食,岁终则会其行事。 〈订义〉贾氏曰:稍食谓宫中官府等月禄。 王氏曰:月终会其食为小宰,受其月要故也。 岁终会其行事为大宰,受其岁会故也。 春秋以木铎修火禁。 〈订义〉史氏曰:火星三月见于辰,九月伏于戌。 修火禁于宫中,必待春秋顺时令也。 宫伯,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 〈订义〉王氏曰:秩酒秩膳之类,日月有焉,故月终则均之。 劳逸剧易,宜以岁时更焉,故岁终则均之。 以时颁其衣裘。 〈订义〉郑康成曰:颁读曰班。 班,布也。 衣裘若今赋冬夏衣。 庖人凡用禽献。 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鲜羽膳膏膻。 岁终则会。 惟王及后之膳禽不会。 〈订义〉郑康成曰:用禽献谓煎。 和之以献王。 史氏曰:羔稚羊豚,稚豕也。 方春草生,羔豚美,故用之。 腒,乾雉也。 鱐,乾鱼也。 方夏暑盛,物易腐,故用之。 用犊麛于秋,秋时草物实,犊麛食之而肥也。 用鲜羽于冬,冬时阴气大,鱼潜雁定而肥也。 饮食之滋,春膳牛脂曰膏香,夏膳犬脂曰膏臊,秋膳鸡脂曰膏腥,冬膳羊脂曰膏膻。 各以其物之所便,而调和之也。 夫膳食惟其所嗜而已,必案四时而共之者。 一则避其物时之孕育,一则辨其物性之所宜。 以是为膳,则养王之形体者至矣。 郑康成曰:膳,禽四时所膳。 禽献如世子,可以会之。 兽人掌罟田兽,辨其名物。 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 〈订义〉郑康成曰:罟,罔也。 以罔搏所当田之兽。 贾氏曰:名物者,谓兽皆有名。 号物色也。 案夏官四时田猎,春用火,夏用车,秋用罗,冬用徒。 各有一以为主,无妨四时兼有罔也。 郑锷曰:辨其名物,则取其所当取,而无杀胎夭夭之过。 随取随得,而无礼物不备之愆。 杨谨仲曰:疏谓狼山,兽山,主聚,故狼膏聚而温。 麋泽,兽泽主销散,故麋膏散而凉。 案月令:仲冬阴极阳生,而麋角解,仲夏阳极阴生,而鹿角解,则知狼阳物,其性自温,故冬献之。 麋阴物,其性自凉,故夏献之。 非必山主聚泽主销也,岂山物皆温而泽物皆凉耶。 时田则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 〈订义〉贾氏曰:时田谓四时田猎。 郑康成曰:守谓备兽触攫也。 弊仆也,仆而田止。 郑司农曰:谓春火弊,夏车弊,秋罗弊,冬徒弊。 贾氏曰:注谓聚也。 䱷人掌以时䱷为梁。 〈订义〉贾氏曰:取鱼之法,岁有五。 月令孟春云獭祭鱼,此时得取一也。 季春云荐鲔于寝庙者,二也。 鳖,人云秋献龟鱼,三也。 王制云: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 《梁与孝经纬》云:阴用事,木叶落,獭祭鱼。 是十月得取鱼,四也。 獭则春冬二时祭鱼也。 《潜诗》云:季冬荐鱼,与月令季冬渔人始鱼同,五也。 惟夏不取鳖,人以时簎鱼,鳖龟蜃凡狸物。 〈订义〉贾氏曰:言以时者,即下经春献鳖蜃,秋献龟鱼。 郑司农曰:狸物龟鳖之属。 春献鳖蜃,秋献龟鱼。 〈订义〉刘中义曰:春献鳖蜃,用之春也。 阳在内,其美可献,而非生育之时也。 秋献龟鱼,用之秋也。 伏藏之物,浮泛在外,育生即毕可食矣。 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上齐。 〈订义〉史氏曰:和之者,调其滋味之宜,通其寒温之候,辨其物性之相忌相使,可以进之也。 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 〈订义〉方氏曰:齐与王制,迟速异齐之齐同。 食齐则黍稷稌粱之类,羹齐则雉兔鸡犬之类,酱齐则醢醯齑菹之类,饮齐则水浆醴凉之类。 食齐视春,固以温为主,然食养物而生之,亦春之事。 羹齐视夏,固以热为主,然羹熟物而化之,亦夏之时也。 酱齐视秋,固以凉为主,然酱将物而成之,亦秋之事。 饮齐视冬,固以寒为主,然饮润物而清之,亦冬之事。 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 〈订义〉易氏曰:春为木,味多酸,以养肝。 夏为火,味多苦,以养心。 秋为金,味多辛,以养肺。 冬为水,味多咸,以养肾脾。 土王于四季,故皆调以滑甘。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 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 〈订义〉史氏曰:四时皆有疠气,人感之者,谓之疠疾。 夫人之一身,冲和之气弥满四体,一有亏失则内气必消,外邪客气乘之以入而疠焉。 如置杯于水,外水得入者,内水亏也。 故疾医之职,必先于调养其内气,消耎则伤之者众。 冬伤于寒,春必为温。 夏伤于暑,秋必为疟。 寒气蕴伏,春温激之,故热生焉。 此疾必先头痛也。 暑气蕴伏,秋凉激之,故寒生焉。 疟寒者,脾寒也,言此病必先寒至也。 热之馀毒客于肌肤而不散,故夏有痒疥之疾。 寒之馀毒传于华盖而上升,故冬有嗽上气之疾。 司会以参互。 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 〈订义〉薛氏曰:天下之事,合众数而为目,合众目而为凡。 合众凡而为要,合众要以为会。 目则日计,谓一日之内钱谷狱讼几何总而结之,曰目。 凡则旬计,谓十日之内钱谷狱讼几何总而结之,曰凡。 要则月计,以三旬而总之。 会则岁计,以十二月而总之。 司会以天下官府之职,一日所涖之事有数,总其数而计之有目,总十目之数而结之有凡。 以凡考目,以目考数,以数考凡,是之谓参。 凡与数相考,数与目相考,是之谓互。 掌皮,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 〈订义〉贾氏曰:许氏说文,兽皮治去其毛曰革。 秋敛皮者,鸟兽毛毨之时。 其皮善,故秋敛之。 革须治,用功深,故冬敛之。 王昭禹曰:春则用皮之事。 于是乎姑,故春献之。 染人,掌染丝帛。 凡染,春暴练,夏纁元,秋染,夏冬献功。 〈订义〉史氏曰:凡染事所以设色于布帛线缕,以供帷幕幄帟衽席衣服之用。 故春云暴练,欲其白而受采。 贾氏曰:春阳时,阳气燥,故暴晒之。 郑康成曰:纁元者,谓始可以染此色。 元纁者,天地之色以为祭服。 石染当及盛暑热润始湛研之。 三月而后可用。 贾氏曰:夏暑热润之时,以朱湛丹秫易可和释,故夏染纁元。 郑康成曰:染夏者,染五色谓之夏。 夏者,其色以夏狄为饰。 禹贡羽畎,夏翟是其总名,其类有六:曰翚,曰摇,曰,曰甾,曰希,曰蹲。 其毛羽五色皆备成章。 染者,拟以为浅深之度。 是以仿而取名。 郑锷曰:秋则气收而不散,五色此时亦皆受采,故染文明之色。 贾氏曰:纁元与夏,总染至冬功成,并献于王。 地官,大司徒之职,以土圭之法测土深。 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 〈订义〉郑康成曰:土圭所以致四时。 日月之景测,犹度也。 不知广深,故曰测。 郑司农曰:测土深,谓南北东西之深。 郑锷曰:凡地之远近里数,侵入则谓之深。 土圭尺有五寸耳,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尺有五寸之土圭,则可以探一万五千里。 而地与星辰四游升降于三万里之中,故以半三万里之法而测之也。 愚尝闻土圭测日之法,于师个载于此冬夏二,至书漏正中,立一表以为中,东西南北各立一表。 其取中表,皆以千里为率。 其表则各以八尺为度。 于表之傍立一尺五寸之土圭焉。 日南者,南表也。 昼漏正而中表之景已与土圭等。 其南方之表,则于表南得一尺四寸之景。 不及上圭之长,是其地于日为近南,故其景短。 南方偏乎阳则知其地之多暑。 日北者,北表也。 昼漏正而中表之景已与土圭等。 其北方之表,则于表北得一尺六寸之景,有过乎土圭之长,是其地于日为近北,故其景长。 北方偏乎阴,则知其地之多寒。 日东者,东表也。 昼漏正而中表景正矣。 东表之景已跌,是其地于日为近东,故昼而得夕时之景也。 箕者,东方之宿。 箕星好风,则知其地之多风。 日西者,西表也。 昼漏正而中表景正矣。 西表之景犹未中,是其地于日为近西,故昼而得朝时之景也。 毕者,西方之宿。 毕星好雨,故知其地之多阴。 阴虽未必雨,然阴则雨意也。 凡此皆偏于一方,非建王国之所也。 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 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 〈订义〉王昭禹曰:夫天不足西北,地不足东南。 有馀不足,皆非天地之中。 惟得天地之中,然后天地于此乎合。 土播于四时,所以生长收藏万物。 一时之气不至,则偏而为害。 惟得天地之中,然后四时于此而交通,风以散之,雨以润之。 偏于阳则多风,偏于阴则多雨。 惟得天地之中,然后阴阳和而风雨以序而至。 独阴不生,独阳不成。 阴阳之和不成,则反伤夫形。 惟得天地之中,则无愆。 阳伏阴,阴阳以调而不乖。 合以体言,交以序言,会以时言,和以气言。 如此则无乖戾之气,无疵疠之灾。 有生者遂有形者,育万物阜安,以之建国。 适其所矣。 乡师之职,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 〈订义〉郑锷曰:先王四时之田,因农隙讲事,以教民坐作进退之节。 然田亩之民,三时务农,安知讲武之备。 鼓铎旗物久而或弊,伍两卒伍久而或废,一旦集之于田,安能无失事之愆。 田法虽掌于司马,而预以告民则在乡师。 故于未田之前,出以示民,使之简,其已弊者而去之。 修其或废者而新之。 则鼓铎旗物无不可用之物,伍两卒伍无有或阙之人。 凡四时之徵令有常者,以木铎徇于市朝。 〈订义〉郑康成曰:徵令有常者,谓田狩。 及正月命修封疆,二月命雷且发声。 郑锷曰:周家,春夏秋冬有蒐苗狝狩之事,皆徵令乡遂之民,而又有公旬。 用民之日有属民。 读法之日,皆四时之常事。 臣民习知而素晓者也。 不烦号令之劳,但振木铎以徇之,使闻其所警而自知。 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 〈订义〉郑锷曰:先王教民之法,未有不因时以谕其意。 射之为艺,用于朝觐宾燕之时。 其事为文,用于田猎攻守之时。 其事为武,故以春秋教之。 春阳用事,所以明其事之为文。 秋阴用事,所以明其事之为武。 因时而教其艺,易进因以明义。 党正,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 〈订义〉郑康成曰:以四孟月朔日,读法者弥,亲民者教弥数。 刘执中曰:正月在州,三时在党。 春秋祭禜亦如之。 〈订义〉郑锷曰:一党之中必有禜祭。 左氏所谓日月星辰之神,则霜雪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 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不时,于是乎禜之。 郑康成曰:亦为坛位,如祭社稷云。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 〈订义〉郑康成曰:政事邦政之事,月吉每月朔日也。 春秋祭酺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酺者,为人物灾害之神也。 闾胥,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 〈订义〉郑康成曰:祭祀谓州社党禜族酺也。 役,田役也。 政若州射,党饮酒也。 丧纪,大丧之事也。 牧人,凡阳祀用骍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 〈订义〉史氏曰:凡祀分阴阳者以天地,则天阳而地阴。 以日月,则日阳而月阴。 以宗庙,则昭阳而穆阴。 易氏曰:骍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郑康成曰:望祀五岳四镇四渎也。 郑锷曰:各仿其方之色。 岂徒东青西白南赤北黑哉。 必欲其毛之纯乎。 青白赤黑也。 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 〈订义〉黄氏曰:时祀之牲,总结上阳祀阴祀望祀,皆四时所常。 祀山川四方百物,包于其中矣。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 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牢,闲也。 必有闲者防禽兽触齧,养牛羊曰刍三月,一时节气成。 质人,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 期内听,期外不听。 〈订义〉郑康成曰:谓赍契券者,来讼也。 以期内来则治之,后期则不治。 所以绝民之好讼,且息文书也。 郊,远郊也。 野,甸稍也。 都,小都、大都。 司门,凡岁时之门受其馀。 〈订义〉贾氏曰:四时之祭非一,故云凡。 易氏曰:祭门不敢用散,祭祀之牲特受,其共牲之馀者而用之。 鄙师,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美恶,而诛赏。 〈订义〉郑康成曰:时,四时也。 旅师,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 〈订义〉李景齐曰:颁之以春,则民有以济其乏。 而敛之以秋,则粒米狼戾之时,不至于谷贱而伤农。 山虞,春秋之斩木不入禁。 〈订义〉贾氏曰:万民取木,十月入山林。 春秋斩木不入禁,斩四野之木可也。 虽斩四野,未至于三月,亦不得伐桑柘。 故月令季春云:无伐桑柘。 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 〈订义〉项氏曰:春秋,草生成之时,故敛染草。 待时而颁之,则夏纁元,秋染,夏之时。 春官,大宗伯之职,祭五祀。 〈订义〉郑锷曰:中霤,土也,季夏祀之。 井,水也,冬祀之。 门,金也,秋祀之。 户,木也,春祀之。 灶,火也,夏祀之。 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订义〉郑锷曰:庙祭之序始者,王以玉瓒酌郁鬯献尸是为祼献。 既祼于是,迎牲而杀,乃行朝践之事。 朝践礼毕,乃行馈献之事。 则荐以今世之食。 以其序推之,则肆馈献也。 献,朝践也。 祼,始祼也。 谓之肆者,诗曰: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剥者,解牲体。 肆者,解而陈之,俎也。 始而祼以求之,中而荐腥,则以神事焉。 终而荐熟,则以人养焉。 此经乃以肆献祼为序,何耶。 余考郑康成之说,云于祫逆言之者,与下共文明六享俱然。 祫言肆献祼,禘言馈食著有黍稷互相备。 王安石以谓羞其肆而酌献焉。 则以祼享先王其祼也。 犹事生之有享也。 羞其熟而馈食焉,则以食享先王,其食也,犹事生之有食也。 然祫以合食为主,未尝无食。 禘以审禘昭穆为主,未尝不祼。 祼主于敬,食主于爱。 二者亦互见祠春、礿夏、尝秋、烝冬时祭之名也。 礼不丰不杀,所以称时有以少为贵者,有以多为贵者。 春夏以蒐苗而奉祭祀,时物方生可献者寡。 故春以词为主,夏以乐为主而已。 尚词者为物不足,以言词导意也。 尚乐者,阳气浸盛,乐由阳来也。 此所谓以少为贵也。 秋冬以狝狩而奉祭祀,百物既登,可献者众,故秋以荐新为主,冬以备物为主焉。 尝者,物初成,始可尝。 于是而荐新也。 烝者,物毕,皆可烝。 于是而备物也。 此以多为贵者也。 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 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頫曰视。 〈订义〉郑康成曰:亲谓使之相亲,附宾礼之别有八朝。 犹朝也,欲其来之早。 宗,尊也,欲其尊王。 觐,之言勤也,欲其勤王之事。 遇,偶也,欲其若不期偶至。 时见者,言无常期。 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 事则既朝觐,王为坛于国外,合诸侯而命事焉。 春秋传曰:有事而会是也,殷犹众也。 十二岁如不巡狩,则六服尽朝。 朝礼既毕,王亦为坛,合诸侯以命政焉。 如王巡狩,殷见四方,四时分来,终岁则遍。 王昭禹曰,时聘殷頫。 王人所以宾于诸侯,时聘施于时见之后,以恩问之,故时聘曰问。 殷頫施于殷见之后,以事有所察治,故殷頫曰视。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 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元璜礼北方。 〈订义〉郑锷曰: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礼神也。 或象其体,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义,皆以礼之而已。 礼者,荐于告神之始也。 天圆而运乎上,故璧圆以象其体。 天之苍苍,其正色也,故璧苍以象其色。 色用苍以壮阳,发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体。 黄者地之中色,故琮黄以象其色。 用黄者以极阴之盛色求之。 郑康成曰:礼东方以立春,谓苍精之帝,而太昊句芒食焉。 圭锐象春物初生。 礼南方以立夏,谓赤精之帝,炎帝祝融食焉。 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 礼西方以立秋,谓白精之帝,少昊蓐收食焉。 琥猛象秋严。 礼北方以立冬,谓黑精之帝,颛顼元冥食焉。 半璧曰璜,象冬闭藏,地上无物,惟天半见。 小宗伯之职,掌四时祭祀之序,事与其礼。 〈订义〉郑锷曰:四时各有祭祀,于祭祀之时又有先后,所当行之事,如卜日而后斋戒,既祼而后出迎牲之类,皆事之序。 于序事之中,又莫不有礼。 司尊彝春祠夏礿,祼用鸡彝,鸟彝皆有舟。 〈订义〉郑锷曰:祼献必用彝,尊非苟以为盛鬯齐之器而已,各因其时而用之,时不同则器不同,各因时以明义也。 鬯必盛以彝,春祠之彝,则饰以鸡。 鸡,东方之畜。 岁起于东,于时为春也。 夏礿之彝,则饰以鸟。 鸟,凤也。 书曰:我则鸣鸟不闻。 指鸟为凤,夏为文明而凤具五色,文明之禽也。 郑康成曰:皆有舟,皆有罍。 言春夏秋冬及追享朝享有之同。 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皆有舟。 〈订义〉郑锷曰:康成读斝为稼,谓秋者万物揫敛之时。 禾稼西成,故祼用斝彝以明农事之成。 黄彝者,画为黄目也。 人目未尝黄,龟目则黄气之清明,未有如龟者。 故记曰黄者,中也。 目者,清明也。 言酌于中而清明于外也。 冬者,万物归根复命之时。 祼用黄彝,言明于外而欲以观其复。 典瑞土圭,以致四时日月。 〈订义〉郑锷曰:土圭尺有五寸,欲知天时则植之以观春夏秋冬之景。 冬至日在牵牛,景长丈有三尺。 夏至日在东井,景长尺有五寸。 则日之行可知。 春分日在娄月上弦于东井,而员于角下弦于牵牛。 秋分日在角月上弦于牵牛,而员于娄下弦于东井。 则月之行可知,谓之致者。 植土圭于此,使景自至于此,则以致乎四时之日月者。 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 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 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 〈订义〉胡氏曰:律以统气类物,吕以旅阳宣气。 黄钟者,中之色为六气之元,始于子,在十一月。 二曰太蔟。 蔟,奏也,言阳气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 三曰姑洗。 洗,洁也。 言阳气洗物姑洁之也,位于辰,在三月。 四曰蕤宾。 蕤,继也。 宾,导也。 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 五曰夷则。 则,法也。 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阳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 六曰无射。 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 吕者一曰大旅。 旅,旅也,言阴大吕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 二曰夹钟。 言阴夹助太蔟,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 三曰仲吕。 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济物也,位于巳,在四月。 四曰林钟。 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 五曰南吕。 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 六曰应钟,言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该种也,位于亥,在十月。 籥章,掌土鼓,豳籥中春,昼击土鼓,吹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 〈订义〉易氏曰:民事终始,实关天时之消长,故必先之。 以迎寒逆暑,逆如逆女之义,自外而入于内,以我为主,谓阳常居大夏,而主岁功。 迎如迎宾之义,自内而出于外,以彼为客,谓阴常居大冬。 时出而佐阳,中春为岁阳之中,昼为日阳之中,如是而逆暑,与尧典所谓日中星鸟寅宾出日同意。 中秋为岁阴之中,夜为宵阴之中,如是而迎寒,与尧典所谓宵中星虚寅饯纳日同意。 万物生于土,反于土,则土者,物之终始也。 逆暑迎寒所以皆击土鼓焉。 龟人,凡取龟用秋时,攻龟用春时。 各以其物入于龟室。 〈订义〉郑康成曰:秋取龟及万物成也。 攻,治也,治龟骨以春,是时乾解不发伤也。 贾氏曰:物,色也。 郑锷曰:六龟所藏,宜各异室攻其甲矣。 各入于室,以俟异用不可杂也。 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订义〉易氏曰:岁,十二岁时,每岁之四时。 天地之会,谓建厌之所会。 阴阳之气,谓五行生死休王之气。 李嘉会曰:假如春时木王,而水以生木而休。 火以木王,而相土以木剋而死。 金以火胜,而囚以日月之岁时,星辰之次舍。 参考互验则梦之所占,协于阴阳岁时者吉,背于阴阳岁时者凶,盖可知矣。 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 〈订义〉杜氏曰:貉读为百尔,所思之百书,亦或为祃貉,兵祭也。 甸以讲武治兵,故有兵祭。 诗曰:是类是祃,尔雅曰:师,祭也。 郑康成曰:谓田者,习兵之礼,故亦祃祭祷,气势之十百而多获。 大史,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 〈订义〉贾氏曰:中数曰岁,朔数曰年。 一年之内有二十四气。 正月立春节,雨水中。 至十二月小寒节,大寒中。 皆节气在前,中气在后。 节气一名朔气,中数一名中气。 节气有入前月法;中气无入前月法。 中气匝则为岁;朔气匝则为年。 假令十二月中气在晦,则闰十二月十六日得后正月立春节,此即朔数。 曰:年至后年正月一日得雨水中。 此中气匝,此是中数,曰岁。 中朔大小不齐,不置闰则中气入后月,须置闰以补之。 正之以闰,若今时作历矣。 郑锷曰:周以建子为正,而四时之事,有用夏正建寅者,用建寅谓之岁,用建子谓之年。 事有用建寅者如正岁,则读法三岁大计,群吏之治之类事。 有用建子者如司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丰年则公旬用三日之类。 大史正岁与年而次序,其事颁于官府,都鄙使以次举,先后不失其序,如月令所建十二月之事,是亦并与岁而皆正也。 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序事以会天位。 〈订义〉王氏详说曰:在天有岁星,在地有太岁。 岁星右行,太岁左行。 在斗曰星纪,在女曰元枵,在危曰娵訾,在奎曰降娄,在胃曰大梁,在毕曰实沈,在井曰鹑首,在柳曰鹑火,在轸曰鹑尾,在氐曰寿星,在心曰大火,在箕曰析木。 此所谓岁星右行。 在寅曰摄提格,在卯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掩茂,在亥曰大渊献,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 若此所谓太岁左行。 左行者谓自东而南,自南而西,自西而北。 右行者谓自北而西,自西而南,自南而东。 至于日月之行,犹是也。 天道左旋而经星从之,日体右转而岁星从之,故日行北陆为冬,西陆为春,南陆为夏,东陆为秋。 然岁星行天,一岁移一辰率,百四十四岁而跳一辰。 若再跳则历又改矣。 春秋保乾图曰,三百年斗历。 改宪者以此。 郑锷曰:正月为陬,二月为如,三月为寎,四月为余,五月为皋,六月为旦,七月为相,八月为壮,九月为元,十月为阳,十一月为辜,十二月为涂。 是谓十二月之位。 贾氏曰:十有二月者,谓斗柄月建一辰。 十二月而周也。 十有二辰者,谓子丑寅卯等。 十日谓甲乙丙丁等。 二十八星谓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之等位者。 总五者皆有位,处五者皆依四方四面十二辰而见。 郑锷曰:岁月辰日星在天之定位,各推其所在,欲人之行事不违,乃辨其先后之序以会之。 如春则平秩东作,欲合乎日中星鸟之时。 夏则平秩南讹,欲合乎日永星火之时。 以至民之析因夷隩,国之寅宾寅饯,凡事之叙皆求合乎天,是之谓会尧典之平秩,所以谓之辨秩者。 正此所谓辨其序事。 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订义〉王昭禹曰:日为阳而实,故致于长短极之时。 月为阴而阙,故致于长短不极之时。 郑康成曰:冬至日在牵牛,景丈三尺。 夏至日在东井,景尺五寸。 此长短之极,极则气至。 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春分日在娄,秋分日在角。 而月弦于牵牛东井,亦以其景知气至否。 陆佃曰:黄道北至东井,南至牵牛,东至角,西至娄。 夏至日在东井而北近极,则晷短而表景尺五寸。 冬至日在牵牛而南远极,则晷长而表景丈三尺。 春分日在娄,秋分日在角,而中于极星,则晷中而表景七尺三寸。 夫日阳也,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阳升,故为温为暑。 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阴胜,则为凉为寒。 若日失节于南,则晷过而长为常寒,失节于北则晷退而短为常燠,此四时致日之法也。 月之九行在东西南北,有青白赤黑之道各二,而出于黄道之旁。 立春、春分月循行青道,而春分上弦在东井。 立冬、冬至北旋黑道。 立夏、夏至南从赤道。 古之致月不在立而常在二分,不在二分之望而常在弦者,以月入八日与不尽八日,得阴阳之正平故也。 然日之与月,阴阳尊卑之辨若君臣然。 观君居中而逸,臣旁行而劳,臣近君则威损,远君则势盛。 威损与君异,势盛与君同。 月远日则光盛,近日则光缺。 未望则出西,既望则出东。 则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之说,盖足信也。 郑锷曰:辨字本亦作辩。 说者谓见景之至否可以辩,说其晷刻以正闰馀,使四时之叙无有差忒。 黄氏曰:夏至日景极长,冬至日景极短,春秋分平日景。 平则日亦平致,言长短与平各至其数,四时之气定矣。 于是而置闰,所谓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也。 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 〈订义〉郑康成曰: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 郑司农曰: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 故春秋传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订义〉郑锷曰:火久而不变,则炎赫暴熇,阳过乎亢以生疠疾。 随四时而更变之,变之之法则钻燧而改之。 春取榆柳,夏取枣杏,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 四时各钻一木,时运而往,火变而新用,诸烹饪之间,使之资以养生,故疾不作。 季春田火,民咸从之。 季秋内火,民亦如之。 时则施火令。 〈订义〉郑锷曰:东方七宿,心为大火,出于夏之三月,其位在辰。 伏于夏之九月,其位在戌。 戌为火伏之位,辰为火出之方。 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 其或出或内,皆视天之大火伏见以为节。 易氏曰:施火令,谓施四时变国火之令。 掌畜,岁时贡鸟物。 〈订义〉王氏曰:物与兽同义,翠肾羽翮之属是也。 郑锷曰:因时而献新。 趣马,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 〈订义〉郑康成曰:居谓牧庌所处。 贾氏曰:牧庌者,放牧之处,皆有庌厂以荫马。 二月以前、八月以后在厩,二月以后、八月以前在牧,故云四时。 郑锷曰:四时所居,自日中而入之后所居者闲厩,日中而出之后所居者牧庌。 执驹攻特之事则春夏治之,臧仆献马之事则秋冬治之;皆不可以不辨。 王昭禹曰,以听驭夫,惟驭夫之所役也。 秋官雍氏,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秋令塞阱杜擭。 〈订义〉郑康成曰:阱穿地为堑,以禦禽兽,其或超踰则陷焉。 世谓之陷阱。 擭柞鄂也,坚地阱浅,则设柞鄂于其中。 郑锷曰:春农就田,禽兽或出而为害,水利或有通塞,则为阱擭,为沟渎,皆以是时也。 五沟者,五野之中一定之制,不待至春乃为之。 此乃里闾之间,春雨水集沟浍皆盈,水去不速,不可不通之也。 然阱擭设于春可也。 秋稼已登,苟或常设禽兽亦无以遂其生,故至秋塞之。 此先王爱物之心也。 然不言秋塞沟渎者,因利民而为之,则无时而可塞。 故也。 郑康成曰:秋而杜塞阱擭,收刈之时为其陷害人也。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 若欲其化也,则春秋变其水火。 〈订义〉郑锷曰:木之生于山南者为阳木。 夏日至,则阳气之极,又况火之炎阳乎。 于是时则刊阳木而火之,彼将不胜乎阳而死矣。 生于山北者为阴木。 冬日至则阴之极,又况水之凝阴乎。 于是时则剥阴木而水之,彼将不胜乎阴而死矣。 盖阴阳相济,则冲气以为和,此物之所以生。 阴阳偏胜则乖沴而为疾,此物之所以死。 刊剥者,除草木而空其地,或居民或作室,未必欲为耕种之地。 郑康成曰:化,犹生也。 郑锷曰:若欲用为耕地,而冀其能化生嘉谷,则于春秋之时,变其冬夏所用之水火。 夏用火矣春则水之,冬用水矣秋则火之。 前日所用水火,一切反易而变更之,则水火相济而其土和美,自能化生嘉谷也。 薙氏,掌杀草。 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 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 〈订义〉郑锷曰:杀草之法其去必有渐,春始生之,初则薙其萌,萌而去之,根尚在也,未能不生。 夏日至则阳极而热,于时则薙而夷之。 夷,伤也。 盖因盛阳之炎,阳以钩镰迫地伤之也。 然夷则但伤之而已,未死也,伤而未死者,犹或能绳,绳与孕同,谓含实也,于其含实而绳育之,时则芟刈而蕴崇之。 及冬日已至阴极而冻,于时则以耜而划之,划覆其根冻死于冬,则来春不能萌。 然则一年之事也。 王昭禹曰:欲其化而为土,则以火烧其所芟夷之本,末又从而加之以水,则其薄于阴阳相沴之气而草化为土矣。 月令所谓烧薙行水也。 硩蔟氏,掌覆夭鸟之巢,以方书十日之号,十有二辰之号,十有二月之号,十有二岁之号,二十有八星之号。 县其巢上则去之。 〈订义〉郑康成曰:方,版也。 郑锷曰:硩蔟虽掌覆巢,有不待覆巢而去之之法。 以方板书十日、十二辰、十二月、十二岁、二十八星之号,县其巢上。 彼见其号将自去焉。 郑康成以为,夭鸟见此王者而去,其详未闻。 余尝考之,鹊忌庚,燕避戊己,螰逢申日则过街,鹊作巢则避太岁。 类从。 亦曰,燕识戊己不衔泥,狐潜上伏不越渡阡陌。 又曰:狐狼知虚实,虎豹知冲破。 然则鸟知避此五者亦或有之。 盖夭鸟者,物之妖也。 五者之号,天地之正也。 正之去妖,理之必然也。 寅月为陬,卯月为如,辰月为寎,巳月为余,午月为皋,未月为旦,申月为相,酉月为壮,戌月为元,亥月为阳,子月为辜,丑月为涂。 此十二月之号也。 岁在寅曰摄提格,卯曰单阏,辰曰执徐,巳曰大荒落,午曰敦牂,未曰协洽,申曰涒滩,酉曰作噩,戌曰阉茂,亥曰大渊献,子曰困敦,丑曰赤奋。 若此十二岁之号也。 自甲至癸,十日之号也。 自子至亥,十二辰之号也。 自角亢至翼轸,二十八星之号也。 王氏曰:日辰月岁星之神,凡有形气者制焉,故书其号可以胜妖。 大行人,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 秋觐以比邦国之功。 夏宗以陈天下之谟。 冬遇以协诸侯之虑。 〈订义〉郑锷曰:王者之于诸侯,当其朝觐宗遇之时,凡天下之事无不与之图,非止春朝则图之。 邦国之功无不比,非止秋觐则比之。 天下之谟无不使,之陈何止于夏。 宗诸侯之虑无不使,之协何止于冬。 遇此盖因四时之朝,分四等之名,因时以明义而已。 盖一岁之计在于春,春者,始事之时也。 故春言图事。 谓春为造事之始耳。 秋者,物成之时。 人之立事自春而图之,积功至秋,亦可以成矣,故秋言比功,谓秋为万物之成耳。 夏者,文明之时,谟欲其明显然著于耳目,故取文明之时以陈之。 冬者,收藏之时,虑欲其隐,故取收藏之时以协之。 谟欲众共知,故言陈。 虑恐人人异志,故言协。 王者因诸侯之来而屈礼以接之,欲与之经营图回者。 如此三时不言诸侯则省文于事,与谟言天下则非一国之事一国之谋,可知至于比功。 特言邦国协虑,特言诸侯者,校其功之高下。 非合众国比之,何以见其优劣。 若夫谋虑,则恐诸侯之心不与天子协。 言诸侯者,对天子之言也。 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三岁遍頫,五岁遍省。 〈订义〉郑康成曰:抚,犹安也。 岁者,巡守之,明岁以为始也。 存頫省者,王使臣于诸侯之礼,所谓閒问也。 刘执中曰:存问其安否。 頫视其治效,省察其风俗。 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 辞命。 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 〈订义〉郑康成曰:属犹聚,自五岁之后遂閒,岁遍省。 胥,读为谞。 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 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此官正为象者,周始有越裳重译而来献,是因通言语之官为象。 胥云谞,谓象之有才智者。 辞命,六辞之命。 瞽乐师史,大史小史书名书之字也。 古曰名聘,礼曰百名以上。 刘执中曰:以其象胥属王之象,胥则言语可谕,于其俗辞命可协,于其民,以其瞽史,属王之瞽史。 则六书可谕而书名,为先六乐可听而声音为本。 十有一岁,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脩法则。 〈订义〉郑康成曰:达同成脩,皆赍其法式,行至则齐等之也。 度,丈尺也。 量,豆区釜也。 成,平也。 郑锷曰:瑞者,所执之玉有璧有圭。 节者,所用之节有金有竹。 达之使无不通。 量有大小,度有长短,同之使无或异享。 礼之用牢,或九或七或五,恐其或异成之,使彼此所用各适于平。 无有僭踰之过数。 器者,礼制之所寓名,分之所等合,方氏之所同者也。 恐其多寡小大之不齐,于是一之。 法则,八法八则也。 法则者,王朝所施于邦国都鄙,而匡人之所达者也。 恐其久而或废,修者治之也。 使器数之,法复归乎正,无有废坏之时。 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订义〉郑锷曰:至十二岁,王乃巡其所守,变礼易乐者,可以知其畔。 革制度者,可以知其逆。 或讨或流,于是行焉。 若或有故而不巡守,则合天下诸侯皆来朝。 王于京师考其制度焉。 是谓殷国。 殷者,众也。 言命众国而皆至也。 小行人,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 〈订义〉贾氏曰:贡即大宰九贡。 郑康成曰:功,考绩之功。 郑锷曰:诸侯每岁有常贡,必以春入,则因四时之始,以供王一岁之用也。 诸侯任事有成功,必以秋献,则因万物之成,以明图事之效也。 小行人令之使不爽春秋之期而已。 冬官,考工记,天有时以生,有时以杀。 草木有时以生,有时以死。 石有时以泐。 水有时以凝,有时以泽。 此天时也。 〈订义〉郑锷曰:天之运也,一为春夏而万物生,一为秋冬而万物死。 此生杀之时也,草木之生也。 糵萌于子,细牙于丑,毕人于戌,该关于亥。 此生死之时也。 石之解散谓之泐,至坚者莫如石,疑若不能泐矣。 然盛暑之气铄石流金,则坚者或至于解散。 泽当为释,至柔者莫如水,疑若不能凝矣。 然隆冬冱寒,则坚凝而为冰。 既坚矣,疑若不能释也,及暖气和融,则复消释而为水。 凡此皆天时使之然也。 轮人为轮。 斩三材必以其时。 〈订义〉郑康成曰:三材,所以为毂辐牙者也。 郑锷曰:毂辐牙各有所宜之木,而木有在阴者,有在阳者。 斩之非时,则在阴者或失之太柔,在阳者或失之太刚。 以之为毂辐牙必不胜其任。 故取材之道,要当顺时。 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因天时之冬夏,变木材之阴阳,其材必美。 弓人凡为弓,冬析干而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寒奠体,冰析灂。 〈订义〉赵氏曰:析谓分,析而治之。 液谓融,液而渍,如以火养之意。 治谓理也,椎杼嚼齧是也。 冬为万物坚成之时,干欲坚固,故冬析之。 春为温和敷荣之时,角欲温而和柔,故春液之。 筋欲散而敝熟,故夏治之。 夏是万物解缓散蒸之时也。 郑康成曰:三材,胶丝漆。 陈用之曰:两谓之合,谓所析之干、所液之角、所治之筋,合胶丝漆而为弓焉。 赵氏曰:奠读为定。 体,六弓往来多少之,体注谓内之檠中。 盖檠正弓之器,筋胶至冬寒则坚牢,于此时内之檠中以定体,则后来体不妄动也。 灂漆之灂也,既定其体矣,又取出而析其漆文,以备方来之用。 盖弓有漆所以为受霜露。 析是分,析其合,如蕡处合厚处,薄处合环灂处,必于冰析之。 盖冰为寒之极。 漆至寒时,则使在弓上亦坚固而不动。 上注谓析灂了又内于檠中,理或然也。 不言寒而言冰者,奠则天寒之时皆可析灂,非结冰极寒之时不可也。 冬析干则易,春液角则合,夏治筋则不烦,秋合三材则合,寒奠体则张不流,冰析灂则审环,春被弦则一年之事。 〈订义〉郑锷曰:凡木之材至冬则坚凝可治,治于冬则节目易去,其理滑易矣。 陈用之曰:角得春而和泽于以液之,则洽而不脆。 郑锷曰:筋本挛结不纾,宜缓而治之。 夏者,解缓之时,于斯而治之,则筋势慢易不烦乱矣。 干角筋治于三时,弓犹未成,必用胶丝漆然后可。 合秋者,阴气揫敛之时,于是时而用胶丝漆,则合固不可解矣。 故合三材宜用秋。 贾氏曰:体既定而后用时,虽张不流移,谓不失往来之体。 陈用之曰:于寒冰之时而析其灂,则于以审环焉。 审谓察之也,环即下文所谓引之如环。 释之无失,体如环是也。 析灂则必引之,引之以析其漆灂之文,于以察其如环与不如环,则弓之美恶即可见矣。 自冬析干至析灂,其功毕矣。 至春弦而用之,凡一年之事,以言为之不苟。 发布时间:2026-03-14 16:12:45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5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