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岁功典第一百二卷 内容: 干支部汇考《礼记》月令孟春之月: 其日甲乙。 〈郑注〉乙之言轧也。 日之行春,东从青道发生万物,月为之佐。 时万物皆解孚,甲自抽轧而出,因以为日名焉。 乙不为月名者,君统臣功也。 孟夏之月: 其日丙丁。 〈郑注〉丙之言炳也。 日之行夏,南从赤道长育万物,月为之佐。 时万物皆炳然,著见而彊大,又因以为日名焉。 中央土: 其日戊己。 〈郑注〉戊之言茂也,己之言起也。 日之行四时之间,从黄道,月为之佐。 至此万物皆枝叶茂盛,其含秀者,抑屈而起,故因以为日名焉。 孟秋之月: 其日庚辛。 〈郑注〉庚之言更也,辛之言新也。 日之行秋,西从白道成熟万物,月为之佐。 万物皆肃然,改更秀,实新成,又因以为日名焉。 孟冬之月: 其日壬癸。 〈郑注〉壬之言任也。 癸之言揆也。 日之行冬,北从黑道闭藏万物,月为之佐。 时万物怀任于下,揆然萌芽,又因以为日名焉。 《尔雅》释天太岁在甲,曰阏逢。 在乙,曰旃蒙。 在丙,曰柔兆。 在丁,曰彊圉。 在戊,曰著雍。 在己,曰屠维。 在庚,曰上章。 在辛,曰重光。 在壬,曰元黓。 在癸,曰昭阳。 太岁在寅,曰摄提格。 在卯,曰单阏。 在辰,曰执徐。 在巳,曰大荒落。 在午,曰敦牂。 在未,曰协洽。 在申,曰涒滩。 在酉,曰作噩。 在戌,曰阉茂。 在亥,曰大渊献。 在子,曰困敦。 在丑,曰赤奋若。 月在甲,曰毕。 在乙,曰橘。 在丙,曰修。 在丁,曰圉。 在戊,曰厉。 在己,曰则。 在庚,曰窒。 在辛,曰塞。 在壬,曰终。 在癸,曰极。 《子午经》主司东方,甲乙,木,主人肝胆筋膜魂;南方,丙丁,火,主人心小肠血脉神;西方,庚辛,金,主人肺大肠皮毛魄;北方,壬癸,水,主人肾膀胱骨髓精志;中央,戊己,土,主人脾胃肌肉意智。 十二部人神所在心辰、喉卯、头寅、眉丑、背子、腰亥、腹戌、项酉、足申、膝未、阴午、股巳。 干支人神忌日甲乙日,忌寅时头。 丙丁日,忌辰时耳。 戊己日,忌午时发。 庚辛日,忌申时〈阙〉。 壬癸日,忌酉时足。 子日目,丑日耳,寅日口,卯日鼻,辰日腰,巳日手,午日心,未日足,申日头,酉日背,戌日项,亥日项。 建日申时头,除日酉时膝,满日戌时腹,平日亥时腰背,定日子时心,执日丑时手,破日寅时口,危日卯时鼻,成日辰时唇。 收日巳时足,开日午时耳,闭日未时目。 十二时忌子时踝,丑时头,寅时目,卯时面耳,辰时项口,巳时午时胸胁,未时腹,申时心,酉时背脾,戌时腰阴,亥时股。 《史记》律书《书》曰:七正二十八舍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 天所以成孰万物也。 舍者,日月所舍,舍者舒气也。 不周风居西北,主杀生。 东壁居不周风,东主辟生气,而东之至于营室。 营室者主营胎、阳气,而产之。 东至于危,危垝也。 言阳气之危垝,故曰危。 十月也。 律中应钟。 应钟者,阳气之应,不用事也。 其于十二子,为亥。 亥者该也。 言阳气藏于下,故该也。 广莫风居北方,广莫者,言阳气在下,阴莫阳广大也。 故曰广莫。 东至于虚,虚者,能实能虚,言阳气冬则宛藏于虚。 日冬至,则一阴下藏,一阳上舒,故曰虚。 东至于须女,言万物变动其所,阴阳气未相离,尚相如胥也。 故曰须女,十一月也。 律中黄钟。 黄钟者,阳气踵黄泉而出也。 其于十二子为子。 子者,滋也。 滋者,言万物滋于下也。 其于十母为壬癸。 壬之为言任也,言阳气任养万物于下也。 癸之为言揆也,言万物可揆度,故曰癸。 东至牵牛。 牵牛者,言阳气牵引万物出之也。 牛者,冒也。 言地虽冻,能冒而生也。 牛者,耕植,种万物也。 东至于建星。 建星者,建诸生也。 十二月,律中大吕。 大吕者,其于十二子为丑。 丑者,纽也。 言阳气在上未降,万物厄纽未敢出。 条风居东北,主出万物条之。 言条治万物而出之,故曰条风。 南至于箕。 箕者,言万物根棋,故曰箕。 正月也。 律中泰簇。 泰簇者,言万物簇生也,故曰泰簇。 其于十二子为寅。 寅,言万物始生,螾然也。 故曰寅。 南至于尾,言万物始生如尾也。 南至于心,言万物始生有华心也。 南至于房,房者,言万物门户也。 至于门,则出矣。 明庶风居东方,明庶者,明众物尽出也。 二月也。 律中夹钟。 夹钟者,言阴阳相夹厕也。 其于十二子为卯。 卯之为言茂也,言万物茂也。 其于十母为甲乙。 甲者,言万物剖符甲而出也。 乙者,言万物生轧轧也。 南至于氐。 氐者,言万物皆至也。 南至于亢。 亢者,言万物亢见也。 南至于角。 角者,言万物皆有枝格如角也。 三月也。 律中姑洗。 姑洗者,言万物洗生,其于十二子为辰。 辰者,言万物之蜃也。 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轸。 轸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 西至于翼。 翼者,言万物皆有羽翼也。 四月也。 律中中吕。 仲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 其于十二子为巳。 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 西至于七星。 七星者,阳数成于七,故曰七星。 西至于张。 张者,言万物皆张也。 西至于注。 注者,言万物之始衰,阳气下注,故曰注。 五月也。 律中蕤宾。 蕤宾者,言阴气幼少,故曰蕤。 痿阳不用事,故曰宾。 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 其于十二子为午。 午者阴阳交,故曰午。 其于十母为丙丁。 丙者,言阳道著明,故曰丙。 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 西至于弧。 弧者,言万物之吴落,且就死也。 西至于狼。 狼者,言万物可度量,断万物,故曰狼。 凉风居西南维,主地。 地者沈夺万物气也,六月也。 律中林钟。 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 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 北至于罚。 罚者,言万物气夺可伐也。 北至于参。 参言万物可参也,故曰参。 七月也。 律中夷则。 夷则,言阴气之贼万物也。 其于十二子为申。 申者,言阴用事申贼万物,故曰申。 北至于浊。 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 故曰浊。 北至于留。 留者,言阳气之稽留也。 故曰留。 八月也。 律中南吕。 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 其于十二子为酉。 酉者,万物之老也。 故曰酉。 阊阖风居西方。 阊者,倡也。 阖者,藏也。 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 其于十母为庚辛。 庚者,言阴气庚万物,故曰庚。 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 北至于胃。 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 北至于娄。 娄者,呼万物且内之也。 北至于奎。 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 奎而藏之,九月也。 律中无射。 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馀也。 故曰无射。 其于十二子为戌。 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 《汉书》律历志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 钟者,种也。 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 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 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 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 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 吕,旅也。 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 位于丑,在十二月大族。 族,奏也。 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 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大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 位于卯,在二月姑洗。 洗,絜也。 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 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 位于巳,在四月蕤宾。 蕤,继也。 宾,导也。 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 位于午,在五月林钟。 林,君也。 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楙盛也。 位于未,在六月夷则。 则,法也。 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 位于申,在七月南吕。 南,任也。 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 位于酉,在八月亡射。 射,厌也。 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 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大族,寅为人正。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极,中也。 元,始也。 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 又参之于寅,得九。 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 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 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 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 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 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 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 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 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 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巳盛于巳,咢布于午,昧薆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楙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 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 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 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 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 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 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 天文志甲乙海外,日月不占。 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济,庚辛华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 太岁在寅,曰摄提格。 岁星正月晨出东方。 在卯,曰单阏,二月出。 在辰,曰执徐,三月出。 在巳,曰大荒落,四月出。 在午,曰敦牂,五月出。 在未,曰协洽,六月出。 在申,曰涒滩,七月出。 在酉,曰作詻,〈《尔雅》作作噩〉八月出。 在戌,曰掩茂,九月出。 在亥,曰大渊献,十月出。 在子,曰困敦,十一月出。 在丑,曰赤奋若,十二月出。 翼奉传奉好律历阴阳之学。 元帝初,上封事曰:臣闻之于师,治道要务,在知下之邪正。 人诚乡正,虽愚为用。 若乃怀邪,知益为害。 知下之术,在于六情十二律而已。 北方之情,好也。 好行贪狼,申子主之。 〈注〉孟康曰:北方水,水生于申,盛于子。 水性触地而行,触物而润多。 所好故多,好则贪而无厌,故为贪狼也。 东方之情,怒也。 怒行阴贼,亥卯主之。 〈注〉孟康曰:东方木,木生于亥,盛于卯。 木性受水气而生,贯地而出,故为怒。 阴气贼害土,故为阴贼也。 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阴贼必待贪狼而后用。 二阴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 《礼经》避之,《春秋》讳焉。 〈注〉李奇曰:北方阴也,卯又阴贼,故为二阴。 王者忌之,不举乐。 《春秋》《礼记》说皆同。 贾氏说:桀以乙卯亡,纣以甲子丧,恶以为戒。 张晏曰:子刑卯,卯刑子,相刑之日,故以为忌。 而云:夏以乙卯亡,殷以甲子亡,不推汤武,以兴此说,非也。 《师古》曰:儒者以为,子卯,夏殷亡日,大失之矣。 何。 儒亮以为:学者虽駮云,只取夏殷亡日,不论殷周之兴,以为大失。 不博考其义,且天人之际,其理相符。 有德者昌,无德者亡。 以桀纣之暴虐,又遇恶日,其理必亡。 以汤武之德,固先天而天不违,所谓德能消殃矣,岂殃能消德也。 南方之情,恶也。 恶行廉贞,寅午主之。 〈注〉孟康曰:南方火,火生于寅,盛于午,火性炎猛,无所容受,故为恶。 其气精专严整,故为廉贞。 西方之情,喜也。 喜行宽大,巳酉主之。 〈注〉孟康曰:西方金,金生于巳,盛于酉。 金之为物喜,以利刃加于万物,故为喜。 利刃所加,无不宽大,故曰宽大也。 二阳并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 《诗》曰:吉日庚午。 〈注〉师古曰:《小雅》,吉日之诗也。 其诗曰:吉日庚午,既差我马。 言以庚午之吉日,简择车马,以出田也。 上方之情,乐也。 乐行奸邪,辰未主之。 〈注〉孟康曰:上方谓北与东也。 阳气所萌生,故为上。 辰,穷水也。 未,穷木也。 《翼氏风角》曰:木落归本,水流归末。 故木利在亥,水利在辰。 盛衰各得其所,故乐也。 水穷则无隙不入,木上出穷则旁行,故为奸邪。 下方之情,哀也。 哀行公正,戌丑主之。 〈注〉孟康曰:下方,谓南与西也。 阴气所萌生,故为下。 戌,穷火也。 丑,穷金也。 《翼氏风角》曰:金刚火彊,各归其乡。 故火刑于午,金刑于酉。 酉午,金火之盛也。 盛时而受刑,至穷无所归,故曰:哀也。 火性无所私,金性方刚,故曰公正。 辰未属阴,戌丑属阳,万物各以其类应。 今陛下明圣,虚静以待物,至万事虽众,何闻而不谕。 岂况乎执十二律而御六情,于以知下参实,亦甚优矣,万不失一,自然之道也。 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风从西南来。 末主奸邪,申主贪狼,风以大阴下抵建前。 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气也。 〈注〉张晏曰:初元二年岁在甲戌,正月二十二日癸未也。 太阴在太岁后。 孟康曰:时太阴在未月,建在寅,风从未,下至寅南也。 建为主气,太阴,臣气也。 加主气,是人主左右邪臣,验也。 晋灼曰:癸未日风,未辰也。 时加申,张说是也。 平昌侯比三来见,臣皆以正辰加邪时,辰为客时,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 愚臣诚不敢以语邪人。 〈注〉张晏曰:平昌侯欲依上来学,为时邪也。 风日加申,申知秘道也。 孟康曰:谓乙丑之日也。 丑为正日,加未而来,为邪时。 晋灼曰:奉以未为邪时,占知平昌侯为邪人。 此当言皆以邪辰,加邪时。 字误作正耳。 不言大邪之见辰时,俱邪是也。 翼氏曰:五行动为五音,四时散为十二律也。 上以奉为中郎,召问奉:来者以善日邪时,孰与邪日善时。 奉对曰:师法用辰,不用日。 〈注〉孟康曰:假令甲子日,子为辰,甲为日,用子不用甲也。 辰为客,时为主人,见于明主。 侍者为主人。 〈注〉张晏曰:礼君燕见臣,则使臣为主人。 故侍者为主人。 辰正时,邪见者正,侍者邪。 辰邪时,正见者邪,侍者正。 忠正之见侍者,虽邪辰时俱正。 〈注〉孟康曰:大正厌小邪也,凡辰时属,南与西为正,北与东为邪。 晋灼曰:以上占推之,南方巳午,西方酉戌,东北寅丑,为正。 西南申未,北方亥子,东方辰卯,为邪。 大邪之见侍者,虽正辰时俱邪。 〈注〉孟康曰:大邪厌小正也。 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时邪辰正,见者反邪。 〈注〉孟康曰:凡占,以见者为本。 今自知侍者邪,而时复邪,则邪无所施。 故属见者。 晋灼曰:上言中正客见侍者,虽邪辰时俱正。 然则小邪属主人矣。 何以知之,见者以大正来反我小邪,故也。 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时正辰邪,见者反正。 〈注〉孟康曰:己自知侍者正,而时复正,则正无所施。 辰虽邪,而见者更正也。 晋灼曰:上言大邪客见侍者,虽正辰时,俱邪。 然则小正属主人矣。 以此法占之,即以自知主人之正,而时正辰邪矣。 何以知之,见者以大邪来反我小正,故也。 辰为常事,时为一行。 〈注〉孟康曰:假令甲子日,则一日一夜为子时,十二时也。 日加之,行过也。 辰疏而时精,其效同。 功必参五,观之,然后可知。 故曰:察其所繇,省其进退,参之六合五行,则可以见人性,知人情,难用外察,从中甚明。 故诗之为学,情性而已。 五性不相害,六情更兴废,观性以历。 〈注〉张晏曰:性谓五行也。 历谓日也。 晋灼曰:翼氏五性,肝性静,静行仁,甲己主之。 心性躁,躁行礼,丙辛主之。 脾性力,力行信,戊癸主之。 肺性坚,坚行义,乙庚主之。 肾性智,智行敬,丁壬主之也。 观情以律。 〈注〉张晏曰:情谓六情,廉贞、宽大、公正、奸邪、阴贼、贪狼也。 律,十二律也。 明主所宜独用,难与二人共也。 故曰:显诸仁,藏诸用。 露之则不神,独行则自然矣。 《淮南子》天文训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 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 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 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 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七十二日。 而岁终,庚子受制,岁迁六日。 以数推之,七十岁而复至甲子。 甲子受制,则行柔惠,挺群禁,开阖扇,通障塞,毋伐木。 丙子受制,则举贤良,赏有功,立封侯,出货财。 戊子受制,则养老,鳏寡,行粰鬻,施恩泽。 庚子受制,则缮墙垣,修城郭,审群禁,饰兵甲,儆百官,诛不法。 壬子受制,则闭门闾,大搜客,断刑罚,杀当罪,息关梁,禁外徙。 甲子气燥浊,丙子气燥阳,戊子气湿浊,庚子气燥寒,壬子气清寒。 丙子干甲子,蛰虫早出,故雷早行。 戊子干甲子,胎夭卵毈,鸟虫多伤。 庚子干甲子,有兵。 壬子干甲子,春有霜。 戊子干丙子,霆。 庚子干丙子,夷。 壬子干丙子,雹。 甲子干丙子,地动。 庚子干戊子,五谷有殃。 壬子干戊子,夏寒雨霜。 甲子干戊子,介虫不为。 丙子干戊子,大旱菰封熯。 壬子干庚子,大刚鱼不为。 甲子干庚子,草木再死再生。 丙子干庚子,草木复荣。 戊子干庚子,岁或存或亡。 甲子干壬子,冬乃不藏。 丙子干壬子,星坠。 戊子干壬子,蛰虫冬出其乡。 庚子干壬子,冬雷其乡。 正月指寅,十二月指丑,一岁而匝,终而复始。 指寅,则万物螾律,受太簇。 太簇者,簇而未出也。 指卯,卯则茂茂然,律受夹钟。 夹钟者,种始荚也。 指辰,辰则振之也。 律受姑洗。 姑洗者,陈去而新来也。 指巳,巳则生已定也。 律受仲吕。 仲吕者,中充大也。 指午,午者,忤也。 律受蕤宾。 蕤宾者,安而服也。 指未,未者,昧也。 律受林钟。 林钟者,引而止也。 指申,申者,呻也。 律受夷则。 夷则者,易其则也,德以去矣。 指酉,酉者,饱也。 律受南吕。 南吕者,任包大也。 指戌,戌者,灭也。 律受无射。 无射者,入无厌也。 指亥,亥者,阂也。 律受应钟。 应钟者,应其钟也。 指子,子者,兹也。 律受黄钟。 黄钟者,钟已黄也。 指丑,丑者,纽也。 律受大吕。 大吕者,旅旅而去也。 太阴在寅,朱鸟在卯,勾陈在子,元武在戌,白虎在酉,苍龙在辰。 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巳为平,主生。 午为定,未为执,主陷。 申为破,主衡。 酉为危,主杓。 戌为成,主小德。 亥为收,主大德。 子为开,主太岁。 丑为闭,主太阴,太阴在寅,岁名曰摄提格,其雄为岁星舍斗、牵牛,以十一月与之,晨出东方,东井舆鬼为对。 太阴在卯,岁名曰单阏,岁星舍须女、虚、危,以十二月与之,晨出东方,柳、七星张为对。 太阴在辰,岁名曰执徐,岁星舍营室、东壁,以正月与之,晨出东方,翼轸为对。 太阴在巳,岁名曰大荒落,岁星舍奎、娄,以二月与之,晨出东方,角、亢为对。 太阴在午,岁名曰敦牂,岁星舍胃、昴、毕,以三月与之,晨出东方,氐、房、心为对。 太阴在未,岁名曰协洽,岁星舍觜巂、参,以四月与之,晨出东方,尾、箕为对。 太阴在申,岁名曰涒滩,岁星舍东井、舆鬼,以五月与之,晨出东方,斗、牵牛为对。 太阴在酉,岁名曰作鄂,岁星舍柳、七星张,以六月与之,晨出东方,须女、虚、危为对。 太阴在戌,岁名曰阉茂,岁星舍翼轸,以七月与之,晨出东方,营室、东壁为对。 太阴在亥,岁名曰大渊献,岁星舍角、亢,以八月与之,晨出东方,奎、娄为对。 太阴在子,岁名曰困敦,岁星舍氐、房、心,以九月与之,晨出东方,胃、昴、毕为对。 太阴在丑,岁名曰赤奋若,岁星舍尾、箕,以十月与之,晨出东方,觜巂、参为对。 太阴在甲子,刑德合东方,宫常徙所,不胜,合四岁而离,离十六岁而复合。 所以离者,刑不得入中宫,而徙于木。 太阴所居曰德,辰为刑德,纲曰自倍,因柔,曰徙所,不胜刑。 水长之木,木辰之水,金火立其处。 凡徙诸神,朱鸟在太阴前,一钩陈在后,三元武在前,五白虎在后,六虚星乘钩陈,而天地袭矣。 凡日甲刚,乙柔,丙刚,丁柔,以至于癸。 木生于亥,壮于卯,死于未,三辰皆木也。 火生于寅,壮于午,死于戌,三辰皆火也。 土生于午,壮于戌,死于寅,三辰皆土也。 金生于巳,壮于酉,死于丑,三辰皆金也。 水生于申,壮于子,死于辰,三辰皆水也。 故五胜生一壮,五终九,五九四十五,故神四十五日而一徙,以三应五,八徙而岁终。 太阴治春,则欲行柔惠温凉。 太阴治夏,则欲布施宣明。 太阴治秋,则欲修备缮兵。 太阴治冬,则欲猛毅刚强。 三岁而改节,六岁而易常。 故三岁而一饥,六岁而一衰,十二岁而一康。 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韩,庚秦,辛西夷,壬卫,癸越,子周,丑翟,寅楚,卯郑,辰晋,巳卫,午秦,未宋,申齐,酉鲁,戌赵,亥燕。 甲乙,寅卯木也。 丙丁,巳午火也。 戊己,四季土也。 庚辛,申酉金也。 壬癸,亥子水也。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专。 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 以胜击杀,胜而无报。 以专从事,而有功。 以义行理,名立而不堕。 以保畜养,万物蕃昌。 以困举事,破灭死亡。 北斗之神有雌雄。 十一月始建于子月,从一辰,雄左行,雌右行,五月合,午谋刑。 十一月合,子谋德,太阴所居,辰为厌日,厌日不可以举,百事堪舆徐行。 雄以音知,雌故为奇。 辰数从甲子,始子母相求,所合之处为合。 十日十二辰,周六十日,凡八合。 合于岁前,则死亡。 合于岁后,则无殃。 甲戌燕也。 乙酉齐也。 丙午越也。 丁巳楚也。 庚申秦也。 辛卯戎也。 壬子赵也。 癸亥胡也。 戊戌己亥韩也。 己酉己卯魏也。 戊午戊子,八合天下也。 太阴、小岁、星、日、辰五神,皆合其日,有云气风雨,国君当之。 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 或曰天一,或曰太阴。 太阴所居不可背,而可乡。 北斗所击,不可与敌。 天地以设,分而为阴阳,阳生于阴,阴生于阳,阴阳相错,四维乃通。 或死,或生,万物乃成。 跂行喙息,莫贵于人。 孔窍肢体,皆通于天。 天有九重,人亦有九窍。 天有四时,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节。 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节。 故举事而不顺天者,逆其生者也。 以日冬至,数来岁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 不满五十日,日减一斗。 有馀日,日益一升。 有其岁司也。 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稻疾,蚕不登,菽麦昌,民食四升。 寅在甲,曰阏逢。 单阏之岁,岁和,稻菽麦蚕昌,民食五升。 卯在乙,曰旃蒙。 执徐之岁,岁早旱晚水,小饥,蚕闭,麦熟,民食三升。 辰在丙,曰柔兆。 大荒落之岁,岁有小兵,蚕小登,麦昌,菽疾,民食二升。 巳在丁,曰强圉。 敦牂之岁,岁大旱,蚕登,稻疾,菽麦昌,禾不为,民食二升。 午在戌,曰著雍。 协洽之岁,岁有小兵,蚕登,稻昌,菽麦不为,民食三升。 未在己,曰屠维。 涒滩之岁,岁和,小雨行,蚕登,菽麦昌,民食三升。 申在庚,曰上章。 作鄂之岁,岁有大兵,民疾,蚕不登,菽麦不为,禾虫,民食五升。 酉在辛,曰重光。 掩茂之岁,岁小饥,有兵,蚕不登,麦不为,菽昌,民食七升。 戌在壬,曰元黓。 大渊献之岁,岁有大兵,大饥,蚕开,菽麦不为,禾虫,民食三升。 困敦之岁,岁大雾起,大水出,蚕稻麦昌,民食三斗。 子在癸,曰昭阳。 赤奋若之岁,岁有小兵,早水,蚕不出,稻疾,菽不为,麦昌,民食一升。 《白虎通》五行篇少阳见寅。 寅者,演也。 律中太簇。 律之言率,所以率气令生也。 卯者,茂也,律中夹钟。 衰于辰。 辰,震也。 律中姑洗。 其日甲乙者,万物孚甲也。 乙者,物蕃屈有节,欲出,时为春。 春之为言偆,偆,动也。 位在东方,其色青,其音角。 角者,气动耀也。 其帝太皞。 皞者大起,万物扰也。 其神勾芒者,物之始生,其精青龙,芒之为言,萌也,阴中阳。 故太阳见于巳。 巳者,物必起。 律中仲吕。 壮盛于午。 午,物满长。 律中蕤宾。 衰于未。 未,味也。 律中林钟。 其日丙丁者,其物炳明。 丁者,强也。 时为夏,夏之言大也,位在南方,其色赤,其音徵。 徵,止也,阳度极也。 其帝炎帝者,太阳也。 其神祝融。 祝融者,属续,其精为鸟,离为鸾,故少阴见于申。 申者,身也,律中夷则。 壮于酉。 酉者,老物收敛。 律中南吕。 衰于戌。 戌者,灭也。 律中无射。 无射者,无声也。 其日庚辛。 庚者,物更也。 辛者,阴始成。 时为秋,秋之为言,愁亡也。 其位西方,其色白,其音商。 商者,强也。 其帝少皞。 少皞者,少敛也。 其神蓐收。 蓐收者,缩也。 其精白虎,虎之为言,搏讨也。 故太阴见于亥。 亥者,仰也。 律中应钟。 壮于子。 子者,孳也。 律中黄钟。 衰于丑。 丑者,纽也。 律中大吕。 其日壬癸。 壬者,阴始任。 癸者,揆度也。 时为冬,冬之为言终也。 其位北方,其音羽,羽之为言舒,言万物始孳。 其帝颛顼。 颛顼者,寒缩也。 其神元冥。 元冥者,入冥也。 其精元武,掩起离体泉龟蛟珠蛤。 土为中宫,其日戊己。 戊者,茂也。 己抑屈起,其音宫。 宫者,中也。 其帝黄帝,其神后土。 《释名》释天子,孳也。 阳气始萌,孳生于下也。 于《易》为坎。 坎,险也。 丑,纽也。 寒气自屈纽也。 于《易》为艮。 艮,限也,时未可,听物生限止之也。 卯,冒也。 载冒土而出也。 于《易》为震。 二月之时,雷始震也。 辰,伸也。 物皆伸舒而出也。 巳,已也。 阳气毕布巳也。 于《易》为巽。 巽,散也,物皆生布散也。 午,仵也。 阴气从下上,与阳相仵逆也。 于《易》为离。 离,丽也,物皆附丽阳气以茂也。 未,昧也。 日中则昃向幽昧也。 申,身也。 物皆成其身体,各申束之,使备成也。 酉,秀也。 秀者,物皆成也。 于《易》为兑。 兑,悦也。 物得备足皆喜悦也。 戌,恤也。 物当收敛矜恤之也。 亦言脱也,落也。 亥,核也。 收藏百物,核取其好恶真伪也。 亦言物成,皆坚核也。 甲,孚也。 万物解孚甲而生也。 乙,轧也。 自抽轧而出也。 丙,炳也。 物生炳然皆著见也。 丁,壮也。 物体皆丁壮也。 戊,茂也。 物皆茂盛也。 己,纪也。 皆有定形可纪识也。 庚,犹更也。 庚坚强貌也。 辛,新也。 物初新者皆收成也。 壬,妊也。 阴阳交物怀妊也,至子而萌也。 癸,揆也。 揆度而生乃出之也。 《说文》十干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从木,戴孚甲之象。 乙象春,草木冤曲而出,阴气尚彊,其出乙,乙也与︱同意。 乙承甲,象人颈。 丙位南方,万物成炳,然阴气初起,阳气将亏。 从一入冂,一者,阳也。 丁夏时,万物皆丁实,丁承丙,象人心。 戊,中宫也。 象六甲五龙相拘绞也。 戊承丁,象人胁。 己,中宫也。 象万物辟藏诎形也。 己承戊,象人腹。 庚位西方,象秋时,万物庚庚有实也。 庚承己,象人赍。 辛,秋时,万物成而孰,金刚味辛,辛痛即泣出,从一从辛,辛罪也。 辛承庚,象人股。 壬,北方位也,阴极阳生,象人褢妊之形。 壬承辛,象人胫。 癸,冬时,水土平,可揆度也。 象水从四方流入地中之形。 癸承壬,象人足。 十二支子,十一月,阳气动,万物滋入以为称。 丑,纽也,十二月,万物动,用事象手之形。 时加丑,亦举手时也。 寅,膑也,正月,阳气动,去黄泉欲上出。 阴尚彊,象宀不达,膑寅于下也。 卯,冒也。 二月,万物冒地而出,象开门之形。 故二月为天门。 辰,震也。 三月,阳气动,雷电振,民农时也。 物皆生。 从乙匕象,芒达厂声也。 巳,已也。 四月,阳气已出,阴气已藏,万物见成文章。 故巳为蛇象形。 午,啎也。 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 未,味也。 六月,滋味也。 五行木老于未,象木重枝叶也。 申,神也。 七月,阴气成,体自申东。 酉,就也。 八月,黍成,可为酎酒,象古文酉之形。 戌,灭也。 九月,阳气微,万物毕成,阳下入地也。 五行土生于戊,盛于戌。 从戊含一。 亥,荄也。 十月,微阳起,接盛阴,从二,二古文上字,一人男,一人女也。 从乙,象褢子咳咳之形。 《博雅》干支杂释甲乙为干。 干者,日之神也。 寅卯为枝。 枝者,月之灵也。 甲刚、乙柔、丙刚、丁柔、戊刚、己柔、庚刚、辛柔、壬刚、癸柔。 《晋书》乐志正月之辰,谓之寅。 寅者,津也。 谓生物之津涂也。 二月之辰,名为卯。 卯者,茂也。 言阳气生而孳茂也。 三月之辰,名为辰。 辰者,震也。 谓时物尽震动而长也。 四月之辰,谓为巳。 巳者,起也。 物至此时毕尽而起也。 五月之辰,谓为午。 午者,长也,大也。 言物皆长大也。 六月之辰,谓之未。 未者,味也。 言时万物向成有滋味也。 七月之辰,谓为申。 申者,身也。 言时万物身体皆成就也。 八月之辰,谓为酉。 酉者,鞧也。 谓时物皆鞧缩也。 九月之辰,谓为戌。 戌者,灭也。 谓时物皆衰灭也。 十月之辰,谓为亥。 亥者,劾也。 言时阴气劾杀万物也。 十一月之辰,谓为子。 子者,孳也。 谓阳气至此更孳生也。 十二月之辰,谓为丑。 丑者,纽也。 言终始之际以纽结为名也。 《漏刻经》定太阳出没法正月出乙,入庚方,二八出兔入鸡场,三七发,甲入辛地,四六生寅,入犬藏。 五月生艮,归乾上。 仲冬出巽,入坤方,惟有十与十二月,出辰入申。 子细详。 约十二时半夜子,鸡鸣丑,平旦寅,日出卯,食时辰,禺中巳,日中午,日昃未,晡时申,日入酉,黄昏戌,眠定亥。 《梦溪笔谈》干支总考六十甲子有纳音鲜,原其意。 盖六十律旋相为宫法也。 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 凡气,始于东方而右行,音起于西方而左行,阴阳相错而生变化。 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 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左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 纳音与《易》纳甲同法,乾纳甲,而坤纳癸,始于乾而终于坤。 纳音始于金。 金,乾也。 终于土。 土,坤也。 纳音之法同类娶妻,隔八生子,此律吕相生之法也。 五行先仲而后孟,孟而后季,此遁甲三元之纪也。 甲子金之仲〈黄钟之商〉同位娶乙丑。 大吕之商同位,谓甲与乙、丙与丁之类。 下皆仿此。 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 夷则之商,隔八,谓大吕下生夷则也。 下皆仿此。 壬申同位,娶癸酉〈南吕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 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终,若只以阳辰言之,则依遁甲逆传仲孟季。 若兼妻言之,则顺传孟仲季也。 庚辰同位娶辛巳,〈中吕之商〉隔八下生戊子。 火之仲。 黄钟之徵,金三元,终则左行,传南方火也。 戊子娶己丑,〈大吕之徵〉生丙申。 火之孟。 〈夷则之徵〉丙申娶丁酉,〈南吕之徵〉生甲辰。 火之季,〈姑洗之徵〉甲辰娶乙巳,〈中吕之徵〉生壬子。 木之仲。 黄钟之角,火三元,终则左行,传于东方木。 如是左行至于丁巳,中吕之宫,五音一终,复自甲干。 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终于癸亥。 〈谓蕤宾娶林钟,上生太簇之类〉至于巳为阳,故自黄钟至于中吕,皆下生。 自午至于亥,为阴。 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 甲子乙丑金,与甲午乙未金虽同。 然甲子乙丑为阳律,阳律皆下生。 甲午乙未为阳吕,阳吕皆上生。 六十律相反,所以分为一纪也。 《易》有纳甲之法,未知起于何时。 予尝考之,可以推见。 天地胎育之理,乾纳甲壬,坤纳乙癸者,上下包之也。 震巽坎离艮兑纳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于乾坤之包中,如物之处胎。 甲者左三刚爻,乾之气也。 右三柔爻,坤之气也。 乾之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纳子午。 乾之初爻子午故也。 中爻交于坤,生坎,初爻纳寅申。 震纳子午,顺传寅申,阳道顺。 上爻交于坤,生艮,初爻纳辰戌。 亦顺传也。 坤之初爻交于乾,生巽。 故巽之初爻纳丑未。 坤之初爻丑未故也。 中爻交于乾,生离,初爻纳卯酉。 巽纳丑未,逆传卯酉,阴道逆。 上爻交于乾,生兑,初爻纳巳亥。 亦逆传也。 乾坤始于甲乙,则长男长女,乃其次,宜纳丙丁。 少男少女,居其末,宜纳庚辛。 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爻,末乃至上爻。 此《易》之叙,然亦胎育之理也。 物之处胎,甲莫不倒生。 自下而生者,卦之叙,而冥合造化胎育之理。 此至理合自然者也。 凡草木百谷之实,皆倒生。 首系于干,其上抵于颖处,反是根。 人与禽兽生胎,亦首皆在下。 甲〈子寅辰〉□ 丙〈辰戌 午子 申寅□〉 戊〈寅申 辰戌 午子〉□ 庚〈子午 寅申 辰戌〉 壬〈午申戌〉乾   生艮   生坎   生震  乾坤   生兑   生离   生巽  坤乙〈未□ 巳 卯□〉 丁〈巳亥□ 卯酉 丑未□〉 己〈卯酉 丑未 亥丑〉 辛〈丑未 亥巳 酉卯〉 癸〈丑亥酉〉《补笔谈》干支总考子午属庚。 此纳甲之法,震初爻纳庚子庚午也。 丑未属辛。 巽初爻纳辛丑辛未也。 卯酉属己。 离初爻纳己卯己酉也。 寅申属戊。 坎初爻纳戊寅戊申也。 辰戌属丙。 艮初爻纳丙辰丙戌也。 己亥属丁。 兑初爻纳丁巳丁亥也。 一言而得之者,宫与土也。 假命庚子庚午,一言便得庚。 辛丑辛未,一言便得辛。 戊寅戊申,一言便得戊。 己卯己酉,一言便得己。 故皆属土。 馀仿此。 三言而得之者,徵与火也。 假令戊子戊午,皆三言而得庚。 己丑己未,皆三言而得辛。 丙寅丙申,皆三言而得戊。 丁卯丁酉,皆三言而得己。 故皆属火。 五言而得之者,羽与水也。 假令丙子丙午,皆五言而得庚。 丁丑丁未,皆五言而得辛。 甲寅甲申,皆五言而得戊。 乙卯乙酉,皆五言而得己。 故皆属水。 七言而得之者,商与金也。 假令甲子甲午,皆七言而得庚。 乙丑乙未,皆七言而得辛。 壬寅壬申,皆七言而得戊。 癸卯癸酉,皆七言而得己。 故皆属金。 九言而得之者,角与木也。 假令壬子壬午,皆九言而得庚。 癸丑癸未,皆九言而得辛。 庚寅庚申,皆九言而得戊。 辛卯辛酉,皆九言而得己。 故皆属木。 此出于抱朴子云:是河图玉版之文。 然则一何以属土,三何以属火,五何以属金,其说云中央天之气,一南方丹天之气,三北方元天之气,五西方素天之气,七东方苍天之气,九皆奇数而无偶,故皆莫知何义,都不可推考。 五行之时,谓之五辰者,春夏秋冬各主一时。 以四时分属五行,则春夏秋冬虽属木火金水,而建辰、建未、建戌、建丑之月,各有十八日属土,故不可以时言。 须当以月言。 月谓之十二辰,则五行之时,谓之五辰也。 《黄帝素问》有五运六气,所谓五运者,甲己为土运,乙庚为金运,丙辛为水运,丁壬为木运,戊癸为火运。 如甲己所以为土,戊癸所以为火,多不知其音。 予按《素问五运大论黄帝问》:五运之所始于岐伯。 引《太始天元册》文曰:始于戊己之分。 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轸则天地之门户也。 《王冰注》引遁甲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天门在戌亥之间,奎壁之分;地户在辰巳之间,角轸之分。 凡阴阳皆始于辰。 上篇所论十二月,谓之十二辰,十二支;亦谓之十二辰,十二时;亦谓之十二辰。 日月星谓之三辰,五行之时,谓之五辰。 五运起于角轸者,亦始于辰也。 甲己之岁,戊己天之气,经于角轸,故为土运,戊辰己巳也。 角属辰,轸属巳。 甲己之岁,得戊辰己巳。 干皆土,故为土运,下皆同此。 乙庚之岁,庚辛素天之气,经于角轸,故为金运。 庚辰辛巳也。 丙辛之岁,壬癸元天之气,经于角轸,故为水运。 壬辰癸巳也。 丁壬之岁,甲乙苍天之气,经于角轸,故为木运。 ,甲辰乙巳也。 戊癸之岁,丙丁丹天之气,经于角轸,故为火运。 丙辰丁巳也。 《素问》曰:始于奎壁,角轸则天地之门户也。 凡运临角轸,则气在奎壁,以应之气与运。 常司天地之门户,故曰:土位之下,风气承之者,甲己之岁。 戊己土,临角轸,则甲乙木在奎壁。 奎属戊,壁属亥,甲己之岁,得甲戌乙亥。 下皆同此。 曰:金位之下,火气承之者,乙庚之岁。 庚辛金,临角轸,则丙丁火在奎壁。 曰:水位之下,土气承之者,丙辛之岁。 壬癸水临角轸,则戊己土在奎壁。 曰:风位之下,金气承之者,丁壬之岁。 甲乙木临角轸,则庚辛金在奎壁。 曰:相火之下,水气承之者,戊癸之岁。 丙丁火临角轸,则壬癸水在奎壁。 古今言《素问》者,皆莫能喻,故具论于此。 世之言阴阳者,以十干寄于十二支,各有五行相从。 唯戊己,则常与丙丁同行。 五行家则以戊寄于巳,己寄于午。 六壬家亦以戊寄于巳,而以己寄于未。 唯《素问》以奎壁为戊,分角轸为己,分奎壁在戌亥之间,谓之戊分,则戊当在戌也。 角轸在辰巳之间,谓之己分,则己当在辰也。 《遁甲》以六戊为天门,在戌亥之间,则戊亦当在戌。 六己为地户,在辰巳之间,则己亦当在辰。 辰戌皆土位,故戊己寄焉。 二说正相合。 按《字书》:戌从戊从一,则戊寄于戌。 盖有从来辰文从厂从丐,从乙、从己,则己寄于辰,与《素问》《遁甲》相符矣。 《五行》土常与水相随,戊阳土也,一水之生数也,水乃金之子,水寄于西方,金之末有生水也。 而旺土包之相成之理如是,己阴土也,六水之成数也,水乃木之母水,寄于东方木之末〈阙二字〉水也。 而衰土相与隐于厂下者,水土之墓也。 〈阙三字〉之可居者乙隐也。 《瑞桂堂暇录》纳音六十甲子之有纳音,何也。 曰:此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 律,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 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后为音。 盖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此不易之论也。 何以言之,甲己子午九也,乙庚丑未八也,丙辛寅申七也,丁壬卯酉六也,戊癸辰戌五也,巳亥四也。 甲子乙丑,其数三十有四。 四者,金之音也,故曰金。 戊辰己巳,其数二十有三。 三者,木之音也,故曰木。 庚午辛未,其数三十有二。 二者,火也,土以火为音,故曰土。 甲申乙酉,其数三十。 十者,土也,水以土为音,故曰水。 戊子己丑,其数三十有一。 一者,水也,火以水为音,故曰火。 凡六十皆然,此纳音之所起也。 大抵六十,甲子历也;纳音,律也;支干,纳音之别也。 此天地自然之数。 河图,生数也。 生者左旋,故以中央之土而生西方之金,西方之金而生北方之水,北方之水而生东方之木,东方之木而生南方之火,南方之火而复生中央之土。 洛书,剋数也。 剋者右转,故以中央之土而剋北与西北之水,北与西北之水而剋西与西南之火,西与西南之火而剋南与东南之金,南与东南之金而剋东与东北之木,东与东北之木而又剋中央之土。 此图书生剋,自然之数也。 《百怪断经》嚏喷占子时主酒食,丑时主女思,寅时主女相和,卯时主财喜,辰时主酒食,巳时主人来财,午时主有客来,未时主酒食,申时主惊不利,酉时主文人来求,戌时主和合,亥时主吉利。 眼跳占子时,左主贵,右主酒食。 丑时,左主忧,右主人思。 寅时,左主行人,右主吉。 卯时,左主贵人,右主平安。 辰时,左主客来,右主害。 巳时,左主酒食,右主凶。 午时,左主得意,右主凶。 未时,左主吉,右主喜。 申时,左主财,右主文思。 酉时,左主音信,右主客至。 戌时,左主他喜,右主酒食。 亥时,左主贵人,右主官事。 心惊占子时,有女人思。 丑时,恶事不利。 寅时,有客来。 卯时,有酒食。 辰时,有喜事。 巳时,有大获。 午时,有酒食。 未时,有女人思。 申时,主喜事。 酉时,主喜信。 戌时,有官客至。 亥时,主恶服梦怪,大凶。 耳鸣占子时,左主女思,右主失财。 丑时,左主他喜,右主口舌。 寅时,左主失物,右主心急。 卯时,左主坎坷,右主客至。 辰时,左主得意,右主行人至。 巳时,左主凶,右主大吉。 午时,左主信,右主亲人至。 未时,左主他役,右主远人来。 申时,左主行人,右主吉。 酉时,左主失财,右主吉。 戌时,左主远行,右主康。 亥时,左主吉,右主凶。 耳热占子时,主有僧道来议事。 丑时,主有喜事,大吉。 寅时,主有酒食。 卯时,主有远人来。 辰时,主有喜事,大吉。 巳时,主失财物,不利。 午时,主有喜事来。 未时,主有奇获。 申时,主有客来,酒食。 酉时,主女子至,婚事。 戌时,主有争讼口舌。 亥时,主有词讼口舌。 鸦鸣占寅卯时,正东,送物,东南争,正南吉,西南吉,正西外人思,西北酒食,正北口舌,东北病。 辰巳时,正东风雨,东南女客至,正南相命,西南争,正西官讼,西北贵人至,正北相命,东北亲至。 午时,正东争,东南亲客,正南争,西南不宁,正西送物,西北酒食,正北六畜至,东北送物。 未申时,止东凶,东南凶信,正南远信,西南大雨,正西吉,西北亲客,正北失物在,东北客至。 酉时,正东公事,东南外服,正南故人,西南相召,正西客至,西北失物,正北病,东北客至。 《稗编》干支数子午之数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 注自太极,函三为一,故参一为三。 子一阳生,故成于寅,而备于申。 故自子至申,其数九。 自丑至申,其数八。 自寅至申,其数七。 自卯至申,其数六。 自辰至申,其数五。 自巳至申,其数四。 故女起壬申,午一阴生,成于申,而备于寅。 故自午至寅,其数九。 自未至寅,其数八。 自申至寅,其数七。 自酉至寅,其数六。 自戌至寅,其数五。 自亥至寅,其数四。 故男起丙寅,甲己之数九,乙庚八,丙辛七,丁壬六,戊癸五。 注:自甲至壬,其数九。 自乙至壬,其数八。 自丙至壬,其数七。 自丁至壬,其数六。 自戊至壬,其数五。 乾天道顺行,以壬为始。 自己至丁,其数九。 自庚至丁,其数八。 自辛至丁,其数七。 自壬至丁,其数六。 自癸至丁,其数五。 坤地道逆行,以丁为始。 愚按世俗范数算法,盖本于此,而不知其所以然。 观此可以见矣。 发布时间:2026-03-16 12:10:5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5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