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岁功典第一百六卷 内容: 晦朔弦望部纪事《外纪》:尧之时,有蓂荚,十五之前,日生一叶。 十五之后,日落一叶。 小馀则一叶厌而不落。 观之,可以知旬朔。 故又名历草。 《书经引征》: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 《周礼天官》:大宰之职,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 〈订义〉郑康成曰:吉谓朔日。 小宰: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赞,冢宰受岁会。 〈订义〉郑康成曰:主每月之小计也。 贾氏曰:月计,曰要每月之终,使官府致其簿,书之,要受之。 当先尊后卑。 故言叙岁。 计曰会,助冢宰,受一岁之计也。 宰夫之职,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月终则令正月要。 旬终,则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 治不以时,举者以告而诛之。 〈订义〉王昭禹曰:宰夫治官之考其职,掌赞大宰、小宰、故岁会、月要、日成、皆使群吏正之。 岁会,则使入于大宰。 月要,则使入于小宰。 日成,则宰夫受之治。 则案所入之计,书而考之。 宫正:月终则会其稍食,岁终则会其行事。 〈订义〉贾氏曰:稍食,谓宫中官府等月禄。 王氏曰:月终会其食,为小宰受其月要故也。 宫伯: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 〈订义〉王氏曰:秩酒秩膳之类,日月有焉。 故月终则均之。 劳逸剧易,宜以岁时更焉。 故岁终则均之。 地官:大司徒之职,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 乡大夫之职,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 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 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 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 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 〈订义〉郑康成曰:以四孟月朔日读法者,弥亲民者地,教弥数。 刘执中曰:正月在州,三时在党。 族师: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 〈订义〉郑康成曰:月吉,每月朔日也。 夏官:大司马之职,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 秋官:大司寇之职,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 《礼记祭义》: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 〈注〉大昕,季春朔日也。 《左传》: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 成公十六年,郤至曰:楚有六间,不可失也。 其二卿相恶,王卒以旧郑陈,而不整蛮军,而不陈。 陈不违,晦在陈而嚣合,而加嚣,各顾其后,莫有𩰚心。 旧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 〈注〉晦月终阴之尽,故兵家以为忌。 〈疏〉行兵贵月盛之时。 晦是月终阴之盛也,故兵家以晦为忌,不用晦日陈兵也。 昭二十三年七月戊辰晦,吴败楚师于鸡父。 吴犯兵忌而战胜者,杜云违兵忌。 晦战击楚所不意,彼知楚有可败之机。 晦是兵家所忌。 原楚之情,必以吴为不动。 故以晦日掩之,击楚不备故也。 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绛县人或年长矣。 无子而往与于食,有与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 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 其季于今三之一也。 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宫火瑕,甥郤芮不获。 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 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 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月令广义》:汉高帝十月定秦,遂为岁首。 武帝改用夏正,亦在建寅之朔。 《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 《郊祀志》: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天子始郊拜泰一如雍礼。 其赞飨曰:天始以宝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终而复始,皇帝敬拜见焉。 《律历志》:元封七年,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 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 《武帝本纪》: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于明堂。 《枚乘七发》:将以八月之望,与诸侯远方交游,兄弟并往观涛乎广陵之曲江。 《汉书律历志》: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馀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 可。 《十洲记》:火林山,山中有火光兽,大如鼠。 毛长三四寸,或赤、或白,山可三百里许,晦夜即见。 《后汉书礼仪志》:礼威仪,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历。 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政朔。 《邺中记》:赵王虎,建武六年,造梁马台,在城西漳水之南。 虎常于此台简练骑卒,虎牙宿卫,蛇云腾黑槊骑五千人。 每月朔晦,阅马于此台。 《后汉书律历志》:永平五年,官历署七月十六,日食,待诏杨岑见时月食多先历,即缩用算上为日。 上言,月当十五日食,官历不中。 诏书令岑普与官课起七月尽,十一月弦望,凡五官历皆失,岑皆中。 庚寅,诏令岑署弦望月食官。 永平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诏书,令盛防代岑署弦望月食,加时四分之术,始颇施行。 是时,盛防等未能分明历元综校分度,但用其弦望而已。 先是,九年,太史待诏董萌上言,历不正,事下三公太常知历者杂议,无能分明据者。 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日月宿度相觉浸多,而候者皆知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 章帝知其谬错,以问史官。 虽知不合,而不能易。 召治历编訢,李梵等综校其状。 二月甲寅,遂下诏,改行四分以遵于尧,以顺孔圣,奉天之文。 于是四分施行,而訢梵犹以为,元首十一月当先大,欲以合耦弦望,命有常日,而十九岁不得七闰。 晦朔失实,行之未期。 章帝复发圣思,考之经谶,使左中郎将贾逵问治历者,卫承及訢梵等十人以为月当先小,据春秋经书,朔不书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 即先大,则一月再朔。 后月无朔,是明不可必。 梵等以为当先大,无文正验取。 欲谐耦十六日,月朓昏晦当灭而已。 又晦与合同,时不得异日。 上知訢梵穴见,敕毋拘历已班,天元始起之月当小定,后年历数遂正。 《搜神记》:汉明帝时,尚书郎河东王乔为邺令。 乔有神术,每月朔,尝自县诣台。 帝怪其来,数而不见车骑。 密令太史候望之。 言其临至时,辄有双凫从东南飞来。 因伏伺见凫,举罗张之,但得一双舄。 使尚书识视,四年中,所赐尚书官属履也。 《东观汉记》:和熹邓太后,永初二年,旱。 五月朔,太后幸雒阳省狱举冤。 未还,澍雨大降。 《后汉书律历志》:灵帝,熹平五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言,历元不正。 议郎蔡邕议:当今历正月癸亥朔。 光晃以为乙丑朔。 乙丑之与,癸亥无题。 勒款识可与众共别者,须以弦望晦朔,光魄亏满可得而见者。 考其符验,而光晃历,与甘石旧文错异。 《谢承后汉书》:羊续为南阳太守,好啖生鱼,府丞焦俭以三月望,饷鲤鱼一头。 续不为意,受而悬之于庭。 少有皮骨。 明年三月,俭复致一鱼,续出昔枯鱼以示俭,遂终身不复食。 《山栖志》:许迈,句容人,择馀杭悬霤山结庐居焉。 往来茅岭间,放绝世务,以寻仙馆。 惟朔望一归,定省而已。 及亲终,遂弃家遍游名山。 《通鉴》:魏文帝,黄初二年十月己亥,公卿朝朔旦,并引杨彪待以客礼,赐延年椐杖冯几。 《晋书律历志》:魏文帝,黄初中,太史令高堂隆复详议历数,更有改革。 太史丞韩翊以为乾象减斗分,大过后当先天造黄初历,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千二百五十为斗分。 其后,尚书令陈群奏以为: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 黄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命,宜改历明时。 韩翊首建,犹恐不审。 故以乾象互相参校其所校日月行度,弦望朔晦,校历三年更相是非,无时而决。 案三公议,皆综尽典理,殊涂同归。 欲使效之璿玑,各尽其法,一年之间,得失足定。 奏可。 《魏志高堂隆传注》:太史上汉历,不及天时,因更推步弦望朔晦为太和历。 《晋书律历志》:魏尚书郎杨伟表曰:元和二年,复用四分历,施而行之,至于今日。 考察日蚀,率常在晦,是则斗分太多。 故先密后疏,而不可用也。 臣前以制典馀日推考天路,稽之前典,验之以蚀朔,详而精之。 更建密历,则不先不后。 古今中天,以昔在唐帝协日正时,允釐百工,咸熙庶绩也。 《晋起居注》:穆帝升平二年正月朔,朝会,赐众官𨤍醁酒。 《世说》:桓元败后,殷仲文还为大司马。 咨议意似二三,非复往日。 大司马府厅前,有一老槐,甚扶疏国。 殷因月朔,与众在厅,视槐良久。 叹曰:槐树婆娑,无复生意。 《南史宋武帝本纪》:封晋帝为零陵王,全食一郡,载天子之旌旗,乘五时副车,行晋正朔。 《宋书礼志》:故事,正月朔贺,殿下两百华镫对于二阶之间,端门设庭燎火炬,端门外设五尺三尺镫,月照星明,虽夜犹昼矣。 《南史谢灵运传》:灵运为永嘉太守。 郡有山水,灵运素所爱好,既不得志,遂肆意遨游,动踰旬朔。 《异苑》:西河有钟在水中,晦朔辄鸣,声响悲激。 羁客闻而悽怆。 《南史王骞传》:骞诸女子侄皆嫔,王尚主朔望来归,辎軿填咽,非所欲也。 敕岁中,不过一再见。 《梁书孔休源传》:休源遗令薄葬,节朔荐蔬韭而已。 《隋书礼仪志》:后齐,正晦汎舟,皇帝乘舆鼓吹,至行殿升御坐,乘板舆,以与王公登舟置酒。 非预汎者坐于便幕。 《北史裴叔业传》:叔业兄子粲,闵帝初,复为中书令。 后正月晦,帝出临洛滨。 粲起御前,再拜上寿酒。 帝曰:昔北海入朝,暂窃神器,尔日,卿戒之以酒。 今欲我饮,何异于往情。 粲曰:北海志在沈湎,故谏其所失。 陛下齐圣温克,臣敢献微诚。 帝曰:甚愧来誉。 仍为命酌。 《隋书音乐志》:明帝武成二年正月朔旦,会群臣于紫极殿。 始用百戏。 宣帝即位,广召杂伎,增修百戏鱼龙曼延之伎,常陈殿前。 《荆楚岁时记》:元日至于月晦,并为酺,聚饮食,士女泛舟,或临水宴乐。 〈注〉每月皆有弦望晦朔,以正月初年时,俗重以为节也。 《玉烛宝典》曰:元日至月晦,令并酺食度水,士女悉湔裳酹酒于水湄,以为度厄。 今世人唯晦日临河,解除妇人,或湔裙。 十月朔日,黍臛俗谓之秦岁首。 〈注〉今北人,此日设麻羹豆饭,当为其始熟尝新耳。 《隋书礼仪志》:季春晦,傩磔牲于宫门及城四门,以禳阴气。 《北史柳彧传》:彧见都邑百姓,每至正月十五日作角抵戏,上奏请禁绝之。 曰: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鸣鼓聒天,燎炬照地。 人戴兽面,男为女服,竭赀破产,竞此一时。 请颁天下并即禁断。 诏可其奏。 《婆利国传》:祭祀必以月晦,盘贮酒肴浮之流水。 《玉烛宝典》:正月之朔,是谓正日。 躬率妻孥洁祀祖祢。 《唐书百官志》:皇帝巡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 《六典》:膳部,节日食料,有晦日膏糜。 《旧唐书礼仪志》:乾封二年,改元为总章。 明年三月,下诏曰:合宫听朔,阐皇轩之茂范。 灵府通和,敷帝勋之景化。 《唐诗纪事》:景龙四年正月二十九日晦,幸浐水。 《全唐诗话》:十二月晦,诸学士入閤守岁,以皇后乳母戏适御史大夫窦从一。 中宗,正月晦日幸昆明池,赋诗。 群臣应制百馀篇。 帐殿前结綵楼,命昭容选一篇,为新翻御制曲。 从臣悉集其下。 须臾,纸落如飞,各认其名而怀之。 既退,惟沈宋二诗不下。 移时,一纸飞坠,竞取而观,乃沈诗也。 及闻其评曰:二诗工力悉敌。 沈诗落句云:微臣彫朽质羞睹,豫章才词气已竭。 宋云: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 犹涉健举。 沈乃伏,不敢复争。 《唐诗纪事》:高正臣,广平人,官至卫尉卿,习右军书法。 睿宗最爱其笔。 晦日宴高氏林亭,凡二十一人,皆以华字为韵。 《唐书张齐贤传》:武后诏百官议告朔于明堂。 太常博士辟闾石谞曰:周太史颁朔邦国,是总颁十二朔于诸侯天子,犹月告者,颁官府都鄙也。 《摭异记》:狄仁杰之为相也,有卢氏堂姨居于午桥南别墅。 姨止有一子,未尝来都城亲戚家。 梁公每遇伏腊晦朔,修礼甚谨。 《旧唐书音乐志》:明皇,每初年望,夜御勤政楼观灯,作乐太常乐府。 悬散乐毕,即遣宫女于楼前缚架出眺歌舞以娱之。 若绳戏竿木,诡异巧妙,固无其比。 《明皇本纪》:开元二十八年春正月,以望日御勤政楼,宴群臣,楼下连夜烧灯,会大雪而罢。 因命,自今常以二月望日夜为之。 《唐书礼乐志》:天宝二年,始以九月朔,荐衣于诸陵。 《唐国史补》:韦伦为太子少保致仕,每朝朔望,群从甥侄候于下马桥,不减百人。 《唐书李泌传》:帝以前世上巳九日皆大宴集,而寒食多与上巳同时,欲以三月名节。 泌请废正月晦,以二月朔为中和节。 因赐大臣戚里尺,谓之裁度。 民间以青囊盛百谷、瓜李果种相问,遗号献生子。 里闾酿宜春酒,以祭勾芒神,祈丰年。 百官进农书,以示务本。 帝悦,乃著令与上巳九日为三令节,中外皆赐缗钱燕会。 《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六年二月戊辰朔,百僚会宴于曲江亭上,赋中和节,群臣赐宴七韵。 五月丙寅朔,上御紫宸受朝。 上以是月一阴生。 臣子、道长、父子,必以是朔面焉。 故取朔日受朝。 贞元九年春正月庚辰朔,朝贺毕,上赋退朝观仗归营诗。 二月庚戌朔,先是宰臣以三节次宴,府县有供帐之弊。 请以宴钱分给,各令诸司选胜宴会。 从之。 是日中和节,宰相宴于曲江亭,诸司随便。 自是分宴焉。 《唐书韦彤传》:天宝中,诏:尚食朔望进食太庙。 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与也。 贞元十二年,帝始诏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于是彤与博士裴堪议曰:礼宗庙,朔望不祭园寝则有之。 帝曰:是礼,先帝裁定,遽更之,其谓朕何。 徐议其可,而朔望食卒不废。 《遵生八笺》:韩文公云:正月乙丑晦,主人使奴星,结柳作车,缚草为船,载糗与粮,三揖穷鬼而送之。 〈注〉相传高阳氏子好衣敝食糜。 正月晦日,巷死。 世人于是日,作粥糜破衣弃于巷。 祝曰,送穷鬼。 《旧唐书敬宗本纪》:宝历二年九月丁丑朔,大合宴于宣和殿,陈百戏,至丙戌方巳。 《穆宗萧皇后传》:开成中正月望夜,帝于咸泰殿陈灯烛奏仙韶乐。 二宫太后俱集奉觞,上寿如家人礼。 《东观奏记》:大中十一年正月朔,上御含元殿受朝。 太子太师卢钧,年八十,自乐悬之南,步而及殿墀,称贺上前,声容缓朗,举朝服之。 《酉阳杂俎》:昆吾陆盐周十馀里无水。 自生末盐,月满则如积雪,味甘。 月亏则如薄霜,味苦。 月尽则全尽。 《封氏闻见录》:拔河,古谓之牵钩。 襄汉风俗,常以正月望日为之。 以大麻縆长四五十丈,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条,挂于前。 分二朋,两钩齐挽,当大縆之中。 立大旗为界,震鼓叫噪,使相牵引,以却者为输。 名曰拔河。 《五代史李琪传》:明宗初即位,乃诏群臣五日一随宰相入见内殿,谓之起居。 琪以谓非唐故事,请罢五日起居,而复朔望入閤。 明宗曰:五日起居,吾思所以数见群臣也,不可罢。 而朔望入閤可复。 然唐故事,天子日御殿见群臣。 曰常参朔望荐食诸陵寝,有思慕之心,不能临前殿,则御便殿见群臣。 曰入閤宣政。 前殿也,谓之衙。 衙有仗紫宸。 便殿也,谓之閤。 其不御前殿,而御紫宸也。 乃自正衙唤仗,由閤门而入,百官俟朝于衙者,因随以入见。 故谓之入閤。 然衙朝也,其礼尊。 閤宴见也,其事杀。 自乾符已后,因乱,礼阙。 天子不能日见群臣,而见朔望。 故正衙常日废仗,而朔望入閤有仗。 其后习见,遂以入閤为重。 至出御前殿,犹谓之入閤。 其后亦废,至是而复。 然有司不能讲正其事。 凡群臣五日一入见中兴殿,便殿也。 此入閤之遗制,而谓之起居。 朔望一出御文明殿,前殿也,反谓之入閤。 琪皆不能正也。 《清异录》:蜀孟昶,月旦必素飧,性喜薯药,左右因呼薯药。 为月一盘。 《五代史契丹传》:契丹贵日,每月朔旦,东向而拜日。 《辽史太祖本纪》:天赞三年九月丙申朔庚子,拜日于蹛林。 《圣宗本纪》:统和五年三月癸亥朔,幸长春宫,赏花钓鱼,以牡丹遍赐近臣。 《宋史礼志》:太祖建隆二年正月朔,始受朝贺于崇元殿。 服衮冕,设宫悬,退群臣,诣皇太后,宫门举贺。 《燕翼诒谋录》:前代赐时服,唯将相翰林学士至诸军大校而止。 建隆三年,太祖皇帝谓宰相曰:时服不赐,百官甚无谓也。 宜并赐之。 乃以冬十月朔,赐文武常参官时服。 自后遂为定制。 《宋史乐志》:三元观灯,自唐以后,常于正月望夜,开坊市门然灯。 宋因之。 上元前后,各一日城中张灯。 大内正门结綵为山楼影。 灯起露台,教坊陈百戏。 《玉海》:淳化二年十二月丙寅朔,上御文德殿,群臣入閤。 礼毕,赐百官廊下餐。 《宋史李昉传》:至道元年正月望,上观灯乾元楼,召昉,赐坐于侧。 酌御樽酒饮之,自取果饵以赐。 昉雅厚张垍,而薄张佖。 及昉罢相,垍草制深攻诋之,而佖朔望必诣昉。 或谓佖曰:李公待君不厚,何数诣之。 佖曰:我为廷尉日,李公方秉政,未尝一有请求。 此吾所以重之也。 《礼志》:咸平二年二月晦,赏花宴于后苑。 帝作中春赏花钓鱼诗,儒臣皆赋,遂射于水殿,尽欢而罢。 《玉海》:景德四年正月己亥朔,御朝元殿,受朝贺。 群臣上寿,诸道进奉。 下诏肆眚。 司天言,日抱戴佳,气覆宫阙。 上作诗赐,近臣属和。 大中祥符六年正月癸巳朔,五星同色。 占曰:天下兵偃。 天圣二年正月壬寅朔,率百官上皇太后寿于会庆殿。 是日,景云见。 皇祐二年四月朔,幸金明池。 司天言,云色黄,其形轮囷,此圣孝感天之应。 《梦溪笔谈》:熙宁六年,有司上言,日当蚀四月朔。 上为彻膳避正殿。 一夕微雨,明日不见日蚀,百官入贺。 是日,有皇子之庆。 蔡子正为枢密副使献诗一首。 前四句曰:昨夜薰风入舜韶,君王未御正衙朝。 阳辉已得前星助,阴沴潜随夜雨消。 其叙四月一日避殿、皇子庆诞、云阴、不见日蚀,四句尽之。 当时无能过之者。 《苏轼游桓山记》:元丰二年正月己亥晦,春服既成,从二三子游于泗之上。 登桓山入石室,使道士戴日祥。 鼓雷氏之琴操,履霜之遗音。 曰噫嘻,悲夫。 此宋司马桓魋之墓也。 《志林》:绍圣二年五月望日,敬造真一法酒。 成,请罗浮道士邓守安拜奠北斗,真君将奠雨作。 已而,清风肃然,云气解驳。 月星皆见,魁杓明爽。 彻奠,阴雨如初。 谨稽首拜手,而记其事。 《林下清录》:子瞻到黄廪,食既绝,痛自节俭,日用不得过百五十文。 每月朔,取四千五百钱断为三十块,挂屋梁上,平旦取一块,给一日之用。 馀则别贮,以给宾客。 《苏辙诗序》:眉之二月望日,鬻蚕器于市,因作乐纵观。 谓之蚕市。 《宋史岳飞传》:飞学射于周同,尽其术。 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设祭于其家。 《玉海》:淳熙二年十一月朔旦冬至,臣僚言至朔同日,凡十九年一遇。 云物辉华,请宣示史馆。 《宋史律历志》:淳熙五年,礼部郎官吕祖谦言,本朝十月小尽一日,辛卯朔夜,昏度,太阴躔在尾宿七度七十分。 以太阴一昼夜,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至八日上弦日,太阴计行九十一度馀。 按历法,朔至上弦,太阴平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当在室宿一度。 大金国十月大尽一日,庚寅朔夜昏度,太阴约在心宿。 初度三十一分,太阴一昼夜亦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 自朔至本朝八日,为金国九日。 太阴已行一百四度六十二分。 比之本朝十月八日上弦,太阴多行一昼夜之数。 今测见太阴在室宿二度,计行九十二度馀。 始知本朝十月八日上弦密于天道。 诏祖谦复测验。 是夜,邦杰用浑天仪法物测验,太阴在室宿四度,其八日上弦夜,所测太阴在室宿二度。 按历法:太阴平行十三度馀,行迟行十二度。 今所测太阴比之八日夜又东行十二度,信合天道。 淳熙十三年八月,布衣皇甫继明等陈:今岁九月望,以淳熙历推之,当在十七日实历敝也。 太史乃注于十六日之下,徇私迁就,以掩其过。 请造新历。 而杨忠辅乞与历官刘孝荣及继明等各具己见。 合用历法,指定今年八月十六日,太阴亏食加时,早晚有无,带出所见分数,及节次生光复满方面,辰刻更点同。 验之仰合乾象。 折衷疏密再请今年八月二十九日验月见东方一事,苟见月馀光,则其日不当以为晦也。 又今年九月十六日验月未盈一事,苟见月体东向之光犹薄,则其日不当为望也。 知晦望之差,则朔之差明矣。 必使气之与朔无毫发之差,始可演造新历。 付礼部议,各具先见。 指定太阴亏食分数方面辰刻,定验折衷。 诏颜师鲁蒋继周监之,既而孝荣差一点,继明等差二等,忠辅差三等。 乃罢遣之。 淳熙十四年,国学进士石万,言淳熙历立法乖疏,丙午岁定望,则在十七日。 太史知其不可,遂注望于十六日下,以掩其过。 今考淳熙历经,则又差。 于将来戊申岁十一月下弦,则在二十四日。 太史局官必俟颁历之际,又将妄退于二十三日矣。 法不足恃,必假迁就。 而朔望二弦,历法纲纪苟失其一,则五星盈缩,日月交会。 与夫昏旦之中星,昼夜之晷刻,皆不可得而正也。 请依改造。 大历故事,置局更历,以祛太史局之敝事。 上闻。 六月,给事中王信亦言更历事,乞令皇甫继明与万各造来年一岁之历,取其无差者。 诏从之。 十二月进所造历,王淮等奏万等历日,与淳熙十五年历差二朔。 淳熙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历法有差。 孝宗曰:朔岂可差,朔差则所失多矣。 乃令吏部侍郎章森、秘书丞宋伯嘉,参定以闻。 淳熙十五年,礼部言:石万等所造历,与淳熙历法不同,当以其年六月二日十月晦,日月不应见而见为验。 兼论淳熙历下弦,不合,在十一月二十四日。 是日请遣官监视。 诏礼部侍郎尤袤与章森监之。 六月二日,森奏是夜月明至一更,二点入浊。 十月晦,袤奏晨前月见东方。 孝宗问诸家孰为疏密。 周必大等奏:三人各定二十九日早月体尚存一分。 独杨忠辅万谓既有月体,不应小尽。 孝宗曰:十一月合朔在申时,是以二十九日尚存月体耳。 《癸辛杂识》:吴中一富家子,粗识字而騃然,其性僻专,喜行古礼。 辟大堂以祀夫子,凡朔望二丁必大集里中士人以行礼。 凡俎豆、衣冠之具,及祭馔、牲酒莫不精腆。 每一行礼,必有重费,不靳也然。 其人初无识解,不过所存如此,亦可尚也。 《谢翱月泉游记》:月泉,在浦江县西北二里。 故老云其消长,视月之盈亏,由朔至望,投稊其间。 泉浸浸浮稊而上动荡,芹藻若江湖之浮舟拥于下岸,视旧痕,不减毫发。 由望至晦,置竹井旁,以常所落浅深为候,随月大小,画痕竹上。 当其日之数,旦而测之。 水之落痕与石约如竹之画,视甃间滞萍,枯青相半,殆类水退。 《金史礼志》:天眷二年定朔望,朝日仪,帝南向拜。 《世宗本纪》:大定四年三月丙戌朔,万春节,高丽夏遣使贺。 大定六年十二月甲戌,诏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大定八年十月乙未,命涿州刺史兼提点山陵,每以朔望致祭,朔则用素,望则用肉。 仍以明年正月为首。 大定二十四年正月辛卯朔,徐州进芝草,十有八茎。 真定进嘉禾二本六茎,异亩同颖。 《章宗本纪》:明昌四年九月甲子朔,天寿节,御大安殿。 受亲王百官及宋高丽夏使朝贺。 《宣宗本纪》:贞祐元年闰月戊辰朔,拜日于仁政殿。 自是每月吉为常。 《元史五行志》:至正二十七年三月朔日,莱州招远县大社里,有大鸟自南飞至。 其色苍白,展翅如席,状类鹤,俄顷飞去。 遗下粟黍、稻麦、黄黑豆、荞麦于张家屋上,约数升许。 是岁大稔。 《明会典》:洪武三年定,凡朔望日,上皮弁服,御奉天殿。 百官公服于丹墀,东西对立,俟引班,引合班北面立再拜。 班首诣前,同百官鞠躬。 唱某官臣某起居赞礼,唱圣躬万福。 班首平身复位,同百官皆再拜。 引班引百官分班仍对立。 省府台部官诸衙门,有事奏者由西阶升殿。 奏事毕,降自西阶。 引班引百官以次出。 如无事奏,则侍仪,由西阶升殿,跪奏如之。 俟侍仪降阶,引班导百官出。 洪武十四年定凡朔望日,文武百官各具朝服,俟鼓三严,公侯、一品、二品官入东西角门,俟其馀三品以下,先于丹墀内班横行序立。 钟三鸣,公侯一品二品以次入班序立。 钟鸣毕,仪礼司奏,外办导驾官导上位升御座。 鸣鞭讫,鸣赞唱班,齐通赞诣中道班首臣某等起居,圣躬万福毕,百官行五拜礼,仪礼司奏礼毕而退。 洪武十七年,令百官,凡遇朔望,免行起居礼。 后更定朔望日,上御奉天殿,百官各具公服行礼,常朝官序立于丹墀,东西相向谢恩。 见辞官序立于奉天门外北向,候上升座,鸣鞭。 鸿胪寺赞排班乐作,常朝官行一拜三叩头礼。 毕,乐止,复班。 鸿胪寺奏谢恩。 见辞于奉天门外,行五拜三叩头礼。 毕,鸣鞭驾兴。 都察院监礼纠仪:凡朔望日,皇极殿朝参丹墀,皇极门外各侍班二员。 凡每月朔望日,神机营提督官请祭神旗,本卫遣官军于午门楼上迎请,导从至教场,祭毕,迎回。 仍如法置放。 鸿胪寺,朔望日皇极殿朝参,掌礼堂上官一员奏事,堂上官一员,鸣赞一员,纠仪序班四员。 齐,又武班序班四员,传赞序班八员,皇极门外鸣赞二员,纠仪序班二员,摆班序班四员,催人序班二员,掖门纠仪序班四员。 国子监,一朔望行释菜礼,各班生员,务要一名赴庙随班行礼,敢有怠惰失仪,及点闸不到者,痛决。 《明外史建文太子文奎传》:文奎母冯氏,洪武二十九年十月晦生太祖。 不乐,曰:月日皆数之终。 命内廷勿贺。 《帝京景物略》:元旦至晦日,家家竿标楼阁、松柏枝荫之夜灯之,曰天灯。 《西吴枝乘》:三月朔日,则民间妇女簪蓬于首,无贵贱皆然。 《客座新闻》:教坊妓者,以术压子弟,必供奉白眉神,朝夕祷之,子弟往来不绝。 至朔望日,用手帕异针刺神面,谓子弟奸猾打乖者,佯怒之。 撤帕著子弟面,将坠于地,令拾之,则子弟心悦诚服,而不他之也。 《遵生八笺》:以春三月朔旦东面平坐,叩齿三通,闭气九息。 吸震宫青气,入口,九吞之,以补肝虚受损,以享青龙之荣。 《北京岁华记》:七月晦日,地藏佛诞,供香烛于地。 积水湖、泡子湖,各有水灯。 《名胜志》:工山,在南陵县西,山有广惠庙。 以六月晦日,祀其山神,或云晋何琦也。 晦朔弦望部杂录《易经小畜》:月几望,君子征,凶。 〈程传〉月望,则与日敌矣。 几望言其盛将敌也。 不已,则将盛于阳而凶矣。 于几望而为之戒,曰:妇将敌矣,君子动则凶也。 几望将盈之时,若已望,则阳已消矣。 尚可戒乎。 归妹:月几望,吉。 〈程传〉月望,阴之盈也,盈则敌阳矣。 几望未至于盈也。 五之贵高,常不至于盈。 极则不亢,其夫乃为吉也。 中孚: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大全〉方氏曰:月几望,不处盈也。 以阴居阴,履柔处正,不敢敌阳。 此人臣功业已盛,而不敢居其盛者,故为月几望之象。 《书经舜典》:正月,上日。 〈蔡传〉上日,朔日也。 《洪范四五纪》:一曰岁,二曰月。 〈大全〉临川吴氏曰:月自合朔,至来月合朔,凡二十九日,六辰有奇,月与日一会也。 以晦朔弦望,定月之大小。 是为一月之纪。 《诗经豳风七月章》曰:为改岁。 〈疏〉以仲冬阳气始萌,可以为年之始。 故改正朔者,以建子为正。 《春秋》:日有食之。 〈疏〉月体无光,待日照而光生,半照即为弦,全照乃成望。 《礼记檀弓》:有荐新如朔奠。 〈陈注〉朔奠者,月朔之奠也。 未葬之时,大夫以上,朔望皆有奠,士则朔而已。 如得时新之味或五谷新熟而荐之,则其礼亦如朔奠之仪也。 《礼运》:三五而盈,三五而阙。 〈疏〉三五十五日,而得盈满。 又三五十五日,而得亏阙也。 《丧大记》: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 《周礼春官》:大史,正岁年。 〈注〉中数曰岁,朔数曰年。 中朔大小不齐,正之以闰。 《左传》:夏五月,日有食之,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 《公羊传》:日有食之。 〈注〉日行疾,月行迟,过朔乃食。 《谷梁传》:天子朝日,诸侯朝朔。 《国语》: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烝,土膏其动。 〈注〉初吉,二月朔日也。 《易飞候》:凡日食,皆于晦朔,不于晦朔食者,名曰薄,主人民有灾患也。 凡候雨,以晦朔、弦望、云汉、四塞者,皆当雨。 如斗牛彘,当雨暴,有异云如水牛,不三日,大雨。 黑云如群羊,奔如飞鸟,五日必雨。 云如浮船,皆有雨。 北斗独有云,不五日大雨。 四望见青白云,名曰天寒之云,雨徵。 苍黑云,细如杼轴蔽日月,五日必雨。 云如两人提鼓持桴,皆为暴雨。 《尚书考灵曜》: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 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 《文子上德篇》:蟾蜍辟兵,寿在五月之望。 《庄子逍遥游篇》:朝菌不知晦朔。 〈注〉朝菌,粪土芝,朝生暮死。 晦者不及朔,朔者不及晦。 《鹖冠子》:弦望晦朔,终始相迎。 《吕氏春秋精通篇》:月也者,群阴之本也。 月望则蚌蛤实,群阴盈。 月晦,则蚌蛤虚,群阴亏。 《贵因篇》:推历者,视月盈而知晦朔因也。 《史记历书》: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注〉《索隐》曰:言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 《汉书天文志》:古人有言曰:天下太平,五星循度,亡有逆行,日不食朔,月不食望。 《李寻传》:朔晦正终始,弦为绳墨,望成君德。 《刘向五行传》: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 《扬子百是篇》:月未望,则载魄于西。 月既望则终魄于东,其愬于日乎。 《后汉书律历志》:岁首至也,月首朔也。 至朔同日,谓之章。 《礼仪志注》:胡广曰:旧仪,公卿以下,每月常朝先帝。 以其频,故省。 唯六月十月朔朝,后复以六月朔,盛暑,省之。 《马融传》:大明生东,月朔西陂。 《白虎通日月篇》:《易》曰: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日之为言,实也,常满有节。 月之为言,阙也,有满有阙也。 所以有缺,何归功于日也。 八日成光,二八十六日,转而归功。 晦至朔旦,受符复行。 故《援神契》曰:月,三日成魄也。 《四时篇》:月言朔,何。 朔之言苏也,明消更生,故言朔。 《四民月令》: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诸树、竹漆、桐梓、松柏杂木,惟有果实者及望而止。 过十五日,则果少实。 《参同契龙虎两弦章》:上弦兑数八,下弦艮亦八。 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 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 《金返归性章》:自开辟以来,日月不亏明,金不失其重。 日月形如常,金本从月生。 朔旦日受符,金返复其母。 月晦日相包。 《晋书律历志》:董巴议云:圣人迹太阳于晷景,效太阴于弦望。 明五星于见伏,正是非于晦朔。 弦望伏见者,历数之纲纪,检验之明者也。 《西京杂记》:月之旦为朔,车之辀亦谓之朔,名齐实异,所宜辨也。 《齐书王僧虔传》:经涉五朔,踰历四时。 《齐民要术》:作春酒法,治曲欲净,剉曲欲细,曝曲欲乾。 其法,以正月晦日,多收河水,大率一斗曲,杀米七斗,用水四斗。 种冬瓜:傍墙阴地作区,圆二尺,深五寸,以熟粪及土相和,正月晦日种。 既生,以柴木倚墙,令其缘上,旱则浇之。 《师旷占》云五谷贵贱法:常以四月朔占秋粜。 风从南来西来者,秋皆贱。 逆此者贵。 《元包经传》:云雺雺气生于水也。 𣍧𢆶,𢆶月生于朔也。 〈注〉𣍧朏同𢆶,音幽微也。 《颜氏家训》:灵筵勿设枕几,朔望祥禫。 唯下白粥、清水、乾枣,不得有酒肉饼果之祭。 《玉烛宝典》:正月一日为元日,亦云上日,亦云正朔,亦云三元,亦云三朔。 《元经薛氏传》:春秋书日食,或无朔而有日者,或无朔无日者,或有朔无日者。 《唐书历志》:平朔定朔,旧有二家,三大三小为定朔望,一大一小为平朔望。 日月行有迟速,相及,谓之合会。 晦朔无定,由时消息。 若定大小,皆在朔者合会。 虽定而蔀元纪首,三端并失。 若上合履端之始,下得归馀于终,合会有时,则甲辰元历为通术矣。 策以纪日,象以纪月。 故乾坤之策三百六十,为日度之准。 乾坤之用四十九象,为月弦之检。 日之一度不盈全策,月之一弦不盈全用。 故策馀万五千九百四十三,则有十二中所盈也。 用差万七千一百二十四,则十有二朔所虚也。 综盈虚之数,五岁而再闰。 中节相距,皆当三五,弦望相距,皆当二七。 升降之应,发敛之候,皆纪之以策,而从日者也。 表里之行,朓朒之变,皆纪之以用,而从月者也。 积算曰演纪,日法曰通法,月气曰中朔,朔实曰揲法,岁分曰策实,周天曰乾实,馀分曰虚分,气策曰三元。 一元之策则天一遁行也。 月策曰四象,一象之策,则朔弦望相距也。 交终不及朔,谓之朔差。 交中不及望,谓之望差。 殷历,南至常在十月晦,则中气后天也。 周历,蚀朔差经,或二日则合,朔先天也。 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谓离象。 以一象之度九十一馀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为上弦。 兑象倍之,而与日冲得望,坎象。 参之得下弦,震象。 各以加其所,当九道宿度。 《唐国史补》:德宗建中元年,贬御史中丞元令柔。 二年,贬御史中丞袁高。 三年,贬御史中丞严郢。 四年,贬御史中丞杨顼。 皆四月晦,谈者为异。 及元和擒刘辟、李锜、吴元济,行大刑者,皆十一月朔。 岂偶然耳。 《笔解》: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人君谓天子也,非诸侯通用一礼也。 鲁自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左氏曰:不告朔,非也。 吾谓鲁祀周公以天子礼。 鲁君每月朔不朝于周,但朝周公之庙,因而祭曰庙享。 其实以祭为重尔。 文公既不行告朔之享,而空朝于庙,是失礼也。 然子贡非不知鲁礼之失,特假饩羊之问,诚欲质诸圣人,以正其礼尔。 又曰:天子云听政于天下也。 诸侯云告朔,谓以下之政告于上也。 每月颁朔于诸侯,禀朔奉王命,藏祖庙。 于是鲁有庙享之文,他国则亡此礼。 吉月,必朝服而朝,吉礼所行日月。 因而谓之吉月吉日,非正朔而已。 《资暇录》:人间多取正月晦日合酱。 是日,偶不暇为之者,则云时已失,大误也。 案昔者,王政趋民正月作酱。 是日,以农事未兴之时,俾民乘此闲隙,备一岁调鼎之用。 故绐云:雷鸣不作酱,腹中当鸣。 所贵今民不于三二月作酱,恐夺农事也。 今不躬耕之家,何必以正晦为限。 《续博物志》:月上下弦之时,触酱辄坏,里俗忌之。 朱草,状如小桑,栽长三四尺,枝叶皆丹汁如血,朔望生落如蓂荚,周而复始。 日月晦朔弦望,而私者生儿,则愚痴瘖哑。 《五代史司天考》:王朴奏曰: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 布政考绩,必因其岁。 礼动乐举,必改其正朔。 三农百工,必顺其时。 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 日月皆有盈缩。 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 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 《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主晦朔昼夜之职。 景星,德星也。 如半月住于晦朔,大而中空,其名各异。 《易潜虚》:昧晦也,日之晦,昼夜之成。 月之晦,弦望以生。 君子之晦,与时偕行。 《退朝录》:太祖建隆四年,南郊改元乾德。 是岁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而郊礼在十六日,何也。 乃检日历,其赦制云:律且协于黄钟,日正临于甲子。 乃避晦而用十六日甲子郊也。 及修《实录》,以此两句太质而削去之,遂失其义。 皇祐二年,当郊而日至复在晦,宗衮遂建明堂之礼。 《懒真子录》:中国以月晦为一月,而天竺以月满为一月。 《广西域记》云:月生至满,谓之白月。 月亏至晦,谓之黑月。 《缃素杂记》:尝怪世俗题梁记其年月,及所为祭文,称月朔,乃用月建,殊可嗤笑。 假如甲辰岁正月初一日庚戌朔,初十日己未,俗乃云丙寅朔。 殊不知正月斗当建寅,而所谓丙寅者,即月建也。 习非承误,每每如此。 盖不考古之过也。 余尝观《汉书律历志》载周公摄政五年,后二岁,得周公七年,复子明辟之岁,是岁二月乙亥朔,己丑望。 后六日得乙未。 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粤六日乙未。 又其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召诏》曰:惟三月丙午朏。 又云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 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魄。 故顾命曰:惟四月哉生魄。 又云康王十一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 故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 《春秋书》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鼓用牲于社。 又庄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凡此所记月朔,何尝用月建乎。 其馀史传,及唐韩柳之文,与本朝先达士大夫文集,未尝谬用一处,盖得孔子作《春秋》著朔之遗法也。 《罗畴老书义》云:古之纪事者,日之可也。 必曰朏,曰望,曰旁死魄,曰哉生明,曰哉生魄,何也。 盖月有小大,故纪事者,每志此以谨晦朔也。 先儒谓犹今之人,将言日,必先言朔,盖得之矣。 余观博平王安世作白氏六帖叙末云:元祐五年岁次庚午,二月己卯朔,初一日丙申。 此正用月建也。 殊可嗤笑。 《避暑录话》:古者举大事,皆避月晦。 说者以阴之穷为讳。 春秋晋楚鄢陵之战,特书甲午晦,以见讥鲁震伯夷之庙,书乙卯晦以见异,是也。 南郊必用冬至之日,周礼也。 皇祐四年当郊而日至,适在晦。 宋元宪公为相预以为言,遂改为明堂。 议者以为得礼,有国信,不可无儒臣。 艺祖四年郊日至亦在晦,先无知之者,至期窦俨始上闻,不得已,乃用十六日甲子。 非日至而郊。 惟此一举,讲之不素也。 《老学庵笔记》:故都残暑,不过七月中旬。 俗以望日具素馔享。 先织竹作盆盎状,贮纸钱,承以一竹焚之,视盆倒所向,以占气候。 谓向北则冬寒,向南则冬温。 向东西则寒温得中。 谓之盂兰盆。 盖俚俗老媪辈之言也。 《容斋随笔》:上元张灯,《太平御览》所载《史记乐书》曰:汉家祀太乙祠以昏时,祀到明。 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 《西溪丛语》:月盈于朔望,消于朏魄,虚于上下,弦息于辉朒。 《学斋呫哔诗》: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注云朔日也。 而乃谓朔月,盖月朔之反辞也。 亦犹书之月,正元日乃正月元日之比也。 又《论语》:吉月必朝服而朝。 注谓吉月,月朔也。 如诗二月初吉,注月朔谓之吉,吉月亦犹朔月也。 《家塾事亲》:朔日值立冬,主灾异。 值小雪,有东风,春米贱。 西风,春米贵。 其日用斗量米,若缀在斗,来春陡贵,甚验。 《田家五行》:朔日,值芒种,六畜灾。 值夏至,冬,米大贵。 《月令广义》:一气运于甲子冬至之朔,二气运于甲戌霜降之朔,三气运于甲申处暑之朔,四气运于甲午夏至之朔,五气运于甲辰谷雨之朔,六气运于甲寅雨水之朔。 三甲朔,三伏热。 三乙朔,小麦大豆熟。 三丙朔,麻熟。 三辛朔,田少收。 三壬朔,旱。 三癸朔,涝。 《滇行纪略》:滇南,望后至二十日,月犹圆满。 《名胜志》:太和县洱河东岸,有分水厓,自岸下分水为西南河、北海。 八月望夜,河海正中有珊瑚树出水面,渔人往往见之。 世传海龙献宝。 《内典》云珊瑚撑月即此。 晦朔弦望部外编《酉阳杂俎》:灶神名隗,状如美女。 又姓张名单,字子郭,夫人字卿忌,有六女,皆名察洽。 常以月晦日,上天白人罪。 《异苑》:晋丹阳县,有袁双庙,真第四子也。 真为桓宣武诛,便失所在灵怪。 太元中,形见于丹阳,求立庙,未就功,大有虎患。 被害之家辄梦双至,催功甚急。 百姓立祠堂。 于是,猛暴用息。 今道俗常以二月晦,鼓舞祈祠尔日,常风雨忽至。 《名胜志》:玉峰山,在建德县南。 唐许瑱家近玉峰,贞元三年癸未三月朔,有神绯衣朱鬣,降。 谓瑱曰:余仕前代汝开宗也。 帝敕血食此山,山甲幔亭婺水之秀,居之则昌。 瑱遂依指立祠奉祀,致祷辄应。 发布时间:2026-03-16 12:30:1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55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