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刘崇龟 内容: 刘崇龟镇南海之岁,有富商子,少年而白皙,稍殊于稗贩之伍,泊船于江岸。 上有门楼,中见一姬,年二十余,艳态妖容,非常所睹,亦不避人。 得以纵其目逆,乘便复言:“某黄昏当诣宅矣。 ”无难色,颔之微晒而已。 既昏瞑,果启扉伺之。 比子未及赴约,有盗者径入行窃。 见一房无烛,即突入之。 姬即欣然而就之。 盗乃谓其见擒,以厄刀刺之,遗刀而逸。 其家亦未之觉。 商客之子旋至,方入其户,即践其血,汰而仆地。 初谓其水,以手们之,闻鲜血之气未已,又扪着有人卧。 遂走出,径登船,一夜解维。 比明,已行百余里。 其家迹其血致江岸,遂陈状之。 主者讼,穷诘岸上居人,云:“某日夜,有某客船,一夜径发。 ”即差人迫及,械于圉室衣。 拷掠备至,具实吐之,唯不招杀人。 其家以庖刀纳于府主矣。 府主乃下令曰:“某日大设,合境庖丁,宜集于球场,以候宰杀。 ”屠者既集,乃传令曰:“今日既已,可翌日而至。 ”乃各留刀于厨而去。 府主乃命取诸人刀,以杀人之刀,换下一口。 来早,各令诣衙请刀。 诸人皆认本刀而去,唯一屠最在后,不肯持刀去。 府主乃诘之,“对曰:“此非某刀。 ”又诘以何人刀,即曰:“此台是某乙者。 ”乃问其住止之处,即命擒之,则已窜矣。 于是乃以他囚之合处死者,以代商人之于,侵夜毙之于市。 窜者之家,旦夕潜令人伺之,既毙其假囚,不一两夕,果归家。 即擒之,具首杀人之咎,遂置于法。 商人之子,夜入人家,以奸罪杖背而已。 彭城公之察狱,可谓明矣。 发布时间:2026-04-27 15:40:2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0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