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十 内容: 華亭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 宋徵璧上木 顧開雍偉南選輯   錢穀子璧參閱   楊大司農奏疏(疏)   楊鼎   ◆疏   通惠河舊道事宜疏   會議大同等處事宜   覆山東廵撫事宜   議覆廵撫漕運疏   ○通惠河舊道事宜疏 【 通惠河舊道】   看得通州至京城四十餘里、古有通惠河故道、石閘尚存、永樂間曾於此河搬運大木。 以此度之。 船亦可行。 先年曾奏欲於此河積水船運。 又有議欲於三里河從張家灣煙墩橋以西。 疏挑二十里。 灣泊粮船以避水患者。 二事俱未施行、今此河道通流。 其水約深二尺。 不勞疏挑。 惟用閘蓄水。 令運粮衛所。 每船二十五隻。 造一剝船。 自備米袋。 挨次剝運。 如此則運士得省腳費而困憊少蘇矣。 今蒙命臣等同參將袁佑等親詣昌平縣元人引水去處。 及宛平大興通州地方三里河各河道。 因土命公訪求元時故道故回奏云云本二疏今各為一將行船故迹。 逐一踏勘。 及據元史并各閘見樹碑文所載事疏稽考回奏。 看得閘河原有舊閘二十四座以通水道。 元時宮闕尚在東北伹元時水在宮墻外。 船得進入城內海子灣泊。 今水從皇城中金水河流出。 難循故道行船。 須用從宜改圖。 除元人舊引昌平東南山白浮泉水往西逆流。 徑過 祖宗山陵。 恐於地里不宜及一畝泉水。 經過白羊口山溝。 雨水衝截。 俱難導引外。 及勘得城南三里河。 至張家灣運河口。 袤延六十餘里。 舊無河源。 正統間因脩城壕、作壩蓄水。 慮恐雨多水溢。 故於正陽橋東南低窪處。 開通壕口以泄其水。 始有三里河名。 自壕口三里至八里。 始接渾河舊渠。 兩岸多人家廬舍墳墓。 流向十里迤南。 全接舊河流入張家灣白河。 其水深處止有二三尺。 淺處一尺餘。 濶處僅丈餘。 窄處未及一丈。 今若用此河行船。 凡河身窄狹淤淺處。 必用濬深開濶。 凡遇人家房垣墳。 所必須拆毀那移。 且以今寬處一丈計之。 水深二尺。 若散於五丈之寬止深四寸况春夏天旱。 泉脉易乾。 流水更少。 粮船剝運。 俱難行使。 兼且沿河堤岸。 高者必須剷削。 低者缺者必須增築填塞。 又有走沙。 急湍處俱要創閘。 派夫修挑。 倘水少又須增引別處。 水來相濟。 若引西湖之水。 則自河口迤西直至西河堤岸。 未免添置閘座。 若引草橋之水。 必須於大祀壇邊一路創鑿溝渠。 亦恐有碍。 况其源又止出彰義門外玉匠局等處馬跑等地泉。 亦不深遠。 大抵此河天旱則淤壅淺澀。 雨澇則漫散衝突。 徒勞人力。 卒難成功。 决不可開。 况元人開此。 曾用金口之水。 其勢洶湧。 衝沒民舍。 船不能行。 卒為廢河。 此乃不可行之明驗也。 今會勘得玉泉龍泉及月兒柳沙等泉諸水。 其源皆出於西北一帶山麓。 堪以導引。 匯于西湖。 見今大半流出清河。 若從西湖源頭。 將分水青龍閘閉住。 引至玉泉諸水。 從高梁河量其分數。 一半仍從皇城金水河流出。 其餘從都城外壕。 流轉通會。 流於正陽門東城壕。 再將泄入三里河水閘住。 併入大通橋閘河。 隨時開閉天旱水小。 則閉閘瀦水。 短運剝船。 雨澇水大。 則開閘泄水。 放行大舟。 况河道閘座見成不用增造。 官吏閘夫見有。 不須添設。 臣等勘時曾將慶豐平津通流等閘下板七葉剝船巳騐可行。 若板下至官定水。 則其船亦可通行。 止是閘座河渠。 間有决壞淤淺處要逐加脩濬。 較之欲創三里河。 工程甚省况前元開創此河。 漕運七八十年。 公私便宜。 後來廢弛。 今若復興。 今此河亦僅通剝船耳則舟楫得以環城灣泊。 粮儲得以近倉上納。 在內食粮官軍。 得以就近関給。 通州該上粮儲。 又得運來都城。 與夫天下百官之朝覲。 四方外夷之貢獻。 其行李方物。 皆得直抵都城下。 若此事舉行。 實天意暢快、人心歡悅、足以壯觀我 聖朝、京師萬萬年太平之氣象也。 伏望聖明早賜裁處、乞敕各該衙門會計物料、量撥官匠、并各營見摻官軍人等、自山西玉泉一帶、并都城周圍壕土? 斬、及大通橋直抵通州張家灣一路河道、分工、逐一修濬、如此則不惟省一時粮運之腳價。 實足以垂萬世無窮之利益矣。 ○會議大同等處事宜 【 會議邊事宜】   廵撫大同甘肅等處都御史殷謙等所奏事宜、一太原等府州縣、歲運邊方粮草、因山路險遠。 止是輕賫銀貨買納。 如薄收價貴。 則積蓄者高價以罔利。 如有收價賤。 則 納者侵欺肥巳。 宜令有司遇價賤。 則督令全買。 貴則使納至六七分。 其餘收銀。 給與官軍。 准作俸粮。 一山西新設威遠衛、與大同右衛相隣、右衛三面幾四百里、威遠四面僅六里。 難以種牧、宜令分廵官會同守備等官查量、以隣近大同右玉林二衛餘地內西南各撥二十里。 東北各撥一十五里。 給威遠衛軍種牧。 一陝西甘肅一帶官倉、近被官攢斗級侵盜粮料、多至一萬三千餘石、少者二千有奇、盖因監收官不相交代。 致生姦弊。 况甘肅見有虜報、正積蓄備禦之時、其監收官宜二年一代、不許先期而還受代者亦不得託故延緩。 一甘肅當豪之家、多賂摠兵副參等官、占奪水利。 妨民灌溉。 宜令分廵官兼管其事、犯者治以重罪、一陝西甘州左等衛甘泉等驛逓、并河西一帶、地連哈密等處、四外使人、絡繹不絕、宜令臨鞏平鳳四府人犯死罪并徒流罪者、俱發充驛遞夫、自備馬驢牛車、相兼服役、仍給口粮三斗、限滿放歸、   ○覆山東廵撫事宜 【 山東廵撫事宜】   廵撫山東僉都御史牟俸所奏事宜、一今山東飢民、荷蒙聖恩出內帑、發官廩、蠲逋負停役徭、周恤保愛無所不至、柰民日困苦、流移益多、昔宋仁宗遇契丹流民過界。 分送諸州。 以間田給種。 富弼守青州。 遇河北流民至境、區畫賑恤。 無異土著。 方今天下一統。 通融有無。 何分彼此。 乞敕河南等處廵撫等官以山東流民分發各州縣。 務隨所在區畫屋舍居住。 騐口給粮。 候秋成仍給口粮。 發遣復業。 以其數奏報稽考。 庶得彼此兼濟。 一今山東長蘆二運司官鹽不行、而淮浙福建河東廣東塩課積多久不開種、乞撥百萬餘引於臨清濟寧等處報中、不拘資次即與関支。 則客商見利。 必趨樂於中納。 而有助于荒政矣。 一山東所属該徵粮艸粟米豆麥之類、逓年派運在京諸司、并在外河間涿州臨情德州等處土納、自成化六年以來、連遭旱澇、逋負甚多、官吏以此得罪、且山東飢民賑血撫綏、尚不能全其生使更差役追徵、是速之死也、乞俱停止、庶得少安、   ○議覆廵撫漕運疏 【 撫漕事宜】   各處廵撫漕運都御史等官所陳事宜、一工部以各衛遭風失火粮船。 多因旗軍侵盜惧罪。 或遇別船有此。 故自焚溺以覬免罪。 欲令本衛旗軍備料造船。 以革此弊。 然風火之起。 眾所共見。 若令軍自造船。 恐誤京儲。 請如舊例、有司并提舉司相兼脩造為便、一漕運指揮等官年六十者、例許更代、而代者率多少年、不諳漕務。 請自今雖有年及六十、筋力精徤、公勤辦事者、聽總督漕運官審驗、仍留在運、一九江鎮江安慶等衛自永樂年來、屯軍皆自耕自食、後以選征麓川、逃亡者多、乃以運粮旗軍撥補、每田三十畝、納子粒六石。 身既運粮、又納子粒、每月又赴各倉支粮、誠為不便、請各軍月粮一石、止關本色二斗、折色二斗、其六斗存積至一年、則有七石二斗、以六石抵納子粒、餘為加耗、各都司倣此、一陝西盩屋縣司竹局額設官吏各一員、歲納課鈔、後竹枯死、而課鈔均攤辦納、今佃戶俱属有司、官吏仍舊虛設、又正統時新設靖虜衛、除收粮經歷一員、是衛直隸布政司、既歲委有司監督出納、經歷亦為虛設、請俱革之、一軍士運粮、近例每石有耗米七升、以備盤剝顧直之用、近因脩濬河閘、并造剝船、巳摘取其半、而各軍運送本色赴倉、并各船所帶修通惠河磚石顧直、全資于此、若將七升之數、一例扣除則軍士愈困、今宜斟勘酌每石只加四升、後不為例、一洮河岷三衛、該解廣南永昌武清等衛軍、近清軍御史等官、如例拘解、緣土人習性、與番人不相遠、恐致激變、請各就附近編於三衛當軍、一固原衛迤北葫盧峽口并魏王城。 俱有古城一座通寧夏韋州。 計周圍數百餘里。 內為土達居住之巢穴。 外為虜寇出沒之喉咽。 今陝西該解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軍一萬一千餘名。 而各處該解陝西衛分軍。 亦六千四百餘名、請以南北軍頂兌順其水土之性。 免其跋涉之勞。 仍脩理魏王城。 設平虜守禦千戶所。 其葫蘆峽口。 設鎮戎守禦千戶所。 俱隸固原衛。 其閒地則為屯田。 且耕且守。 五年後方令納粮。 平虜千戶所仍聽寧夏總兵官節制。 一褒城縣雞頭関、沔縣白馬関、舊于漢中寧羌二衛、月差百戶率旗軍守之、而各軍惟刻剝商賈、縱放軍囚、有害無益、請各設廵撿司官吏署之、一和州含山縣、舊辭研辦蘆柴、弓兵尋以蘆塲水衝、困於陪納、令每柴一束、納米四升、共該八百石有奇、俱納本縣倉、至天順間以三分之二、起運於州、每石盤運加耗、多至一石四五斗、請仍存留本縣、以省加耗、一鳳陽府廣儲等倉、每歲約支中都留守司、及各衛所官吏粮二十三萬九千二百餘石、緣本倉歲收各處粮俱為停免、兼起運未到、故支者歲增。 而納者歲减。 恐將來供給不足。 及南京金川門中和橋二草塲所積草足用五六年。 恐年久腐爛。 通融支移會計之善策也請以明年河南有粮州縣。 實徵米麥。 添撥鳳陽倉上納。 又以鳳陽淮安楊州三府。 實徵南京馬草。 量為折米。 亦納於此。 候有積蓄已之。 一南京應天橫海龍虎三衛、俱在江北、衛各有倉、歲收錦衣等衛屯種子粒、不過十一萬二千一百餘石、而所支三衛、并武德河陽江淮各衛官軍俸粮、乃用十三萬九千三百石有奇、往往取足于南京在城倉、各軍月支不便、宜以應天府所属江北縣分、并直隸沿江府州、每年夏稅撥於應天等三衛倉、以足每歲各軍之用、一南京各衛倉粮、初以地濕浥爛、每石議一尖一平? ?? 、約餘八升、尋以粮長納戶作弊、從都御史周瑄請、每石明加八升、正耗米俱平斛甚便、近因建議者復令如舊、今欲令鳳陽及南京江北分并五府以下諸司收粮、則皆如舊、其在城各衛倉、仍如周瑄所請、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十終 发布时间:2026-05-03 17:01:4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0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