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九十四 内容: 華亭宋徵璧尚木 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闇公 盛翼進鄰汝選輯   陳爾振永和參閱   王莊簡奏疏(疏)   王復   ◆疏   處置甘肅疏   處置番夷疏   區畫事宜疏   邊備疏   ○處置甘肅疏 【 甘肅事宜】   王公以為本兵奉詔經理甘肅等鎮事宜身至鎮上此疏   甘肅所属十五衛所地方。 雖有遠近不同然自永昌迤西與西寧鎮番。 頗有險隘可據。 賊亦不敢久留。 莊浪雖有通賊路徑。 山密地狹軍馬頗易戰守。 惟凉州地方四際。 寬廣散漫。 緊関衝要。 最先受敵。 又兼水草便利。 賊一入境。 動輒經年不出往歲虜犯本城。 止是一衛軍馬戰守不敷。 不免差人遠調甘肅等衛官軍策應。 相去六七百里。 為虜邀遮。 未能即至。 比到人馬疲弊。 緩不濟事。 所以往往挫損兵威。 以致失机誤事天順元年至五年、累調在京官軍、遠為策應勞民動眾糜費糧草、不可勝計、若非無事之時、豫為遠圖、何以善後、訪得甘州在城五衛、設置年久、久必多缺額何以甘州反多餘丁生齒日繁、各家戶下正軍之一、餘六七丁、或一二十丁者、有之除供給聽繼外。 中間多有願投軍者招集四五千名亦可編成一衛。 立于凉州。 填實地方。 然恐其人戀土。 有誤調用。 宜于在城五衛內每衛摘一千戶所全伍旗軍。 五衛選撥指揮十員衛鎮撫二員五所凑□一衛名曰凉州中衛于本城內開設衙門請給印信其遺下五所印信宜從鎮守總兵等官。 于五衛官軍戶下丁多之家。 招選精壯餘丁。 編收正軍。 仍補各所原伍名缺就于各所多餘官員內選撥千百戶所鎮撫掌管印信操練軍馬承種遺下地土。 辦納子粒。 則彼此得人。 而戰守有備屯田增廣。 而邊儲自充矣。 又鎮番衛極臨邊境。 原設三岔黑山二逓運所。 僉撥為事囚犯置備牛車。 令其接逓後因革去逓運所。 併與馬驛帶管接逓。 今三岔驛人夫止有二十六名。 黑山驛止有二十一名。 重役人難。 及莊浪衛鎮羌驛路當衝要原設軍民夫役。 見不滿二十餘戶。 不惟接逓艱難。 抑且缺人守堡。 查得舊革鑼鍋泉逓運所餘下人夫七十三名見撥在黑松林兼管及查莊浪衛在城逓運所實有人夫一百六十三名。 武勝逓運所實有一百三十七名紅城子驛人夫一百名。 此處驛逓。 比其他人夫倍多。 宜將黑松林原帶管鑼鍋前人夫內撥三十名安鍤鎮羌驛在城三處。 驛逓共摘撥六十名。 分摘三岔黑山二逓運所。 每處三十名。 就領原牛車馬驢走逓。 庶使接逓均平。 人無耗累。 抑且邊站城堡。 得以守護。 又永昌衛原有白石崖墩一座。 距本衛二百餘里。 近于山丹衛下。 有河水灌溉山丹田地土魯千墩一座。 亦距本衛二百餘里。 切近于凉州衛下有河水灌溉凉州田地。 今永昌衛軍少。 哨守不敷。 宜將前項白石崖墩。 改隸山丹衛管轄。 土魯干墩口改隸凉州衛管轄各令撥軍哨守。 其永昌境內所管五奴五赤墩係于衝要之地。 合當添築城堡一座就將掣回官軍。 改撥哨守。 庶得地方適均。 事體利便。 又肅州衛上河清至臨水地界。 通臨邊境。 山外原有哨馬營一所先因達賊侵擾移入山裏。 路傍駐劄緣官軍耕種地土。 多在境外。 而哨瞭軍馬反居其內。 宜移本營復立故處通賊隘口。 修築城堡。 防護屯種。 庶使人知避害。 可以保障無虞矣。 又西寧衛地方。 僻在西北番簇之中。 四面受敵且又控制罕東阿端曲先等衛夷虜乃緊関重地。 本衛軍馬。 專一巡守要害。 捍御番簇。 先年邊方寧靖。 北虜不來侵犯。 各簇番夷頗聽撫諭。 不敢為非。 時番虜已相合窃發至神廟中年而愈甚也近年因見虜寇擾邊乘机倣傚。 往往聚眾出沒。 沮截道路劫掠財畜。 殺傷人命。 調兵勦殺之後。 至今猶未寧帖。 乞將西寧衛原調官軍土民五百六十七員名。 于莊浪凉州二處輪流備禦者。 存留本衛操守。 遇莊凉等處有警。 量調策應以其為主兵故省边儲不惟彼此有備亦且省用邊儲   ○處置番夷疏 【 處置番夷】   今天下一統諸種番夷。 雖或出沒。 不足深慮惟北虜動輒長驅深入。 最為邊患。 遼東宣府大同寧夏甘肅皆有高山大川。 長城固壘限隔。 延綏境外。 亦有黃河千六百餘里。 實天造地設之險洪武間東勝迤西。 路通寧夏墩臺基址尚存。 永樂初。 殘胡遠遁。 始將守備軍馬。 移入延綏棄河不守。 且延綏地方。 東起府谷堡西至定邊營。 縈紆二千餘里。 今聲息稍緩。 亦可因循度遣儻班師之後賊若復來。 何以支持且大同宣府兩處地方。 通無二千里遠又皆控據雄險尚有正副總兵參將協同守備。 共一十二員寧夏三路不滿千里。 亦有正副總兵參將協同守備八員延綏城堡窵遠最為難守。 止有總兵參將三員調度豈能周遍議者咸謂若依舊守把黃河險阻實為萬全之計然今賊未出套宜因時損益不拘故常于延綏添設協同參將二員。 于高家龍川緊関衝要城堡駐劄往來提調。 互相策應就先調陝西鄜慶等處官軍。 存留四千員名相參。 土兵四千八百六十六名。 甘肅兌回慶陽衛官軍八百一十七員名。 共輳官軍九千六百餘員名添撥各堡輪班操守。 缺少器仗。 行總兵等官。 候大軍回京之日。 將原領官軍盔甲神鎗銃砲。 于內量數存留、交與少監秦剛收管備用庶幾戰守有人而邊備充實軍馬有常。 而糧草易供矣。 又鞏昌臨洮衛舍餘李均保等二百八十名。 先帝招募在官聽調赴京。 接應殺賊景泰元年。 起調靈州操備及寧羌鳳翔等衛所連雲棧青陽等驛站軍姜廸等三十六名先年祖父為事編發各驛充軍。 自備鞍馬鋪陳什物擺站。 景泰四年調送寧夏操備。 且均保原非正軍而與正軍一體差操所以各鎮召一補軍額多不肯應也因関行糧家属又無月糧養贍。 歲久逃亡。 一例勾補揆之人情、誠有不堪。 臣以為均保等、宜放回原衛隨住、姜迪等宜退回原站走逓以後如果缺人調用、宜另于丁多之家選補、庶幾人得甦息、事體允當、   ○區畫事宜疏 【 孳牧馬匹】   一騎操孳牧馬匹、舊有牧放草塲、多被豪強侵耕、馬乏芻牧之地、是以孳生者不蕃、騎摻者日損、今宜于養馬地方、分遣給事中御史、會同分管寺丞通行查勘丈量、各照原額界至頃畝、依舊牧放、一各處孳牧種馬所生之駒、天順七年、成化元年、虧欠者連遇事例停追、今秋收在邇例合買償但所買駒、止可充數而已急難得用、宜依上年事例、有司四匹、軍衛五匹折買堪操馬一匹備用、一舊例種馬一匹、兩年課取一駒、若兩年育兩駒者。 許令貸與欠駒人戶。 補作正數。 近奉恩例三年止取一駒。 虧欠必少。 其有服勤人戶。 而三年生三駒者。 或兩駒者所餘之數宜令報官用議和錢收易另給空閒人戶領養一法司問擬罪人、有雜犯死罪、有笞流杖罪、願納馬者、宜依運甎納豆等例。 改定馬數。 聽其贖罪。 一陝西各邊屢奏缺馬訪得西寧至甘州番簇。 多產馬之地。 彼所缺者茶與青稞。 若與互市。 則善馬一匹。 不過用茶百斥青稞十五石。 以銀計之所費五六兩。 價值既輕。 以此相較所省多矣較之京師関領又免路途瘦損今宜查取陝西官茶。 就彼互市。 茶如不敷。 又糴買青顆銀。 宜行戶部暫借折糧銀五萬兩。 發甘肅總兵等官。 照彼時估買易騎操。 數足而止一一。 例後倒失等項馬駒。 宜行太僕寺查筭。 每牝馬一匹轉發寄養備用一南京養馬地方。 歲取餘馬來京備用。 間多選退枉復艱難。 或有收價來京買納則又被官吏群醫人等作姦媒利。 不惟馬多不堪虛累給養况又累年解補。 追取不完。 今宜于不堪不敷之數。 每匹徵價十兩。 類解官買。 以給騎摻。 一在京在邊官軍、累歲関領馬匹騎摻、動以萬計、一関之後、既不時調養倒失數多。 又不隨即報官。 設法追捕展轉遷延惟望寬宥是以馬數愈虧民戶被累。 今宜戒飭將官。 嚴束軍士関領務須覈實調養。 毋或失宜。 及行巡馬管馬等官、時常巡視、一體禁約、一在京在邊騎操馬匹、必須專敕太僕寺少卿一員、無太僕寺地方者言不属本寺分地而属民地故責之巡抚官無太僕寺地方、從巡撫等官、時常往來較閱、倒失等項報官限償把總管隊等官、隱匿不報者。 逓加譴責。 務使官軍知警。 馬數不虧。 一照上年納馬冠帶事例、宜行兩京內外凡有富實之家、願納馬者。 即與冠帶。 以榮終身。 候地方稍寧馬數既足而止、一延綏等處累奏缺馬、雖嘗行令區畫。 大叚出于民間。 今宜不為常例。 聽客商于延綏寧夏大同宣府遼東巡撫等官處。 告報納馬。 中淮浙長蘆等處塩引。 依彼時估定數中納。 不拘資次関支。 一勇士関領馬匹芻粟。 取給于各衛及其倒死。 又免追償任情驅馳。 視若蔽蹝。 馬之虧耗。 亦其一端今宜令該管衛所。 并管操官旗備造関馬日月文冊繳送部守備照。 初関倒死。 照例免償。 足示朝廷恩典如其二次倒死追補。 庶使人知戒畏。 一馬政舊例。 一年一駒其後改為二年一駒。 近又改三年一駒葢所以寬民力而卹民艱也然使管馬官員得人。 則生息自蕃。 國用自足矣。 定例固不敢輕易勸懲亦貴乎有方今管馬官員以一縣種馬為率。 三年考滿為期。 一年一駒。 額內不虧者稱職。 額外每馬又生一駒者。 奏請旌異。 額外又生一駒者。 不次陞擢。 其不及額數者。 逓為降罰。 太僕寺分管寺丞亦宜以額數虧贏逓為黜陟   ○邊備疏 【 墩臺城堡】   臣奉命整飭延綏寧夏甘凉一帶邊備、看得東自黃河岸府谷堡起、西至定邊營連接寧夏花馬池邊界西、縈紆二千餘里、險隘俱在腹裏。 而境外臨邊。 無有屏障。 止憑墩臺城堡。 以為守備。 緣有舊城堡二十五處。 原設地方。 或出或入。 參差不齊。 道路不均。 遠至一百二十餘里。 近止五六十里。 軍馬屯操。 反居其內。 人民耕牧。 多在其外。 遇賊入境。 傳報聲息。 倉卒相接。 比及調兵策應。 軍民巳被搶擄達賊俱已出境雖稱統領人馬。 不過虛聲應援。 及西南直抵慶陽等處。 相雜五六百里。 烽火不接。 人民不知防避。 其北面沿邊一帶墩臺。 皆稀疏空闊。 難以瞭望。 臣與鎮守延綏慶陽等處總兵巡撫等官計議臨邊。 府谷等一十九堡。 俱係極邊要地。 必須增置那移。 庶為易守。 趁今聲息□寧。 先行摘撥軍餘。 採辦木植。 候春暖上開。 委官監督併力興工。 將府谷堡移出芭州舊城。 東村堡移出高漢嶺。 饗水堡移出黑河山。 土門堡移出十頃坪。 大兔鶻堡移出響鈐塔。 白洛城堡移出甎營兒。 塞門堡移出務柳莊。 不惟東西對直捷徑而水草亦各利便內高家堡至雙山堡。 雙山堡至榆林城。 寧塞營至安邊營。 安邊營至定邊營。 相去隔遠。 合于各該交界地名。 崖寺子三眼泉柳樹澗瓦劄梁各添哨堡一座。 就于鄰近營堡。 量摘官軍哨守。 又于安邊營起。 每二十里築墩臺一座。 通共二十四座。 連接慶陽。 定邊營起每二十里。 築立墩臺一座。 共十座。 接連環縣。 俱于附近軍民內量撥守瞭。 北面沿邊一帶墩臺空遠者。 各添墩臺一座。 共三十四座。 隨其形勢。 以為溝墻。 必須高深。 足以遮賊來路。 因其舊堡。 廣其規制。 必須寬大。 足以積糧草。 容人馬。 庶几墩臺稠密。 而易于瞭望。 烽火相接。 而人知防避。 營堡聯絡。 而緩急易于策應。 聲勢相倚。 而可以遙振軍威。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九十四終 发布时间:2026-05-04 15:36:1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0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