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三十四 内容: 華亭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徐孚遠闇公 顧開雍偉南選輯   淮上陳台孫階六參閱   趙中丞奏疏(疏)   趙伸   ◆疏   籌邊疏   ○籌邊疏 【 籌邊九事】   一曰興復哈密、幅員之內。 惟西域最遠。 而夷人種類亦繁。 自大禹時始通貢中國。 今之甘凉。 即漢匈奴右賢王之地也。 武帝傾海內之財始取之。 設酒泉張掖燉煌三郡。 西至玉門關外。 去中國數千里。 至光武時乃閉關以謝西域。 唐之中葉。 雖六盤山外。 亦為土番所據。 及有宋元昊竊據寧夏。 僣號稱帝。 遂併西域。 大為宋患。 元祖起自沙漠。 收併諸夷。 入主中國。 九十餘年。 迨我 祖宗功德超越千古。 凡四夷來貢者不拒。 未來者不強。 其於西域。 入貢尤盛。 永樂二年乃即哈密地。 封元之遺孽脫脫為忠順王、賜金印、令為西域之噤喉。 以通諸番之消息。 凡有夷使入貢方物、悉令此國譯文具聞脫脫故、其子索羅帖木兒襲封、孛羅帖木兒故、無嗣、王母理國事、成化九年、土魯番鎖擅阿力王虜王母金印以去、本國番夷離散、逃居苦峪肅州、亦有陰隨土魯番者、 上命高陽伯季文右通政劉文撫之、比至、止調集罕東赤斤番兵數千駐苦峪不敢前、自此番兵漸輕中國之兵矣。 成化十四年、鎖擅阿力王故、其子阿黑麻主事、十八年甘州守臣乘間奏以王母之甥畏兀兒種類都督罕慎襲封為王、弘治元年、尋為阿黑麻殺之、兵部具以聞、請降 璽書齎賜阿黑麻、切加責諭、弘治四年、本酋遂以城池金印來歸、五年集議、奏以脫脫裔派陜巴襲封忠順王、主哈密事、未幾諸夷以陜巴無所犒賜、而阿黑麻復怒大頭目都督阿木郎嘗剋其賞賜又嘗虜其部落頭畜、遂殺阿木郎、復虜陜巴及金印以去、時弘治六年也、乃議兵部右侍郎張某都督僉事侯謙率阿黑麻先所遣入貢頭目寫亦滿速兒等四十餘人往經畧焉、既抵甘州、議令寫亦滿速兒等、并遣在邊通事、先以 敕諭阿黑麻順天道、歸陜巴金印、而諸夷使緣此皆欲同回、張侯等不可、惟遣哈密夷人齎敕以往、迨久未回、張侯等遂以 上命請嘉峪關清各衛。 久居哈密回回名數以聞、復捕哈密久通阿黑麻黠詐回回二十餘人、發戍廣西、諸夷頗知畏懼、張侯等於弘治七年歸、 上怒其不進圖本、又無成功、張降外任、侯住俸閑住、自此阿黑麻愈肆驕橫。 大抵哈密回回有以教之也。 無何阿黑麻復令牙蘭率眾侵據哈密、于時兵部探訪肅州撫夷指揮楊翥所以襲殺牙蘭之策、乃於弘治八年、請 敕甘州守臣揀選漢兵三千、令分肅州副總兵彭清統領取道南山馳至罕東、急調番兵、乘夜襲斬、牙蘭預知之遁去、兵至哈密追勦之、僅斬首六十餘、而威大振於西域阿黑麻以是畏威悔過、計無所出。 遂遣使入貢。 并以陜巴金印以歸。 時弘治九年也、正德年來哈密頭目都督寫亦虎仙等搆引土魯番為患日久、而當其局者急於成功、納之厚幣。 以自損威、殺其巳降以重失信、外失哈密、酋首亡命、而城印無存、內侵嘉峪、將領輿尸、而甘肅搖動、自是邊備大壞、結怨外夷、日益深矣、臣謂棄其地、非王者無外之義、欲窮兵、又非 朝廷柔遠之體、今之全陜將領如鱗、豈無如昔時彭清者乎、要之興師外夷、亦為危道、且土魯番至哈密十數程中。 經黑風川俱無水草哈密至苦峪十數程。 亦無水草。 哈密之事惟國家視之太重反受其侮入貢往返。 馱水而行。 使我整其兵以俟。 謹烽火。 明斥堠。 彼至肅州。 我以逸待勞。 縱兵出奇一擊。 必使彼匹馬不還矣。 不然所謂閉關絕貢。 亦一策也。 况哈密三大頭目、都督寫亦虎仙係回回、奄克索羅係畏兀兒并、迭莊迷失係哈剌灰、種類頡頏。 陰謀跋扈。 北山一帶。 又有小列禿野也克力數種強虜。 時至哈密需索。 稍不如願。 輒肆憑陵。 至難為守。 必須仍得元之遺孽襲封以理國事。 庶可懾服諸夷。 興復哈密。 此今日第一急務也。 臣又聞之。 三種頭目夷落。 射獵為生多不樂居哈密。 宜即奏令各夷量留室家之半。 住居肅州。 並聽往來以繫其心。 其哈密離散久住甘州夷人。 應發兩廣者。 押發兩廣安置。 應還本土者。 咸給牛種子布胥衣糧。 遣撫夷官護入哈密以遂其願。 設副總兵于肅以協威。 立屯田都督御史以久治。 復奏各夷貢使著令若干。 扣計京師往返之日若干。 不得利所有而致後言不得自多事而招外侮。 不得匪其人而與守臣之選。 不得一二載而遂遷其官。 其曰赤斤罕東諸衛、本其番落、處之可也。 棄之不可也。 斯其經略乎哉   二曰征勦西海正德年間、北虜亦不剌阿爾禿廝兩種、因與本酋小王子讐帶,領部落奔據西海、至今十六七年、糜費錢糧、竟無成功、葢深山大澤。 水草便利。 國初散處番寨、隨所指撥安置之地西與莊凉諸路相衝。 遇警直與甘州南山出沒。 又其西北。 直抵嘉峪。 一路鉤曲、原非北虜盤據之巢。 又非我兵進止之所、道路險隘。 素不講求。 會兵征戰。 素無定期。 番寨良惡。 素不通曉。 招降禦寇。 素不審處。 所以亦不剌等竊據西海。 張布巢穴、急難追勦。 近年雖有總制之官。 初本為套虜駐劄固原。 文檄調遣、相距河西。 動經旬月。 鞭長不及馬腹。 才大亦難兼理。 而甘州守臣整備哈密。 日夜不暇。 縱有警急。 又須諮議總制衙門。 往來躭延日復一日。 將領而下。 各守本土自分彼此。 積於推避不歸咎於芻糧則告乏於兵馬。 加以河西驕兵作亂、殺害撫臣、數年以來、太事姑息。 怯懦者多。 戰鬪者少。 我兵強弱虗實彼中知之熟矣。 遂使我翻為彼籠絡。 日久濳勾竊引。 利於奪獲。 一遇抄掠。 輒為鄉導。 非惟不攻。 而反為之用、是則養亂之階。 豈獨今日為然哉愚□之孫子有曰、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又曰、知彼知己、百戰百勝、是故兵法有選能為巧詞善說能移人意者。 使遊說、得敵人門廬請謁之情者。 使為間。 知山川形勢井泉芻牧道塗迂直者、使導軍。 材力蹻徤能猿勝鶻擊越壘踰溝來往無跡者。 使密覘。 宜於卒伍之間。 選是人焉使之濳入番寨。 竪立降旗。 探其虗實。 得其情狀。 於是佚則勞之、飽則飢之。 攻其不備。 擊其必救。 務俾賊之勢常分而不得專。 賊之力常勞而不得息。 厚利而誘之使來。 固壘而挑之使備。 趙營平之治羌亦如此今日誅數人、明日降數人。 即從違順逆之間。 有禍福生死之道。 久則番寨自定、彼勢自孤、道路開通我兵自振如果大勢西奔。 事機可為、專差戶部侍郎隨帶能幹屬官、督理糧餉、隨軍向往。 遴選廉而有才大臣、就令兼理河西屯田、提兵會勦、或自莊凉以攻於左。 左不攻於左。 則顯戮之。 或自甘泉以攻於右。 右不攻於右。 則顯戮之。 且麓川之役、不下西海、往年兵部尚書王驥出師統眾、軍中陞賞、竟以功成、靖遠封伯、即今之勢、夫惟匪其人焉而巳、得其人焉、則事求可、功求成、謂非有鼓舞之機、招扌? 來之道、斷乎其不可也、臣以為權有專制。 不得阻撓。 事有條格。 不得紊亂。 毋指小疵。 毋期速成。 地方底寧。 勳勞茂著。 雖如靖遠之議亦可也。 夫文武大臣厚享祿位、必能以身殉事、無慮及此、然官以命德、賞以酬勞、質之事體、固自如是、臣又聞之、莊浪魯氏。 威望大振。 土人素服。 黃河迤西。 勢成犄角。 必欲借其家丁。 成其羽翼。 俾其殫厥心力。 平定一方。 重爵厚賞。 雖如黔國之議亦可也。 或曰總制之設、既專套虜、甘州守臣、又非兼為、分將設官、不免有十羊九牧之誚、備多兵寡、不免有一勝百敗之危、嗚呼、紙上栽桑、道傍作舍、議論紛紜誰其責成、又有曰疾、成膏肓、巳難救藥、日月侵尋、能幾何哉、不如厚賂虜眾以夷攻夷、則事濟矣、此固別種道理、非末學愚臣所與為也、   三曰申嚴守瞭、固原地方。 廣衍平漫。 四通八達。 乃其總會。 如分嶺墩以至城兒山墩。 共一十三座。 直與環縣城相接。 自下馬房響石溝墩二十四座。 直與韋州相接。 自海剌都地方青峯臺墩。 以至尖山墩。 共墩一十五座。 則又界乎鎮戎西安二路城堡要害之中。 自西安州山神水墩以至城邊等墩。 共墩九座。 直與靖虜衛乾塩池相接。 先年火砲分明。 緩急有備。 數十年來。 大虜往套。 動以萬計。 大舉入寇。 動經千里。 固靖一帶。 彌滿山谷。 處處通賊。 各路砲火。 處處舉放。 安會靜隆。 雖得小寧。 而固原鎮戎。 先以動搖。 石塩韋萌。 雖云有備。 而定邊興武一帶。 先巳殘破。 宜令延寧鎮廵。 各將接連固靖一帶墩臺。 如或瞭望有警。 舉放火砲。 晝夜遠近之間。 務須絡繹傳報。 時無停刻。 復令固原左右見設守備領軍備禦操守等官。 各照所管城堡。 備將墩臺。 與每墩應用旗杆鎗砲盔甲弓箭烟筒火把等件。 與原選守墩墩軍? 探夜不收與廵墩識字官旗人員。 的數造冊。 選理完備。 或分各路。 或止照舊。 各選指揮一員。 量帶官軍。 往來提點。 急切事宜。 從宜查處。 如守墩原係軍人五名。 今合擬增十名。 原係一班。 今合擬增兩班。 務使此去彼來。 均勻勞逸。 所謂? 空夜不收草行露宿。 日夜哨探。 事出不虞。 死於非命。 除本等賞賜。 應合照例。 官給銀兩。 優恤其家。 如瞭望不真。 以多為寡。 虗張聲勢。 以寡為多。 耽誤事機。 除本等罪名。 應作何處。 以警其餘。 太? 各路火號。 會止固原。 警急相通。 忽如風雨。 若使焚柴舉火。 多寡錯雜。 利害相關。 誤事多矣。 宜令兵備副使訪采眾議、如賊人來自各邊折墻入境、或三五人、至三十五十人、日則天齊舉烟、夜則一齊舉火、各一把、隨即放砲一個、燒柴堆一座、或六七十人、至百餘人、日則一齊舉烟、夜則一齊舉火、各二把、各隨即放砲二個、燒柴堆二座、或二三百人、至千餘人、日則一齊舉烟、夜則一齊舉火、各三把、隨即放砲三個、燒柴堆三座、其或虜眾侵犯、經時不退、幾日不歸、每日每時、每夜每更、悉照原擬、各要舉放一次直待出境乃止仍督調晝夜、時常瞭望、用心傳報、然後腹裏城堡、人馬操縱、便為進止、收歛人畜、預得隄備、復將環蘭左右崖窰洞堡附近阨塞飲馬水頭、所就令原住官今土達土人各顧利害、但有弓矢軍器、置辦不備、奏討太僕寺馬價銀。 願領馬者、給與五兩、不願者三兩、聽完備戎器、從征編伍、戰守有績。 並擬陞賞、昔人有言、東南文葩而氣緩、西北藝精而氣盈、環蘭近塞之地、固其所也、召募之法。 宜即在此。 而况天晴遠戍、狼火分明、將領轅門、軍威素著者乎、故曰忠者才之要、權者功之機、   四曰督理馬政、嗚呼陜西馬政、壞亂極矣、葢有茶馬。 有塩馬。 有牧馬。 有太僕寺點馬。 點馬寄之騎操。 牧馬司之監苑。 塩馬課之靈漳。 茶馬易之番地。 自金牌之制不行。 而招易日廢。 則茶馬去矣。 將以何者而孳牧。 自點視之法不嚴。 而椿棚無考。 則點馬廢矣。 將以何者而騎征。 草塲冊籍。 散逸無存。 豪強占賣。 尋襲如舊則孳放無地。 而牧軍因得以藉口。 奏討紛紜召商收價。 報中糧草。 假以夤緣。 則撈辦不時。 而塩課于是乎大壞。 是知牧馬在官而不在民。 塩馬在商而不在官。 茶馬在夷而不在中國。 點馬在城堡衛所而不在監苑自夫北虜住套、勢當大舉、延寧固靖、內外搖動、甘肅迤西、回賊作亂、西海地方、番虜交馳、事情緊急、處處用馬、必欲旋買、原擬價值、多寡不齊、射利商人、高擡時估、欲增價則虧官、欲減價則馬小、嘗觀南北直隸山東河南、每年起俵備用馬匹、投部發寺、轉發順天等府寄養、本為京營官軍騎征、近年遼薊宣大延綏等邊急缺戰馬、亦嘗奏行該部、兌價領用、事雖不常、即其例也、舍西馬而請京馬恐非策也即今宜查各鎮要害城堡土漢官軍籍名手冊、多則一萬、少則五千、奏討兵部主事一員、居中監兌、各鎮官軍回營征調、如臨陣對敵。 射傷倒死、不分久近、相剝明白、分別等第、追收椿銀、若是剋扣草料、槽下倒失、盜賣潤巳、查訪的實、不分久近、官降一級、軍杖一百、尤須追銀發寺貯庫、買馬支用、臣又聞之詩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書曰事不師古、匪說攸聞、謂法相因則事可成、遇紛更則日就廢、伊昔牧事有成、雲錦為羣、可以西障全陜、無慮數十萬之多何哉、古人領苑孳牧之功有以也、即令甘陜行寺苑監、廵茶御史照舊按理、復議奏廵撫陜西都御史本等責任之外。 加以督理馬政之權、俾其上下綱維。 容易稽考。 如係塩馬上等者一匹塩一百引。 中者一匹八十引。 輪發三邊。 給軍騎操。 其各鎮奏討納價、補給祿糧修理衙門等項、一人一時之見、著為定令、並革不用、如係牧馬、倣照永樂年間、上苑一萬匹、中苑七千匹、下苑四千匹。 各量減半、復令奏討太僕寺馬價十萬相兼、此間該寺收貯馬價、以次買發、搭配成羣、孳牧科駒、一併給發各邊官軍領用、其各苑牧軍各軍牧地、見今豪強侵占盜賣、務在丈勘明白、恢復故業、果如封界淪沒、事、幾難就、勿使附近百姓爭論、則即巳矣、葢寧失牧地之額。 不敢失眾庶之心。 西寧洮河三茶馬司。 必須倣舊集市招番。 以茶易馬。 每馬一匹。 或給百斤、寧遺厚利於番夷。 無中遺奸於茶戶。 彼以茶為命。 我以茶為馬。 一切私販通番之弊。 嚴為禁之可也。 固靖延寧衛所、原有地畝朋銀、備禦各路、原領操馬。 除年遠勿論、自今明立簿籍、各記原額、俱自正德元年為始、查理除遇例蠲免、內有侵欠。 除應得罪名、或議量減或議全免、庶無他變、若曰精於稽覈、輿情不堪、是則馬之為害也。 豈理也哉、先年債帥剝削到骨、衣糧賞賚、毫髮未及、旒此追馬徵銀、譬之病人殘喘、命在旦夕、顧乃驅之荷戈負重、難免於仆且死矣、   五曰急濟邊儲、竊謂塩法之行、古昔飛輓、富國之術也、唐之劉晏、只用淮塩、遂濟國用、顧今事勢不同、舉措亦異、或漙也而不能公。 或嚴也而不能密。 價值屢增於塩引。 頻年失信於商人。 且淮塩之設。 七分常股三分存積。 夫曰常股。 猶常行也。 商人先納邊糧。 乃給引目。 守塲候支。 常年塩也。 曰存積者。 積塩在場。 遇邊糧急缺。 乃倍價開中。 越次放支之塩也。 但永樂年間塩一引、納銀不過八分、粟米不及三斗、今每引納銀七錢五分矣、權豪賣窩、復取利銀二錢矣復以長蘆兩浙兼搭配支、商人一身三路支塩、勞費殆不貲矣總計淮塩一引。 用銀二兩有奇。 商人轉販。 復以市利是故塩價湧貴。 乃其所也。 夫塩價湧貴。 則私塩盛行私塩愈行。 則正塩愈滯。 顧欲仗商人樂於從事。 千里飛芻。 人情所在。 豈假強為之哉。 臣固知其必不從也夫四夷為患急於西北。 塩利所在。 兩淮為先。 長蘆兩浙河東次之宜將淮塩六分三邊。 五分宣大。 長蘆兩浙河東之塩。 六分宣大四分三邊鈔法已不可。 如兩淮正塩七十五萬引。 餘塩三百萬引。 舉可招商開中。 如永樂時例。 一引輸邊粟二斗五升可也或如成化時例。 一引折銀四錢亦可也。 若塩課充足或如洪武時例。 一引納銀八分。 藏富于國尤可也其次須令商人中正額塩一百引。 許帶中餘塩三百引。 正塩納邊糧二斗五升。 餘塩納糧二斗。 正塩只二百五斤。 餘塩亦二百五斤。 革近年大包之弊。 革近年勸借米麥之弊。 革塩場積年轄害客商之弊。 令三邊總制使遇塩商糧賤。 定立斗頭貯納本色糧貴依估則納折色俾勿久淹。 凡積年所以為商人害者。 阻壞塩法者。 務與革絕。 漕運都御史兼理塩課。 凡商人納完糧草。 即與支塩。 勿得久淹。 凡積年為商人害者。 阻壞塩法者。 務與革絕。 邊儲塩課。 互相關通。 盈縮交為接濟。 利病均為欣戚。 行之數年。 即邊糧既足。 乃以餘積召募游民。 開墾邊地。 勸課農畝。 邊地愈闢。 邊防愈固百年之利也。 又其次或以三邊城堡倉場遠且要害者。 搭配均勻。 只令兩淮正塩者往中焉。 其近且小者。 以餘塩濟之。 商人射利。 急如星火。 處之如此。 必然感仰官府爭先不暇。 邊儲有不濟乎。 六曰歸重事權、嘗聞先王之命將也、推轂而遣、分閫而寄、授斧金? 戊而專制、故曰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又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此其權至重矣、今之總督出將入相、文事武備、非其人與、是故任之專也、各鎮不得而抗也、位之隆也、各鎮不得而並也、且用兵之道、妙於變化、主於奇正、彼巳相取、遠近相生。 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其故何哉、亦惟選將練兵、出奇制變、聽自一人而巳。 議者以為延寧門也。 固靖堂也。 延賊而入。 守門者之罪也。 不知門與堂奧。 皆其主有。 曾何綜理家事之異哉。 此正今日偏重之論、循襲之說、局忌之行、掣肘之端、非總制之體之所有也。 况掄選本于異材、調度出于儔伍、因勢而動、應機而施、決勝於未戰之先、常立于不敗之地、是故三邊要害、如在目前、百戰機宜、如存掌上、臣嘗考之、河套之勢。 曲於彎弓、遠近不等。 西有橫城堡。 東有黃甫川。 中間賊難衝突。 有險不據者。 寧塞營迤東是也。 迤西安定諸營。 溝墻平漫處處通賊。 葢迎其鋒則彼眾我寡。 譬之資寇兵而齎盜糧。 入其巢則我勞彼逸。 譬之陷虞羅而投鳥阱。 是故擺邊末策也。 揚兵常事也。 賞厚非恩也。 威重非令也。 必在經之以五事、校之以七計為正。 立之以神速、出之以妙算為奇、正以為本、奇以為用、處則合而為正、出則散而為奇、四面八隅、觸之皆動、前後左右、互相為首、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遠而示之近、近而示之遠、無以各鎮從違為喜怒。 無以一人喜怒為異同。 或以興武花馬定邊韋州一帶為一路。 或以石溝塩池蒙城山城一帶為一路。 或以黑水鎮戎西安海剌一帶為一路。 或以安定會寧靜寧涇平一帶為一路。 曰簡卒伍、曰繕甲兵、曰修城堡、曰科軍實、曰謹間諜、曰嚴斥堠、彼不我侵、則勿啟其釁以邀禍、如其擾我疆圉、則度其勢之虗實強弱、責令各路互相應援、互為主客、出兵迎擊之可也、伏兵邀擊之可也、合兵俠擊之可也、我孤則勿深入、彼窮則勿遠追、各鎮有同舟共濟之心、總制得居中調度之體、臣又謂河套逼臨延寧、山後則為宣大、零賊住套、每年有之、大勢出入、決不兩立、宜令延綏鎮廵依倣先年廵撫余都御史邊備榜文行之可也、如虜賊老營盤據山後、河套止是往來蹂踐、各鎮兵馬回營隄備、修飭內治、可以徐而圖之   七曰優恤戍卒、陝西官軍、支應最多、有延寧備禦。 有固靖環慶備冬。 有商鄜一帶防守。 又有遊兵守城。 策應城操中軍等項。 為因下戶正軍不敷、兼取先年召募抽選、常操寄名武備新軍充補、其最苦者、惟是寄名軍餘、食糧三斗、屯軍四斗、葢延寧備禦自來差撥而固靖環慶備禦商鄜防守。 乃是後來差役。 以此正軍不足。 必欲抽選。 抽選不足。 必欲召募臣以為曰常操曰寄名、曰武備、名雖不一。 總為抽選。 其聽繼餘丁在衛、又有幫軍買馬局料等銀、又有坐守城舖捉軍里老軍牌旗吏直廳把門解禁坐戶軍併等役、况圖地頂軍、有名無實、其志在利、張羅大事竟無補召募之法、名雖近古、然往昔盛時、賞以時賚功為巳有、置之麾下、待以上將、是故西夏元昊作亂七人應募因而取捷、名曰萬勝、視今之世、芻糗不周賜予不及萬骨摧枯於草野、主將坐享於垂簾、萬萬不相及、又其甚者、招納亡命、初以填數、繼以空營、利得則存、利盡則去豈能維繫其心、樂為我用、臣以為兵貴精不貴多、將在謀不在勇、與其誤收不戰之兵孰若簡閱練兵之將、自今計之、延寧備禦、宜不敢廢但不責令領馬、兩鎮班次、宜不可偏、但當一例查奏使之齊年交替以均勞逸總隸之於鎮廵、各属之於將領常使客兵主乎操守。 主兵聽其騎征。 馬軍兼之騎征。 步軍兼之操。 守要之不外乎一將而已。 奈何延寧備禦者。 責令汲水斬草。 或令釣豹捕鹿、或官馱私貨。 壓倒馬匹。 或饋送節令、刻扣行糧。 軍中雜役所宜痛戒城操抽選者。 或遇婚殯。 贈人執役或與豪右為傭執鞭或托腹心令其包納月利。 固靖備冬是矣。 羸馬疲卒。 浪費芻糧。 且黠虜跳梁豈能禦侮。 則備冬之令何為也。 商鄜防守是矣惡宜小吏。 爭論館穀。 且礦徒囉賊曾何擒捕。 則防守之令何益也   八曰嚴謹調遣、賊在河套。 則征調宣大、賊不過河。 則征調延寧。 相沿可守之規。 各鎮不易之論。 近年猾虜。 時出時沒。 精壯者住牧河套。 意在壓我延寧。 以為固靖環蘭入寇之謀。 老弱者盤據山後。 意在擯制宣大。 以為山永遼薊東侵之舉。 三面受敵、四郊多壘、各執一詞、互相調遣、兵食不繼、事出偶聞、張皇不巳、誰不嬰情、臣以為此等聲息。 出自虜中走回男婦之口。 大槩草地沙漠。 鳥獸同羣。 大勢向往。 虜中法將內犯則畫地為謀拔營即行雖其將士不能盡知何况回鄉之口耶虜眾多寡。 何以的知。 不信則弛我邊備誤事不小盡信則徵兵告急勞費匪輕嘉靖元年延寧宣大四鎮、賊情警急、於時宣大有提督、延寧有總制、連章累疏、各有偏重、及其事勢窮迫。 彼此推避。 十萬之說。 疑訛相傳。 愈加信矣、愚以為北虜過河與不過河。 各鎮徵兵與不徵兵。 只在一守。 為今之計。 宜加參酌。 著為定令。 先主隄備。 次信探報。 次主兵、次客兵。 分布機宜。 先據要害。 大虜住套而宣大無事、則備在延寧。 黃河開消而延寧無事。 則備在宣大、審勢以察其虗實。 任將以盡其材能。 致敵而我不可致、攻人而我不可攻、守我而敵不能守、我一而敵散為十。 如黃甫川娘娘灘灰溝營老營堡東北直與宣大偏關相連。 則山陜之責也。 分兵按伏。 繪圖設備。 以遏東奔。 如黑山營鎮北堡長流水一顆樹西北直與賀蘭莊永相連。 則延寧之責也。 繪圖按伏併力遏截。 以防西潰。 且冬深河凍。 半隱半見進止不定即古之所謂疑兵。 秋高馬肥或暗或明長驅南下即今之所謂大舉。 大舉則河洛關陜為之騷然。 疑兵則延寧宣大為之搖動。 臣謂東奔。 則即疑兵之謂也。 西潰。 則即大舉之謂也。 大舉之患、不在延寧宣大。 而在固靖環蘭西鳳涇邠邊腹軍民、利害所涉。 然則徵兵調遣、豈細故哉。 傳曰天下之事譬如一家、非彼為則此為、又曰將相和調、則士預附、居中調度。 進止緩急、若非總制極天下之選不可也。 九曰懸示賞罰、各邊將士用命、仰賴朝廷威福賞罰之柄、以示勸懲、成化年來、威寧功次、紀錄不明、至今襲替、不合輿論、自此傳陞乞陞、買功賣功奪功、衝鋒破敵三次當先、搜山被傷等弊疊山、明詔革之盡矣、葢事例不一、議擬不等、或奉 特旨、或出改正、或自併功、或因報効、愚以為議擬者、有例可循覈、實者、發端攸繫、陜西三邊重鎮經年用武、但恐勸引之典不張。 則技能之將不出宜將征進西海主客土漢官軍除出奇制變、擒獲酋首、散敗賊眾、平定一方、茂著勳勞者、為上一等。 照例奉加封拜以示崇異。 其有濳入番寨、開陳大義、轉禍為福納叛招降、則另為一等。 又有領軍官員、按伏要害、阻截經行、濳消虜勢、則另為一等。 又有延寧固靖虜中走回精壯男子、通曉夷情、為我取用、鄉導進止、因而成功、則另為一等、又有守墩守墻爪空爪探夜不收等捨死忘生累歲經年、不避危險、傳報我兵、戰守得宜、因而保固地方、則又為一等。 又有固靖環蘭崖窰洞堡土達土人邀截虜眾潰亂大舉、雖是臨陣斬首數少、卻能奪獲達馬夷器數多、則另為一等。 必通置條格。 參酌事例。 某等當為一例。 毋得彼重而此輕。 某例當分為數等。 母得此無彼有。 同一賞也。 某為加賞。 某為給賞。 同一陞也。 某為量陞。 某為加陞。 主將奏帶。 不過五人。 副參以下。 不過三人。 如此畫一之令。 流聞海內。 彼生長邊方。 願取功名。 有不樂為之用者寡矣。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三十四終 发布时间:2026-05-06 14:46:1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