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七十三 内容: 華亭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陳子龍臥子 何剛愨人選輯   朱積早服參閱   楊襄毅公文集一(疏)   楊博   ◆疏   查處屯田疏   脩築緊要城堡疏   議裁冗贅以省濫費疏   開陳制禦西夷事宜疏   安插屬夷以靖地方疏   極邊添兵修城疏   經略潮河川地方疏   議築簡便墩城疏   兵馬凋殘不堪疏   議處地方事宜疏   議修要害嚴防守以固邊疆疏   ○查處屯田疏 【 屯田】   臣以庸劣、誤蒙 聖明付以邊撫重寄、任事以來、其於地方利弊、靡不悉心講求、大要河西事體重且大者、莫過於屯田一事、遂即案行守巡兵備四道、各將境內荒蕪田地、通行查出、或上下水利不通。 應該挑濬。 或人力牛種不敷。 應該處給。 或從來拋荒未種。 應該開墾。 逐一議處明白。 每處畫一小圖。 貼說其上。 陸續送閱。 果有父子兄弟相率力田者。 即以姓名開呈動支官錢買辦羊酒花紅犒賞。 惰農自安者。 各舉數人。 量加懲治以警其餘。 去後、節據分巡西寧道副使鍾鑑、先將鎮城迤南荒田開報到臣、如黑河水龍灞、則有荒田二十餘頃、洞子渠、則有荒田一十三頃、馬子渠、則有荒田一頃、大滿渠、則有荒田四頃即鎮城一面荒蕪之田。 至於如此。 其他十五衛所可槩知矣臣即督同鍾鑑前去各該地方、逐一踏勘、召人承種不見有響應者、會集父老問之。 咸以為往年興復屯田。 或種未入土。 名巳入冊。 或人巳在逃。 糧猶如故。 不知虜至則不得耕牧。 水淤則不能灌溉。 其從來拋荒之地。 雖節奉事例。 永不起科。 屯政之廢專坐此官司一槩追徵。 更無分別。 未受富饒之利。 先罹剝膚之害。 以故寧甘貧窶。 不敢承認臣惟甘肅地方與延綏事體大略相同、先年河東民運。 皆係本色。 後因輸納不便。 改本為折。 遂致二鎮漸次蕭索。 延綏守臣。 無歲不討內帑者。 以其計無所出。 不得不仰給也。 甘肅苟且支持。 未嘗率意陳乞者。 非守臣之才。 過于延綏。 恃民運更不若勤耕牧也以其土地肥饒。 猶可耕牧故也。 臣自入境以來、見所至荒田、不下萬頃、遂極力經理、期于少效、乃今備咨輿情、始知其受病源委全在於催科之不清。 而法令廢閣。 實由于勸懲之未至。 若不急為處分、河西生計日就窮蹙、臣恐萬不得巳、又將如延綏之奏討矣、以內帑有限之財、應諸鎮無厭之請、匪惟該部難於區畫、亦非臣等邊臣體國之忠也、昔漢趙充國唐郭元振在河西。 咸卓然著聲。 考其所為。 充國則上屯田便益。 以逸待勞。 元振則脩通河渠。 盡水陸之利。 今時雖云異。 勢不甚殊。 倣二臣之意。 而不泥于其跡。 固亦存乎其人焉耳。 如蒙乞敕該部。 將原奏各邊拋荒地土。 聽其儘力開墾。 永不起科。 其舊曾起科荒蕪年久。 仍要用力開耕應納子粒。 一體蠲免。 事例再加申明。 行臣遵守。 仍聽臣將在城甘州左等五衛并山丹衛高臺所行分巡副使鍾鑑、凉州鎮番永昌莊浪古浪五衛所行分守參政張璽肅州衛鎮夷所行兵備副使趙得祐、西寧衛行兵備副使王繼芳、各會同副參遊守等官、督同衛所掌印管屯官員、及茲邊警少緩之時、將一應荒田、查議停當候明年春暖、刻期舉行、合用錢糧人工等項、并未盡事宜、臣當來調度、次第整理、各官果能加意區畫、有益地方、事完查上勞勣、該部一併錄敘、怠惰誤事者、具實論劾、其衛所官吏知數人等、若仍敢將荒田作弊、朦朧起科、嚴行拿問、從重治罪、中間如有應免子粒、亦許從實查免、不得徒事虛文、庶政有條理。 人自樂從。 臣猶恐議者必以為永不起科大便小民為疑。 在內地且然况邊方所患專在粟少乎不知損上益下。 藏富於民。 實自古經略之長策。 若使民果富饒。 臣欲鹽糧。 則鹽糧有餘。 臣欲銀糧。 則銀糧有餘。 臣欲清補節年屯糧。 則屯糧有餘。 所謂投之所向無不如意、不然則民方餬口不給。 遑恤其他。 萬一虜騎充斥。 倉廩匱竭河西不幾於坐困乎。 公在河西循龍首渠分其水勢開田萬餘頃邊境賴之此臣之所以蚤夜圖維。 不能巳於有言也。 臣不任懇切覬望之至、   ○脩築緊要城堡疏   題為脩築緊要城堡以弭虜患事、據分守西寧道右秦政張璽呈蒙臣案驗依蒙行據監牧鎮番倉秦州判官甘宗道呈稱公同鎮番衛掌印指揮何淮等親詣本衛大城周圍閱視、查得西城一面沙壅、并將應該添築等事、議估開報前來、又據監收凉州廣儲倉秦州判官袁澍呈稱凉州柔遠驛懷安驛靖邊驛三堡、俱各不堪、先年屢議脩理、因循未舉、查係番虜交馳之地、萬一失守、貽患匪輕、相應併議等因、具呈到臣、為照本鎮地方斗絕羌胡之中。 孤懸河湟之外。 度勢審時。 較之沿邊諸鎮。 獨為難守。 而經制長策。 大要亦不出于趙充國留兵屯田。 部曲相保。 塹壘木樵。 挍聯不絕之數言。 葢以靜制動。 以逸待勞。 以坐收成算。 而區區攻戰之末不與焉。 臣以駑劣、以今歲七月之初、始至鎮城、深惟積穀重農第一要務、故亟將屯田事宜、議擬題請、其次則繕城郭、起塢堠、謹烽燧、良不容緩、乃備行守巡兵備四道、將槩鎮城堡墩臺通行查處、昨因八月九月農工告畢、巳將甘州張欽等堡應添置者、次第添置、應修餙者、次第修餙、事涉瑣細、不敢塵凟 聖聽外、此張掖河源之地也但惟鎮番地方、北出凉州二百餘里、曠遠寥濶。 寔與宣府獨石馬營相類。 昔人謂於凉州北境磧中建置城垣。 控其衝要。 自是寇不敢復至凉州城下。 即此處也。 乃今風沙壅積。 幾與城埒。 萬一猾虜突至。 因沙乘城。 豈惟凉永坐撤籓籬。 寔甘肅全鎮安危所係。 至于凉州柔遠懷安靖邊三堡、亦皆番虜往來出沒之所、垣墻低薄、壕塹淤塞、雖嘗屢議修築、止緣無人任事、旋議旋罷、今右參政張璽欲要於鎮番添築關廂。 城不臨野則沙不能壅一則消除沙患。 一則增置重險。 并將修餙柔遠等堡事宜開呈前來、謀之父老、咸謂可行、質之官寮、殊無異議、急當整理、但夫役動調眾多、錢糧經費浩繁、事體頗重、固非臣愚所敢擅舉、如蒙乞敕該部再加查議、稍待來年春暖、土脉融和、容臣查照所議刻期舉行、未盡事宜、徑自查處、仍行參政張璽凉州副摠兵蕭漢、往來督視、務期一勞永逸、保障地方、   ○議裁冗贅以省濫費疏 【 免裁將領】   臣議得制禦之方、不嫌詳密、興革之際、極當慎重、且如凉莊遊擊一事、卒然議設、卒然議革、若以今日之革為是、則前日之設為非、前日之設為是、則今日之革為非、理貴會通、不宜懸殊、荷蒙 聖明軫念邊防、下臣再議、河西人士、無不舉手加額、以為神謀淵慮、明見萬里之外、臣自本年六月十八日渡河而西、周歷凉莊之間、如古浪黑松安遠鎮羌岔口等處、親見墩堡殘破、耕牧廢弛、行旅震慴、因備詢守巡副參遊守等官、咸謂此正海套二虜交馳之所、前巡撫都御史趙錦深知其患、議添遊兵一枝、誠于地方有益、但彼時倉卒舉事、慮之殊未周詳、處之多未穩妥、舊遊兵往來輪戍。 人猶以去親戚。 離墳墓為難。 今茲新兵經年在外。 不得休息。 以故人心厭苦。 首倡罷兵之說此處之未當一也原議春夏駐劄凉州、秋冬駐劄莊浪不知凉州巳有分守副摠兵。 莊浪巳有分守參將又留遊兵在彼。 所謂以有用之兵。 置之無用之地。 處之未當二也。 客兵遠戍、全在多方撫綏、行粮既不以時查給。 月粮多被官旗侵隱。 且營房未設。 棲止無所、感事興懷。 歸思孔切此處之未當三也。 今日之計。 補偏救敝則可因噎廢食則大不可。 譬之塵垢之衣。 少加澣濯。 自當一新。 若四分五裂。 未免竟為長物。 所據裁省遊擊。 臣實不敢輕議。 以臣愚見。 莫若將凉莊遊擊免行裁革。 照依永昌遊擊事例。 移于安遠堡駐劄。 東制鎮羌岔口以達莊浪。 西制黑松、古浪以達凉州、無事團聚操練。 有警分布截殺。 倘遇徵調。 城池仍令備禦官軍照舊防守。 其遊擊官廨官軍營房并展修、關城等項。 臣先是巳嘗區畫停當。 容臣次第舉行。 近城荒田。 聽各軍自行開墾。 永不起科。 仍將遊兵除防秋時月不議外。 閑暇之時、量為定立班次。 令其取討衣鞋。 以示休息。 合用行糧料草。 即于安遠堡設立倉塲。 或派給鹽引。 或發銀糴買。 委官收受。 務足支用。 應得月糧。 有妻孥在衛者。 於本衛關支。 無妻孥者。 聽分守西寧道不拘常規。 就彼議給。 庶人情事體。 兩不相妨。 實為長便。 ○開陳制禦西夷事宜疏 【 制禦西夷】   照得諸番之中。 惟回夷最為奸狡。 而回夷之中。 土魯番尤為驕悍。 經制長策。 自古稱難。 且如嘉靖二十四年、本不係應貢之期輒敢踵習故智、擁眾叩關、于時處之一失機宜、遂致流毒滋蔓、不可救藥、至勞 聖明親賜裁斷、方始讋服、及今若止為目前之圖、不求善後之計、臣恐將來河西之患、實自此始、用是廣咨博訪、擇其尤切要者條為三事、臣待罪邊陲、目擊時弊、非敢苟為一身之謀、直以厝薪之火、其憂方大、是以不得不竭其愚慮、如蒙乞敕該部再加議擬、如果有補夷情、早為裁覆行下遵守、臣愚幸甚   計開   一定事例以服夷心、臣惟土魯番等地面、并哈密入貢伴送等項、節年題准事例、雖巳鮮明、緣五年方有一次。 官更吏改。 事體茫然。 以致積年猾夷。 肆其欺誑反覆辯析極勞頰舌。 臣近日奉旨議處夷情、遍問官寮、俱稱新任、舊事不知、雖兵守大吏、亦不過道聽塗說、無所可否、不得巳、乃取收架文卷細加搜閱、兵火之餘、散漫殘缺、止得其槩、以意會之、僅能終事、仰惟朝廷典制。 炳如目星。 凡在西民。 無不拭目快覩。 矧茲制禦戎虜之方。 關涉特重。 似不宜漫無統會。 一至于此。 合無聽禮部將節年西夷事例。 逐一查出。 約節成書。 刊印二三百本。 發下本鎮大小官員。 各給一本。 今次夷人貢回之日。 各地面頭目正使。 禮部亦各給與一本。 庶幾典章法制。 一覽無遺。 不惟邊臣有所持循。 蠢爾夷裔。 自亦不能售其奸矣。 一息刁詐以全國體、臣惟朝廷所以制御臣下者禮與法也、禮以綱之、刑以維之、失禮則入於刑、國之經也、至於小民之挾制官府、相與奏訴者、雖得其情、猶為之全其體貌、投鼠忌器、正所以尊國體也、而况華夷之辨、尤當致慎者乎、臣近日奉旨議處夷情、移文肅州兵備參將等官、率皆縮頸歛手、不敢片言理論、臣貭其故。 乃曰是夷奸險。 某年詰奏某人。 巳拿問矣某年詰奏某人。 巳落職矣。 以是不敢。 臣不勝忿激。 以為朝廷設置邊臣。 專為制禦戎虜。 若人人遠嫌避咎。 不知將何賴焉。 遂不得巳。 親為查審條列以聞。 業巳奉有俞旨。 無容別議。 但方來之事、不可不慮、查得嘉靖十二年、土魯番夷使馬黑麻虎力嬭翁等奏稱太監陳浩貪黷之狀。 節該禮部議得、既不可墮外夷之計以捐國威。 亦不可失遠人之心以招邊釁。 又不可縱邊臣之貪以屈國法。 在朝廷當大有處分。 方保不害治體。 詞嚴義正、可謂深得安攘之要、合無查照該部題奉欽依事理、今後夷人訐奏大小官員不法事情、差官體勘。 果係裝誣。 即將夷人重加戒諭。 令其曉然知 聖明在上。 昭如日月。 纖毫刁詐。 不容欺弊。 如所奏得實。 先將夷人督發出關。 方許請旨。 將有罪人員從重處分。 雖置之極典。 亦不為過庶幾夷心稍戢。 國體克全。 而奉法之臣。 亦自可以展布矣。 一定供億以絕覬望、臣惟西域賈胡、嗜利無厭、雖升合毫釐、無不多方告擾、且如廩糧一事、據肅州衛申、則云進貢該廩給、存留該口糧、甘泉驛申則云正副使該廩給、存留該口糧、臣細加稽考、如故節年事體不一、盖皆邊臣相與因襲、原無題准定例、西域諸夷種目甚多又不若大虜統于一酋規制易定也臣嘗與守巡兵備各官虛心計議、咸謂正副使廩給。 從人口糧于理猶為近似。 盖名位有等。 供億因之差別故也。 又如存留給軍給驛馬匹、一向相沿、上馬價十二兩、中馬價十兩、下馬價八兩、斟酌調停、俱巳平妥、各夷猶且屢屢告要增添、苦無厭足、亦緣原無定例、故彼得以肆其奸爾、臣愚以為此等事情。 跡若輕小。 其在夷情。 則關涉頗重。 不可不為畫一之政。 合無將前項廩糧馬價、聽兵部議擬停當。 併入禮部新定事例之內、以後庶幾便於遵行。 不致煩擾。 ○安插屬夷以靖地方疏 【 屬夷】   臣惟書戒蠻夷猾夏。 詩稱戎狄是膺。 春秋有道守在四夷。 自古聖王、制御之方。 外而不內。 疏而不戚。 未有番漢錯居。 可以久安長治者也。 本鎮甘凉諸衛。 遠在全陝之西。 極為孤懸。 肅州一衛。 又獨在甘凉之西。 孤懸特甚。 是故全陝之休戚視甘凉。 甘凉之安危視肅州。 譬之人身。 極當霧露之衝。 必湏元氣完固。 多方頤養。 庶幾可保無虞。 若內先虛弱。 邪氣乘之。 鮮有不速其斃者。 此係罕東属夷為土魯番所逼故入居內地先年兵部題奉欽依帖木哥土巴等部落、安插高臺白城山一帶、總牙曰羔刺等部落、安插肅州威虜金塔寺一帶、向因威虜等城堡殘破、各番盡移肅州寄住、以致郊關之外、蜂屯蟻聚、不可勝數、指大如股、賓多於主、睚眦之忿、動見戕殺、男女之風、因而淆亂、肅人有言。 不但生畜為番人夥養。 雖子女亦暫為番人鞠育。 番人有言。 若等所住者。 我等地方。 有時見索。 必湏還我。 即此二種議論。 臣愚臥不帖席。 食不甘味。 尚敢重惜一身之利害。 而漫不為之計念哉。 仰蒙 聖明在上、嘉納本兵之議、俯從言官之請、申飭臣愚、相度邊隘、次第修飭、臣惟肅州番夷之事、害巳剝膚、自今處之、猶或可及、用是咨於總督尚書王以旂、王以旂力主其議、謀于總兵官王繼祖、王繼祖意亦克合、檄於副使王儀參將劉勳、王儀劉勳身任其事、會集番達頭目總牙等再三曉諭、以為爾等散處於茲、終非經久之計、今當遵照題准事宜、為爾修築城堡。 以安爾居。 開濬渠壩。 以便爾耕。 處給種粮鍋鏵。 以卹爾窮。 各番欣然承諾。 更無異詞。 以故急乘艸枯馬弱之時。 結營境外。 次第興工。 計自本年三月十五日起五月初五日止。 不獨清我華夏亦且壯我藩籬共修過城堡七座、墩臺一十二座。 安插過各族番達帳房七百六頂。 男婦三千四百五十四名口。 近者離邊二三百里。 遠者四五百里。 □膻之氣。 為之一清。 文明之化。 居然四達以臣初時愚慮。 止欲漸次撫逐。 尚不敢覬望至此。 此實 皇上文武聖神。 剛健中正。 威振遐荒之所致也。 邊民幸甚。 臣等幸甚   ○極邊添兵修城疏 【 極邊修城】   看得駐守昌平都御史王輪、咨稱鎮邊長峪橫嶺三城、委為虜衝、先年因山為城、添軍戍守、形成鼎足、勢張犄角、于時全賴宣府兵精馬健、保障於外、雖屢經虜犯、固未有如嘉靖二十九年之甚者、因往懲來、今日防禦之急、莫過三城、先後施為之序、鎮邊為要、盖鎮邊摠會諸口在西北。 內則熊兒峪牛膝峪西北街。 外則椏樹窪唐兒庵白崖子。 一路通懷來水頭村大山口。 一路通舊保安畫庄松棚并溝。 人馬可以馳驟牛車徑至半山。 即如今年三月虜犯宣府馬廠、距唐兒庵僅八十里、若使鎮邊軍馬充實。 先據邊山要害。 則聲勢易振。 扞拒之力可施。 譬之築隄障水。 于水勢始發之上流而遏之。 則水勢易殺橫决之患可消。 若俟其就下泛濫。 狂瀾巳成。 人力難勝堤壩徒設。 今之所以處鎮邊者。 非徒為擁兵株守。 盖為畿輔生靈之計。 反覆辨析。 俱巳詳盡。 臣竊惟防邊之政。 莫先於審時。 尤莫先於度勢。 以今觀於宣府之時、旱荒相仍、人不聊生、以今觀于宣府之勢、屢經挫衄、士氣消沮、名雖居庸藩籬、苦不足恃、要之與山西事體頗類、比年以來。 此言山西自築城垣守禦與翁東涯之論稍異山西宴然無事者。 非大同能為捍蔽。 廼山西自為之計故爾。 所據鎮邊長峪橫嶺三城、北護陵寢、南拱京師、虜既嘗由此而出。 虜必能由此而入。 比之山西。 尤為不同。 似不宜藉口宣府。 因襲故常。 重誤大計。 臣謹將王輪原議摘其節要、悉心參酌、條為四事、如蒙敕下兵部、速議覆請、備行王輪督同副使許天倫及時整飭、臣無任懇切覬望之至、   計開   一議設參將、臣查得居庸關原係分守、職在守關、時不可離、近因建議分區。 改為參將。 兼理白羊鎮邊等城。 道里逶迤。 居常難于周歷。 山溪隔越。 遇警不能卒至、况虜所窺伺。 專在鎮邊。 遡其要害。 誠不減於古北諸口。 必須於鎮邊城專設將官。 緩急方克有濟。 合無添設參將一員。 住劄鎮邊城、以橫嶺白羊二守備、長峪鎮邊二把總隸之。 名曰分守鎮邊等處參將。 合用軍士除原額五百一十名、及巡關衙門近議召募四百九十名外、仍聽副使許天倫、公同新設參將、再召土著民餘、務足三千名、每名該衣鞋銀五兩、共該銀一萬兩、戶部照例給發、此係山險故利步也此處止宜多設步軍。 少設馬軍。 兵部於寄養馬內量發五百匹、以備傳報哨探之用。 各軍盔甲器械、工部陸續查給、至于參將公廨、軍士營房、并未盡事宜悉聽王輪次第區處、其居庸關照舊復為分守、止管遺下中南北三路、各關隘地方、東、與黃花鎮參將門家峪接界、西與鎮邊城參將白羊口接界、見任參將王臣、暫管分守事務、候王臣陞遷去任、止補分守、不必再設參將、   一議修山城、臣查得鎮邊既設參將、兵馬眾多、舊城委不能容、必湏稍加展拓難以憚勞惜費、行據委官經歷蘇時通等勘稱、欲將鎮邊城北自高山頂起接修正城一百丈、根濶一丈五尺、收頂一丈、高連垛口二丈、東山修稍城一百二十三丈、西山修稍城一百一十五丈、俱因山砌石、高連垛口一丈二尺、仍于東山西山各頂、據險各築窟窿敵臺一座、以便擊拒、其城中穿流水門。 改修月形夾墻連城以順水勢。 合用錢糧人夫口糧塩菜俱於收貯支剩修邊銀內動支、修工尺寸、隨地改移、支給錢糧、因工加減、俱照修邊事例施行、臣參酌無異、俱應如擬、合無備行王輪嚴督新設參將上緊修築、此工完日、然後將長峪城東北家口高崖口各起工程、從宜修舉、鎮邊橫嶺、仍動前銀。 此營城要務先開井泉二三十處以便汲爨。 通完之日、備將用過官銀、修過工程、造冊奏繳、   一議給月糧、臣查得鎮邊長峪橫嶺三城。 俱在萬山之中。 地雜沙石。 不堪播種。 鎮邊橫嶺。 且乏水泉。 以此軍不樂居。 逃移接踵必湏處之得所。 方能聯屬人心合無除白羊口官軍月糧如常支給外、其三城官軍月糧、俱許常支本色、馬匹支全料草、著為定規、不宜輕易變更、庶幾目前人肯應募。 日後事可經久。 一議調邊兵、臣查得前項設將添兵之議、雖巳周悉、誠恐防秋在近、一時不能就緒、萬一醜虜突至、勢孤兵寡、未免仍致悞事、合無行令提督時陳將調到邊兵揀選二枝、駐劄隣近地方、果有警報、分發鎮邊長峪橫嶺三城、與遊擊徐麟兵馬相兼戰守、一面先令領兵官員。 各詣屯兵山口。 逐一相度。 要見何處可守。 何處可戰。 必湏方略預有定畫。 臨事方免錯謬。 ○經略潮河川地方疏 【 潮河川】   臣會同摠督軍務侍郎何棟巡撫都御史吳嘉會議得古北口潮河川。 外通興州。 內連密雲。 實殘元避暑故道。 嘉靖二十九年、即庚戌之事虜自黃榆溝擁眾突入。 塞川南下。 遂致驛騷畿輔。 振動郊圻。 雖嘗分兵道出高崖。 大勢營帳。 仍由黃榆北止? 帚。 則知潮河川者實醜虜入寇之第一門戶也往年都御史洪鍾、欲于川內建城屯兵、據其要害、以故不惜勞費、鑿山引河、功未及成、人共惜之、今臣親至開山口。 再三相度。 原來地高水低。 縱使可通。 無濟于事。 又至近日新修黃榆溝一帶邊墻。 見其堅完高厚、女墻敵臺。 表裡周匝。 有兵拒守。 虜自不能飛度。 但墻外尚有平漫去處。 逐漸挑穵。 此城濠相輔之道地低一尺墻當更高一尺是在邊臣隨宜處置。 無庸別議。 又踰河至潮河川。 周廻顧視。 黃榆溝邊墻。 包乎川之外。 即今何棟吳嘉會所修新墻是巳開山口節年邊墻。 反在川之內。 即洪鍾鑿山故處是巳。 二墻夾峙。 勢如雙屏。 萬一賊眾潰墻勢必落川再無別道川面雖有浮沙。 不甚廠漫。 是誠我兵之戰地也。 過此則為石匣。 為密雲。 平原曠野。 萬馬可馳。 我兵欲戰不能。 欲守不得矣。 六城三臺緣水羅布使矢石相及虜不能入矣臣今議於川內創築小石城六座。 每城內各築一墩。 自北而南。 三城儼如棋布。 自南而北。 三城宛如星羅。 臨期酌量賊勢。 分屯勁兵。 令其可隱可見可避可擊又議於川之西山野猪嶺墩起。 至猪嘴寨河口墩。 迤北石崖止。 創修橫城一道。 伐其占據山梁之謀。 又議將東邊護城關不堪舊墻。 通行拆修。 添築敵臺三座。 以為六城聲援之計。 惟恐窒礙。 難以經久。 備行兵備副使李蓁勘報無異。 大抵大事可成。 則小費不足計。 况所費不多。 遠效可圖。 則近怨不足恤。 况無從興怨。 似當修舉無疑。 如蒙乞敕兵部再加議擬、如果相應、備行都御史吳嘉會、摠兵成勳、副使李蓁、嚴督參將周益昌、坐委守備高輅、經歷康思道、千戶李景時張守爵、動支官庫見貯民夫銀兩、分發鄰近州縣、顧募夫匠、相兼本區夫匠、併力修築、工完回奏、   ○議築簡便墩城疏 【 墩城】   臣惟腹裡城堡、固當為堂室之圖、沿邊墻塹、尤當先門戶之計、於是不避艱險、周歷諸隘、以次經略、除一切軍務事宜、各另具題外、復念蠢茲醜虜、擁眾遠來、其志原在搶掠、不遂其欲、不能但巳、必然極力攻墻、萬一我兵力竭、一處不支、別墻盡属無用、如嘉靖二十九年既過黃榆溝潮河川、突入密雲懷柔一帶、但有城堡去處。 苦不來攻。 至于散居村落。 任其殺擄、如入無人之境。 事後雖嘗分遣僉事張鐸等修築城堡、於時倉卒舉事、計處未周、總合數村。 築一空堡。 有相去十餘里者。 甚至有二三十里者。 堡內既無井泉。 理難持久。 窮民各有家緣。 豈肯輕棄。 虜未至而先行收歛、妨廢不貲。 虜巳至而方行收歛。 緩不及事。 臣往年巡撫甘肅之時、嘗創為墩城之法、即如五七家之村、令其近村合力築一小城。 周廻止二十八丈。 底闊一丈二尺。 今北邊官民築樓以防盜意亦訪此高連垛口二丈。 收頂七尺。 於中各築一墩。 每座周圍八丈。 高連垛口二丈五尺。 實臺上盖房一層。 架樓一層。 最上盖天棚一層。 此外更有欄馬墻壕二道。 近墩又有漫道將至墩門懸置板橋。 防賊循道而上。 大村則令其左右夾峙。 各築二墩。 或四墩六墩。 盖守禦之方。 大則為城。 其次則為堡。 城非萬金不能成。 堡非千金不能成惟此墩城。 通計不過百金。 為費甚少隨處可築大城必湏數千人。 堡湏千人。 方能拒守。 惟此墩城。 十數人可以守虜少則勢力單弱。 料彼不能攻穵。 此法不特拒守兼之烽火周密虜多則人馬稠密。 懼我乘高擊打。 縱使攻破一墩必先自傷數十百人所得不足以償其所失。 虜必不肯為之。 况我之墩城。 隨在皆設。 虜勢雖重。 豈能一一攻之。 不煩收保之勞。 坐收障蔽之益。 此之謂家自為守。 且賊既入邊。 勢必散搶若各城之中。 不獨可以藏人且使地形高下錯雜虜騎不能以大隊馳驟矣分置步兵。 與土人相兼按伏。 俟有零騎到墩邀而擊之自然可以成功。 此之謂人自為戰。 先年大舉達虜嘗犯凉州彼時墩城告完。 臣適在彼調度既無毫毛疏失。 且有斬獲微功。 是乃明效大驗。 臣今奉命月餘。 所過州縣。 見其閭里蕭條。 財匱民勞。 以故不敢輕率建議。 徐而思之。 利害有輕重。 關係有大小。 土木之害。 較之搶殺為小。 殘破之患。 比之勞費為大。 若使得人綜理。 激勸有方。 是雖不可慮始之民。 亦當翕然感動。 近日民間苦虜侵暴。 亦有自為之者。 但與臣之規制少異。 一二豪強之徒。 又為其私築。 因而挾制。 臣切痛之。 如蒙乞敕兵部計議、如果相應、容臣畫一圖式責成都御史吳嘉會艾希淳王輪、督同兵備及府州縣等官、將薊保二鎮地方。 審時度勢。 不限以時。 不拘以地。 勸民以次修築。 不宜過於嚴急。 反致騷動。 沿邊去處、就行總兵徐珏成勳張琮一體整理。 中間或有土脉疏鹻不堪修築。 必須多用磚石包砌以圖經久。 難以惜費。 其昌平懷柔順義密雲三平谷曾經被虜州縣。 仍乞不為常例、量發官銀三四萬兩。 如內帑不便。 或于真順等府解到民夫銀內。 准其如數動支。 聽吳嘉會王輪審其人力果有十分不能自處者、量為補助以仰副我 皇上日勤宵旰愛護元元之意、然此雖有小費。 果得民命曲全。 比之調發客兵。 日費千金。 無益有損者萬萬不侔。 臣無任懇切覬望之至   ○兵馬凋殘不堪疏 【 兵馬】   該鎮守薊州永平山海等處地方總兵官右軍都督府都督同知成勳、鎮守昌平居庸等處地方副摠兵官署都指揮僉事張琮、各將所管軍馬數目開報到臣案查、先該臣巡視昌平薊鎮督同本部署郎中張重等閱得兵馬狼籍、近者武陵亦行此法限各邊查報但恐身不在行間未必得實耳巳經備行各官、要見總副參遊等官下、原額軍士若干、逃? 事故若干、見在若干、馬軍堪戰若干、不堪若干、步軍堪守若干、不堪若干、馬匹原額若干、倒死若干、見在若干、堪以騎征若干、不堪騎征若干、從實開報去後、今該前因臣惟邊防之要。 莫先於兵。 尤莫先于馬。 必須兵精馬健。 以守方固。 以戰方克。 自古談兵之家。 曰兵不貴多而貴于精。 又曰軍政莫急于馬。 薊鎮昌平分屯列戍。 軍雖不下六七萬人。 類多老弱庸懦。 不堪戰守。 馬雖不下二三萬匹。 類多羸瘠瘡癬。 不耐驅馳。 往年所禦。 止是三衛屬夷。 且猶兵勢蕭索。 今所禦者。 強橫之北虜矣。 往來禦虜。 止是秋高月朗。 且猶分布不周。 今無論春夏秋冬盡防範矣。 當此時危勢迫之難。 宜為易轍改絃之計大抵邊臣之意。 皆為本處兵馬削弱。 必須多調勁兵以為應援。 舍主兵而恃征調所以在在騷動處處□虛也以臣之愚。 似當以練主兵為根本以調客兵為權宜况客兵之來也。 閭閻騷擾。 雞犬不寧。 未收保禦之功。 先罹憑陵之患。 民謠滿耳。 邊兵可常調乎。 又為連年修邊。 步軍苦於版築。 馬軍苦於架梁。 無暇揀練。 即如各枝遊兵。 未嘗架梁。 而身無寸鉄。 手不執弓。 食糧則有名。 臨警則無實。 驕惰至此。 主兵果可恃乎。 又為缺馬騎征。 仍欲仰給太僕。 臣謂且宜將見在之馬。 悉心喂養。 若多發官馬。 不能愛惜。 未免盡為溝中之瘠。 馬果可再發乎。 至于包辦役占百弊紛然。 所當究詰。 臣惟今日之勢。 不在于增兵。 而在于練兵。 不在于增馬。 而在于養馬增兵增馬者。 邊政之文也。 徒費芻糧。 練兵養馬者。 邊政之實也。 有裨捍禦。 臣周歷地方、見之甚真、不忍緘默、伏望 皇上俯念虜患猖獗。 邊備廢弛、今後該鎮奏募新兵、奏討官馬、敕下兵部、且不宜輕易議給。 速行總督鎮廵等官。 先將各區軍馬協心整飭。 逃故者作何處補老弱者作何沙汰。 見在者作何操練。 馬匹作何喂養。 役占包辦者作何清查。 務期軍馬充盈。 姦弊剗除。 以為地方深長之計。 事完備將練過人馬。 革過弊端。 分別處分。 徑自回奏。 ○議處地方事宜疏 【 戍守廣昌】   會勘得內通外達、有磁窯口、林關口唐山口、直峪口、紅沙坡口、石門峪口、大檀口、北口、柳河口、九官口、永寧口、松子口、三澗口、共十三口、俱係沿邊緊要一帶口分。 磁窯口內有銀鎈驛馬嶺、石門峪口內有鎗頭嶺北口內有黑石嶺、四口雖係內口。 亦為要害。 其黑嶺、止設把總官一員、軍一百三十名、林關等七口、各軍八名、永寧三澗口、各軍五名、唐山大檀口各軍三名、磁窯紅沙口無軍、嘉靖十九等年虜賊大舉擁眾深入、屢犯靈丘廣昌縣等處地方、俱因前項隘口守把軍士單弱、雖恃天險、軍少不敷把截前項口分、似應就近添撥軍士、以資控扼、及查得廣昌縣南通紫荊倒馬二關。 北入宣府大同二鎮。 是時北虜屢寇宣大故三關不妨重險今奴窺二鎮亦須防此西可以躪晉中東可以入畿輔故為要區也欲戒嚴於兩關。 當致謹於此地。 况廣昌攝於二者之間。 誠重地也。 夫地重則事權當重。 合無於廣昌城革去守備、添設參將一員凑添兵馬三千、合為一營。 專事操練。 適中調度、一遇有警。 隨賊向往。 相機堵截。 外峙諸口而為宣大內蔽。 內連兩關而為畿輔外捍庶重關設險而內外無虞。 將領得人而緩急有濟。 及准倒馬關參將馮登手本議報相同緣由、各到道、又蒙巡撫保定等府地方兼提督紫荊等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艾希淳巡按直隸監察御史馬三才蔡揚金黃季瑞案驗俱為議處地方事宜以裨戎務事、該巡按直隸監察御史楊選題前事、內一欵執要害以添防守、夫禦虜者先貴於自防、當關者尤貴于擇要、故守得其要、則用力寡而成功多矣、竊聞宣大二鎮。 乃西關諸隘之藩籬。 而迤南北口石門一帶。 又紫荊倒馬之門戶。 虜之入寇。 若過宣大地方。 未有不由北口石門銀鎈直峪等四處。 而能越犯紫荊等兩關者也。 且北口石門等處崇岡峻嶺。 疊嶂層巒。 一夫能守。 百夫莫當。 比之紫荊倒馬等處。 更嵒險可據。 夫既為通虜之要途。 又有可據之山險。 且路止四處兵力不分。 則前項隘口。 豈非紫荊倒馬之咽喉。 而出關拒寇之重地哉乃聞防秋之際。 前項隘口。 兵不過數十人。 惟黑石嶺設有官兵。 亦不過於百員名。 究其所以。 盖由前項隘口俱屬之蔚州廣昌等州縣。 廣昌本属雲中也在宣大則以大邊為重而不及屯兵此地以為畿內之外藩在直隸則以本關為重而不能越境行師以增畿地之勞費至于廣昌原設守備亦因而移之外邊戍守。 本城事務。 翻令他官代攝。 夫宣大紫荊。 勢若唇齒。 北口石門。 要若紐樞。 重大邊與本關。 而故輕此紐樞之地臣愚以為舛也。 查得舊年廣昌鄉夫于大賢等二千九百餘名、奏下兵部、願收月粮効力防守地方、人數見在、而廣昌守備城操、官軍、止三百餘名、若合而為一。 足彀一枝兵力。 臣愚以為在宣大舍大邊而退保此地。 固非也。 在直隸舍本關而出保此地。 亦非也。 合無於防秋之日。 令兩鎮及山西各量移兵數百於此。 協力防守。 或即將廣昌守備。 改為參將。 而以鄉夫干大賢等二千九百餘名。 并見操官軍三百餘名。 屬之操備。 免其他方調遣。 專以守禦本城。 控扼諸關。 若虜犯蔚州廣靈等處。 許其相機截殺。 則既可以為宣大之內援。 又可以為兩關之外蔽。 就使虜騎能犯宣大。 必不能越犯兩關。 此亦守要之一端也。 伏乞 聖裁、該本部覆議前件、臣等看得禦戎貴先據險、守土尤重得人、地利得而武備修。 防禦斯有賴矣、所據宣大二鎮、原與紫荊倒馬諸關、相為表裡、宣大有警、則紫荊倒馬之捍禦、在所當急、今御史楊選題稱若賊過宣大地方、必由北口石門銀鎈直峪四處而後能犯紫荊等關、且前項隘口、險要易守、實為咽喉重地、而無兵防禦、要將兩鎮及山西各量移兵數百協守、或將廣昌守備改為參將而以原設鄉夫、并見操官軍、統領專守本城、控扼諸關、誠得設兵守要之術、但增兵改將、事體頗重、前項地方、未經查勘、遽難議擬、合候命下移咨宣大山西保定各鎮督撫等官會差守巡兵備風力官員、親詣查勘、要見北口石門銀鎈直峪四處隘口、是否險要、為虜賊必由之路、四口之外、有無路可通、及改設參將、增添兵夫、移兵協守、事體有無相應、果否經久可賴作速查議明白、具奏前來、以憑覆議定奪、伏乞 聖裁等因、覆題奉 聖旨准議、欽此欽遵俱案行本道會議通呈施行等因蒙此節經備行保定府同知馮友會同倒馬關參將馮登親詣彼中查勘議報去後、今該前因為照建事貴於審時、屯兵先于扼要、故制禦得法、則為力易而功倍、而相機設備、亦兵家所不能違也、我國家建極京師、北鄰虜境、外設宣大二鎮、內置紫荊諸關、凜若重圍。 勢成捍蔽。 使其外治周詳。 藩籬森密。 則諸關有所倚藉。 前項廣昌保安本為二鎮之內地。 其勢在所緩也。 頻年以來。 虜患日棘。 備禦日疏。 小犯則小入。 大犯則大入。 每歲不下數次。 即如去年八月虜由大同三犯靈丘以南。 稍進則為浮圖峪插箭嶺地方。 今年三月虜由宣府越犯灰窯兒黃土嶺等處。 少進則為沿河馬水口地方。 而浮圖峪插箭嶺、馬水口、乃關東西門戶。 山勢綿亘。 隘口廠漫設官屯軍。 備非不密。 終恐虜勢重大。 避實擊虛。 地里廣遠。 未免分兵列戍。 力格志離。 一不能支。 將至悞事。 保安廣昌。 譬則兩關咽喉。 扼吭而治。 為力必易。 故先年防秋。 兵部調兩鎮中南路參將各領兵移駐其地。 制險控要。 盖不待今日而始議及也。 或者以略外詳內為詞。 而虞兩鎮有舍巳為人之疑。 不知兩關有備。 畿甸靖安。 重兵內屯。 聲勢張大。 將來虜必不敢深入。 兩鎮諸營。 專事外禦。 亦可以免內顧之慮矣。 但虜至保安。 每折而西。 山西兵素弱而寧武反在外故也必犯蔚州地方故廣昌之備。 尤為至急。 矧因守備而為參將。 不煩於添官。 聚鄉夫而為戍卒。 無費于召募。 雖錢糧馬匹器械等項。 少有增置。 圖大忘小。 且計兩鎮之逃亡卒伍。 不知其幾。 扣減之數移以處之。 當裕如也。 所據同知馮友等前項勘議俱巳明悉、似應俯從、及查廣昌生員劉金等揭稱掣回浮圖峪軍、今議該所改為參將營言亦有理、但自正統年間移駐本峪久各相安、憚于改易、矧止一百三員名、數亦不多、合行照舊、無致動搖人心、反生咨怨等因、行准巡撫保定等府地方兼提督紫荊等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艾希淳咨稱若守廣昌則紫荊倒馬二關有所障蔽。 門戶堂室。 緩急甚明。 所據該道議處前因、俱巳周悉、但本院職專提督、跡涉利巳、合咨前去煩為裁酌施行等因到臣、案查前事巳經咨議去後、今准前因、臣惟重關疊嶂。 經制不嫌嚴密。 地利人和。 區畫均當詳慎。 既有大同藩籬。 紫荊倒馬。 若無事於守者。 昔人論守險者不守其險之險而必守千險之外此守大邊而三関自安之說也然燕趙重地安得不深為萬全之計乎廼今建將陳兵。 日增月益。 正猶遼東在外山海關不得不守宣府在外居庸關不得不守然于所守之中又有得其肯綮未得肯綮之處即如廣昌者固其一也廣昌南直紫荊倒馬二關。 北接大同宣府二鎮。 誠為咽喉重地。 所據添設參將一事。 度勢審時。 實不容緩。 御史楊選謂在宣大。 則以大邊為重。 不及屯兵此地。 以為畿內之外藩。 在直隸則以本關為重。 不能越境行師以增畿地之勞費。 兵備副使畢竟容謂因守備而為參將。 不煩於添官。 聚鄉夫而為戍卒。 無費於召募。 雖錢糧兵馬器械等項。 少有增置。 計兩鎮逃? 卒伍之糧。 移以處之。 自當裕如。 同知馮友參將馮登若謂設參將居中調度。 外恃諸口。 可為宣大內蔽。 內連兩關。 可為畿輔外捍。 所論俱巳詳盡、但御史楊選原議雖該兵部題奉欽依備行各鎮會勘、彼此利害不同、甲乙可否自異、文移往返、决無可成之期、臣近由紫荊出浮圖峪、親歷廣昌地方、周爰咨詢始能盡得其詳、用是采之輿情、參之己見、條為六事、如蒙乞敕兵部計議、如果臣言與楊選所言事體相應、將廣昌參將早為改設、欵內事宜、一併議擬、其廣昌調守浮圖峪官軍一百三員名、歷年既久、安土重遷、難以輕易掣回、止應照舊、命下之日、仍行同知馮友參將馮登前去廣昌會同新設參將逐一經理事完回任、中間如有應處未盡者、聽彼處總督鎮巡官以次從長區處、務期經久可行、不為文具、   ○議修要害嚴防守以固邊疆疏 【 添設兵將】   議得籌邊者貴審乎時、設險者當因其勢、假使宣大之間、兵馬精強、力能拒虜、紫荊倒馬、真為堂奧、何足深慮、今則非其時矣、所幸天險具在、人力可為、振迅之頃、自當改觀易聽、若仍復因循玩愒、虜得擁眾入關、關南之人、不免魚肉、臣等杞人之憂、無任惓惓、盖嘗通論四關之險。 則龍泉為上。 倒馬次之。 紫荊故關又次之。 通論四關之勢。 則紫荊為急。 倒馬次之。 故關龍泉又次之獨論紫荊倒馬之勢。 紫荊雖負山臨河。 不足以據一關之樞。 西則白石口極為平漫。 堪馳十輛。 東則馬水口。 外臨廣谷。 內無完城。 且相去紫荊三四百里。 倉卒有警。 參將應援不及。 倒馬則落路吳王二口。 均當要害。 又切近茨溝等村。 大約所稱關隘雖至險者亦無截然四塞中通一道者也寇由正関以入者恒少由旁隘以入者恒多臣等所憂者。 不在紫荊正關而在馬水白石不在倒馬正關而在落路吳王以故參酌副使畢竟容之議於馬水谷。 則議添參將。 白馬茨溝。 則議添守備。 非敢故為多事之擾。 念惟虜患孔棘。 苟不大為整飭。 害巳剝膚。 必貽後時之悔。 至于修築之工。 召募之役。 揆之人情事勢。 又皆决不容巳。 但內帑之積貯有限。 畿甸之膏脂巳竭。 通計各項所費。 殊為不貲。 反覆籌度。 計無所出。 轉盻秋深憂惶特甚。 如蒙敕下戶兵二部、會同計議、速發銀五萬兩、專備募軍等項支用、再容臣等於薊州營房銀內借支三萬兩、或發通倉米三萬石、專備修邊等項支用、用過薊銀、候秋成之日、照數補還、一應工程坐委副使畢竟容朱徵各照分管地方督理、其餘欵內事宜、仍乞 聖明早賜裁允、地方幸甚、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七十三終 发布时间:2026-05-06 17:57:2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