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八十 内容: 華亭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上木 徐孚遠闇公 周立勳勒卣選輯   李雯舒章參閱   馮養虛集(疏 記)   馮璋   ◆疏   選將練兵足財疏   實邊儲疏   通番舶議   ○選將練兵足財疏 【 訓練】   近者伏覩逆虜猖狂、傷殘內地、廟堂軍國要謨、惟在選將練兵足、財三事、而巳、然臣以為三事之中、選將最重足財最難、然皆未有如練兵之尤重尤難者、何者、將之當重、天下人皆知之、財之難理、中外羣臣皆得而言之、可謂能憂其所見憂矣、而不知兵之不練則憂存于不見之中弊藏于至隱之內則又曰善將者驅市人而戰也雖使盡天下之人。 皆為將才。 而終于無兵之可用。 盡天下之財。 皆為軍需。 而終于無兵之可養。 所以釀成賊釁、墮壞邊機、歷數十年于茲、而未有改正之漸也、國家養兵百八十年、京邊應用官軍、數盈百二十萬、曾未有奮一矢一鎗與賊抗鬪者、韃賊到邊、止是極遠哨聽。 韃賊入邊、止是避遠屯住。 韃賊出邊、止是望遠跟送。 未見韃賊之面、而先巳聞風、思遁計矣。 况能出死力、與賊戰乎、臣嘗熟觀虜勢、志在乘風搶擄、全無行伍次第。 有五七人而劫一村坊。 有十數人而攻一鎮堡。 驅率牛馬、搬運貨財。 伴夥之中。 互相爭殺。 攙前脫後。 畧類蜂屯。 此其兵甚鹵莽。 而易得剪除。 彰彰明也。 今日所以不能勝賊者。 其病不在賊兵之強。 而在我兵之不練。 我兵之不練者、非兵之罪也、各處統領將官、平居不能愛養、而專一以刻剝軍糧、減削艸料、勤苦役使、為分之當然、于是軍將離心、法紀消蕩、而積有歲年、操練之事、全不一舉、操練之事不舉、則武藝生疏、勇氣蕭索、日常原無敵愾之心、臨難安有輕生之志、聞之大同鎮兵廢操者四十年矣、周尚文以機狡引誘纔得一操而不久放廢。 在遠如甘肅遼東延綏固原。 在近如宣府雁門三屯燕河保定薊州諸軍。 有因時得操者乎。 有操而角藝著實行法者乎。 京軍雖稱上摻。 不過吶喊放砲。 狀同兒戲。 班軍多是買閑。 甚者收錢顧送。 全無到京。 又如四方遊手之人。 頂名支糧。 未知劍革為何物。 豈有臨難而不逃。 舊營老弱之輩。 大半疲癃。 雖使行走而未便。 豈可臨陣以衝敵。 軍士之受刻剝受苦役者。 飢寒已甚。 摧楚未休。 至於賤賣糧票、饞啗馬食。 甚至鬻典妻女而不顧。 中有桀驁狡狠之徒。 毒恨在心。 無處發洩。 至于危言惑眾。 弃伍潛逃。 甚者讐殺主將而不已。 往事昭然。 遠近共見。 推原其由。 皆緣統領等將官。 不務撫恤。 專事貪求。 壞亂法紀其事已非一日之積矣。 然此亦領兵將官之罪也。 軍中統轄重臣。 如提督總制巡撫摠兵副摠兵。 次重如參將遊擊分守等官。 其職掌本以節制軍機。 今皆不能奉公行法。 而反相効尤。 弱者溺於因循。 狡者惑于牽制。 親見統領之官務于刻剝。 習于廢弛。 略無究正之心。 今欲變其積久之弱。 以成國初之盛強。 其一曰、修養軍之舊令、而又厚之以今日之新恩、其二曰、修操軍之舊令、而又約之以今日之新規、則奸弊不除而自去、衰弱不振、而自強、臣請乞查軍營舊制、責令提督大臣、嚴選統領將官、如某官堪五百人、即委以五百人之糧餉。 五百人之器械。 而所以撫養五百人。 而責之以操演之事。 法在其中焉。 如某官堪一千人。 即委以一千人之糧餉。 一千人之器械。 而所以撫養千人。 而責之以摻演之事。 在其中焉。 定其人而勿移。 久其任。 責其成。 而勿為微過羣議之所惑。 要使上下之間。 恩義相維。 終始相固。 悉如邊官畜養家丁故事葢家丁所以死護其主者。 以其身之父母妻子。 全生仰賴故肯出其死力。 而不他顧也。 邊官所以親愛其家丁者。 以其身之死生存亡。 更相倚靠。 故寧費其私資。 而不少吝。 而又焉肯有剝削役苦之事。 今誠推廣此意。 使各營統領。 皆如家主之有深恩。 滿營士卒。 皆如家丁之出死力。 有一隊長統五十人。 則五十人者即與隊長為一心。 有一將領統五百人者。 即與將領為一心。 推而滿千。 推而十萬。 以至百萬之師。 無不若此。 隊伍雖眾。 而法度均一。 何則。 上之所以釐之者有常分。 下之所以承之者有常規。 而中間所以聽受之者。 無不各有一定之節。 恩愛素孚而號令素習、休戚利害、素無不同、雖欲離之而不可也、臣請因言操練之法、兵可訓軍不可訓造營房以訓軍難哉乞查營房舊制。 於教塲四近處所。 苫盡營房。 使團營諸軍。 盡挈家業。 附營住居。 操演之期。 隨呼而集。 又使父母妻子。 同住一所。 穿造井灶。 以便火食。 于月支正粮之外。 量加銀錢。 以遂其飽暖生育之樂。 一月一時。 量加犒宴。 以伸歡洽。 而作其勇猛之氣。 又使其父子兄弟。 比隣戚属之間。 自相約會。 結成隊伍。 如五十人為一隊。 隊長摠之。 又五百人為十隊。 一將領之。 任其意欲。 不必官為更張。 以便其聯絡親顧之情。 葢平居相為親顧。 臨難則相救接。 彼五十人者。 可以一進退而同生死。 每見軍中勇士。 致以獨出敗事。 平人見之而坐潰。 一夫獨出則賁育不能奮勇百夫致死則千人不能當鋒。 何則。 其眾寡之勢然也。 又一隊之中。 互相保結。 其有偷惰躲閒。 逃竄不法之輩。 一以法繩之。 而無所容。 又在其為將為領者。 身先士卒。 常川在營。 乘時以鼓舞之。 以感動而倡率之。 所以結其心而無二者也。 又今遠近召募新軍、數多散雜、一百而聚之支糧百萬易也閱歷之言日久而能不散難矣又日久而能操練又日久而能成軍可以赴鬪尤難矣臣請乞照此法、創造營房于京城四箱、以便居處、因其親戚之人、結成隊伍、以便聯絡、一應撫操等事、悉如京軍之例、以便羈束、則事為有緒、而法令可行、庶無日後潰散之虞、今之議者、必曰畜兵數多、贍兵數厚、則財料無從出辦、臣請于萬人之中、選約千人以為上軍。 以上等之食食之。 約三千人以為中軍、中等之食食之。 餘六千人。 以為下軍。 下等之食食之。 其法如生員廩增之數。 核其功能。 上下其食。 則上軍益有感奮。 而不及者有所慕勸。 且于加贍之數有限。 不以多軍而冐用也。 臣又備查古制。 騎兵一人。 可當步兵七人之食。 見今邊兵之良將。 不能以之馳驟北虜。 而必須下馬步戰。 而况馬不慣于金皷之聲。 人不習于上下之能。 若揀省騎兵以專步戰可以省食而益軍事之兩便者也且夫撫養之術漸以周至。 然後立為科條。 以法令而肄習之。 乞于京邊將官。 選其才堪統領者。 如給以千人之隊伍。 即給以千人之糧餉。 千人之器械。 又責之以撫養訓練。 千人之事宜。 如前所陳。 每日下操。 統領自出一隊。 別領更出一隊。 互相比鬪。 以試其強悍整肅便敏之狀。 又使官各為操。 操各為處。 而提督大將。 間出其處。 而比驗之。 一則以見各隊之強弱。 一則以辨各領之賢否。 則一日而可以盡十萬之操。 一人而可以觀十萬之技。 此李靖積分之法。 而國初所舊用也。 下操之辰迨酉而罷。 祁寒盛暑。 暫輟一月應操之人。 十分其班。 間放其一。 常使十日之操。 而寬一日之假。 則無日而無不操之兵。 無人而無不得之假。 此煩簡適宜之法。 而國初所舊用也。 又如使鎗使棍。 不待多習而可能。 步射馬射。 尤須久肄而後熟。 如射中銀錢。 即以銀錢給賞。 射穿一札。 即以全札投賫。 此皆古法之良。 而今可効用也。 其他下軍無能。 則使之薪水屯作。 以供上軍之用。 中軍稍力。 則使之投師習技。 以為上軍之漸。 此吳起以一教十之法。 而又國初所舊用也。 然此特其練藝之末技。 未盡制兵之要法。 古人所謂制兵者、視專將旗。 雖敵人在前而不視聽專將鼓。 雖敵人在後而不聞。 進退開閤。 夙有定規臨敵决戰。 一維將令是從。 而不知死生為何事。 古人何以得此哉。 其養軍有深浹之恩。 而其臨事用之也。 有一定不可亂之法。 其所謂一定不可亂之法。 非謂行法於臨敵决戰之時。 而正以行法于下操演令之日。 離隊亂伍者行法無赦。 占顧不寧。 舉止無定踪者。 行法無赦。 恇怯而氣不揚者行法無赦。 孫武之斬嬉笑之人。 穰苴之誅後至之士。 皆在下操時也。 其時常操演下營。 習見其主將之號令法度。 果斷如此。 明肅如此。 况對敵營。 况臨敵陣。 呼吸之間。 萬眾生死。 則制將之下無潰卒。 其號令法度之必于果斷。 必以明肅者。 又當何如哉。 夫平居習之巳定而其心巳安之有素。 臨事之時。 能輕死生而齊進退。 以成必勝之功。 若待其臨敵决戰。 而後刑之。 則既晚矣。 而悞事不巳大乎。 臣以為今日操兵之事。 宜倣古法查復國初舊規重加賞罰下操之所决杖即臨陣之所處斬下操之所穿箭遊營即臨陣之所梟首而示眾者也下操之所簮花披紅即臨陣之所鼓舞而先登以受上賞者也又其罰之甚者。 則綁縛軍門馳奏請决。 天子馳恩而姑貸之。 而其為之主將者。 必於行法。 而寬假于天子之詔。 賞之甚者。 則統領可陞其給俸。 軍伍可進以稍食。 此皆行之下操之時。 以為素定之矩。 則軍政可肅。 而臨事可以得用。 臣又近見多官建白邊謨。 如光祿寺少卿馬從謙、備言車戰之法、又言京城肆箱建肆大堡以安頓占、募之兵、都給事中俞鸞言車戰火器鉄蒺蔾布地之法、都督陸炳詳言備守攘夷之法、又都督孫堪、葢言弩法、他官建言尤多、如可采錄、即令建言本官、給領工匠、親監制造、盡其巧法。 未必于事無補、臣又近見賊至之初附京居民、橫遭殺戮、束手相觀、莫能抗鬪、迨至賊退事定、方知賊眾之為鹵莽而易與也。 皆悔前者之不抗而計巳晚矣。 推所由然、皆由卒然遇虜意緒倉皇、無暇措手、非其力之真不能抗也。 今宜乘此機候早有隄防。 乞于所在地方。 隨量地形。 建立堡子。 將零星肆散。 單薄居民。 盡數併入一堡之中。 推立一人為堡長。 二人為副長統領其事大約如前練兵之法。 仍將職方司郎中尹耕所定鄉約事宜、通行頒布牌門押戶、各出壯丁、各具棍棒火器、各習弧矢無事則先訓習而彼此致其聯絡之情。 有事則相警守而人各堅其備禦之志。 仍令撫按官員督責州縣守令、時常稽查、量有犒賞以責成功、不許因而容奸擾民、分外生事、則隨處有備而賦可易制也、然使撫養巳至、操練巳成、而無有重賞之令、以作其勇氣。 無有重罰之令。 以束其畏心。 則積衰之餘。 尤難振舉。 臣請乞明三令五申之法將永樂年間、用軍大略事宜開諭京邊各營、並召募新軍。 凡遇賊臨境上。 諸隊之軍。 有能當先抵對、勇氣出眾者、即為上功。 有能身先眾卒、衝陷賊鋒、即為奇功。 有能先眾殺賊、鏖戰不退者、即為首功此皆全隊受賞不論首級多寡有無拜將封官。 富貴立致。 忠勇奮于一時、光榮及于萬代。 不幸而死于兵革。 則其兄弟子孫亦受延世之賞。 與國同休。 山河永固萬一畏縮軍士中有逗遛退縮。 不肯向前。 按法處斬。 有先眾逃去者。 全伍處斬。 有放誕不用命。 致悞大事者。 全隊處斬、千隊之長死而不救。 罪在百長。 百隊之長。 死而不救。 罪在隊長。 隊長戰死。 責在同隊之不救者。 大勝大捷。 大潰大夷有並立所不加者。 事出異常奏行議處、大槩要使一應官兵、其如令輕何也知 朝廷賞功之典如此之厚何故不肯向前以求重賞又知 朝廷治罪之法如此之嚴何故而甘心退避以至僇死死一耳、死于戰鬪、則忠勇出眾、而妻子俱為光榮、死於退避、身首異處、而妻子同為孥囚、事理昭然、天下豈有不用命之士哉、大槩前後練兵事宜、不越數者、先之撫養、以堅其心、而不離。 然後法令可行。 而肄習可專。 法令以一其守而不亂。 肄習以精其技而不困。 然後制兵可成。 而臨事可用。 迨其制兵可用之時。 則軍國之大體定矣。 然又必有重賞嚴罰之法。 以維縶其先後之間。 略無有毫忽變亂之私。 則眾志整一。 而將威尊嚴。 如手使指。 無不如意。 如此而征誅萬方。 無敵天下。 帝王全勝之兵也。 區區竄竊之虜。 何足以煩驅逐。 何足以廑我皇上宵旰之思哉。 ○實邊儲疏 【 實邊儲】   先該戶部具題、奉 聖旨、近年各邊奏討帑銀數多、以致庫藏空乏、你每會官、詳議經久節省之計來、臣等仰惟 皇上明見萬里、加意邊防、求所以釐革弊端、處分事宜、為經久可行之計、大小與議之臣、孰不罄竭愚衷、圖惟報稱、而該部專司國計、尤當奉宣德意廣集眾思、務求所以至當止? 帚一、經久可行之計、有裨于國、遑恤其他、斯臣子之分也、近該戶部條具揭帖一十七欵、公同臣等會議、臣等看據揭帖所載、一應沿邊錢糧、止是查理節年數目、而所以處分之法欠詳。 一應邊官奏討、止是借名阻執、而所以足其糗糧、使其必不奏討之計、猶有未定。 其他冐破侵欺事件尤多、而所以糾察弊源杜絕流患者、猶未之及。 雖有節省經久之意、恐其戾于時宜、偏于巳見終未可以經久而必行也、臣等查據揭帖、要將國初原額屯糧、盡作軍糧實數支放、竊以屯田之廢久矣、而邊屯曠廢、尤為極甚。 自北虜猖獗。 住牧近邊。 屯軍與虜。 止隔一墻則畏怯而不敢于耕防守之處。 日接烽火。 加以擺邊之役。 晝夜無休。 則警急而不暇于畊田久荒蕪。 牛具犁種。 盡無從出。 則罄竭而不能于畊他如腹裏官屯。 多被豪強侵據。 冊籍無稽。 疆界迷失。 今雖報有子粒在倉。 尚多有名無實。 况欲以其經年久無之數。 而一旦作為實徵。 以充軍伍之食。 田且未有何從而得其子粒以養死命之士哉又據揭帖、要將國初牧地原額、秋青備冬草束。 盡作馬艸實數支放。 臣等竊以秋青艸。 備冬草之名雖存。 而牧地之荒迷巳久。 其所以荒迷之原。 大略與屯田相等。 往歲止于防秋。 而今者自冬徂夏。 無時不防。 邊兵止于燒荒。 而今者城墻垛口。 隨處擺列。 則軍馬之在戎行者。 巳自無有一息之暇、而又安能從容放散、以恣其蕃息之性、以盡其樵採之力哉。 大槩邊塲馬艸、多是虛存名色、即其巳徵在官之數、尚為空虛。 無可取用。 而况原未徵官。 歷年虛欠之數。 動輒四五百萬。 餘束欲盡抵實。 而扣作養馬之用哉。 又據揭帖、要將別省額運錢糧逋欠、作為實用、臣等竊以逋欠官糧、法當嚴追、侵欺奸民、法當深治、然錢入人手。 隨即浪費。 一時追併不前者。 將何以應軍門懸口之急。 歲有凶荒。 民多流殍。 一時辦納不上者。 將何以濟軍人宿飽之期。 人情奸狡。 官法玩弛。 巳非一日之積、非可以虛文催促、而遽求責成也、且夫沿邊官軍、藉月糧以資口給、騎操戰馬賴糧艸以為生命、一日缺乏、死亡立至、以見聚之蒭糧。 供見屯之人馬。 應時給散。 尚憂其有不敷。 而况催徵于久逋之人。 計筭于虛負之數。 事理乖違。 昭然可見。 大槩屯田牧馬艸塲必須風力重臣。 經理數年而後定。 各省逋欠糧銀。 必須責成撫按。 盡心職業。 嚴督有司。 將住俸降級事例。 著實舉行、經理日久。 而後弊政可弭。 敝俗可回。 候待前項事宜。 措置有方。 儲蓄有素。 然後以屯田之糧為月糧。 以秋冬二草為馬艸。 以逋欠民租為軍儲之實數。 叩留支銷。 咸有定額。 則邊官之奏討者不求其止而自止。 邊事之處分者。 不求其明而自明。 今不能預先經理。 以罄其一日之勞。 而欲求未然之利。 於數年之前。 指未來之食。 以供待哺之口。 畫餅充飢。 曾何異此。 即使部議通行。 邊官遵守惟嚴。 不敢更行奏討萬一軍儲欠缺、人情動搖、外有強悍不測之虜、內無充實可恃之兵。 干係軍機、利害不淺、待其欠缺巳多、困迫巳甚、邊官不得巳而為奏討之計、該部不得巳而為給發之? 、則是法令之行、自我犯之。 本? 節省。 而未免於多需。 本? 經久而不能自守于旬月之間也臣等再照各邊弊端無窮、一時遽難指數、如歲報官軍馬匹、則有虛名冐支之弊。 臨時按伏人馬、則有欺瞞浪費之弊。 邊倉募糴糧艸、則有虛出虛入、改換通關之弊。 商人投種塩引、則有賣窩買窩坐受分銀之弊。 其他那移牽補、參錯影射、冐昧侵匿之狀難可究詰、俱足以剝民脂、而傷國計該部雖經別有查覆、未曾通融究竟、及查臣等原議、在京在外衙門凡係錢糧所係、出納所司、俱要遵照明旨、通行查議、葢以中外俱為一體財用互為盈縮、必須通融計筭、摠其所出所入之大數、然後劑量事宜、定其可增可損之常規、該括綱領、分別條件、或原數所少。 而時制當以加增。 或舊矢? 見巳詳。 而新例難于頓改。 以一年為准。 則百年之事可推。 以一事為常。 則萬事之費可理。 如唐人之元和會計。 宋人之景德會計等錄。 今徒言理財而不求心計之臣是南轅而此其轍也彙集成書上呈 睿覽裁定可否分行內外衙門著為定式令天下臣民、曉然。 知我 皇上節費裕民之意。 庶幾可稱 明旨於萬一也。 今觀該部所奏查數雖詳、處分未協。 所議九邊錢糧。 徒有扣留虛名。 全無升斗實用。 至如在京在省。 錢糧別項弊端尤多。 一槩未曾查究。 得其下落。 方今財用空竭。 中外殫虛。 歲入不勾歲出。 每年約有百萬餘兩那借。 經營百方無計。 再經數年之後。 又不知其何如那借。 何如經營。 臣等憂其坐守。 而無策也。 乞將該部嚴詔、切責遵奉、臣等前後所奏本詞、覆加議處、內外通融、務求至當止? 帚 經久可行。 以裨國計。 以惠邊方。 天下幸甚、   ○通番舶議 【 通番舶】   全閩之人無不欲通市舶者稍寬其稅而嚴硝黃之禁亦謀國者所不廢也   嘉靖三十年五月初六日、該都察院勘合二千六百八十五號、巡按福建字樣、勘議通海舶以資物資一件、給事中題要將廣東福建浙江三省、盡許開通番舶照常抽稅。 以資國用。 中間如果有益無害、亦要詳議酌處、事體停妥、使無後虞等、會議到道、但查福建地方、東濱大海、外控諸番、國初於腹裏軍衞之外、增置鎮永平東邊海四衞。 玄鍾銅山陸鰲莆禧等、邊海一十三所。 增築邊海城垣大小五十餘處。 統兵十萬費糧百萬。 于外又增烽火小埕南日浯嶼銅山五寨。 玄鍾一澳。 洪淡等四十四巡司。 沿海設官。 制度森密。 無非所以重邊計而防後患也。 又查大明律內一款凡緣邊開塞、及腹裏地面、但有奸細走透消息、探聽事情者、盤獲到官、須要鞠問接引起謀之人、得實皆斬、經過去處守把之人、故縱隱匿者、與犯人同罪、又一款凡將牛馬軍需鉄貨銅錢段疋紬絹絲緜、私出外境、貨賣、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貨船車並入官、若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因而走漏事情者斬、又問刑條例內一款、官員軍民人等、私將應禁軍器、賣與夷人圖利者、比依軍器出境、因而走泄事情者、律各斬為首者、仍梟首示眾、又一款官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往番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者、正犯處以極刑全家發邊遠充軍、其明刑勑法、禁諭森嚴、亦無非所以慮後患防未然也、今若貪顧目前、一旦開稅、華夷無限、山海路通、此往彼來、畧無禁阻、番人狡獪、兇悍難測、萬一乘機生事、擾亂地方、與 祖宗建置軍衞、頒示律條杜患防微之意、甚不相同、職等叨居地方、利害所關、不敢輕議、又况本省四府、沿海地方二千餘里、汪洋無際、四散島嶼、盡可泊船、與荊州蕪湖江上關鎖去處不同、既稱通番之人、必是積年在海、強徒惡少、舍命輕生、眇視官法、貨船到岸、倘不赴官、四散灣泊、躲名匿稅、官府不免拘拏、因而拒捕傷人、又須調兵征勦、恐其利未得而害先至也、又如商販所來、不過胡椒蘇木等件、民間用之不多、食之有限、販來既盛、價值必輕、二三年後、商人無利勢將自息、徒有開稅之名、而未見開稅之利、所可預料者也、又有奸猾商人、其出海即可稅不必待其止? 帚也將帶中土絲綿? 布磁鉄貴貨到彼番國、不換貨物、止賣金銀、回還之時、將船燒燬、潛地逃止? 帚、徒有開稅之名、而終無可稅之實、勢所難禁者也、其初番中、此則不許夾帶本無塩硝火藥亦無銃炮器具。 後因中國之人接濟往來。 私相教習。 違犯嚴禁將帶出境。 以濟番人之用。 如佛郎機大銃鳥銃手銃。 為害最大。 然猶懼有法網。 交換未多。 番人以為難得。 若今明開通稅之門、略同互市之法。 彼之器精于中國且十倍矣火銃火藥。 公然交易。 得番人無用之物。 濟番人有用之器。 是持其柄而授之兵也。 又見漳泉惡俗、童男幼女、抵當番貨、或受其直而徑與其人。 而兼得其貨。 或委身而甘為贅壻。 或連姻而藉以富家。 番華交通、一至此甚、今若大開納稅之門。 直啟交通之路、生人混淆、夷夏無別、其害將不可收也、又况泉漳風俗、嗜利通番、今雖重以充軍處死之條、尚猶結黨成風、造舡出海、私相貿易、恬無畏忌、設使寬立科條、明許通稅、頑民藉口勢宗擅權、出海者愈多、而私貿私易者、不過治以笞杖之罪而巳、自此益無禁忌、恐其法壞于上、利止? 帚于下、無補國計之分毫也、又查前朝舊規、如南宋末年、開稅交廣之間、然所獲止于牙料品香無用之物、無資中國之用、元人嗜利而終啟日本之禍、末年乃有張士誠方國珍海上之變、我國家方輿萬里、太平二百有年、 聖明在上、廟堂謀猷、當為聖子神孫、萬世宏遠不易之定計、不當為一時之權宜、以貪小利、且夫洪武開基之初、首重海防、遷海島之居民、以絕其招引之釁、絕番夷之貢獻、以塞其往來之途、永樂以後、罷海運而開會通之河、宣德年間弃南交而杜雷廉之道、至如高麗通貢、不許泛海于登萊。 琉球來王。 示必嚴兵于福海。 此皆我 聖祖列聖用意之深、而于今可以三思者也、又今防海人員、咸苦哨捕之役、百計謀脫、常思逃去、今見交通之法既立。 疏怠之心漸生武備不修、坐安歲月、而窮山絕島之夷、聞風遠來、致生他變、不可阻遏、廢先朝世守之規。 恐其一壞而難復。 生後人無窮之釁、恐其既開而難塞。 職等再三思惟、委于事體有碍、與浙江廣東所議、俱各相同、謹議、   ◆記   慈谿縣新城建祠記   ○慈谿縣新城建祠記   慈谿建邑、目唐永徽盛時、迨于開元、經營載成、地傍東海、兵革罕至、歷宋建隆皇祐治平之朝、生聚教訓、垂及千齡、土著之民、敦古好義、有勾踐之遺風焉、治安既久、生齒日繁、華采相勝、相沿而至今日、則文以盛、質以漓、州閭鄉遂之民、孰有不談詩書、誦周孔、以文學名當世哉、尊虛文為高致、鄙武事而不為、葢不但慈谿為然也、則又烏聞有意外不常、干戈寇盜之事、足以戕民、而爛溺者哉、嘉靖丙辰四月十有一日、海寇突至、殺掠焚毀、千有餘年之積、一旦蕩然、縣治皆為焦土、先是海上聞有警報、邑人請於官、願築城為預防計。 聞之持異議者其家被禍獨酷也異議者撓之。 事以中阻。 而不知其禍之至此烈也、次年丁巳、大司馬、新安梅林胡公、開督府于武林之南、摠師十萬、指授羣帥、平賊于龕山、平賊于乍浦械麻葉、縛陳東、司空甬江趙公、以監師再至、并兵以擒徐海、始調軍資為慈谿成城計、而梅翁又獨力以擒汪直于岑港、渠魁咸殲、徒黨震懾遠去而慈谿城遂告完。 當兵革之時其城易成以撓之者眾耳葢縣令靜山劉侯子延之所効成也。 次年賊至屯于烈港、涉于青山磯、聞城中有備、不敢犯、又屯于杜嶺之南湖、乘夜竊逃、而城中安堵如平時。 吾慈之民方太平無事時、自謂全安無恙、歷數百年而如磐石也、豈望有一時之危亂哉、以其向者危亂無聊之亟也、而又豈望有今日之安復如昔日哉。 以其向者之危亂。 今日之安堵。 而始悔其城之不蚤也、嗚呼晚矣。 於是相率以言于劉侯。 謀所以誌司馬公之德于不忘。 惟是日? 闞湖之墟。 湖山之陽。 風氣所鍾。 水潤土良。 葢司馬公所嘗駐節焉。 而將以其祠祠公。 瞻覩維新。 儀容如在。 使後來者之有、所感而益勸。 於是舉。 以無忘危亂也。 侯曰吾志也。 亟圖之。 然先以聞於公。 于是闔邑之民相率而涕洟且拜曰。 夫父母之生我也易。 司馬梅公之保我也難。 陟降高原。 相度山川昔人之創縣也易。 扶瘍救危。 如楚丘之存亡衞焉今日之成城也難。 多難以廣志。 殷憂以遠思。 如勾踐之治國以保民。 垂二十年而不改其初則事之永久也為尤難。 自今而後有繼司馬公而來者、益以翁之心為心、養士練兵、振揚威武、瘴海鯨波永以寧謐、東南之民、庶其有賴乎、有繼劉侯而令吾邑者、益以侯之心為心、撫疲困招流移、內本強固、而外威是揚、吾邑之民、庶其有瘳乎、夫事固有先舉而後聞、以紓人之急、慰其情也、請之于公勿許也、其將奈之何、侯矍然曰是也、然子延何敢當哉、唯司馬公之德為不可忘于是立石于湖上、像公于新祠、書其事之始末、以示後人、而璋為之記、城長一千六百丈高二丈、下濶二丈二尺、上一丈六尺、城門四、水門二、敵臺二十八、窩舖二七、俱全、郡侯君見洲、前令柳君洞陽、咸重有力焉、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八十終 发布时间:2026-05-06 18:34:0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