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八十三 内容: 華亭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周立勳勒卣選輯   曾孫王瑞國參閱   王司馬奏疏(疏)   王忬   ◆疏   增修重城以備虜患疏   條陳末議以贊修攘疏   乞留火器火藥以益備禦疏   遵奉明旨計築灣鎮城堡以防虜患疏   請給官銀收買驘畜以便轉運疏   申明餉務事宜懇乞定議以便遵守疏   議建城垣疏   條處海防事宜仰祈速賜施行疏   倭夷容留叛逆糾結入寇疏   ○增修重城以備虜患疏   思質以臺臣提兵入援即擢都憲守通州恭惟 皇上、念通州襟害重地、特擢臣今職、駐劄該州督兵防守、仰仗 皇威、大虜退遁、即今事體稍寧、親歷新舊兩城、逐一周視、舊城雖稱高厚、但設立年久、中間磚石、間有剝落、根本尚固、修理不難、新城比舊城卑薄、相懸甚至、窄狹處所、人馬不能展足、其西南二面、城壕類多平塞、臣等共計兩城、見貯糧米數百萬石、俱軍需命脉所關、萬一虜賊再來、決於攻城、形勢單薄、恐難固守、相應及早修理、即行順天府推官任中立、再加查勘、隨據本官呈勘、該州舊城高三丈二尺、厚一丈、門樓三座、敵臺七處、舖四十座、止闕東門樓一座、新城比舊城低八尺、窄五尺、敵臺五處舖二十三座、新舊城壕、除東北二面有運河與小河相接環流、西南二面、歲久土湮、漫然平地、脫有警急戰守俱艱、合無將新城加高八尺、幫厚五尺、舊城添東門樓臺座、新城添南北面敵臺各一座、即挑壕土修築、城高池深、新舊相等。 再將通會河近新城西北角引水入壕。 南向東轉。 至舊城南門迤東。 將原有舊閘。 重修引水。 接入東門外小河。 其新城西門南門、及舊城南門、各修石橋、通水經流、四面水勢環遶、矻然成金湯之固、等因到臣、看得前項增築挑濬委不可緩、本官相度經畫、似亦有方、合用修城錢糧、工部廠見推運磚。 借用儘便。 如有不敷、及木植石灰匠役工食、一應器物之費、該州收貯、戶工分司、及各衙門無碍贓罰銀兩、量行動支、費亦不多、修工人夫、將見在城操、并春班下班軍供役、量加犒給、人亦易勸、臣謬膺督守之寄、目擊緊重之形、若不速題悞事匪細、伏望 皇上敕下工部、查覈施行、   ○條陳末議以贊修攘疏   臣聞夷狄之患、自古有之、我國家疆宇混全、體勢尊重、而虜賊敢於深入者、以無所懲剏故也、此賊傾黨而來。 滿載而去、窺見畿內之富庶。 則其心愈貪。 稔知我軍之勇怯。 則其志愈肆。 以肆志乘貪心。 則為寇尚未肯巳。 若中外兵馬、止知解嚴、不思措備、臣恐將來更貽九重之憂也、臣謹條十議以塵清覽、如蒙俯納臣言、敕下該部、酌擬施行、   計開   一增築外城、以固根本、臣聞天有九閽、帝居九重、是以都城每極於崇高。 環衛不厭其重複。 其後僅築南三門以護圜丘先農諸壇餘三方未備也葢王公法天設險之要義也。 京師關廂居民無慮百萬。 虜賊敢於深入。 豈憚焚燒。 如其虐燄助威。 匪獨生靈遭毒。 而城中之人自然驚動甚非固守京師之策。 往時都御史毛伯溫。 曾建議增築外羅城。 時以物力浩大。 事體騷擾。 停格不行。 今居民親見虜患。 各思保衛身家。 前項工力。 恐不煩官府而自為出辦。 惟在督率之者何如耳。 合無敕下工部、議遣大臣二員、相度地形坐派經理、嚴督五城兵馬分管、仍聽該城御史督察、三月之內、務期工完、亦一勞永逸之計也、伏候聖明裁擇、   一廣築村堡以禦民患、臣查得畿民散居村落、原無城堡可倚。 虜賊入內。 即四散搶殺。 以張聲勢。 而我師懾駭奪氣。 不敢分角。 此民患所以莫支也。 今賊退之後、合無行各該廵撫都御史、查照、山西河南規格。 諭督軍民。 將鄰近散小村落。 併為大村。 量丁力之多寡。 分派築堡。 務極高厚。 即於其間設立團保之法。 編定壯丁。 使各備有弓矢器械火藥木石。 居常則按月操練。 遇寇則併力城守。 夫以衛死之民。 操素習之具。 縱被攻殘。 葢亦無幾。 庚戍之役張家湾亦巳築城此家文貞建議也張家灣河西務一帶商貨輻集乃虜賊垂涎之地尤不可不亟圖也其密雲薊州等處。 及鄭村壩二十四馬房。 草料堆垛在外。 恐為虜資。 亦令搬運入城。 以絕奸念。 大約村堡既設。 虜野無所掠攻無久期。 我以持重之兵。 制剽銳之勢。 其退走可必矣。 伏候聖明裁擇、   一添設總督以協兵力。 臣聞總督之官。 原非常設。 專以備一時緊重之用。 查得薊鎮兵馬、素稱單弱、廵撫官止轄順永二府、財用亦甚窘束、惟保定廵撫、統轄六府、事體寬裕頗使經營、若設有總督臨之於上。 則兵馬調遣。 既不患奏稱之稽留。 而財力通融。 亦無慮臨事之缺乏。 至如山東河南遼東俱係鄰近地方。 山東原有長鎗手。 河南原有毛葫蘆。 雖係礦徒。 武徤可用。 而遼陽兵一出山海關。 即與聲勢相接。 其各該撫鎮等官、悉聽總督節制、庶幾先事責其整理、呼吸可以號召、氣勢聯絡、人心翕齊、而隱然有長城之重矣、伏候聖明裁擇、   一添設輔兵、以衛京邑、 國家定鼎燕地、北臨邊夷、我之控制固重而要。 彼之來侵亦速而近。 我 祖宗設置團營兵馬、居重馭輕、睿謀深遠、但承平日久、正備漸廢、不可無變通之法、竊觀京師猶人腹心也、通州涿州昌平密雲。 猶人四肢也。 腹心以運四肢、四肢以衛腹心、相維相貫之勢也、近虜賊內侵。 前項州縣。 各守孤城。 再難應援。 萬一外兵不至。 何以當之。 合無於通州涿州昌平密雲。 除城操老弱之外。 各摘撥正軍萬人。 常川屯劄。 選邊郡之將將之。 擇邊郡之教師教之。 專委御史一員督察。 如法操練。 待其武藝通熟。 抽發各邊見陣以壯膽氣則三年之後。 悉為精兵。 而拱衛聯輔之勢成矣。 伏候聖明裁擇。 一查革冐濫以足軍用、看得團營積弊、近該侍郎王邦瑞具題、巳蒙乾斷俞允、即今盡法清查、似無難處、但臣之臆見。 謂收募以補營伍之缺。 莫若簡汰以省漕運之糧。 何也、營之軍雖不可作實用而省汰良難京師投充之軍。 類多市井遊食。 無補實用。 終成虗名。 合無將老弱不堪。 及影射虗數盡行查革。 計每年糧米。 可省數十萬石。 并計漕運加增腳價等項。 可省銀數十萬兩。 行令蘇松浙諸路。 將減省前米。 暫解折色以充各邊軍實。 則國家有通融之財。 漕卒免轉輸之苦。 待後邊塵寧息。 再加區處。 軍足舊伍。 漕復舊額。 亦目前濟急之一助也。 伏候聖明裁擇、   一精選探諜以嚴豫備、臣聞兵家之要、全重探諜、探諜精明、則戰守自豫、近虜入古北口。 而通州不知。 虜至通州。 而京師未悉。 謀國之疏、一至于此、深可痛憤、今懲前失、須嚴行宣大薊州撫鎮等官、招選壯徤熟知胡事夜不收各數十名。 令其多方探諜。 諜報得實者即大加賞擢以博其死力務使虜中動靜纖悉具聞。 如虜將犯宣府。 大同即出銳師以躡之。 虜將犯薊鎮宣府即出銳師以躡之關內之軍。 整列扼險。 以逸待勞。 關外之軍。 倍道兼趨。 出其不意。 則虜雖有長技。 恐亦難遽逞矣。 其薊鎮一帶探諜。 須徑三衛部落。 庚戌之役詰責三衛輕重得宜後乃受我戎索近日阿週兒。 反為虜間以貽深入之禍。 此不可不切責而撫結也。 伏候聖明裁擇、   一添撥精兵以助弱鎮、查得薊鎮邊地遼遠。 虜賊可入之路。 不下二十餘口。 往時倚三衛為藩籬。 謂重兵可不復設也。 今三衛獸心難測。 大虜鑿空開道。 近離遠合。 地曠備分。 止據舊日兵力擺列。 猶恐不足。 而况責其拒敵乎。 然擺邊勞費實多可以暫設不可持久且敗衄之餘。 士氣不振。 萬一復入。 何以應之。 合無敕下兵部、暫撥京邊等軍三四萬人、相兼舊兵防守、仍行畿輔山東河南徐沛諸路垛募壯勇、作速遣發、分布緊關隘口、旗幟號令、煥然一新、務使三衛聳觀、漸消其搆引之念而大虜聞風。 亦將絕意入寇矣。 伏候聖明裁擇、   一寬假文法以懷邊將、臣聞宋祖御將之術。 略其細過豐其財力。 以故諸將用命。 能摧契丹方強之氣。 葢退縮逗遛者。 將之罪也。 豪縱不撿財利是圖者。 亦將之常態也。 今邊郡之將。 類多以孤寒拔起間養家丁。 不能自給。 而欲全其廉節得乎。 此非可以文法盡繩也。 合無行各該廵撫都御史、遇自可用將官、凡百賞賚、破格優給、中間違犯、除失悞軍機重情、餘者廵按御史、亦免參提、聽送軍門、立功贖罪、如此則志氣奮揚。 衣食豐衍。 養士足以得死力。 用諜足以得敵情。 而邊人爭思效命矣擇用邊撫固當求其大畧不得責其小節再照邊地廵撫雖係文吏。 非闊略無以應變非財用無以驅人如其稍違繩墨。 亦望曲加寬貸。 伏候聖明裁擇、   一收募奇勇、以備選鋒、臣聞三軍之氣。 必有勇敢之士以為之倡。 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 軍志所謂選鋒也。 趙之李牧。 猶有百金之士五萬。 大破東胡。 而堂堂天朝。 豈無若人乎。 己巳之變。 時將官石亨父子親率死士五千人、直犯虜陣。 所向無前。 清風店之捷。 猶為父老傳頌。 今之士氣。 正病於不知倡也。 合無特敕山西河南陝西淮揚等處廵撫官重懸募格、招集各地驍勇絕倫之人、如王邦直者厚給衣糧、致之闕下、仍選邊地名將統領、教以行陣擊刺之法。 遇有危急鼓率而前。 隨以大軍繼之。 則虜氣自挫矣。 此等人非重賞不足以結其死力。 非駕馭不足以馴其雄心。 全在將領得人耳。 伏候聖明裁擇、   一宣諭威德以激士心、臣聞兵不貴多而貴可用、可用之法、全在將識主令、士識將心、其手足不期而自運其臂指不期而自使、近觀各營兵馬。 惟大同延綏號為壯徤。 延綏遊擊徐仁以孤軍出入虜陣。 未有挫衄。 大同兵若肯決死追擊。 亦足相當。 但總兵官仇鸞管事日淺、未經一一拊循縱懷忠義之心、尚少臂指之用其他怯懦不前者、又何望焉、今各營班師之時正論次功賞之際、合無特遣才望重臣一員親詣各營班降敕書、奉宣 天子威德、今後將士有肯血戰破賊者封侯之賞、萬金之賜、斷在不吝、如仍前互相推諉、巧為影避、不分貴賤俱以軍法行刑、庶幾人人聳然不敢偷惰、而士可以識將心、將可以識主令矣再照延綏一軍。 素稱忠勇。 地居沙鹵。 餽運不繼。 既倚此軍為用。 存恤之典。 常宜比眾加優。 伏候聖明裁擇   ○乞留火器火藥以益備禦疏 【 火器】   據分守胡宗舜呈竊惟通州南控江淮。 北聯邊地西拱神京。 而新舊兩城儲積不下數百萬石 國家咽喉重地承平日久。 武備弛弱。 今以虜賊入寇該州全缺火器束手無策。 案查先為披瀝愚忠驅除虜患防護京師以固根本事、本年八月二十四日、蒙工部差委千戶仇英、押運鐵棒雷飛砲四百桿百出先鋒鐵砲五百桿、馬上用使小銅佛郎機銃五百桿、五眼鐵鎗二百桿、亦有火藥什物、全解赴仇總兵軍前收用蒙本爵分付仇英軍中自有不收、本官備由回呈本部、看得前項火器、既經運至通州。 相應就彼收發應用。 候事寧之日。 照數交還、近者己巳之役奴臨通州州多火器大師噤不敢發恐奴與城為仇也一偏將發之殲數百人奴卒不敢近乃知人自怯耳為照虜寇搶殺得志、倘若踵來、其勢愈大、我軍守禦。 長技全賴火器。 為今之計、合無將委官仇英運到寄庫器藥等件、免其交還、與前項奏討銃砲火藥弓矢俱永久收貯、萬一有警、俱聽分給官軍使用等因到臣、看得火器火藥、雖經臣先日奏討、解來之數、委似不敷、今據有前項寄庫器藥、若聽存留本處、庶充兩城防禦之用、亦免他日重討之煩再照腹裏地方。 素不習用火器。 須發教師三四名。 令其教習使用。 人人通曉。 然後可以禦敵。 伏望皇上敕下該部查照給發、庶幾先事有備、而虜患無虞矣、   ○遵奉明旨計築灣鎮城堡以防虜患疏 【 湾鎮城堡】   准兵部咨、該本部覆題、為增築重城以禦虜患事、內稱張家灣臨近通州地方。 居民繁多。 商賈凑集。 而舊無城堡。 無以保障。 茲欲伐謀以息虜心。 設險而安眾志。 必須酌量便宜。 張湾城己巳時為奴所破其城本亦低薄今正議增築豫為經畧。 訪得其地東面臨河南。 北面甚狹。 獨有西面坐落平原。 若於南北門置門。 西面築墻。 或就民居後壁。 量加敵臺。 或引河水環流。 通為深塹。 亦必有法。 都御史王既駐通州、經理守備、相應行令斟酌議處、其工費夫役、通行估計明白、一併題請施行、庶一勞永逸、而地方可保無虞矣、等因、該部移咨到臣、批據分守道胡宗舜為照、張家灣生齒浩繁。 蓄產殷厚。 萬一北虜深入。 必先以此垂涎。 若非高城深池。 何以為備禦之具。 各該委官議將南北西三而築城開門。 引水。 灌壕。 煙墩橋架。 水設門以通濟渡。 不比其餘村落。 止可築卑薄小墻。 欲以倖免一時者。 委亦有見。 益洋河見有木橋。 不遭水衝。 其水勢原不洶湧。 可知架水作門。 其險委為可恃。 東面雖不可築墻。 然深濬閘河。 設立敵臺。 亦足以抵三面之險。 但仰給官錢。 委難措備。 其議除該請討內帑官銀五千兩外、要將富室商販以義勸借、各牙行量力處派、各出銀兩多寡不等、亦約得五千兩餘、葢因富室商賈。 方慮多藏誨盜。 各色牙行。 又皆白手起家。 勸借處派。 非以病彼。 以彼之財。 設彼之險。 人情事體。 委為順利。 既經各官面審明白、量亦易為措辦、原議多餘銀兩。 又經本職親督各官、將工程人夫、一切應費物料、逐一從約扣減、又續查碎甎廢橋應以凑補正數者、止該用銀一萬三百二十五兩有零、委的減省四千兩是的、但經手守掌之人、須用州縣掌印正官、素惜名節者、嚴加慎畏、以稽出入、務使事集民安。 公私兩便、不致有抑擾冐破之姦、庶事體光明、一勞永逸、而東南財賦之衢、兩京咽喉之地、可以息彼醜虜之邪謀、保我生靈之常業、具呈到臣、臣尤恐不的、親詣該地、再三相度、查審委無異詞、看得張家灣地方、室連萬戶。 貨聚四方。 控南北之要津。 為神京之巨會。 今秋虜入、幸獲保全。 萬一有再舉之謀。 此鎮寔首禍之地、該部題設城堡、殊為豫防至慮、但地形廣遠、工費浩繁、若小施障蔽。 未必能禦虜。 而反為虜資。 若大加興築纔足以衛民。 而或虞民擾。 况目前國用缺乏、奏討紛然、必欲盡仰官錢、恐難依期給發、今據各官裁估工費、似巳委曲明實、勸諭本灣商民、亦皆有樂從之心、及查廵撫衙門、剩有修邊等項銀七千餘兩、見貯通州庫內、堪以動支、財力既有區處。 相應及時興作。 伏乞敕下該部、再加擬議、行臣查照計處施行、   ○請給官銀收買驘畜以便轉運疏   准戶兵二部咨、該本部等衙門覆題、為鑒往失、嚴備禦、以圖後效事、內稱京通薊州三倉、每倉造車一百輛、裝運糧餉、每車百輛、撥軍一千五百名、以都指揮等官統領輓運等因、題奉欽依、備行通倉管糧員外主事等官翟澄等、打造車輛、及行臣撥軍護輓、并選官統領臣隨即案行通州分守胡宗舜、選撥計議去後、今據本官呈稱、會查新造車一百輛、原議用軍一千五百名、都指揮等官統領輓運、職等從長議算、每車一輛。 於上裝糧一十二石。 該軍一十五名輓運。 空車尚亦艱難。 加之重載。 何以前進。 臨邊道路。 多遇崎嶇。 或遭淋雨泥濘。 津渡阻碍。 人之精力有限。 未免沿途躭延失事。 平昔使車之家每輛用驘十頭。 仍令慣熟二三人驅使。 所歷坑險尚有傾跌不前之患。 豈可以一車十五人為之輓運、為今之計合無請給在官銀兩。 設法易買騾頭。 分派富庶之家。 用心餧養。 倘遇軍情緊急。 即時驅運。 日可行百里之餘。 方克有濟。 其管押人員、於本城指揮等官內、選委帶領軍兵、在於所管地方、沿途防護、如此則調度得宜軍需有備、而無疏虞之愆等因、備呈到臣、臣恐各衛官護惜軍夫、捏詞推避、駁行該州從長再議、據報相同、臣尤恐不的、公同員外主事翟澄于錦等、拘集匠作軍夫、將前項車輛、逐一試驗得、車制不大。 中可容糧料一十二石。 若用軍夫十五人。 盡力牽輓。 行步甚艱。 計遇險阻。 必有進退兩難之患。 若 驘畜五頭。 兩人駕馭。 馳騁若飛。 計遇險阻。 尚有堅耐不乏之力。 軍夫縱使加添。 日行三四十里。 倉卒飛督。 何能濟事。 較之驘畜之運難易葢巳曉然。 臣謂糧餉之由車運。 車輛之由雇募。 此舊規也。 可以備平時之用者也。 以官錢造車。 以軍夫輓載。 此新制也。 可以佐緊急之用者也。 該部因該科建議題覆成造、誠為豫防至慮、但創建之制、難以遙度、工作之費、貴於適用、即今通州薊州、車輛俱將造完顧所以用之者何如耳、大約車二百輛、共用驘一千頭。 每驘一頭。 計價銀一十二兩。 共用銀一萬二千兩。 莫若照數給發官銀。 酌派本地殷實之家。 買驘餧養。 遇有警急轉輸。 聽臣取用。 候事寧之日。 仍令變價還官。 其每車一輛、止派軍三名管領、其統押官、豫行定委其護送軍候、臨時量數撥遺、為遷就酌量之詞以周旋建議者耳其實大意謂車運不如驘運之省便也如值陡絕之地。 車力不前。 即以干驘馱運。 亦免缺乏此一舉兼得之法也。 或疑寄養民間。 恐致騷擾。 殊不知近京地方。 人貨流通。 絡繹不絕。 貿易馱載之直。 自足以當芻? ?末之費。 况富家行使。 可省巳畜。 亦何至病民哉。 若如前議通州百輛之車、該坐撥輓運軍一千五百名、防護軍更須得五百名、則通州四衛巳成空伍、何以責其戰守、推之薊州寧免此病、督餉既巳責臣、臣既得於親見、又安敢以虗文塞責而不為陳建便利哉伏乞敕下戶部、速行議請發下前銀收買驘頭以便轉輸庶車造不費於無用。 而臨敵幸免於缺乏矣。 ○申明餉務事宜懇乞定議以便遵守疏 【 餉務】   該兵部看得選兵護餉一節佐擊將軍三千員名、專一護送糧餉、巳題奉欽依、但查陝西宣大諸鎮、節年禦虜。 調發兵馬。 合用糧草。 俱於沿途城堡積貯。 聽候經行支給。 其臨陣對敵。 則軍士自帶火? 其炒肉九之類以代火食。 向以為常。 未聞誤事。 今薊鎮事體。 似應比照各鎮預備糧餉。 况兵機變在瞬息。 而軍行勢如風雨。 遠近遲速。 不相為謀。 葢軍旅眾多。 則輸運驟難。 取給屯駐。 遠近難料。 則緩延無以相濟遊騎馳突。 鋒敵滿前。 則雖驍勁督運。 亦難踰虜營而直達我營。 又轉餉浩煩。 亦非一枝軍馬。 足備護送。 若使隨軍飛輓。 不無臨機失誤。 意者查照各鎮成規。 酌量薊鎮沿途州縣。 凡城內可以蓄貯糧料者。 一面即為分運蓄積。 其相離窵遠去處。 酌量可築民堡大村。 專行築堡官趁時修築民堡完備。 務要相離六七十里。 各措置倉房。 積貯糧料。 所積之糧。 視地方衝僻。 兵馬往來有無便利。 以為多寡。 聽候官軍經過支給。 臨期或預齎三五七日之糧。 或帶火? 其炒熟食之類。 似為先事有備。 乞敕戶部會同本部、與咸寧仇侍郎趙、從長計議、務合機宜、如果今議為便、咨行督餉都御史王查照施行等因、隨該戶部尚書孫等、面加酌議得兵馬錢糧、事關一體、謀議僉同、事可循守、查得宣大陝西諸鎮、調發防禦軍馬、合用糧草、各於沿途城堡支給、未嘗隨軍給散成規具存、事體簡便、相應遵照比例、預為儲積、奉旨依擬、移咨到臣、又該臣題稱京城東西南北二十里之外。 原無城堡。 難以積貯糧料草束。 欲於興州營大壩村馬餉橋功德寺榆河驛蘆溝橋等處剏築城堡。 設立倉塲。 積貯糧草等因。 隨該戶部覆議得榆河驛最為緊要。 修築城堡。 殆不可緩。 至于貯積糧草。 以備人馬經行之用。 則宜查照咸寧侯仇原題、惟於附近良鄉通州順義懷柔易州添水涿州昌平三河薊州密雲各州縣城堡等處倉塲。 酌量分積。 務使處處有備其臨陣對敵。 仍照各邊鎮舊規。 軍士自帶火? 其炒熟食備用。 如官軍追逐轉戰。 終日不得食。 督餉委官。 亦要相機飛輓熟食火? 其炒之類。 乘間隨軍給餉。 至於鄉村若不修城堡。 惟欲堆放糧草。 適所以為虜人之資終非善後之計。 備咨到臣、臣切詳糧草之積。 必在城堡。 安放非所。 適為寇資。 况近京地方。 關係重大。 尤不可苟且露積。 以資虜人久住之計。 今京師東西南北二十里之外。 俱未築有城堡。 臣巳節遵明旨。 惟於通州順義昌平鞏華城等處、多積糧草、以備防秋緊急支用。 至於火? 其炒熟食等項雖查照各邊事例、令軍士自帶備用、尤恐客兵遠來疲憊。 無力置辦。 仍行各該管糧官、預辦火? 其炒細切草料、分貯各該地方、遇人馬追敵、所過酌量給散、以濟缺乏、但查戶部原議官軍追賊、轉戰終日、勢不得食者、亦要臣委官相機度勢、飛輓火? 其炒熟食之類、乘間給餉臣與各屬官悉心計議務求周旋接濟之策中間事體牽制、形勢孤危、不得不冐陳之、葢虜賊入犯之時。 勢必充斥。 我軍縱能堅持。 何暇應援餉道。 若以車輛運送。 各營非得勁兵數千。 多方哨探。 竭力護輓。 則既不知虜之所向安得不為虜之所乘臣目擊去秋主事于錦等、親督銀車數輛、備歷艱險、然猶待虜之出境。 方行量送營中。 以是知轉餉之難達也。 查得參將王三錫。 護餉官軍、專在京城內外聽用、臣所管餉道廣遠散漫、數倍於京城之外、若仰賴廵撫衙門選委官軍、臣不知此軍從何調撥、文移推諉、動淹時日、存虗名而負實罪必矣、防秋在邇、臣一面調取原編車輛、分置衝要適中地方、專備運送火? 其炒熟食、其管押人員、須用有力量乖覺文職官十名、武職官二十員、坐定職名、以管餉通判二員統之、以協辦主事三員監之庶使人守信地、事有責成、乘間轉輸、未必不達、獨恐護餉無兵耳、伏乞敕下兵部、從長計議、凡遇人馬截殺之時。 合用火? 其炒等項。 或止於所過州縣除本等糧料之外。 另行給散。 或選撥精兵。 聽臣將前項輕糧隨宜調遣護送務期實事可行。 無以空文坐委。 此而不効。 罪亦何辭。 再照官民車輛、俱該先期弔集、官車騾畜、寄養民間、原無草料、既拘在官、似難重累養戶、民車每用穵運、原有本等腳價、既拘在官、守候日久、何堪人畜之費、相應聽官查計到官日期、量給行糧草料、則人樂從而事易濟、均乞覆請施行、   ○議建城垣疏   以下因倭変撫治浙閩所上疏   據浙江等處分守寧紹台道左參議李寵等會呈案照、先為築砌城垣事、蒙廵按浙江林御史、牌行各道、即查沿海寧波府屬慈谿奉化象山三縣、台州府屬寧海黃巖太平三縣原無城垣即今應否築砌、作速議處停當、具由呈奪等因各道會呈及台州府申議處築城緣由、俱該臣批行布政司、參酌事宜、并合用錢糧陸續處辦外、今據前因、臣會同廵按浙江監察御史林、公蒞浙數議築城堡浙中士大夫或為不便不肯築後彼倭患乃悔之看得前項縣治切海患、城垣之設。 本不容己往時海防嚴密。 列衛所以保內民。 修水戰以捍陸地以故邑城不設居民安堵邇來兵伍缺耗。 戰備廢弛沿海衛所、每遇賊至。 類皆閉城自守。 縱賊長驅。 致貽地方之禍。 臣等仰仗天威、目今夷寇、雖多遠遁、但各邑經變之後。 人情洶洶。 俱無固志。 况各賊得利而去明春風汛。 難保不來。 所據築城委為急務。 除溫州府樂清縣寧波府象山縣、先該前廵按御史裴紳議請覆題、臣等不敢再凟外、其餘縣分、既經司道議處停當、臣巳遵照敕旨、酌量緩急、權行太平黃巖寧海三縣、培築土基、以圖保障、伏乞敕下工部、作速題請、行臣等動支錢糧、克期興工、則海寇庶絕窺伺、而地方獲保久安矣、   ○條處海防事宜仰祈速賜施行疏   臣惟春秋之義每嚴於華夷之限、而 祖宗之制、尤重於倭寇之防、國初於沿海要害處所、設立衛所、分布兵船、武備振修、規制詳密、自非通貢之國。 互市之地夷人番舶。 俱絕往來。 以故海濱之民。 安生樂業。 亦賴無內奸以勾引之也邇來漳泉等處奸民。 倚結勢族。 私造雙桅大船。 廣帶違禁軍器。 收買奇貨。 誘博諸夷。 日引月滋。 倭舟聯集。 而彭亨佛郎機諸國相繼煽其兇威。 入港則佯言貿易。 登岸則殺擄男婦。 驅逐則公行拒敵。 出洋則劫掠商財。 而我內地奸豪。 偃然自以為得計。 如去歲倭船三十餘隻、統領倭賊數千、久泊泉州之白沙、所過一空、聲震城邑、寧波賊首、則身穿緋袍、直入定海操江亭、而官軍閉城求哀不發一矢、即今各島諸夷、窺我淺深、愈見猖獗、非獨有損國體、而將來之禍、更有不可言者、臣仰叨重寄、豈敢延度歲月、養成癰疽、竊以內奸若清。 外寇自杜。 但人心懲剏之餘。 事體倍難展布。 奸窟盤踞之久。 法制未易袪除。 臣廵歷福省、節行禁約、許容自新、而泉州畏罪之徒、申嚴海禁閩省士紳俱所不便必將造飾阻撓則預有造為訛言、嚇民驚竄者矣、臣恐後之阻撓行事者。 不止此也。 除戰守之具、譏察之條、巳督同兩省各官、晝夜經理、漸有次第、惟海防軍機、關繫緊切、反覆參酌、妄意可行者謹列十條中刪一條、伏乞敕下該部再加查議、速為題請施行、   計開   一申明律以正刑誅、臣查得海賊之種有二、有劫掠而不通番者。 有通番而兼行劫掠者。 其潛從他國則為謀叛。 其擾劫中國則為強盜。 均之罪惡貫盈者也。 自昔年查勘之後。 誤認奸宄為平民。 安養俘虜於善地。 而任事殺賊之臣。 幽禁重獄。 中國之威遂挫。 夷寇之勢日張。 今後番船突入。 勢必加兵逐捕。 但恐各該將士。 懲鑒覆轍。 臨一遲疑。 關繫匪細况漳泉之人父母衣食盡在此中倘致克捷必有借前議以陷人者此臣所以不得不預陳也。 合無敕下該部參詳無異行臣嚴令參將備倭等官、遇有前項番船突入為患、於法不許互市通貢者、即時會兵驅勦、生擒人犯鞫問明白、聽遵照謀叛強盜之律、奏請處決梟示沿海、庶幾內奸寒心。 外寇屏跡。 而將士亦無反坐之慮矣。 一定新例以嚴接濟、援濟之名於今門海猶未絕也臣訪得夷寇在海。 勺水斗米。 仰給內地。 若岸上之人不行接濟。 兼有我兵相持勢必坐困遠遁。 奈何濱海頑民圖賊厚利。 從而販取柴米酒肉以餽之。 打造鎗刀鉛銃以助之。 收買違禁貨物以資之。 飾送娼優戲子以悅之。 每覘官兵動靜。 則星火徒報官府。 密令哨探。 則推避不從。 寧殺可愛之身。 而不忍背不可附之賊。 究其情罪。 尤甚通番。 但查歷年明例。 止嚴通番之條而不及於接濟葢彼時此風尚少。 未便奏聞。 即今接濟之奸。 巳遍於漳泉寧波矣而可不嚴定法制乎。 合無敕下該部、再加參詳、此照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處以極刑、全家發邊衛充軍事例、特為題請增入轉、行都察院榜示沿海地方、以杜接濟、至如居民數少。 孤懸海隅。 慮與賊通者。 聽臣行各該有司遷移內地量為處恤庶幾情法兩盡。 而夷寇無資矣。 一懲首惡以絕禍本、臣訪得漳泉各澚之民、僻處海隅、俗如化外、而勢豪數姓人家、又從而把持之、以故羽翼眾多。 番船聯絡。 遂貽東南莫大之害。 斷非從容文法。 可以坐消。 臣身任其事、怨讐固所不避、但春秋之義、重誅首惡、而漢吏之良、貴去太甚、殺一人而千萬人惧、必雷霆之威擊搏自天、而後下土之民、竦然歛惡、昔年太倉州秦璠王艮之變、時有崇明耆民交鬬煽禍、巳而逮捕至京、悉置于法即今一十餘載。 海波不揚。 此天威特擊之明驗也。 合無容臣先以利害曉諭各該通番勢家如肯自逐黨羽、折毀船隻屏絕奸路、則以前罪惡、姑免搜求、如仍前勾引倭夷、查究明實、一面先行拘繫、一面具由奏聞、即遣官拿解京師、明正典刑、以警其餘、臣亦得仰竊餘威禁伏奸宄矣、   一照邊例以便發軍、撫軍之疏前賢多有論奏臣查得沿海衛所、并守寨軍人、多有壯健可用者、但管領官員、畏避損軍之罪、遇有寇警、不敢輕發一卒、以閉城坐視為保全、以募民代戍為得策、姑息各軍、無異驕子、巳而賣放挾制、情弊日繁、使國家百八十年養軍之費。 竟成虛名。 良可嘆也。 臣奉命經略海防、欲洗積弊而新之、勢必選將練兵、依法調遣、若損軍之令不寬。 則將領之氣常怯。 近因北虜猖獗。 言官亦議寬前令。 凡官軍與虜對敵奮勇血戰。 致有殺傷者。 屢該兵部酌量上請。 俱蒙恩貸優恤。 今倭夷慓悍。 不减北虜。 兩鋒相交。 豈無損傷。 殺民兵數百則若罔聞知調軍人幾名則上下掩蔽夫民與軍皆國家赤子。 軍不可損。 而民獨可損乎。 合無行下該部查劄各邊事例、擬議題覆、遇有前項損失、聽部領官、以功准折、既可鼓力戰之氣亦足絕蒙蔽之奸。 一審機宜以調客兵、臣聞騏驥日馳千里、捕鼠則不如狸狌、言殊性也、浙人素稱懦弱。 聆倭夷劇寇之名。 則懾駭奪氣。 而閩人輕悍習水。 喜於搏賊圖財。 都御史朱紈。 昔年用之以平雙璵南麂之寇。 海患幾息。 巳而閩兵久戍。 約束無人。 中間乘機為盜。 及窺路行刼之情。 難保必無然兵者不義之徒惟在將領駕馭何如耳臣於浙江沿海衛所軍餘。 通行挑選精壯。 候大小戰船造完。 分布訓練。 將來亦自可用但以未嘗之兵。 抗方張之賊。 臨敵退怯誤事匪細。 此臣所以不得不參用閩兵也。 即今在閩造船。 就於福清等處地方雇募慣戰兵夫。 行委將官統駕往浙。 每船添撥本處軍餘一半相兼。 防禦操習閩人長技。 經陣數次。 膽氣日壯。 一年之後。 閩兵可减其半。 二年之後。 閩兵可無事調用矣。 近該言官建議、良亦有見、而兵家機宜、實難遙執、較量利害分數、利多而害少者守之可也、合無容臣便宜區處、如其不效、何敢辭責、   一嚴會哨以靖海氛、臣訪得番徒海寇。 往來行刼。 須乘風候。 南風汛。 則由廣而閩而浙而直達江洋。 北風汛則由浙而閩而廣而或趨番國。 在廣則東莞涵頭浪北麻蟻嶼以至潮州之南澚。 在閩則走馬溪古雷大担舊浯嶼海門浯州金門崇武湄州舊南日海壇慈澚官塘白犬北茭三沙呂磕崳山官澚。 在浙則東洛南麂鳳凰泥澚大小門東西二担九山雙嶼大麥坑烈港瀝標兩頭洞金塘普陀。 以至蘇松丁興馬跡等處。 皆賊巢也 祖宗之制。 分布兵船。 會哨夾擊。 我有首尾相應之勢。 賊有項背受敵之虞。 以故不敢盤踞邇因水寨虛設會哨不行而賊始無忌憚矣臣於閩浙海境、量調兵船哨守、漸修舊制、賊或潛遁、但恐南聚廣潮。 北突蘇松。 出沒外洋。 流毒未已。 或有以隣為壑之議。 合無行下該部、移文兩廣軍門、南直隸廵撫操江衙門、嚴督將領、一體哨探逐捕、賊既失巢、終當散滅、   一選良吏以清盜源、臣聞漢臣治渤海之盜。 治通海之盜尤宜加意輯馭與治平民有別不在於勝之。 而在於安之。 葢亂民難以急理。 而任法不如任人也。 漳泉地方、如龍溪之五澚、詔安之梅嶺、晉江之安海、誠為奸盜淵藪。 但其人素少田業。 以海為生。 重以不才官吏。 科索倍增。 禁網疏闊。 無怪其不相率而為盜也。 為今之計。 必須選用良吏、正巳率物、隨事决機、內存撫字之心、以蕩滌煩苛、外操嚴密之法、以發摘奸邪、庶幾悍惡之俗、漸次改革、否則海濱之禍。 難塞其流合無敕下該部、將前項地方官員、加意推選、遇漳泉知府員缺、以行能出群、宜於民俗者充之、龍溪詔安晉江知縣員缺、以新科進士才識敏達者充之、其兩府佐貳、及同安惠安福清福寧州縣正官、俱遴擇科目人材、被論改調之徒。 不得參用。 各官在任。 果能弭盜安民。 卓有成效。 聽臣等薦揚拔擢。 其有繩。 禁勢豪枉被謗議者亦要該部體察保全以便展布如此則漳泉安漳泉安。 而兩浙亦安矣。 一布寬令以收反側、臣聞海洋之賊。 難以兵窮。 可用計碎。 宋岳飛之破楊么。 以賊攻賊也。 臣遵照敕諭巳遍示脇從賊犯。 准令投首。 及擒獲疑似之徒。 悉從末減。 冀離賊黨。 思質爾時即欲招來王直其後胡梅林乃用此策近聞積年渠魁、如寧波之王直、福清之李大用、飄泊波浪、俱有首丘之思、但自知罪犯重大、狐疑莫决、若奉有明命。 密遣親信招之。 許其束身歸投。 或擒獲別賊解官。 待以不死。 來則可收為用不來可坐消狂謀未必非制勝之一策也至如福建濱海之民。 多有慣充捕盜。 屢次通番。 究其機智膽勇反過於賊即今或問罪見監、或帶案逃避。 見臣至日。 亦皆有殺賊求贖之情。 若質其妻子。 宥而使之。 彼既喜於疏放。 决可得其死力。 眾皆援以圖歸而從賊之路益寡矣合無俯念軍機緊重。 難與尋常操法者竝論。 特行該部、容臣便宜招撫、賊或執迷、自當相機剿捕、以昭國威、其捕盜不法之人、酌量情罪、暫聽臣收取立功、如無勞效、仍照原擬處置、   一議稅課以助軍餉、臣聞海防久廢、雖官吏因循之罪、亦錢糧牽制之由軍門新設、凡興造募兵諸費、仰給有司、終非久計、先時南贛用兵、都御史王守仁奏收塩稅、蓄積饒裕、至今軍國賴之、臣近查閩浙地方。 少有遺利在民。 惟漁船納稅公私兩便何則。 國初立法。 寸版片帆。 不許下海。 百八十年以來。 海濱之民。 生齒蕃息。 全靠漁樵為活。 每遇捕黃魚之月。 巨艘數千。 俱属犯禁。 議者每欲絕之而勢有難行。 情亦不忍也。 與其絕之為難孰若資之為用合無容臣行兩省守廵海道等官。 將前項船隻。 盡數查報。 除小者不稅外。 其餘酌量丈尺。 編立字號。 量議收稅。 民自樂從。 既籍其出入不但可以稽其奸弊亦可用為我之耳目既可稽考出入亦得少助軍餉又有漳州南河月港等處、歲收橋房課稅、類欠申報本府、平和長泰漳平各縣食塩、俱自泉州府浯嶼販賣、若照福安縣塩運分司事例。 得人查理。 俱有小補。 亦乞併行議處、以備海防經費、   ○倭夷容留叛逆糾結入寇疏 【 倭夷】   臣聞東南之倭寇。 猶西北之匈奴。 狙詐猛勇。 強不可禦。 乘風迅速。 來不可測。 故我朝備倭。 北自山東。 南抵閩廣。 規畫經制。 不减西北。 且嚴通番下海之禁。 明十年一貢之規。 使常修舉不失。 豈有邊患。 但數十年來事皆廢弛。 番商海寇。 俱至浙洋。 寧紹蘇杭。 奸宄射利之徒。 接濟交通。 勾引貿易。 自嘉靖二年、宋素卿入擾之後、邊事日隳、遺禍愈重、閩廣徽浙、無賴亡命、潛匿倭國者、不下千數、居成里巷。 街名大唐。 有資本者則紏倭貿易。 無財力者則聯夷肆刼。 巨室為之隱護、官府惟務調停、日就月將、年深歲積識者固知有今日之變矣、臣詢訪在海賊首、約有百人、其雄狡著名者、徽州王五峰徐碧溪徐明山、寧波毛海峰徐元亮漳州沈南山李華山、泉州洪朝堅、皆廣布奸細、包藏禍心、計筭則未能就擒。 捕急則遁逃無跡。 雖恃海洋遼闊亦由倭國為之淵藪也節據被虜在倭止? 帚人、供稱日本酋長、請有入貢勘合、得行則利歸於上。 今各倭私自貿易。 利歸於下。 彼中酋長。 甚是不樂。 嘗禁各倭不許東犯。 昨刼黃巖去者。 多被擒殺。 今春關隘亦加嚴禁。 曾追回倭船二十餘隻。 并審擒獲賊首李哪噠亦稱渠魁沈南山等安住。 倭國分遣其黨同倭入寇。 此輩不除。 海無寧日。 若差人曉諭國王。 定將各逆并島夷剿逐。 此雖得於賊虜之口。 未可輕信而國王感恩慕義之心。 亦豈盡無。 查得永樂年間、倭夷入貢。 又有倭寇犯邊。 令來使追捕。 得倭賊若干。 許以彼國之法治之。 以次蒸死。 數十餘年。 海洋平靜。 海道副使李文進、屢次議呈、欲臣具請特旨、或北行朝鮮。 南行琉球。 轉諭彼國。 及令布政司咨行、述其許貢之由。 勉以藩屏之義。 令將中國逋逃。 盡搜起發。 嚴禁各島。 不得出關。 庶使賊勢日孤。 兵力可逞。 但恐夷性叵測、國體攸關、未敢遽陳、即今警變異常、正多方圖濟之日、伏乞敕下禮兵二部、再加查酌擬議、務求事體穩便、特為題請施行、   公奏疏甚多其家巳失梓板索於公曾孫子彥孝廉得其殘本數卷至廵撫雲中以後皆失之矣故不載容別查以補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八十三終 发布时间:2026-05-06 18:49:0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