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二十五 内容: 華亭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上木 李雯舒章選輯   宋存標子建參閱   張文忠公集二(疏)   張居正   ◆疏   請裁抑外戚疏   論邊事疏   請重修大明會典疏   請擇有司蠲逋賦以安民生疏   請停止內工疏   論决重囚疏   請裁定宗藩事例疏   番夷求貢疏   看詳戶部進呈揭帖疏   論外戚封爵疏   請停止輸錢內庫供賞疏   請酌减增造? 疋疏   ○請裁抑外戚疏 【 武清伯墳價】   伏蒙發下工部覆武清伯李偉請價自造墳塋一本該文書官孫斌口傳 聖旨該部折價太薄、從厚擬來、欽此、臣等看得李偉乃 皇家至親、與眾不同、 皇上仰體 聖母篤念外家之意、禮宜從厚、但昨工部尚書郭賓等見臣等言先朝賜賚外戚恩典、唯玉田伯蔣輪家為最厚、正與今 聖母家事體相同、故本爵亦遂據蔣輪例以請、及查嘉靖二年蔣輪乞恩造墳、原係差官葢造、未曾折價、該部處辦木石等料、當時估計該銀二萬兩、卷案具存、該部因本爵自比蔣輪例、故即查蔣輪例題覆、其做工班軍及護墳田土另行撥給、原不在此數、今奉聖諭欲令從厚、臣等敢不仰體 皇上孝心、且臣等犬馬之情、亦欲借此少效微悃于 聖母之家、但該部查照舊例、止於如此、今欲從厚、惟在 皇上奏知 聖母此亦不可開發自宸衷、特加優賚、固非臣下所敢擅專也、臣等又惟昔玉田伯、乃 世宗皇帝親母家也。 當時 章聖皇太后母儀天下。 世廟奉事 母后。 篤厚外家。 何所不至。 而其所給乃僅于此數。 想 祖宗以來相傳恩例如此。 有難以踰越耳。 今 皇上孝事 聖母。 世傳江陵假威於母后尚能以禮事君豈能有加于 世廟而 聖母之篤厚外家。 亦豈有能踰于 章聖皇太后乎。 今以 世宗皇帝之所不能加。 章聖太后之所不可踰。 而 聖母與 皇上必欲破例處之。 此臣等所以悚惧、而不敢擅擬者也。 夫孝在無違。 而必事之以禮。 恩雖無窮。 而必裁之以義。 貴戚之家。 不患不富貴。 至今武清之富為貴戚而好禮無聞患不知節。 富而循禮。 富乃可久。 越分之恩。 非所以厚之也。 踰涯之請。 非所以自保也。 臣等待罪輔弼。 不敢不盡其愚、伏惟 聖慈垂鑒、   ○論邊事疏 【 遼東虜報】   張心齋才臣也尚為虛報所信可見邊情之難也昨該遼東廵撫張學顏等報稱達賊二十餘萬謀犯遼東、前哨巳到大寧、請兵請粮、急于星火、至于上廑聖慮、面諭臣等虜寇猖獗、深以為憂、比時臣等巳即面奏、暑月非虜騎狂逞之時、料無大事、請寬 聖懷、今據薊鎮總兵官戚繼光揭稱諸酋久巳解散、時下正議掣兵、是時江陵自養報探之人以故虜情最熟有邊臣未知而彼先知者邊臣亦畏之不敢欺也及臣等使人于宣府密探西虜青把都動靜。 則本酋一向在巢住牧。 未嘗東行。 遼東所報。 皆屬夷誑賞之言。 絕無影響。 數日以來。 更不聞消息矣。 臣等因此反切憂慮夫兵家之要。 必知彼巳。 審虛寔。 而後可以待敵。 可以取勝。 今無端聽一訛傳之言。 遽爾倉皇失措。 至上動九重之憂。 下駭四方之聽。 則是彼巳虛寔。 茫然不知。 徒借聽于傳聞耳。 似此舉措。 豈能應敵。 且近日虜情狡詐。 萬一彼常以虛聲恐我。 使我驚惶。 疲于奔命。 久之懈弛不備。 然後卒然而至。 措手不及是在彼反得先聲後寔多方以誤之之策。 而在我顧犯不知彼巳百戰百敗之道他日邊臣失事。 必由于此。 故臣等不以虜之不來為喜而深以邊臣之不知虜情之為慮也兵部必須厚養偵探之士分布諸邊不可但據邊臣之塘報也兵部以居中調度為職。 尤貴審察機宜。 沉謀果斷。 乃能折衝樽爼。 坐而制勝。 今一聞奏報。 遂爾張皇。 事巳之後。 又寂無一語。 徒使 君父日焦勞于上以憂四方。 而該部以題覆公牘。 謂足以了本兵之事耳。 臣等謂宜特諭該部。 詰以虜情虛寔。 之由。 使之知警。 且秋防在邇。 薊遼之間。 近日既為虛聲所動。 征調疲困。 恐因而懈怠。 或至疏虞。 尤不可不一儆戒之也。 臣等愚見如此、伏惟 聖明裁斷施行、   ○請重修大明會典疏 【 重修會典】   准禮部手本、該禮科給事中林景暘等、題為泰道方亨、國家閒暇、懇乞聖明及時修、輯成憲、以垂永圖、以光繼述大孝事、要將弘治十五年以後事例命官編輯增入會典等因、該本部覆稱大明會典一書。 即唐宋六典會要之遺意。 以昭一代之章程。 垂萬年之成憲。 至精且當。 顧其為書。 成于弘治之末年。 至今代更四聖。 歲踰六紀。 典章法度。 不無損益異同。 其條貫散見于簡冊卷牘之間。 凡百有司。 艱于考據。 諸所援附。 鮮有定畫。 以致論議煩滋。 法令數易。 吏不知所守。 民不知所從。 甚非所以定國是而一人心也。 嘉靖年間世宗皇帝嘗命儒臣續修會典、自弘治十五年、至嘉靖二十八年而止、巳經進呈。 未蒙刊布。 隆慶二年都御史孫應鼇亦嘗奏請彙輯嘉靖事例附入會典、今給事中林景暘等復申前請、委于政理有禆、但今兩朝寔錄、尚未告成、披閱挍正、日不暇給、若復兼修會典、未免顧此失彼、合行翰林院候寔錄進呈畢日、另行題請開館、掄選儒臣、分局纂修、仍先行文各該衙門選委司屬官、將節年題准見行事例。 分類編集。 呈送堂上官挍勘明白。 候開館之日。 送入史館。 以備采擇。 等因、萬曆二年五月初六日奉 聖旨是、欽此欽遵手本到閣、臣等恭照會典一書。 于昭代之典章法度、綱目畢舉。 經列聖之因革損益。 美善兼該。 比之周官唐典。 信為超軼矣。 會典宜題准或十年或二十年一修此書至萬曆十五年始成今所遵行者是也顧其書創修于弘治之壬戌。 後乃闕如。 續編于嘉靖之已酉。 未經頒布。 又近年以來。 好事者喜于紛更。 建議者尠諳國體。 條例紛紜。 自相抵牾。 耳目淆惑。 莫知適從。 我 祖宗之良法美意。 幾于淪失矣。 今幸聖明御極、百度維新、委宜及今編輯成書、以定一代之章程、垂萬年之典則、先該科臣建議、該部題覆、比時委因兩朝寔錄未成、勢難兼理、今穆宗皇帝寔錄進呈巳久、 世宗皇帝寔錄編輯巳完、臣等刪潤、功亦將畢、催督繕寫、計歲終可以進呈所有編纂諸臣、在館稍暇、前項欽奉明旨續修會典一節、相應及時舉行、合候命下、查照弘治嘉靖年間事例、擇日開館、命官纂緝、仍乞敕下禮部、照依先題事例催各該衙門將見行事例、選委司屬官素有文學者、分類編緝送館備錄、其一應纂修事宜、及合用官員職名、容臣等逐續開具奏聞、   ○請擇有司蠲逋賦以安民生疏 【 擇有司蠲逋賦】   竊惟致理之道、莫要于安民、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民安邦固、即有水旱盜賊、敵國外侮之虞、而人心愛戴乎上、無土崩瓦解之勢、則久安長治之術也、然欲安民。 又必加意于牧民之官。 方今 聖明在上、一時郡邑長吏、固莫不爭自淬勵、勉修職業、以求無負于明時、但虛文矯餙。 舊習尚存。 剝下奉上。 以希聲譽。 奔走趍承。 以求薦舉。 徵發期會。 以完簿書。 苟且艸率。 以逭罪責。 其寔心愛民。 視官事如家事。 視百姓如子弟者。 寔不多見。 故 皇上雖有安民之心。 而上澤不得以下究者。 職此之故也。 臣等思得明春又當外官考察之期。 一舉一措。 乃天下嚮背所係。 伏望 聖明特敕吏部令其預先虛心訪覈、各有司官賢否、惟以安靜宜民者為最。 其沿襲舊套。 虛心矯餙者。 雖浮譽素隆。 亦列下考。 撫按以此覈屬官之賢否、吏部以此別撫按之品流。 朝廷以此觀吏部之藻鑒、若撫按官不能悉心甄別、而以舊套了事、則撫按官為不稱職矣、吏部宜秉公汰黜之、吏部不能悉心精覈、而以舊套了事、則吏部為不稱職矣、朝廷宜秉公更置之、庶有司不敢以虛偽蒙上、而寔惠旁孚、元元之大幸也臣等又查得隆慶六年六月詔書一欵自嘉靖四十三年四十四年四十五年并隆慶元年錢粮除金花銀不免外、其餘悉從蠲免、其二年三年四年各量免十分之一、至于淮安徐州以水患、廣東惠潮三府以兵傷。 則并隆慶二年三年亦從蠲免、恩至渥矣、乃該地方猶不能追納、至萬曆二年、戶部乃議于拖欠七分之中、每年止帶徵三分、而民猶以為苦、何也。 葢緣各有司官不能約巳省事。 世稱江陵苟察然□□於吏而寬于民也無名之征求過多。 以致民力殫竭。 反不能完公家之賦。 其勢豪大戶。 侵欺積猾。 皆畏縱而不敢問。 反將下戶貧民。 責令包貱近來因行考成之法。 有司官惧于降罰。 遂不分緩急。 一槩嚴刑追併。 其甚者又以資貪吏之囊橐以致百姓嗷嗷。 愁嘆盈閭。 咸謂朝廷催科太急。 不得安生。 夫出賦稅以供上者下之義也。 憐其窮困量行蠲免者。 上。 之恩也。 于必不可免之中。 又為之委曲調處。 是又恩之恩也。 今乃不知感戴。 而反止? 帚過于上。 則有司官不能奉行之過也。 然愚民難以戶曉。 損上乃可益下。 須賴皇上力行節儉。 用度漸舒。 又以北虜納欵。 邊費稍省。 似宜曲垂寬恤。 以厚下安民。 合無敕下戶部查各項錢粮、除見年應徵者、分毫不免外、其先年拖欠帶徵者、除金花銀遵詔書仍舊帶徵外、其餘七分之中、通查年月久近、地方饒瘠、再行减免分數、如果貧瘠不能完者、悉與蠲除、以甦民困、至于漕運粮米、先年亦有改折之例、今查京通倉米。 足支七八年。 通融調劑之法而太倉銀庫所積尚少。 合無比照先年事例、將萬曆五年漕粮量行改折十分之三、分泒粮多及灾傷地方徵納、夫粮重折輕。 既足以寬民力。 而銀庫所入。 又藉以少充是足國裕民。 一舉而兩得矣。 臣等待罪輔弼、日夜思所以佐皇上布德元元、輯寧邦本、計無便于此者、伏乞聖明採納施行、生民幸甚   ○請停止內工疏 【 罷修兩宮】   該文書官丘得用口傳 聖旨、慈慶慈寧兩宮、著該衙門修理見新只做迎面欽此、臣等再三商確、未敢即便傳行、竊惟治國之道。 節用為先。 耗財之原。 工作為大。 然亦有不容巳者。 或居處未寧。 規制當備。 或歷歲巳久。 敝壞當新。 此事之不容巳者也。 于不容巳者而巳之謂之陋。 于其可巳而不巳。 謂之侈。 二者皆非也。 恭惟慈慶慈寧、乃兩宮 聖母常御之所、若果規制有未備、敝壞所當新、則臣等仰體 皇上竭情盡物之孝、不待聖諭之及、巳即請旨修建矣、今查慈慶慈寧、俱以萬曆二年興工、本年告完、當其落成之日、臣等嘗恭詣閱視、伏覩其巍崇隆固之規、彩絢輝煌之狀、竊以為天宮月宇不是過矣、今未踰三年、壯麗如故、乃欲壞其巳成。 更加藻餙。 是豈規制有未備乎抑亦敗壞所當新乎。 此事之可巳者也况昨該部該科屢以工役繁興、用度不給為言、巳奉明旨以後不急工程、一切停止、今無端又興此役、是明旨不信于人。 宮中修造為諸璫利藪江陵持法如是所以能富國也而該部科必且紛紛執奏。 徒彰朝廷之過舉。 滋臣下之煩言耳。 方今天下民窮財盡。 國用屢空。 加意樽節。 猶恐不足。 若浪費無巳。 後將何以繼之。 臣等灼知兩宮聖母。 欲 皇上祈天永命。 積福愛民亦必不以此為考也。 臣等備員輔導、凡可將順、豈敢抗違、但今事在可巳、因此省一分。 則百姓受一分之賜。 使天下黎民萬口同聲。 祝 聖母之萬壽。 亦所以成 皇上之大孝也。 伏望聖慈、俯鑒愚忠、將前項工程、暫行停止、俟數年之後、稍有敝壞、然後重修未晚、臣等干冐宸嚴、無任悚慄之至   ○論决重囚疏 【 論决重囚】   治國不宜數赦誠然哉   昨該司禮監太監孫得勝、口傳 聖旨奉 聖母諭、今歲大喜、命臣等于刑科三覆奏本上擬旨暫免行刑欽此、仰惟 聖母慈悲不殺之仁 皇上將順好生之美、臣等敢不仰承以廣德意、但查我 祖宗舊制、凡官吏、軍民人等犯該死罪、有决不待時者、有監至秋後者、鞫問既明、悉依律處决、未有淹禁累年。 不行處斷者。 至嘉靖末年、我 世宗皇帝以齋醮奉玄、始有暫免不决之令、或間從御筆所勾、量行處决、然此寔近年姑息之弊。 非我 祖宗垂憲之典也。 夫春生秋殺、天道所以運行、雨露雪霜、萬物因之發育、若一歲之間、有春生而無秋殺、有雨露而無雪霜、則歲功不成而化理或滯矣、明王奉若天道其刑賞予奪皆奉天意以行事、書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若棄有德而不用、釋有罪而不誅則刑賞失中、慘舒異用、非上天所以立君治民之意矣、臣等連日詳閱法司所開重犯招情、有殺祖父母父母者、有毆死親兄及同居尊屬者、有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有強盜刼財殺人者、有鬬毆逞兇登時打死人命者、據其所犯、皆絕滅天理、傷敗彛倫、仁人之所痛惡、覆載之所不容者、天欲誅之。 而 皇上顧欲釋之。 其無乃違上天之意乎。 康誥曰惟迪茲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與我民彛大湣亂、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言彼寇攘姦宄不孝不友之人。 所犯至于如此。 若為政者不加之以罪。 則天與我民之常道將至于泯滅而壞亂。 必須速依文王所作之法。 刑之而無赦。 此書乃 皇上近日所講習者。 夫文王視民如傷。 古所稱仁聖之主。 而于此等之人。 亦必刑之而無赦者。 良以為惡之人。 彼自蹈于刑辟。 雖欲生之而不可得也。 且稂莠不鋤。 嘉禾不茂冤憤不泄。 戾氣不消。 今 聖母獨見犯罪者。 身被誅戮之可憫而不知被彼所戕害者。 皆含冤蓄憤于幽冥之中。 明王聖主不為之一泄彼以其怨恨冤苦之氣鬱而不散上或蒸為妖沴氛? ?? 之變下或招致凶荒疫癘之灾則其為害又不止一人一家受其荼毒而巳獨柰何不忍于有罪之兇惡。 而反忍于無辜之良善乎。 其用仁亦舛矣。 况此等之人。 節經法司評審。 九卿大臣廷鞫皆巳眾證明白。 輸服無辭。 縱使今年不决。 將來亦無生理。 不過遲延月日。 監斃牢獄耳。 然與其暗斃牢獄而人不及知。 何如明正典刑猶足以懲奸而伸法乎。 法令不行則犯者愈眾。 年復一年。 充滿囹圄既費關防。 又虧國典。 其于政體。 又大謬也。 伏願 皇上念上天之意不可違。 祖宗之法不可廢。 母惑于浮屠之說。 母流于姑且之愛。 奏上 聖母。 仍將各犯照常行刑以順天道。 若聖心不忍盡殺。 或仍照去年例。 容臣等揀其情罪尤重者。 量决數十人。 餘姑牢固監候。 俟明年大婚吉典告成。 然後槩免一年。 則春生秋殺。 仁昭義肅。 並行而不悖矣。 臣等叨與密勿。 此關係朝廷大政。 祖宗舊典。 不敢不盡其愚。 伏惟 聖明裁擇、   ○請裁定宗藩事例疏 【 宗藩事例】   先該臣等題奉欽依重修大明會典、節奉敕諭、卿等宜督率各官、悉心講究、以成一代畫一經常之典、昭示無極、欽此欽遵、隨開館纂修間、臣等看得各衙門事例惟禮曹為繁、國家典章、亦惟禮制為重、乃屬纂修官、先將禮曹纂完、送副總裁官看改、然後呈送臣等刪潤、近該副總裁禮部尚書潘晟等將各官所纂禮曹事例、參互考訂、呈稿到閣、臣等仔細參詳、國家典禮、如儀制秩祀等項、皆出 祖宗列聖睿思親定至精極當、臣等不敢妄議、但次其年月、刪其重複、分類編錄、足垂永久、惟宗藩一事、條例最繁、前後事體參差不一、似皆因時立法、未能悉恊于中、至嘉靖四十四年該禮部題覆、言官建議、始定為宗藩條例一書、頒布天下、比時禮官亦自以稽考累朝典、制、慱采諸宗建白、斟酌損益、既殫厥心矣、然以臣等愚見觀之揆諸事理尚多有未當者、推原其意、徒以天潢支派浩繁。 祿粮匱乏。 國家之財力巳竭。 宗室之冐濫滋多。 不得不曲為隄防。 嚴加裁抑。 顧集議之始。 末暇精詳。 中間彼此矛盾。 前後牴牾。 或减削太苛。 有虧敦睦。 或擬議不定。 靡所適從。 或一事而或予或奪。 或一令而旋行旋止。 或事與理舛。 窒碍難行。 或法與情乖。 輕重失當。 徒使奸猾得以滋弊。 有司無所持循。 略舉數端、可知其槩、如親王樂工二十七戶。 乃 高皇帝所定。 載在會典。 葢以藩王體尊。 其燕饗皆得用樂。 不獨迎接詔敕為然。 今乃槩從裁革。 此减削太苛。 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親王故絕。 既許為之繼封以重大宗。 又云親弟親姪。 方許請繼。 及查例行之後。 亦有不由親弟親姪而繼封者。 此議擬不定。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郡王初封者。 爵秩雖同。 然有帝孫王孫之異亦當視其親疏以為差等親疏□殺之間多有難解今房屋等項。 一槩停給。 此親無隆殺。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今文官三品以上皆得給與祭葬。 郡王體亞親藩。 乃身後墳價。 槩從停給。 此恩卹太薄。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郡王故絕者。 不准襲封。 而以罪革奪者。 反得襲封。 將軍等未有子者。 許選繼室。 而親郡王未有子者。 乃反不許選繼。 擅婚庶人。 名粮止給五十石。 而罪宗庶人。 乃得七十餘石。 又歷世不减。 此恩紀失倫。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郡王與親王同城住居故絕者。 止以本等官職奉祀而另城郡王故絕者。 其子又得世授鎮國將軍此事同例異。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擅婚子女。 不定年限。 槩從查革。 有一府而至數百位者。 于法不可盡革。 不革則又廢法。 此釐革無序。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郡王故絕。 與以罪革降者。 事體原自不同。 其冊印亦當分別進繳。 今乃槩從繳奪。 此混施無別。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又如濫妾及花生傳生子女冐請名封。 將保勘宗室。 通行革奪。 長史等官俱問發邊衛充軍。 及流官寄籍。 奏請選婚者。 革退另選。 將被選之人發邊衛充軍。 遇赦不宥。 此立法太嚴。 亦事例之未妥者也。 諸如此類。 尚不可以悉數。 夫令所以布信。 數易則疑。 法所以防奸。 二三則玩。 見今該部處置宗藩事情。 悉用此為準。 因時救弊。 似亦未為大害。 但欲勒成簡冊。 昭示將來。 則必考求國體。 審察人情。 上不虧展親睦族之仁。 下不失酌盈濟虛之術。 使情法允恊。 裒益適宜。 乃足為經常可久之規。 垂萬世不刊之典。 今觀其例議。 寔多未妥。 臣等欲因仍紀載。 則恐事理不順。 有碍施行。 欲徑從改易。 則先皆題奉欽依。 今不敢以臆見擅為更定。 照得萬曆四年六月內該禮部題為名封事、奉聖音這宗室濫妾所生子女、于例巳不許請名請封、乃至令改姓易籍發為編民、殊非情理之當、見今重修會典、此等條例、都著議擬停當改正行、欽此、合無敕下禮部遵照前旨、將前項條例、再加斟酌、并累朝見行事例、係關宗藩者、悉行裒集、分類編錄、仍會同多官、議擬停當、上請聖裁、著為憲令、開送臣等纂入會典、庶法以畫一而可守、令以堅信而不移、懸諸日月、萬世無弊矣、   ○番夷求貢疏 【 番僧私餽輔臣】   看得烏思藏僧人鎖南堅錯。 虜酋俺荅所稱活佛者也。 去年虜酋西行。 以迎見活佛為名。 寔欲西搶瓦剌。 比時臣竊料虜酋此行。 必致敗衄。 待其既敗而後撫之。 則彼之感德愈深。 而欵貢可以堅久乃授策邊臣使之隨宜操縱。 因機勸誘。 陰修內治以待其變。 今聞套虜連遭喪敗。 俺荅部下番夷。 悉皆離叛。 勢甚窘蹙、遂託言活佛。 教以作善戒殺。 阻其西掠。 勸之回巢。 又因而連合西僧。 向風慕義。 交臂請貢。 獻琛來王。 自此虜欵必當益堅。 邊患可以永息。 此皆天地祖宗洪庇皇上威德所及、而臣以淺薄、謬當樞軸、躬逢太平有道之盛誠不勝欣慶、不勝仰戴。 除求貢一事、巳奉旨下禮兵二部議處、宋西夷亦餽馬文潞公中國盛事也惟本僧所餽臣禮物。 雖遠人向化之誠。 難以峻拒。 但臣係輔弼近臣。 參預密勿。 義不得與外夷相通。 查得國初翰林學士宋濂因朝鮮國王餽禮求文。 卻而不受。 曰天朝之臣。 豈可受小夷之禮。 高皇帝聞而深喜之。 其能守義自重如此。 况臣列職帷幄。 與詞臣不同。 而通貢大事。 又非求文之比。 緣是不敢私受。 謹略具其事本末。 仰乞 聖明俯賜裁奪敕下臣愚遵行。 庶不孤遠夷止? 帚嚮之誠。 亦以見人臣不敢自專之義。 為此謹具題知、伏候敕旨   ○看詳戶部進呈揭帖疏 【 歲賦出入】   伏蒙發下票擬章奏、內有戶部進呈御覽揭帖一本臣等看得國家財賦。 正供之數。 總計一歲輸之太倉銀庫者。 不過四百三十餘萬兩。 而細至吏承納班僧道度牒等項。 毫釐絲忽。 皆在其中矣。 嘉靖之間。 海內虛耗。 公私貯蓄。 殊可寒心。 自 皇上臨御以來。 躬行儉德。 覈寔考成。 有司催徵以時。 逋負者少。 姦貪犯贓之人。 嚴併不貸。 加以北虜欵貢。 邊費省减。 又適有天幸。 歲比豐登。 故得倉庫貯積。 稍有贏餘。 然閭閻之間。 巳不勝其誅求之擾矣。 臣等方欲俟國用少裕。 請 皇上特下蠲租之詔。 以慰安元元之心。 今查萬曆五年歲入四百三十五萬九千四百餘兩。 而六年所入僅三百五十五萬九千八百餘兩。 是比舊少進八十餘萬兩矣。 五年歲出。 三百四十九萬四千二百餘兩。 而六年所出、乃至三百八十八萬八千四百餘兩。 今出入之數不□至數百萬不知何以能給是比舊多用四十萬餘矣。 問之該部、云因各處奏留蠲免數多、及節年追贓人犯、財產巳盡、無可完納、故入數頓少、又兩次奉旨取用、及凑補金花拖欠銀兩、計三十餘萬、皆額外之需、故出數反多也、夫古者王制以歲終制國用。 量入以為出。 計三年所入。 必積有一年之餘。 而後可以待非常之事。 無匱乏之虞。 乃今一歲所出反多于所入。 如此年復一年。 舊積者日漸消磨。 新收者日漸短少。 目前支持。 巳覺費力。 脫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災。 彊塲意外之變。 何以給之。 此皆事之不可知。 而勢之所必至者也。 比時欲取之于官。 則倉廩所在皆虛。 無可措取。 欲取之于民。 則百姓膏血巳竭。 難以復支。 而民窮勢蹙。 計乃無聊。 天下之患。 有不可勝諱者。 此臣等所深憂也。 夫天地生財。 止有此數。 設法巧取。 不能增多。 惟加意樽節。 則其用自足。 伏望皇上將該部所進揭帖置之座隅時賜省覽總計內外用度。 一切無益之費。 可省者省之。 無功之賞。 可罷者罷之。 務使歲入之數。 常多于所出。 以漸復 祖宗之舊。 庶國用可裕。 而民力亦賴以少寬也。 伏惟 聖明留意   ○論外戚封爵疏 【 外戚封爵】   今日該文書官丘得用口傳聖旨皇親都督同知王偉著進封伯爵擬旨來行欽此、并將正德二年封慶陽伯夏儒嘉靖二年封泰和伯陳萬言、及各子男輩授官事例、傳示臣等、恭照 聖祖定訓、公侯伯爵。 非有軍功不得濫封。 國初如魏定兩公。 自以佐命元勳。 聯姻帝室。 彭城惠安。 雖託籍戚里。 然亦半有軍功。 胙土剖符。 皆無容議。 宣德中季始有恩澤之封。 弘治以來。 遂為故事。 然寔非 高皇帝之舊制也。 嘉靖八年世宗皇帝曾詔廷臣會議外戚封拜事理、該府部等衙門議稱 祖宗之制、非軍功不封、夫爵賞者、天下之爵賞、人主所恃以勵世之具也、今使椒房之屬、與有大勳勞之人、並享茅土、非所以昭有功勸有德也、今除巳封見任者、姑准終身外、此後凡皇親駙馬俱要查照 祖宗舊制、不許夤緣請封、其有出自特恩一時賞賚者、亦止照 祖宗朝故事、量授指揮千百戶等官、以榮終身、敢有違例奏請、希圖恩澤、妄引洪熙以後事例、比乞者、聽本部及科道官即時舉劾、寘之重典、以為貪冐不知止足者之戒、此事亦世宗超見獨断可為萬世法等因奉聖旨卿等既會議停當、外戚封爵古未有、我 皇祖亦未有制典、魏定二國公、雖為戚里、寔開國佐命、靖難元勳難同其功、彭城惠安二伯、亦有軍功居半、都著照舊襲封、其餘以為戚里濫膺重爵、名器既輕人不知勸、見任的都當查革、但其中有于先朝恩命及巳封者、姑與終身、子孫不許承襲、欽此、此我 世祖超世之見。 同符二祖。 非近代帝王所能彷彿其萬一者。 嗣後雖曾垂澤安平。 許傳再世。 則以 孝烈皇后有剪逆保駕之功。 特旨酬賞。 非援例進封者也。 臣等竊以為我 皇上當英玅之齡、事事皆祗遹先猷、憲章 烈祖、則 太祖定制、與 世祖聖諭、正宜仰稽而效法者。 但既有正德以後事例、王偉係中宮至親、臣等不敢抗違、謹擬傳帖上請聖裁、發下吏部施行、其皇親子男輩姑且從容、俟後再有大喜慶事、然後加恩未晚也、臣等謹查嘉靖八年 世宗皇帝聖旨及廷臣會議二本進呈御覽。 用見先朝恩封外戚始末。 伏惟聖明垂覽。 ○請停止輸錢內庫供賞疏 【 停止鑄錢】   昨該文書官姚秀口傳聖旨、內庫缺錢賞用、著臣等擬旨傳該部鑄造進用、欽此、臣等查得萬曆四年二月奉 聖旨萬曆通寶制錢著鑄二萬錠、與嘉靖隆慶等相兼行使、戶工二部知道、欽此、本月又該工部題鑄造事宜、節奉聖旨、錢式照嘉靖通寶、鑄金背一萬四千錠、火漆六千錠、著以一千萬文進內庫應用、欽此、萬曆五年二月內該戶部進新鑄制錢、又奉聖旨這錢錠還查原定二萬之數、以一半進內庫應用、一半收貯太倉、欽此、及查工部題議制錢二萬錠該錢一萬萬文。 用工本銀十四萬九千兩。 大半取之太倉銀庫。 此奉旨鑄錢之大略也臣等看得先朝鑄造制錢。 原以通幣便民。 用存一代之制。 鑄成之後。 量進少許呈樣。 非所以進供上用者也。 萬曆二年鑄造之初。 亦止進樣錢一千萬文。 其後以一半進用。 巳非通幣便民之本意。 今若以賞用缺錢。 徑行鑄造進用則是以外府之儲。 取充內庫。 大失舊制矣。 且京師民間嘉靖錢最多、自鑄行萬曆制錢之後、愚民訛言、便謂止行萬曆新錢、不行嘉靖舊錢、多鑄錢不妨摠是欲節宮中之費耳小民甚以為苦、近該五城榜示曉諭、民情少定、今若又廣鑄新錢、則嘉靖等項舊錢、必致阻滯不行、于小民甚為不便、又與原奉 聖旨與嘉靖隆慶等錢相兼行使之意相背、臣等揆度事體、似為未便、伏望聖明裁審、暫停鑄造進用之旨、待二三年後、如果民間錢少、再行鑄造、亦未為晚、仍乞 皇上曲納臣等節次所陳狂愚之言。 敦尚儉德。 樽節財用。 諸凡無益之費。 無名之賞。 一切裁省。 庶國用可充。 民生有賴。 不然以有限之財。 供無窮之用。 將來必有大可憂者。 臣等備員輔導、敢不盡其愚、伏惟聖明亮察、   ○請酌减增造? 疋疏 【 减增? 疋】   伏蒙發下工科都給事中王道成等請酌减織造? 疋一本、臣等查得先該承運庫太監孔成等、以賞賜夷人? 疋缺乏、題請行南京蘇松浙江等處增織、於內又將上用袍服等項、併請織造、共該七萬三千疋奉聖旨工部知道、今科臣王道成等因見東南地方灾傷重大、民力罷敝、恐加派擾民、故有此奏、臣等看得歲造? 疋原有定額。 祖宗朝計一歲所造賞賚諸費。 尚有贏餘。 至嘉靖年間賞賚無時。 每稱缺乏。 乃行文於該地方增織。 謂之急缺? 疋。 然亦間一行之。 非可為常例者也。 今查萬曆三年該庫巳稱缺乏。 請於歲造之外。 添織九萬有餘。 其時以大婚禮重。 賞賜浩繁。 該部不得巳。 欽遵 明旨。 設法措處。 然聞之各地方庫藏。 搜括巳盡。 經今四年方得織完。 而添織之旨又下。 計該庫所開數目。 度其所費。 非得銀四五十萬不能辦。 此索之庫藏。 則庫藏巳竭。 加派小民。 則民力巳疲。 况今歲南直隸浙江一帶皆有水灾。 頃蒙特恩破格蠲賑。 又取回織造太監。 罷困之民。 方得更生。 乃又重復加派。 子惠之恩未洽。 誅求之令即施。 非聖慈所以愛養元元。 培植邦本之意也。 民窮財盡。 賦重役繁。 將來隱憂。 誠有不可勝諱者。 科臣所奏、宜留聖心、臣等看得該庫偶、因三衛夷人賞賜? 疋。 缺少虎豹一樣服色。 及近年北虜俺荅欵貢。 歲增賞賚。 溢於舊數。 故題請添織。 以上二項。 委不可巳。 至於上供御用等項。 則近年南京太監許坤、蘇杭太監孫隆織進御前者。 巳自足用。 不必又取辦於歲造矣。 臣等愚見伏乞聖明再諭該庫、查北虜俺荅一宗賞賜。 一歲約該幾何。 及三衛夷人虎豹服色缺少幾何。 照數行該地方添織。 即作歲造之數其餘皆可停止。 惟復俯從科臣之言、一槩减半織造、其支費銀兩、敕下戶工二部酌處。 免復加派小民庶近日蠲恤之旨。 不為虛文罷極之民少得蘇息也。 臣等職在帷幄、蒙 皇上心膂之寄、豈不知國用浩繁、事在難巳敢、故為節省之言以沽違拂之譽、但事關邦本、不得不為深長之慮。 伏望聖慈、宥其愚昧、裁酌施行、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二十五終 发布时间:2026-05-07 16:16:1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