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四十二 内容: 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李雯舒章選輯   董雲申士開參閱   吳司馬奏議(疏)   吳桂芳   ◆疏   條陳民瘼疏   議復衡永行鹽地方疏   議築廣東省會外城疏   議阻澳夷進貢疏   議開伐羅旁山木疏   恢復古田縣治議處善後疏   請設沿海水寨疏   ○條陳民瘼疏 【 鄖陽】   此地屢經名臣撫治而別境流寓者日多本境迯亡者亦日多將謂地不宜民則何以有流寓將謂居者安樂則何以有迯亡所當條計其宜以成永安之治   臣奉命撫治鄖陽等處地方、所轄湖廣之鄖陽襄陽荊州、河南之南陽、陝西之漢中五府、及西安府屬之商州五州縣皆屬萬山罙阻、生理稀疏、土著之民。 十僅四三。 而五方流寓。 居其六七。 成化初年、臣盜劉千斤等嘯聚據盤、流毒數省、大兵勦平之後、始議增設郡縣、招撫流亡、特立撫治都御史官、提督三省九道、控制安輯、規模詳密、地方底寧、將及百年于茲矣、緣時移事遷、威惠漸愒、加以天時之災沴不常、有司之撫循無狀、政煩賦重、轉徙相仍、顧茲易動難安之民、深切不戢可虞之慮、臣自抵鎮以來、目見民窮財盡、吏猛官邪、巳嘗蚤夜講求、痛行懲創、數月之內、頗覺吏治改觀、民心知嚮、顧整飭方有端緒而恩命倏見下臨、不惟鎮民悵然于臣之去、而臣亦誠若有不能恝然于衷者、茲將所有地方民瘼事、于體裁重大、應合奏請者、謹釐為五事、開列條件、上請施行   計開   一收集流寓以實迯亡里甲、照得臣撫屬地方、因國初兵燹之後。 人民稀少。 各省迯亡求趁之人。 往往依憑山谷。 潛住營生歲豊則人其否則獸成化間左都御史原傑、奉敕處置招撫。 凡客戶附籍者。 四十三萬八千有奇。 定立里甲。 屬之編氓。 自是戶口漸充。 反側始定。 弘治間、復因新置流移眾多。 恐成將來之患。 特遣刑部左侍郎何鑑。 會同都御史孫需。 從新安插一番。 嘉靖初年都御史徐蕃潘旦、先後奏請、又經清查附籍一番。 詎今又三十餘年矣、夫何邇年以來、百姓輸將之困、既倍于前時、而長吏撫字之風尤拙于往日、逐至土著之老戶、變為迯亡。 附籍之流徒。 潛歸鄉井。 昔時版籍之實民。 今多紙上之虗數。 人戶產業、名有實無、近值大造之年、節據各屬申稱人戶迯亡、不成里分、乞要查核歸併、如河南南陽縣舊二十一保今實不及十保、陝西商南縣舊管一十二里、今止見在三里、臣驟聞驚駭、殊為寒心、及訪得各省商販。 并流來遷民。 往往潛居各屬。 舉放私債。 典課田地。 得利至盈千百。 糧差不及分毫。 間有狡猾之輩。 懼怕告發清查。 則或假幫有籍之外家以卸差。 或竄入舊附之客戶以射籍。 甚有宗分數代。 人至百十。 而冊籍通無一名者夫均是民也在原籍則稱迯戶而久廢公家之供在各属則稱客商而不認民間之役兩相形射。 仕意經營。 豈非昔人所謂敝民者哉。 夫因俗為治者。 變通之善經也。 裒多益寡者。 損益之大用也。 乞敕該部俯從酌議、或照先年特遣大臣、或止照近年事例仍乞專敕一道、責成新任撫治都御史會同三者撫民守廵各道、親詣各屬、設法稽查、除舊巳附籍、及暫時來往貿易、或工匠雜藝、賃店居住者、不得妄行騷擾外、其餘娶有室家、置有房屋、典種田地、營運年多。 勢在重遷者。 務要挨門逐戶。 從實開報到官。 令其附籍本住里下。 填補迯亡甲首格眼。 遺下迯亡田畝。 即撥領種認糧。 如本里空格填滿。 則另撥別里通縣空里補滿。 則另立新里。 俱趁今大造未完、及時攢造入冊。 一應徭役、仍視老舊、各戶減半、以示優恤、迨其十年巳滿、方行一體征輸、若應合附籍而抗違、及或似前影射而欺閃、查照題准事例、問發邊衛充軍、容隱窩藏、各與同罪、如此、則一轉移通變之間、即地方富庶之漸、不惟見在者可保其致于播遷、而巳逃且將思復其故業矣   一嚴禁投獻、以免小民偏累、照得臣所屬五□地方、惟鄖陽漢中、未有藩封、而荊襄南陽、皆係分藩之地、有等奸猾棍民、或因爭競不明、或以糧差負累、往往將戶下田地、投獻各郡王將軍位下、希求厚值、倚借聲威、苟圖一人目前之利、而各該宗室得田到手、但知收租、不肯納糧、有司莫敢誰何、里逓只得賠貱、實貽通縣無窮之害、伏乞敕下該部、申明律例、嚴行禁諭、今後各王府宗室、務要恪遵 祖訓、聽各親王鈐束、不得信憑下人撥置、妄受小民投獻、或乞照依江西等處宗室、置買民田事例、即將本位下、每歲祿米查扣在官、兩相抵兌、若受田多而祿米少者、扣抵之外、仍照未盡稅糧本則、一體依數征輸、不得似前坐享租利、抗違國稅、其各莊佃在鄉生事害人、拒抗官府、乞敕各該親王查訪禁治、夫不追奪其既往、所以示 朝廷優體之情、禁緝之於將來、所以彰國家成全之義、 皇上親親仁民之恩、將無一物不得其所者矣   一禁塞徑路以甦小邑困敝、照得臣所屬陝西商南縣、原係商州迤南一隅之地、成化間、該都御史原傑奏割前地、設立縣治、將土著流寓新舊相兼、凑成一十二里、雖極蕞小。 然向皆僻處偏安。 百姓僅供本等差使。 其壤雖小其民不勞。 奈自近年以來、凡陝西彼此宦遊、及他省過往使客、或自陝而適南、或自南而適陝者、往往不由潼關舊行驛馬大路。 卻從陝西省城取道藍田商州商南轉入河南內鄉等處。 名曰取捷。 此數州縣。 其入南汝襄陽諸路。 較之潼關大道。 委果徑捷數程。 但數無軒葢經行、未曾設有驛站。 每遇使客入境、一切夫馬供應、皆額外取之里甲、內如商州內鄉壤地差廣、猶可勉強接逓、惟商南一縣、本屬新造小邑、編戶僅十二里、况自商南至河南內鄉縣計途三百一十、崇岡疊嶂、鳥道羊膓、人馬送迎、往返數日、飢疲靠損、其苦不可勝言、伏乞敕陝西鎮廵各官今後彼此遊宦、及別省經過官員、俱要遵照先年定例、或南或北、悉從潼關分道而行、不許取捷藍田商州商南內鄉等處、仍刊刻板榜于京兆驛、及前數州縣、明示曉諭、永為遵守、   一申明礦禁以免無辜牽累、照得臣所屬五府一州。 地方、間多產有銀礦、每遇礦脉生發利之所在、附近貧民、羣起趨逐、召釁啟爭、漸不可長、故 朝廷之明例具嚴、而有司之防捕甚力、葢非惟以息其鬪攘之端而亦所以謹其嘯聚之防也、臣職專撫治、責在地方、刑亂民而用重典、夫復何辭、伏蕳得問刑條例一款、一盜掘銀礦銅錫水銀等項礦砂、但係山洞捉獲曾經持杖拒捕者、不論人之多寡、礦之輕重、及聚至三十人以上、分礦至三十斤以上者、俱不分初犯再犯、問發邊衛充軍、若不及數、又不拒捕、初犯枷號三箇月發落、再犯免其枷號亦發邊衛充軍、其私家收藏、道路背負者、止理現獲、照常發落不許廵捕人員逼令展轉扳指、違者參究治罪、看得前項例文、首嚴持杖拒捕、次別人礦多寡、分別劑量、本屬詳盡、至如曰山洞捉獲、曰止理見獲、則于懲詰姦宄之中。 寓計安反側之術。 若有司能師其意。 豈愚民盡罹其辜。 但例意雖極精詳。 而例文可從牽合。 如山洞捉獲持杖拒捕、不拘人礦多少、問發邊衛充軍、詞意甚明、引用自當、固無容低昂于其間矣、至謂聚至三十人以上分礦至三十斤以上、葢必指二項俱全、而後照前戍遣、若人雖及數。 而獲礦不多。 礦雖及數。 而不係紏眾。 則亦應照常發落。 况夫既謂分礦、當據巳入之贓、如一人分礦三十斤、三十人以上、則共得礦千斤矣、如此而後可擬戌也、緣例內並舉人礦之数而下即係之以俱不分初犯再犯之文、俗吏不識變通、往往首從並坐、且不究分礦之文、而但獲砂數十斤、即引前例、沿習既久、以為當然、夫充軍下死刑一等、充發一人、則令僉解二人、其役亦至破家、若一招而礦徒百人是一紙而破三百戶也、伏乞敕下法司、申明前例通行禁飭、仍乞將盜礦例文、俯從酌議、量加分別、或曰、礦徒賊類也、禁盜止暴、惟懼不嚴、而今反議寬之者其若長亂縱姦何、臣竊以為不然、夫礦利孔也、不聚眾則群起而攘之、故礦徒之紏聚、為專利計。 非為亂也。 今臣所為第二等者、彼見礦而竊、見捕兵至而迯、然首從皆不免戍死、脫有大不逞者、奮臂其間、曰吾輩巳共犯重科、若聚則萬一可生。 散則悉就縛而死。 一鄉聚則眾鄉聚矣。 一路聚則諸路聚矣。 是動天下之兵也。 彼其時。 申脅從之詔。 寬當與之罪不巳晚乎臣非敢為礦徒計也為地方計也。 一免調官軍以固地方保障、照得臣撫屬地方、本三省邊隅之地、山川險岩、號令不一、故先年叛亂肆起屢興問罪之師、而各賊蕩平、未幾復多竊發之眾、自設置撫治衙門以來、風教始同、威令□一、遂致反側靡常之地、頓成安靜無事之區、此葢仰仗 朝廷威德丕冐要荒、要亦國家假借事權、申嚴職守、俾臣等得以展布其愚、而各屬無以窺伺其隙、有以致之也柰何法今玩于事久。 官吏怠于權分。 其在于今、誠有大非疇昔者、夫撫治之職、專一撫安人民、整治兵備、遇有盜賊生發、即督官剿捕、其載在臣等敕書者可攷也、荊襄鄖商南漢地方、悉割隸撫治衙門專轄、各處廵撫。 一毫不得干預。 其見于節年兵部議覆都御史吳道宏戴珊沈暉等疏奏者可攷也。 璽書之責成既重、而該部之申飭最明、其彰彰甚著如此、夫國之大事、莫重于戎、而地方之務、亦莫重于動調官軍、以臣割隸專制之區、實身安危理亂之責、今官軍之初調督撫不以聞。 官軍之發行也。 該道不以報。 萬一山藪賊徒。 乘此地方空虗。 突出嘯聚。 彼時各官。 恐又不免謂是為臣割隸地方。 而諉罪責成于臣矣。 雖然此自臣一人體統言耳。 至于漢中一郡。 接連鄖陽各縣。 萬山之中。 逋迯之藪也。 時和年豊、官司備禦嚴密、而山賊回賊、茶徒礦徒、尚且百十成群、殺人放火以為常事、若將衛所官軍。 掣調別處戍守。 誠恐歲事不登。 此輩乘間竊山。 窺伺倉庫。 睥睨城池。 城守既空、緩急奚賴。 况漢中寧羌二衛、巳有舊額防秋官軍、今所調者乃其存留城守之餘、其金州千戶所五百餘名、葢通老疾差占、僅止此數、而今盡括取之、頃有士人自金州來者云、曉發該州、見城門啟閉、通無一卒、詢之則云盡調防秋去矣、此甚非所以令細民見也、夫州縣民壯。 多者不過百餘。 少者僅數十名。 公占既多。 老弱過半。 若衛所餘丁。 則既鮮在官之數又無糧餉之供。 豈足盡恃以為城守之計乎伏乞敕下該部從長計議、俯念臣屬轄漢中寧羌二衛、沔縣金州二千戶所、本係邊隅之地。 與西安平凉諸處不同。 其今議調防守宜祿驛等處官軍、漢中衛六百一十名、寧羌衛五百二十六名、金州千戶所五百五十三名、沔縣千戶所一百六十名、乞容照舊防守城操、免其別調庶臣地方不致空虛、而緩急有所藉賴矣   ○議復衡永行鹽地方疏 【 復廣塩】   照得兩廣地方、素為多盜之區、師旅頻興、軍餉無措、該督撫諸臣、先後建議、設立鹽廠、委官抽盤、行塩地方分割在所必爭者但衡永之食淮塩乃是祖制而食廣塩則為軍興故事平之後仍改淮塩資彼餘鹽之利、以供餉用之費、行之既久、上下相安、百數十年于茲矣、近者都御史鄢整理鹽法、議改衡永二府盡食淮鹽、遠涉洞庭、經歷風波、遷延歲月。 本輕腳重商既不樂于行。 而鹽來既艱。 其價必高。 衡永之人舊食廣鹽。 每斤不及一分。 而淮鹽之價。 則倍之矣。 以百數十年輕價之鹽。 而一旦令之出加倍之直。 于民情益不便也、臣自蒞任以來、節查梧州稅餉、比前頓减節據該道清查回報、皆云因衡永之鹽既阻、而軍餉之入遂稀、巳經案行議報去後、今據前因、臣會同議照、強兵之道足餉為先。 興利之方。 便民為要。 兩廣素稱多盜。 兵戈不息。 供饋實繁。 其餉用之資類取給于鹽利之稅。 皆榷納于橋關。 夷考梧州一關之稅。 往昔頗增。 葢以湖廣衡永二府。 盡食廣鹽。 惟鹽之疏通。 故稅入之頗裕。 其來尚矣。 其衡永二府之民。 安食廣鹽。 百有餘年。 亦以彼地水陸近便。 鹽貨阜通之易也。 夫何邇年以來、議將衡永地方改食淮鹽、遂將廣鹽停止、察議者之意、本為增兩淮鹽課之計但淮鹽之抵衡永。 有水道阻運之難。 而衡永之食淮鹽受姦商刁掯之苦且淮之官鹽其來有限而廣之私販遂致盛行徒减兩廣之軍需何益兩淮之歲課于上無補于下有虧。 既非通商足國之規。 又豈導利便民之道。 况開私販之門。 啟椎埋之漸。 地方隱憂。 誠有大可虞者。 所據該道呈要議復舊規、辨析分明、似應依擬   ○議築廣東省會外城疏 【 會外城】   題為築建重城、以固保障事、據廣東布政司呈、奉臣會案議照安內攘外、固以攻戰為先、而思患預防、則以城守為本、看得廣東省城正南歸德等門外壕畔高第賣麻等街、商民綢繆、財貨積聚、乃兩廣所恃以為利府、姦宄垂涎以為奇貨之地也、且省城一舍之外。 即為大洋。 邇來海寇倭夷。 交相煽亂。 雖城関之險巳足深恃無虞。 而郭外居民。 原無城堡可恃。 一旦警急、奔走轉徙、騷然靡寧、必湏建築外城永圖寧固、庶? ?亢姦徒絕覬覦之念、而重地賴重城之險、此百世之業也、及照省城沿河地方、居民輳水、鱗次相比、若欲照常、中築土城外包甎石、則所費地基過廣、恐居民拆卸房屋太多、致令嗟怨、况廣城三面阻水、其北雖云枕山、而又省會來脉所在、誠恐取土妨碍。 若自遠運土、則其費益不貲矣、莫若止建甎城一座、基濶一丈二尺、收頂九尺、此比照常土外兩邊包甎之費、僅增三分之一、而盡省土城、其費實過半矣、城堅而費省、民便而風水亦利、廣東省城、為十郡根本之地、而城南郭外、正諸商貿易之區、生民之凑集如雲、財貨之積聚滿市、真一省豊阜之最、兩廣通利之源也、緣城外一望。 巨海茫洋。 寇患之生。 不無窺伺之念。 如先年反賊黃蕭養等之作耗、近日柘林哨兵之煽亂、動行突犯、變皆起于倉卒、民不免于倉惶、此巳然之事、既為可鑒、矧連年倭奴入犯惠潮、其志皆欲趨廣、傳聞洶洶、向切可虞、况兼香山縣濠鏡澳互市番夷。 近年聚落日繁。 驁橫日甚。 切近羊城。 姦宄叵測。 尤為廣人久蓄腹心深痼之疾。 伏乞敕下該部、再加酌議、如果蒭言可採、乞賜覆擬施行   ○議阻澳夷進貢疏 【 澳夷進貢】   澳夷之于中國當論其通市與否而貢非所重也今既與市抽稅矣而不許、其進貢於事体為不順   題為夷情事、據廣東布政司右布攻使陳暹議照滿刺加本係進貢之國、齎來表文、若果係其國王所遣即不當卻、但查得大明會典先朝原給有印文勘合、今據齎來表封、僅容二寸五分、用蠟色負印鈐葢、似非先朝給印、且未齎有勘合、赴司比對、其非滿刺加國王、巳無可疑、又據丘時庸、親自譯審夷使、稱滿刺加國王、久為蒲利都家所併、表文乃是本國王名喚噥沙必細的陽者所遣、則是滿刺加國王巳無存、而蒲都家滿刺加國、前後國名不一、信有如各官所稱係姦民撥置、或係別國生夷。 畏懼說出真籍。 絕其交易之路。 為此掩餙之詞。 葢由地在海外、信息是非、無所折証、人屬蠻夷、彼此言語、悉憑轉譯故也、照得蒲麗都家國名、史傳所不載歷查本朝、並未入貢、恐係佛郎機國夷人、近年混冐滿刺加名目、潛通亙市、今又托名求貢、以為阻賴抽分之計、事涉可疑、諸司難便定擬、乞早賜奏請定奪、等因到臣、據此會同議照外夷求貢、事出非常、若使在彼者委有真實效順之心而在我者初無隱伏可虞之患、則禮其使人、納其方物、有何不可、但廣東自嘉靖八年、該廵撫兩廣兵部右侍郎林富、題准復開番舶之禁、其後又立抽盤之制海外諸國。 出于 祖訓會典所載舊奉臣貢者。 固巳市舶阜通。 舳艫相望。 內如佛郎機諸國。 節奉 明旨拒絕不許通貢者。 亦頗潛藏混迹射利于其間。 馴至近年。 各國夷人據霸香山濠鏡澳恭常都地方。 私創茅屋營房。 擅立禮拜番寺。 或去或住。 至長子孫。 當其互市之初。 番舶數少。 法令惟新。 各夷遵守抽盤。 中國頗資其利。 比至事久人玩。 抽盤抗拒。 年甚一年。 而所以資之利者日巳簿矣况非我族類。 不下萬人。 據澳為家。 巳踰二十載。 雖有互市之羈縻而識者憂其為廣城肘腋之隱禍久矣。 今當各夷勢轉桀驁之時。 有此奉貢之請。 據其所執告。 謂為滿刺加國所遣。 似屬素通貢獻之邦。 今據該司會同差官譯審、卻稱係蒲麗都家國、與原詞滿刺加大不相合、况又自稱滿刺加為其所併。 則其稱強西洋。 情可推見。 及查所齎番書、騐止方員各二寸五分、巳非表文式製、又其上葢一員印、如中國圖記之狀、又豈以卑承尊、真正印信行移之體、據該司集議、共稱恐係別國生夷、託名奉貢、以阻賴抽盤之計、亦屬有因臣等又訪得正德末年、佛郎機番夷亦以進貢為名來廣。 名雖求貢。 實擁大番船往來貿易。 喜則人。 怒則獸。 官兵莫敢誰何。 沿海被其荼毒。 嘉靖初年、海道副使汪鋐用計破之、其患始絕、今蒲麗都家、恐即佛郎機自隱之國名而本夷求貢之情、恐即先年貿易之故智、卻其貢。 則彼必肆為不道。 或恣猖狂。 然其發速而禍尚小。 許其貢。 則彼呼朋引類。 日增月益。 番船抽分之法。 必至盡格而不行。 沿海侵陵之患。 將遂潰决而莫制。 其禍雖遲而實大。 大難圖也。 緣彼以求貢為名、臣等不容徑拒、以干專擅之愆、但事関利害甚重、臣等又不敢緘默、以貽日后地方之患、乞敕下該部會同詳議應否施行、   ○議開伐羅旁山木疏 【 制御江猺】   查得廣東肇慶府德慶州南岸羅旁上下江東西二山、延袤幅員、將及千里、層峰疊嶂、形勢險惡、自來猺獞巢穴。 其間種類寔繁。 乘虗刼掠。 乃其常性。 若欲槩議大征。 則東西二山。 周匝半月之程。 勞師十萬。 餉費倍之。 未可以旬月計功收效也。 况上江諸猺。 近頗安靜。 未敢肆然無忌。 尚可羈縻。 不煩致討。 惟下江猺山沿江一百二十餘里。 時常越江流刼鄉村。 捉擄往來船隻。 江道阻塞。 商民受害。 委宜加兵但各猺性類禽獸。 雖極兇殘。 而心寔愚昧。 初無機械。 且隨山錯落而居。 其勢亦不聯屬。 勝之不武、戮之復生、緣節年雖經議設兵船廵哨、間立營堡住守、歲約用銀二萬有奇、不為不多、但哨船兵分勢寡、見賊難駈、營堡設居北岸、去猺隔遠、彼嵎負南山。 夏木千章。 潛蹤隱跡見船則出得船即入故雖濟以魚鹽。 重以犒賞。 威制于前。 惠誘于後。 徒費供億、未敢晏然帖服也、謂宜姑緩天討、脩我巨防、載芟載鑿。 于南岸之巔。 以坐制其出沒之命。 且耕且守。 于近嵠之地。 以頓扼其來往之衝。 徹其障翳。 翦其羽毛因山木之利以充營堡之資藉旁壑之田以助屯兵之食來則禦之。 去則勿追。 但彼不得播惡于江上。 則固可聽其偷生于穴中矣。 省費罷兵。 有近功而亦未嘗不有遠效。 治以不治之道。 似不出此、即今兵將巳有責成、商民亦各相、競勸、始事之處、如洚水一帶、素稱惡猺、今巳木拔通道、畏威遠遁、從此漸次芟夷而前我兵之營堡既定則彼賊之出掠無由二百年江上猺人之患。 或可不煩兵而頓息矣。 ○恢復古田縣治議處善後疏 【 撫定猺獞】   議照廣西古田獞賊兩犯省城、劫庫戮官、造孽深重、臣等職司撫鎮、控制無方、開復縣治方少功多勝于斬補惡徭多矣敢不奮圖義舉、以昭國威、以塞愆咎、但前項賊徒、盤據古田縣治、歷有歲年、勾結通省獞徒、實非一夥、詢之地方故老、考之大征往牒、及集一時司道將領、可與籌策之臣、皆甲可乙否、面從背違、內副使王化、係廣西人、勸阻尤力、謂弘正兩次大征、皆坐調兵不過十萬、以致單弱取敗、班師之後、變出非一、且狼兵相傳古田之敗、至今寒心、未足深恃、今欲大舉、必須痛懲往事、動調狼兵十五萬、仍奏調永保土兵四萬、凑浙福鳥銃等兵共二十萬、并請發錢糧四十萬兩、期以一年、始保必克、若錢糧不足、調兵數少、則不惟師出無成、不過戮附近疑似村獞以報凱而師退之後、報復騷然、昔人覆轍、恐復蹈矣、臣見群議背馳、莫能相下、若臣違眾冐然為之、萬一如諸臣之料、錢糧不繼、師出無成、不可收拾、是臣以獨斷致敗、而益重貽禍于地方也、况訪古田之縣。 雖久為獞人所據。 然今兩次倡變肆逆之徒。 節據訪報。 不過下六里內鳳凰等村首從七百餘人。 其餘皆越村偷牛出江討鹽小賊。 而自種自食者固多。 至其上四里獞人。 則頗不為盜。 稍向官府。 故大征則玉石不分。 多戮無辜。 有傷天地之和。 鵰剿則正賊中據。 眾獞外環。 殊無進兵之路。 坐是徘徊展轉。 未敢輕發。 但姑加調守狼兵、增實、軍伍營堡、申嚴廵緝、以為脩舉內治、杜絕再犯之圖、并計擒行兇賊犯、招徠向化獞人、委官入縣。 開山通道。 以為興縣復治。 化暴為良之計。 仰仗 天威遠布、其縣中上四里獞人、各巳欣然向化、納糧服役、下六里惡獞、亦各赴縣逓結乞撫、臣所遣該縣典史廖元、巳入居舊存縣城、署掌印信、撫處民獞、上下相安、往來無忌、守備卜禎、亦入彼中撫諭、獞民老少歡欣、送迎惟謹、且至請兵立堡。 願子受學。 昔時畏途虎穴。 今幸沛然大通。 向來梗化頑夷。 今各憬然內向。 縣治成恢復之勢。 國威有振起之機雖極知出其下策。 然竊計目前錢糧必難凑手。 日後利鈍。 又難逆料。 審度時勢。 圖維厥終。 實萬萬非得巳也。 ○請設沿海水寨疏 【 設沿海水寨】   照得廣東一省十府、惟南雄韶州居枕山谷、其惠潮廣肇高雷廉瓊八府地方、皆濱臨大海、自東徂西。 相距數千餘里。 內通閩境。 外接諸番。 倭夷海寇。 竊發靡常。 出沒非一。 然向因牽于山寇、素無海捕官兵、近自甲子秋、始該臣會議、題請添設海防參將一員、領兵三千、住劄南頭、以固省城東路之防、近又會請添設守備一員、領兵一千二百名、住劄潮州柘林、以嚴東界門屏之守、其于海邦防禦之計、少有賴矣、但南頭之去柘林、道里尚屬遼遠、一旦有警、策應為難、其南頭迤西由廣西省極抵瓊崖交南茫洋二三千里之間。 備禦向疏邊防失講。 以故海上行刼。 偷珠巨盜。 往往呼朋引類。 向彼潛屯久住。 略無忌憚。 至于東路海賊。 每遇官兵追勦。 亦即揚帆西向。 以為逋迯之所。 如近日海賊吳平之奔越。 是可鑒也。 嘗竊考之。 浙閩廣同一海也。 而廣之海獨為延袤較浙倍之較閩則三倍矣然而近自倭患以來。 浙有六水寨。 閩有五水寨。 每寨兵各數千。 樓船各數十。 既朝除把總官分領之。 復參將總兵官總統之。 此閩浙海上奸人。 所以無所容也。 今廣中素無水寨之兵。 遇有警急。 方纔召募兵船。 委官截捕。 夫賊起然後募兵。 則卒非素練。 安可必其决勝。 賊滅而兵即散。 則不旋踵而賊復入矣。 即今平賊雖報敗沒。 然傳聞不一。 未敢信憑。 而其殘徒曾三老輩。 又復回潮州刼掠我村落、燒毀閩兵船、又該臣等再督新任參將邵應魁、留任副總兵湯克寬、前去勦蕩、仍委海道副使莫抑、躬親監督出海、區區殘醜、成擒固可必矣、然臣竊以目下二將之出。 足為一時應變之權。 然必須蚤定水寨之籌。 始可以永弭海洋之警。 何者沿海皆兵。 樓船相望。 一寨報警。 諸寨趋之。 雖有十曾三老輩。 不足慮也。 况今海上曾三老之外。 惟林道乾一二輩僅存乎。 若沿海無備、所在空虗、特恃今出二將之威、以為數千里海防之重、則今雖盡殄曾三老林道乾輩、而海上之為曾三老林道乾者兵罷而復出矣、臣會同議照、兵家之道、伐謀為上、禦戎之本、守備為先、所據海島沸騰、連年不熄、始由水寨不設、知我無備故也、今必湏比照浙閩事例、大加振刷、編立水寨、選將練兵、使要害之所、無處無兵、庶奸慝無所自容、而海波始望永息、謹將應合請旨事件、定立條款開坐上請共三條刪去二條、   計開   一定水寨、照得廣東八府濱海。 而省城適居東西洋之中。 其在東洋稱最扼塞者。 極東曰柘林。 與福建玄鍾接壤。 正廣東迤東門戶。 稍西曰碣石。 額設衛治存焉。 近省曰南頭。 即額設東莞所治、先年設置備倭都司于此。 此三者廣省迤東海洋之要區也。 西洋、之稱扼塞者。 極西南曰瓊州。 四面皆海。 奸宄易于出沒。 府治之白沙港後所地方可以設寨。 極西曰欽廉。 接址交南。 珠池在焉。 惟海康所烏兔地方最為扼塞。 其中路遂溪吳川之間曰白鴿門者。 則海艘咽喉之地。 此三者廣省迤西海洋之要區也。 以上六處。 皆應立寨。 內南頭巳經近設參將一員、督兵三千、足稱巨鎮、柘林近亦請設守備、兵船之數、尚應議增、今惟東路之碣石一處、西路之白鴿門瓊州、并海康三處、各應設立一寨、碣石海康每寨各兵一千二百名、大小中船共四十隻、白鴿門瓊州每寨、各兵一千八百名、大小中船各六十隻、與南頭柘林、通為六寨、其柘林寨兵、仍合增如瓊州白鴿門之數、董以將官、定以信地、無事會哨廵緝、有警逓相追捕、小賊則一寨任之。 大賊則分東分西三寨合任之。 再大則通東西六寨共任之皆以擊賊于外洋為上功近港次之。 若賊起此寨不擊。 而別寨擊之。 賊所起寨重治。 如見賊不擊。 或致令登山? ?虜掠者。 查照信地。 以失律論罪。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四十二終 发布时间:2026-05-07 17:43:3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