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五十三 内容: 華亭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陳子龍臥子 唐昌世興公選輯   即墨黃坦參閱   塗中丞軍務集錄一(疏 書)   塗澤民   ◆疏   請設大城參將疏   ○請設大城參將疏 【 增設參將】   議得海防之策、惟在設備周密、將領得人、南澳地屬廣東、原設水寨、移入柘林、又以兵變廢掣、遂致海寇縱橫、生民荼毒、臣等卷查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准江廣紀功監察御史? 顧言題為條陳三省善後事宜等事、隨該兵部覆議、內開南澳實廣東衝要之地、原設把總駐劄、不知何年潛移柘林、棄險於賊、委為失策、合行移咨兩廣總鎮官將大金門把總、仍舊移駐南澳、督率官軍修補戰船、專備海寇等因題奉欽依在卷事在隔省、未知曾否遵行、然明命見存、昭然可考、近該鎮守福建總兵官戚繼光、奉敕兼管惠潮、亦為直言地方利害條陳戡定事宜等事、議欲南澳東西二路、廣東福建各設兵船一枝、選委把總一員統領、仍設水路參將一員駐劄大城所、統督防禦、誠為防海要策、本官巳經條疏具題、見該兵部議覆上請臣等恭候 明旨欽遵施行、   ◆書   與按院王又池議將書   與廵海道副使張鳳來密柬(督發舟師)   上京中諸大老書   與閩中諸縉紳留餉書   與郭總兵書   與廵海道副使張鳳來密柬(造船募兵)   與兩廣總督廣東軍門書   與京中諸公書   與李總兵密柬   與李總兵書   與俞李二總兵書(捕勦机宜)   與紀功王又池書(會勦)   與紀功王又池書(備賊回廣)   與俞李二總兵書(進勦宜速)   與總督公書   與俞李二總兵書(追勦賊首)   ○與按院王又池議將書 【 南路防勦】   此書為擒劇賊曾一本而集者曾一本□患於閩廣台兵討之兩廣總督為劉公燾閩撫則塗公也廣之總鎮為俞大猷為郭成而閩之大帥為李錫擒曾一本者廣之參將王詔也   秋汛事勢、大約預卜、不過如此、但近得南路所報、廣中消息曾賊巳乘間焚劫廣中關郊、復舟? 羲舟潮之河渡門、切近林賊巢穴、雖聲言要攻林賊其後林竟不與曾同惡官兵亦□勿誅然賊計頗狡兩虎自鬪。 彼必不落此套。 縱使是真則必無俱生之勢當有伺隙而流突者。 又况假道之謀。 尤不可不過為之防也。 大抵兩賊若合。 則船眾黨多。 此方亦不得不集船聚兵以伐謀。 昨擬立蔣伯清為副將、昭參遊體統總統五寨兵船專為南路防勦之計、又慮烽火為閩中上游、小埕為省城門戶、議留烽火一寨兵船、益以商漁船隻為守、而南路則行海道照依會題事例、亦集商漁船隻。 以助官船之勢。 其間發兵發器發火藥并支糧、各項一一細碎事宜生巳一一有行、不及一一請教、謬妄施行、不知稍合機宜否、臺下弘材妙略、幸俯念同舟之誼、不吝見教、以啟顓愚、生謹當一一遵奉也、兵防之計、貴在神速、間有行令司道郡邑將領、一面便宜、一面照例通詳兩院者、想臺下自能為地方體諒也、蔣伯清台人海上老將。 舊日譚二華公曾薦其橫戈立馬。 有萬夫不當之勇。 此次建寧二都司缺、必其人矣、今以副將名目、令以參遊都司體統總領南防、正為相應、不知臺下以為何如、   ○與廵海道副使張鳳來密柬 【 督發舟師】   初二日辰時、得蔣伯清報、午時得王參將報、二鼓得張遊擊自泉州發來報、俱言賊犯深澳之事、皆大略也、未得其細、據王將先日之報、尚言念五日賊出船至蓮澳。 且云其勢稍向下。 何為至念六日。 即北向我境也。 賊之敢於犯境。 其謀必周。 我兵猝然接之。 恐未必全勝。 向嘗料之如此。 昨見王將之報、意亦似之、茲則兵法避銳擊惰之策不可不知也不知彼二將者知此意否。 今初三日午、得貴道念七日公文、尚未言及此事、想駐漳城、稍遠玄鍾、事尚未聞也、漳州所造百子銃火箭鳥銃火藥鏢鎗火炮之類、不知果足用否、須多多辦料、多多召匠、日夜催造、仍多委能幹有司佐貳雜職等官管之以濟急用。 此事不可全靠府官。 今該府掌印者、既非唐比、海防者又非鄧比、惟貴道可以媲美於周、須不厭瑣細、一一親任其勞、為司道者果能事必躬親則督撫得以省力此本院任司道。 所身體而力行者。 葢必如此而後可以濟事。 必如此而後可以盡人臣之職。 必如此而後可以副士民之望也。 將來督撫司馬出將入相基業在此非敢謬也。 廣賊窺伺巳久。 我閩所以畫界自守。 不行加兵。 止為廣中自分彼此始而凌辱戚將周道於過境追賊之日、繼則裁革南澳參將於未經會題之憾、終則兩廣吳軍門廣東李軍門、又為分界自保、不許越境以驚撫賊之咨、是以致令閩中兩年、坐費糧餉、悶悶株守、其實本院與貴道。 及諸將士之心。 實不樂於坐守之費也。 今彼賊既犯境。 方猖之氣。 勢難遽勝。 勦逆之師。 義不中止。 今行監軍道催南日船、星夜南下、計連日北風正發、今到漳地矣、小埕船一二日、亦即出洋、又新調海口大塩船、大民船三十隻、并新募三千、亦行李總鎮初三日由鎮東督發出洋南下、計月半前後亦可到漳矣、但兵多船多。 費用必多。 取辦必廣該道其悉心預圖之。 此係大舉必期滅賊而後巳者也。 今之局面、與前不同、幸勿惜小費。 勿拘文法。 一面施行、一面詳報、可也、   ○上京中諸大老書 【 報捷】   廣寇乘風、突犯閩境、前巳具疏上聞、此寇縱橫廣海、巳歷數年、邇因彼地傷殘。 無可掠食。 故為越境之謀。 整船具器。 其鋒甚銳。 幸爾閩中水陸有備、可恃無恐、故水中之戰。 雖未能遽收全功。 然攖其初至之鋒。 死戰竟日。 且沉燬其巨艦有六。 乃此寇在海數年未見之事。 是以持疑數日。 竟爾宵遁。 及復回廣之柘林。 悉眾登陸。 此時先伏兵于廣境正欲断其歸路耳又值生預布官兵在彼設伏搦戰三獲克捷焚其八船。 溺死千數。 功雖纖小。 然亦足以奪其鴟張之氣。 而褫其久燄之魄矣。 此皆仰賴皇威覃布、廟議遐宣、是以文武將士、莫不用命、本當照例分別功罪具題、第寇雖出境、然首兇未除、餘黨尚在、且疆域毗連、未敢撤備、生見在漳郡。 尚有別圖。 但恐廣海無禦寇復揚帆遠去。 則機非在此。 是以姑俟勢定。 通查功罪、另行論敘、先此具報以慰朝堂南顧之念、   ○與閩中諸縉紳留餉書 【 留餉】   生因曾寇突境、移師清漳、三戰之捷、彼遂敗遁、先以疏聞、計徹台聽矣、第此賊狡猾、伺吾撤備、且將復至、是則防守之間。 齎餉調兵。 我處其勞。 而彼得其逸。 無寧日矣。 故一得之慮。 以為必剪滅方獲靖謐。 是以簡擇將領。 蒐具兵船。 以為追勦之計。 此誠不容巳之圖。 然庶幾一勞永逸。 暫費永寧。 亦昔人巳行之成策也惟糧餉一端、最為吃緊、其舊有成額者、積逋難完、諒門下素悉、不敢贅矣、廼方在用兵、別圖處辦、而近使入省、此必京中督催稅賦之使適入閩境欲括存留諸項而塗公爭之也將諸司錢糧、雖向所應留者、槩行點解、是在此以滅賊為計。 方賴積貯以給兵。 而在彼以使職為重務在多取以輪邊地方。 非所論矣。 第枵腹向敵。 萬無斯理。 而寇不盡滅。 恐將來所需錢糧有不止於今日者亦可慮也故不得巳、爰與諸司裁酌、僅將折料四萬之數、權支三萬以濟目前、但數係解額、既不敢不以上聞、又幸屬在綜理之下、實喜有所仰賴者、伏望垂情覈悉、得與覆議允從所請、俾得藉此以冀成功、不但某得効尺寸用逭罪戾、而閩廣兩地獲保敉寧、其感荷鴻庥誠無量矣、且今兵巳盡遣、僅期之三月、萬一事未即完、餉饋無繼、不惟失士心并棄前績、而意外脫巾之呼者、是又不可不深慮也、   ○與郭總兵書 【 會兵協勦】   海上之事、閩中聚船製器、鳩兵儲餉、不遺餘力矣、日來連獲克捷、郭帥廣東總兵也兩省夾攻之時恐閩人獨有其功不無異同故勝捷之後□書勞之使數年黠賊、淪沒殆盡、此雖閩人血戰之勞、然馭撫民之眾、張犄角之勢、使其仇賊、不敢望洋西竄者、全賴明公威稜遙震、功出閩上萬萬矣、欽感欽感、目今殘寇之船。 數雖不多。 然窮獸赴鬪勢在拚命而閩中兵將。 連經大陣。 傷損亦多。 生料其氣勢難再獨舉。 是以權令泊回閩澳。 俟鎮道再加整搠器具。 鼓舞人心日者雖賊船復上金門。 生亦令我兵謹目收保。 勿輕與戰。 惟欲養鋒蓄銳。 以俟廣省南顧之船畢集、約會既定。 則貴鎮進其西李、鎮進其東。 使彼殘醜腹背受敵、首尾衝擊。 一鼓而擒之。 斯蕩平立見而明命可復矣。 此今日至當不易之策、舍此非僥倖以圖逞、則觀望以避責矣、不知高明以為何如、聞廣船十一月初九日巳發東莞、今計己一月矣雖風潮稍澀、然西南順風、時亦有之、料此時亦可到、幸惟協意悉力、共收偉績、切勿執前詞、致誤後功也、即今李鎮巳移詔安親督舟師、海道亦然、百凡機宜、就近計議、行之甚便、生無異同、亦無遙制也、   ○與廵海道副使張鳳來密東 【 造船募兵】   差使將行、適前差者蔣英自月港至、得貴道揭報、乃知彼中見在戰船之數、及委官造船募兵緣由、即雖未集、而此心稍慰矣、大抵從古來無不滅之賊。 亦無不可為之事、勢至此則賊有可滅之機。 而事有可為之端矣。 但要人策其志而勿隳、奮其氣而勿惰。 斯治船治器。 選將選兵。 種種有條。 何憂其不可集事哉。 今月港見在戰船三十八隻、又王宗瀛新駕南來者九隻。 計四十七隻矣、北之總鎮原議之數、止少八隻耳、前調塩船、有尚在月港者。 不拘幾隻切不可發回葢。 前次調之甚難寧可再與之工食有損傷則為之修理可也二十隻中。 要取八隻凑用不難矣平買塩船之議。 向未聞之。 竊料此策亦有阻牾。 葢塩法之事。 原不屬軍門。 恐人未必有共濟之意也。 為今之計、惟陸則固守城池。 水則保全船隻。 陸則堅壁清野、嚴禁接濟。 水則修船募兵。 選將治器。 陸則聚兵要害。 俟其來犯。 一舉而盡殲之。 勿使片甲得以歸舟。 勿聽各將敵退回船零斬數級之說。 水則哨其登陸。 舟少可乘相機而縱焚之亦勿坐視。 其或往或來。 任其所便。 此數說者。 皆今日目前可使出境之計。 兵食俱足然不言擒制而言使其出境葢曾一本梟賊難于一旦制其死命也諒貴道之所能自得。 毋俟僕之喋喋也。 至于催督巨艦、添募水兵照總鎮之原議、稍加劑量而行之、則僕固巳節有通行、既嚴催矣、漳州所屬五艦并兵、更望貴道加謹立催、更比在上府者易濟用也、次則興泉先造四隻、近報工完巳八九分、新造一隻、想亦易辦、興泉君素能精敏任事者、此亦可望濟用也、福寧州所造、昨巳面祝分守君、亦云有工六七分矣、惟在省者五隻、本院及監軍兵備二道、日夜立催、俱有可望、惟莆田仙遊福清三隻、恐尚遲耳、然亦催之甚嚴、若再少遲、當亦如建安知縣胡汝礪例行矣、廣中船兵。 自南頭發來者八十隻是實。 葢原造福船。 尚餘一十三隻。 後又添造成七隻。 計二十隻。 其六十隻。 則王監生所募。 烏尾橫江等船。 大小不等。 即東莞番禺等縣官所插調。 亦非王生所自出也。 前總鎮部下人所言未真也。 所幸俞虗江巳到、所造亦將有次第、募兵之事、渠自認甚力、云必得堪用者、且看其人意氣亦可共事、前日禁止募兵之說、今當勿拘舊議矣、前此幹會勦之事。 往往各省自幹。 今彼省來閩造船矣。 來閩募兵矣。 又遣將遣官齎資入閩治船治器。 刻期舉事。 未有如此之便者矣。 此而若不准其募兵。 則其所造之船為無用。 船既無用。 則會剿之舉其何以行之哉。 是以今亦允其募兵。 庶可濟會剿之圖也。 查該省原造八十隻之數、今亦有三四十隻將完、餘方有四五分工、其將完者、俟募兵一完、即可用以擊賊矣、但不知賊勢果否強弱如何、如其易滅。 則趁其先完之數。 速令募兵。 吾閩亦速速收拾船兵。 與之會同舉行。 如其賊勢尚悍。 則須遲以俟之。 待其八十隻俱完。 則閩中巨艦快船。 色色俱完。 併力大舉。 則滅賊之効如探囊矣。 事勢或難或易。 應緩應急。 須再從實密報。 但修船募兵、委將選兵則須急急圖之不可時刻怠也、   ○與兩廣總督廣東軍門書 【 會勦】   節有啟事、計徹鈞覽矣、閩中水陸大兵、日前越境追勦、本非完策、但其以數年蓄養之銳、攖狂寇來犯之鋒、義不容寢、勢不能待、是以乘銳獨進、幸爾連獲克捷、皆仗德威照臨所致、聊以慰門下注念赤子之夙衷耳、今窮寇扌? 弃死求生、勢雖尚勁然所餘賊舟。 大者僅十四五隻。 餘皆無足畏者。 一鼓蕩平。 正今日之機會也。 但閩中兵將。 轉戰疲勞。 未可驟進。 日夜整搠以圖再舉。 今亦稍有次第。 又幸臺下遣俞將巳臨三山治舟選徒。 亦頗議有端緒。 觀此則張元洲之為人□肯擔任出力者宜其為江陵相公所愛重也計兩省集事之期。 真若有符合者此又一大機會也。 因思前此別省言會勦者。 或限於地里之相懸。 或格於意見之未孚。 或阻於文移久往返。 今幸公義氣孚合。 不落俗見。 選將委官。 遠涉事事。 則兩地之事。 如出一家。 可以言真會勦矣凡可致力者、生何敢復以人巳分哉、   ○與京中諸公書 【 勦賊】   廣寇曾一本、以二百餘艘、橫行廣海五六年矣先是其船有增無減、其眾有聚無散、去冬一來犯閩、隨即遁去、閩中會議、遣將追勦、乃以參將張元勳、提大兵扼之於陸、節有擒斬、固不待言、至於水將蔣伯清、亦僅以大小官民船二百艘當之、三戰而焚覆賊船百餘、斬溺賊眾萬數、此皆閩兵閩財。 獨力任之。 並未嘗假片帆粒粟於人也。 不知其事為難乎、易乎、抑不知為功乎、罪乎、想朝堂懸照、當自有定論矣、今曾一本止遺大烏尾十三艘。 中烏尾六艘。 其餘三十餘艘。 則皆小白艚陽江船矣、眾目共睹、歷歷可數眾口一詞、非有隱也、今閩中巳照李總兵建議。 造冊封琉球過洋極大巨艦。 皆可以一當十者二十四隻。 併集有大福船共八十隻及龍艚快船五十隻矣。 廣東又遣總兵俞大猷、同知林秌、亦在福省城外洪塘地方、造有大船八十隻。 計在一月之內。 可以同時完工舉事矣。 是總兩省大舟二百以上也始也寇以舟多黨眾而來。 閩之兵力。 僅足以相當。 而斬溺摧殘。 巳去十分之七。 今也寇以船少黨孤而遁。 閩廣之兵力。 又數倍之若再謂賊不可滅。 天下恐亦無是事也。 但閩中財力巳匱海上春汛在即、多方預備、不遺餘力、而此次大舉、又從來所無者、官民告疲、似不免元氣少損耳、此則僕日夜之所憂念而不能巳者也   ○與李總兵密柬 【 處置降寇】   兩得翰教備知陳恕一事、陳恕乃曾一本之黨第三澳主也招降後為處置之宜與總鎮書我公可謂良工苦心矣、即此一舉、不遺一簇、而假手戕其勍黨不血一刃、而運籌間其附從、法云亂而取之。 怒而撓之。 親而離之。 又云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 茲葢兼而有之矣。 此非明公開誠布公、集思廣益知人善任、孰能致之、雖云機露稍早。 執縛有待。 即此一番。 自相屠戮人心解體矣。 如陳恕者。 懷必報之忿。 冀不次之寵。 又豈有不為我効力者哉。 來教欲厚待而重用之當矣當矣外薄賞聊以致初來慰勞之意。 不知尊裁以為何如、倘以為尚當增益、亦不妨再示祕指也、恕若果能俘獻曾酋。 如例薦賞之外。 生尚檄有司為之治第求田。 娶妻? ?立坊以榮之。 絲毫不爽約也。 ○與李總兵書 【 防寇机宜】   大田接翰教、知曾賊船巳北上、此賊明知閩造巨艦廣造福船、俱泊月港海滄、乃敢於乘風北上、此必有所恃而然也、聞其招倭以為黨。 用被擄浙人。 以白巾褁首。 欲雜我兵。 又備火船十隻。 其計可謂密。 而其氣可謂銳矣。 竊詳彼之意。 一則以閩之巨艦新集。 廣之新船稍傷。 兵法所謂亂而撓之。 此彼之策也。 兩省事體。 既為彼所偵知。 若彼明恃強來。 而我以初備之師。 當彼方銳之氣。 是墮其計矣。 法曰實而備之。 強而避之。 又曰避其銳氣。 擊其惰歸。 此雖常談。 實萬古用兵之要訣。 然但可與強將論不可與怯人言也與怯人言。 是教之以愈怯矣。 惟明公斟酌而緩急之。 連日北風甚順。 查沿海各衛所報帖、平海永寧、共報有巨艦、五六隻南下矣、羅繼祖所督七隻、巳到羅岐、風順料可過茭、若再得順風數日、到月港亦在望日後耳、大抵不過十日之內、各巨艦俱可齊、生亦兼程來矣、數日後亦可抵漳、料神謨妙算、自能相機、以收萬全取勝、一鼓滅賊之功、諸偏裨中、有怯敵輕敵之態者、計大將軍必有出羣之見、以定羣疑、生不敢有所意必、亦不敢妄為遙制也、俞虗江船兵巳約至南岸否其兵缺糧昨巳借之三千五百金矣。 倘能同心共濟即有詘乏。 生當再為借處。 以圖濟事也。 如何如何、一向人疑此酋南遁。 今不惟不南。 而且北焉。 情尤可疑可訝。 議者或謂其殘忍好殺同夥之人。 多係漳潮。 皆欲叛去而不敢。 故誘之一戰以散。 或又謂此酋自欲脫身。 故愚其眾。 驅以啖人而自脫。 又或謂其不南而北是有奔入倭國自行勾引之意此三說者、皆屬影響大抵今日之計、只當以其恃強而來視之。 然後人心敬慎齊一。 陸則飭有司堅壁清野。 保障城池遇有登犯、督官兵隨其向往截殺水則兵船器械色色整點。 進止號令。 時時申嚴。 彼或示弱以誘我、或出銳以撓我皆當細察其意而勿為所愚。 至於遇夜之際。 尤宜萬分戒備。 以防其襲或風有可乘。 勢有可舉。 人有可用計有可施。 亦在隨機便宜而行之。 ○與俞李二總兵書 【 捕勦机宜】   途中訪問人言、紛紛皆說曾賊逃遁外洋之意、十有八九葢聞兩省船兵既集。 彼則暫避他地。 俟其久而撤備。 彼又復來。 此賊人之常套也、今若縱之不擊而去、將來不免人言、若欲乘便擊之、未知兩省兵將志力、果足一戰滅之否、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前柬所謂風有可乘、勢有可舉、人有可用計有可施、隨機便宜而圖之、此明公今日之事也如何如何、昨承教畫圖具悉神算、第此賊甚狡。 此必誘其來犯也入穴探驪彼必不蹈此險惟速加整搠。 相機捕勦。 毋容遠遁。 此所當圖者。 兵難遙度。 亦難遙制。 生固不敢執為當急。 亦不敢執為當緩。 惟在豪傑虗心而力任之可也至祝至祝、又訪此賊北來圖遁之地有三。 一彭湖。 一小琉球。 一倭國、彭湖死地。 水米難繼。 此策之下者也。 為官兵數月之憂小琉球可濟水米。 夷人不從彼惟自去自來。 此策之中者也為兩省數年之憂。 若入倭國勾引則既通水米又得附從為國家無窮之憂矣此杞人之過計也不知高明以 何如、此三路者、有要害可扼否、在大將軍熟知海防、留心康濟必能蚤見而預待之矣、   ○與紀功王又池書 【 會勦】   寇舟駐泊古雷今半月矣。 欲登岸則畏陸兵。 欲水戰則又不敢深入。 俞李二將、整搠船兵、色色俱備、生的於初三日由月港親臨目嶼、舟次會同犒賞相機行事、但二將俱在東北一面。 若仗天幸。 一鼓擒賊可矣萬一小有遁脫。 則西南一面。 尚少截捕。 業巳移咨帶川鏡湖二公。 令之速催南頭烏尾等船。 前來黃岡柘林等處。 柘林是其巢穴先據此地使其不得反顧以為犄角。 及行監軍道備呈貴院知會矣、但聞南頭之船數雖頗多。 而兵夫器械。 俱不堪戰。 此則不但郭總戎及一二偏將不肯北來。 即軍門恐亦未必肯督之來也。 事于會勦兼厪明察、便間幸借重一督促之、   ○與紀功王又池書 【 備賊回廣】   生親臨海澄、泛舟直抵舊浯嶼洋、巳將兩省官兵不分彼此、一樣犒閱矣、櫓樓相望瀰漫海宇、將士懽騰情愈挾纊、俞總戎再四稱說、渠事事海上。 二十餘年。 未見有如今日之大舉動。 從征南北數省領兵不下數十萬未見如今日之一體相待。 人心欣悅思奮者也。 其言雖似過揚。 然自道府而下、諸官屬僕從、聞其言者、皆以為非誇也、敢緒道之、以慰注念、寇知閩中有備。 久住古雷。 不敢北上。 巳成坐困之勢。 生惟慮西南無兵勢必回廣。 屢咨往催向未見報、近始得監軍江副使關會海道文云、南頭兵船、於三月二十三日發行、若果是實、則今五十餘日矣風潮之便豈無一遇。 焉有至今不到之理、大抵非真文也。 此則廣無後拒之師以致賊歸故巢也今犒閱甫完舟師方集賊果復遁回廣、師和有功、雖知蕩平之可決、而勤兵遠討未免勢力之稍難、使當時南頭兵船依期早到。 即不敢煩其與戰。 但令泊於柘林黃芒之間。 以為犄角。 俾俞李二將併力一進。 一鼓成功。 當在朝夕矣。 地隔兩省、首尾難應過此機會、則當另作局面也、生雖有長驅之志、然限於分地、移鎮之界、止於詔安、詔安而西、則廣事矣、   ○與俞李二總兵書 【 進勦宜速】   天時人事、至此極矣語曰、時乎時乎不再來、又曰天與不取、返受其殃、凡以言時之不可失也、法曰兵貴速勝、不貴久、故兵聞拙速、未覩巧之久也、又曰、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凡以言機之不可後也、以今之勢言之、方寇負螳臂之怒而北來也。 我既堅壁不戰。 彼又一無所掠。 氣洩而勢困矣。 今其回也。 雖稍有薪水之資。 然船甚損傷。 慮我之躡其後。 不敢燒洗。 則其技巳短。 且又聞我船俱在修理。 則彼之備心未免少懈我若佯示以遲而暗傳約束或乘潮漸進或得風遄發一朝而趣之破之必矣法所謂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正今日之謂也、此生料彼料巳之偏見如此、惟二公負當代之重名、為一時之巨擘、行且將提百萬兵以控強胡、為 國家樹萬年不朽之績、豈但圖此疥癬之小奴而巳哉、羣言當采、主意貴決、淮蔡之功、惟斷乃成、偏俾之說、未可盡據也、   ○與總督公書 【 計處舟師】   近得廣東軍門公文、內准鈞咨、有二省官兵、雖稱督發出洋、而約會夾剿之期未定、各將浪言進戰、恐非會勦之策、備咨會議明白、以憑親臨監督等語、具見神謀妙算、必欲慎重、以圖萬全、信非僥倖以求一逞者比也、今在俞李二將、則議欲得王詔之兵東來。 不但可以遏寇之西奔。 且可犄角牽制。 以分寇之心。 使不敢併力扌? 弃死。 與此中二兵角。 而二兵得以相機圖之。 在廣中軍門。 則以王詔以兵原議防守南頭。 而俞將領銀造舟募兵。 就是廣兵。 即當與李兵共舉。 不必他諉以致師老財匱。 其意固各有所見。 然以鄙見折衷之、軍門之議、葢睹影而未見其形也、何者、王詔之船雖多雖堅。 而器械不備。 卒不服習。 未可為恃。 軍門所以不肯輕發以貽他慮似矣。 此在俞李二將。 非不知之。 亦非知之而故欲強之以生事端也。 葢方今夏至司令。 南風日多。 詔兵雖弱。 然居賊上風。 賊之不得近詔亦猶俞李二兵之不得近賊也况聞詔船高大數倍於賊。 且俱係鐵梨木成造於知縣楊守仁輩者。 比之閩地杉松板料逈異矣。 若缺器。 則藉鈞臺大力一增製之。 又或不能卒辦。 則請搜括郡邑衛所見有者給之。 若慮兵則藉鈞臺一簡閱。 或以隨帶家丁親兵兼用之。 如此則不出連旬。 而詔之一軍。 儼然足當一面矣。 若不此之務。 而徒令之遠處內港。 是以有用之船。 置之無用之地。 不惟虗費錢糧。 棄置可惜。 而且使賊得專心東備。 非會勦之完策也。 至於俞李二軍。 勢可使合而不可使分。 亦自有說。 葢李之船。 竭全閩之錢糧。 鳩全閩之財物。 奔走全閩之有司吏卒工役而成。 自巨艦而下。 有福龍塩哨槳東等項名色。 計實在葢百二十隻也。 其兵又係五寨貼駕中。 選其尤者。 及調募溫台召募漳泉沿海下海慣戰之尤者。 李總兵王參將教練半年餘矣。 論其勢。 儘足以自成一軍。 若俞之船。 以廣帥而造舟丁閩宜其堅固不及閩帥之舟矣則原造大小八十隻。 皆生所竭力與之鳩匠辦料採桅而成者。 出茭之後。 偶值風變。 今存者葢三分之二矣。 其云百隻者。 葢兼三板腳船之類而計之。 是堪用與不堪用者。 適相半也。 此生親在浯嶼海中。 逐船犒閱一一數過者。 且其器械雖比尋常舟中數倍。 尚不及閩器之多。 其兵雖係漳泉慣海之人。 然糧餉不繼久矣。 借米三千三百石。 借銀三千五百兩。 今又盡矣。 而廣中置之度外。 不為運給。 若令析之不依李軍。 則此輩解體。 頃刻而散矣。 又焉望其委身而殺賊哉。 此則軍門之所未知、生亦不敢奉告、惟恃鈞臺教愛之下、乃敢盡吐底裏、葢亦不能不厚望明公之調停而曲處之也、   ○與俞李二總兵書 【 追勦賊首】   初五日暮得翰教、知老天有亡賊之機、二公又慨然有滅賊之志、甚喜甚慰、初六日辰時哨探人回、乃言初四日之戰、閩兵既進止不齊、廣兵又觀望不進、以致入網之寇、復得脫網、以二公大將、為朝廷重臣者臨之、人心尚復如此、敢望其他乎、曾有以舟中將士心志不齊為慮者、預有揭告于生、亦即達之二公、今果然矣、奈何奈何、賊不滅、二公之擔不弛賊首脫、二公之擔益重、今欲齊一人心不論閩廣。 先取一二退縮者。 於陣前以軍法處之。 使人人知進可保生。 退難免死。 然後兵心可一。 兵氣可得而振。 賊可得而滅也。 又聞賊之善衝鋒者亦不甚多。 今當選我舟能戰者併與之角。 一面另選一枝輕徤者。 專探曾一本所在而直擣之。 得此渠魁。 則賊心自寒。 不戰而屈。 即成瓦解之勢矣。 語曰射人須射馬、擒賊先擒王、此之謂也二公其悉心圖之、此番舉動、關係甚大、不但當事者之寵辱、即地方之安危、國家之紀綱、於此觀焉、此惟二公可與言之、恐非偏裨諸將所能及見也、勉之勉之、覬望覬望適巳遣官齎旗牌督陣矣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五十三終 发布时间:2026-05-07 18:40:4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