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一 内容: 華亭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李雯舒章選輯   姜雲龍神超參閱   余太宰疏稿一(疏)   余懋衡   ◆疏   惡璫荼毒乞正國法疏   敬陳邊防要務疏   ○惡璫荼毒乞正國法疏 【 陝西稅監】   公按陝西裁抑橫璫璫遣廚役毒公幸而不死上疏相訏舉朝爭之   臣惟陝西一省、延慶平臨鞏五郡、俱屬衝邊、竝稱瘠地北有狡虜之憑陵、西有諸番之蠢動、而迤南又有海虜窟穴其中、烽火羽書、迄無寧歲、內地僅西鳳漢三府興安一州、土地狹、軍民稠、民屯所輸、不敷享士、疲可知巳、顧其形勢險阻。 山川綿亘。 為我國家一大藩籬。 籓籬不固。 將有堂奧之憂。 我 皇上不惜歲數十萬金轉給之、合督撫嚴飭將率、厲兵秣馬、乘障列屯、以周捍禦、防奔突、 聖意何勤、則其地宜安靜。 不宜擾攘。 其民宜撫惜。 不宜戕賊。 自可槩見。 豈謂稅監梁永殘殺人命、無辜而斃於敲朴鞭笞之下者、數踰千百、皆歷歷可指、冤魂為之叫號、嚇虜人財、尋事而傾其金銀器玩之藏者、贓盈百萬、皆事事有徵、招逃軍逃徒、藉作爪牙、占衛軍驛騎、故張焰熛、喂秣戰馬飛騾、打造刀劍器械、出入弓矛環列、遊獵金鼓震喧、姣稚妖童、遭其閹割之毒手、巨窩黠盜、倚為藏匿之深淵、威死縣官、王法掃地、打死指揮、惡勢薰天、養馬養軍、粮草科於四衛、民田民地、霸占徧於長安、城壕官地也、任意兼併、驛馬官馬也、縱役傷殘、創建園池、擅起所夫運水、開墾壕地、白役鄉民做工、廹逐有司、假稱鎮守、膏脂吸盡全陜、威福敢盜至尊、加以大奸樂綱、神棍呂四、撥置嗾使、簸弄把持、永既不識一字、而性又窮奇饕餮、谿壑之欲、無有厭足、不得不仗二惡以為謀主、濟巳私、二惡曰綁縛、永亦曰綁縛、二惡曰吊打、永亦曰吊打、二惡曰買命錢不幾百幾千不休、永亦曰不休、凡永從來裝誣捏奏之詭狀、皆出二惡發縱指示之邪謀、廣結土棍、盡掠富人之財、網羅密而萬金立消矣、姦占娼妓、并汙良家之婦、炰? ?术灬? 熾而三尺為撓矣縣官畏不敢問、小民冤何從伸、怒馬鮮衣、結駟連騎、飛揚通都大市之內、縱橫八郡一州之中、金帛谷填、珠玉阜積、即籍沒何足以雪公忿、惟芟唋僅可以謝民心、臣奉命按陝、職在鋤奸、甫入關而百姓告者千百為羣、皆切齒撫膺、裂眦攘臂、欲剸刃於永等以除大害、臣禁戢之、又寬解之。 謂當轉奏 明主、靜聽處分、汝等務作良民、毋為戎首、再四開導、乃稍散去、先是臣未入境、永等藐旨作惡、視前更橫、欲專潼關咸陽二稅、故縱亡命奸徒害人、軍民疾首痛心、恊謀奮擊、幸撫臣預覺、擒治二三土棍以平眾怒、方免作難、不然、永等不為楊榮之續邪、不自悔罪、慣務欺君、永之罪可勝誅耶、 皇上明比日月、仁竝陽春、不受蔽於回邪、能曲矜乎彊項、為慮甚遠、所全實多、不然、奸人計行、正士氣沮、羣小作威、軍民逞忿、蘊崇浡發、禍不終朝、盡磔諸奸、何消釁孽、興言及此、髮上指冠、臣思邊地易動難安。 兇徒罪大惡極。 法振於上則為威。 威不可褻。 變起於下則為亂。 亂不可生。 比聞順義瀕危、近邊住牧、套虜隔延寧諸鎮僅一墻、距五路諸虜僅一河、有如犬羊背約、戎馬生郊、而陝西軍民、又懷積怨深怒、觀變乘瑕、外構內訌、則永等之首領、塗野草而膏刀鑕何足惜、而邊疆將不可為、是深足慮、 皇上明見萬里、豈俟臣言之喋喋哉臣與梁永不識一面、毫無嫌隙、惟是封疆安危所係、不以預聞、養患釀災、臣罪滋大、謹據百姓所告、司道所開、永與樂綱呂四等姦狀列欵進覽、僅得其十分之一耳、其摶噬慘酷、罪案如山、即貴長安之紙、罄渭川之竹何能悉也、伏惟 聖明留意疆塲、早賜逮問、則離照當天、陰霾立滅、保民固圉、作用不凡、臣與關中父老、共祝聖壽齊天、而西陲四千里荒徼、亦藉人心為長城可保無他虞矣。 至於陝西十萬之稅、皆係各州縣裁減各役工食、科派各行銀錢、間架之括、無分城鄉、蔬果之微、莫逃徵索、不足而縮及廩糧、不足而散及丁粮、聚錙銖以成多、合公私而告匱、此外尚有耗銀五千兩、潼關咸陽二稅抵方物等項銀九千兩、竭澤而漁、明年無復、在 祖宗朝未嘗有行、我 太祖嘗諭戶部曰、奸臣聚歛、深為民害、稅及纖微、朕甚恥焉、 皇上率由 祖德、一朝罷免繁稅、休息瘡痍、令萬里輿圖、頓成亨泰之象、則請自陝西始、 聖資聰睿、神識昭融、擴充善端、火然泉達、此在力行、豈有難事、 陛下為德業盛大計、為宗社靈長計、當懷日新又新之圖以慰 九廟神靈之望、大學一書、千古名言、其第十章治平烱鏡、如曰長國家而務財用必自小人、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竝至、正襟一讀、毛髮悚然先臣丘濬之衍義補、即補宋儒真德秀之衍義、竝屬大學羽翼、既油然有當於宸衷矣、惟常勤乙夜之觀、無蹈十寒之弊、則繁稅之當速罷、中使之當速撤、窮兇大惡如梁永等之當速逮、其永等贓物田園、竝抽秦民髓筋、可佐邊餉百萬之當速籍、盡在聖鑑、曷逃天聰、臣無任激切待命之至、   ○敬陳邊防要務疏 【 閱視延固條議】   一積錢粮、臣唯足兵必先足食、故賈誼云眾多而財有餘、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正為是也、延鎮延袤千二百里、延鎮地最荒瘠故恃民運尤急俱逼虜庭、烽燧時警、即使廥藏充裕、士馬飽騰、猶懼不支、而况一年之積、不足一年之食、又因而消減之乎、查上次主兵、實枉銀二十二萬六十有奇、而今次實在僅八萬九千有奇、亦蹙縮矣、此何以故、以民屯逋負、鹽商消乏、京運愆期之所致也、民運固係年荒民欠、亦由州縣掌印官催徵無法、里總甲總、不知分限、起徵不立、任收頭之侵欺、憑吏書之作弊、而不肖者又或指染羨餘、則法不能必行、此大弊也、屯運固係屯丁拖欠、亦繇管屯官與識字扶同分用、捏作逋數、朧報查盤、僥倖遇赦、得免住俸降俸降級、而并侵銀不追矣、此亦弊也、鹽商消乏、固係晉商收責之為累、實以兩淮之浮引不革、故正引壅、淮浙之私鹽不清、故官鹽淹、土商不能待。 則重貸晉商之銀。 晉商乘其急。 則賤博土商之引。 商本既折。 鹽粮誰供。 此又弊也。 雖管劉持籌、桑孔主計、且奈之何、幸而虜無大志、借賞羈縻、左支右吾、苟免歲月、若一旦玁狁匪茹、敗盟狂逞、我何恃而能保無虞耶、欲增餉、則太倉不支、欲增兵、則額餉且乏、無巳為目前計、於入之途、責州縣掌印官、令其分限比徵、毋憑奸胥而滋混紊、責衛所印屯官、令其逐年清楚、毋扶積識以恣侵漁、庶錢糧不至于半逋于出之途、責將領以務實、毋以兵馬虗數耗軍儲、責餉廳以勵精、毋以錢穀專司開弊竇、庶倉庫可望其漸充、葢人存政舉、一言蔽之、各撫道之所宜加意振飭者也若革兩淮之浮引以疏正引、禁淮浙之私鹽以通官鹽、令運商不苦于預借、而邊商自易于轉鬻、總之鹽不滯則引可售。 引可售則中自多而邊自實。 非廟堂主持必行。 則亦無以起涸駙而濟邊儲也。 一脩險隘、臣惟自虜入套以來、為害西陲甚慘、况延鎮地方。 東路尚依山岡。 西路半係平地而中路培塿與原野相間。 故城堡墩臺邊墻。 此三者設險之所必資也。 若詳數之。 如東路邊雖頗阻山。 而山勢起伏斷續不一。 則堵塞為難。 河口泛漲衝决無常。 則修築不易。 故通虜之道亦多矣。 中路邊如常樂榆林保寧等城堡。 一望沙湃。 動輒半里。 無河山藪澤之限。 波羅清平等處稍有地形足恃。 然間有沙磧者。 且岔道支流狡賊竊窺甚熟。 一墻之隔。 未足稱固。 况又有塹山為守。 難止攀緣。 遭水為齧。 未便版築者乎。 西路邊若柳? 木豆寸? 澗以東。 地尚嶔崎。 惟河口及平川數處。 未易拒遏其西則地形漫衍。 僅恃一牆。 乃安邊則多沙矣。 定邊左右沙壅。 隨撥隨平。 徒費工除。 難禁風捲故固守無如收保收保宜先修堡脩堡則民有藩衛。 兵有屯聚。 虜見野無所掠。 亦快快去矣。 今查延鎮中路各堡、俱巳甎甃、而東路惟神木雙山二堡甎包、西路定邊安邊二堡、包僅一面、餘皆土堡、則以次包修、不可不圖。 而黃甫川清水營高家堡定邊寧塞安邊尤應亟圖也。 黃甫川高家堡青陽岔波羅清平等處河口大小不一。 虜賊出沒無常。 臣按行其地可施疊石架牆之法。 盖向來墻用土築。 下留各口。 未嘗究竟架石。 故隨築隨傾。 亦有無墻而聽虜賊出沒者。 今宜于有河口處疊石口宜稍濶。 宜稍高。 從實地起。 兩邊俱用石堵。 口上宜編架松木作墻腳。 以便甃石。 從口上累石高至四尺而後築土。 松取其耐水。 塞外松亦不乏若無則用他木可也其河口大者酌量水勢。 多開數口。 或將口量高數尺。 以防衝突。 雖洪流勃發。 墻基無慮。 虜騎即欲大舉折墻亦費工夫遷延半時援兵漸集此不但榆林三路可行。 各邊有河口處俱可行也。 要之守邊在人。 誠得任事之人。 才誠兩合者為之將。 必能察其緩急。 固其要害。 因勢利導。 先事曲防。 務臻實效。 無事虗文。 天下事無不可為者、然有其人。 又必有用人之人。 假之便宜。 不拘以時日。 聽其任怨任勞。 不搖於先入三至。 則事濟矣。 一練兵馬、臣惟九邊兵馬。 從來延鎮稱雄。 近日狡虜竊窺。 未得大利。 練兵力也。 顧額設五萬餘。 而堪戰之兵不滿二萬、雖或有捷矣、能以一當一乎、幸未深入矣、果常勝無敗乎、葢養夷丁為爪牙。 收徤兒為羽翼。 搗巢對壘。 僅此輩耳。 老家營軍。 嬰城不出。 占役虗籍。 名存人無。 其捷也損士亦畧相當。 其敗也輿戶不同勝計。 豈練之猶未精與。 况所謂練者第曰以之練耳目、則用旌旗以別之、金鼓以節之巳耳、以之練技藝則令荷戈而决拾、挾鎗而列砲巳耳、然往時演射俱列丈二之鵠。 臣改鵠為高九尺濶七尺。 而破的者十不得三四矣。 大砲點放不易。 服習亦稀。 三眼鎗平發則力僅及五十步。 且中鵠者少。 若高發可及遠。 不可命中也。 則技藝尚未工矣。 故虗冐不革、則尺籍尚空也。 老弱不汰、則干戈難任也、技藝不工、則擊刺無望也、心志不齊、則耳目易搖也、膽氣不勇則技藝可撓也、必也擇將以訓之陣使勇且知其方、痛懲虗冐、盡選驍雄、簡各技之熟閑。 為各士之隊長。 弓矢精。 教各隊之習弓矢者。 火器精。 教各隊之習火器者。 刀劍戈矛精。 教各隊之習刀劍戈矛者。 以一教十。 以十教百。 分別勸戒。 用示激昂。 聞鼓先登者賞、赴敵亡軀者恤、臨陣逗遛者罰、望塵奔北者誅、視卒如嬰、分甘共苦、毋朘削月糧、毋科歛使用、邊外墩軍甚苦。 沿邊墩軍甚勞。 內地墩軍稍逸。 宜食粮豐約以別之。 更番戍哨以均之。 上等摧鋒陷陣、次等隨營截殺、次等守墩傳塘、守堡雜役、宜酌定月糧以鼓之。 嚴禁私逃以肅之。 將兵將一心、紀律無易以守則固、以攻則取、何憂醜虜哉故練兵無如。 先選將、選將則自大將以及偏裨皆當選。 微而至於操守及各營中軍千把總亦不可忽。 此第一義。 不然、將以賄得。 則必貸錢貸錢必剝軍剝軍必不能練兵。 自古未有名將而用夤緣以進者也。 夤緣進者。 其人必巽輭貪婪。 安知練兵。 邊事之壞。 常因此輩。 必內之兵部自守備而上。 外之督撫自操守而下。 毋得聽人請託。 濫推混委。 凡督撫咨補員缺、薦舉將材、據該道所報而面試其謀畧、可薦則薦、否則置之、凡該道開報堪薦將領、及堪薦將材、據該廳所報而詳察其廉勇、可報則報、否則逸之、該道以此責成該廳。 督撫以此責成該道。 兵部以此責成督撫。 而 天子以此責成兵部。 有狥私者、聽科道紏之、則債帥可杜、營壘自張、正本澄源、無踰於此、   一整器械、臣惟器械者禦虜之具。 火藥者尤禦虜之長技也。 延鎮自上次閱後、為時幾何、而火藥雜料損折幾四萬斤、火器雖多八千五百有奇、而藥料烏有、憑何裝放、若曰係演習所費。 豈上次閱視之前將士未演習耶。 而軍器頓少七千三百有奇。 抑又何也。 盖其弊藥料貯之庫中。 不論乾濕。 不事晒晾。 藥中頗有先雜灰土者久之化為灰土矣軍器造之局官。 不問精粗。 不問堅瑕。 久之悉為缺鈍矣。 此其積弊相沿。 不自今日始也。 故欲軍器銛利。 初當責成監造之官。 嚴禁其粗惡。 繼當責成看守之役。 嚴禁其綉蝕。 而藥料之朽。 則專責司庫之員役焉。 所造苦窳及所藏敗壞者。 一一繩之以法。 責令賠償。 斯器械其得用乎。 夫虜騎奔衝突蕩、我馬不能當而我兵提木棍與三眼鎗弓矢相雜、嚴陣以爭一旦之命、木棍僅可擊馬。 即中之不能殲。 三眼鎗眼太多。 筒太短。 送藥無力。 發多不中。 弓矢固虜長技。 以此相持。 難以取勝。 ?岳武穆破金人拐子馬。 以麻札斬馬刀三百如牆而進。 刀手各以藤牌遮身。 直斫馬足。 當之者靡。 今可用也毋謂敢死之步兵、不足以衝鐵騎也。 火器中如滅虜湧珠二砲虜所憚。 然難擕且難發。 若以三眼鎗改為單眼鎗。 其鉄筒舊長一尺。 改為二尺。 餘千鉄筒上界一直線。 憑線望虜發之所中必多。 藏火藥鉛子既深。 所及必遠。 每鎗備鉄條一根。 長照筒式。 以便入筒築藥。 鎗柄用雜木長一尺許。 遠可以火攻虜。 近可以鉄擊虜。 此臣思之而有得者。 如行該鎮精造一二件。 試果有效。 則令各營照式多造可也。 有聞遼東有百子銃其制鉄筒長三尺。 圍一尺五十徑五寸有柄。 載以木架。 夾持之俾不動。 然木架有機。 欲東則東。 欲西則西。 欲仰則仰。 欲俯則俯。 銃盛鉛子二三百。 射打數百步。 遇五寸木板及甲冑徑過。 撥其機或東或西或仰或俯。 隨時向虜放去。 一銃可斃賊馬數十。 此臣得副使邢雲路。 雲路昔為開原道其言不虗試。 就遼東取一件試之。 如果有效。 則發延鎮多造可也。 然火器手須令各營時加操演。 俾人與器相得。 乃可臨陣無誤。 不然、卒不服習、以器予敵、道將不可不留心也、   一開屯田、臣惟千里餽粮、士有饑色、屯田之設、非足食之長策乎、衛屯稍近腹裏隸在軍政、不暇具論、夾道塹山沿谷。 且耕且守。 地利軍興、兩有藉焉。 趙充國行之金城、卒能坐因先零、其明效大騐也。 矧延鎮建在沙漠。 米珠可虞。 開墾荒蕪。 尤屬喫緊。 今屯地視舊管多至一千三百七十餘項、亦稱膏膄成疇、菽粟被野矣、而沿邊延袤千二百里夾道地曠之不耕何耶。 今比舊管僅多一百四頃有奇。 則地有遺利矣。 詢之率多借口虜警。 不敢以軀命博升斗之粟為詞河古人以屯禦敵今反因敵廢屯也思之葢有其。 故。 夫軍一隸尺籍。 坐食月粮。 視終歲胼胝、一不逢年。 而嗷嗷待哺者。 相距遠矣、以故。 止知食餉。 不知食力。 耕而鹵莽。 芸而趦趄無惑也。 此勸相之不勤也。 將領于養廉地。 既驅卒而耕之。 又計畝而租之。 熟則按租索值。 不熟則扣餉抵租。 甚而不酬。 笞責及之矣。 則誰肯盡餘力。 墾其荒土乎。 此科索之未禁也。 有此二難。 又有一畏。 一畏者何。 近邊之地。 既久荒蕪。 開墾甚難。 又多瘠确。 收穫甚薄。 初令其墾也。 誘之永不起科。 既而墾熟不一二年少科之。 二三年半科之。 而催徵老人。 又行索例軍餘未得實利反受實害。 將巳墾者復荒矣。 此催徵之太苛也。 葢在在皆然。 不獨延鎮矣宜通行九邊。 責成督撫鎮道等官。 申勸相之條。 禁科索之弊。 凡近堡左右五里內地。 曾經開墾。 偶于三二年內拋荒者。 悉令召種。 量減舊額輸粮、其遠堡五里外地。 拋荒年久。 沙薄少收者。 分別界至頃畝? 落。 聽民耕種。 該道查勘明白登載簿籍、面給印帖永不起科。 其永不起科之例、載為令甲、勤石各堡通衢、無再爽約、以立民信、十年之後、三軍且以戈矛為鉏耰、以甲冑為簑笠而鴈磧變為沃野、粟充軍飽、何戰不克視數鍾致一石師無宿糧、而屢呼庚癸者、功相萬也誰謂夾道不可屯哉夫亦待其人而後行耳。 一理鹽法臣惟募民入粟塞下、莫要於鹽法、延鎮近年以來、應中未中之鹽積至二十二萬六千有奇、引目難鬻、土商盡貧、一經僉報、如入罪罟何哉、則調停未周。 疏通未易耳。 茲欲酌今? 、垂久遠、使粟易辦、引不滯、商樂中、操何術而可、葢有五焉、一曰鹽商之開墾宜復、葢國初商人耕種塞下、以其歲入納倉故粟多而輸易。 若糴於人不若輸銀而官自糴矣今槩糴于人矣飛輓為艱缾罍易罄宜將不毛之地。 聽其顧募。 窶人儘力開墾。 即永不起科。 可也不但以粟裕邊抑且以人實邊也一曰奸商之賄買當禁、葢邊儲關係甚重、而管倉官攢積識通同管粮廳書手、每受奸商錢鏹、有將不堪燕麥、收抵小麥者。 有將屯粮加收一二、以餘數抵鹽粮者。 甚則粮草未入。 虗出實收。 此可不嚴究乎、宜責成該道嚴行管粮同知、親自查理、毋令猾書干預、更宜自愛、盡革各商常例、以清弊源、則法令自行、若扶同虗捏、一體連坐可也、一曰派中之定例當融、葢時估斗頭。 雖視豐歉為高下。 然歲有豐凶。 穀之貴賤因之。 若時值不稔商難取盈。 不如多派于豐歲。 而少坐于凶年。 以多派備少派。 以豐年儲凶年。 總之無失常額、軍既不缺。 商亦易輸。 此該道之事也。 一曰兩淮之浮引宜革、夫極邊中引之多。 由兩淮賣引之易。 相為表裏者也。 兩淮正課每歲銀七十萬兩。 而近時兩淮之行鹽。 尚萬曆二十七年之鹽。 兩淮之催課。 係萬曆三十五年之課課借解于八年之前鹽掣支于八年之後運商之坐困運司之莫支鹽引之難售中引之不前為此故也魯保所掣之鹽。 非正引。 乃浮引也。 浮引之鹽。 遇掣之時。 商人得以賄賂作弊。 聞一引有近千斤者。 獲利頗厚。 奸商趨之。 運司七十餘萬之引。 乃正引。 非浮引也。 正引之鹽。 遇掣之時。 商人懼以夾帶獲罪。 故一引僅多數斤耳。 獲利甚微。 良商苦之。 况行鹽地方。 止有此數。 食鹽戶口。 不能加多。 浮引既行。 則正引自滯浮引行三引則正引滯五引浮引之行愈久則正引之滯愈多。 運商無苦前借之未償、運司又持後課以督責。 故兩浙長蘆河東。 皆有新增寧夏遼東征倭之浮引。 稍壅正引。 與兩淮同。 而魯保所掣之浮引。 大壅正引則兩淮獨也。 欲邊餉之無缺。 則必使邊引之樂中。 欲邊引之樂中。 則必使邊引之易賣。 欲邊引之易賣。 則必使正引之無壅。 欲正引之無壅則必使浮引之盡革。 今日議革。 巳属後時。 年復一年。 將不可支。 不容不亟圖也。 一曰淮浙之私鹽宜禁、夫廵捕官兵、專緝私鹽、法亦詳矣、顧每摉于肩挑擔負、而常脫乎大夥鹽。 一則懼其兵仗不敢擒拏。 一則利其餽送不便發覺私鹽賤。 官鹽貴誰肯舍賤而食貴乎。 如是則引亦滯。 所當著實申飭也以上五者、皆于鹽法最有裨益。 而復開、墾禁賄買、融派中、則九邊可通行也。 一收胡馬、臣惟馬之資於戰陣尚矣。 中國未嘗無善馬。 而不勝領馬軍士之領折。 嘗見京城三大營廵捕營所領冏馬。 皆民間竭力買養以輸官者足誇騋牝矣。 一經軍領。 未一歲而虺。 再一歲而瘏三四歲而斃矣問之馬徒食糟而不得飽一菽厭一芻也。 既糜月餉。 又剋料銀。 及至馬倒、僅償肉臟。 軍何憚而不犯。 民之所養不足以供軍之所摧此內地馬耗之由也。 沿邊之馬頗饒水草。 第所領料銀。 未必盡克餧馬之用從軍懼敵。 故戕之以避征。 臨陣帶傷輒棄之以餌賊。 或上班跋涉。 或向冬圍獵。 而馬玄黃。 或被虜搶掠。 或被盜偷竊。 而馬虧失。 此邊地馬耕之由也。 若內責營官。 外責將官。 令其嚴督軍人。 一意飼養。 倒折多者并官罰治。 馬尚有不蕃息乎。 奚必專倚胡馬也。 矧虜情狡猾、其所市馬、非齒猶未歲、度不能活。 則齒近二十歲。 奄奄待斃。 其有年齒稍壯者。 則必饑之數日。 飲以泥沙。 或暗傷其筋舌。 甫入廠而倒死者相藉矣。 數萬之金錢、曾不得匹馬之用徒借市名以羈縻耳。 軍士間有私易者尚堪馳逐。 然係零虜所竊不甚多。 且關中未嘗無馬也。 市馬於虜不若多易於番每歲有河州茶易有平凉監牧。 有民間孳產。 苟以巾馬者易馬。 亦足相當。 何必借騎於胡。 示彼以弱哉。 第虜馬上下山版。 出入溪澗至捷也。 即當風雨罷勞饑渴不困。 至徤也。 取彼長技。 克我騎操。 陰令匱耗。 明收實效。 此老成籌邊至慮終不可罷。 惟在外脩市欵之規。 內蓄攻禦之畧。 可收則納之。 不可收則謝之。 毋狥虜欲。 毋長虜驕。 檠架牢籠。 惟我運用。 庶虜不得以窺我。 而市亦不至忘備。 則亦可也。 乃馬政亦亟當申飭矣。 一散逆黨、臣惟逆黨之主散久矣、顧逆一也而黨有、二。 內之亡命竄入虜穴者。 漢人之逆也。 外之奸細詐降邊鎮者。 夷人之逆也。 故散漢逆者。 在敕圉吏。 務嚴詰漢人出境。 但有叛去者。 必購得而寘之法。 則漢人不敢外逸。 而逆黨散。 散夷逆者。 在敕圉吏。 勿輕容夷人入境。 即有真降者必異處以分其勢。 則夷人毋由內窺。 而逆黨散。 第深謀者務散逆。 而在事者猶收降。 即今延鎮降夷數近三千。 主將用之。 間獲首功。 遼東寧夏甘肅固原。 亦皆收降。 謂不收降。 則無以得其險易情形。 無以離其腹心手足。 此邊臣之說也。 臣就其說而折衷之。 當以收而寓散漢夷之收。 為杜虜之耳目也。 其收之也。 必審其原係何籍。 被虜何年。 家下有何親屬。 的有著落而後收之。 當即給道里費。 押回原籍。 查取收管。 不必留之邊塞也。 既免藉寇兵又防作虜諜也降夷之容。 為孤虜之爪牙也。 其容之也。 必有妻室同來者。 方准收養。 一歲之中。 通鎮不得過四十名。 或用以為嚮導。 或用以為衝鋒。 每一營內散處十餘名而不令聚集一處用番將收虜兵□我勢常十倍之而後可用散處之說最當今近都之地尤宜講究安插有方駕馭有法教習有術與漢丁相兼而用若將領得人彼亦就我縧? 金? 疋? 。惟是不可專恃耳。 ?漢魏以來。 羗胡鮮卑降者雜居塞內。 不二百年。 種類日繁。 每因忿恨。 賊害長吏。 乘晉有釁。 倡亂西河。 五胡雲擾。 遂蕩神州。 土木之変曹欽之亂達舍便有乘机者故郭欽欲徙雜胡于邊地。 江統欲還氐羗于本域。 此曲突之思。 而晉武帝惠帝不能用。 及于懷愍。 其亂遂作。 此智士謀臣之所為扼腕也。 盖北狄彊獷。 自其天性以夷居華。 不忘風颺。 若遇中原有變。 或值其人驍雄。 則一呼而數萬之眾集。 其華人之不逞者。 習與之游。 為之指示彌縫。 禍可勝道哉。 夫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也。 我國家在北直隸。 如順永保河真定之間。 在陝西如平凉臨鞏莊浪之間。 皆有土達。 今蕃育何啻十萬。 巳切隱憂。 而宣府又有史車二夷住牧塞內。 宣大二鎮。 四十年來。 狃於撫賞。 虜以講事為名。 出入無禁。 甚有娶妻室於內地者。 更屬近患。 其各邊又多收降虜冀濟一時前驅。 不顧他日反噬。 第恐養虜猶養癰。 日久必潰。 祿山思明。 鑒在唐世。 臣愚以為唆四夷出入之防。 明先王荒服之制。 其在今日。 尤為長慮。 一酌撫賞、臣惟馭虜之策、不越戰守兩端、戰固不能絕欵、而欵尤不可忘戰也、延鎮套虜卜失兔雖以名號稱長、然力不能控制諸虜、虜中最雄鷙者、無如莊禿賴。 二十七年神木葭州之寇、殺虜無筭、則此酋之為也、頃雖就欵、然各酋入犯、彼多與聞。 火落赤訌于西、常向之借兵。 其沙計本拜擺言太、則火酋之所紏以為聲援、禦西則侵東。 禦東則侵中。 令我疲于策應者也。 最忠順者黃婦。 其次則明愛。 若鉄雷把兔炒忽兒七台吉等則火沙二酋之羽翼。 朋謀作歹者也。 火酋市于寧夏、以住牧西路強索轉堡賞、東路亦有此賞、未如西路之甚、盖市賞之銀。 鎮城居其大半。 故中路得免于剝軍。 東路不免矣。 然所剝老軍每名四五錢耳。 若西路初議。 以火酋等既領賞于寧夏。 雖復賞于延綏。 故額定原少。 其後屢被要挾。 懦將乘之。 以剝老軍。 一名幾一兩。 而戍卒枵腹矣。 去歲夏秋之間、火沙本擺等酋、屢犯屢未得志、所借各酋兵馬有損折者。 償以馬駝牛羊。 既以惱懊。 時及隆冬。 塞外草枯馬弱。 又懼我之乘夜搗巢。 故凂黃婦乞欵。 以免移帳遠地之苦耳。 歃血盟誓。 不足信也。 漢番合同。 不足憑也。 罰服九九。 不足靠也。 何者豺狼之欲無厭。 伺隙而挾要。 背盟而狂逞其故態也。 所議撫賞請欵皆王方諸公巳試之明騐故駕馭之方恭順一年則領額賞一年若挾則徑革。 若犯則大創。 若此枝順而彼枝逆。 則撫此而剿彼。 若陽為順而陰為逆。 則革賞而議戰。 不得暗添一物以示之怯。 不得因循一欵以示之虗。 彼恫喝而正詞折之。 彼跳梁則厲兵搗之。 其轉堡賞甚屬無名。 所費金錢。 皆科軍士。 臣聞養軍以禦虜。 未聞賂虜以困軍。 此弊不除。 士氣坐索。 除之之要。 貴在自強。 至于撫賞之時。 一面秣馬整搠以防不虞。 一面開誠布信以示無貳。 將領有媚虜而弛備。 交虜而釀患者。 重處不貸。 則欵而不忘戰。 戰以維乎欵。 馭虜之策。 似無踰此。 其每歲撫賞銀二萬兩、市馬銀一萬八百六十四兩、巳經題准、無容別議、   一定經制、臣維兵馬錢粮。 邊疆至計。 不有經制。 孰遏其流。 延鎮兵馬錢粮、據榆林道副使劉餘澤揭報萬曆十九年閱視少卿王世揚題准額數、官軍五萬三千二百五十四員名、馬騾三萬二千一百三十三匹歲用粮料二十萬七千一百六十七石、銀五十八萬四千二十六兩有奇、而客兵雜項不與焉。 此非經制定乎。 乃今次閱視文職官吏一百二十三員名、武職官一千一百四十三員、軍丁五萬一千二百四十八名、馬騍駞三萬一千五百七十七匹頭隻、以三年支數通融計筭、歲用粮料共一十九萬九千四百八十餘石、銀六十一萬八千二百十五兩、較之十九年間、每歲多用銀三萬四千一百八十九兩、而客兵雜項、亦不與焉。 積漸十五年耳。 巳浮于往額若是。 則自今以往。 安知所終哉。 况該鎮引目、存積尚多、而西安各府民運、延綏各衛屯運、逋欠強半、京運歲又愆期、入之甚艱。 用之甚廣。 可無節乎。 夫布有幅。 所以杜踰。 水有隄。 所以障溢。 今日延鎮。 亦用幅用隄之時也。 葢軍士逃亡。 名粮尚未開除。 馬匹倒損。 草料猶然關支。 輿皂充填、糧餉詭名冐破、兼以家丁無度。 雜役虗糜。 武弁太冗。 官攢肆侵。 不可枚舉也。 夫家丁取其精悍。 用備格鬬。 而親識游食竄入其中。 既無投石超距之能豈勝衝鋒破敵之任。 將焉用之。 雜役有旗牌掾書通夜牢伴舍人等項。 大將五十六名。 副將三十名。 參遊二十六名。 都司守備十八名。 操守十四名。 中軍八名。 千總六名。 把總四名。 亦足用矣。 而多留又焉用之。 若私門頤使。 延鎮窮邊尚如此昔之遼左今之関門破冐冗食又不知若何也為匠為圃為樵為販者。 未嘗效一臂之力于公家。 而食餉不可以巳乎。 若投閑將官。 掃軌課耕。 是其分義。 乃陽以舊游時徤丁。 寄營截殺。 而陰役占數丁。 雖多寡不等。 然占役不可以巳乎。 甚則有名無軍。 折乾潤橐。 頑鈍無行。 即賢將羞與為伍矣。 小民膏脂有限。 豈能充此輩谿壑哉。 此軍之弊也。 若各堡官非守備則操守。 分管邊墻不過四五十里。 邊墩不過三四十座。 堡軍多不過六七百名。 少者四百名。 馬騾多不過三四百匹。 少者二百匹。 堡內有倉。 倉官掌之。 加意訓練防禦。 一官亦足撐持。 何必添設坐堡以滋糜費也。 其腹裏堡無邊者。 槩增坐堡。 尤屬贅疣。 此官之弊也。 庫倉弊孔。 未易更僕。 有監收廳書筭通同各營識字乘月領粮銀之日。 于各營應扣朋合肉臟老馬馬駒等銀。 不行填入流單。 照數扣除而混領分用者。 有彼此通同于流單內洗改字樣。 多加軍數。 多支銀兩。 以圖掩餙者。 有監收廳書筭將銀易一項。 通同狡弁奸商詭名領出。 經年侵費。 糧草不得完納者。 有一事始末應領銀若干分。 作數次關領。 故于後領隱下前領數目。 以希混冐者。 有漏下寄庫銀不入循環交代簿。 與不造冊送查。 以冀無憑詰問者。 有猾役收監收廳印信空簿。 待本官去後。 偽填本官那費。 若遇侵盜事發。 便于推諉者。 有駕言廒口充溢。 將糧料寄貯民房。 及閑署城樓。 星散不一。 令查盤官不便稽核者。 有將上納本色。 官攢與識字折乾虗出實收者。 有受賂聽上納人雜糠粃與燕麥抵充正數者。 有買經過客兵收執道發應付空單。 將糧料支數捏填。 或多填待事冷後送查。 偽稱道發單票愆期。 上次冊未及開。 今應補開者。 有收各營軍丁私領預借料豆。 及扣還時侵入巳者。 有割補交代冊數及指各營支料侵入巳者。 有指穵運名色。 彼倉巳除。 此倉未收。 而竟憑虗者。 有指廒指垜交代上下手未經盡數量盤者。 有事發輒歸罪于巳故之官攢。 巳遣之員役。 甚則歲月經久。 并卷宗而埋沒者。 此庫倉之弊也。 各弊不除。 何以定制。 必也剔除諸弊。 加意清查。 凡各營堡軍丁頂補名粮、悉解該道、驗其膂力技藝、堪隸行間、方准入冊、掛發食糧操演、案行監收廳備照、將領不得私收、該道不得濫准、凡各營堡衛所關領月糧馬料、無論本折俱造冊赴道掛號、查無虗冐、轉發監收廳行該倉庫照數支領、取領附卷備查、應關會餉司者關會、應呈詳撫院者呈詳、仍責成廵撫每季終轉行該道、將各營堡軍馬、或操練、或查點一次、不可委人、該道務敦儉約、省騶從、禁跟役需索、以清本源。 即該道及監收廳冗役。 悉行裁革。 軍亡馬倒。 截日住支。 軍牧馬補。 按日關支。 庶幾養一軍得一軍之用。 養一馬得一馬之用。 至於民屯上納本色、及鹽商銀易上納本色、該道按季通查、有弊必究、毋得徒憑冊報、致滋官攢侵欺、其易買銀、嚴禁衙門積猾、借名冐領、以杜侵漁、舊粮紅腐。 宜設法給軍。 舊草浥爛。 宜挨年放散。 各倉頹塌。 宜處銀脩葺。 行是十數者、即不敢望復十九年之舊額。 亦可稍節乎十餘年之濫觴。 非仗明旨申飭。 撫道力行。 則亦無以定經制也。 然此各弊非獨延鎮。 諸鎮皆然。 以臣之言通行九邊。 尤屬便益。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七十一終 发布时间:2026-05-09 16:37:3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1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