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之十一 内容: 胸中寒發脉代第一提要:本篇主要論述由於胸中有寒,致使脉代不至所出現之脉証,並提出主治腧穴,故以此名篇。 脉代不至寸口〔1〕,四逆〔2〕,脉鼓不通〔3〕,雲門主之。 胸中寒,脉代時不至〔4〕,上重下輕,足不能安地〔5〕,少腹脹,上搶心,胸榰滿〔6〕,欬唾有血,然谷主之。 〔1〕脉代不至寸口 言寸口脉代,時有所止也。 〔2〕四逆 四肢逆冷也。 《素問通評虚實論》云: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3〕脉鼓不通 鼓,動也。 《易經繫辭傳》:鼓之以雷霆。 孔穎達疏:鼓動之以震雷離電。 脉搏鼓動亦曰鼓,《素問至真要大論》云:脉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脉鼓不通,言脉搏雖鼓動而難通暢也。 〔4〕不至 不,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千金》卷三十第二補。 至下《千金》並有氣口二字。 〔5〕安地 安,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千金》卷三十第三補。 又本經卷十第四腫而不任地,亦猶此義,可證。 地,《千金》無,疑脱。 〔6〕胸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 《外臺》卷三十九然谷作胸脇榰滿。 按:《素問離合真邪論》云:夫邪之入於脉也,寒則血凝。 今胸中受寒,血必凝滯,故心雖鼓擊,而脉則不能暢也,是以脉代而時不至。 肺居胸中,其脉上膈屬肺,故取手太陰肺經之雲門,以壯胸陽而行心氣。 腎脉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取足少陰腎經之然谷,以然谷爲少陰滎穴,屬火以散寒邪。 俟血脉通利,其脉代自復,而諸証自除矣。 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故令子發爲癲疾,見《素問奇病論》、《太素癲疾》。 自病在諸陽脉至以鍼補之,病已止,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 自曰:有病狂怒者至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陽厥》。 自癲疾,脉搏大滑至脉虚可治,實則死,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虚實脉診》。 厥成爲癲疾,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雜診》。 貫疽,暴病厥,癲疾,狂,久逆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久逆生病》。 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六府生病》。 自癲疾始生,先不樂至氣下泄,不治,見《靈樞癲狂》、《太素癲疾》。 自狂之始生,先自悲也至骶骨者,尾屈也,見《靈樞癲狂》、《太素驚狂》。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陽氣厥逆及大驚卒恐所致之癲、狂、癎病,故以此名篇。 主要内容有:人生而病癲疾的病機;癲、狂病的証候、病機、診法、預後、治法及主治腧穴。 黄帝問曰:人生而〔1〕病癲疾者〔2〕,安所〔3〕得之? 岐伯對曰:此〔4〕得之在母〔5〕腹中時,其母數有大驚〔6〕,氣上而〔7〕不下,精氣并居〔8〕,故令子發爲癲疾。 〔1〕而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2〕癲疾者 癲疾,《素問》作巔疾,下一巔疾同。 者下《素問》有病名曰何四字,《太素》有病名爲何四字。 按癫與巔通。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張介賓按:巔疾者,即癲癎也。 本經巔、癲通用,於此節之義可見,諸家釋爲頂巔者非。 蓋兒之初生,即有病癲癎者,今人呼爲胎裹疾者即此,未聞有胎病頂巔者也。 〔3〕所 《太素》無。 〔4〕此 此上《素問》有病名爲胎病五字,《太素》有病名爲胎疾五字。 〔5〕母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無。 〔6〕數有大驚 明抄本、《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有所數大驚也,《素問》、《太素》均作有所大驚。 義並通。 〔7〕而 《太素》無。 〔8〕精氣并居 言陰精與亂氣相并也。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驚則氣亂而逆,故氣上而不下,氣亂則精從之,故精氣并及於胎,令子爲癲癎也。 病在諸陽脉〔1〕,且寒且熱〔2〕,諸分〔3〕且寒且熱,名曰狂〔4〕。 刺之虚脉〔5〕,視分〔6〕盡熱,病已止〔7〕。 病初發,歲〔8〕一發;不治,月〔9〕一發;不治,月四五發〔10〕,名曰癲疾〔11〕,刺諸分〔12〕。 其脉尤寒者〔13〕,以鍼補之〔14〕。 《素問》云:諸脉諸分〔15〕,其無寒者,以鍼調之。 病已止〔16〕。 〔1〕諸陽脉 指手足太陽、少陽、陽明經脉。 《太素》注:陽,並陽明太陽等,故曰諸陽脉。 〔2〕且寒且熱 《素問識》:簡按:且寒且熱四字疑衍。 考下文有諸分且寒且熱句,此説可參。 且寒且熱,言又寒又熱、寒熱相間也。 《經傳釋詞》卷八:且,猶又也。 如《漢書郊祀志》:黄帝且戰且學仙。 〔3〕諸分 此指諸陽經分肉。 〔4〕名曰狂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陽盛則爲狂病。 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脉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 故病爲狂。 〔5〕刺之虚脉 《太素》注:刺法,補其虚陰。 《素問發微》注:刺之者,當乘其脉之盛而瀉之使虚。 《素問吴註》注:刺諸經之脉之虚者也。 詳《靈樞刺節真邪》云:上熱下寒,視其虚脉而陷之於經絡者補之。 又云: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者,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虚者補之。 是狂亦有當補者,本條下文曰視分盡熱,是亦當爲補其虚經以治寒者,故馬注疑非是。 〔6〕分 此下《太素》重出分字,疑爲肉字之誤。 〔7〕病已止 已下《太素》有而字,於義較明。 《素問吴註》注:視虚脉分間盡熱,則陽氣流布,不并於一而爲狂矣。 〔8〕歲 《太素》作盛,连上讀,非是。 〔9〕月 《太素》作日,非是。 〔10〕月四五發 月,《太素》無。 《千金》卷十四第五作四五日一發。 〔11〕名曰癲疾 疾,《素問》、《太素》均作病,義同。 此言狂証初發,邪淺易治,若治不及時,則病由歲發、月發、乃至月四五發,病邪由淺入深,陰氣日重,重陰則癲,故轉爲癲疾。 〔12〕刺諸分 《素問》作刺諸分諸脉,《太素》作刺諸其分諸脉,文異而義同。 此言刺癲疾之常法,應取諸脉分肉。 〔13〕其脉尤寒者 《素問》作其無寒者,《太素》作其尤寒者。 以本經義勝。 《素問》尤作無者,或因無俗字作无,與尤字相似而誤耳。 〔14〕補之 《素問》、《太素》均作調之。 〔15〕諸脉諸分 今本《素問》作諸分諸脉。 〔16〕病已止 原作小字誤混原校之後,明抄本同。 今據《素問》、《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改爲大字正文。 曰:有病狂怒〔1〕者,此病安生〔2〕? 曰:生於陽也〔3〕。 曰:陽何以使人狂也〔4〕? 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5〕,故善怒,病名曰陽厥〔6〕。 曰:何以知之? 曰: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7〕,不動而動大疾〔8〕,此其候也。 曰:治之柰何? 曰:奪〔9〕其食即已。 夫食入於陰,氣長於陽〔10〕,故奪其食即已〔11〕。 使人服〔12〕以生鐵落〔13〕爲後飯〔14〕。 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15〕。 《素問》候〔16〕作疾。 〔1〕狂怒 明抄本、《素問》均作怒狂,《素問》新校正云:按《太素》怒狂作善怒。 今《太素》作喜怒。 〔2〕生 《太素》作在。 詳下文有生於陽句,則《太素》誤。 〔3〕也 明抄本作者。 〔4〕也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無。 〔5〕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 折,挫也。 如《漢書蒯通傳》:折北不救。 顔師古注:折,挫也。 決《廣韻屑韻》:流行也。 如《孟子滕文公上》:決汝漢。 《素問》王冰注:言陽氣被折,鬱不散也。 按陽氣以暢達爲宜,因暴受挫,則難以流行,鬱而不解,故下言善怒。 〔6〕陽厥 病名。 《素問》王冰注: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暢故爾。 如是者,皆陽逆躁極所生,故病名陽厥。 〔7〕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 不動,言不常動也。 《素問發微》注:足陽明經常動者,《靈樞動輪篇》言:足陽明獨動不休。 故凡衝陽、地倉、大迎、下關、人迎、氣衝之類,皆有動脉不止,而衝陽爲尤甚。 彼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則不動者也。 雖膀胱經有天窗、委中、崑崙,膽經有天容、懸鐘、聽會,而皆不及胃經之尤動也。 〔8〕不動而動大疾 不動,《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上文誤脱。 《素問》王冰注:不應常動而反動甚者,動當病也。 《素問發微》注:夫二經不動,而今至於動之甚速,此其病之怒狂,故諸陽之脉有如此耳。 〔9〕奪 原作衰,此下原校云:《素問》作奪。 今本《素問》同原校。 詳下文亦作奪,故據《素問》及此下文例改,並删原校。 《太素》亦誤作衰。 〔10〕食入於陰,氣長於陽 氣長,《素問》、《太素》均作長氣,義同。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四注:五味入口而化於脾,食入於陰也。 藏於胃以養五藏氣,長氣於陽也。 〔11〕奪其食即已 其,《太素》作之。 《素問》王冰注:食少則氣衰,故節去其食,即病自止。 〔12〕使人服 人,《素問》、《太素》均作之。 王冰注:之或爲人傳寫誤也。 按之,代詞,義亦通。 又,服下《太素》有之字。 〔13〕生鐵落 落,《素問》作洛。 按洛與落通。 《莊子天道》:知雖落天地。 《北堂書鈔》卷一引作洛。 《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卷四鐵精引《唐本草》注云:鐵落,是鍛家燒鐵赤沸,砧上鍛之,皮甲落者。 《本草綱目鐵落》時珍曰:平肝去怯,治善怒發狂。 〔14〕爲後飯 原作爲後飲,《素問》、《太素》均作爲飲。 據明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十四第五及本經卷十第二下治酒風方、卷十一第七治血枯方文例改。 〔15〕生鐵落者,下氣候也 落,《素問》作洛,候,《素問》、《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疾。 本句《太素》作生長氣,椎鐵落自下氣疾,蕭延平按:生長氣椎鐵五字頗費解,當必有誤。 此説是。 按候,當指病候,義雖可通,然不若作疾義勝。 《素問識》:簡按:《列子湯問》:吴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爲櫾,碧樹而冬生,食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憤厥之疾。 張湛注云:氣疾也。 《梁書姚察傳》:自兔憂後,因加氣疾。 蓋憤厥,乃陽厥之類,而氣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癲眩、驚悸癎瘈、心神不定之證,宜概稱氣疾焉。 若以疾訓速,或爲效驗疾速之義,或謂逆氣疾速之謂,乖謬亦甚。 〔16〕候 明抄本作字。 按:本節所論陽厥,實爲癲狂一類疾病,故用生鐵落治之。 李時珍《本草綱目鐵落》發明條下釋之曰:陽氣怫鬱而不得疏越,少陽膽木挾三焦少陽相火、巨陽陰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其巨陽、少陽之動脉可以診之也。 奪其食,不使胃火復助其邪也。 飲以生鐵落,金以制木也。 木平則火降。 生鐵落具清熱開結、平肝鎮静之功,故後世醫家據此方意,以生鐵落爲君,佐以清心化痰、鎮静安神之品,創制了若干生鐵落飲方劑,臨床用治癲狂之病,確有一定療效。 癲疾,脉搏大滑,久自已〔1〕;脉小堅急,死不治〔2〕。 一作脉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3〕。 癲疾,脉虚可治,實則死〔4〕。 厥成爲癲疾〔5〕。 貫疽〔6〕,《素問》〔7〕作黄疸。 暴病厥,癲疾,狂〔8〕,久逆之所生也。 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9〕。 〔1〕脉搏大滑,久自已 《素問吴註》注:搏,過於有力也,此爲肝實;大爲氣有餘,滑爲血有餘,故久自已。 〔2〕脉小堅急,死不治 《素問吴註》注:脉來小而堅急,則肝之真藏脉也,全失沖和而無胃氣,故死不治。 〔3〕一作脉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 明抄本作一本脉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急可治。 《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沈小急實死不療,小牢急亦不可治。 《素問》新校正云:按巢元方云:脉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 《外臺》卷十五五癲方引《病源》作脉沈小急疾,不可療;小牢急亦不可療,今本《病源》卷二五癲病候則作脉沈小而疾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 諸本不同,乃傳抄致誤也。 〔4〕脉虚可治,實則死 脉虚,《素問》、《太素》均作虚則,義同。 按上文云脉搏大滑,久自已,此文云脉虚可治,似相反戾,然考此脉虚二字,當爲柔緩沖和之意,非空虚無力之謂。 以其柔緩沖和,胃氣尚强,故云可治。 而此之脉實,當係上文堅急之意,邪氣盛而胃氣無,故云死也。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虚則柔緩,邪氣微也,故生;實則弦急,邪氣盛也,故死。 〔5〕厥成爲癲疾 癲,《素問》作巔,此當指癲癎言。 《素問吴註》注:巔、癫同,古通用。 氣逆上而不已,則上實而下虚,故令忽然癲仆,今世所謂五癎也。 成,通盛。 〔6〕貫疽 《素問》、《太素》均作黄疸。 按貫疽之名,古書無載,義不詳,疑爲黄疸形近致誤。 〔7〕《素問》 明抄本作《素問通評虚實論》。 〔8〕暴病厥,癲疾,狂 《素問》、《太素》均作暴痛,癲疾,厥,狂,義勝。 王冰注: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爲黄疸、暴痛、癲狂、氣逆矣。 〔9〕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 《太素》注:六府受穀氣,傳五藏,故六府閉塞,藏不平也。 按平,平衡協調之謂也。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1〕,視舉〔2〕目赤,甚〔3〕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顔〔4〕,取手太陽、陽明〔5〕、太陰,血變而止。 癲疾始作〔6〕,而引口啼呼喘悸者〔7〕,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强者攻其右,一本作左。 右强者攻其左〔8〕,一本作右。 血變而止〔9〕。 〔1〕痛 《千金》卷十四第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風癫灸刺法均無。 〔2〕視舉 視上原有直字,據《靈樞》、《太素》删。 視舉者,目上視也。 〔3〕甚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其,義勝。 〔4〕候之於顔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顔,天庭也。 候之於顔,邪色必見於此也。 〔5〕陽明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補。 〔6〕始作 明抄本無,疑脱。 〔7〕引口啼呼喘悸者 啼呼,明抄本無,校云:《九墟》作啼呼,《太素》作啼呼喘悸者。 按今本《靈樞》、《太素》均與本經同,疑明抄本誤。 引口,謂口角被牽引而歪斜也。 〔8〕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 《太素》作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蕭廷平按:兩政字,恐係攻字傳鈔之誤。 其説是。 按强與僵通。 至於攻左、攻右,則以本經爲是。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注: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强者當攻右,右强者當攻左,此繆刺之法也。 〔9〕止 此下《靈樞》有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二十七字。 《太素》同,惟無太陰二字。 《千金》卷十四第五亦同,文在本節癲疾始作之前,惟先字作而,止字作已。 疑本經有脱文。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寫之〔1〕,置其血於瓠壺〔2〕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 不動,灸窮骨三十壯〔3〕。 窮骨者,尾骶〔4〕也。 〔1〕視之有過者,即寫之 即,《靈樞》無。 過,過失。 如《韓非子難一》:夫爲人臣者,君有過則諫。 身之有病猶人之有過,故又可引申爲病患,如《素問五藏生成》云: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凡治癲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致謬誤也。 故必於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2〕瓠(h胡)壺 一種盛液體的大腹容器。 《博古圖漢瓠壺》:公劉之詩曰:酌之用匏。 則瓠壺之制,蓋取諸此。 《説文瓠部》:瓠,匏也。 即葫蘆。 〔3〕三十壯 《靈樞》、《千金》卷十四第五作二十壯,《太素》作二十五壯。 〔4〕尾骶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靈樞》作骶骨,《太素》作胝骨。 按尾骶,即尾骶骨。 胝與骶通。 按:本節言刺癲病之血置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可以獨動。 對此,張志聰釋之曰:置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 如厥氣傳於手太陰、太陽,則血與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 張氏雖如此説,然古今未見驗証者,似出於玄,有待進一步研究。 但本節言治癲病應常與之居,且提出灸窮骨之法,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詳後文鍼刺長强穴治本病,與此義同。 骨癲疾者,頷〔1〕齒諸俞分肉皆滿,而骨倨强直〔2〕,汗出煩悶〔3〕,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4〕。 脉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脹而縱〔5〕,脉滿〔6〕,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俠項太陽〔7〕,又灸帶脉〔8〕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俞〔9〕。 嘔多涎沫〔10〕,氣下泄,不治。 筋癲疾者,身卷攣急,脉大〔11〕,刺項大經之大杼〔12〕。 嘔多涎沫〔13〕,氣下泄,不治〔14〕。 〔1〕頷 《靈樞》作顑。 按顑與頷通。 〔2〕骨倨强直 《千金》卷十四第五同。 倨,《靈樞》、《太素》均作居,無强直二字。 按居與倨通。 《説文通訓定聲豫部》:居,叚借爲倨。 《漢書酷吏郅都傳》:丞相條侯,至貴居也。 《靈樞識》:簡按:骨倨,即强直之義。 詳强直與倨字義復,疑後人粘注誤入正文。 〔3〕悶 《靈樞》、《太素》均作悗。 義同。 〔4〕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 涎沫,《靈樞》作沃沫。 氣上《太素》有其字。 按涎,口液也,本作,《説文水部》:,慕欲口液也。 疑沃乃字形近而誤。 涎爲脾液,故嘔吐涎沫者,脾氣虧敗也。 氣下泄,謂二便失禁也,腎司封藏,主於二陰,故氣泄於下者,腎氣衰敗也。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若嘔多沃沫,氣泄於下者,尤爲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5〕四肢之脉皆脹而縱 縱,明抄本作從,二字古通。 《説文系部》:縱,緩也。 脉癲疾者病在於脉,故四肢之脉皆脹而縱緩。 〔6〕脉滿 明抄本作滿脉,疑倒。 脉滿者,脉脹滿也,此爲血實,故下文言盡刺之出血。 〔7〕灸之俠項太陽 明抄本作俠項灸太陽。 之,《太素》無。 《靈樞發微》注:俠項太陽,足太陽膀胱經挾項之天柱穴。 〔8〕又灸帶脉 帶,明抄本作太,乃音近致誤。 又,《靈樞》、《太素》均無。 帶脉,此指足少陽膽經之帶脉穴。 〔9〕諸分肉本俞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10〕涎沫 《靈樞》、《太素》均作沃沫。 〔11〕身卷攀急,脉大 卷,《靈樞》作倦。 脉,《靈樞》、《太素》均無,大字連上讀,不若本經義順。 按倦與卷通,《説文通訓定聲乾部》:卷,叚借爲倦。 《集韻先韻》:卷,曲也。 筋癲疾者,病在於筋,故身體卷曲而筋脉攣急。 邪氣盛,故脉大也。 〔12〕項大經之大杼 之,明抄本作即。 杼下《靈樞》、《太素》均有脉字,疑衍。 項下大經之大杼,即足太陽膀胱經之大杼穴。 〔13〕涎沫 《靈樞》作沃沫,《太素》作液沫。 〔14〕筋癲疾者不治 詳此二十六字,《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均在脉癲疾條文前。 狂之〔1〕始生,先自悲也,善忘善怒善恐〔2〕者,得之憂饑〔3〕,治之先取手太陰、陽明〔4〕,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5〕。 狂始發,少卧不饑,自高賢也,自辨智也〔6〕,自尊貴也〔7〕,善駡詈〔8〕,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9〕,視脉〔10〕之盛者,皆取之,不盛者釋之〔11〕。 〔1〕狂之 狂上《太素》有治字。 之,《靈樞》無。 〔2〕善忘善怒善恐 《靈樞》作喜忘苦怒善恐,《太素》善字均作喜。 按善、喜、苦均爲程度副詞,文異義同。 〔3〕得之憂饑 饑,明抄本作肌,乃音近致誤。 《太素》注:人之狂病,先因憂结之甚,不能去解於心,又由饑虚,遂神志失守,則自悲喜忘喜怒喜恐。 〔4〕先取手太陰、陽明 先,《靈樞》、《太素》均無。 手太陰,《太素》作手太陽。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温溜。 〔5〕及取足太陰、陽明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里、解谿等穴,并可治之。 〔6〕自辨智也 辨,明抄本作辦,《靈樞》作辯。 按辨與辦、辯,三字互通。 《説文刀部》段玉裁注:辦,從刀,俗作辨,爲辨别字,符蹇切,别作從力之辦。 《説文通訓定聲坤部》:辯,叚借爲辨。 此處當作辯解,巧言也。 《老子》第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 河上公注:辯,謂巧言也。 自辨智,謂自言聰明智慧。 〔7〕自尊貴也 明抄本無此四字,當係抄脱。 〔8〕駡詈 惡言傷人。 二字互訓,《説文网部》:罵,詈也。 〔9〕舌下少陰 謂舌下足少陰腎經之絡脉。 《太素》注:舌下足少陰脉盛者,互(蕭延平按:袁刻作亦)寫去之。 〔10〕脉 《靈樞》無;明抄本作足,誤。 〔11〕不盛者釋之 者,《靈樞》無。 釋,放棄,捨去。 《廣韻昔韻》:釋,捨也。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之政。 杜預注:間,猶與也。 去其位,與治王之政事。 此言脉不盛者,則捨棄而不刺也。 狂,善驚善笑〔1〕,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2〕,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 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3〕,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陽及頭兩頷〔4〕。 狂〔5〕,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於外者〔6〕,得之有所大喜〔7〕,治之取足太陰、陽明、太陽。 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8〕,先取曲泉左右動脉〔9〕,及盛者見血,有頃〔10〕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骶骨〔11〕二十壯。 骶骨者,尾屈也〔12〕。 〔1〕狂,善驚善笑 《靈樞》作狂言,驚,喜笑,《太素》作狂,喜驚喜笑。 〔2〕大恐 明抄本作不恐,誤。 〔3〕少氣之所生也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4〕足太陽及頭兩頷 足太陽,《靈樞》、《太素》均作足太陰,此下均無及字。 頷,《靈樞》作顑。 頭兩頷,指兩側頰車穴。 〔5〕狂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6〕善笑而不發於外者 《太素》注:不發於外者,不於人前病發也。 〔7〕得之有所大喜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致。 《難經》曰:脱陽者見鬼,脱陰者目盲也。 〔8〕未應如此者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9〕曲泉左右動脉 即足厥陰肝經左右曲泉穴。 《靈樞識》:簡按:《甲乙》諸書未有言及動脉者,唯《外臺》云:横向脛二寸,當脉中是也。 〔10〕有頃 有,原作立,據明抄本、《靈樞》改。 《太素》作食頃,義同。 〔11〕骶骨 《靈樞》作骨骶。 此即長强穴。 〔12〕骶骨者,尾屈也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疑後人釋語誤入正文。 癲疾嘔沫,神庭及兑端、承漿主之。 其不嘔沫,本神及百會、後頂、玉枕、天衝、大杼、曲骨、尺澤、陽谿、外丘、通谷〔1〕、金門、承筋、合陽主之。 委中下二寸爲合陽〔2〕。 癲疾,上星主之,先取譩譆,後取天牖、風池。 癲疾嘔沫,暫起僵仆,惡見風寒,面赤腫,顖會主之。 癲疾狂走,瘈瘲摇頭,口喎戾〔3〕,頸强,强間主之。 癲疾瘈瘲,狂走,頸項痛〔4〕,後頂主之〔5〕。 後頂,頂後一寸五分〔6〕。 癲疾,骨痠,眩,狂,瘈瘲〔7〕,口噤〔8〕,《千金》作喉噤。 羊鳴,刺腦户。 狂易,多言不休,及狂走欲自殺,目反〔9〕妄見,刺風府。 癲疾僵仆〔10〕,目妄見,恍惚不樂,狂走瘈瘲,絡却主之。 癲疾大瘦,腦空主之。 癲疾僵仆,狂,瘧〔11〕,完骨及風池主之。 癲疾互引〔12〕,天柱主之。 〔1〕通谷 此上原有當上脘傍五分六字,按當上脘傍五分處,乃腹部之通谷穴,而此處據本經取穴體例係指足部通谷穴,且《外臺》卷三十九腹部通谷亦無此主治,是則當上脘傍五分六字,乃後人誤注,又被混入正文,故删。 〔2〕委中下二寸爲合陽 此八字原爲大字正文,係注文混入,今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爲小字。 〔3〕口喎戾 戾,《醫心方》卷二第一作淚出。 按喎與咼通,《説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 戾,《説文犬部》:曲也。 口喎戾,謂口歪斜也。 〔4〕頸項痛 《外臺》卷三十九後頂、《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項直頸痛。 〔5〕後頂主之 此條《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在强間條前。 按本經取穴體例,當在前。 〔6〕後項,頂後一寸五分 此八字原作大字正文,係後人將注文混入,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爲小字。 又頂後,原作項後,與俞穴位置不合,本經卷三第二云:後頂,在百會後一寸五分。 此乃形近而誤,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瘈瘲 明抄本作疾瘲,誤。 〔8〕噤 明抄本脱。 〔9〕反 原作及,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風府、《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0〕僵仆 僵下明抄本有音彊、仆下有音樸各二小字音注。 〔11〕狂,瘧 明抄本、《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虚,《外臺》卷三十九完骨作瘧,狂易。 《千金》卷三十第四同本經。 〔12〕癲疾互引 癲疾,《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癲狂。 互引,謂肢體相互掣引,有似抽搐之象。 癲疾,怒欲殺人,身柱主之。 《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1〕。 狂走癲疾,脊急强,目轉上插〔2〕,筋縮〔3〕主之。 癲疾發如狂走〔4〕者,面皮厚敦敦〔5〕,不治;虚則頭重,洞泄,淋癃〔6〕,大小便難,腰尻重,難起居,長强主之。 癲疾憎風,時〔7〕振寒,不得言,得寒益甚,身熱狂走〔8〕,欲自殺,目反〔9〕妄見,瘈瘲泣出,死不知人,肺俞主之。 癲狂〔10〕,膈俞及肝俞主之。 癲疾互引反折,戴眼及眩,狂走不得卧,心中煩,攒竹主之〔11〕。 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12〕。 癲疾互引,水溝及齗〔13〕交主之。 癲疾,狂〔14〕,瘈瘲,眩仆;癲疾〔15〕,瘖不能言,羊鳴沫出,聽宫主之。 癲疾互引〔16〕,口喎,喘〔17〕悸者,大迎主之,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18〕。 〔1〕《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 又,明抄本無,瘈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 今本《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癲疾瘈瘲,怒欲殺人,身熱狂走,讇言見鬼。 讇,《説文言部》:諛也。 按此節文字已見於本經卷七第二,僅文稍異,故本病不復出。 〔2〕目轉上插 目睛反轉上視也。 〔3〕筋縮 原作筋俞,據《外臺》卷三十九筋縮、《千金》卷三十第四改。 〔4〕走 《外臺》卷三十九長强、《千金》卷三十第四均無,疑衍。 〔5〕厚敦敦 《外臺》卷三十九長强作敦敦厚者,《千金》卷三十第四作敦敦者。 厚敦敦,肥厚貌。 敦亦厚也。 《易經臨》:敦臨吉。 孔穎達正義:敦,厚也。 〔6〕淋癃 《外臺》卷三十九長强、《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癃痔。 〔7〕時 《醫學綱目》卷十一癫癎引本經作而。 〔8〕走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9〕反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10〕癫狂 原作癲疾,據《外臺》卷三十九膈俞、肝俞、《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1〕癲疾互引反折心中煩,攒竹主之 此二十二字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攢竹、《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 心,《外臺》作意。 〔12〕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 此九字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絲竹空、《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 又癲疾,狂,《醫學綱目》作癲狂。 〔13〕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4〕癲疾,狂 《外臺》卷三十九聽宫作驚狂。 〔15〕癲疾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二字,疑衍。 〔16〕互引 《外臺》卷三十九大迎無此二字。 〔17〕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痓字。 〔18〕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取手陽明、太陰,變血而止。 按此十三字與上文例不合,乃《靈樞癲狂》之文,此或錯簡。 狂癲疾,吐舌,太乙及滑肉門主之。 太息善悲,少腹〔1〕有熱,欲走,日月主之。 狂易,魚際及合谷、腕骨、支正、小海〔2〕、崑崙主之。 狂言,太淵主之。 心懸如饑狀〔3〕,善悲而驚狂,面赤目黄,間使主之。 狂言笑見鬼〔4〕,取之陽谿及手足陽明、太陰〔5〕。 〔1〕少腹 《外臺》卷三十九日月作小腹。 〔2〕小海 原作少海,詳《外臺》卷三十九少海、小海均治狂易,而《醫心方》卷二第一僅小海治狂易若按本節腧穴排列,此穴在支正下,當爲小海,故據改。 〔3〕心懸如饑狀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 《外臺》卷三十九間使作懸心如饑之狀,《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作心懸如饑之狀。 《千金》卷三十第二作心懸如饑。 義均同。 〔4〕狂言笑見鬼 《外臺》卷三十九陽谿作癲疾嘔沫,善笑見鬼。 〔5〕太陰 《靈樞》、《太素》、《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癫引本經均作太陽。 癲疾多言,耳鳴,口僻頰腫,實則聾,齲〔1〕,喉痺不能言,齒痛,鼻鼽〔2〕衄;虚則痺鬲〔3〕,偏歷主之。 癲疾吐〔4〕舌,鼓頷〔5〕,狂言見鬼,温溜主之。 在腕後五寸〔6〕。 目不明,腕急,身熱驚狂,躄〔7〕痿痺〔8〕,瘈瘲,曲池主之。 癲疾吐舌,曲池主之。 狂疾,腋門主之;又俠谿、丘墟、光明主之。 狂,互引,頭痛,耳鳴,目痛〔9〕,中渚主之。 熱病汗不出,互引,頸嗌〔10〕外腫,肩臂痠重〔11〕,脇腋急痛,四肢不舉〔12〕,痂疥,項不可顧,支溝主之。 癲疾,吐舌〔13〕沫出,羊鳴,戾頸,天井主之。 在肘後〔14〕。 熱病汗不出,狂,互引,癲疾,前谷主之。 狂,互引〔15〕,癲疾數發,後谿主之。 狂,癲疾,陽谷及築賓、通谷主之。 〔1〕齲 《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在下文齒字下,作齒齲痛,義較順。 又明抄本此下有音巨二小字音注。 〔2〕鼻鼽 鼻,《外臺》卷三十九偏歷無。 鼽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鬲 此下原有俞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及本經卷二第一下手陽明之别文例删。 〔4〕吐 明抄本作,下有音國二小字音注。 詳,今字書無,據音注似爲國之俗寫變體。 国,原爲國之俗體,清梁同書《直語補證》:国、孑、齐、齋、斈,今市儈書之,皆起於宋。 《龍龕手鑑口部》:,俗,音國。 又口部有俗字国字。 國在此義不通,當爲吐之形近誤。 〔5〕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6〕在腕後五寸 此五字原作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此前文例改爲小字注文。 〔7〕躄 此下明抄本有音卑二小字音注。 〔8〕痺 明抄本作瘅,誤。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曲池有重字,於義爲勝。 〔9〕痛 原作痺,據《外臺》卷三十九中渚,《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10〕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1〕痠重 《外臺》卷三十九支溝作痠痟。 〔12〕四肢不舉 四肢,原脱。 明抄本作痛不舉,義不明。 今據《外臺》卷三十九支溝、《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13〕舌 原作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天井、《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4〕在肘後 原爲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前後文例改爲小字注文。 〔15〕引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後谿補。 癲疾,狂,多食〔1〕,善笑不〔2〕發於外,煩心,渴〔3〕,商丘主之。 癲疾,短氣,嘔血,胸背痛,行間主之。 痿厥,癲疾,洞泄,然谷主之。 狂仆〔4〕,温溜主之。 狂癲,陰谷主之。 癲疾,發〔5〕寒熱,欠,煩滿,悲泣出,解谿〔6〕主之。 狂,妄走善欠,巨虚上廉主之。 狂易,見鬼與火,解谿主之〔7〕。 癲疾〔8〕互引,僵仆,申脉主之;先取陰蹻〔9〕,後取京骨、頭上五行〔10〕。 目反上視,若赤痛從内眥始,踝下半寸〔11〕各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1〕食 此上原有善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商丘、《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删。 〔2〕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休字。 〔3〕渴 此上《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中字。 〔4〕仆 原作什,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温溜改。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5〕發 《外臺》卷三十九解谿作厥,義勝。 〔6〕解谿 原作解谷,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解谿、《醫學綱目》卷十一癫癎引本經改。 〔7〕狂易,見鬼與火,解谿主之 據本經取穴體例,此條當在巨虚上廉主之條前。 〔8〕疾 原作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申脉、《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9〕先取陰蹻 蹻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陰蹻出於照海穴,故先取陰蹻者,當取照海穴也。 〔10〕頭上五行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四字,疑衍。 〔11〕踝下半寸 原作復下半寸,義不明。 《素問繆刺論》云:邪客於陽蹻之脉,令人目痛從内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 與此義同,是知腹乃踝之誤,據改。 踝下半寸,即申脉穴,爲足陽蹻脉氣所發。 寒厥癲疾,噤吤〔1〕,瘈瘲驚狂,陽交主之。 癲疾,狂,妄行,振寒〔2〕,京骨主之。 身痛,狂,善行,癲疾〔3〕,束骨主之。 補諸陽〔4〕。 癲疾僵仆,轉筋,僕參主之。 癲疾,目〔5〕,鼽衄〔6〕,崑崙主之。 癲狂疾〔7〕,體痛,飛揚主之。 癲疾反折,委中主之。 凡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公孫及井俞。 實則腸中切痛〔8〕,厥,頭面腫起〔9〕,煩心,狂〔10〕,多飲〔11〕,虚則鼓脹〔12〕,腹〔13〕中氣大滿〔14〕,熱痛不嗜食〔15〕,霍亂,公孫主之〔16〕。 〔1〕吤 《外臺》卷三十九陽交、《醫心方》卷二均作齘。 按吤與齘同,切齒也。 龍龕手鑑口部》:吤,俗;正作齘。 切齒怒也。 〔2〕狂,妄行,振寒 《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狂妄,無行,振寒三字。 〔3〕疾 此下《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有身痛,狂,善行五字。 〔4〕補諸陽 此三字原作大字正文,《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當係後人釋語混入正文,故改爲小字注文。 〔5〕目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荒二小字音注。 按與同。 〔6〕鼽衄 鼽下明抄本有音求、衄下有音肭各二小字音注。 〔7〕癲狂疾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飛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癲疾。 〔8〕腸中切痛 腸,《外臺》卷三十九公孫、《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腹。 詳《靈樞癲狂》云:厥逆爲病也腸若以刀切之。 與此文義同。 〔9〕起 《外臺》卷三十九公孫無。 〔10〕狂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有言字。 〔11〕多飲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二字互倒。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均有不嗜卧三字。 〔12〕虚則鼓脹 原作霍則鼓濁,明抄本作霍則鼓獨,義均難明,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改。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虚則腹脹。 〔13〕腹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腸。 〔14〕滿 原作滯,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 〔15〕食 原作卧,據《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 《外臺》卷三十九公孫作飲。 〔16〕凡好太息公孫主之 此六十四字明抄本在上文通谷主之條下。 按此節文字似與本篇所論内容不合,《千金》卷三十列入熱病項,《醫學綱目》卷十三引本經列入善太息項,疑爲錯簡文。 陽脉下墜陰脉上争發尸厥第三提要:本篇主要説明由陽脉下墜、陰脉上逆所發尸厥之主治腧穴,故以此名篇。 尸厥,死不知人,脉動如故,隱白及大敦主之。 恍惚尸厥,頭痛〔1〕,中極及僕參主之。 尸厥暴死,金門主之。 〔1〕頭痛 《外臺》卷三十九中極作心煩痛,《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煩痛。 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本篇霍亂,刺俞傍五,足陽明及上傍三,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刺霍亂數》。 自轉筋於陽至皆卒刺之,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氣亂於腸胃發霍亂之証候、主治腧穴及鍼刺轉筋之方法,故以此名篇。 霍亂〔1〕,刺俞傍五〔2〕,足陽明及上傍三〔3〕。 〔1〕霍亂 病名。 《靈樞五亂》云: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脉,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爲霍亂。 《病源》卷二十二霍亂病諸候云:霍亂者,由人温凉不調,陰陽清濁二氣有相干亂之時,其亂在於腸胃之間者,因遇飲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 言其病揮霍之間,便致繚亂也。 按霍亂者,揮霍繚亂也。 霍,揮霍、猝急也。 《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2〕刺俞傍五 刺,明抄本作側。 《太素》注。 主療霍亂,輸傍可五取之。 《素問》王冰注:霍亂者,取少陰俞傍志室穴。 馬蒔、張介賓皆從王冰注。 《素問吴註》注:俞傍五,謂背俞兩傍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痏。 詳本文諸注不一,王冰注承上文少陰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員利鍼之義,然此文原係治腹暴滿者,且今《外臺》、《千金》、《醫心方》及本篇後文霍亂腧穴主治,均無取志室者,故王注難以爲準,而楊、吴兩注亦無準的,究刺何處,尚待後考。 〔3〕足陽明及上傍三 《素問》王冰注:足陽明,言胃俞也。 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也。 《素問發微》注:又取足陽明曰胃倉穴,在十二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共六寸,鍼三分,灸七壯。 及上有意舍穴各三痏,在十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鍼三分,灸七壯。 此二穴亦屬足太陽膀胱經,今曰足陽明者,以其爲胃穴也。 《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七注:足陽明,言胃俞也。 再及其上之傍,乃脾俞之外,則意舍也。 當各刺三痏。 按此文義亦難詳,今取諸注供參考。 嘔吐煩滿,魄户〔1〕主之。 陽逆霍亂,刺人迎,刺〔2〕入四分,不幸殺人〔3〕。 霍亂,泄出〔4〕不自知,先取太谿,後取太倉之原〔5〕。 霍亂〔6〕,巨闕、關衝、支溝、公孫、解谿主之。 《千金》又取〔7〕陰陵泉。 霍亂泄注〔8〕,期門主之。 厥逆霍亂,府舍主之。 胃逆霍亂,魚際主之。 霍亂逆氣〔9〕,魚際〔10〕及太白主之。 霍亂遺矢失氣〔11〕,三里主之。 暴霍亂〔12〕,僕參主之。 霍亂轉筋,金門、僕參、承山、承筋主之。 霍亂,脛痺〔13〕不仁,承筋主之。 《千金》云:主瘈瘲脚痠〔14〕。 轉筋於陽理其陽,轉筋於陰理其陰,皆卒刺之〔15〕。 〔1〕魄户 原作魄尸,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魄户改。 〔2〕刺 《外臺》卷三十九人迎無。 疑涉上文誤衍。 〔3〕不幸殺人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腸逆四小字校文。 按人迎屬胃經,穴在結喉傍頸動脉應手處,故針刺時應避開動脉,若誤刺傷人,則會造成出血死亡。 本經卷三第十二人迎項下云: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 〔4〕泄出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出泄。 〔5〕太倉之原 太倉,胃府也。 《靈樞脹論》云:胃者,太倉也。 太倉之原,即胃經原穴衝陽,取之可補後天之穀氣。 〔6〕霍亂 《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又法二字,此下無公孫穴。 〔7〕取 明抄本作有。 〔8〕泄注 《外臺》卷三十九期門作泄痢,《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泄利。 〔9〕霍亂逆氣 《外臺》卷三十九太白作霍亂胃氣逆。 〔10〕魚際 此下明抄本有主之二字,誤衍。 〔11〕遺矢失氣 原作遺矢氣,明抄本作遺失氣,《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遺尿失氣,義似不合。 《外臺》卷三十九三里、《千金》卷三十第五矢下均有失字,於義爲順,據補。 〔12〕暴霍亂 明抄本作暴亂霍,誤《千金》卷三十第五作厥逆霍亂。 〔13〕脛痺 脛,明抄本作胵,誤。 痺,《千金》卷三十第五承筋主瘈瘲脚痠條校文引本經無。 〔14〕痠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15〕轉筋於陽理其陽皆卒刺之 卒刺,明抄本作本,誤。 理,《靈樞》作治,義同。 本經作理者,係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 《靈樞發微》注:卒,猝同。 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於陽,則治其陽經。 凡手足之内廉,皆屬陰經,若轉筋於陰,則治其陰經。 皆當猝然刺之。 《太素》卒刺之作卒鍼,楊上善注:轉筋刺,四也。 六陽轉筋,即以燔鍼刺其陽筋;六陰轉筋,還以燔鍼刺其陰筋也。 又《醫學綱目》卷十四轉筋引《靈樞》卒刺作焠刺,或經文原有作焠刺者,待考。 足太陰厥脉病發溏泄下痢第五本篇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腸澼,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四時之變》。 久風爲飧泄,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雜診》。 自飧泄而脉小至手足温者易已,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 自黄帝問曰至以藏期之,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虚實脉診》。 自飧泄,補三陰交至熱行乃止,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 病注下血,取曲泉,見《靈樞厥病》、《太素癃泄》。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足太陰脉氣逆而發溏泄下痢之病因與証治,故以此名篇。 其主要内容爲溏泄下痢的病因、發展變化、生死辨証及主治腧穴。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腸澼〔1〕。 久風爲飧泄〔2〕。 飧泄〔3〕而脉小〔4〕,手足寒者〔5〕難已;飧泄而脉小〔6〕,手足温者〔7〕易已。 〔1〕飧泄腸澼 飧泄,《太素》同,《靈樞》作後泄。 澼,明抄本作僻,爲澼之假借字。 楊上善注:傷,過多也。 風,春之氣也。 受風過多,極爲飧洩腸澼,此爲風生洩也。 《素問》王冰注:風中於表,則内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 《類經》卷十七第七十二張介賓按:腸澼一證,即今之所謂痢疾也。 〔2〕久風爲飧泄 《素問》王冰注:久風不變,但在胃中,則食不化而泄利也。 以肝氣内合而乘胃,故爲是病焉。 《陰陽應象大論》曰:風氣通於肝,故内應於肝也。 按此與《素問生氣通天論》之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爲洞泄義同。 〔3〕飧泄 飧下明抄本有音孫二小字音注,泄下有音洩,又薛四小字音注。 〔4〕脉小 《靈樞》作脉小者,《太素》作小者,《脈經》卷九第九同本經,本經卷十二第十一作脉大。 按作脉小是。 〔5〕者 《靈樞》、《太素》均無。 〔6〕而脉小 原作而脉大,《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及本經卷十二第十一均作脉小,據改。 楊上善注:脉小爲順,手足温,陽氣榮四末,故易已也。 〔7〕手足温者 温上明抄本有皆字。 者,《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均無。 温下《靈樞》有泄字,連下句讀。 黄帝問曰:腸澼〔1〕便血何如? 岐伯對曰:身熱則死,寒則生〔2〕。 曰:腸澼下白沫何如? 曰:脉沈則生,浮則死〔3〕。 曰:腸澼下膿血何如? 曰:懸絶則死,滑大則生〔4〕。 曰:腸澼之屬〔5〕,身不熱〔6〕,脉不懸絶〔7〕何如? 曰:脉滑大皆生,懸濇皆死〔8〕,以藏期之〔9〕。 〔1〕澼 此下明抄本有音僻二小字音注。 〔2〕身熱則死,寒則生 《太素》注:血虚陽乘,故死;血未甚虚,其身猶寒,所以得生也。 《素問》王冰注:熱爲血敗,故死;寒爲榮氣在,故生也。 〔3〕脉沈則生,浮則死 浮上《素問》、《太素》均有脉字。 楊上善注:脉沈陰氣猶在,故生,脉浮陰盡陽乘,故死。 〔4〕懸絶則死,滑大則生 懸上《素問》、《太素》、《脈經》卷四第七均有脉字。 《類經》卷十七第七十二注:下膿血者,兼白赤而言也。 懸絶者,謂太過則堅而搏,不足則微而脱,皆胃氣去而真藏見也,邪實正虚,势相懸絶,故死。 滑因血盛,大以氣充,血氣未傷,故生。 〔5〕屬 《太素》作病。 〔6〕身不熱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作身熱五小字校文。 《脈經》卷四第七、《千金》卷二十八第十五均同此校。 今本《素問》與本經同。 〔7〕脉不懸絶 《太素》無此四字。 〔8〕脉滑大皆生,懸濇皆死 《素問》作滑大者曰生,懸濇者曰死,《太素》作身不熱,脉不懸絶,滑大皆曰生,懸濇皆曰死。 〔9〕以藏期之 即以五臟相尅之理推測病之死期。 《素問》王冰注: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是謂以藏期之。 飧泄,補三陰交,上補陰陵泉〔1〕,皆久留之,熱行乃止〔2〕。 病注〔3〕下血,取曲泉。 五藏〔4〕腸〔5〕中有寒〔6〕,泄注,腸澼便血,會陽主之。 腸鳴澼〔7〕泄,下窌主之。 腸澼泄〔8〕,切痛,四滿主之。 便膿血,寒中,食不化,腹中痛,腹哀主之。 繞臍痛,搶心,膝寒,注利〔9〕,腹結〔10〕主之。 溏瘕〔11〕,腹中痛,藏痺,地機主之。 飧泄,太衝主之。 溏泄〔12〕,不化食〔13〕,寒熱不節,陰陵泉主之。 腸澼〔14〕,中郄主之。 飧泄,大腸痛,巨虚上亷主之。 〔1〕補三陰交,上補陰陵泉 《靈樞》作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太素》作補三陰之上,補陰之陵泉。 均不若本經義勝。 〔2〕熱行乃止 《靈樞發微》注:候鍼下熱行,乃止鍼。 〔3〕病注 《太素》、《外臺》卷三十九曲泉均作病泄,《千金》卷三十第二作痢泄。 按注、泄,均有傾瀉之義,故義同。 〔4〕五藏 原作五里,據《外臺》卷三十九會陽改。 〔5〕腸 《外臺》卷三十九會陽、《千金》卷三十第二均作腹。 〔6〕寒 此下原有熱字,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會陽、《千金》卷三十第二、《醫心方》卷二刪。 〔7〕澼 此下明抄本有音澼二小字音注。 〔8〕泄 此下明抄本有音洩二小字音注。 〔9〕注利 《外臺》卷三十九腹結作洩痢。 〔10〕腹結 原作腹哀,涉上文腹哀條致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腹結、《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二腹痛引本經改。 〔11〕瘕 此下明抄本有音賈二小字音注。 〔12〕泄 原無,據《外臺》卷三十九陰陵泉、《醫學綱目》卷二十三泄瀉引本經補。 〔13〕不化食 《外臺》卷三十九陰陵泉作穀不化。 義同。 〔14〕腸澼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中郄有亦止精三字,《醫心方》卷二第一有不止,洩精四字。 五氣溢發消渴黄癉第六本篇自黄帝間曰至肌肉弱者也,見《靈樞五變》。 自面色微黃至不嗜食,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及《太素人迎脉口診》。 自曰:有病口甘者至除陳氣也,見《素問奇病論》、《太素脾癉消渴》。 自凡治消癉至暴憂之病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病解》。 自消癉脉實大至病久不可治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虚實脉診》。 自曰:熱中消中至至甲乙日當愈甚見《素問腹中論》。 癉成爲消中,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雜診》。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五穀之氣停留上溢,則發消渴、黄癉之病,故以此名篇。 其主要内容有:消癉與黄癉之外候;脾癉、消癉、口甘等病証之病因、病機、治療原則、禁忌及主治腧穴。 黄帝問曰:人之善病消癉〔1〕者,何以候之〔2〕? 岐伯〔3〕對曰:五藏皆柔弱者〔4〕,善病消癉。 夫柔弱者必剛强〔5〕,剛强多怒〔6〕,柔者易傷也。 此人薄皮膚而目〔7〕堅固以深者,長衡直揚〔8〕,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胸中畜積〔9〕,血氣逆留〔10〕,《太素》作留積。 腹皮充脹〔11〕,《太素》作髖〔12〕皮充肌。 血脉不行,轉而爲熱,熱則消肌〔13〕,故爲消癉。 此言其剛暴〔14〕而肌肉〔15〕弱者也。 〔1〕消癉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注:消癉者,三消之總稱,謂内熱消中而肌膚消瘦也。 〔2〕之 此下明抄本有少愈二字,衍文。 〔3〕岐伯 《靈樞》作少俞。 〔4〕者 明抄本作之,誤。 〔5〕柔弱者必剛强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柔弱者必有剛强,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 〔6〕剛强多怒 律之下句柔者易傷及下文剛則多怒例,疑强爲者之誤。 〔7〕目 明抄本作曰,誤。 〔8〕長衡直揚 衡,《靈樞》作衝。 按本經作衡是。 《靈樞論勇》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 可証。 衡,眉也,或指眉上。 《漢書王莽傳上》:盱衡厲色,振揚武怒。 顔師古注引孟康曰:眉之上爲衡。 盱衡,舉眉揚目也。 揚,眉也。 《詩經齊風猗嗟》:美目揚兮。 毛亨傳:揚,眉。 孔穎達正義:解揚爲眉,蓋以眉毛揚起,故名眉爲揚。 長衡直揚,謂目舉而眉揚也。 〔9〕畜積 猶蓄積也。 畜與蓄通。 〔10〕留 明抄本作流。 按經文流與留多混用。 此從留訓,滯也。 《吕氏春秋圜道》:一不欲留。 高誘注:留,滯。 〔11〕腹皮充脹 《靈樞》作臗皮充肌。 不若本經義勝。 腹皮充脹,謂腹部皮膚脹滿也。 〔12〕髋 明抄本作寬。 〔13〕肌 《靈樞》作肌膚。 義同。 〔14〕其剛暴 明抄本作暴剛,《靈樞》作其人暴剛。 〔15〕肌肉 明抄本作及皮,誤。 面色〔1〕微黄,齒垢黄,爪甲上黄,黄癉也。 安卧,小便〔2〕黄赤,脉小而濇者,不嗜食〔3〕。 〔1〕面色 《靈樞》作身痛而色,《太素》作身痛面色,《脈經》卷五第四、《病源》卷十二黄疸候身痛二字均連上讀。 當以本經義勝。 〔2〕小便 《脈經》卷五第四作少。 〔3〕安卧不嗜食 《太素》注:安卧,小便黄赤,脉小濇,脾病,故不嗜食。 曰:有病口甘者,病名曰何? 何以得之? 曰:此五氣〔1〕之溢也,名曰脾癉。 夫五味入〔2〕口,藏於胃,脾〔3〕爲之行其精氣〔4〕,津〔5〕液在脾,故〔6〕令人口甘〔7〕,此肥美之所發〔8〕也。 此人必數食美而多食甘肥〔9〕,肥令人内熱,甘令人中滿〔10〕,故其氣上溢,轉爲消癉〔11〕,《素問》作渴。 治之以蘭,除陳氣也〔12〕。 〔1〕五氣 諸注不同。 《素問》王冰注:癉,熱也。 脾熱則四藏同禀,故五氣上溢也。 意指五臟之氣。 馬蒔同此説,《素問發微》注:五氣者,五藏之氣也。 《太素》注:五氣,五穀之氣。 《素問吴註》注:五氣,腥焦香臊腐也。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一注:五氣,五味之所化也。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五氣者,土氣也,土位中央,在數爲五,在味爲甘,在臭爲香,在藏爲脾,在竅爲口。 多食甘美,則臭味留於脾中,脾氣溢而證見於外竅也。 《素問釋義》張琦則謂:五,當作脾。 按諸注似均有理,然據下文五味入口之義,或指五味所化之氣。 〔2〕入 此下《太素》有於字。 〔3〕藏於胃,脾 原作發於脾胃,與上下文義不順,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4〕精氣 《太素》作清氣。 按清與精通,《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 鄭玄注:精或爲清。 〔5〕津 《太素》無。 〔6〕故 《太素》無。 〔7〕令人口甘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一注:脾主爲胃行其津液者也,故五味入胃,則津液在脾。 脾屬土,其味甘,脾氣通於口,故令人口甘也。 〔8〕發 《太素》作致。 兩義均通。 〔9〕此人必數食美而多食甘肥 《素問》作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太素》同《素問》,惟也作者,於義爲勝。 〔10〕肥令人内熱,甘令人中滿 肥,《太素》、《病源》卷五消渴候均無,疑脱。 肥下《素問》有者字,甘下《素問》、《太素》並有者字。 又中,《太素》無。 《素問經註節解》注:蓋肉味肥而厚,味厚者氣化爲火,故内熱復起。 甘性緩,緩則氣滯而守中,故中滿。 〔11〕消癉 《素問》、《太素》均作消渴。 王冰注:然内熱則陽氣炎上,炎上則欲飲而嗌乾;中滿則陳氣有餘,有餘則脾氣上溢,故曰其氣上溢轉爲消渴也。 按前文言脾癉,乃脾熱内盛,上溢口甘,此言轉者,當係脾熱日久,耗傷陰津,故成消渴之病,是消渴即消癉,二者常混稱。 〔12〕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除陳氣也,明抄本作以除陳氣,《太素》作蘭除陳氣。 《素問》王冰注:蘭,謂蘭草也。 《神農》曰:蘭草,味辛熱平,利水道,辟不祥、胸中痰澼也。 除,謂去也。 陳,謂久也。 言蘭除陳久甘肥不化之氣者,以辛能發散故也。 凡治消癉,治偏枯〔1〕,厥氣逆滿〔2〕,肥貴人則膏粱之病也〔3〕。 鬲〔4〕塞閉絶,上下不通,暴憂之病也〔5〕。 消癉脉實大,病久可治〔6〕;脉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7〕。 〔1〕治偏枯 治,《素問》、《太素》均無,據文例疑本經衍;偏上均有仆擊二字;枯下均有痿厥二字。 偏枯,半身偏廢無用。 《靈樞熱病》云: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 〔2〕厥氣逆滿 《素問》、《太素》均作氣滿發逆。 〔3〕膏粱之病 《素問》作高梁之疾。 病,《太素》亦作疾。 按高通膏,梁通粱。 《國語晉語七》:夫膏梁之性難正也。 韋昭注:膏,肉之肥者。 梁,食之精者。 《素問》王冰注:高,膏也。 梁,粱字也。 夫肥者令人熱中,甘者令人中滿,故熱氣内薄,發爲消渴偏枯氣滿逆也。 〔4〕鬲 《素問》作隔。 按鬲與隔通,阻隔也。 〔5〕暴憂之病也 暴上《素問》有則字。 王冰注: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 故隔塞否閉,氣脉斷絶,而上下不通也。 《素問吴註》注:若隔而閉絶上下,水穀不得通利,則暴憂之所爲也。 〔6〕消癉脉實大,病久可治 《素問發微》注:消癉者,熱證也,故脉實大,雖病久亦可治。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脉實大者,精血尚盛,故爲可治。 兩義皆通。 〔7〕脉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 絶,《素問》,《太素》均無。 楊上善注:其脉懸絶,血氣俱少,又脉堅病久,不可療當死。 似《太素》原亦有絶字。 按消癉之病多内熱,病久必傷陰,陰虚陽實,故其脉懸絶小堅,而不免於死也。 按:對消癉脉實大,病久可治;脉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 一節,《研經言》卷四莫枚士曰:今本(指《素問》)脉實大、病久下無不字,詳注(指王冰注)云:久病氣血衰,脉不當實大,故不可治。 是王本原有不字。 《巢氏病源》云:消癉之脉,實牢大者死,細小浮者死。 巢説正據此經。 而云實牢大,云細小浮,則經堅字當在大字上無疑,且經文是帝問消癉虚實,則岐伯當明實脉虚脉以對之,實堅大是實,懸小正是虚,問答相符,不當堅字於懸小,致令虚實相亂。 浮即懸,牢即堅。 此説可參。 曰: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1〕。 石藥發疽〔2〕,《素問》作癲〔3〕。 芳草發狂。 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説。 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4〕,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 夫熱氣慓悍〔5〕,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内傷脾。 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也〔6〕,至甲乙日當愈甚〔7〕。 《素問》作當更論〔8〕。 癉成爲消中。 〔1〕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 膏粱,《素問》作高梁,下同。 石,明抄本作后,誤。 《素問》王冰注:多飲數溲,謂之熱中;多食數溲,謂之消中。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注:高梁,厚味也。 芳草,辛香之品也。 石藥,煅煉金石之類也。 三者皆能助熱,亦能銷陰,凡病熱者所當禁用。 〔2〕疽 《素問》作瘨。 按本經作疽是。 《史記扁鵲倉公傳》載,齊王侍醫病服五石散,後發臃(癰)事可証。 或《素問》涉瘨、疽形近而誤。 〔3〕癲 原脱,據明抄本、四庫本補。 今本《素問》作瘨。 瘨同癲,《廣韻先韻》:瘨,病也。 癲,同瘨。 〔4〕石藥之氣悍 石,原脱,據明抄本、四庫本及《素問》補。 悍下明抄本有音旱二小字音注。 〔5〕慓悍 明抄本慓下有音票、悍下有音旱各二小字音注。 〔6〕也 《素問》作者,義順。 〔7〕當愈甚 明抄本作當更愈甚。 按愈,益也。 《戰國策秦策》:兵甲愈起。 高誘注:愈,益也。 甲乙日屬木,爲脾所不勝之時,故患脾病者必當益甚也。 〔8〕當更論 明抄本作更論當,誤。 今本《素問》作更論。 按:《類經》卷十六第六十張介賓按:消癉消中者,即後世所謂三消證也。 凡多飲而渴不止者爲上消,消穀善饑者爲中消,溲便頻而膏濁不禁者爲下消。 如《氣厥論》之云肺消、鬲消,《奇病論》之云消渴,即上消也。 《脉要精微論》云癉成爲消中,《師傳篇》云胃中熱則消穀,令人善饑,即中消也。 《邪氣藏府病形篇》云腎脉肝脉微小,皆爲消癉。 肝腎在下,即下消也。 此説有助於對經義的理解,故録之以供參考。 黄癉刺脊中。 《千金》云:腹滿不能食〔1〕。 黄癉善欠,脇下滿欲吐〔2〕,身重不欲動〔3〕,脾俞主之。 消渴身熱,面目黄〔4〕,意舍主之。 消渴嗜飲,承漿主之。 黄癉目黄,勞宫主之。 嗜卧,四肢不欲動摇,身體黄,灸手五里,左取右,右取左。 消渴,腕骨主之。 黄癉,熱中善渴,太衝主之。 身黄,時有微熱,不嗜食,膝内廉〔5〕内踝〔6〕前痛,少氣,身體〔7〕重,中封主之。 消癉〔8〕,善喘〔9〕,氣走〔10〕喉咽而〔11〕不能言,手足清〔12〕,溺黄〔13〕,大便難,嗌〔14〕中腫痛,唾血,口中熱,唾〔15〕如膠,太谿主之。 消渴黄癉,足一寒一熱,舌縱煩滿,然谷主之。 陰氣不足,熱中,消穀善饑,腹熱身煩,狂言,三里主之。 〔1〕腹滿不能食 原作腹重不動作,涉下注致誤,據明抄本、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五改。 〔2〕吐 《外臺》卷三十九脾俞作嘔。 〔3〕身重不欲動 此五字原脱。 下文脾俞主之後原校云:《千金》云:身重不動作。 明抄本動作作作動,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五作身重不欲動,文義爲勝,故據補。 并删原校。 又《外臺》卷三十九脾俞作身重不動。 〔4〕面目黄 原作面赤黄,面下原校云:《千金》作目。 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二、《外臺》卷三十九意舍、《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面目黄,爲是,據改。 并删原校。 〔5〕廉 原脱,據《千金》卷三十第五注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中封補。 〔6〕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7〕體 《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黄疸引本經無。 《外臺》卷三十九中封作濕。 〔8〕癉 此下明抄本有音丹,又音疽五小字音注,疽當爲疸字之誤。 〔9〕喘 《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同。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噫,義勝。 〔10〕走 原作是,據《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太谿、《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黄疸引本經改。 〔11〕喉咽而 四庫本作咽喉而,《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黄疸引本經作咽喉,無而字。 〔12〕清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青本四小字校文,當爲一本作青之誤。 按清與青通。 《史記黥布列傳》:破之清波。 張守節正義:清作青。 〔13〕溺黄 《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無此二字。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尿黄,義同。 〔14〕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5〕唾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無。 動作失度内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本篇自黄帝問曰至以其德全不危故也,見《素問上古天真論》。 自久視傷血至久行傷筋,見《素問宣明五氣》、《太素順養》。 自曰:有病胸脇榰滿至利腸中及傷肝也,見《素問腹中論》、《太素血枯》。 自曰:勞風爲病何如至傷肺則死矣,見《素問評熱病論》、《太素熱病説》。 自少氣,身漯漯也至補足少陰,去血絡,見《靈樞癫狂》、《太素少氣》。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因攝生不慎,動作失度,内外傷損,所致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等病,故以此名篇。 其重點内容有:養生對身體健康之意義及五勞所傷之病;血枯、勞風、瘀血、嘔血、唾血等病之病機、証候、治法及主治腧穴。 黄帝問曰:人年〔1〕半百而動作皆衰者〔2〕,將人〔3〕失之耶? 岐伯對曰:今時之人〔4〕,以酒爲漿,以安〔5〕爲常,醉以入房〔6〕,以欲竭其精,以好〔7〕散其真,不知持滿〔8〕,不時御神〔9〕,務快其心,逆於生樂〔10〕,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矣〔11〕。 夫〔12〕聖人之教〔13〕也,形〔14〕勞而不倦,神〔15〕氣從以順,色〔16〕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智愚賢不肖〔17〕,不懼於物〔18〕,故合於道數〔19〕。 年〔20〕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故也〔21〕。 久視傷血,久卧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1〕年 此下《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至字。 〔2〕者 此下《素問》有時世異耶四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時代異耶四字。 代字爲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字。 疑本經脱。 〔3〕將人 原作人將,據《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及《素問》後文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文例改。 將,副詞,表疑問,猶還是之義。 〔4〕今時之人 明抄本無此四字。 此下《素問》有不然也三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則不然三字。 〔5〕安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妄。 按作妄義勝。 妄,不循常法也。 與下文常字相對。 〔6〕醉以入房 《香草續校書内經素問一》:鬯按:醉以,疑本作以醉,與上文以酒爲漿,以妄爲常,下文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五以字皆冠句首,文法一律,倒作醉以,則失例矣。 《腹中論》及《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並有若醉入房語,則醉入房三字連文,正有可證。 按此説當是。 〔7〕好 原作耗,《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耗作好。 《素問校義》云: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 林校曰:按《甲乙經》耗作好。 澍案:以耗散其真與以欲竭其精,句義不對,則皇甫本作好是也。 好,讀嗜好之好,好亦欲也。 作耗者,聲之誤也。 此説是,今據改。 〔8〕持滿 持,守也。 《國語越語下》:有持盈。 韋昭注:持,守也。 盈,滿也。 《荀子宥坐》:子路曰:敢問持滿有道乎? 孔子曰:挹而損之。 《説文水部》:滿,盈溢也。 持滿,猶持盈,當持無損。 《素問》王冰注: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 〔9〕不時御神 《素問》新校正云:按别本時作解。 按作解、時,兩義均通。 解,《集韻蟹韻》:曉也。 與上文知字爲對文。 時,《廣雅釋詁一》:善也。 《詩經小雅頍弁》:爾殽既時。 毛亨傳:時,善也。 亦可與知爲對。 御,治理。 《玉篇彳部》:御,治也。 不時御神者,謂不善治神也。 〔10〕逆於生樂 謂違背養生之樂趣。 《素問》王冰注: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 老子曰:甚愛必大費。 此之類歟! 夫甚愛而不能救,議道而以爲未然者,伐生之大患也。 〔11〕矣 明抄本無。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也。 〔12〕夫 此下《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有上古二字。 〔13〕教 此下《素問》有下字。 《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 〔14〕形 此上《素問》有皆謂之虚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惔虚無,真氣從之,精神内守,病安從來。 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三十九字。 〔15〕神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 〔16〕色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嗜。 不若本經義勝。 〔17〕智愚賢不肖 智愚,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愚智。 按智,聰慧也。 《釋名釋言語》:智,知也,無所不知也。 如《韓非子初見秦》:臣聞不知而言,不智。 愚,愚昧無知也。 《説文心部》:愚,戇也。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二:愚,無所知也,亦鈍也。 賢,有德行也。 《周禮地官》: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 鄭玄注:賢者,有德行者。 不肖,無賢德也。 《新序雜事三》:臣不肖,不能奉承王命,以順左右之心。 〔18〕不懼於物 不爲外物得失而憂懼。 懼,驚慌失措貌。 《集韻遇韻》:懼,無守兒。 物,外境也,指外在事物。 《禮記樂記》:人心之惑於物也。 孔穎達疏:物,外境也。 〔19〕道數 《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 數,《素問》無,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合於道數。 則與本經合。 數與上文物押韻,當是。 數,理也。 《老子》第五章:多言數窮。 河上公注:數,理數也。 道數,此言養生之道理。 〔20〕年 《素問》作所以能年皆五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作故皆能三字。 〔21〕以其德全不危故也 故,《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 王冰注:不涉於危,故德全也。 《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 曰:有病胸脇榰滿〔1〕,妨於食,食〔2〕至則〔3〕先聞腥臊臭〔4〕,出清涕〔5〕,先〔6〕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7〕,何以得之? 曰:病名曰血枯,此得之少年〔8〕時,有所大奪血〔9〕,若醉以〔10〕入房中,氣竭肝傷,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11〕。 治之以烏賊魚骨、茹〔12〕,二物并合〔13〕,丸以雀卵〔14〕,大如小豆〔15〕,以五丸爲後飯,飲以鮑魚汁〔16〕,利腸中及傷肝也〔17〕。 〔1〕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 《素問》、《太素》均作支滿。 按榰與支通。 榰滿,即支撑脹滿。 〔2〕食 《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病,義勝。 〔3〕則 明抄本作前,形近致誤。 〔4〕臭 《全生指迷方》卷二引本文作鼻,連下句讀,不詳何據。 〔5〕清涕 《素問》、《太素》均作清液。 王冰注:清液,清水也,亦謂之清涕。 〔6〕先 《香草續校書内經素問二》:此先字當因上文先字而衍。 〔7〕前後血 血下《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有病名爲何四字,與下文答語相應,義勝。 《素問》王冰注:前後血,謂前陰後陰出血也。 〔8〕少年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年少,《太素》作少。 義同。 〔9〕奪血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 《素問》、《太素》均作脱血。 按奪、脱義同,失也。 奪血者,失血也。 〔10〕以 《素問》無。 〔11〕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 《素問》王冰注:出血多者謂之脱血,漏下、鼻衄、嘔吐出血皆同焉。 夫醉則血脉盛,血脉盛則内熱,因而入房,髓液皆下,故腎中氣竭也。 肝藏血,以少大脱血,故肝傷也。 然於丈夫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事衰少而不來。 〔12〕治之以烏賊魚骨、茹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 《素問》作以四烏鰂骨一蘆茹;《太素》作四烏賊魚骨,一茹,楊上善注:四,四分。 一,一分。 ,意爲烏賊魚骨四份、茹一份,義勝。 又《神農本草經》:茜根,主寒濕風痺,黄疸。 《名醫别録》云:一名茹藘。 與此主治不合。 《神農本草經》:茹,主排膿、惡血。 與此主治合,似以本經爲是,故《素問》新校正云:當改蘆作。 然《本草綱目茹》引本方仍作藘茹,並於茜草條下云:專於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經血不通。 故張介賓、張志聰等並仍之,但藘茹應正爲茹藘。 又烏鰂骨同烏贼魚骨,《神農本草經》:烏賊魚骨,味鹹微温,主女子漏下赤白經汁,血閉。 〔13〕二物并合 《太素》作二物并令三合。 義不明,疑誤。 〔14〕丸以雀卵 《太素》注:以雀卵爲丸。 《素問》王冰注:雀卵,味甘温平無毒,主治男子陰萎不起,强之令熱,多精有子。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三注:雀,即麻雀也。 〔15〕豆 此下明抄本有大字,疑涉上文大字誤衍。 〔16〕飲以鮑魚汁 飲,明抄本無。 飲以,《太素》無。 《素問》王冰注:鮑魚,味辛臭,温平無毒,主治瘀血血痺在四支不散者。 鮑魚,《周禮天官籩人》鄭玄注:鮑者,於室中糗乾之,出於江淮也。 《釋名釋飲食》:鮑魚,鮑,腐也,埋藏淹,使腐臭也。 《本草綱目鮑魚集解》:《别録》曰:鮑魚辛臭,勿令中鹹。 弘景曰:俗人以鹽成,名魚字似鮑也。 今鮑乃鱅魚淡乾者,都無臭氣。 不知入藥者,正何種魚也。 方家亦少用之。 時珍曰:《别録》既云勿令中鹹,即是淡魚勿疑矣。 按時珍雖從《别録》説,然弘景已自不詳,事難確論,今並存兩説。 〔17〕利腸中及傷肝也 此上原有以飲二字,涉上文致衍,據《素問》、《太素》删。 腸中,《素問》新校正云:按别本一作傷中。 《太素》作脇中。 按脇中非是。 腸中、傷中,義難詳定,今並存之。 按:本節所論血枯之病,係少年奪血傷肝,房勞傷腎,以致肝腎損虧,精血内耗,故男子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經衰少而不來。 以其病在肝,是以胸脇榰滿,妨於飲食,鼻聞腥臊,唾血或二便下血;以其精血虧,是以四肢清冷,目眩,鼻出清涕。 血枯精少,久必致瘀,終至虚中挾實。 故該病之治法,當於補肝腎益精血之中,兼用活血通閉之品。 方用雀卵、鮑魚汁滋肝腎、養精血,以治其本;用茹、烏贼骨通閉活血,以治其標。 四物合用,補而不滯,活而有制,誠古人制方之妙用也。 曰:勞風爲病何如? 曰:勞風法在肺下〔1〕,其爲病也,使人强上而瞑視〔2〕,唾出若涕〔3〕,惡風而振寒,此爲勞風之病也〔4〕。 曰:治之柰何? 曰:以救俛仰〔5〕。 太陽引〔6〕,精者三日,中若五日〔7〕,不精者七日。 《千金》云: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8〕。 欬〔9〕出青黄涕,其狀如膿〔10〕,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空〔11〕出,不出則傷肺,傷肺〔12〕則死矣〔13〕。 〔1〕勞風法在肺下 《太素》注:勞中得風爲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勞風者,因勞傷風也。 肺下者,在内則胸鬲之間,在外則四椎五椎之間也。 風受於外,則病應於内,凡人之因於勞者必氣喘,此勞能動肺可知。 法,《爾雅釋詁》:常也。 又《醫壘元戎》卷九引本文法作發,義勝。 〔2〕强上而瞑視 而瞑視,《素問》作冥視,《太素》作冥視晚。 《素問》新校正云:《千金方》冥視作目眩。 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目脱。 《香草續校書内經素問二》:鬯按:强上無義,上疑工之誤,工蓋項字之借,項諧工聲,故借工爲項。 强工者,强項也。 王注云:故使人頭項强而視不明也。 即其證矣。 後人就誤本上字生説者俱非。 按此説可參。 詳《素問脉解》:所謂强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争,故强上也。 王冰注:强上,謂頸項噤强也。 詳足太陽之脉發病有項似拔、項痛等症。 脉解篇言强上,當指此。 故强上,即頸項强急也。 又冥與瞑通。 《莊子列禦寇》:甘冥乎無何有之鄉。 陸德明釋文:冥,本亦作瞑。 〔3〕唾出若涕 《素問識》:簡按:古無痰字,此云唾出若涕,謂吐黏痰也。 〔4〕此爲勞風之病也 《千金》卷八第一無此七字。 〔5〕以救俛仰 俛,通俯。 俛仰之義,諸注不同。 《素問》王冰注:救,猶止也。 俛仰,謂屈伸也。 言止屈伸於動作,不使勞氣滋蔓。 《太素》注:此病多爲俛仰,故爲救之。 《素問吴註》注:肺下有風熱,脹,俯與仰皆不利,故必救其俯仰。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風之微甚,證在俛仰之間也,故當先救之。 《醫學讀書記》卷上勞風:肺主氣而司呼吸,風熱在肺,其液必結,其氣必壅,是以俯仰皆不順利,故曰當救俯仰也。 救俯仰者,即利肺氣散邪氣之謂乎? 按俛仰,經文多指腰痛或項强之症,故張注俛仰之間説恐非是。 此俛仰當係徧義復詞,應作仰而不能俯解,上文强上瞑視可證。 〔6〕太陽引 太陽,《素問》、《太素》均作巨陽,義同,謂足太陽膀胱經也。 按太陽引文義難詳,《素問》王冰注:太陽之脉吸引精氣。 是從病機爲訓。 《太素》注:以鍼引巨陽。 是以刺法爲訓。 後世醫家不外乎此,或言病機,或言治法,然皆難確定。 〔7〕中若五日 中若,原作中年者,明抄本、《太素》均作中者。 《素問》新校正引本經作中若,爲是,據改。 〔8〕《千金》云: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千金》上明抄本有《素問》云:中年者五日八小字校文,係對上文明抄本無年字而言;又三日五日,明抄本作三日及五日者;症作証。 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其文與本經異,而與《病源》卷二風熱候合。 〔9〕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二小字音注。 《太素》作微,疑誤。 〔10〕膿 明抄本作濃,二字音同義通。 《病源》卷二十九齒齲諸候:热氣加之,濃汁出而臭,侵蝕齒斷,謂之齲齒。 同卷齒候:齒者,是蟲食齒至斷,膿爛汁臭,如蝕之狀,故謂之齒。 是膿、濃二字可互訓。 《太素》作稠膿。 〔11〕空 《素問》作中,《太素》作孔。 按空與孔通。 〔12〕傷肺 明抄本二字互倒。 〔13〕矣 明抄本無。 按:本節所論勞風病,歷代諸説不一。 《病源》認爲係風熱之氣,先從皮毛入於肺也。 《素問》王冰注云:從勞風生,故曰勞風。 勞謂腎勞也。 腎脉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 腎精不足,外吸膀胱,膀胱氣不能上營,故使人頭項强而視不明也。 肺被風薄,勞氣上薰,故令唾出若涕狀。 腎氣不足,陽氣内攻,勞熱相合,故惡風而振寒。 此後,王好古以爲肺痿,葉文齡以爲痓屬,馬蒔以爲勞証。 而《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云:勞之爲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 邪在肺下,則爲喘逆,故令人强上不能俛首。 風熱上壅,則畏風羞明,故令人冥目而視。 風熱傷陰,則津液稠濁,故唾出若涕。 肺主皮毛,衛氣受傷,故惡風振寒。 《素問經註節解》則注云:詳求其義,始終則是肺病。 蓋肺合皮毛,人勞則毛竅開豁。 風邪入而伏於肺,結爲穢液,如涕如膿,所以得出則生,不出則傷肺而死。 且云:自以救起至七日,凡二十一字,殊無意義,此中必有錯誤,闕疑可也。 詳此節治勞風經文,義甚費解。 王冰注云:巨陽者,膀胱之脉也。 膀胱與腎爲表裏,故巨陽引精也。 巨,大也。 然太陽之脉吸引精氣上攻於肺者三日,中年者五日,素不以精氣用事者七日,當欬出稠涕,其色青黄如膿狀。 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内虚,陽氣奔迫之所爲,故不出則傷肺也。 《太素》楊上善則謂:以鍼引巨陽精者三日,俛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黄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 若不出者,上傷於肺,不免死也。 張介賓注云:風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陽膀胱經風門、肺俞等穴内入於藏。 太陽者水之府,三陽之表也,故當引精上行,則風從欬散。 若巨陽氣盛,引精速者,應在三日;中年精衰者,應在五日;衰年不精者,應在七日,當欬出青黄痰涕而愈。 考明抄本及《太素》之文,本經句讀似應爲太陽引,精者三日,中者五日,不精者七日爲妥。 又詳《千金》卷八第一云:勞風之爲病,法在肺下,使人强上而目脱,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 柒捌日,微有青黄膿涕如彈丸大,從口鼻出爲善,若不出則傷肺。 與本文頗異,或别有所本。 故此節似有錯簡訛脱,究作何解,暫難論定。 少氣,身漯漯〔1〕也,言吸吸〔2〕也,骨痠〔3〕體重,懈惰〔4〕不能動,補足少陰〔5〕。 短氣,息短不屬〔6〕,動作氣索〔7〕,補足少陰〔8〕,去〔9〕血絡。 〔1〕漯漯 明抄本作深,此下有王作温三小字校文,疑有誤。 〔2〕吸吸 呼吸急促貌。 如劉向《九嘆惜賢》:悲吸吸而長懷。 《宋書謝莊傳》:利患數年,遂成痼疾,吸吸啜啜,常如行尸。 《太素》注:漯漯,吸吸,皆虚乏狀也。 〔3〕痠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4〕懈惰 懈,《太素》作解,無惰字。 按解與懈通。 〔5〕補足少陰 足,明抄本、《太素》均無。 楊上善注:皆腎虚耳。 故補腎足少陰脉。 若據楊注,或《太素》原亦有足字。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注:此皆精虚不能化氣,故當補足少陰腎經。 〔6〕屬 《説文尸部》:屬,連也。 《漢書司馬相如傳下》:犯屬車之清塵。 顔師古注:屬者,言相連續不絶也。 〔7〕動作氣索 索,《廣韻藥韻》:散也。 《禮記檀弓上》:吾離羣而索居。 鄭玄注:索,猶散也。 動則耗氣,故如是也。 〔8〕補足少陰 足,《太素》無。 楊上善注:亦是腎氣虚,故補足少陰正經。 〔9〕去 《太素》作取,楊上善注:寫去少陰胳血者也。 亦爲去義。 男子陰端寒,上衝心中俍俍〔1〕,會陰主之。 男子脊急目赤,支溝主之。 脊内廉〔2〕痛,溺難,陰痿不用,少腹〔3〕急引陰,及脚内廉痛〔4〕,陰谷主之。 善厭夢〔5〕者,商丘主之。 丈夫失精,中極主之。 男子精溢,陰上縮〔6〕,大赫主之。 男子精溢,脛痠不能久立,然谷主之〔7〕。 男子精不足,太衝主之。 崩中,腹上下痛,中郄主之。 胸中瘀血,胸脇榰〔8〕滿,鬲〔9〕痛,不能久立,膝痿寒,三里主之。 心下有鬲〔10〕,嘔血,上脘〔11〕主之。 嘔血肩息〔12〕,脇下痛,口乾,心痛與背相引,不可欬,欬則引腎痛〔13〕,不容主之。 唾血,振寒,嗌乾,太淵主之。 嘔血〔14〕,大陵及郄〔15〕門主之,嘔血上氣,神門主之。 内傷不足,三陽絡主之〔16〕。 内傷唾血不足,外無膏澤,刺地五會〔17〕。 《千金》云〔18〕: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19〕。 〔1〕俍俍(linɡ linɡ良良) 《外臺》卷三十九會陰作狼狼,《銅人》卷四、《醫學綱目》卷十四諸疝引本經均作佷佷。 按本經作俍俍是。 俍俍,不安定貌。 然俍俍、狼狼,皆義存乎聲,其義同。 〔2〕廉 明抄本作厲,誤。 〔3〕少腹 《千金》卷三十第六作小腹。 〔4〕及脚内廉痛 痛,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陰谷、《千金》卷三十第六補。 及脚,《千金》無;内廉痛連上句讀。 〔5〕厭夢 厭,《銅人》卷五作魘。 按厭與魘通。 《廣韻葉韻》:厭,惡夢。 《篇海類編人物類》:魘,睡中魘也,氣窒心懼而神亂則魘。 〔6〕縮 此下明抄本有音蹜二小字音注。 〔7〕男子精溢,脛痠不能久立,然谷主之 此條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醫學綱目》卷二十九夢遺、引本經及《黄帝鍼灸甲乙經》(新校本)、唐永徽二年杜相墓出土《甲乙經》殘紙補。 〔8〕榰 此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 《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支。 〔9〕鬲 《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膈。 按鬲與膈通,此處指横膈膜。 〔10〕鬲 《外臺》卷三十九上管作隔,《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膈。 按鬲與隔、膈互通,此作阻隔解。 〔11〕上脘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上管。 按管與脘通。 〔12〕肩息 肩,原作有,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 息,《醫學綱目》引作急,誤。 〔13〕引腎痛 引,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心方》卷二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補。 腎痛,《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肩痛。 〔14〕嘔血 原作欬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大陵、《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 〔15〕郄 此下明抄本有音希二小字音注。 〔16〕内傷不足,三陽絡主之 此九字明抄本在上文嘔血上氣,神門主之條前。 詳三陽絡爲手少陽經穴,而此前爲手陰經穴,故明抄本非是。 〔17〕刺地五會 地,原作第,音近致誤,據《外臺》卷三十九地五會、《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欬唾血引本經改。 刺地五會,《醫學綱目》引作地五會灸。 〔18〕《千金》云 原脱,據明抄本補。 〔19〕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 此九字原誤作大字正文,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二改作小字注文。 邪氣聚於下脘發内癰第八(按:脘,明抄本作管,義同)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化穀乃下鬲矣,見《靈樞上膈》、《太素蟲》。 自曰:有病胃脘癰者至故胃脘爲癰,見《素問病能論》、《太素人迎脉口診》。 自肝滿腎滿肺滿皆實至易偏枯,見《素問大奇論》、《太素五藏脉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邪氣結聚於下脘發内癰之病機與証治,故以此名篇。 其重點内容有:下鬲之病機、証候、治法;胃脘癰之診斷特點;肺癰、肝癰、腎癰之主要証候。 黄帝問曰:氣爲上鬲,上鬲者〔1〕,食〔2〕入而還出,余已知之矣。 蟲爲下鬲,下鬲者,食晬時〔3〕乃出,未得其意,願卒聞之。 岐伯對曰:喜怒不適,食飲不節,寒温不時,則寒汁留〔4〕於腸中,留則〔5〕蟲寒,蟲寒則積聚守於下脘〔6〕,守下脘〔7〕則腸胃充郭〔8〕,衛氣〔9〕不營,邪氣居之。 人食則蟲上食,蟲上食則下脘虚,下脘虚〔10〕則邪氣勝,勝則〔11〕積聚以留,留則癰成,癰成則下脘約〔12〕。 其癰在脘内者,則沈〔13〕而痛深;其癰在脘〔14〕外者,則癰外而痛浮,癰上皮熱。 按〔15〕其癰,視氣所行〔16〕,先淺刺其傍,稍内〔17〕益深,還而刺之,無過三行〔18〕,察其浮沈,以爲淺深,已刺必熨,令熱入中,日使熱内,邪氣益衰,大癰乃潰〔19〕,互以參禁〔20〕,以除其内,恬澹無爲,乃能行氣〔21〕,後服酸苦〔22〕,化穀乃下鬲矣〔23〕。 〔1〕上鬲,上鬲者 鬲,《靈樞》作膈,上鬲二字不重出。 按鬲與膈、隔互通。 《太素》注:膈,癰也。 氣之在於上管,癰而不通,食入還即吐出。 按癰與壅通,塞也。 《靈樞發微》注:此言膈證有上下之分。 膈者,膈膜也,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所以遮隔濁氣,不使上薰心肺也。 然有爲膈上之證者,乃氣使然,食飲一入,即時還出;有爲膈下之證者,乃蟲使然,食飲周時,始復外出。 《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上膈下膈,即膈食證也。 詳後文言大癰乃潰,則此病乃因隔塞不通而爲癰者,故馬、張二注,似未爲得。 〔2〕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飲字。 然楊上善注云:食入還即吐出。 似楊所據本《太素》亦無飲字。 〔3〕晬時 晬下明抄本有音醉二小字音注。 《集韻隊韻》:一曰晬時者,周時也。 即一晝夜。 〔4〕留 《靈樞》、《太素》均作流。 按留與流通。 此作停留解。 〔5〕留則 留,明抄本無,疑脱。 《靈樞》作流於腸中則,《太素》作流於腸中即。 以本經義勝。 〔6〕脘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管。 按管與脘通。 下脘字同。 〔7〕守下脘 《靈樞》無此三字,《太素》作守於下管。 〔8〕腸胃充郭 腸胃,明抄本、《太素》均作下脘。 郭,擴張,擴大。 《集韻鐸韻》:郭,一曰張也。 腸胃充郭,謂腸胃充滿張大也。 〔9〕衛氣 原作胃氣,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衛氣,脾氣也。 脾氣不能營運,故邪得聚而居之。 〔10〕下脘虚 明抄本無此三字,疑脱。 《太素》無下脘二字。 〔11〕勝則 《靈樞》、《太素》均作之,連上句讀。 〔12〕約 《説文糸部》:約,纏束也。 段玉裁注:束者,縛也。 〔13〕則沈 《靈樞》作即。 〔14〕脘 《靈樞》、《太素》均無。 〔15〕按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微字,義勝。 〔16〕視氣所行 《太素》注:以手輕按癰上,以候其氣,取知癰氣所行有三:一欲知其癰氣之盛衰,二欲知其癰之淺深,三欲知其刺處之要,故按以視也。 〔17〕内 通納,納入也。 〔18〕還而刺之,無過三行 《太素》注:候其癰傍氣之來處,先漸淺刺,後以益深者,欲導氣令行也。 還,復也。 如此更復刺,不得遇於三行也。 按行,行鍼也。 〔19〕大癰乃潰 潰下明抄本有音頹,又音五小字音注。 《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邪沈者深刺之,邪浮者淺刺之,刺後必熨以火而日使之熱,則氣温於内而邪自潰散也。 〔20〕互以參禁 《靈樞》作伍以參禁,《太素》作以參伍禁。 楊上善注:參伍,揣量也。 《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三相參爲參,五相伍爲伍。 凡食息起居,必參伍宜否。 守其禁以除内之再傷。 《靈樞集註》倪仲玉注:當忌者忌,不當忌者不忌,故白參伍。 又孫鼎宜《靈樞章句》注:參伍即三五,古當有三禁五禁之法。 又詳《素問脉要精微論》:觀五藏有餘不足,六府强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義與此同,故當以《太素》之文義勝。 〔21〕恬澹無爲,乃能行氣 澹,明抄本、《靈樞》均作憺,《太素》作惔。 憺下明抄本有音淡二小字音注,又恬下有音小字注,疑脱注音字。 按澹與憺、惔互通。 《太素》注:夫情有所在,則氣有所并,氣有所并則不能營衛,故忘情恬惔無爲,則氣將自營也。 〔22〕後服酸苦 《靈樞》作後以鹹苦,《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鹹從水化,可以潤下軟堅;苦從火化,可以温胃,故皆能下穀也。 《太素》作後以酸苦,楊上善注:酸爲少陽,苦爲太陽,此二味爲温,故食之化穀也。 詳後文化穀之義,當以酸苦爲是。 〔23〕乃下鬲矣 矣下明抄本有《靈樞》云上鬲五小字校文。 今本《靈樞》作乃下矣,《太素》作乃下,均無鬲字。 曰:有〔1〕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 曰:診此者,當候〔2〕胃脉,其脉當沈濇〔3〕,《素問》作細。 沈濇〔4〕者氣逆,氣〔5〕逆者則〔6〕人迎甚盛,甚〔7〕盛則熱。 人迎者,胃脉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爲癰〔8〕。 〔1〕有 《素問》、《太素》均作人。 〔2〕候 《太素》作得。 〔3〕沈濇 《素問》、《太素》均作沈細。 下同。 《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沈細作沈濇。 是兩經之文早異。 〔4〕沈濇 明抄本無此二字。 〔5〕氣 《素問》無。 〔6〕則 《素問》、《太素》均無。 〔7〕甚 《太素》無。 〔8〕胃脘爲癰 《太素》注:胃管癰者,胃口有熱,胃管生癰也。 《聖濟總録》卷一百二十九胃脘癰云:夫陰陽升降,則榮衛流通;氣逆而隔,則留結爲癰。 胃脘癰者,由寒氣隔陽,熱聚胃口,寒熱不調,故血肉腐壞;以氣逆於胃,故胃脉沈細;以陽氣不得下通,故頸人迎甚盛,令人寒熱如瘧,身皮甲錯,或咳或嘔,或唾膿血。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則爲瘇〔1〕肺癰〔2〕喘而兩胠〔3〕滿。 肝癰兩脇〔4〕《素問》作胠〔5〕。 下滿,卧則驚,不得小便。 腎癰胠〔6〕《素問》作脚〔7〕。 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脛〔8〕跛,易偏枯。 〔1〕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則爲瘇 則,《素問》作即,《太素》作皆。 義均通。 瘇,《素問》、《太素》均作腫。 按瘇與腫通。 《淮南子墜形訓》:岸下氣多腫。 《太平御覽天部十五》引作尰。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癭瘇引《字詁》:今作尰。 《説文肉部》:腫,癰也。 《太素》注:此三藏之滿實,皆爲癰腫。 《素問》王冰注:滿,謂脉氣滿實也。 腫,謂癰腫也。 藏氣滿,乃如是。 王注謂肝腎肺三臟氣滿,則其經脉之氣亦滿而實,以其脉氣滿實,必發爲癰腫之病。 〔2〕肺癰 肺下《素問》、《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癰,《素問》作雍,義同,此指瘡癰。 下肝癰、腎癰同。 〔3〕胠 原作脛,原校云:《素問》作胠。 明抄本無此校文。 作胠是,據《素問》改,并删原校。 《太素》作脇,與胠義同。 〔4〕脇 《太素》作胠,與《素問》同。 〔5〕胠 此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 〔6〕胠 此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 《素問》作脚,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脚下作胠下。 脚當作胠,不得言脚下至少腹也。 〔7〕脚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脚二小字音注。 〔8〕髀脛 髀,明抄本作脾。 按脾爲髀之假借。 脾下明抄本并有《素問》作胙四小字校文。 今本《素問》作,《太素》作胻,此下均有大字。 按脛、、胻三字並通。 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按:明抄本作痂疥上第九)至藏傷則死矣,見《靈樞癰疽》、《太素癰疽》。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寒邪侵犯人體,客於經絡之中,致使經脉不暢而發癰疽,以及風邪侵人發生厲風、浸淫瘡等病之病機、治療原則及頂後等,故以此名篇。 上篇内容主要論述人體氣血營衛周流情況,以及癰疽發生之病機。 黄帝問曰:腸胃受穀,上焦出氣〔1〕,以温分肉,以〔2〕養骨節,通腠理。 中焦出氣如露〔3〕,上〔4〕注谿谷而滲孫脉〔5〕,津液和調,變化而赤〔6〕爲血,血和則孫脉〔7〕先滿,乃〔8〕注於絡脉,絡脉〔9〕皆盈,乃注於經脉。 陰陽乃張〔10〕,因息而行〔11〕,行有經紀,周有道理〔12〕,與天合同,不得休止。 切而調之〔13〕,從虚去實,寫則不足〔14〕,疾則氣減,留則先後〔15〕。 從實去虚,補則有餘〔16〕,血氣已〔17〕調,神氣乃持〔18〕。 余已知血氣之平與不平〔19〕,未知癰疽之所從生,成敗之時,死生之期,期〔20〕有遠近,何以度〔21〕之? 〔1〕上焦出氣 《太素》注:上膲出衛氣,衛氣爲陽,故在分肉能温之也;氣潤骨節,骨節腦髓皆悉滋長,故爲養也;令腠理無癰,故爲通。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上焦出氣,宗氣也。 宗氣出於喉嚨而行呼吸,其以温分肉,養骨節,通腠理者,是衛氣化於宗氣也。 按《靈樞營衛生會》云:上焦如霧。 《靈樞決氣》云: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 則上焦所出之氣當爲宗氣,然宗氣爲諸氣所宗,營氣、衛氣皆其所化,而衛氣亦出於上焦,故楊、張二注並是。 〔2〕以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而,義同。 〔3〕中焦出氣如露 露。 原作霧,據《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改。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中焦出氣如露,營氣也。 詳此前後文例,大多四字爲句,且前文上焦出氣下,亦未出如霧二字,故疑如露二字,或後人附贅。 〔4〕上 《鬼遺方》卷四無。 〔5〕孫脉 《太素》此二字重出,疑衍。 〔6〕而赤 原作赤而,據《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醫心方》卷十五第一乙正。 〔7〕孫脉 原作孫絡,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及此前而滲孫脉文例改。 〔8〕乃 此上《靈樞》有溢字,《太素》有滿字。 〔9〕絡脉 《靈樞》、《太素》無此二字,文不足句,疑脱。 〔10〕陰陽乃張 乃,明抄本作以,《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已,義同。 張,盛大也。 《廣雅釋詁一》。 張,大也。 《莊子大宗師》:張乎其虚而不華也。 成玄英疏:張,廣大貌。 《太素》注:脉乃張也。 陰,營氣也;陽,衛氣也。 按此陰陽者,含前言上、中二焦所出之氣,即營衛之氣。 二氣盛大,故曰張。 〔11〕因息而行 而,《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乃,義同。 《太素》注:神之動也,故出入息動,息之動也,營衛氣行。 因息而行者,謂人之經脉氣血凭借呼吸而得以運行。 因,凭借,依靠也。 此特明營衛氣血之運行與呼吸的關係。 《靈樞五十營》云:人一呼,脉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 即此意也。 〔12〕行有經紀,周有道理 經紀,度數也。 《禮記月令》:毋失經紀。 鄭玄注:謂天文進退度數。 周,循環也。 《文選班固西都賦》:周以鈎陳之位。 李善注:周,環也。 道理,謂事物之規律。 此言經脉營衛氣血之運行有一定規律,周而復始,與天體運行相符合,流行而不止。 〔13〕切而調之 《太素》注:切,專志也。 用心專至,調虚實也。 〔14〕從虚去實,寫則不足 《太素》注:寫者(以)順於虚,專去盛實,寫之甚者,則不足也。 〔15〕疾則氣減,留則先後 《太素》注:氣往因而疾寫,則便氣盛(按盛似爲減之誤);氣至留而不寫,則鍼與氣先後不相得也。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凡寫者宜疾,補者宜留,是補之與寫,有疾留先後之異也。 按先後二字,義難解,楊、張二注衍而釋之,似亦曲就。 詳上句文義,似當作留則氣厚。 後,古作后,后與厚通。 《禮記檀弓上》后木,《左傳襄公十四年》厚成本,即后木也。 後人不解其義,按慣例誤爲先後,義遂晦。 若作留則氣后,與上句爲對文,則文安義順矣。 〔16〕從實去虚,補則有餘 《太素》注:若順實唯去於虚,補之甚者,則有餘也。 是以切而調之者,得之於心,不可過虚實也。 〔17〕已 明抄本作以。 〔18〕神氣乃持 神氣,《靈樞》作形氣,《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形神。 按作形神義勝。 楊上善注:故善調者,補寫血氣,使形與神相保守也。 持者,保守也。 〔19〕平與不平 原作至與不至,明抄本上至下有一作平三字校文,《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平與不平,據改。 〔20〕期 原作或,據《太素》、《鬼遺方》卷四、《醫心方》卷十五第一改。 〔21〕度 明抄本作變,誤。 度,忖度、推測也。 岐伯對〔1〕曰:經脉流〔2〕行不止,與天同度,與地合紀。 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蝕〔3〕,地經失紀〔4〕,水道流溢,草蓂不成〔5〕,五穀不植〔6〕,徑路〔7〕不通,民不往來,巷〔8〕聚邑居,别〔9〕離異處。 血氣猶然,請言其故。 夫血脉營衛,周流不休,上應天宿〔10〕,下應經數〔11〕。 寒邪〔12〕客於〔13〕經絡之中則血泣,血泣則不通,不通則衛氣歸之,不得復反〔14〕,故癰腫也。 寒氣化爲熱,熱勝則肉腐〔15〕,肉腐則爲膿〔16〕,膿不寫則筋爛〔17〕,筋爛則骨傷〔18〕,骨傷則髓消,不當骨空〔19〕,不得泄寫,則筋骨枯空〔20〕,枯空〔21〕則筋骨肌肉不相親〔22〕,經絡〔23〕敗漏,熏於五藏,藏傷則死〔24〕矣。 〔1〕岐伯對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本經文例補。 〔2〕流 《靈樞》、《太素》均作留。 二字互通。 〔3〕天宿失度,日月薄蝕 蝕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 天宿,謂天體之二十八宿。 日月運行均有一定宿度。 天宿失度,即日月運行失其常度。 薄,迫近也。 蝕,《釋名釋天》:日月虧曰蝕,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 日月薄食,即日蝕、月蝕。 古人認爲,日月運行失常,則發生日蝕或月蝕。 〔4〕地經失紀 經,經水也,謂大河流。 《靈樞邪客》云: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脉。 《靈樞經水》云:經水者,受水而行之。 地經失紀,言地面十二經水失其常道也,故下文云水道流溢。 〔5〕草蓂不成 草蓂,《靈樞》作草萓。 萓,萓莮也,草名,即萱草。 《玉篇艸部》:萱,萓莮草。 《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草蔖,楊上善注:蔖,采古切,草名也,亦節枯也。 《醫心方》旁注:千古反,草死也。 《集韻姥韻》:草死曰蔖。 三説義同。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草蘆,《鬼遺方》卷四作草。 按當作草蓂爲是。 如《靈樞邪客》:地有草蓂。 草蓂,即蓂莢。 《竹書紀年帝堯陶唐氏》:有草莢階而生,月朔始生一莢,月半而生十五莢,十六日以後,日落一莢,及晦而盡,月小則一莢焦而不落,名曰蓂莢,一曰曆英。 此因日月薄蝕,故應朔晦之蓂莢亦不成也。 〔6〕植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殖。 此下明抄本並有音小字注。 按植與殖通。 《淮南子主術訓》:五穀蕃植。 高誘注:植,長也。 《玉篇歹部》:殖,長也,生也。 〔7〕徑路 原作經紀,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改。 〔8〕巷 《鬼遺方》卷四作菴。 〔9〕别 此上《靈樞》有則字。 〔10〕天宿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星宿,義同。 〔11〕經數 地經之數也,即地之十二經水。 〔12〕邪 《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氣。 〔13〕於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鬼遺方》卷四補。 〔14〕不通則衛氣歸之,不得復反 此言血脉凝濇不通,則衛氣歸依,不得往返運行,故生癰腫也。 《病源》卷三十二癰候云:寒客於經絡之間,經絡爲寒所折,則榮衛稽留於脉,榮者血也,衛者氣也,榮血得寒則濇而不行,衛氣從之,與寒相搏,亦壅遏不通,氣者陽也,陽氣藴積,則生於熱,寒熱不散,故聚積成癰。 〔15〕肉腐 《靈樞》、《太素》此二字均互倒。 〔16〕膿 此下明抄本有音濃二小字音注。 〔17〕筋爛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此二字均互倒。 〔18〕骨傷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此二字均互倒。 〔19〕骨空 此二字《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重出。 骨空者,骨節交會之空隙處也。 《靈樞集証》張志聰注:骨空,節之交也。 癰疽不當骨空之處,則骨中邪熱不得泄瀉矣。 〔20〕則筋骨枯空 《靈樞》作血枯空虚,《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煎枯空虚,《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則筋骨枯虚,《鬼遺方》卷四作筋枯空虚,均不若本經義勝。 上文云:膿不寫則筋爛,筋爛則骨傷,骨傷則髓消。 故有此筋枯骨空之變也。 〔21〕枯空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無此二字,《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枯虚。 〔22〕親 《鬼遺方》卷四同。 《靈樞》作榮;《太素》作營;《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同《太素》,注:一作親。 按榮與營通。 親,親近。 《廣雅釋詁三》:親,近也。 按作親,義雖可通,但不若作營義勝。 〔23〕經絡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經脉。 〔24〕藏傷則死 藏上《鬼遺方》卷四有五宇。 明抄本作傷敗死。 則,《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故。 《類經》卷十八第八土六注:癰毒由淺至深,傷藏則死。 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按:浸淫下明抄本有一作浸潭四小字校文,第九下明抄本作第十)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除此五者爲順矣,見《靈樞玉版》、《太素癰疽逆順刺》。 自邪之入於身也深至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見《靈樞刺節真邪》。 自曰:病癰腫頸痛至須其氣并而治之使愈,見《素問腹中論》、《太素癰疽》。 自曰:病頸癰者至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知鍼石》。 自曰:諸癰腫筋攣骨痛至以其勝治其俞,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癰疽》。 自暴癰筋緛至大骨之會各三,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經輸所療、刺腋癰數。 自癰疽不得頃回至與纓脉各二,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順時》。 自治癰腫者刺癰上至必端内鍼爲故止也,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 自厲風者至無食他食,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 脉風成爲厲,見《素問脉要精微論》。 自黄帝問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日名至其皮上薄以澤,此其候也,見《靈樞癰疽》、《太素癰疽》。 自曰:有疽死者柰何至此五部有疽死也,見《靈樞寒熱病》、《太素寒熱雜説》。 自曰:身形應九野柰何至是謂天忌日也,見《靈樞九鍼論》。 自五子夜半至以上此時得疾者,皆不起,《素問》、《靈樞》、《太素》均未見。 提要:本篇乃承上篇,主要内容有:癰疽之病因病機、治療原則、順証逆証之鑒别,以及各種癰疽之病位、預後及主治腧穴;瘤病、厥逆、厲風、浸淫瘡等病之病機與治療;癰和疽之區别及疽証死候;身形應九野之部位與天忌日等。 黄帝問曰:病之生時〔1〕,有喜怒不測〔2〕,飲食不節,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營氣不行,乃發為癰疽〔3〕。 陰陽氣〔4〕不通,而熱相薄〔5〕,乃化爲膿,小鍼〔6〕能取之乎? 岐伯對曰:夫致〔7〕使身被癰疽之疾〔8〕,膿血之聚者,不亦離道〔9〕遠乎? 癰疽之生,膿血之成也〔10〕,積微〔11〕之所生。 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12〕也,愚者〔13〕遭其已成也。 〔1〕病之生時 《太素》作病生之時。 〔2〕測 明抄本作側,誤。 《太素》注:測,度也。 〔3〕乃發爲癰疽 《太素》注:癰生所由,凡有四種:喜怒無度,争(此上疑脱熱字)氣聚,生癰一也;飲食不依節度,縱情不擇寒温,爲癰二也;藏陰氣虚,府陽氣實,陽氣實盛,生癰三也;邪客於血,聚而不行,生癰四也。 癰疽一也,癰之久者,敗骨名曰疽也。 〔4〕氣 《靈樞》無,疑脱。 〔5〕而熱相薄 而,《靈樞》、《太素》均作兩。 薄,《靈樞》作搏。 《靈樞識》:簡按:兩熱未詳,《甲乙》爲是。 熱相薄,猶言邪熱相聚也。 〔6〕小鍼 《太素》作鍼小。 疑誤。 〔7〕致 《靈樞》、《太素》均作至。 按至與致通。 《莊子外物》:而墊之致黄泉。 陸德明釋文:致,至也,本亦作至。 此有招致之意。 《漢書公孫弘傳》:致利除害。 顔師古注:致,謂引而至也。 〔8〕疾 《靈樞》、《太素》均作病,義同。 〔9〕離道 指背離攝生預防之規律。 〔10〕膿血之成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不從天下,不從地出八字。 〔11〕積微 原作積聚,詳下文云:聖人自治於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 是知癰疽乃積微所生,故據《靈樞》、《太素》改。 〔12〕自治於未有形 有,原無,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自治,《太素》作之治,自,分連上下句;義未妥。 〔13〕愚者 明抄本作過者,誤。 曰:其已有〔1〕形,膿已成〔2〕,爲之柰何? 曰:膿已成,十死一生〔3〕。 曰:其已成,有膿血〔4〕,可〔5〕以小鍼〔6〕治乎? 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7〕,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8〕。 故其已成膿血〔9〕者,其惟砭石鋒〔10〕之所取也。 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 曰:在逆順焉耳〔11〕。 曰:願聞順逆〔12〕。 曰:已爲傷者,其白睛青黑,眼小〔13〕,是一逆也。 内藥而嘔〔14〕,是二逆也。 腹痛渴甚〔15〕,是三逆也。 肩項中不便〔16〕,是四逆也。 音嘶色脱〔17〕,是五逆也。 除此五者爲順矣〔18〕。 〔1〕已有 已,《太素》作以,義同。 有,《靈樞》無。 〔2〕膿已成 膿上《靈樞》有不予遭三字,成下有不予見三字。 《太素》略同《靈樞》,惟予作子。 〔3〕膿已成,十死一生 《太素》注:癰生於節、背及腹内,膿成不可療,故十死一生。 〔4〕其已成,有膿血 《靈樞》作其已有膿血而後遭乎。 《太素》作其已有膿血而後遭子。 〔5〕可 《靈樞》作不導之,疑誤。 此下《太素》有造字。 〔6〕小鍼 原作少鍼,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及此前文例改。 〔7〕小 明抄本作大,疑誤。 〔8〕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 明抄本無以大治大者其功大八字。 《靈樞》、《太素》均作以大治大者多害。 按當以本經義勝,惟據上下文義,多字似以作其義順。 此言以小鍼治小癰,其作用亦小;以大鍼治大癰,其作用亦大;若以小鍼治大癰,則作用不大,往往貽誤病機,膿不得泄,而造成危害。 所謂大鍼者,即下文所謂砭石鋒之類也。 《靈樞識》:簡按:原文義難通,得《甲乙》其旨甚晰,蓋以大治大,謂以砭石鈹鍼取大膿血也。 〔9〕血 明抄本、《太素》均無。 按上文有其已成,有膿血句,此亦當有血字。 〔10〕砭石鋒 砭下明抄本有音邊二小字音注,鋒下有音夆二小字音注。 砭,《太素》作。 ,《靈樞》作鈹,《太素》作排,楊上善注同本經。 按砭與同,《集韻鹽韻》:砭,或作。 砭石,以石爲鍼也。 《素問異法方宜論》:其病皆爲癰瘍,其治宜砭石。 王冰注:砭石,謂以石爲鍼也。 《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爲鍼。 則砭石也。 與鈹、排義同,謂鍼也。 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11〕在逆順焉耳 《靈樞》、《太素》均作其在逆順焉。 《太素》注:逆者多傷致死,順者出膿得生也。 〔12〕順逆 明抄本、《靈樞》、《太素》二字均互倒。 〔13〕其白睛青黑,眼小 其,《太素》無。 睛,《靈樞》、《太素》均作眼,義同。 肝開竅於目,其色青;腎藏精,精氣上注於目,其色黑。 故白睛青黑而眼小者,肝腎俱敗也,故曰逆。 〔14〕内藥而嘔 内,同納。 胃主受穀,脾司運化,故納藥而嘔者,脾胃敗也。 〔15〕腹痛渴甚 腹,明抄本、《病源》卷三十二癰潰後候、《外臺》卷三十七癰疽發背證候等論均作傷。 渴甚者,陰液虧竭也。 〔16〕肩項中不便 不便者,不靈活也。 肩爲手三陽經所過,項爲手足六陽經所行,故肩項中不便者,陽脉不通也。 〔17〕音嘶色脱 肺主聲音,心主榮色,故聲音嘶啞而色脱無澤者,心肺敗也。 〔18〕除此五者爲順矣 五,《太素》無。 楊上善注:先有五傷,後行者,爲逆也;先無五傷,膿成行,爲順也。 邪〔1〕之入於身也深,其〔2〕寒與熱相薄〔3〕,久留而内著,寒勝〔4〕其熱,則骨疼肉枯;熱勝〔5〕其寒,則爛肉腐肌爲膿,内傷骨爲骨蝕〔6〕。 有所疾前〔7〕,筋屈不得伸,氣〔8〕居其間而不反,發爲筋瘤〔9〕也。 有所結,氣歸之〔10〕,衛氣留之不得復〔11〕反,津液久留,合〔12〕;而爲腸一本作瘍。 留〔13〕,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 有〔14〕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益甚〔15〕,連以聚居,爲昔瘤〔16〕,以手按之堅。 有所結,氣〔17〕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并〔18〕,日以益大,則爲骨疽〔19〕。 有所結,氣〔20〕中於肉,宗〔21〕氣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22〕爲膿,無熱則爲肉疽〔23〕。 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 〔1〕邪 《靈樞》作虚邪。 〔2〕其 《靈樞》無。 〔3〕薄 《靈樞》作搏。 按薄與搏通。 〔4〕寒勝 明抄本無,疑脱。 〔5〕熱勝 明抄本無,疑脱。 〔6〕内傷骨爲骨蝕 内上《靈樞》重出内傷骨三字,連上讀。 蝕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 《類經》卷十三第四注:其最深者,内傷於骨,是爲骨蝕,謂侵蝕及骨也。 〔7〕有所疾前 前下明抄本有一作煎三小字校文;《靈樞》有筋字,疑涉下文筋字衍。 按本經爲是。 前爲煎之假借,如《武威漢代醫簡》千金膏藥方先前之,即先煎之。 《素問生氣通天論》煎厥,《太素調陰陽》作前厥,可証。 有所疾煎,則筋脉失養,故下文曰筋屈不得伸。 〔8〕氣 《靈樞》作邪氣。 〔9〕發爲筋瘤 爲,《靈樞》作於。 瘤,明抄本作留,此下有一作瘤三小字校文;《靈樞》作溜。 按留、溜,均爲瘤之假借。 《類經》卷十三第四注: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結聚於筋也,即贅瘤之屬。 〔10〕有所結,氣歸之 《類經》卷十三第四注:邪有所結,氣必歸之,故致衛氣失常,留而不反,則搐積於中,流注於腸胃之間,乃結爲腸溜。 〔11〕復 《靈樞》無。 〔12〕合 明抄本作冷,誤。 〔13〕腸留 原作腸疽留,疽下明抄本有《太素》云:無疽字六小字校文,《靈樞》作腸溜。 按留、溜,均爲瘤之假借。 今據《靈樞》及前後文例删疽字。 〔14〕有 此上《靈樞》有已字。 又明抄本脱此下至以手按之堅三十二字。 〔15〕日以益甚 原作日以易甚,律之後文骨瘤日以益大文例改。 〔16〕連以聚居,爲昔瘤 聚居,聚集也。 連以聚居者,相互連接聚集也。 按《靈樞水脹》: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氣不得榮,因有所繫,癖而内著,惡氣乃起,瘜肉乃生。 按之則堅。 與本文義同。 故昔字,當爲息之假借,息與昔一聲之轉。 而息則與瘜通,《説文疒部》:瘜,奇肉也。 《廣韻職韻》:瘜,惡肉。 據此,則昔瘤者,肉瘤也。 〔17〕氣 《靈樞》無。 〔18〕并 此下原有息字,據《靈樞》、《太素》删。 〔19〕骨疽 疽下明抄本有音沮二小字音注。 按律以上文,骨疽似當作骨瘤。 《靈樞識》:簡按:骨疽不言有膿,此似指骨瘤而言。 陳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堅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堅貼於骨。 〔20〕氣 《靈樞》、《太素》均無。 〔21〕宗 《太素》無。 〔22〕化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 〔23〕肉疽 按前文例當作肉瘤。 《靈樞識》:簡按:無膿而謂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 陳氏云:肉瘤者,軟若綿,硬似饅,皮色不變,不緊不寬,終年只似覆肝。 曰:病癰〔1〕腫頸痛,胸滿腹脹,此爲何病? 曰:病名曰厥逆〔2〕。 灸之則瘖〔3〕,石之則狂,須其氣并〔4〕,乃可治也〔5〕。 陽氣重上,一本〔6〕作止。 有餘於上,灸之陽氣入陰,入則瘖〔7〕。 石之陽氣虚,虚則狂〔8〕。 須其氣并而治之使愈〔9〕。 〔1〕病癰 病上《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癰,《素問》作膺。 本經是。 〔2〕病名曰厥逆 病,明抄本無。 《素問》、《太素》均作名厥逆。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此以陰并於陽,下逆於上,故病名厥逆。 〔3〕瘖 《説文疒部》:瘖,不能言也。 《後漢書袁閎傳》:遂稱風疾,瘖不能言。 〔4〕氣并 并,《説文从部》;并,相从也。 《素問》王冰注:并,謂并合也。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氣并者,謂陰陽既逆之後,必漸通也。 蓋上下不交,因而厥逆,當其乖離而强治之,恐致偏絶。 故必須其氣并,則或陰或陽,隨其盛衰,察而調之,可使保全也。 〔5〕也 明抄本無。 〔6〕本 明抄本無。 〔7〕灸之陽氣入陰,入則瘖 瘖下明抄本有立陰二小字音注。 之下《素問》、《太素》均有則字。 《太素》注:灸之瘖者,陽氣上實,陰氣下虚,灸之灭壯,陽氣溢入陰,故瘖。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陽氣有餘於上而復灸之,是以火濟火也。 陽極乘陰,則陰不能支,故失聲爲瘖。 〔8〕石之陽氣虚,虚則狂 之下《素問》、《太素》均有則字。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陽并於上,其下必虚,以石泄之,則陽氣隨氣而去,氣去則上下俱虚,而神失其守,故爲狂也。 石,此泛指鍼石而言。 〔9〕治之使愈 治,明抄本作活,誤。 使愈,《素問》作可使全也,《太素》與《素問》同,惟無也字。 按全與痊通,亦病愈之意。 《説文通訓定聲乾部》:全,字亦作痊。 《周禮醫師》:十全爲上。 鄭玄注:全,猶愈也。 曰〔1〕:病〔2〕頸癰者,或石治之,或以〔3〕鍼灸治之,而皆已,其治何在〔4〕? 曰:此同名而異等〔5〕者也。 夫癰氣之息〔6〕者,宜以鍼開除去之。 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7〕。 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8〕。 〔1〕曰 原作目,形近致誤,據明抄本改。 〔2〕病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3〕以 《素問》無。 〔4〕其治何在 治下明抄本有一作真三小字校文。 《素問》、《太素》均作其真安在,真字費解,疑誤。 〔5〕同名而異等 《太素》注:同稱癰名,鍼灸石等異療之。 此注與後文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合。 等,《廣韻遇韻》:類也,輩也。 《易經繫辭下》:爻有等,故曰物。 韓康伯注:等,類也。 《素問直解》高世栻注:頸癰之名雖同,而在氣在血則異類也。 此説亦通。 〔6〕癰氣之息 癰下明抄本有一作椎三小字校文。 息,滋息也,生長也。 《集韻職韻》:息,生也。 《易經革》:水火相息。 王弼注:息者,生變之謂也。 孔穎達疏:息,生也。 《太素》注:息者,增長也。 癰氣長息,宜以鍼刺開其穴,寫去其氣。 〔7〕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 者,《太素》無。 楊上善注:氣盛膿血聚者,可以石之鍼破去也。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八注:欲寫其血,宜用砭石,血泄則氣衰而癰亦愈。 〔8〕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 而,明抄本無。 《素問》作此所謂同病異治也,《太素》作皆所謂同病異治者也。 此言頸癰有在氣在血之異等,而治亦有宜鍼宜石之不同,故云同病異治也。 曰:諸癰腫筋攣骨痛〔1〕,此皆安生〔2〕? 曰:此皆寒氣之腫〔3〕也,八風之變〔4〕也。 曰:治之柰何? 曰:此四時之病也,以其勝治其俞〔5〕。 〔1〕諸癰腫筋攣骨痛 《太素》注:因於癰腫,有此二病。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七注:此言諸病癰腫而有兼筋攣骨痛者也。 諸家以癰腫、筋攣、骨痛釋爲三證,殊失經意。 〔2〕生 原作在,義不相屬,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3〕此皆寒氣之腫 皆,《素問》、《太素》均無。 按腫與鐘通。 鐘,聚也。 《釋名釋疾病》:腫,鐘也,寒熱氣所鐘聚也。 此言上述諸病,皆因寒氣聚結所致。 〔4〕八風之變 八風,《素問》王冰注:八風,八方之風也。 八風詳見本經卷六第一。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七注:惟風寒之變在經,所以兼筋骨之痛。 今有病大項風、蝦蟆瘟之屬,或爲頭項咽喉之癰,或爲肌肉肢節之腫,正此類也。 〔5〕以其勝治其俞 治其俞,《素問》作治之愈也。 俞,明抄本作腧,下有音庶二小字音注;《太素》作輸,楊上善注:引其所勝,尅之則愈也。 或《太素》原亦作愈。 兩説難以定論,姑並存之。 《素問》王冰注:勝,謂勝尅也。 如金勝木,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此則相勝也。 治其俞者,據五行相勝規律鍼刺其相應腧穴也,如時應於肝經,則取肺經之腧穴,以金勝木也。 暴癰筋緛〔1〕,隨分而痛〔2〕,魄汗不盡〔3〕,胞氣不足〔4〕,治在其經俞〔5〕。 腋癰大熱〔6〕,刺足少陽五〔7〕;刺而熱不止〔8〕,刺手心主三〔9〕,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10〕。 〔1〕暴癰筋緛 緛,原作濡,此下原校云:一本作緛。 按濡與耎通,在此義不合,據《素問》及原校改,並删原校。 又《素問生氣通天論》:大筋緛短,小筋長。 亦可爲証。 《玉篇糸部》:緛,縮也。 《素問》王冰注:癰若暴發,隨脉所過,筋怒緛急。 〔2〕隨分而痛 隨下《太素》有外字。 楊上善注:隨分痛者,隨分肉間痛也。 〔3〕魄汗不盡 魄與迫通。 《説文鬼部》:魄,陰神也。 段玉裁注引《白虎通》曰:魄者,迫也,猶迫迫然箸於人也。 此言暴癰熱盛,逼迫汗液外泄而不止也。 〔4〕胞氣不足 氣,明抄本作其,此下有《素問》作氣四小字校文。 《太素》注:胞氣不足者,謂膀胱之胞氣不足也。 膀胱屬足太陽經,主衛外,今汗出不盡,必陽氣外泄,是以膀胱經氣不足也。 〔5〕治在其經俞 在其,明抄本誤倒。 其,《素問》、《太素》均無。 王冰注:悉可以本經脉穴俞補寫之。 即當隨癰所在經脉而取其俞穴治之。 〔6〕大熱 熱下明抄本有《素問》大作面五小字校文。 今本《素問》仍作大,疑明抄本誤。 〔7〕刺足少陽五 《太素》注:足少陽脉下胸胳肝屬膽,循脇裏在腋下,故腋脇之間有癰大熱,可刺足少陽脉曰(疑爲所字)主之穴,五取之。 《素問發微》注:宜是膽經之淵液穴。 〔8〕刺而熱不止 《太素》作刺癰而熱,據楊上善注,疑脱不止二字。 〔9〕刺手心主三 刺,《太素》無。 楊上善注:熱而不已,刺手心主脉,其脉循胸下腋三寸,上抵腋,故腋癰三取之。 《素問發微》注:宜是天池穴也。 〔10〕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 《素問》王冰注:大骨會肩也,謂肩貞穴,在肩髃後骨解間陷者中。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五注:刺手太陰經絡者,列缺也。 癰疽不得頃回〔1〕,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2〕,乍來乍已〔3〕,刺手太陰傍三與纓脉各二〔4〕。 〔1〕不得頃回 《素問》作不得頃時回,《太素》作不得須時。 因,連下句讀。 按須、頃義同,言短時、片刻。 《戰國策秦策》:莅政有頃。 高誘注:言未久。 《荀子正論》:不待頃矣。 楊倞注:頃,少頃也。 《荀子王制》:罷不能,不待須而廢。 楊倞注:須,須臾也。 回,與徊通,《説文通訓定聲履部》:回字亦作徊。 徊,徘徊遲疑也。 《集韻灰韻》:徊,徘徊,不進兒。 不得頃回者,不得頃刻遲疑也。 《太素》注:以癰疽暴病,不得須間失時不行鍼石也。 《素問吴註》注:不得頃時遲回。 〔2〕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 所,《太素》作不致。 《素問》王冰注:但覺似有癰疽之候,不的知發在何處,故按之不應手也。 〔3〕乍來乍已 乍,忽也。 如《史記日者傳》:先王之道,乍存乍亡。 《素問》王冰注:乍來乍已,言不定痛於一處也。 〔4〕刺手太陰傍三與纓脉各二 三下《素問》有痏字。 纓脉,《太素》作嬰胳,但楊注仍作纓脉。 《素問》王冰注:手太陰傍,足陽明脉,謂胃部氣户等六穴之分也。 纓脉,亦足陽明脉也,近纓之脉,故曰纓脉,纓謂冠帶也。 以有左右,故云各二。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五注:纓脉,結纓兩傍之脉,亦足陽明頸中水突、氣舍等穴。 治癰〔1〕腫者,刺癰〔1〕上,視癰大小〔2〕深淺刺之〔3〕,刺大者多而深之〔4〕,必端内鍼爲故止也〔5〕。 《素問》云: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鍼爲故止。 〔1〕癰 《素問》作腐,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 《太素》同本經,王冰注義亦同本經,疑《素問》誤。 〔2〕大小 《素問》、《太素》二字互倒。 〔3〕刺之 之,《素問》無。 《太素》無此二字。 不若本經義順。 〔4〕刺大者多而深之 《素問》作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太素》作刺大者多血深之。 《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必端内鍼爲故止也。 此文云:小者深之。 疑此誤。 按諸經似均有脱誤。 本經即言刺大者多而深之,此下似應有刺小者少而淺之句,方與上文視癰大小深淺刺之相應。 《素問》則大者未言深淺之刺,王冰謂: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 又云: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鍼之而已。 則與《素問》原文不合。 《太素》與本經略同,惟而作血;又與《素問》略同,惟少小者二字,楊上善注:大者深之,小者淺之。 與王注相類,而與《太素》原文有異,是知亦有脱誤。 要之,此句似當作刺大者深之,刺小者淺之,文義始全。 〔5〕必端内鍼爲故止也 端,《太素》作喘。 按喘爲端之假借,《荀子勸學》:端而言。 楊倞注:端,讀爲喘。 又鍼,《太素》作藏,疑誤。 《説文立部》:端,直也。 故,法則也。 如《吕氏春秋知度》:非晉國之故。 高誘注:故,法。 止,已也。 如《素問至真要大論》:以汗爲故而止。 王冰注:以汗爲除病之故而已也。 若律之此文,止上疑脱而字。 也,《素問》無。 王冰注:但直鍼之而已。 此言刺癰不論大小深淺,必以納鍼直刺爲法而已也。 項腫不可俯仰,頰腫〔1〕引耳,完骨主之。 咽腫難言,天柱主之。 〔2〕腫唇癰,顴窌〔3〕主之。 頰腫痛,天窻主之。 頸〔4〕項癰腫〔5〕不能言,天容主之。 身腫〔6〕,關門主之。 胸下滿痛,膺腫,乳根主之。 馬刀腫瘻〔7〕,淵腋〔8〕、章門、支溝主之。 面腫目癰腫〔9〕,刺陷谷出血立已。 犢鼻腫,可刺〔10〕,其上〔11〕堅勿攻,攻之者死。 癰〔12〕疽,竅陰主之。 〔1〕腫 明抄本作中,誤。 〔2〕 此下明抄本有音小字注。 《醫心方》卷二第一作頰。 〔3〕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二小字音注。 〔4〕頸 原作頭,據《外臺》卷三十九天容、《千金》卷三十第一、《醫心方》卷二第一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改。 〔5〕癰腫 腫,《千金》卷三十第一無。 癰,《醫心方》卷二第一無。 〔6〕腫 此下《醫心方》卷二第一有重字,《千金》卷三十第二有身重二字。 〔7〕瘻 明抄本作痿,下有音逶二小字音注。 疑誤。 〔8〕腋 此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 〔9〕腫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陷谷、《千金》卷三十第二、《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補。 〔10〕可刺 《千金》卷三十第三、《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可灸不可刺,於義爲勝。 《外臺》卷三十九犢鼻作先慰去之。 〔11〕上 《外臺》卷三十九犢鼻作赤。 〔12〕癰 原脱,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六、《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醫學綱目》卷十八癰疽引本經補。 厲風〔1〕者,索〔2〕刺其腫上,已刺,以吮其處〔3〕,按出其惡血〔4〕,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5〕。 脉風成爲厲〔6〕。 管疽發厲〔7〕,竅陰主之。 頭大浸淫〔8〕,間使主之。 管疽〔9〕,商丘主之。 瘃蛘〔10〕欲嘔,大陵主之。 痂疥〔11〕,陽谿主之。 〔1〕厲(li 賴)風 《靈樞》、《太素》均作癘風。 按厲與癘、癩通,即癩病,今人謂之麻瘋也。 《集韻泰韻》:厲,落蓋切,癘、癩,《説文》:惡疾也。 或从癩。 《説文通訓定聲泰部》:厲,叚借爲癘。 《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漆身爲厲。 司馬貞索隱:厲,癩病也。 厲風,詳見本經卷十第二上。 〔2〕索 《靈樞》作素。 按索與素通。 《説文通訓定聲豫部》:索,叚借爲素。 《廣韻藥韻》:索,散也。 《太素》注:索,蘇作反,散也。 〔3〕以吮其處 《靈樞》作以鋭鍼鍼其處,《太素》作以兑鍼兑其處。 按兑與鋭通。 疑吮爲兑之誤。 〔4〕血 《靈樞》、《太素》均作氣,不若本經義勝。 〔5〕常食方食,無食他食 《靈樞發微》注:凡食品如常者始食之,若異品他食宜無食也。 按方,常也。 《禮記檀弓上》:左右就養無方。 鄭玄注:方,常也。 此言本病飲食,只應食正常食品,不可食其他異物食品。 〔6〕脉風成爲厲 厲,《素問》作癘,王冰注:此則癩也。 皆脉風成結變而爲也。 又《素問風論》王冰注引本文成作盛。 成猶盛也。 〔7〕管疽發厲 管,《外臺》卷三十九竅陰、《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營,疑形近致誤。 《千金》卷三十第一云:竅陰主鼻管疽發爲癘鼻。 當指鼻管敗壞之麻瘋病。 〔8〕浸淫 淫下明抄本有一作潭三小字校文。 浸淫,瘡名。 《金匱》卷中第十八云:浸淫瘡,從口流向四支者可治,從四支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其証初起如粟,瘙癢不止,破後流黄水,蔓延迅速,浸淫成片,故名。 〔9〕管疽 《外臺》卷三十九商丘作骨疽蝕。 〔10〕瘃《zh竹)蛘(ynɡ楊) 瘃下明抄本有音遂,又斸四小字音注,蛘下有音小字注。 《外臺》卷三十九大陵作痒,無瘃字。 《説文疒部》:瘃,中寒腫覈。 《漢書趙充國傳》:將軍士寒,手足皸瘃。 顔師古注引文穎曰:瘃,寒創也。 《説文虫部》:蛘,騷蛘也。 段玉裁注:騷蛘者,擾動於肌膚間也。 俗多用痒、癢、養字。 瘃蛘,即凍瘡瘙癢之謂也。 〔11〕痂疥 《醫學綱目》卷二十疥引本經作癬疥。 《説文疒部》:痂,疥也。 段玉裁注:痂,本謂疥,後人乃謂瘡蜕鱗爲痂,此古義今義不同也。 《説文病部》:疥,搔也。 段玉裁注:疥急於搔,因謂之搔,俗作瘙。 痂疥,當指疥瘡搔癢而言。 黄帝問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日名〔1〕。 岐伯對曰:癰〔2〕發於嗌中〔3〕,名曰猛疽〔4〕,不急治〔5〕,化〔6〕爲膿,膿不寫塞〔7〕咽,半日死,其化爲膿者,膿寫已〔8〕,則合豕膏〔9〕,冷食三日已〔10〕。 〔1〕癰疽之形與忌日名 日,原作曰,《靈樞》同,《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日,與下文答語合,據改。 《太素》注:凡有三問:一問癰疽形狀,二間癰疽死生忌日,三問癰疽名字也。 〔2〕癰 《病源》卷二十二疽候作疽。 〔3〕中 《鬼遺方》卷四無。 〔4〕猛疽 又稱結喉癰。 《醫宗金鑑》卷六十四結喉癰注:此癰發於項前結喉之上,又名猛疽,以其毒勢猛烈也。 腫甚則堵塞咽喉,湯水不下,其兇可畏。 若膿成不鍼,向内潰穿咽喉者,則難生矣。 〔5〕不急治 《靈樞》、《太素》、《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鬼遺方》卷四均作猛疽不治。 〔6〕化 此上《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有則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有則血二字。 〔7〕塞 此下《鬼遺方》卷四有其字。 〔8〕膿寫已 《靈樞》作寫,《太素》作寫已已,《鬼遺方》卷四作寫則已,《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寫已。 均不若本經義勝。 〔9〕則合豕膏 合,明抄本無,疑脱。 《鬼遺方》卷四《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含,豕膏,《本草綱目豕》:脂膏。 修治:時珍曰:凡凝者爲肪爲脂,釋者爲膏爲油,臘月煉净收用。 〔10〕冷食三日已 冷,明抄本作無。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同本經,校云:一云無冷食。 《鬼遺方》卷四作無冷食,三日而已。 冷上《太素》有毋字,日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 仍從本經。 此言猛疽膿瀉後,宜用豕膏冷含食之,以潤咽喉,消癰膿,則三日可愈。 發於頸者,名曰夭疽〔1〕,其狀〔2〕大而〔3〕赤黑,不急治,則熱氣下入淵掖,前傷任脉,内薰肝肺〔4〕,熏則〔5〕十餘日死矣〔6〕。 陽氣大發〔7〕,消腦溜項〔8〕,名曰腦爍〔9〕,其色不樂〔10〕,腦〔11〕項痛如〔12〕刺以鍼。 煩心者,死不治〔13〕。 〔1〕夭疽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以爲頸癰。 《素問識》:簡按:夭疽發於兩耳後左右頸上。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頸乃手足少陽、陽明血氣循行之分部是也。 蓋其毒烈,使人横夭,故名夭疽也。 〔2〕狀 《靈樞》、《太素》均作癰,《鬼遺方》卷四作狀癰,《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疽。 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3〕而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以。 義同。 〔4〕肺 《鬼遺方》卷四作脉。 〔5〕熏則 熏,明抄本作重,誤。 則,《靈樞》、《太素》均作肝肺。 《鬼遺方》卷四無此二字。 按本經義順。 〔6〕死矣 死上《靈樞》、《太素》均有而字。 矣,明抄本、《鬼遺方》卷四均無。 〔7〕陽氣大發 氣,《靈樞》作留。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陽氣大發,邪熱之甚也。 〔8〕消腦溜項 腦,《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濇,疑誤。 溜,《靈樞》、《太素》均作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流。 按溜與留、流通,此言流注也。 又《鬼遺方》卷四無溜項二字。 陽氣大發,邪熱熾盛,故能消爍腦而毒流頸項也。 〔9〕腦爍 爍,《太素》作鑠。 按爍與鑠通。 爍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有疽字。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陽氣大發者,三陽之氣并發也。 三陽者,太陽也。 太陽經脉入於腦,出於項,故陽氣大發,留於項,名曰腦爍。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腦疽云:腦鑠一處,初起如横木掘,上起頂門,下止大椎,發腫如火燒,其色青黑如靴皮,大硬不見膿,即損外皮如犬咬去肉之跡,難愈。 〔10〕其色不樂 樂,《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榮,義勝。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校云:一作除。 非是。 〔11〕腦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無。 〔12〕如 明抄本無,疑脱。 《靈樞》此上有而字,疑衍。 《太素》作而。 〔13〕煩心者,死不治 不下《靈樞》有可字。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煩心者,邪犯其藏也,故不可治。 發於肩及臑,名曰疵疽〔1〕,其狀赤黑,急治之〔2〕,此令人汗出至足,不〔3〕害五藏,癰發四五日逆焫〔4〕之。 發於掖下,赤堅者,名曰米疽〔5〕,治之以砭石,欲細而長〔6〕,疏砭之〔7〕,塗以豕膏,六日已,勿裹之〔8〕。 其癰〔9〕堅而不潰〔10〕者,爲馬刀挾癭〔11〕,急〔12〕治之。 〔1〕疵疽 《靈樞》、《太素》均作疵癰。 《鬼遺方》卷四作雌癰。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此癰生浮淺,如疵之在皮毛,故名疵癰。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稱爲肩疽。 《醫宗金鑑》卷六十八肩中疽注:此疽生於肩中廉,屬三焦、膽二經,紅活高腫,一名疵癰,堅硬平塌,爲肩中疽。 〔2〕急治之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不急治,非是。 〔3〕不 明抄本作下。 〔4〕逆焫 逆,《靈樞》作逞,《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燉。 《廣雅釋詁三》:逞,快也。 亦通。 焫下明抄本有音爇二小字音注。 逆,迎也。 焫,同爇,灸焫也。 逆焫,言癰發之時,迎其病而灸之。 〔5〕米疽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朱疽,與上文赤堅相合,於義爲勝。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米者,言其小也。 《醫宗金鑑》卷六十七腋疽注云:此證一名米疽,又名疚疽,發於肐肢窩正中,初起之時,其形如核,由肝脾二經,憂思恚怒,氣結血滯而成。 漫腫堅硬,皮色如常,日久將潰,色紅微熱疼痛也。 〔6〕欲細而長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砭石欲細者,恐傷肉也,欲長者,用在深也。 〔7〕疏砭之 疏,《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數。 明抄本、《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啟。 今並存諸説。 〔8〕勿裹之 裹,明抄本作畏。 《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勿衰。 《千金翼》校云:衰, 一作裹。 按此文義不詳。 〔9〕癰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疽。 〔10〕潰 此下明抄本有音頹二小字音注。 〔11〕馬刀挾癭 癭下明抄本有音嬰二小字音注。 癭,《鬼遺方》卷四、《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纓,《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嬰。 按癭與嬰、纓通。 《説文疒部》:癭,頸瘤也。 《釋名釋疾病》:癭,嬰也,在頸嬰喉也。 《太素》注:頸前曰嬰。 馬刀挾癭,病名。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此即瘰癧也。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瘰癧馬刀:結核連續者爲瘰癧,形長如蛤者爲馬刀。 又引《集驗》云:馬刀瘡亦生於項腋之間,有類瘰癧,但初起其狀如馬刀,赤色如火燒烙,極痛,此瘡甚猛,宜急治之,不然多成危殆也。 此証因好發於結纓之處,故云馬刀挾癭。 〔12〕急 此上原有以字,據《靈樞》、《太素》及前後文例删。 發於胸,名曰井疽〔1〕,其狀如大豆,三四日起,不早治,下入腹〔2〕,不治,七日死〔3〕。 發於膺〔4〕,名曰甘疽〔5〕,色青〔6〕,其狀如榖實瓜蔞〔7〕,常苦〔8〕寒熱,急治之,去其寒熱;不急治〔9〕,十歲死〔10〕,死後出膿〔11〕。 癰〔12〕發於脇,名曰敗疵〔13〕,此言〔14〕女子之病也〔15〕,灸之〔16〕,其狀〔17〕大癰膿,其〔18〕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治之以〔19〕翹草根〔20〕及赤松子根〔21〕,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令竭得〔22〕三升,即强飲,厚衣坐於釜上,令汗至足已〔23〕。 〔1〕井疽 《内經知要病能》注:井者,喻其深而惡也。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井疽云:或問:心窩生疽何如? 曰:此證初起如黄痘,肉色不變,名曰井疽,又名穿心冷瘻,若冷氣攻心,精神恍惚,嘔吐冷痰,惡聞食臭,毒氣内陷,腹脹滿者,不治。 若心躁如焚,肌熱如火,不時盗汗,唇焦舌乾黄色,渴飲冷水者,是正候也。 〔2〕入腹 此二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重出,連下句讀。 〔3〕七日死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十日死。 又《太素》與本經同,然楊上善注云十年死,証之《鬼遺方》等,或原亦作十日死,楊注乃誤日爲年。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發於胸者,能熏心肺,若不蚤治而使之入腹,毒尤甚矣,故死期之速如此。 〔4〕膺 《鬼遺方》卷四作臆,義同。 〔5〕甘疽 《内經知要病能》注:足陽明胃脉也,土味甘,故曰甘疽。 《醫宗金鑑》卷六十六甘疽注云:此證由憂思氣結而成,生於膺上,即胸膛兩旁肉高處,屬肺經中府穴之下,無論左右,皆能爲患。 初如穀粒,色青,漸若栝蔞色紫,堅硬疼痛,憎寒壯熱,速潰稠膿者順;若過十日寒熱不退,信膿不生,脉見浮數,防毒内陷攻裏,致生惡證,屬逆。 〔6〕色青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無此二字。 〔7〕榖實瓜蔞 榖實,《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兼五穀而言,謂癰所結聚,形如穀實之累累也。 按張注從穀而釋,非是。 《靈樞識》:簡按:榖,下从木,音構。 考《本草》楮實,亦名榖實,大如彈丸,青緑色,至六七月漸深紅色,乃成熟。 按此説爲是。 《説文木部》:榖,楮也。 楮,榖也。 瓜萋,《靈樞》作,史崧音釋云:,古括樓字。 今多作瓜蔞。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瓜蔞也。 軟而不潰,中有所蓄如子也。 〔8〕苦 《鬼遺方》卷四無。 〔9〕不急治 《靈樞》無此三字。 疑脱。 〔10〕十歲死 歲,《普濟方》卷二百八十二癰疽門、《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甘疽引《靈樞》、《醫宗金鑑》卷六十六甘疽注均作日。 按作日字是。 上文云急治之,此則云不急治之結果,當其死日已近,不應更待十歲也。 〔11〕死後出膿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死後膿自出。 《太素》無發於膺至此三十七字,疑脱。 〔12〕癰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無。 律以上下文例,似屬衍文。 〔13〕敗疵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改訾。 《太素》注:敗亦曰改。 與以上諸書合。 按改訾爲敗疵之假借。 改與革通。 革(讀急),職韻;敗,之韻。 一聲之轉。 訾與疵通。 《莊子山木》:無譽無訾。 《吕氏春秋必己》訾作疵。 〔14〕此言 《靈樞》、《太素》均作敗疵者,《鬼遺方》卷四作改訾者,並通。 〔15〕女子之病也 《内經知要病能》注:脇者,肝之部也,婦人多鬱怒,故患此瘡。 按此特出女子之病者,或與女子乳病有關,乳與脇相近也。 〔16〕灸之 《靈樞》周曰校本、《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久之。 按久與灸通。 《儀禮士喪禮》:久之。 鄭玄注:久,讀爲灸。 此言病日久也。 〔17〕狀 《靈樞》、《太素》均作病,《鬼遺方》卷四作疾。 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18〕其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治之二字。 按本經治之二字在下文赤小豆後,爲是。 疑《靈樞》、《太素》錯簡。 〔19〕以 明抄本無,《靈樞》、《太素》作剉,不若本經義順。 〔20〕翹草根 下明抄本有音連二小字音注,翹作。 按翹與同。 草下《鬼遺方》卷四有陸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有及字。 翹,《靈樞發微》注:今之連翹也。 〔21〕及赤松子根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無此五字。 然楊上善注云:有本翹、松各一升。 可証古傳本中有具此文者,且與下文各一升之義合。 今《靈樞》等無者,疑脱。 又按赤松子根,義欠安。 赤松,松之一種,此既言子,又言根,似不妥,疑子字衍。 〔22〕令竭得 《靈樞》作竭爲取,《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竭爲。 義均通。 〔23〕令汗至足已 汗下《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有出字,義較明。 《内經知要病能》注:强飲者,乘其熱而强飲之,覆厚衣坐於熱湯之釜,熏蒸取汗,汗出自足乃透。 已者,愈也。 發於股脛〔1〕,一作胻。 名曰股脛疽〔2〕,其狀不甚變色〔3〕,癰膿内薄於骨〔4〕,急治之〔5〕,不急治,四十日死〔6〕。 發於尻,名曰鋭疽〔7〕,其狀赤堅大,急治之,不治,三十日死〔8〕。 發於股陰,名曰赤弛〔9〕,不治〔10〕,六十日死〔11〕。 在兩股之内,不治,十日死〔12〕。 發於膝,名曰疵疽〔13〕,其狀大〔14〕,癰色不變,寒熱而堅者〔15〕,勿石〔16〕,石之者即死〔17〕。 須其色異〔18〕,柔乃石之者生〔19〕。 〔1〕股脛 《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股胻,義同。 《鬼遺方》卷四作股陽明。 《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股陽,與下文發於股陰,名曰赤弛對文,於義較明。 〔2〕股脛疽 《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脱疽,與下文重,疑誤。 《鬼遺方》卷四作股甕疽,《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股脱疽,亦非是。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即今人之所謂貼骨癰也。 《素問識》丹波元簡引胡公弼曰:貼骨癰即附骨疽,生大腿外側骨上,高不見高,腫不見紅,痛深至骨者是也。 〔3〕其狀不甚變色 色,《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無。 疑色爲也之誤。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狀不甚變,言外形不顯也。 〔4〕癰膿内薄於骨 《靈樞》、《太素》均作而癰膿搏骨,《鬼遺方》卷四作癰膿附骨,《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而膿附骨。 義並通。 薄與搏通,迫也。 〔5〕急治之 《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均作不急治,無下文不治二字,義同。 〔6〕四十日死 四十日,《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三十日。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毒盛而深,能下蝕三陰陽明之大經,故不爲急治則死矣。 〔7〕鋭疽 《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兑疽。 按兑與鋭通。 《外科正宗》卷四、《醫宗金鑑》卷六十九稱鸛口疽,《金鑑》注云:此病一名鋭疽,生於尻尾骨尖處,初腫形如魚肫,色赤堅痛,潰破口若鸛嘴,屬督脉經,由濕痰流結所致。 朝寒暮熱,夜重日輕,潰出稀膿爲不足,或流稠膿鮮血爲有餘。 少壯可愈,老弱難斂,易於成漏。 〔8〕不治,三十日死 不治,《鬼遺方》卷四作不速治。 三十日,《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四十日。 死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矣字。 〔9〕赤弛 弛下明抄本有音小字注。 《靈樞》、《太素》均作赤施,《鬼遺方》卷四作赤施疽。 按弛與施通。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以火毒而施於陰部,故名赤施。 《證治準繩瘍醫》卷四、《醫宗金鑑》卷七十稱爲股陰疽。 《金鑑》注:此證一名赤施,發生於股内合縫下近陰囊之側,因偏在厥陰經,故名大股也。 堅硬漫腫木痛,由七情不和,憂思憤鬱,凝結而成。 因在陰經,起長潰膿俱屬遲緩,潰後尤見纏綿,收歛成功者甚少。 〔10〕不治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不急治,於義較明。 〔11〕六十日死 《太素》、《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六日死,疑誤。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當足太陰箕門、血海,及足厥陰五里、陰包之間,皆陰氣所聚之處,故不治則死。 〔12〕十日死 十日,《太素》作六十日,疑涉上文誤;《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六日。 日下《靈樞》有而當二字。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若兩股俱病,則傷陰之極,其死尤速。 〔13〕疵疽 疵,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小字注。 《靈樞》作疵癰,疑誤。 按《醫宗金鑑》卷七十膝癰、疵疽注云:膝癰生於膝蓋,色紅焮腫疼痛,屬氣血實;疵疽亦生於膝蓋,腫大如癰,其色不變,寒熱往來,屬氣血虚,宣軟爲順,堅硬如石者爲逆。 〔14〕大 《鬼遺方》卷四無。 據此後走緩文例,疑衍。 〔15〕而堅者 《靈樞》作如堅石。 〔16〕勿石 石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有之字。 石,《鬼遺方》卷四作破,下同。 《太素》注:勿石之者,準例皆砭之,此唯言石之,或以冷石熨之。 所以堅而不石,以其寒聚結,聽柔乃石之。 〔17〕石之者即死 《靈樞》作石之者死,《太素》作石之死。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石之即死。 義均同。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石之則死,毒氣入於内也。 〔18〕須其色異 色異,《靈樞》、《太素》均無,須其二字連下句讀。 異,《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黑。 《鬼遺方》卷四本句作須以手緩柔之。 色異者,言疵疽之外部皮膚漸變色紅,而異於常色也。 〔19〕柔乃石之者生 《鬼遺方》卷四作乃破。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若柔則膿成矣,砭之無害也。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須其柔軟而石之者生,毒氣出於外也。 諸癰〔1〕之發於節而相應者〔2〕,不可治。 發於陽者百日死〔3〕,發於陰者四十日死〔4〕。 發於脛,名曰兔嚙〔5〕,其狀如赤豆至骨〔6〕,急治之,不急治殺人〔7〕。 發於踝〔8〕,名曰走緩〔9〕。 其狀癰〔10〕色不變,數石其俞〔11〕而止其寒熱,不死。 〔1〕癰 《靈樞》作癰疽,《太素》作疽癰,《鬼遺方》卷四作疽。 《太素》注:當節生癰,膿入節間傷液,故不可療。 則與本經合。 〔2〕發於節而相應者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諸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皆不宜有癰毒之患。 若其相應,則發於上而應於下,發於左而應於右,其害尤甚,爲不可治。 〔3〕發於陽者百日死 死下明抄本有矣字。 《太素》注:丈夫陽器曰陽。 《靈樞發微》注:其節之外廉爲陽。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發於三陽之分者,毒淺在府,其死稍緩。 〔4〕發於陰者四十日死 四,明抄本作三,此下有一作四三小字校文。 《靈樞》、《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亦作三十日死,《千金翼》校云:一云四十日死。 《太素》注:婦人陰器曰陰。 《靈樞發微》注:其節之内廉爲陰。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發於三陰之分者,毒深在藏,不能出一月也。 詳此言癰發於陽、發於陰者爲死証,諸家説解不一,義難詳,姑備此三説,以待後考。 〔5〕兔嚙 明抄本作菟囓,嚙下有音業二小字音注,《病源》卷三十二疽候有疽字。 按菟與兔通。 嚙與囓通。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胫,足脛也。 兔嚙,如有所嚙傷也。 〔6〕如赤豆至骨 《靈樞》、《太素》均作赤至骨。 〔7〕不急治殺人 《靈樞》、《太素》均作不治害人也,《鬼遺方》卷四作不治煞人。 義略同。 〔8〕踝 此上原有内字,據《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删。 此下明抄本有音胯,又魯四小字音注。 〔9〕走緩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癰疽之變,有病因於内而毒氣走於外者,有腫見於外而毒氣走於内者,此邪留於脉而不行,故名曰走緩。 〔10〕癰 《靈樞》作癰也,《太素》、《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無。 《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肉。 〔11〕數石其俞 《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數灸,《鬼遺方》卷四作灸。 《太素》注:石其輸者,以冷石熨其所由之輸也。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數石其輸,砭其所腫之處也。 發於足上下〔1〕,名曰四淫〔2〕。 其狀大癰〔3〕,不急治之〔4〕,百日死〔5〕。 發於足傍〔6〕,名曰厲癰〔7〕。 其狀不大,初從〔8〕小指發,急治之,去其黑者〔9〕,不消輒益〔10〕,不治,百日死。 發於足指,名曰脱疽〔11〕。 其狀赤黑者,死不治;不赤黑者〔12〕,不死。 治之〔13〕不衰,急斬去之〔14〕,不去則死矣〔15〕。 〔1〕足上下 下,《鬼遺方》卷四無。 《太素》注:足上下者,足趺上下也。 〔2〕四淫 謂邪氣浸淫兩足上下也。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陽受氣於四末,而大癰淫於其間,陽毒之盛極也。 《證治準繩瘍醫》卷四稱爲脚發。 薛己《外科樞要》卷三第十二云:脚發之證,屬足三陰經精血虧損,或足三陽經濕熱下注。 若色赤腫痛而潰膿者,屬濕熱下注,爲可治;若色微赤微腫而膿清者,屬精血虧損,爲難治;若黑黯不腫痛,不潰膿,煩熱作渴,小便淋漓者,陰敗末傳惡證也,爲不治。 〔3〕其狀大癰 《鬼遺方》卷四作其狀如癰,《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其狀大如癰。 癰下《太素》有不色變三字。 〔4〕不急治之 不,《靈樞》無,非是;《太素》作不治,義同。 〔5〕百日死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時氣移易則真陰日敗,故愈三月而死。 〔6〕足傍 傍,《鬼遺方》卷四無。 《太素》注:傍,謂足内外之側也。 〔7〕厲癰 《太素》、《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厲疽。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此寒邪客於足陽明之脉而爲癰也。 足陽明之脉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兑,故發於足傍,名曰厲癰。 《醫宗金鑑》卷七十一厲癰注云:厲癰生足跗兩傍,小如棗栗,左右同。 〔8〕從 《靈樞》、《太素》均作如。 不若本經義勝。 〔9〕急治之,去其黑者 原作急治去之其狀黑者,文義未安,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改。 〔10〕不消輒益 不下原有可字,義不相協,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删。 此言若初發不急消去之,則病情加重。 輒,則也。 〔11〕脱疽 《靈樞》作脱癰。 《外科正宗》卷四第十八云:夫脱疽者,外腐而内壞也。 凡患此者,多生於手足,手足乃五臟枝幹,瘡之初生,形如粟米,頭便一點黄泡,其皮猶如煮熟紅棗,黑色侵漫,傳遍五指,上至脚面,其疼如湯潑火燃,其形則骨枯筋練,其穢異香難解。 〔12〕者《靈樞》、《太素》均無。 〔13〕治之 明抄本、《靈樞》均無此二字,疑脱。 〔14〕急斬去之 《靈樞》作急斬之,《太素》作急斬去之活,《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急斬去之活也。 按有活字,與下死字對文,似是。 〔15〕不去則死矣 矣,明抄本無。 去,《靈樞》、《太素》均作然。 《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不斬者死矣。 義同。 《内經知要病能》注:色赤黑者,其毒尤甚,若不衰退,急斬去其指,庶可保生,若稍緩,毒發傷藏而死。 黄帝問曰:何爲癰〔1〕? 岐伯對曰:營氣積留〔2〕於經絡〔3〕之中,則〔4〕血泣而不行,不行〔5〕則衛氣歸〔6〕之,歸而〔7〕不通,擁〔8〕遏而不得行,故曰熱〔9〕。 大熱不止,熱勝則肉腐,肉腐則爲膿,然不能陷於骨髓〔10〕,骨髓不爲焦〔11〕枯,五藏不爲傷,故名〔12〕曰癰。 〔1〕何謂癰 《靈樞》、《太素》均作夫子言癰疽,何以别之。 〔2〕營氣積留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營衛稽留。 並通。 〔3〕經絡 明抄本、《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經脉。 〔4〕則 此上《鬼遺方》卷一有久字。 〔5〕不行 此上《鬼遺方》卷一、《聖惠方》卷六十一癰疽論均有血濇二字。 〔6〕歸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從。 義同。 《太素》注:營衛稽留經脉泣不行者,寒氣客之,血泣不行,衛氣歸在泣血之中也。 〔7〕歸而 歸,《靈樞》無。 《太素》作從之而。 《鬼遺方》卷一無此二字。 〔8〕擁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壅。 按壅與擁通。 《尚書大傳夏傳》:溝瀆壅遏,水爲民害。 《太平御覽職官司空》引作擁。 〔9〕故曰熱 《靈樞》作故熱;《太素》作故曰,連下句讀。 以《靈樞》義勝,曰字疑衍。 〔10〕陷於骨髓 原作陷肌膚於骨髓,《靈樞》作陷,無此下五字。 《太素》作陷於骨髓,無肌膚二字。 《鬼遺方》卷一作然不能陷膚於骨。 按癰証本生肌膚,無須陷也,故據《太素》等删肌膚二字。 〔11〕焦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燋。 按焦、燋古通。 焦,或作、、燋。 《説文火部》:,火所傷也。 《禮記内則》:濡炙之,舉焦其膋。 陸德明釋文:焦,字又作燋。 此與下枯字義同,爲同義復詞。 〔12〕故名 故,明抄本無。 名,《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曰:何謂疽? 曰:熱氣純〔1〕盛,下陷肌膚筋髓骨肉〔2〕,内連五藏,血氣竭絶〔3〕,當其癰下筋骨良肉皆無餘,故名〔4〕曰疽。 疽者,其上〔5〕皮夭以堅〔6〕,狀如牛領之皮〔7〕。 癰者,其皮上〔8〕薄以澤。 此其候也。 曰:有疽死者柰何〔9〕? 曰:身〔10〕五部:伏菟〔11〕一,腨《靈樞》作腓〔12〕。 二,背〔13〕三,五藏之俞〔14〕四,項〔15〕五。 此五部有疽死也〔16〕。 〔1〕純 《靈樞》、《太素》均作淳。 《鬼遺方》卷一作浮。 按純與淳通。 《儀禮鄉射禮》:二算爲純。 《左傳襄公十一年》孔穎達正義引作淳。 〔2〕筋髓骨肉 《靈樞》作筋髓枯,《太素》作筋髓骨枯,不若本經義勝。 楊上善注:肌膚肉筋骨髓,斯之六種皆悉破壞,命之曰疽。 則與本經合。 〔3〕絶 《靈樞》、《太素》均無。 〔4〕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5〕其上 《靈樞》、《太素》均作上之。 〔6〕夭以堅 以下原有瘀字,據《靈樞》、《太素》刪。 夭以堅,與下文薄以澤爲對文。 此言皮色黑黯無澤而堅厚也,故下文云如牛領之皮。 〔7〕狀如牛領之皮 狀,《靈樞》、《太素》均作上。 之,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牛領之皮,言其皮膚粗糙而厚也。 〔8〕皮上 《鬼遺方》卷一、《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上皮,與上文例一致,義勝。 〔9〕有疽死者柰何 《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問語。 〔10〕身 此下《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有有字,義順。 〔11〕伏菟 《靈樞》、《太素》均作伏兔,義同。 楊上善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陽明氣發,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鍼。 此要禁爲第一部,故生癰疽者死也。 〔12〕《靈樞》作腓 腓,明抄本作解。 今本《靈樞》作腓二,腓者腨也。 《太素》與《靈樞》同,惟腨作踹。 按腨與踹通。 又腓者腨也四字,當是後人釋語混入正文。 《説文肉部》:腓,脛腨也。 楊上善注:足陽明、太陽氣所發,禁不可刺,故踹爲要害之處,生癰疽者死也。 〔13〕背 《太素》注:自腰輸已上二十一椎兩箱稱背,去藏府甚近,皮肉至薄,若生癰疽,陷而必死也。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中行督脉,旁四行足太陽經,皆藏氣所系之要害也。 〔14〕五藏之俞 俞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五藏之俞有二説。 《太素》注:五藏手足二十五輸,當於輸穴生癰疽者死也。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五藏之所系也。 似以張注爲是。 凡五臟背俞處患癰疽者,皆危重也。 〔15〕項 《太素》注:三陽、督脉在項,故項生癰疽者致死也。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項中爲督脉、陽維之會,統諸陽之綱領也。 〔16〕此五部有疽死也 疽死也,《靈樞》、《太素》均作癰疽者死。 按本經上有有疽死者柰何之問,此則無癰字者是;《靈樞》、《太素》無上問,蓋連上節言,則作癰疽者亦不誤。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凡上五部,皆要會之所,忌生癰疽,生者多死。 曰:身形應九野〔1〕柰何? 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2〕應立春,其日戊寅己丑〔3〕;左胸〔4〕一作脇。 應春分,其日乙卯〔5〕;左手〔6〕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7〕;膺喉頭首應夏至,其日丙午〔8〕;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9〕;右胸〔10〕一作脇。 應秋分,其日辛酉〔11〕;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12〕;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13〕;六府及鬲下三藏應中州〔14〕,其日大禁〔15〕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16〕。 凡此九者〔17〕,善候八正所在之處〔18〕,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19〕之日潰〔20〕治之,是謂天忌日〔21〕也。 五子夜半〔22〕,五丑鷄,五寅平旦,五卯日出,五辰食時,五巳禺中,五午日中,五未日昳,五申晡時,五酉日入,五戌黄昏,五亥人定。 以上此時得疾者,皆不起〔23〕。 〔1〕九野 明抄本、《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九宫。 按此九野與九宫義同。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九野,即八卦九宫之位也。 義見後注。 〔2〕足 原作手,原校云:一作足。 按作手與九宫相應之位不合,據原校及《靈樞》、《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改。 並刪原校。 〔3〕其日戊寅己丑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左足應艮宫,東北方也。 故其氣皆應於艮宫。 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宫也。 震兑坎離,四正之宫也。 土王於四季,故四隅之宫皆應戊己,而四正之宫各有所王。 後放此。 〔4〕胸 《靈樞》作脇,與下文原校同。 按胸與脇位近。 〔5〕左胸應春分,其日乙卯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左脇應震宫也。 左脇,正東方也。 春分後,正東節氣也。 乙卯日,東方之正也。 故其氣皆相應。 〔6〕手 原作足,按作足與九宫相應之位不合,據明抄本、《靈樞》、《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改。 〔7〕其日戊辰己巳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左手應巽宫,東南方也。 立夏後,東南節氣也。 戊辰己巳,東南日辰也。 故其氣皆相應。 〔8〕膺喉頭首應夏至,其日丙午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胸前曰膺。 膺喉頭首應離宫,正南方也。 夏至後,正南節氣也。 丙午日,南方之正也。 故其氣皆相應。 〔9〕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右手應坤宫,西南方也。 立秋後,西南節氣也。 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 故其氣皆相應。 〔10〕胸 此下明抄本有膺字,誤。 《靈樞》作脇,與下文原校合。 〔11〕右胸應秋分,其日辛酉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右脇應兑宫,正西方也。 秋分後,正西節氣也。 辛酉日,西方之正也。 故其氣皆相應。 〔12〕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右足應乾宫,西北方也。 立冬後,西北節氣也。 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 故其氣皆相應。 〔13〕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腰尻下竅應坎宫,正北方也。 冬至後,正北節氣也。 壬子日,北方之正也。 故其氣皆相應。 〔14〕及鬲下三藏應中州 及,《靈樞》無。 三藏,原作五藏,詳膈下僅肝脾腎三臟,故據《靈樞》改。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膈下應中宫也。 膈下,腹中也。 三藏,肝脾腎也。 六府三藏俱在膈下腹中,故應中州。 〔15〕其日大禁 日,《靈樞》無;大禁二字重出,連下句讀。 不若本經義明。 〔16〕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 乙,明抄本、《靈樞》作一,二字同。 己下明抄本有也字。 太乙,亦稱太一,古指天帝神。 《史記天官書》:中宫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 張守節正義曰:太一,天帝之别名也。 《淮南子天文訓》:太微者,太乙之庭也;紫宫者,太乙之居也。 高誘注:太乙,天神也。 《星經》云: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 太乙所在之日,即太乙移居之日。 《靈樞九宫八風》云: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蟄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倉門四十六日,明日居陰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復居叶蟄之宫,曰冬至矣。 常如是無已,終而復始。 太一移日,天必應之以風雨。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其大禁者,在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 蓋戊己屬土,雖寄王於四季,而實爲中宫之辰,故其氣應亦如太一。 〔17〕凡此九者 凡下明抄本、《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有候字。 九者,太乙所在九宫也。 〔18〕善候八正所在之處 處,明抄本作所。 處下《靈樞》有所字,連下句讀。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正,正風也。 八正,即八方王氣之所在,太一之謂也。 九宫定則八正之氣可候矣。 〔19〕直 與值通。 《史記匈奴傳》:直上谷。 司馬貞索隱引姚氏云:古字例,以直爲值。 值,當也。 《説文人部》:值,持也。 段玉裁注:引伸爲當也。 《史》《漢》多用直爲之。 〔20〕潰 明抄本此下有音育二小字音注。 潰,決也。 《漢書文帝紀》: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顔師古注:旁決曰潰。 此言以砭石鈹鍼刺破癰疽也。 〔21〕是謂天忌日 根據時令節氣而人不宜爲事之日,古人謂之天忌日。 《素問八正神明論》王冰云:人忌於天,故曰天忌。 此指上文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及下文所列時日。 按此所謂天忌之説,在《内經》中曾有三次提及:一爲《素問八正神明論》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一爲《靈樞官能》曰:必知天忌,乃言鍼經。 此二處均末具體説明天忌的内容。 一爲《靈樞九鍼論》,即本文,則詳述了天忌的具體内容。 由于天忌是以太乙遊宫説爲理論基礎,進而參之《靈樞九宫八風》論太乙遊宫内容,則更爲詳明。 究其實際意義之是非,尚待進一步研究與探討。 〔22〕五子夜半 五子及下文五丑、五寅、五卯、五辰、五巳、五午、五未、五申、五酉、五戌、五亥,乃古代記日及記時名稱。 其法以十天干名與十二地支名相配,即以陽干配陽支,以陰干配陰支,而得其名。 五子者,即以陽干之甲、丙、戊、庚、壬相配,而得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五名也。 餘以此類推。 夜半及下文鷄鳴、平旦、日出、食時等,乃古代每日記時名稱,詳見本經卷六第十注。 〔23〕此時得疾者,皆不起 得,取也。 《吕氏春秋報更》:臣弗得也。 高誘注:得,取也。 此有取治之意。 起,愈也。 《後漢書鄭玄傳》:起廢疾。 此言患癰疽之証,若以上述日時取治,均不能治愈,故謂之天忌日。 按:本篇上下兩篇内容與明抄本除文字間的差異外,餘者則盡同,而篇名與篇序則大有不同。 如上篇,明抄本作痂疥上第九,然詳該篇正文,並無痂疥内容,即在下篇中,亦僅有痂疥,陽谿主之條;又此篇既云第九上,而其後却無痂疥下篇,故此題名與内容全不相應。 然此題名的出現,亦絶非抄書人一時疏忽之筆誤。 由此可進一步証明,明抄本與今存其他傳本所據祖本,絶非一種版本系統。 同時亦可説明,《甲乙經》之古傳本,不僅在内容文字方面有諸多錯亂訛誤之處,而且在篇章方面亦存有某些問題,現已難爲詳考。 发布时间:2025-04-30 16:08:2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