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二章 巩固国基 内容: 第一节 圣祖嗣立至亲政明后迭次建国于南方,适与世祖一朝相为起讫。 明虽数尽,清所假以驱除者,不能专恃八旗。 旗军人数固不足,且尽用旗人敌汉,亦于招徕之道隔膜。 故除用故明文臣任招抚外,亦用明旧帅旧军,与旅距未服者,以声气相呼召,此吴三桂等诸藩之所以拥众难散也。 清所倚以平定南方,常为先驱者,盖有四藩:吴三桂独专亡明之功,由其手逼取永历帝于缅甸以归,有代沐氏世镇云南之意,封之为平西王,为最强之藩。 耿仲明之孙精忠,袭封靖南王,及平南王尚可喜之子之信,更有定南王孔有德,虽已于顺治间为明所攻,城陷而死,然部曲犹与三藩相呼应,此为开国以来不易消之巨患。 世祖未壮而崩,亲政以后不过十年,既于明代厉民之政痛与革除,复能以笼络士大夫,洗刷关外伧荒,适成一除旧布新气象。 既遭短折,圣祖以八岁嗣位,又落于辅政诸臣之手。 以开创大业成于两代冲龄之主,当时柄国之亲贵,惟以定国为务,不知觊觎天位,是亦孟子所谓社稷之臣,以安社稷为悦。 明初两世有亲藩之祸,清初两世得亲贵之力,新开化之种族,淳朴有甚于汉人,此亦其不可轻量者。 世祖以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崩,《史稿》误会夜子字,系于丙辰此亦《史稿》应改正之一点。 初八戊午颁遗诏,初九己未初位,改元康熙。 此遗诏颇由世祖太后主持,以辅政大臣同意发布。 于世祖之过举胪列无遗,引为己罪者十四事。 其中以子道未终,永违太后膝下为两款,此名分之引罪;而首列渐习汉俗,于祖宗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为一款;又宗室诸王友爱未周为一款;满洲世臣不能专任,部院印信亦令汉官掌管为一款。 求不得罪于实力所在之满臣,用意甚切。 而辅政亦满臣,其以入关以来接近汉臣为憾,盖非一日。 此可见在廷之有意见。 而其实世祖为已过之事而引罪,圣祖亦并未因遗诏之故而疏远汉臣。 是敷衍满臣自有不得已,而宥密之地自有权衡,亦不至真为满臣所把持。 此亦英明之见端,与清末之反为亲贵所挟而致亡,正有天渊之别。 至见贤未能尽举,见不善未能尽退两款,虽系门面语,中有事实,亦见诚恳。 厚己薄人,靡费不节两款;御朝绝少,上下否塞一款;自恃聪明,不能纳谏一款;知过未改一款,亦非政治有甘苦者不能言。 而于端敬皇后即董鄂妃之丧,逾滥不经一款,为世祖生时所不肯言。 设立内十三衙门与明同弊,亦不似生时爱幸吴良辅情状。 《东华录》言遗诏由王熙、麻勒吉二学士所草,世祖谕令奏知皇太后宣示。 而王熙自著《年谱》,叙此时又深明其有秘密不敢直言,则遗诏直由太后所改定,未必世祖临崩前所见之原草也。 说详余《世祖出家考实》,不重录。 两事中,端敬丧之逾制,不过认已往之过,而废止十三衙门,为清一代突过往古历朝之善制。 生时立此衙门,未为独有之失德;遗诏废此衙门,则真能以明为鉴,在历史为非常之举也。 废内十三衙门,处斩内监吴良辅,《清史稿》世祖、圣祖两纪,互相矛盾。 《世祖纪》:顺治十五年三月甲辰,书:良辅受贿伏诛。 《圣祖纪》:顺治十八年二月乙未,书:诛良辅。 其实两俱有误。 《东华录》于前一月日,书良辅贿案发觉,结之云:良辅寻伏诛。 《史稿》忽其寻字,于后一月日书谕旨废十三衙门,中有良辅已经处斩一语,亦未必斩于是日。 惟世祖崩前五日,已书不豫,而尚亲幸法源寺,为良辅祝发。 知斩良辅决非世祖崩前之事,已见《世祖出家考实》。 史文之待订者,往往类是。 幸而史料俱在,可以考确,否则又成疑窦,此不独《清史稿》为然也。 圣祖初年之辅政,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皆非宗室。 受命后,以非从来成例,跪请诸王、贝勒共任,诸王、贝勒以遗命不敢违,乃奏知皇太后,誓告于皇天上帝及大行灵前,中有不私往来诸王贝勒等府,受其馈遗之语。 是亦以太后为中心,遗诏为根据,惩于前次摄政之太专,以异姓旧臣当大任,而亲王贝勒监之,其用意可见也。 然事权所在,必有积重。 辅政四人中,忠梗者居其二;有一专横之鳌拜,即有一缄口不语之遏必隆,康熙初仍有辅政跋扈之事。 至八年五月,圣祖亲政。 辅政时于国家本计、民生要务,亦无大影响。 其资望最高之索尼,于康熙六年六月先卒。 卒之前,因鳌拜专擅,于三月内请圣祖早亲政,而未即行。 至七月己酉初七日,始行亲政礼。 然鳌拜横暴犹昔。 自索尼卒,鳌拜不循遗诏中原次,自居辅臣之首。 先是,鳌拜以己隶镶黄旗,国初圈地,镶黄旗屯庄在保定、河间、涿州之地,嫌其瘠薄,令以正白旗所圈之蓟、遵化、迁安诸州县,分地相易,正白旗地不足,别圈民地补之。 令下,所涉州县旗民俱大扰,耕耨尽废。 大学士兼管户部尚书苏纳海、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俱力争之。 辅臣中惟苏克萨哈隶正白旗,不赞圈换之议,余均徇鳌拜议。 尚书、督抚坐迟误阻挠论死,苏克萨哈不对,鳌拜卒矫诏并予弃市,事在五年十二月。 明年,圣祖亲政,苏克萨哈请守先帝陵,罢辅臣任。 鳌拜与其党大学士班布尔善等,谓苏克萨哈不欲归政,论以大逆,与其长子俱磔死,余子孙俱斩决,籍其家,并斩及其族人白尔赫图等。 奏入,圣祖不许,鳌拜攘臂上前,强争累日,卒坐苏克萨哈后,余悉如议。 又前后杀大臣不附己者,与弟侄及同党相比,至请申禁言官,不得上书陈奏。 八年五月,乃诏逮鳌拜廷鞫,褫职籍没,与其子那摩佛俱禁锢之,弟侄及同党多坐死。 及鳌拜死于禁所,乃释那摩佛。 后圣祖晚年,念鳌拜战功多,赐一等男爵,以其后袭。 世宗朝,并复其一等公爵,世袭罔替,加封号曰超武。 乾隆间,复降为一等男世袭。 圣祖初年辅政四臣事实及鳌拜伏罪,据官书,鳌拜罪亦终不掩功。 而世传圣祖逮鳌拜时,恐其不胜,至谲以取之,具见满人纪载。 《史稿》亦录入《本纪》云:八年五月戊申,诏逮辅臣鳌拜交廷鞫。 上久悉鳌拜专横,特虑其多力难制,乃选侍卫拜唐阿年少有力者,为扑击之戏。 是日,鳌拜入见,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 于是有善扑营之制,以近臣领之。 云云。 观上虽亲政,鳌拜攘臂上前,必行其意,竟无如之何,则帝之威令有不行,至以术取乃定。 是亦见圣祖童年,早能不动声息,以销肘腑之患。 而辅政之始末,亦清初一重事,不可不稍详也。 四辅臣时,有复行明季加派之失,数月即罢,未为永害,要亦辅政时之阙失。 《史稿四辅臣传》论云:四辅臣当国时,改世祖之政,必举太祖、太宗以为辞。 然世祖罢明季三饷,四辅臣时复征练饷,并令并入地丁考成,此非太祖、太宗旧制然也,则又将何辞? 考此事,纪、传、志皆不见,独见此于传论,意谓事非经久,可不特书,附著一语,亦文省事增例也。 然清以不加赋为特长,非明著此变,恐成疑议。 考《东华录》,顺治十八年八月甲寅,户部遵旨议复:查明季加增练饷,并无旧案,止有遗单一纸,每亩派征一分。 直隶等十三省,共计五百七十七万一千余顷,每亩一分派征,计征银五百余万两。 请敕该抚于十八年为始,限三月征完解部。 至云、贵系新辟地方,无旧案可查,敕该抚于见征田地内,照数征派,汇册到部。 得旨:如议速行。 是年十二月己未,左都御史魏裔介奏请停止。 辛酉,谕户部:除顺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 尔部作速刊示,遍行晓谕,使小民咸知。 鳌拜既逮治,圈地事停,诸被诬者皆复,或予谥恤。 于是举经筵,置日讲官,改内三院大学士衔为殿阁大学士,复翰林院,用儒臣编纂经义。 凡辅政时所不足于世祖朝之渐染汉俗者,次第复旧。 十二年五月,侍臣请以夏至辍讲,圣祖特谕:学问之道,宜无间断,其勿辍。 视朝讲学,纳谏求言,悉用前代盛明故事。 接见士大夫之日多,士大夫浸浸向治,而撤藩之议起。 第二节 撤 藩南明既亡,天下绝望,谓清业可定矣。 实则必危必乱之症结,其不易拔除,较之取胜于末运之朝,伸威于稔恶之寇,其难不啻倍蓰。 天下初定,骄悍之武夫,反侧之凶盗,以击斗为专业,不乐归农者,屯结不散,戴一渠魁为延其生命之计,此渠魁即今所谓军阀。 清初武力,自有根柢,但用汉人号召汉族,招降纳叛,事半功倍。 大势既定,则解散编制,必有一番扰乱。 其所以毅然措手、不稍迟回者,亦正恃有有根柢之武力在也。 其时屯结之众,统名三藩。 三藩之实力,以吴三桂为首。 三桂既以兵逼缅甸,缚献明永历帝以自效。 朝廷先撤旗兵北归,亦所以示放牛归马,将与天下更始。 虽其报功之典,不能不用前明沐氏镇滇之体制相待,然逐渐裁兵,则与爵位并非一事。 三桂为延长兵事计,一攻广西之陇纳山蛮,再平贵州之水西、乌撒两土司,以武功震耀于朝廷,而实厚自封殖。 朝廷议裁绿营,三桂亦听命,于康熙四年奏裁云南绿旗兵五千有奇。 则以绿旗为明之经制旧军,而其先所挟藩属甚众,又广收逋寇以益之,盖裁老弱而实已增精锐也。 陇纳山蛮与水西土司,用兵一在二年,一在三年;非一地,非一事。 《史稿》未明清修《贰臣传》文义。 水西设治,以比喇为平远,盖平远治在水西之比喇坝也。 史馆不考事实,遽改比喇为陇纳,此需订正。 又,《三桂传》所增事实,有不尽可信者,别见下。 至如称三桂为江南高邮人,籍辽东,当有所据,俟再考证。 三桂藩属,于顺治十七年三月癸亥,定平西、靖南二藩兵制时,已有佐领五十三。 一佐领计有甲士二百,而丁数五倍之。 计五丁出一甲,是有壮丁五万余也。 分左右两都统,虽用清制,然统将皆所部署,皆其死党。 是年七月戊午,又有旨如三桂请,以投诚兵分忠勇、义勇各五营,营各千二百人,统以由寇投明、由明复投三桂之剧盗马宝等十将,皆为总兵。 十月,复请设云南援剿四镇总兵官,以四川、湖广本任之统兵大员为之。 更树死党于云、贵两省之外,贵州自由三桂兼辖,两省督抚咸受节制。 用人则吏、兵二部不得掣肘,用财则户部不得稽迟。 所除授号曰西选。 三桂之爵,进为亲王。 据五华山永历帝故宫为藩府,增华崇丽。 借沐天波庄田七百顷为藩庄。 广征关市,榷盐井、金矿、铜山诸利,一切自擅。 通使达赖喇嘛,互市北胜州。 辽东之参,四川之黄连、附子,遣官就运,转鬻收其值。 富贾领其财为权子母,谓之藩本。 厚饵士大夫之无籍者,择诸将子弟四方宾客肄武事,材技幅辏。 朝臣一指摘,抗辞辩诘,朝廷辄为谴言者以慰之。 尚、耿二藩始并封粤,耿藩旋移闽。 三藩鼎踞南服,糜饷岁需二千余万,近省挽输不给,仰诸江南,绌则连章入告,既赢不复请稽核,耗天下之半。 三桂专制滇中十余年,日练士马,利器械,水陆冲要,遍置私人,各省提镇,多其心腹。 子应熊,尚世祖妹和硕长公主,朝政纤悉,旦夕飞报。 此未撤藩前所有不可终日之势也。 西选之说,相传吴三桂所除授之官,各省皆有,每出一缺,部选者到任,往往遇西选者先到,则折回。 魏源《圣武记》亦言:西选之官遍天下。 此恐传之太过。 在云、贵两省则必有是事,遍天下之说或非也。 当时敢于论三桂者,不过三人,多得罪去。 御史杨素蕴所论,专指三桂用人授官一事,疏言:三桂以分巡上湖南道胡允等十员,题补云南各道,并奉差部员亦在其内,深足骇异。 又言:三桂疏称:求于滇省,既苦索骏之无良;求于远方,又恐叱驭之不速。 则湖南、四川,去滇犹近;若京师、山东、江南,距滇不下万里,不知其所谓远者,将更在何方? 皇上持假便宜,不过许其就近调补耳,若尽天下之官,不分内外,不论远近,皆可择而取之,则何如归其权于吏部铨授为名正而言顺? 纵或云、贵新经开辟,料理乏人,诸臣才品,为藩臣所素知,亦宜请旨,令吏部签补,乃径行拟用,不亦轻朝廷而亵国体乎? 据此,则当时所论三桂任官之不法,亦不过谓所辖云、贵省内缺官,任意指调他省及京朝之员充补;非他省缺官,三桂辄以遣员来补也。 杨疏在顺治十七年,虽其后三桂跋扈尚久,然天下之官有缺,何由报知滇省而得据为选授之柄? 终觉于理不近也。 康熙十二年三月,平南王尚可喜首请归老辽东,以子之信留镇粤,自率两佐领之众,及藩属孤寡老幼自随。 时尚、耿二藩各有十五佐领,及绿旗兵六七千,丁口二万。 部议:尽移所部随可喜归辽东。 将行,而三桂、精忠以七月间,先后请撤藩,以探朝旨。 朝议不敢决允,惟尚书莫洛等数人独言宜撤,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核,仍不敢决。 圣祖特旨允二藩请,悉移辽东。 分遣部院大臣入滇、粤、闽,奖谕并经理撤藩事。 侍郎折尔肯、学士傅达礼至滇,三桂遂以十一月二十一日杀云南巡抚朱国治反。 折尔肯等被留,贵州巡抚、总兵以下皆降。 云贵总督甘文焜驻贵阳,闻变出走,为所属叛将围之,自刎死。 十二月,京师闻变,召还闽、粤所遣部臣,停撤尚、耿二藩。 三桂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以明年甲寅为周王元年。 时天下岌岌,京师亦有称朱三太子谋放火举事者,未及期,为同党所首,获数百人,首事者遁去。 勘问以为奸民杨起隆所为,非真朱三太子,而朱三太子之名则自此遍中于人心。 盖自南明之亡,思明者无所系属,乃始传言明崇祯帝尚有第三子在人间,欲戴以起事者虽未辨真伪,然历数十年而卒获朱三太子其人,杀之而后心安焉。 其有举动则始于是。 时朝命削三桂爵,以顺承郡王勒尔锦为宁南靖寇大将军,讨之。 执三桂子额驸应熊下之狱。 孔有德部众尚在广西,加其婿孙延龄抚蛮将军,其故将线国安为都统,命镇广西,以恩结之。 明年春正月,三桂陷沅州。 偏沅巡抚驻长沙,闻风已弃城遁。 总兵吴之茂以四川叛应三桂,巡抚、提督皆降,四川尽陷。 夷陵总兵徐治都赴援,退守防地。 二月,三桂连陷湖南诸郡,直至岳州,湖南又尽陷。 孙延龄亦以广西叛。 三月,耿精忠反,执福建总督范承谟幽之,巡抚降。 襄阳总兵杨来嘉以谷城叛。 先是,湖南、四川皆三桂分布党羽,设援剿诸镇地,至是响应甚速。 四月,诏以分调禁旅遣将分防情形寄示平南王尚可喜,以笼络之。 盖四藩中孔有德旧部亦已变,独尚藩未动。 可喜年老,决无意发难,将留此为南方一屏蔽。 而是月则诛三桂子应熊,并孙世霖。 削孙延龄、耿精忠职爵,示无所瞻顾。 三桂闻应熊诛,惊曰:上少年,乃能是。 初,仓猝起事,天下以三桂剿绝明后,无可假借之名义,僭号为周,人心非属。 三桂至澧州,意颇前却。 至是,推食而起,曰:事决矣! 耿藩既变,浙东响应。 精忠既遣其将马九玉、曾养性入浙,又遣白显忠犯江西,所至土匪蜂应,江西尤甚。 八旗劲旅与相持于中原,迭有胜败,未能速进。 朝廷通使于达赖喇嘛,欲借其力号召信仰黄教之青海、蒙古,由西边攻川、滇之西;发诏川、滇、黔诸省供应军食,盖以从乱之地饵蒙古军。 诏书刊十三年八月初三日。 此诏不见《东华录》,亦不见《史稿》叙其事日,盖亦纷乱之拙计。 其后达赖喇嘛并不出蒙军,反以割地连和为请,朝议却之。 诏书见存史料室。 可见当时应付之不易。 是时赴浙应敌者,以康亲王杰书为奉命大将军。 赴粤者,以安亲王岳乐为定远平寇大将军。 防守陕西者,以尚书加大学士衔莫洛为经略。 至十二月,陕西提督王辅臣又叛,经略莫洛死之。 十四年二月,进陷兰州,自此为三桂兵力所极。 广西则叛将马雄时时窥广东,尚可喜老病不能军,子之信劫其父降三桂。 于是诸藩之毒尽发。 甘肃尚存张勇、王进宝诸将,能与相持,中原则旗军督率地方文武,渐有收复。 为三藩祸既炽而地域有所限制,可与言恢复时矣。 十五年五月,抚远大将军图海败王辅臣于平凉,辅臣降,诏复其官,授靖寇将军,立功自效,诸将弁皆原之。 以此鼓叛者来归之气。 时官兵各路皆捷,诸藩势日蹙。 十月,杰书师次延平,耿藩将耿继美以城降。 精忠遣子显祚献自铸印乞降。 精忠盖亦效三桂所为,称总统兵马大将军,蓄发易衣冠,铸裕民通宝钱。 至是,献其印降。 杰书入福州,疏闻,命复其爵,从征海寇自效。 海寇者,郑成功子经尚据台湾,是时入闽、浙,不问官军、叛军守地,乘乱略取,陷漳州,海澄公黄芳度殉。 亦逼建昌,耿藩守将耿继善遁。 朝廷因敕杰书速进,乘机下福州。 十二月,尚之信使人诣简亲王喇布军前乞降,且乞师,愿立功赎罪。 诏赦其罪,且加恩优叙。 孙延龄为三桂将吴世琮所杀,踞桂林。 十六年三月,以莽依图为镇南将军,赴广州。 四月至南安,叛将严自明以城降,遂克南雄入韶州。 五月己卯,之信出降。 命复其爵,随大军讨贼。 十七年,于时三桂已起事阅六年,自称为周五年之三月朔,以地日蹙,援日寡,思建号以系从乱者封拜之望,用群下劝进,称帝,改元昭武,以所在衡州为定天府,置百官,大封诸将,国公、郡公、侯、伯有差。 颁新历,举云、贵、川、湖乡试,号所居曰殿,瓦不及易黄,以漆髹之,构庐舍万间为朝房,筑坛衡山,行郊天即位礼。 是时年六十七,老病噎,八月又病痢,噤不能语,召孙世璠于滇,未至而死。 世璠抵贵阳,其下即拥嗣称帝,改号洪化。 当是时,巨魁既死,孤雏继业,其下骁悍敢死之夫犹能奉以周旋。 官军闻三桂死,锐气自倍,然与世璠军战,犹迭有进退。 叛党之凶悍固结不易解散可知。 三桂所用水师将领林兴珠先已降,朝廷封以侯爵,资其习水之用,乃收洞庭之险,急攻湖南。 将军莽依图等徇广西,吴世琮走死。 西军则张勇所用赵良栋,自略阳破阳平关,克成都,王进宝自凤县破武关,取汉中,进克保宁、顺庆。 鄂边将军吴丹、提督徐治都,自巫山克夔州、重庆。 湖南大军贝勒察尼等迭取各郡县,三桂所都衡州亦下。 于十九年春,在湘之藩下诸将均归贵阳就世璠,世璠令再扰川南,降将谭弘复叛,夔州再陷。 朝命罢吴丹,以赵良栋尽护四川诸军,与定远平寇大将军彰泰由湖南,平南大将军赉塔由广西,分三道入云南。 十月,彰泰克镇远,薄贵阳,世璠与其将吴应麒等奔还云南。 二十年正月,赉塔与彰泰两军会于云南之嵩明州。 二月,进攻云南省城,并收云南各郡县。 世璠拒守,久不下。 九月,赵良栋军亦渡金沙江来会。 良栋议断昆明湖水道,速攻之。 十月二十八日戊申,世璠自杀。 次日,其将线缄率众降,戮世璠尸,传首京师,所署将吏悉降。 十二月丁酉,遣官行祭告礼。 己亥,宜捷受贺。 先是,群臣请上尊号,不许。 癸卯,乃上太皇太后、皇太后两宫徽号,颁恩诏,赦天下。 三桂起事之年,圣祖年方冠。 撤藩议起,事由尚可喜请归老而由其子代镇,非请撤也。 部议遽以藩撤复允,朝议两歧。 英主独断,实已定于此时。 尚藩不求撤而已撤,吴、耿乃不自安,求撤以相尝试,一旦尽允之。 当日情事,于二十年十二月,群臣以大憝既除,请上尊号,圣祖召议政王大臣、大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官,谕曰: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请回籍,朕与阁臣面议,图海言断不可迁移。 朕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变,驯致不测,故决意撤回。 吴三桂反叛,八年之间,兵民交困,倘复再延数年,百姓不几疲敝耶? 忆尔时,惟莫洛、米斯翰、明珠、苏拜、塞克德等言应迁移,其余并未言迁移必致反叛。 议事之人至今尚多,试问当日曾有言吴三桂必反者否? 及吴逆倡叛,四方扰乱,多有退而诽毁,谓因迁移所致。 若彼时诿过于言应撤者,尽行诛戮,则彼等含冤泉壤矣。 朕自少以三藩势日炽,不可不撤,岂因吴三桂反叛,遂诿过于人邪? 贼虽已平,疮痍未复,君臣宜益加修省,恤兵养民,布宣德化,务以廉洁为本,共致太平。 若遂以为功德,崇上尊称,滥邀恩赏,实可耻也。 群臣等再以皇上一切调度,非臣等意虑所及,理应加上鸿称,以显功德为请。 复谕:吴三桂初叛时,伪札煽惑,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泽未孚,吏治不能剔厘所致。 今幸地方平靖,独念数年之中,水旱频仍,灾异迭见,师旅疲于征调,被创者未起,闾阎困于转运,困苦者未苏。 且因军兴不给,裁减官员俸禄,及各项钱粮并增加各项银两未复旧,每一轸念,甚歉于怀。 若大小臣工,人人廉洁,俾生民得所,风俗醇厚,教化振兴,虽不上尊号,令名实多。 如政治不能修举,则上尊号何益? 朕断不受此虚名也。 朕自幼读书,觉古人君行事,始终一辙者甚少,尝以为戒,惟恐几务或旷,鲜克有终。 宵衣旰食,祁寒盛暑,不敢少间。 偶有违和,亦勉出听断。 中夜有几宜奏报,披衣而起,总为天下生灵之计。 今吏鲜洁清之效,民无康阜之休,君臣之间全无功绩可纪,倘复上朕尊号,加尔等官秩,则徒有负愧,何尊荣之有? 至于太皇太后、皇太后加上徽号,诏赦天下,理所宜然。 其上朕尊号之事,断不可行。 云云。 所叙撤藩之初廷议情况,及藩变以后归咎情状,皆见事由主断。 以图海之威重,且不主张,亲贵中亦绝无成见,惟受命出师,效其奔走之力,扼要屯驻,能守而后言战。 叛党有来归者,不吝爵禄,且实保全之,不轻斩刈,此不能不谓圣祖之有作为矣。 又观其经乱讨伐八年之中,朝廷举措,极示整暇。 其时天下士夫,皆有望治之心,并无从乱之意。 逸民遗老,亦早痛恨三桂之绝明,尤无人赞助藩变者。 要亦圣祖善驭天下士夫,略举其迹:十二年岁杪闻变发兵,而十三年二月,《实录》书上御经筵,中间有皇子生、皇后崩等事,命将行师,又无日无之。 八月,再书 上御经筵,则典礼无废也。 九月朔,谕翰林院掌院学士傅达礼等:日讲关系甚大,今停讲已久,若再迟恐致荒疏。 日月易迈,虽当此多事之时,不妨乘间进讲。 于事无误,工夫不间,裨益人心不浅。 尔衙门议奏。 院臣以几务殷繁,间日一进讲。 上曰:军机事情,有间数日一至者,亦有数日连至者,非可限以日期,其仍每日进讲,以慰朕惓惓向学之意。 举经筵,康熙朝自九年为始。 十三年不因军务而间断,此可书也。 而《史稿本纪》,二月书 上御经筵,八月不书,九月朔乃书之,因谕每日进讲,与《东华录》不同。 此《史稿》不明故事之误也。 经筵与日讲,并非一事。 九月无御经筵之理。 因九月朔有每日进讲之谕,而移并一处,望文生义,不可不订正之。 十四年四月谕:日讲原期有益身心,增长学问。 今止讲官进讲,朕不复讲,但循旧例,日久将成故事,不惟于学问之道无益,亦非所以为法于后世也。 嗣后进讲时,讲官讲毕,朕仍复讲。 如此互相讨论,庶几有裨实学。 康熙间讲学之风大盛,研求性理,此时已用熊赐履开其先声,纂修经义,明习天文算学,皆于此开其端。 以天子谆谆与天下通儒为道义之讲论,实为自古所少,其足以系汉人之望者如此。 而考其时势,则正复黔、秦、蜀、湘尽陷,东南浙、闽、两广、江西蠢蠢思变,方于十三年岁杪议亲征而未发之时。 无论其为镇定人心与否,要能无日不与士大夫讲求治道,其胜宦官宫妾蔽锢深宫之主远矣。 十五年十月,命讲官进讲《通鉴》,以前代得失,有裨治道,撰拟讲章进讲。 复奏从纲目中择切要事实,首列纲,次列目,每条后总括大义,撰为讲说,先儒论断亦酌量附入。 十六年,三藩尽叛,各寇皆发之后,叛服之数晓然,兵事大有把握。 三月,谕翰林院掌院学士喇沙里:令翰林官将所作诗赋词章及直行草书,不时进呈。 上召至懋勤殿,亲自披阅,以御临书赐喇沙里。 此又振兴文事,为鸿博开科先声,皆极得抚驭汉人之法。 兵事实力在八旗世仆,人心向背在汉士大夫。 处汉人于师友之间,使忘其被征服之苦,论手腕亦极高明矣。 故宫有圣祖巡幸出征时,报告两宫太后及训示诸皇子之语,文理甚拙,字体亦劣,于康熙朝御书文彩或有假借。 然南巡时对众挥毫,传布甚夥,断非伪为;或道途手简,转是内竖等所代作,未可以此疑之。 是年五月初四日己卯,尚之信降。 而是日谕大学士等:帝王之学,以明理为先。 格物致知,必资讲论。 向来日讲,惟讲官敷陈讲章,于经史精义,未能研究印证,朕心终有未慊。 今思讲学必互相阐发,方能融会义理,有裨身心。 以后日讲,或应朕躬自讲朱注,或解说讲章,仍令讲官照常进讲。 尔等会同翰林院学士议奏。 寻复议:讲官进讲时,皇上或先将《四书》朱注讲解,或先将《通鉴》等书讲解,俾得仰瞻圣学。 讲毕,讲官仍照常进讲。 据此则帝于讲官所进讲章,拟于未讲之先,自将讲章向讲官先讲,然后由讲官再订正之,复议未敢任此也,圣祖则可谓好学矣。 自后日讲时,帝自晰经传之旨极多,皆于进君子退小人、亲贤远佞之意,就圣贤之语有会而发,《东华录》所载极多,不具录。 十七年正月,诏举博学鸿儒。 时三桂尚未称帝,叛众意尚坚,而海内士夫向往之诚,歌颂之盛,已视朝廷之举动而日有加增矣。 历年巡幸之事,若行围讲武,巡近畿访民疾苦,巡边,谒陵,亲祀明陵,观禾劝耕,每奉太皇太后以行,所至亦以讲宫从,进讲不辍。 其时关外勤朴之风未改,所经过无累于民,《实录》累书其所幸,若士民之游历无异也。 时西南战事方急,中原及畿辅已晏然向治如此。 然都城北邻蒙古察哈尔部,自太宗征服以后,林丹汗走死,其子额哲来降,得其传国玺,念系元世祖嫡裔,封为亲王,仍冠内蒙四十九旗之上。 传至布尔尼,当康熙十四年,征其兵助讨藩变,不至。 旋煽奈曼等部同叛。 以多铎孙信郡王鄂札为抚远大将军,图海为副,讨之。 六阅月而平。 《史稿图海传》:讨布尔尼时,禁旅多调发,图海请籍八旗家奴骁健者率以行,在路骚掠一不问,至下令曰:察哈尔元裔,多珍宝,破之富且倍。 于是士卒奋勇,无不一当百。 战于达禄,布尔尼设伏山谷,别以三千人来拒。 既战伏发,土默特兵挫,图海分兵迎击,敌以四百骑继进,力战覆其众。 布尔尼乃悉众出,用火攻。 图海令严阵待,连击大破之,招抚人户一千三百余。 布尔尼以三十骑遁,科尔沁额驸沙津追斩之,察哈尔平。 据此,则滇乱年余时,又对察哈尔用兵。 除调不附察之蒙旗赴讨外,官军主力乃八旗家奴,则旗下正兵已尽发,可见南方军事之棘。 但所谓家奴,即属包衣下人物,诱以利即成劲旅,又可见八旗风气之悍劲。 考《图海传》此文,旧史馆传所无,出李元度《先正事略》,李想自有本,今未能详矣。 主撤藩者,亲贵中无人,重臣若图海,亦力持以为不可。 莫洛等言之而圣祖用之,是庙谟先定,非群策也。 统兵大将则皆亲贵,然一蹉跌即召回,无始终其事者,则运用在一心,非倚办于一二大将也。 赞撤藩而出预军事者,仅一莫洛,早为叛将所戕。 明珠辈幸而言中,以此邀后来之宠,其时非有主持之力。 圣祖随材器使,疆臣中得李之芳能捍闽、浙之患,蔡毓荣能收云南会师之功;武臣中得西陲数将,张勇及王进宝、赵良栋,能与中原之师夹击收效。 是皆因事见材,非先倚此数人而举其事。 圣祖之平三藩,为奠定国基之第一事。 少年智勇,确为事实。 又能功成不自骄满,力辞尊号,惟务讲学,开一代醇厚之风,较之明万历以来,不郊、不庙、不朝,而边将小小捕斩之功,无岁不宣捷颁赏,君臣以功伐自欺,以进号蒙赏,糜费国财,互相愚滥,其气象何啻天壤之隔也。 鸿博开科,正在滇变未平之日,而其时文运大昌,得才之盛,至今尚为美谈。 非特当时若不知西南之未靖,即后之论世者,亦若置三藩为又一时事,而以己未词科为清代一太平盛事。 今为提出以时事相比论之。 且应知己未词科,纯为圣祖定天下之大计,与乾隆丙辰之词科,名同而其实大异,此论清事之一要点也。 康熙十八年三月朔,试荐举博儒之士一百五十四人于体仁阁,先赐宴,后给卷,颁题璇玑玉衡赋,省耕二十韵。 读卷官派大学士李霨、杜立德、冯溥,掌院学士叶方霭,凡四人。 取中一等二十名,二等三十名,俱入翰林。 先已有官者,授侍读侍讲;曾中进士者,授编修;布衣生员以上,授检讨,俱令纂修《明史》。 其中理学、政治、考据、词章、品行、事功,多有笼罩一代者。 而其誓死不就试者为尤高,至更能有高名而不被荐,尤为绝特,若顾炎武是矣。 是时高才博学之彦,多未忘明,朝廷以大科罗致遗老,于盛名之士,无不揽取,其能荐士者,虽杂流卑官,亦许呈荐。 主事、内阁中书、庶吉士,犹为清班;若兵马司指挥刘振基之荐张鸿烈,督捕理事张永祺荐吴元龙。 至到京而不入试者,亦授职放归,若杜越、傅山诸人。 入授而故不完卷,亦予入等,若严绳孙之仅作一诗是也。 盖皆循名求士,大半非士之有求于朝廷。 后来丙辰再举大科,入试百九十三人,取一等五人,二等十人;补试二十六人,取一等一人,二等三人,试至两场。 二等授职,贡监只得庶吉士,逾年散馆,有改主事知县者,而士以为至荣,且得士亦远不及己未之品学。 部议三品以下所荐,不准与试,皆以资格困之。 是士有求朝廷矣。 故康熙之制科,在销兵有望之时,正以此网罗遗贤,与天下士共天位,消海内漠视新朝之意,取士民之秀杰者以作兴之,不敢言利禄之途,足以奔走一世也。 此事宜与平三藩之时代参观,弥见圣祖作用。 第三节 取台湾三藩既平,国势已振,而郑氏犹踞台湾。 东南滨海之地,禁民勿居,又禁出海之民,以为坚壁清野之计,仍时时有海警。 八旗劲旅,不习风涛,于此无能为役。 自三藩既平,汉人思以功名自奋者,自然乘时会而生。 台湾在卧榻之侧,然惟汉人能图之。 成大功者姚启圣、施琅二人,而世皆传姚之功为施所掩。 《国史》所纪,颇与私家所传不尽合。 而台湾之历史,以前多不明了,兹悉约为辨正焉。 古书无台湾之名,而其地距福建之泉州绝近,岂自古沿海之人,一无闻见? 近柯先生劭忞著《新元史》,于《外国琉求传》后系论曰:琉求,今之台湾。 今之琉求,至明始与中国通。 或乃妄合为一,误莫甚矣。 此说极是。 史书中琉求有传,惟《隋书》《宋史》及《元史》。 《隋书》云:琉求国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 隋建安郡,当今兴、泉、漳、汀滨海诸郡地。 又云: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 三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 到琉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明年又往,抚慰不从,取其布甲而还。 《宋史》:淳熙间,琉求人猝至泉州水澳、围头等村杀掠,人闭户则免。 《元史》: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澎湖诸岛与琉求相对,亦素不通。 天气清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 西南北岸皆水,至澎湖渐低,近琉求则谓之落漈。 漈者,水趋下而不回也。 凡西岸渔舟到澎湖以下,遇飓风发作,飘流落漈,回者百一。 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 世祖至元末,遣使杨祥、阮鉴等往宣抚,以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屿舟行。 至是日巳时,海洋中正东望见有山长而低者,约去五十里,祥称是琉求国,鉴称不知的否。 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人众不亲上岸,令军官刘闰等二百余人,以小舟十一艘载军器,领三屿人陈辉者登岸。 岸上人众,不晓三屿人语,为其杀死者三人,遂还。 四月二日至澎湖。 据诸史所言,地望距泉、汀极近,自汀属海屿往,且不过一日可达,部署登岸,被抗而还,抵澎湖计亦不过一两日程,其为台湾地无疑。 至明洪武初所诏谕之琉球,则俨然旧国,与元以前所记无文字、无年岁、无疆理、无官属者,文野迥异。 国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为姓,而中山最强。 洪武五年正月,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去其国,自是随使入朝贡,奉笺表无虚岁。 三王迭来,且请子弟入国学。 其距中国道里,据《清通典》,自福州五虎门出海,历程一千七百里至其国。 据《琉球国志略》,康熙五十八年遣使测量,琉球偏东五十四度,距福州八度三十分,推算径直海面一千七百里,船行则福州至姑米山四十更,计二千四百里,回五十更,计三千里云。 与五日程之说大异,故曰《新元史》之说确也。 清《一统志》尚以历史之琉求,为明以来之琉球,其叙台湾,莫详于国史《施琅传》。 琅疏言:明季设澎水标于金门,出泛至澎湖而止。 台湾原属化外,土番杂处,未入版图,然其时中国之民,潜往生聚于其间,已不下万人。 郑芝龙为海寇时,以为巢穴。 及崇祯元年,郑芝龙就抚,借与红毛为互市之所。 红毛遂联结土番,招纳内地民,成一海外之国,渐作边患。 至顺治十八年,海逆郑成功破之,盘踞其地。 据此,则台湾原为郑氏巢穴,特踞一地于土番之中,未有建置之规划耳。 至芝龙就抚于明,乃以台湾借红毛为互市所,则亦若澳门之于葡萄牙,本以为好而相假,非红毛以力取之也。 红毛为其时西洋人之通称,实为荷兰国人。 红毛经营三十余年,乃成一海外之国。 成功乃以兵力逐久假不归之荷兰,又传子至孙,奉明正朔者二十余年。 是则开辟台湾者,始终为郑氏。 姚启圣为清代平台首功,诸家纪启圣事,谓生于郑芝龙起事之岁,至年六十而台湾郑氏亡,启圣亦卒。 以为天特生启圣与台湾终始。 启圣生明天启四年甲子,芝龙入台即在是年,至崇祯元年即让与红毛而身就抚,是据台不过四年;且无海外立国之计,一招即受抚,其不重视台可知也。 此既名为台湾以后之历史也。 姚启圣人奇事奇,轻侠豪纵,为路人可以杀人报仇;恤人患难,可以不自顾其身命;以犯法亡入旗。 在明末本为浙江会稽籍诸生,入旗后中康熙二年旗籍第一名举人,出为县令,多奇特之行。 康亲王杰书统兵讨耿精忠,启圣从立功,洊升至福建布政使,寻擢总督。 台湾郑经,即成功子,闽乱以来,屡侵略福建沿海郡邑,其将刘国轩尤能军。 启圣御之,连复所侵地,遂以收全台为己任。 开修来馆以纳降,不惜金钱重贿,多行反间,以携其党。 不终岁,将士降者二万余人。 又请前被裁之水师提督施琅,以百口保其复任。 施琅者,泉州晋江人,雄杰习于海,故隶芝龙部。 芝龙降于贝勒博洛,琅族叔福从之。 琅从成功招,留为明用,既而与成功不相得,遁归福所。 琅父大宣及弟显,俱为成功所杀。 琅既归新朝,久之无所遇,归居泉州。 顺治十一年十二月,朝命郑亲王世子济度为定远大将军,征成功。 入泉州,拔琅从军。 十二年,成功攻福州,琅击却有功,授同安副将,进总兵。 康熙元年,擢水师提督。 时成功已死,子经统其众。 琅累战有功,加右都督,授靖海将军。 康熙七年,密陈郑氏克取状,而部议难之,且以为疑。 遂裁水师提督,召琅入为内大臣,隶镶黄旗将军。 十六年,复水师提督,启圣累保琅未用。 二十年,郑经又死,子克塽幼。 内阁学士李光地亦奏保琅,乃复任琅为水师提督焉。 先是,郑氏已屡败,尽弃闽省海边地,并海坛、金门、厦门等群岛。 郑氏之众,悉归台湾。 旗军在闽无所用,启圣使客说耿精忠自请入朝,亦劝康亲王杰书请班师,悉其供亿之费,从是平台。 时郑克塽袭称延平王,而事皆取决于其下刘国轩、冯锡范。 琅以国轩最悍,时方守澎湖,计一战破之,则台湾可不战下。 遂以二十二年六月攻澎湖,力战克之。 国轩遁归台湾,克塽及锡范等果震慑乞降。 琅以八月率师入台受降,克塽及国轩、锡范以下皆出降。 琅由海道专船奏捷,而启圣则驰驿入奏,迟琅奏二十日而达。 圣祖得捷音甚喜,立封琅靖海侯。 启圣以积年经画之劳,赏竟弗及。 会启圣又奏言庙谟天定,微臣无力,圣祖益疑其有怨望意。 未几,启圣以疽发背卒。 卒后尚论之士多有为启圣鸣不平者,因于琅有贬辞。 其实为国立功,琅与启圣所见自同,惟其奏捷取巧,受爵不让,有攘功之迹、掠赏之情,亦可议者。 其论台湾之善后,朝议主迁民弃地不设守。 李光地为泉州产,于此役颇自谓有所参预,圣祖亦以其晓事询问之,光地尤主张招红毛畀以其地,此见光地自撰《语录》及《年谱》,圣祖不纳。 琅疏争其事,略言:顺治十八年,郑成功攻红毛破之,踞台湾地,窥伺南北,侵犯江浙,传及其孙克塽,积数十年。 一旦畏天威,怀圣德,纳土归命,以未辟之方舆,资东南之保障,永绝海邦祸患,人力所能致之。 若弃其地,迁其人,以有限之船,渡无限之民,非数年难以报竣。 倘渡载不尽,窜匿山谷,所谓藉寇兵而赉盗粮也。 且此地原为红毛所有,时在垂涎,乘隙复踞,必窃窥内地,重以夹板船之精坚,海外无敌。 沿海诸省,断难晏然。 至时复勒师远征,恐未易见效。 如仅守澎湖,则孤悬汪洋之中,土地单薄,远隔金门、厦门,出足不受制于彼,而能一朝居哉! 部臣苏拜、抚臣金鋐等,以未履其地,莫敢担承。 臣伏思海氛既靖,汰内地溢设之官兵,分防两处。 台湾设总兵一、水师副将一、陆营参将二、兵八千;澎湖设水师副将一、兵二千。 初无添兵增饷之费,已足固守。 其总、副、参、游等官,定以二、三年转升内地,谁不勉力竭忠? 其地正赋杂粮,暂行蠲免。 现在一万之兵,仍给全饷,即不尽资内地转输。 盖筹天下形势,必期万全。 台湾虽在外岛,实关四省要害。 无论耕种犹资兵食,固当议留;即荒壤必借内地挽运,而欲其不为红毛,亦断不可弃。 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隅。 事关封疆重大,伏祈乾断施行。 疏入,下议政王大臣等,议仍未决。 总督启圣从琅议。 上召询廷臣,大学士李霨是琅,寻侍郎苏拜亦请从琅,与启圣同议,请设总兵等官及水陆兵,并设三县一府一巡道,上允行。 盖成琅之美者,启圣也;琅实负启圣,启圣何尝忌琅? 其卒于是年,亦寿数适然耳;必谓愤郁致死,不浅之乎论启圣哉! 琅又疏言:克塽纳土归诚,应携族属,刘国轩、冯锡范应携家口,同明裔朱恒《小腆纪传》作鲁世子桓等,俱令赴京。 其武职官一千六百有奇,文职官四百有奇,应候部议。 降兵四万余人,或入伍,或归农。 诏授克塽公衔,国轩、锡范伯衔,俱隶上三旗;其余职官及朱恒等,命于附近各省安插垦荒。 旋授国轩天津总兵。 终清之世,郑氏之后及国轩、锡范,皆以世袭佐领辖其所属,至清亡乃止。 第四节 治 河河患恒在大乱之后,兵事正殷,无能顾及此事。 明季李自成决河以灌汴梁,天灾而以人祸成之,尤为盗贼纵横时惯例。 清兴,治河有名者,世祖时即用杨方兴、朱之锡二人,先后为总河。 其时无所谓科学,方法皆得之工人之经验。 其为治河名臣者,第一系廉洁,第二即勤恳。 廉洁则所费国帑,悉数到工;勤恳则视工事为身事,可以弭河患者无不留心,除力所不及外,不至以玩忽肇祸。 有此二者,其收效恒在徒讲利学者之上。 盖虽精科学,仍当以廉洁、勤恳为运用科学之根本也。 方兴、之锡皆足以当之。 顺治元年五月,摄政王兵始入京。 六月,遣王鳌永招抚山东、河南。 七月,即命方兴总督河道。 十四年乞休还京师,所居仅蔽风雨,布衣蔬食,四壁萧然。 代者即之锡,亦任十年,至康熙五年卒官。 时总督朱昌祚奏之锡遗绩,言:之锡治河十载,绸缪旱潦则尽瘁昕宵,疏浚堤渠则驰驱南北。 受事之初,河库储银十余万,频年撙节,见今贮库四十六万有奇。 及至积劳撄疾,以河事孔亟,不敢请告。 北往临清,南至邳、宿,夙病日增,遂以不起。 此皆述其实,非溢美也。 徐、兖、淮、扬间颂之锡惠政,相传死为河神。 乾隆时,高宗巡视河工,顺民意封佑安助顺永宁侯神号,春秋祠祭,民称之曰朱大王云。 后数年乃得名河臣靳辅。 辅任总河在康熙十六年,时吴三桂叛,诸藩、诸降将响应,兵事极棘,河道不治,先后溃决,淮、黄交病,水浸淫四出,下河七州县淹为大泽,淮水全入运河,清口涸为陆地。 十六年,略有转机,中原已无动摇之象,而辅以先任皖抚,帝奖其实心任事,急欲治河,遂授为河道总督。 辅到官即周度形势,博采舆论,为八疏同日上之。 议疏下流,治上流,塞黄、淮各处决口,规画甚备。 又议经费所出,计需银二百十四万八千有奇,应令直隶、江南、浙江、山东、江西、湖北各州县,借征康熙二十年田赋十之一,工成后由淮、扬被水田亩涸出收获,及运河通行经过商货征税补还。 又议裁并冗员,明定职守,严河工处分,讳决如讳盗例。 又议官吏工成优叙。 复议工竣守堤兵役。 期二百日毕工,日用夫十二万三千有奇。 当时工料之贱如此,而廷议以军兴难其事,谓募夫太多虑扰民。 帝命辅熟筹,乃写其期限为四百日,运土改用车驮,募夫可减至四之一。 廷议允行,于是治河始有彻底之计划。 十八年,如期工竟,急谋增赋,议淮、扬已渐有涸出地亩,除丈量还民外,余田可行屯田法。 时论以为有碍民业,乃不直辅,而所修之工亦有小决处,河水亦未尽复故道。 辅自请处分,部议当夺官,帝命辅戴罪督修;部又以决口议令辅赔修,帝以赔修非辅所能任,不允。 此皆帝之能用才,不听有司以文法困之也。 既而议者谓:下河被水,辅乃筑堤堵水不使下,何不就下河浚使出海,而反蓄水于高处,既徒拂就下之性,又以下河所涸地,规屯田之利以病民。 劾辅甚厉。 劾之者皆正人,若于成龙、汤斌皆是。 帝询淮、扬仕京朝者,侍读乔莱等亦右成龙。 而辅坚持堵筑,谓下河不可浚使出海。 帝意不能不从众议,令侍郎孙在丰董浚口之役,发帑二十万专任之,总河仍任辅。 辅言:下河形如釜底,近海转高,浚之水不能出,徒令海水倒灌为患。 持之甚坚。 言官劾辅请加罪,至比之舜之殛鲧;又言屯田累民,并及其幕客陈潢,罪状无所不至。 御史郭琇既劾辅,同时劾大学士明珠,直声震天下。 而劾明珠疏亦及辅,以故辅之功罪,时论颇不定。 至今记载中尚然。 帝谕廷臣:辅挑河筑堤,漕运无误,不可谓无功。 屯田事亦难逃罪,近论其过者甚多。 人穷则呼天,辅不陈辩朕前,复何所控告耶? 时在康熙二十七年。 三月,帝御乾清门,召辅与成龙、琇等廷辩。 辅、成龙于筑堤浚口,各持所见不相下;琇独言辅屯田害民。 辅引咎,遂坐罢;诸右辅者,并降谪有差,陈潢亦坐谴。 清初治河,必兼治运。 元、明以来,建都在北,而粮从南来。 运道独恃一水。 运河绝黄河而北,故治河必先顾运。 视今海陆皆有轮轨为交通,情形迥异,故瞻顾尤多。 辅既治河,又以漕运向有河运一节,盖清口而上,漕艘行黄河中有百八十里,乃再入运。 辅以避风涛之险,自骆马湖凿渠,历宿迁、桃源,至清河仲家庄出口,名曰中河。 对清口仅行黄河数里,即入中河,直达张庄入运。 此与明初陈瑄凿清江浦,导水由管家湖入鸭陈口达淮,谓之清口者,为淮南、北两大功。 当筑堤浚口两论未定以前,先有此通漕成绩,故不获罪。 后在丰浚口功卒不就,成龙等亦皆认主张之非。 三十年,帝复思起用辅,而辅以老辞矣。 帝于三藩平后,即亲视河南巡。 二十三年、二十八年两次南巡,皆阅河,益奖谕辅。 及是,帝言:朕听政后,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书宫中柱上,至今尚存。 河务不得人,必误漕运。 及辅未甚老而用之,亦得纡数年之虑,仍命为总河。 辅辞,疏请前此缮治所未竟者数事,则疏请复陈潢官,并起用前坐累同贬之熊一潇、达奇纳、赵吉士三人。 旋卒,赐祭葬,谥文襄。 帝之治河,谓能一劳永逸,非也;然爱惜人材,曲尽众论,有疑义则身临决之,一时理想之说,朝野沸腾,未尝荧听而轻罪争执之人,兢兢业业于武功告成之后,在帝尚为盛年,而持重有为若是,可谓有道之气象矣。 陈潢者,杭州才士,辅过邯郸吕祖祠,见题壁诗署潢名,异之。 踪迹得潢,礼之入幕。 辅所建白,多自潢发之。 帝首次南巡阅河,问辅必有通今博古之人为佐,以潢对。 后辅疏言潢佐治十年劳,授潢佥事道衔。 郭琇劾辅连及潢,逮至京卒。 后以辅疏请复其官。 生平言河务,有友人张霭生次而述之,为《治河述言》十二篇。 圣祖能用辅,辅能礼潢,以事功学问名世,由今观之,皆盛世事也。 圣祖为阅河巡幸,亦与高宗之侈游观劳供顿者有不同焉。 第五节 绥服蒙古内蒙四十九旗,早服清。 漠北三汗,犹以前代帝族自居,其预朝觐会盟之事,在康熙中叶以前,间以例贡邀赏,略如前代中外对抗意。 圣祖不轻启边衅,亦未有相图意也。 三汗者,元顺帝后达延车臣汗,为蒙古退出塞外后中兴之汗,自漠北入居漠南。 盖明初摈蒙古于漠北,至是乃复近塞。 有子十人,其四入漠南,子孙占内蒙四十九旗之大半。 第八子格埒森札,留故土,号所部曰喀尔喀,析众万余为七旗,授予七人领之,分左右翼。 长子阿什海之后长右翼,所部尊之曰札萨克图汗。 第四子诺诺和长左翼,其后尊为土谢图汗。 又有第五子阿敏都喇勒后,尊为车臣汗,地在瀚海以北,汉唐兵力盛时所不能有,为元都和林所在,古北匈奴之王庭也。 左翼复有诺诺和之第四子图蒙肯,以尊奉黄教为西藏达赖喇嘛所喜,令所部奉之视三汗,是为中路赛因诺部。 康熙时尚未定袭号,喀尔喀尚只有三汗,而实分为四部。 太宗崇德初,以察哈尔平,漠南悉定,遣使宣捷于喀尔喀。 喀尔喀来聘,厚赉之。 旋贡裘马等物来谢,诏定制岁献白驼一、白马八,曰九白之贡。 此亦蒙古以土物邀赏于中国之惯例,不足言内向也。 顺治间,掠内蒙巴林部,中朝责之,令归所掠人畜,不奉诏。 历十年始请盟,诏赐盟宗人府,羁縻而已。 喀尔喀西邻厄鲁特蒙古,乃明之所谓瓦喇,时称卫拉,分四部:曰准噶尔,曰杜尔伯特,曰土尔扈特,曰和硕特。 准噶尔踞伊犁,势甚张。 康熙中,其酋长噶尔丹自立为准噶尔汗,袭取青海和硕特部,兼有四卫拉特。 复南摧回部城郭诸国尽之,转而北,思并喀尔喀。 会喀尔喀左翼土谢图汗攻右翼札萨克图汗,杀汗而夺其妾,三部内哄。 中朝方遣使偕达赖喇嘛之使为之和解,而噶尔丹亦使其弟入喀尔喀,故激土谢图汗之怒,汗执杀之,噶尔丹遂借词报复,喀尔喀又不设备。 二十七年夏,噶尔丹突袭土谢图汗,汗名察珲多尔济,拒战大败。 时中朝遣使赴俄罗斯勘界,路经外蒙,喀尔喀乞援,因扬言中国有专使来助己。 噶尔丹亦具书来,使臣以好语两释之。 噶尔丹知中朝无干涉意也,进兵益急,遍躏三汗地,诸部皆奔溃,谋所向,请决于所奉大喇嘛。 大喇嘛时为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之弟,其名号谓之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呼图克图者,活佛之弟子,亦崇拜为佛者也。 诸部意将近投俄罗斯,呼图克图言:俄不奉佛,俗尚、言语、服色皆相距远,莫若全部内徙,可邀万年之福。 众从之,于是七旗举族款塞内附。 帝命尚书阿喇尼等,迭发归化城及独石、张家二口仓储,并赐茶、布、牲畜十余万以赡之,使借牧科尔沁地。 是时外蒙内向,为清收抚藩属之一大关键。 若失之毫厘,折入俄国,北徼全局皆变。 喀尔喀既去,必为俄国借取厄鲁特之先机,后来所定新疆天山南北两路,恐亦尽改其形势矣。 故清于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尊礼甚至,非宗教之关系,乃政治得其裨益甚大也。 雍正元年正月丙申,上亲吊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遣使护其丧归。 《东华录》叙其事云:先是理藩院奏: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原系法教内之第一人,数世行善,垂九十年,当噶尔丹叛乱时,身率七旗之喀尔喀等来归,最为有功。 伊系喀尔喀汗之子,土谢图汗之弟。 遭逢圣朝,叠蒙殊遇,前年圣祖仁皇帝面谕之曰:癸卯年朕寿七十,尔寿九十,大庆之年,尔必前来,断勿食言。 胡土克图领旨而回。 今虽年迈衰病,遵旨来京谒见梓宫,志愿已遂,泊然示寂。 请照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之例,给赐名号印册,以示优典。 得旨俞允,命给与名号印册。 既而上且临吊,喀尔喀土谢图汗等以停止往吊奏谢。 上谕:胡土克图极蒙皇考轸念,礼遇加隆,皇考升遐系甲午日,今胡土克图圆寂亦系甲午日,佛果圣因,证明不昧。 胡土克图非寻常僧人比,朕躬亲往,悬帕供茶,以尽朕心。 将此旨传与喀尔喀汗王驸马及胡土克图徒属知之。 至是,理藩院以移送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龛座,请派大臣官员护送前往,上特命敦郡王允、世子弘晟,赍赐印册奠仪,又命散秩大臣尚崇廙等护送胡土克图龛座前行,所过蒙古地方,毋得任意需索。 《蒙古游牧记》引松筠《绥服纪略图诗注》:康熙二十七年,喀尔喀众议就近投入俄罗斯,因请决于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呼图克图曰:俄罗斯素不奉佛,俗尚不同我辈,异言异服,殊非久安之计,莫若全部内徙,投诚大皇帝,可邀万年之福。 众欣然罗拜,议遂决。 余在库伦时,有头等台吉格齐多尔济者,乃额驸敦多布多永济之孙,年近八十,广记故实,此事乃其所述云。 据以上所述,外蒙内向由于哲布尊丹巴喇嘛。 清自建州初起,无事不侥天佑,此亦不期然而然。 在清世可云积德累仁而得此,今从易代后观之,则臣工善颂之语,固不足信,其王气之偶钟,独邀天幸则确也。 额驸敦多布多尔济,即为噶尔丹所败来归之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之孙袭汗爵者,尚圣祖第六女固伦恪靖公主,以此由郡王进亲王。 格齐多尔济当松筠办事库伦时,年近八十,松筠住库伦,在乾隆五十年至五十五年,上距雍正元年约七十年,童时固犹及见大喇嘛,且为其近属从高叔祖,所传确也。 又与世宗谕文吻合,足为清抚外蒙之实在缘起。 然非有平三藩、取台湾之威信在前,及勤政安民之太平景象在目,固亦不足徕此远人也。 帝既受喀尔喀降,噶尔丹亦遣使来贡,诉土谢图汗杀其弟,衅由彼启。 上为责土谢图汗,而敕反其侵地。 噶尔丹既兼有回部、青海、漠北,骄蹇不奉命,要求执送土谢图汗及哲布尊丹巴胡呼图克图,乃罢兵西返。 帝不许。 达赖喇嘛以奉中朝命,遣使往谕噶尔丹,为喀尔喀讲好。 达赖使来,亦传达赖意,执送其仇土谢图汗及哲布尊丹巴,可以图成,且由己保其安全。 帝亦不允。 往复甚久。 至二十九年五月,噶尔丹以追喀尔喀为名,选锐东犯。 朝廷所遣尚书阿喇尼以蒙古兵御之,令喀尔喀众居前,又为所败,遂乘胜入内蒙地。 六月,帝下诏亲征,命兄裕亲王福全为抚远大将军,皇长子胤禔副之,领左翼出古北口;弟恭亲王常宁领右翼,为安北大将军,出喜峰口。 右翼遇贼乌珠穆沁部地,地在古北口东北九百余里,战不利,贼遂越乌珠穆沁而南,至乌兰布通,距京师止七百里,与左翼遇。 贼以万驼缚足卧地,背负箱垛,蒙以湿毡为障,士卒于垛隙发火铳,谓之驼城。 官军隔河以炮击驼多毙,阵断为二,步骑争先陷阵,遂破其垒。 贼遁,而帝舅内大臣佟国纲亦战殁。 帝于先数日亦因病回銮。 噶尔丹又遣西藏济隆胡土克图来乞和。 帝所遣康亲王杰书出归化城截贼归路者,因贼乞和,奉裕亲王檄,不复邀击。 明年,帝出塞至多伦泊,受喀尔喀各汗各台吉朝,编审旗分,与内蒙四十九旗同列。 亲谕喀尔喀左右两翼释憾,特封前被土谢图汗所杀札萨克图汗沙喇之亲弟策旺札布为和硕亲王,代领部众仍袭汗号,以慰安之。 即免土谢图汗擅杀之罪,使归于好。 三十一年,立火器营,以用兵征噶尔丹惟大炮能制胜也。 噶尔丹又奏请不敢复乞致土谢图汗,惟哲布尊丹巴为达赖喇嘛弟子,乞送达赖所。 达赖使人助之请,帝皆不许。 时达赖第五世实已死,其第巴喇嘛所置之行政官名桑结者,秘不发丧,矫达赖之命行事,与噶尔丹相比昵。 噶尔丹阳恭顺中朝,与达赖请上尊号,既却之,又屡书索仇人,阴遣使内蒙各部叛归己。 内蒙以闻,帝以二十九年之役未得志,密令内蒙诸部伪许内应以诱之。 三十四年,贼果南掠,临漠南,久踞不去。 三十五年正月,帝复下诏亲征。 二月启行,帝率禁旅由独石口出中路,以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率东三省兵出东路遏其冲,归化城将军费扬古即世祖董鄂妃之弟、甘肃提督孙思克明王化贞部下叛将孙得功之子,率陕甘兵出宁夏西路邀其归。 噶尔丹畏中国火器,乞援于俄罗斯。 俄新与中国定界约和,不许。 中路军逼贼境,东路军未至,西路军亦言贼尽焚草地,迂道秣马,粮运又阻雨,士马馁困,乞上绥军以待。 大臣有请回銮者,帝怒不从,疾趋克尔伦河,遣使告噶尔丹驾至。 噶尔丹不信,登山望见黄幄龙纛,环以幔城,又外为网城,军容山立,大惊,拔营宵遁。 翌日,大军至河,北岸已无一帐,渡河追之,不及。 命内大臣明珠尽运中路粮以济西师,西师已入土谢图汗部地,抵土拉河上之昭莫多译言谓多树之地。 噶尔丹调精锐,毕集御营,西师来者必较易与。 费扬古亦以羸师诱之,设伏于林木中。 孙思克先以绿旗兵据高阜与战,贼仰攻甚久,伏兵起,贼败溃,乘夜追之,至天明收军,斩千级,降三千,获驼马牛羊庐帐器械无算,并殪其可敦阿奴。 可敦者,汗之妃也,先尝为策妄阿喇布坦所劫,不知何时归,至是阵毙。 噶尔丹狼狈遁。 帝亲撰铭勒察罕拖诺山及昭莫多之山而还。 噶尔丹之为准噶尔汗也,继其兄僧格之位。 僧格子策妄阿喇布坦及索诺木喇布坦。 噶尔丹夺策妄阿喇布坦之妻,又杀其弟索诺木喇布坦从《东华录》,与《圣武记》不同,策妄阿喇布坦因率兵五千而逃。 后噶尔丹往乌兰布通,策妄阿喇布坦尽收噶尔丹之妻子人民而去,遂居回部吐鲁番地。 康熙三十年,遣侍读学士达虎赍敕,由嘉峪关往吐鲁番颁赏。 明年九月,又奉旨差员外郎马迪往,至哈密,为噶尔丹遣属下戕杀。 噶尔丹留外蒙久,日思内犯,策妄阿喇布坦潜收准噶尔故地。 噶尔丹当袭杀马迪之后,尚有具奏,言:前为泽卜尊丹巴土谢图汗,陈奏三言,乞以一言为定。 初意即欲仰请宏仁,发回七旗于故土。 因地方既远,粮食不足,且未归之前,凡所留辎重,俱被策妄阿喇布坦劫去,诸物无存。 今惟恃达赖喇嘛之恩,得以安集。 谨将从前迟久之处,遣使陈奏,请敕裁断。 云云。 当是时,噶尔丹尚以索畀仇人为言,而其故地为策妄阿喇布坦所劫,亦明知朝廷一再通使,无可隐讳,转以此为所以不能遽离外蒙之故,要亦情见势绌矣。 达虎之往,据谕文谓:闻彼叔侄不睦,故遣达虎往问其故,策妄阿喇布坦请朕加恩,故遣马迪复往颁赐。 盖圣祖侦敌甚悉,早有仇噶尔丹之人,朝廷通使往来,覆准部之根本。 又噶尔丹之伎俩,亦经尝试,积年筹计,固知亲征一举,先声即足以夺人。 大臣犹以妇人女子之见,劝沮不前,其智固出人君下矣。 噶尔丹既怯于禁旅,犹冀逞志于偏师,而费扬古、孙思克俱能不负阃寄,一战而胜,此则命将之不谬。 噶尔丹已无矫展之余地,嗣是回部迭来输诚,欲复其被夺之地,请与策妄阿喇布坦合谋擒噶尔丹。 噶尔丹亦遣使乞降,窥睹朝旨。 帝限以七十日,过此即进兵。 明年正月,已逾七十日,再诏亲征。 哈密已执噶尔丹之子来献。 二月启行,启行之日,哈密又擒戕害使臣马迪之凶犯来献,噶尔丹所部厄鲁特亦先后来降。 益知噶尔丹困极,掘草根为食,然终不自归,可见其至死倔强。 而帝之胜算在握,则固绝无疑义。 四月,至狼居胥山,方命回銮,费扬古奏:厄鲁特丹济拉等来告,闰三月十九日,噶尔丹至阿察阿穆塔台地方,饮药自尽,以其尸及其女钟齐海共率三百户来归。 帝复勒铭于狼居胥山而还,朔漠平。 至京师,御门受贺,始用古太学告成礼,盖有志于文治武功,并隆三代,亦不自满假之道也。 而喀尔喀尽复其故牧地,且摈卫拉特于阿尔泰山之外,渐开唐努乌梁海及科布多之境,于三汗所部以外,于此时则为瓯脱地焉。 匈奴自古天骄,元时入居中国则有之,令其诚服内向,前无有也。 策妄阿喇布坦绝噶尔丹之归路,乘中国之兵力,而又自恃其险远,尽占准噶尔故土,数十年后,再为中国驱除,雍、乾两朝,成开辟新疆之大业。 昔也日辟国百里,诗人之言可以兴矣。 《圣武记》谓准噶尔汗僧格死,其弟噶尔丹杀僧格长子而自立,其次子策妄那布坦与其父旧臣七人,逃居土鲁番,其说微异。 僧格与异母兄车臣及卓特巴巴图尔争属产被杀,噶尔丹乃僧格同母弟,已为僧,事达赖喇嘛于唐古特,奉达赖命,归辖其众,执车臣戕之,后杀僧格次子。 而策妄阿喇布坦居长,因所聘妻与噶尔丹妻阿奴为女兄弟,噶尔丹夺之,乃率所部逃土鲁番。 又《圣武记》言噶尔丹可敦阿奴,被炮毙于昭莫多之战,称其颀晰敢战,披铜甲,佩弓矢,骑异兽,似驼非驼,精锐悉隶麾下。 此亦附会小说狼主家风,未必事实。 殷化行《西征纪略》叙昭莫多战时,噶尔丹及其妻阿奴娘子等皆冒炮矢,舍骑而斗,锋甚锐云云,则此战阿奴实偕。 阿奴前为策妄阿喇布坦所掠。 康熙三十年,达虎之使土鲁番,正奉命通问于策妄阿喇布坦及阿奴二人。 后阿奴归噶尔丹而复死于阵。 钟齐海即阿奴所生。 阿奴许嫁其女于其弟噶尔亶多尔济,噶尔亶多尔济自闻于朝,《东华录》具载之。 要之噶尔丹内情,中朝得厄鲁特报告甚悉,三驾亲征,乃知彼知己,战必胜、攻必克之事。 圣祖以万乘之尊,留心边事,过于朝士大夫,可谓明矣。 当时记载,侈其若何灵异,若何神武,过甚其词,或未可信。 第六节 定西藏西藏本名唐古特,亦作土伯特,盖即唐宋时所谓吐番,元明始谓之乌斯藏,距印度近,俗喜浮图法,经教至多。 元世祖封吐番僧八思巴为帝师大宝法王,以领其地。 后嗣世袭其号,西藏遂为佛教宗主。 明承元旧,其始亦借其教以化犷俗,尊中国,为行政之便宜而已。 中叶以后,所授西天佛子、灌顶国师,错居京师,颇亦乱政。 然中国封号,为番僧承袭,朝贡互市,保世职为土司,终明世不为边患,则驭番之本意亦未为有失。 其实藏中佛法,在明时已成末路,所持密宗,为吞刀吐火以炫俗,彼土自行宗教改革早在明中叶以前。 僧宗喀巴者,生永乐十五年丁酉,由西宁入藏,得道于甘丹寺,年六十二,成化十四年戊戌死。 初亦红衣习旧教法,既以改革师巫流弊为己任,即会众自黄其衣冠,乃分别旧教为红教,而新教称黄教焉。 死时遗嘱二大弟子,世世转生,称呼毕勒罕,演大乘教。 呼毕勒罕,华言化身也。 二弟子:一曰达赖喇嘛,二曰班禅喇嘛。 喇嘛,华言无上。 其以二喇嘛传法者,易世互相为师,有所传授也。 呼毕勒罕,盖皆死而自知其所往生,常在轮回,本性不昧,弟子辄迎而立之,其说不可究诘。 观清一代喇嘛之史实,则亦可知其为国家之作用矣。 达赖一世敦根珠巴,本番王子,受宗喀巴衣钵,若如来之舍位出家,法名为罗伦嘉穆错,既得道,仍以教主做人王,为藏众所宗仰。 二世以下,分设理事之佐,曰第巴等,助教之弟子曰胡土克图。 时当明正德中,名闻中国,谓能知三生事,人称活佛。 帝慕愿见之,命中官刘允乘传往迎,阁部科道交谏不听。 珠琲为幡幢,黄金为供具,铸金印,具犒赏,罄竭库储,携盐、茶数十万石,行内江船舶亘二百余里,沿途支官廪驿马,供张将士千余人,所过疲困,往返期以十年,为迎取供养之地。 既至藏,达赖避不见。 将士怒,胁以威,为番众所败,宝货器械尽失,死伤狼藉。 允奔还,戒部下勿言,以空函驰奏,而武宗则已崩矣。 世宗既立,旋且奉道而毁佛,世又以喇嘛为有先见。 三世锁南嘉穆错,《明史》作锁南坚错,由顺义王俺答迎奉至青海,劝其自通中国。 时当万历初,中国始知有活佛。 于是红教旧封诸法王,皆俯首称弟子,改从黄教。 诸部数万里,熬茶膜拜,视若天神,诸番王徒拥虚位,号令不行,实权在宗门,而河套、青海、蒙古亦守其戒,不为钞暴,西边安枕五十余年,亦佛教之效。 清初太宗崇德间,由归服之蒙古居间通使,乌斯藏东界连青海,亦唐古特同族,明为西番地。 明末,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固实汗以兵吞青海,并及乌斯藏之喀木地喀木今称西康,达赖居前藏曰卫,而旧袭王位曰藏巴汗者,居后藏。 时为达赖四世云丹嘉穆错,其第巴复乞兵于青海固实汗,击藏巴杀之,固实汗遂以班禅居后藏,而遣长子达延居藏辖其众,号鄂齐尔汗,第六子多尔济佐之,号达赖巴图尔台吉。 世祖统一中国,二喇嘛迭来贡献。 顺治九年来朝,奏请在归化城或代噶觐见,盖欲帝远迎。 下廷臣议,满大臣请无失蒙古心,汉大臣争以为不可,世祖从汉大臣议。 十三年,西藏阐化王来贡,询系第巴冒称。 阐化王自明初为唐古特国主,为藏巴所破,已隶于藏巴,藏巴又被戕,乃由固实汗以阐化王绐第巴,诏诘第巴罪,时主藏事者实为固实汗之子鄂齐尔汗。 康熙九年,鄂齐尔汗卒,子朋素克嗣,号达赖汗。 十三年,吴三桂既叛,谕达赖喇嘛:若三桂窜藏即擒献。 喇嘛奏称:若欲征兵,可召青海达赖巴图台吉相援。 达赖巴图台吉即达赖汗也。 朝廷为传谕滇、蜀,备青海兵到供应,而青海兵不赴,达赖反为三桂乞裂土罢兵,圣祖拒之。 此达赖在日,政由第巴。 自明末召青海兵,入戕藏巴而握全藏实权,至是皆喇嘛昏庸,第巴专擅之时代也。 二十二年而达赖示寂,以后遂为第巴讳不发丧,称喇嘛名号行事,残喀尔喀,袒噶尔丹,以至噶尔丹就灭。 凡朔漠之役,朝命达赖和解而益决裂,噶尔丹辄挟达赖以要索土谢图汗及哲卜尊丹巴喇嘛。 达赖有所奏请,皆不便于事,敕责之。 达赖寻奏乞给第巴爵,诏封第巴为唐古特国王。 三十五年,亲征噶尔丹,俘降众,得第巴奸状,敕责第巴。 第巴疏称达赖喇嘛尚存,而别令其使尼麻唐呼图克图密奏达赖示寂,恐唐古特生变,故隐之。 今第六世静寂已十五年,乞勿遽宣。 帝遣使往视新达赖喇嘛,严诘第巴罪,第巴具服。 帝谕奖达赖汗,达赖汗遣使贺捷,并遣子拉藏内附。 未几,达赖汗卒,拉藏嗣。 第巴恶拉藏,计毒之不死,拉藏执杀第巴。 奏至,敕封拉藏辅教恭顺汗,谕献第巴所立达赖喇嘛。 使至,策妄阿喇布坦亦遣人往迎,拉藏两不遣。 帝谕近臣:蒙古奉佛,有达赖喇嘛名,皆皈向之,倘为策妄迎归,则蒙藏皆向彼矣,然拉藏必终执献朝廷也。 既而果执献,而此喇嘛道死。 策妄阿喇布坦自噶尔丹既死,尽收准噶尔故地。 圣祖以其有绝噶尔丹后路功,划阿尔泰山以西予之。 策妄乃尽效噶尔丹所为,渐图吞四卫拉特为一。 先取土尔扈特阿玉奇汗女,而离间其父子,其子携众万五千户至,没入之,复阻其贡道,禁其入藏熬茶,阿玉奇遂全部投俄罗斯,而土尔扈特归策妄矣。 杜尔伯特本与准噶尔同族,皆明时也先之后,分牧而为所属,复潜师入藏,袭杀拉藏汗,又并在藏之和硕特部。 时在康熙五十六年,而西藏又为准夷所据矣。 是时乃有达赖喇嘛之真呼毕勒罕发见。 当四十五年,拉藏汗之献伪喇嘛而死于道也,藏中复立博克达山之阿旺伊什嘉穆错为达赖喇嘛,而其时里塘有名索诺木达尔札者,生子名罗卜藏噶勒藏嘉穆错,幼而慧,唐古特众及青海诸台吉敬事之。 拉藏汗以己执献一达赖,又扶立一达赖,不欲复有达赖出,将杀之,索诺木达尔札襁负走免。 青海诸台吉争言拉藏不辨真伪,拉藏挟班禅喇嘛共证其所立之达赖为真,且谓青海诸台吉所共信,请给册印,诏即封之。 事在四十九年三月。 青海台吉白拉藏辞诬,争不已,朝廷乃谕徙罗卜藏噶勒藏嘉穆错置内地,以其父护之,居西宁宗喀巴瘗胞衣地之黄教祖寺。 及五十六年,策妄阿喇布坦袭杀拉藏,禁所立之达赖于札克布里庙。 明年,事闻,诏西安将军额伦特赴援,侍卫色棱宣谕青海蒙古以兵来会,甫入藏,为准噶尔兵潜出大军之后,截饷道,师遂溃,尽覆焉。 于是青海蒙古惮进藏,怂恿罢奉达赖罗卜藏噶勒藏嘉穆错,奏言随地可安禅榻,兴大兵恐扰众,王大臣皆惩前败,不决进兵议。 圣祖命皇十四子固山贝子允 为抚远大将军,四川巡抚年羹尧为四川总督,仍管巡抚事。 旋谕议政大臣等:新胡必尔汗此从《东华录》,即他书所谓胡必勒汉。 奏称各处俱有禅床,皆可安设,若为我兴兵,实关系众生。 此或是新胡必尔汗之意,或是青海台吉等密属具奏。 倘新胡必尔汗与青海台吉同意,此胡必尔汗不可送往青海。 若无此意,必将新胡必尔汗送往,安设禅床,广施法教,令土伯特之众诚心归向,则策零敦多卜策妄所遣将兵入藏之台吉自畏势逃遁。 我师进藏定立法教之后,或留兵一二千暂行看守,或久住,则藏众即我兵。 纵策妄、策零发兵前来,彼劳我逸,即可剿灭。 今若照众大臣议,惟自守我边,则自西宁至川、滇边内外,皆土番杂居,与藏番俱是一类。 藏为彼据,则藏兵即彼兵,边疆土番亦不能保为我有。 尔等所议不合,著另行周详定议具奏。 又谕:往年用兵三藩,用兵外蒙,皆有不主进兵之亲贵大臣,随时撤回,幸不失机会。 兹众喀尔喀及青海等俱服风化,而策妄霸占藏地,毁其寺庙,散其番僧,青海台吉理应奋勇致讨,乃口称维持黄教,却无实心效力之人。 策零敦多卜领兵在藏,我兵隔远不能救,伊等步行一年,忍饥带馁,尚能到藏,我兵独不能赴乎? 今满汉大臣咸谓不必进兵,此时不进兵安藏,贼无忌惮,或煽惑沿边番部,将作何处置耶? 安藏大兵,决宜前进。 是时已在五十九年正月。 既决策,由抚远大将军允 遵旨传集青海王、台吉等,会议进兵安藏及送新胡必尔汗往藏,皆无异言。 复奏并请封新胡必尔汗。 以五十九年二月癸丑,封为宏法觉众第六世达赖喇嘛,赐金册印,定派满汉官兵及青海兵送入藏,内、外蒙各部并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等亦遣使会送。 斯时喇嘛之妄庸已著,而部民于宗教之信仰则尚甚坚。 圣祖以独断安边,恰中肯綮。 乘青海之有信心,又和硕特与准噶尔之有仇恨,藏众则喇嘛被禁,法器被迁,亦盼新胡毕勒罕如望岁。 是时以大军之声威,鼓吹青海之信仰,号召内、外蒙及泽卜尊丹巴喇嘛之景从,册印新颁,此真彼赝,情势自定。 又发两路兵,以靖逆将军富宁安出北路,由外蒙阿尔泰山;振武将军傅尔丹、征西将军祁里德等出南路,由甘肃边外巴尔库尔即巴里坤,分入准噶尔境部。 南路兵以本年七月初一日起程,北路兵以六月十六日起程。 以护军统领噶尔弼为定西将军,都统延信为平逆将军,率青海及内、外蒙、西套蒙古兵,护达赖喇嘛行。 阿尔泰及巴尔库尔兵攻准,前进迭有擒斩,策妄不暇救藏。 而噶尔弼自四川进拉里,稍有战事,所至第巴、喇嘛纷纷迎降,拉藏遗臣康济鼐从中起而相应。 延信自青海进卜克河,策零敦多卜迎战,累败之。 抚远大将军领大兵驻西宁边外,理入藏诸军饷,奏言:八月二十三日官兵进藏,探知策零敦多卜等已遁还准部,请撤驻防兵。 盖官军已平藏,执附贼喇嘛百余,斩其渠五人。 达赖喇嘛以九月壬申入拉萨圣地坐床,第五辈达赖示寂几四十年,第六辈达赖始定。 明年,叙藏人迎降功,封第巴康济鼐、阿尔布隆固山贝子,隆布鼐辅国公,理前藏务;颇罗鼐札萨克一等台吉,理后藏务。 皆拉藏时遗臣。 藏安,而西宁、青海、川、滇之边举安。 以宗教为纲领而提挈之,初不甚费兵力,盖处之得其道也。 惟准夷尚在,西域未平,尚烦雍、乾两朝之继述。 然在康熙时则为中国所拓之藩篱,较汉、唐盛时已驾而上之,更无论宋、明两代矣。 第七节 移风俗入关之初,以兵事为重,其于政务,但期规复明代纲纪,即不至凌乱无序,故以引用明季旧臣为急。 旧臣之肯效用,皆后世所定为贰臣,其人风骨自不足言,用其明习故事,而以满洲重臣驱策之,士大夫之风范,未有闻也。 世祖朝所任宰相,初年则范文程、宁完我,稍知政体,亦不足开一朝风气。 至后来引援用者,若冯铨、金之俊、王永吉、谢陞、刘正宗之徒,人材卑下;又如陈名夏、陈之遴辈,稍稍用事,恩礼不终,亦不足甚惜。 至傅以渐、吕宫为开国首两科一甲一名进士,用为阁臣,不过以状元宰相歆动汉人,争思入彀,其为公辅之器与否,非所计也。 各部院大臣,顺治五年以前,无汉尚书缺。 四年以前,都察院止有满人为承政,后始以汉人为左都御史,所用亦多为贰臣。 督抚在兵事时,任用亦未如法,皆所谓过渡时代。 惟清廷自入关即痛抑苟敛,有献聚敛之议者,力斥之,若苏抚土国宝之流是也。 故根本不朘民生,不失为开国气象。 若云君明臣良,有师济之风,则犹有待。 圣祖嗣位,初政属在辅臣,未见起色。 熊赐履以忤鳌拜意,屡欲谴之,帝即从中保全,至鳌拜败,遂以倾害赐履为罪状之一。 赐履虽非醇儒,然知尊重儒术,为圣祖讨论宋儒经说所自始。 康熙初,为弘文院侍读,上万言书:请甄别督抚,以民生苦乐为守令之贤否,以守令贪廉为督抚之优劣,而本原之地在朝廷,尤在立纲陈纪、用人行政之间。 一曰参酌古今,勒为会典,则上有道揆,下有法守。 一曰修举职业,肃官箴而奋士气。 力指当时忧愤者谓之疏狂,任事者目为躁竞,廉静者斥为矫激,端方者诋为迂腐,闻有读书穷理之士,则群指为道学,诽笑诋排,欲禁锢其终身而后已。 一曰庠序之教,在读书讲学,求圣贤理道之归,不使高明者或泛滥于百家,沉沦于二氏;下之则惟揣摩举业,为弋科名掇富贵之具。 一曰明诏内外,一以俭约为尚,自王公以及士庶,凡宫室、车马、衣服,规定经制,不许逾越。 痛陈礼坏俗奢为饥寒之本原,盗贼、讼狱、凶荒所由起。 末言根本尤在皇上,生长深宫,春秋方富,宜慎选左右,熏陶德性,隆师傅之礼,选侍从之贤。 讲幄非事虚文,经筵非应故事。 考六经之文,监历代之迹,体诸身心,为敷政出治之本。 佞幸不置于前,声色不御于侧。 非圣之书不读,无益之事不为。 内而深宫燕闲,外而大庭广众,微而言动起居,维持此身,防闲此心。 主德清明,君身强固,直接二帝三王之心法,自足措斯世于唐虞,又何吏治之不清,民生之不遂。 此疏即为鳌拜所恶,请以妄言罪之,而帝不许,转迁侍读学士。 复疏言:朝政积习未除,国计隐忧可虑。 鳌拜传旨诘问积习隐忧实事。 以无据妄奏沽名议镌级,帝又原之。 以迄于鳌拜逮问,复疏举经筵,即擢国史院学士。 未几复设内阁,设翰林院,以为掌院学士,举经筵即用为讲官。 帝之好善如此。 赐履尚非表里如一之真儒,然帝向善之诚,足以招天下之以善来告者矣。 侍圣祖讲学最亲且久者,莫如李光地。 光地天资敏锐,读书析理能入细。 御纂诸经,皆光地居校理之名,当即光地主其事。 故虽有伪道学之间为圣祖所觉,而恩眷仍隆。 观光地自撰《语录》,诈亿不信,是其所长,不似道学人浑厚之态。 圣祖尊宋学,所纂集经说,乃欲集宋学之成,故徐乾学以藏宋经学家言之富,假手于权相明珠之子性德,刻《通志堂经解》以供搜采。 乾学与性德,溺于词章,能刻经解,不能充道学。 光地与熊赐履则愿以纂经解治道学自任。 熊、李有师生之谊,李入翰林,熊为教习庶吉士官,且于上前力保之。 然以争宠相轧有隙,熊始倚修书,后移其事任于光地,熊甚憾李,李亦深谤熊。 二人盖以道学为得君之专业,故人品皆不纯。 然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天下不敢以佻达之见菲薄道学,而真儒遂得用世,不以迂拙朴僿见摈,则熊、李犹金台之郭隗,当居招致之功,要为人君好尚之标帜耳。 熊、李虽皆有伪道学之疵病,然官至极品,以清廉终。 李稍任封疆,亦有政绩,究尚自爱其鼎,未尝敢尽逾道学之闲。 提倡道学,究能养成士大夫风气,此亦其征验也。 今略叙熊、李伪道学之据。 赐履于康熙十四年,由内阁学士超授武英殿大学士,兼刑部尚书。 十五年,陕西总督哈占疏报获盗,开复疏防官,下内阁。 赐履误票三法司核拟,既检举得旨免究,赐履改草签,欲诿咎同官杜立德,又取原草签嚼而毁之。 立德以语索额图。 事上闻,吏部议赐履票拟错误,欲诿咎同官杜立德,改写草签,复私取嚼毁,失大臣体,坐夺官归。 此为《清史稿》本传文。 光地《语录》述此事,穷形尽相。 据言赐履既误票,帝诘问,未辨为何人所票也。 赐履回阁,取误票之本,插入他阁臣票本内,以同官中杜立德较粗疏,故插杜票本中,而易其一本归己,誊写所票签,取其原签嚼毁之。 立德审误票之本非己所曾阅,签上字迹,问代写之中书林麟焻,亦不认,检用过之签条,亦较本数少一条,立德向首相索额图喧争,一满学士觉罗沙麻言:今日来过早,在南炕倒着,见熊阿里喀达即中堂检本,口内嚼一签。 索遂与杜同启奏,熊落职回。 既回寓江宁,帝犹以经义与相通问,至二十九年再起,而光地已向用矣。 光地以康熙三十三年督顺天学政,闻母丧,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回里治丧。 御史沈恺曾、杨敬儒交章论劾,上令遵初命。 给事中彭鹏复疏论光地十不可留,目为贪位忘亲,排诋尤力。 乃下九卿议,命光地解任,在京守制。 此亦《清史稿》光地本传文。 史馆《旧传》载鹏疏原文,足使光地置身无地,略言:以三年之通丧,请为九月之给假,于礼则悖,于情则乖,于词则不顺。 又言光地有不可留者十:一则上谕十六章,首敦孝弟。 二则太皇太后之丧,圣躬哀瘠。 皆斥光地不能体贴则效。 三则闻光地哭母甚哀,勉强衡文,必多恍惚。 四则闽变时以忠贞闻,今使人疑不孝未必能忠,并议其后而叹其先。 五则谈理讲道于平日,为珪为璋,倏忽瓦裂。 以上五端,尚与他人言略同。 其六谓九月大功服,人皆谈言微刺。 其七谓生童匿丧,褫革严处,万一犯者诘侍郎衰絰何以在此,何辞以对? 其八谓学校之堂曰明伦,以不祥之身俨然而登,奈桥门环视何? 其九谓本年正月,上谕诸臣,申礼义廉耻、难进易退之意。 光地今日,礼乎? 义乎? 进退难易之谓何? 悖圣训而失本心。 其十谓光地必曰君命何敢辞,古人丧中辞起复,曰金革之变礼不可施于平世,纲目累书以予之。 皇上教孝教忠,固辞必无不允,而光地不辞,而请假九月。 凡此十不可留,贪位忘亲,司文丧行,宜重其罚。 疏入,传旨询问。 鹏又疏言: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试光地耳。 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义,言忠言孝,一试诸此,而生平心术品行,若犀燃镜照而无遁形。 皇上所以留之之意,臣鹏愚戆不能知,使光地而亦不知。 贪恋苟且而姑为此给假九月之请,外以欺人,则为丧心;使光地而早已自知,诡随狡诈而姑为此给假九月之请,内以欺己,则为挟术。 夫为人子而甘于丧心,为人臣而敢于挟术,两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 以此赴任不可,以此回籍尤不可。 盖回籍则母死有知,恨其不诚,当必阴厄;而赴任则士生至性,愤其衔恤,谁甘面从? 嗟乎,光地当闻命而绝不一辞,则忍于留矣,皇上即罚其忍,使之在京守制,以动其市朝若挞之羞。 光地忘通丧而假易以暂,则安于久矣,皇上即罚其安,使之离任终丧,以为道学败露之耻。 臣与光地,家居各郡,然皆闽产也。 今若此,人人切齿,桑梓汗颜。 伏乞皇上察光地患得患失之情,破光地若去若就之局,不许赴任,不许回籍,春秋诛心,如臣所请。 万一光地依然督学,则光地得信其术,故哀其辞曰:九月且不获命,况三年乎。 而蚩蚩者亦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 下售其术,上受其名,臣鹏实拊膺疾首。 前疏光地十不可留,如稍有涉私,是责光地以不孝而先自蹈于不忠,所以跪听传旨,一一沥鸣,以头抢地,呜咽而不能自已也。 疏入,得前旨。 此五月朔日事。 至闰五月初四日试翰林官,乃以理学真伪论命题,不可谓非为光地发矣。 其后恩遇终始独隆,自缘经传汇纂,深当帝旨,非重其道学门面。 彭鹏两疏全文,蒋氏《东华录》载之,故《旧传》亦载,而王《录》删之,未知其故。 《史稿》亦不载,或只凭王《录》乎? 彭鹏第二疏谓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试光地,此实得圣祖之情。 光地子钟伦于此时侍父在任,寄诸叔父书曰:此月初一日,部复彭无山参本,奉旨:李光地不准回籍,着解任在京守制。 彭前后共两疏,前疏著九卿会议,旨问彭鹏:尔与李光地同乡,意欲相为,适所以害之。 我留他在任,自有深意,不然,朕岂不晓得三年之丧,古今通礼。 我所以留李光地之意,恐一说便难以保全。 九卿如要我说,我便说;不要我说,我便包容。 彭鹏,尔参某欲令其回籍,此正合着他意思。 尔此言岂不是奉承他? 于是彭第二本乃有在京守制之语,中间穷极丑詈矣。 九卿闻旨有要我说不要我说之语,皆云:皇上包容臣子,臣子如何必要皇上洗发出来,还求皇上包容为是。 今旨已下,便只得在京行三月哭奠,朝夕呜号,以暂泄哀情。 杜门省罪,罅隙渐消,乃可相时乞归营葬。 在今且当浮游随分,小抗之则大创在睫,所关非特平常也。 阿爹此番撄此大故,惨折之余,加以震动,晦冥不测,气体大为衰羸,脾胃不能消纳,腹多痛。 侄在此,真百身难分。 翘首南望,心肝如焚。 此书报当日实状。 所谓包容,谓不说破,试出假道学耳。 不准回籍,解任在京守制,悉如鹏疏所请,岂非深恶此时之光地。 后来光地孙重编光地《年谱》,并将此等家书载入,未知何以不讳亲恶竟至于此。 全祖望以负友、夺情及外妇之子三事,深讥光地,此不能多及,略之。 熊、李以道学逢君,事未足训,然清世士大夫之风,实自道学挽之,只可云圣祖能尊道学。 而世必以光地终始眷遇,奉为清代道学之宗师,不但耳食者为此言,识清儒学案者亦盛推熊、李,则以其著书立说,尊程朱,崇正学,辨道统,致力甚勤耳。 儒者在野,效用不及在朝之大。 明季讲学之风不替,然偶一登朝,则废死戮辱,身罹其祸。 清初朝士,若二魏蔚州魏象枢、柏乡魏裔介亦道学中人,而以道事君,未成风气。 《史稿魏象枢传》:康熙十一年,母丧终,用大学士冯溥荐,授贵州道御史,入对,退而喜曰:圣主在上,太平之业方始,不当以姑且补苴之言进。 乃分疏言:王道首教化,满汉臣僚,宜敦家教,督抚任最重,有不容不尽之职分,有不容不去之因循,宜责成互纠。 制禄所以养廉,今罚俸例太严密,宜以记过示罚,增秩示恩。 治河方亟,宜蓄人才,备任使。 戒淫侈宜正人心,励风俗宜修礼制。 圣祖多与褒纳。 盖帝之好善乐道,道学家有以察之。 其后以达官而从祀文庙者,清世共三人,皆康熙朝名臣,则陆陇其、汤斌、张伯行是也。 其讲道学而未入两庑,然治有奇绩,守有异操者,亦皆在康熙朝,若于成龙、陈鹏年、赵申乔诸公,皆入《清儒学案》。 于公最不可及,赵则以刻核太过为累。 年家子戴名世与赵子熊诏,同为四十八年己丑科鼎甲,熊诏状元,名世榜眼。 五十年十月,赵忽举发名世为诸生时,恃才放荡,语多悖逆,今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 名世以此弃市。 此世所谓《南山集》案者也。 名世以时方修《明史》,对南明以为犹昭烈之于汉,应存纪、传等文,《南山集》中有《与余生书》一篇,论及此事。 此何所谓大逆,在圣祖本为有道之君,然私天下之一念,深忌明后之尚系人心,实为不免,盖亦种族之顾忌所促成。 时当朱三太子案甫结,而太子被废,诸王竞谋继统,国本岌岌可危,赵所举发,殆适中当时之忌,遂处以大辟。 而赵之事不干己,逢君之恶,实可痛恨。 道学家往往有此类不情之事,则亦不可讳言也。 道学决不负人国家,读陆陇其、汤斌、张伯行诸人传状,其德量、操守、政事,皆足令人神往。 其余纵不如是纯粹,而奇特或更过之,如于成龙诸人皆是。 一时公卿,儒雅谨厚,布在朝列,不可数计。 此皆所谓薰德而善良者。 帝于道学之外,亦重文艺,公卿多以述作名世,其间若徐乾学、高士奇,则以招权纳贿闻,此即不讲学者之有才不免无行,帝亦明知之而不深究,使于文史得尽其长,但不令在朝久处禁近而已。 康熙朝之达官,几有北宋士大夫之风,而道学之一脉,历雍、乾两朝,名臣迭出,以《学案小识》所载,考其渊源,皆自康熙朝理学诸臣所传播种子。 直至道、咸兵乱,平乱者根本在湘中理学,不可谓非圣祖种其因,而后代收其果。 至同、光幼主,母后当权,宦官宫妾,败坏纲纪,而后士大夫之风扫地以尽,至今以为服官即是奔竞以得之,骄淫以享之,一入利禄之途,便为罪恶之首。 移风易俗,必有好善乐道之人,居最高之位以倡之。 清圣祖所作养,数世享之而不尽,盖风气不易成,既成亦不易毁灭也。 理学专家,以程、朱、陆、王为门户,而以程、朱为正统,若能诋陆、王,便足卫道。 清儒亦然。 但清之理学,实以帝王好尚,为有力之提倡。 帝王为求有益于政俗,但得躬行实践之儒,不问门户。 且圣祖虽尊道学,而于道学家故习,厌武备,斥边功,皆不乐从,亦未尝有失败。 三藩之变,魏象枢谓:舞干羽而有苗格,不烦用兵,抚之自定。 则意在与三桂连和也。 台湾之平,李光地谓隔海难守,指以与红毛为可,则何厚于异族而仇于本族之郑氏也? 圣祖虽不从迂腐之说,而所有武功,皆因势利导,非专涂人肝脑以自为功,屡奏大效,而终身不受尊号,不生侈心,勤勤讲道谈经,至老不辍,不改尊重道学面目,是圣祖之讲学,高出于诸臣上也。 文庙从祀之典,汉儒以外,为道学所专享,尤以程、朱之学为正宗。 清代增祀,则自康熙五十四年,增宋范仲淹。 雍正二年,增县亶、牧皮、乐正子、公都子、万章、公孙丑,及汉诸葛亮,宋尹焞、魏了翁、黄幹、陈淳、何基、王柏,元赵复、金履祥、许谦、陈灏,明罗钦顺、蔡清,本朝陆陇其;道光二年,增明刘宗周;三年,增本朝汤斌;五年,增明黄道周;六年,增唐陆贽、明吕坤;八年,增本朝孙奇逢;后又增宋文天祥、谢良佐;咸丰初,增公明仪及宋李纲、韩琦;七年,增公孙侨及宋陆秀夫、明曹端;同治二年,增毛亨及明吕柟、方孝孺;七年,增宋袁燮及本朝张履祥;光绪初元,增本朝陆世仪;继又增汉许慎、河间献王刘德,宋辅广、游酢、吕大临,本朝张伯行;三十四年,增本朝王夫之、黄宗義、顾炎武。 较其所增,不限于道学,事功、气节、学问、政事,其卓绝者每预焉,颇以用世为蕲向。 清之食报于理学名臣者正特厚,非颛颛为道学持门面也。 至程、朱、陆、王门户,识学案者谨守之,国家原不必局于此。 陆九渊、王守仁、陈献章,明代早从祀,特《学案小识》所摈不齿数之孙奇逢则从祀,所尊为翼道之李二曲,则道光九年御史请祀,部已复准,而特旨不从,此则好尚大异。 夫唐氏之摈孙先生,谓其入国朝年已七十,不应讲学,此于门户之外,别加罪状,理极不通。 道学家之横生意见,往往如此。 故门户之见不足取也。 江藩《宋学渊源录》又去其有位于朝,国史应立传者不载,则似理学为隐逸者所专,而天民大人之说荒矣。 汉学家言宋学,固自隔阂。 第八节 兴文教世祖朝已有御制敕纂诸书,如《人臣儆心录》《资政要览》《内则衍义》《孝经衍义》《易经通注》《孝经注》《道德经注》等,俱在《四库》。 世祖享年不永,虽雅意右文,未能大昌文化。 圣祖亲政以后,勤学好问,早岁已然。 三藩作难,天下汹汹,而经筵日讲,不懈益勤。 大势稍定,即举鸿博之科,网罗才俊,既修《明史》,并肄诸经。 既而南方大定,益治益安,四部诸书,繁重不易整理者,悉诏儒臣因前代之旧,审订修补,以便承学之士。 唐之贞观,宋之太平兴国,明之永乐,皆同此宏愿,而享国之永,举不及圣祖。 又其用才各当,辨析心性,贯串古今,各有专学,如李光地、徐乾学辈。 君臣师友,讨论从容,万几之暇,日以心力注之,不但若前代开馆承修,称制勒定而已。 经则成《易》《书》《诗》《春秋》四纂,字学则成《字典》及《音韵阐微》,舆地成《皇舆表》《皇舆全图》,类纂之书,则以《朱子全书》及《性理精义》为最精粹。 其供人搜讨故实,百世承用不能废之《佩文韵府》《渊鉴类函》《分类字锦》及《图书集成》等巨大类书,下至时令、艺术、谱录、志乘,《全唐诗》《古文渊鉴》《历代赋汇》《唐宋元明四朝诗选》等总集。 又有康熙间纂修未毕,刊行于雍、乾两朝者,若《明史》,若《通鉴辑览》,若《子史精华》,若《骈字类编》皆是。 下至咏物题画诸诗,亦集其大成,选为巨帙,裨益学人,可谓美富矣。 古帝王于一代之中,成就学林沾溉之书,多至如此,虽文治极盛之朝,未易相匹。 而从古帝王所未提倡之绝学,为圣祖之特长者,更有天文、算学一事。 初,历法在明末用徐光启言,引西洋人法改新历,未及行而明亡。 摄政王入京,修历西人汤若望即上言:所订历,推得本年八月朔日日食图像,乞届期遣官测验。 遂改用《时宪历》名,颁行天下。 既而回回科秋官正吴明炫攻讦新法,又有新安卫官生杨光先叩阍纠汤若望之谬,言《时宪书》面题依西洋新法五字,尤不合。 时皇子荣亲王即董鄂妃所生殇,若望以官钦天监,选择葬期,光先等纠其山向、年月,俱犯忌杀。 历与星命并为一谈。 廷臣不解历法,惟知排外,于康熙四年议若望罪至凌迟,科官斩决,敕若望免,余依处斩。 于是复用明《大统历》旧术,以光先掌监务。 光先初不甚解推步,康熙七年,颁明年历有闰,既又自知有误,检举,谕天下停止闰月。 时若望已死,其徒南怀仁言所颁各法之谬,测验皆合。 于是斥光先,用怀仁为监副,恤若望。 自九年始,复用新法。 于是圣祖始逮治鳌拜,实行亲政,于新旧历法之纠纷,盖有意究其故矣。 圣祖习算学,今宫中尚往往得当时算草,而与梅文鼎之学最契。 有杨文言者,亦精天算,为诚亲王允祉撰《律历渊源》,其中《数理精蕴》一种,有借根方术。 据文鼎孙瑴成言,圣祖亲以此术相授,而后悟金、元时之天元一术。 文鼎书中所未言,然则得诸《数理精蕴》,疑为文言所传习也。 借根方为西人算学,乃代数术之旧名,亦其初境,而当时以为西名阿尔热八达乃东来法之意,然则由东方之天元一术,转为西方之借根方。 借根方者,借一根为未知数,与立天元一同,辗转求之,恒得带纵各乘方式,开方而后得数,故谓之借根方。 始借根以入算,后借方以得数也。 此与天元一术无异,与普通代数术亦无异,圣祖学算之所造如是。 而步天测地,用经纬线以绘舆图,皆自康熙朝创之。 算术已沟通中西。 帝王之学,儒者专门习之,仅与相副,此实好学深思之效。 若再假以年,更为国中学人鼓倡,或早与西人科学之进步相提携矣。 清一代算学,以梅氏为功力最深,亦与圣祖之学为最有声气,节录梅氏祖孙《本传》文证之如下。 《史稿梅文鼎传》:己巳康熙二十八年至京师,谒李光地,谓曰:历法至本朝大备矣,而经生家犹若望洋者,无快论以发其趣也。 宜略仿元赵友钦《革象新书》体例,作简要之书,俾人人得其门户,则从事者多,此学庶将大显。 因作《历学疑问》三卷。 光地扈驾南巡,驻跸德州,有旨取所刻书籍回奏,光地匆遽未及携带,遂以所订《历学疑问》谨呈。 求旨求当作奉:朕留心历算多年,此事朕能决其是非,将书留览将发。 二日后,召见光地,上云:昨所呈书甚细心,且议论亦公平,此人用力深矣。 朕带回宫中,仔细看阅。 光地因求皇上亲加御笔,批驳改定。 上肯之。 明年癸未春,驾复南巡,于行在发回原书,面谕光地:朕已细细看过。 中间圈点涂抹及签误作籥贴批语,皆上手笔也。 光地复请此书疵谬所在,上云:无疵病谬病字当衍,但算法未备。 盖其书本未完成,故圣谕及之。 未几,圣祖西巡,问隐论之士,光地以关中李永、河南张沐及文鼎三人对。 上亦夙知永及文鼎。 乙酉二月,南巡狩,光地以抚臣扈从,上问宣城处士梅文鼎焉在? 光地以尚在臣署对。 上曰:朕归时,汝与偕来,朕将面见。 四月十九日,光地与文鼎伏迎河干,清晨俱召对御舟中,从容垂问,至于移时。 如是者三日。 上谓光地曰:历象算法,朕最留心。 此学今鲜知者,如文鼎真仅见也。 其人亦雅士,惜乎老矣。 连日赐御书扇幅,颁赐珍馔。 临辞,特赐绩学参微四大字。 越明年,又命其孙瑴成内廷学习。 五十三年,瑴成奉上谕:汝祖留心律历多年,可将《律吕正义》寄一部去令看,或有错处,指出甚好。 夫古帝有都俞吁咈四字,后来遂止有都俞,即朋友之问,亦不喜人规。 观此皆是私意,汝等须竭力克去,则学问长进。 可并将此言写与汝祖知之。 恩宠为古所未有。 文鼎孙:《瑴成传》明代算家,不解立天元术。 瑴成谓立天元一,即西法之借根方。 其说曰:尝读授时历草,求弦矢之法,先立天元一为天。 而元学士李冶所著《测圜海镜》亦用天元一立算,传写鲁鱼,算式殊不易读。 明唐荆川、顾箬溪两公,互相推重,自谓得此中三昧。 荆川之说曰:艺士著书,往往以秘其机为奇,所谓天元一系,如积求之云尔。 漫不省其为何语。 而箬溪则言:细考《测圜海镜》,如求城径,即以二百四十为天元半径,即以一百二十为天元。 即知其数,何用算为? 似不必立可也。 二公之言如此。 余于顾说颇不谓然,而无以解也。 后供奉内廷,蒙圣祖仁皇帝授以借根之法,且谕曰:西人名此书为阿尔热八达,译言东来法也。 敬受而读之,其法神妙,诚算法之指南。 窃疑天元一术之颇与相似,复取授时历草观之,乃焕然冰释,殆名异而实同,非徒似之而已。 夫元时学士著书,台官治历,莫非此物,乃历久失传。 犹幸远人慕化,复得故物。 东来之名,彼尚不忘所自,而明人视若赘疣而欲弃之。 噫! 好学深思如唐、顾二公,尚不能知其意,而浅见寡闻者,又何足道哉? 圣祖于学问文章之士,恂恂往复,不以 之声色拒人,举梅氏为一例,与布衣共讲朴学,为旧学而转教其后人。 差等百世之王,实所罕见,自少至老,不改其初。 由其勤学好问观之,孰知其力扫三藩,威行万里,羌戎稽首、朔漠归心,为神武不世出之主哉。 此则真兴文教,非浮慕开明之象者也。 第九节 盛明之缺失圣祖即位之年,明裔始亡,遗民无可归向,乃移而属诸隐遁之故明皇子。 其时朱三太子实在民间,虽莫能迹其确址,风声自不可尽泯。 吴三桂起事之年,京师亦有朱三太子事开始。 自是隐约出没,恒挂人口。 至康熙三十八年南巡,谒明太祖陵,敕访明后,备古三恪之数,且举元后蒙古之恩礼不替为证,天下未尝不闻而义之,然决无人敢冒死希此荣宠。 在朱三太子自身,或真有亡国之恨、光复之愿,则虽屈于无力,亦决不欲出臣异种;而其他故明疏属,亦莫有入网罗者。 则满洲人之深忌华夏故主,诚中形外,人尽喻之,可想见矣。 至四十七年,乃卒泄漏朱三太子真相,审理既确,卒以假冒诛之,尽杀其子孙,此事余别有述,不备载。 夫历代帝裔,得保全者原少,清朝为明讨贼入关,有国亦已六七十年,拟乎杞宋之封,或出由衷之语。 夫曹魏代汉而山阳有国,其亡乃在晋永嘉之乱;司马代魏而陈留就封,其卒亦在晋惠太安之初。 曹、马世称篡窃之凶,犹能容前代之君如此。 圣祖不能容明裔,亦胸中自有种族之见,惟恐人望之有归,此则后来排满,亦自种之因也。 圣祖以儒学开一代风气,儒家言:天子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身修则家齐,然后可以治国平天下。 圣祖过举无多,不可谓身不修,然诸皇子之狠戾残贼,太子旋废旋立,既立复废,临朝痛哭,不能救正,至晏驾亦有疑义,复开兄弟相杀之端,此亦人伦之变矣。 帝于诸王,纵之太过,教之太疏。 始立太子,亦留心为择师保,而为权幸所间,敬礼不终,后遂无人再敢为太子师者,太子亦不复择师。 观应诏陈言之董汉臣,当太子有师保时,而以谕教元良一再为说,与慎简宰执并举,则太子必有不率教之征象。 而为太子师者即汤斌,斌亦言惭对董汉臣,盖有不可显言之故在。 其慎简宰执一言,侵及明珠、余国柱,阁臣合而仇言者,汤斌为众矢之的,或获重谴。 当是时,明珠权倾内外,正人悚息,以倾轧牵及太子之师,无从施教。 太子如此,诸王可知。 圣祖于训子之事,不列于政治朋党之外。 旗下人家视教子之师为教书匠,此风在圣祖时已然,殆亦关外遗传之弊习也。 录其事证如下:《史稿理密亲王允礽传》:康熙十四年十二月乙丑,圣祖以太皇太后、皇太后命,立为皇太子。 太子方幼,上亲教之读书。 六岁就傅,太子以十三年五月初三日生,于十八年为六岁。 令张英、李光地为之师。 又命大学士熊赐履授以性理诸书。 二十五年太子十三岁,上召江宁巡抚汤斌,以礼部尚书领詹事,斌荐起原任直隶大名道耿介为少詹事,辅导太子。 介旋以疾辞,逾年,斌亦卒。 蒋氏《东华录》:康熙二十五年二月,叙汤斌奏永禁苏州上方山五通淫祠后,即云:先是,廷臣有言,辅导皇太子之任,非汤斌不可者。 至是,上谕吏部曰:自古帝王谕教太子,必简和平谨恪之臣,统领宫僚,专资赞导。 江宁巡抚汤斌,在讲筵时,素行谨慎,朕所稔知,及简任巡抚以来,洁己率属,实心任事,允宜拔擢大用,风示有位。 又:五月不雨,诏臣工直言得失。 灵台郎董汉臣以谕教元良,慎简宰执奏,御史陶式玉劾汉臣摭拾浮泛之事,夸大其词,请逮系严鞫。 下九卿议,有欲重罪汉臣者。 寻奉特旨免议。 大学士余国柱以汤斌当九卿会议时,有惭对董汉臣之语,传旨诘问。 斌奏:董汉臣以谕教为言,而臣忝长宫僚,动违典礼,负疚实多。 上以词多含糊,令再回奏。 斌言:臣资性愚昧,前奉纶音,一时惶怖,罔知所措。 年来衰病侵寻,愆过丛集,动违典礼,循省自惭。 乞赐严加处分,以警溺职。 上因其遮饰,仍不明晰,严饬之。 以上蒋《录》所有,而王《录》皆无之,殊为可异。 有何可讳而烦删削? 如《实录》未削而王氏不录,岂以此为无关政事耶? 而旧国史馆《汤斌传》又悉载入。 要之,当时宰执之非人,固大不理于人口,而与元良之教并举,则太子失教,亦为一大事可知。 明珠擅权,余国柱济恶,阁员悉受指麾,廷臣多承意指,汤斌之由巡抚入为太子师,亦由明珠辈不得婪索于苏省,怂恿内召,机械变诈,盛极一时。 圣祖无尊重子师之诚意。 清代名流,以汤为一代名臣之最。 记其言行事实者极多,《史稿》略采众说,得其大意。 与旧史馆《传》统为官样者有别。 录如下:《史稿汤斌传》:方明珠用事,国柱附之。 布政使龚其旋坐贪,为御史陆陇其所劾,因国柱贿明珠得缓。 国柱更欲为斌言,以斌严正,不得发。 及蠲江南赋,国柱使人语斌,谓皆明珠力,江南人宜有以报之,索赇,斌不应。 比大计,外吏辇金于明珠门者不绝,而斌属吏独无。 二十五年,上为太子择辅导臣,廷臣有举斌者,诏曰:自古帝王,谕教太子,必简和平谨恪之臣,统率宫僚,专资辅翼。 汤斌在讲筵时,素行谨慎,朕所稔知。 及简任巡抚,洁己率属,实心任事,允宜拔擢,以风有位。 授礼部尚书,管詹事府事。 将行,吴民泣留不得,罢市三日,遮道焚香送之。 初,靳辅与按察使于成龙争论下河事,久未决。 廷臣阿明珠意,多右辅。 命尚书萨穆哈、穆成额,会斌勘议。 斌主浚下河,如成龙言。 萨穆哈等还京师,不以斌语闻。 斌至,上问斌,斌以实对,萨穆哈等坐罢去。 二十六年,五月不雨,灵台郎董汉臣上书,指斥时事,语侵执政。 下廷议,明珠惶惧,将引罪。 大学士王熙独曰:市儿妄语,立斩之,事毕矣。 斌后至,国柱以告,斌曰:汉臣应诏言事,无死法。 大臣不言而小臣言之,吾辈当自省。 上卒免汉臣罪。 明珠、国柱愈恚。 摘其语上闻,并摭斌在苏时文告语曰爱民有心,救民无术,以为谤讪。 传旨诘问。 斌惟自陈资性愚昧,愆过丛集,乞赐严加处分。 左都御史璙丹、王鸿绪等,又连疏劾斌。 会斌先荐候补道耿介为少詹事,同辅太子,介以老疾乞休。 詹事尹泰等劾介侥幸求去,且及斌妄荐,议夺斌官。 上独留斌任。 国柱宣言:上将隶斌旗籍。 斌适扶病入朝,道路相传,闻者皆泣下,江南人客都下者,将击登闻鼓讼冤,继知无其事,乃散。 九月,改工部尚书,未几疾作,遣太医诊视。 十月,自通州勘贡木归,一夕卒,年六十一。 斌既卒,上尝语臣曰:朕遇汤斌不薄,而怨讪不休,何也? 明珠、国柱辈嫉斌甚,微上厚斌,斌祸且不测。 耿介,登封人,与斌俱先以词臣为监司,解官师事孙奇逢讲学,为清道学名儒。 斌荐与同辅太子,正是重视辅导太子之责。 斌遭构忌,牵连及介,遂并休致。 《史稿儒林耿介传》:二十五年,斌疏荐介赋质刚方,践履笃实,家居澹泊,潜心经传,学有渊源。 召为侍讲学士,旋升詹事府少詹事,特命辅导皇太子。 上尝命书字,介书孔门言仁言孝,盖仁孝一理。 仁者,孝之本体;孝者,仁之发用。 不言仁,无以见孝之广大;不言孝,无以见仁之切实。 四十三字以进。 上悦,书存诚二大字赐之。 会斌被劾,介引疾乞休。 詹事尹泰劾介诈疾,并劾斌不当荐介。 部议革职,奉旨免革职,依原道员品级休致。 在朝凡五十三日,遂归。 又吏部尚书达哈塔,旗员中之贤者。 康熙十八年,魏象枢保清廉官,以达哈塔与陆陇其同荐。 至是,亦以尚书为太子讲官,与汤、耿并获咎。 史馆《达哈塔传》:二十六年四月,以雨泽愆期,诏同大学士勒得洪、余国柱等,清理刑部狱囚,时尚书汤斌、少詹事耿介等,为皇太子允礽讲官,达哈塔奉命,与汤斌、耿介并辅导皇太子。 六月,以讲书失仪,三人俱罚俸。 达哈塔奏言:臣奉命辅导东宫,诚欲竭力自效,恪供厥职。 奈赋性愚拙,动辄愆仪,数日之内,负罪实多。 以汤斌、耿介尚不能当辅导之任,况庸陋如臣,敢不即请罢斥。 下部察议,以辅导东宫,为日未久,遽自请罢,规避图安。 应革职,得旨宽免。 达哈塔以满籍大臣,同辅导太子,即同获咎,又不比耿介之为汤斌所荐,应与株连矣,然亦以讲书失仪,与汤、耿同罚。 而汤、耿之获咎,则又不言讲书失仪事。 要是正人不能为太子师而已。 是年八月,达哈塔亦以他事降级卒。 嗣后更不闻有士大夫为太子师者,惟于诸家集中,见太子作字吟诗,由圣祖传视诸臣,诸臣例为谀颂;或太子自以令旨,赐诸臣诗字,诸臣纪恩等作。 无亲切辅导之人,设有之,则太子失爱时,必有士大夫遭其罪戮者矣。 夫太子生在康熙十三年,明年立为太子,至二十六年,只十四岁,于汤、耿诸臣被谴,未必有所关涉,要其不可受教之故,必自有在。 太子母孝仁皇后,索尼之女,大学士索额图之妹。 圣祖诸子多为私亲所昵比,其例甚多。 圣祖平时似不过问,至酿祸乃咎之,则唆太子不率教者,即此私亲矣。 史馆《索额图传》:皇太子允礽以狂疾废黜,上谕廷臣曰:昔允礽立为皇太子时,索额图怀私倡议,凡服御诸物,俱用黄色,所定一切仪制,几与朕相似。 骄纵之渐,实由于此。 索额图诚本朝第一罪人也。 然则太子之不能率教,自有养成骄纵之人。 明珠、余国柱欲排挤汤斌,引之于辅导之任,即是投之陷阱。 圣祖诸子之祸,不能谓非无由致之。 至世宗取得大位,于国事实能胜继承之任,此亦清自得天之幸,非人事所能及也。 撮书康熙晚年太子、诸王之祸如左。 《理密亲王允礽传》自汤斌卒后续叙云:太子通满、汉文字,娴骑射。 从上行幸,赓咏斐然。 二十九年七月,上亲征噶尔丹,驻跸古鲁富尔坚嘉浑噶山,遘疾,召太子及皇三子允祉至行宫。 太子侍疾无忧色,上不怿,遣太子先还。 三十三年,礼部奏祭奉先殿仪注,太子拜褥置槛内,上谕尚书沙穆哈移设槛外,沙穆哈请旨记档,上命夺沙穆哈官。 此事殊可怪。 定一拜褥之位置,而礼臣张皇如此。 检《东华录》,事在三月丁未。 《录》云:谕大学士等:礼部奏祭奉先殿仪注,将皇太子拜褥置檻内。 朕谕尚书沙穆哈曰:皇太子拜褥应设槛外,沙穆哈即奏请朕旨,记于档案,是何意见? 着交该部严加议处。 寻议,尚书沙穆哈应革职交刑部,侍郎席尔达、多奇均应革职。 得旨:沙穆哈著革职,免交刑部。 席尔达、多奇,俱从宽免革职。 礼部定祭先仪注,必过尊太子,虽有谕移太子拜褥向下,亦不敢从,请旨记档,冀免后祸。 太子之骄纵,及其左右如索额图等之导以骄纵,圣祖之明,岂有不知? 不思变化太子气质,但严处礼臣,使之闻之,父子之间,过存形迹,亦失谕教之道,惟有坐待其祸发而已。 《传》又云:三十四年,册石氏为太子妃。 三十五年二月,上再亲征噶尔丹,命太子代行郊祀礼,各部院奏章听太子处理,事重要,诸大臣议定启太子。 六月,上破噶尔丹还,太子迎于诺海河朔。 命太子先还。 上至京师,太子率群臣郊迎。 明年,上行兵宁夏,仍命太子居守。 有为蜚语闻上者,谓:太子昵比匪人,素行遂变。 上还京师,录太子左右用事者置于法。 自此眷爱渐替。 录太子左右用事者置于法,其时为三十六年,太子年二十四。 此节文证以《东华录》,是年九月甲午,上还京师,而先二日壬辰,谕内务府,处分膳房人、茶房人、哈哈珠子等人。 则所谓太子左右用事者,未有一外廷士大夫也。 《东华录》:康熙三十六年九月壬辰,上谕内务府总管海喇孙等:膳房人花喇、额楚,哈哈珠子德住,茶房人雅头,伊等私在皇太子处行走,甚属悖乱。 着将花喇、德住、雅头处死,额楚交与伊父英赫紫,圈禁家中。 膳房、茶房皆执御小臣,哈哈珠子为王子亲随,此等人本可奔走宫府,而以行走为悖乱,其中必有悖乱事实。 额楚一名,可交与其父圈禁,其父必系亲切要人。 太子既获册立,尚何所求,而乐与厮役小人交结如此,可见圣祖失教。 十年前,自汤斌、耿介等获咎之后,东宫已无正人为左右,詹事府名为东宫官属,与辅导之事绝不相关。 太子方在英年,而不亲师保如此,其亦异于前代盛明之主矣。 《传》又云:四十七年八月,上行围,皇八子当作皇十八子,或排印时误脱允祄疾作,留永安拜昂阿,上回銮临视。 允祄病笃,上谕曰:允祄病无济,区区稚子,有何关系? 至于朕躬,上恐贻高年皇太后之忧,下则系天下臣民之望,宜割爱就道。 因启跸。 九月乙亥,次布尔哈苏台。 召太子,集诸王大臣,谕曰:允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训,肆恶虐众,暴戾淫乱,朕包容二十年矣。 乃其恶愈张,僇辱廷臣,专擅威权,鸠聚党与,窥伺朕躬起居动作。 此章所引各上谕,亦均见《朝鲜实录》,非经世宗改作也。 圣祖于此时有包容二十年之说,是年太子方三十五岁,二十年前仅十五岁耳。 是年为康熙四十七年,二十年前为二十七年,其前一年即汤斌、耿介获咎,董汉臣以天旱陈言涉及太子之时。 可知太子之不率教,其实举国已知,虽不从明珠等阁员杀董汉臣,而太子师横被责让,并无约束太子之意,蓄意包容,遂历二十年而决裂,岂非姑息之爱误之。 又云:平郡王讷尔素、贝勒海善、公普奇,遭其殴挞,大臣官员,亦罹其毒。 朕巡幸陕西、江南、浙江,未尝一事扰民。 允礽与所属恣行乖戾,无所不至。 遣使邀截蒙古贡使,攘进御之马,致蒙古俱不心服。 朕以其赋性奢侈,用凌普为内务府总管,以为允礽乳母之夫,便其征索。 凌普更为贪婪,包衣下人无不怨憾。 不用正人辅导,而用太子乳母之夫总管内务府,以便其征索。 夫使太子征索于内务府,内务府所辖者包衣,自然以贪婪取怨,岂非姑息纵恶之至? 又云:皇十八子抱病,诸臣以朕年高,无不为朕忧。 允礽乃亲兄,绝无友爱之意。 朕加此责让,忿然发怒,每夜逼近布城,裂缝窃视。 从前索额图欲谋大事,朕知而诛之。 今允礽欲为复仇,朕不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 似此不孝不仁,太祖、太宗、世祖所缔造,朕所治平之天下,断不可付此人。 上且谕且泣,至于仆地。 索额图欲谋大事句,《东华录》作助伊潜谋大事,语更明显,则往时已有图逆发觉之事,但或以为事出索额图,未必太子本意耳。 考国史《索额图传》,事在四十二年四月,《传》所叙与此不同。 索额图已于四十年以老乞休,允之。 四十一年,复召侍太子德州养病。 以时方南巡,太子侍行,至德州而病,帝遂回銮,而留太子德州养病也。 太子养病必召其私亲侍,且为纵恶之私亲,是时犹纯为姑息如此。 索额图先为家人讦告罪款,留中未宣。 至四十二年,乃传谕:家人告尔,留内三年,有宽尔之意,而尔背后怨尤,议论国事,结党妄行。 举国俱系受朕深恩之人,若受恩者半,不受恩者半,即俱从尔矣。 去年皇太子在德州时,尔乘马至皇太子中门方下,即此是尔应死处。 尔自视为何等人耶? 朕欲遣人来尔家搜看,恐连累者多,所以中止。 若将尔行事指出一端,即可正法。 念尔原系大臣,朕心不忍。 令尔闲住,又恐结党生事,背后怨尤议论。 着交宗人府拘禁。 寻死于禁所。 《传》取叙谕辞,吞吐不明,讦告之款,未明何事。 而结党妄行,若非举国受恩,即可俱被诱惑而去。 据此情罪,直是与帝互争天下。 天下非索额图所能有,其为代太子谋早取大位明矣。 其下忽又掩过重情,但责以德州侍疾时,乘马失礼于太子,即是死罪,与上说大异;又云若搜看其家,恐多连累,则又非失礼而有犯逆,且不可使有连累,则顾忌甚切,自属为太子地矣。 然则索额图助太子谋逆之案,早发觉于五年之前,太子不悛,又日日在防范之内,废太子之祸,固已迫在眉睫矣。 又云:即日执允礽,命直郡王允禔监之。 诛索额图二子格尔芬、阿尔吉善,及允礽左右二格、苏尔特、哈什太、萨尔邦阿,其罪稍减者,遣戍盛京。 观所诛者乃索额图二子,余亦旗下人员,大抵索等所援引同类。 此时有名之罪人,不过如此。 十一年前所置于法之太子左右用事人,更为旗下群小,并不必记其名,则太子之隔绝士大夫,固已久矣。 谕教元良之语,初不足动圣祖之心。 在二十余年之前,早信从士大夫,斥退私亲,扶植正士,以坊培东宫,其时方十四五岁童子,少成若性,薰德善良,何至异日之惨。 又云:次日,上命宣谕诸臣及侍卫官兵,略谓:允礽为太子,有所使令,众敢不从,即其中岂无奔走逢迎之人? 今事内干连,应诛者已诛,应遣者已遣,余不更推求,毋危惧。 上既废太子,愤懑不已,六夕不安寝,召扈从诸臣,涕泣言之。 诸臣皆呜咽。 既又谕诸臣,谓:观允礽行事,与人大不同,类狂易之疾,似有鬼物凭之者。 及还京,设毡帐上驷院侧,令允礽居焉,更命皇四子与允禔同守之。 寻以废太子诏宣示天下,上并亲撰文,告天地太庙社稷曰:臣祗承丕绪,四十七年余矣,于国计民生,夙夜兢业,无事不可质诸天地。 稽古史册,兴亡虽非一辙,而得众心者未有不兴,失众心者未有不亡。 臣以是为鉴,深惧祖宗垂贻之大业,自臣而隳。 故身虽不德而亲握朝纲,一切政务,不徇偏私,不谋群小,事无久稽,悉由独断。 亦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在位一日,勤求治理,不敢少懈。 不知臣有何辜,生子如允礽者,不孝不义,暴虐慆淫,若非鬼物凭附,狂易成疾,有血气者岂忍为之? 允礽口不道忠信之言,身不履德义之行,咎戾多端,难以承祀。 用是昭告昊天上帝,特行废斥,勿致贻忧邦国,痛毒苍生。 抑臣更有哀吁者:臣自幼而孤,未得亲承父母之训,惟此心此念,对越上帝,不敢少懈。 臣虽有众子,远不及臣,如大清历数绵长,延臣寿命,臣当益加勤勉,谨保终始。 如我国家无福,即殃及臣躬以全臣令名。 臣不胜痛切,谨告。 此为第一次废太子,其时已言似有鬼物凭之,遂开允祉首告允禔厌胜事。 厌胜当亦不诬,但促其首告,或此疑为鬼附之说。 要之,圣祖之爱憎太子,初无成心,非有移爱他子而致此,则甚可信。 祭告文不见《东华录》,王《录》惟云:翰林院奉敕撰之文,不当帝意,自撰此文。 翻清书时,又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语改译。 再谕以不可改,不可以为此系人臣语,人君实更应鞠躬尽瘁云云。 据此则祭告文实是亲笔。 世疑宫中发见圣祖亲笔文,文字俱甚劣,遂以为御笔尽出倩代者。 前言清列帝作字,每对众挥毫,不应尽假,文理亦于讲读谈论中窥见程度。 证以此文,及其谕饬撰译之人,决非不能作通顺文字者也。 又云:太子既废,上谕:诸皇子中,如有谋为皇太子者,即国之贼,法所不宥。 诸皇子中,皇八子允禩谋最力,上知之,命执付议政大臣议罪,削贝勒。 十月,皇三子允祉发喇嘛巴汉格隆为皇长子允禔厌允礽事。 上令侍卫发允礽所居室,得厌胜物十余事。 上幸南苑行围,遘疾还宫,召允礽入见,使居咸安宫。 上谕诸近臣曰:朕召见允礽,询问前事,竟有全不知者,是其诸恶,皆被魇魅而然。 果蒙天佑,狂疾顿除,改而为善,朕自有裁夺。 廷臣希旨,有请复立允礽为太子者,上不许。 左副都御史劳之辨奏上,上斥其奸诡,夺官予杖。 既上召诸大臣,命于诸皇子中举孰可继立为太子者,诸大臣举允禩。 明日,上召诸大臣入见,谕以太子因魇魅失本性状。 诸大臣奏:上既灼知太子病源,治疗就痊,请上颁旨宣示。 又明日,召允礽及诸大臣同入见,命释之。 且曰:览古史册,太子既废,常不得其死,人君靡不悔者。 所执允礽,朕日不释于怀,自今召见一次,胸中乃疏快一次。 今事已明白,明日为始,朕当霍然矣。 又明日,诸大臣奏请复立允礽为太子,疏留中未下。 上疾渐愈。 四十八年正月,诸大臣复疏请,上许之。 三月辛巳,复立允礽为皇太子,妃复为皇太子妃。 此为太子废后复立。 圣祖顾念其子,疑为鬼物所凭,而又恰有谋太子者,适为厌胜之事。 太子之失德,自不缘厌胜而来,而其乘此疑团,遂认为被厌胜,以图一时之复位。 帝虽欲复立,终疑请复立为图见好太子,作异日居功之地,则务谴臣下之言复立者。 窥伺帝旨之徒,遂疑帝实不欲复太子,而别举允禩以当之,又大失帝意。 此善投机会者之弄巧反拙,成康熙间夺嫡案之一大反复。 自四十八年三月,复立太子。 逾二年,至五十年十月,复以旗籍大臣多人为太子结党会饮,所牵涉者有户部书办沈天生等,串通本部员外郎,包揽湖滩河朔事例,额外多索银两,诸大臣皆受贿,为数亦不过数千金。 因谓:允礽求此等人保奏,惟其不仁不孝,难于进益,徒以言语货财,卖属此辈,潜通信息,尤属无耻之人。 此其痛斥太子,情节猥琐,《东华录》甚详,而似亦不甚近情。 以将传帝位之太子,何求于群小而与为朋比? 《史稿》撮叙更不分明,疑其中有难言之隐矣。 诸大臣者,尚书耿额又指为索额图之家奴,欲为索额图报复,牵连审讯,至明年五月始结,罪至绞监候以下有差,而太子尚未俱废,使其觉悟改悔,未尝不留与时机。 而太子为人,众臣既盛道其聪明,圣祖亦言其骑射、言词、文学无不及人之处,何以甘入下流,为稍知自爱之子弟所不肯为。 此则失教之至。 而纵使习染于旗籍昏愦之索额图家,少成若性,岂非溺爱不明于先,而又不能终于愦愦,尽失英主之本色,以致有一废再废之举耶? 太子过恶,前辈别无记载,故只有疑其冤抑,意为夺嫡之余。 世宗朝修《圣祖实录》,多未可信。 然世宗于允礽,初无图夺之迹,后因不立太子,始生事在人为之志,乃别是一事。 谓允禩辈夺嫡甚烈,适为世宗驱除,未始不幸获渔翁之利则有之;若谓《圣祖实录》尽出雍正朝伪撰,则于事理为不必然。 而其证据,今尤有可举者,录之以存其真相。 《朝鲜实录》:肃宗三十四年戊子,即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庚寅是月癸酉朔,庚寅乃十八日书:皇历赍咨官韩重琦,赍来清国咨文,清国废其太子胤礽。 本朝方物之赠太子,勿令赍来。 其废黜诏制略曰:荒淫无度,私用内外帑藏,捶挞大臣以下,欲为索额图胤礽之外亲名傍伺朕躬,若不于今日被鸩,即明日遇害云。 据此则废太子诏,实是当时原文。 又:三十五年己丑,即康熙四十八年,三月甲午是月壬申朔,甲午为二十三日书:冬至使闵镇厚、金致龙、金始焕等自清国还,引见劳慰,仍问虏中事,镇厚对曰:以下先言朱三太子事,略之。 盖闻虏中形止,渐不如前。 胡人持皇帝阴事,告外人无所隐。 如乍废太子,旋复其位;殴曳马齐,仍官其子。 处事已极颠倒。 而又贪爱财宝,国人皆称爱银皇帝。 且太子性本残酷,百姓公传道之曰不忠不孝,阴烝诸妹。 若其诸子之暴虐,乃甚于太子云。 胡命之不久,此可知矣。 朝鲜忠于明,始终对清视为胡虏。 乾隆以后稍改,然终不忘明。 盖小国见解,自命为箕子之后,而于女真持种族之见甚深。 因种族之见,其评清帝本不甚作美辞,自难尽信。 但所传清国百姓谈太子过恶,及诸子之无佳誉,当是得诸闻见。 《史稿允礽传》:五十一年十月,复废太子,禁锢咸安宫。 据《本纪》及《东华录》,书废太子在九月庚戌,即九月晦日。 次日十月辛亥朔,御笔朱书谕王大臣,故允礽再废在五十一年十月。 谕中有云:前次废置,情实愤懑,此次毫不介意,谈笑处之而已。 故更无颁诏等事。 《传》又云:五十二年,赵申乔疏请立太子,上谕曰:建储大事,未可轻言。 允礽为太子时,服御俱用黄色,仪注上几于朕,实开骄纵之门。 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太宗亦未豫立。 汉、唐已事,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左右群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过者。 太子为国本,朕岂不知。 立非其人,关系匪轻。 允礽仪表、学问、才技,俱有可观,而行事乖谬,不仁不孝,非狂易而何? 凡人幼时,犹可教训,及长而诱于党类,便各有所为,不复能拘制矣。 立皇太子事,未可轻定。 自是上意不欲更立太子。 虽谕大学士、九卿等裁定太子仪仗,卒未用。 终清世不复立太子。 不立太子,为清一代特色。 乾隆朝有端慧太子永琏,则由追赠。 复作《储贰金鉴》,集古来立太子之为祸事迹,垂训后世,亦皆以康熙朝事为炯戒焉。 证以《朝鲜实录》,亦载太子之立而复废,略如清《国史》所说。 《朝鲜肃宗实录》:三十八年,即康熙五十一年壬辰,十二月癸酉二十四日,先是,李枢以彼中事情报备局曰:皇帝在热河时,部院重臣相继下狱。 回驾后,面谕大臣,放置太子,而姑无颁诏之举云。 故详探,则以为太子经变之后,皇帝操切甚严,使不得须臾离侧,而诸弟皆在外般游,故恨自己之拘检,猜诸弟之闲逸,怨恨之言,及于帝躬。 而皇帝出往热河,则太子沉酗酒色,常习未悛,分遣私人于十三省富饶之处,勒征货赂,责纳美姝,小不如意,诉谗褫罢。 皇帝虽知其非,不得已勉从。 而近则上自内阁,下至部院,随事请托,必循其私而后已。 皇帝自念年迈,而太子无良。 其在热河时,部院诸臣,曾受太子请托,屈意循私之人,锁项拘囚。 回驾后,放置太子于别宫云。 其后仍付其礼部咨文,而我国所献太子方物,亦令停止矣。 《朝鲜实录》所载,与《东华录》约略相符。 益知《圣祖实录》非世宗以意修改。 而世宗于太子之废,实无所干预。 但神器无所归,乘机取得大位。 康熙间极力营谋夺嫡者,至时反为他人拾取而去,因忿极而多不逊之言行,遂开世宗屠戮兄弟之端。 余别有考,不具录。 夺嫡之狱,允禩为主。 度允禩笼络人心,其术必有大过人者。 诸兄弟皆为尽力,宗藩贵戚,满、汉大臣,亦多有预其谋者。 老臣如佟国维、马齐,勋旧如遏必隆之子阿灵阿,佟国纲之子鄂伦岱,明珠之子揆叙,汉文臣如王鸿绪,皆以举允禩为太子被谴。 兄弟中如允禔、允、允禟、允,皆甘推戴。 允禔为皇长子,尤身犯大不韪以遂其私,不知何以归心允禩至此。 世宗亦专以允禩为大敌。 互见余所作《世宗入承大统考》。 《史稿允禔传》:四十七年九月,皇太子既废,允禔奏曰:允礽所行卑污,失人心。 术士张明德尝相允禩必大贵,如诛允礽,不必出皇父手。 上怒,诏斥允禔凶顽愚昧,并戒诸皇子勿纵属下人生事。 允禔因喇嘛巴汉格隆魇术,魇废太子,事发,上命监守,寻夺爵,幽于第。 四月,上将巡塞外,谕:允禔镇魇皇太子及诸皇子,不念父母兄弟,事无顾忌,万一祸发,朕在塞外,三日后始闻,何由制止? 下诸王大臣议。 于八旗遣护军参领八,护军校八,护军八十,仍于允禔府中监守。 上复遣贝勒延寿、贝子苏努、公鄂飞、都统辛泰、护军统领图尔海、陈泰并八旗章京十七人,更番监守,仍严谕疏忽当族诛。 雍正十二年卒,世宗命以固山贝子礼殡葬。 又《允禩传》:圣祖第八子,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贝勒。 四十七年九月,署内务府总管事。 太子允礽既废,允禩谋代立,诸皇子允禟、允、允,诸大臣阿灵阿、鄂伦岱、揆叙、王鸿绪等,皆附允禩。 允禔原作祉,当误言于上,谓:相士张明德言,允禩原作禔,当误后必大贵。 上大怒。 会内务府总管凌普,以附太子得罪,籍其家。 允禩原作禔,当误颇庇之,上以责允禩,谕曰:凌普贪婪巨富,所籍未尽。 允禩每妄博虚名,凡朕所施恩泽,俱归功于己,是又一太子矣。 如有人誉允禩,必杀无赦。 翌日,召诸皇子入,谕曰:当废允礽时,朕即谕诸皇子,有钻营为太子者,即国之贼,法所不容。 允禩柔奸性成,妄蓄大志,党羽相结,谋害允礽。 今其事皆败露,即锁系交议政处审理。 允禟语允,入为允禩营救。 上怒,出佩刀将诛允。 允祺跪抱劝止,上怒少解,仍谕诸皇子、议政大臣等,毋宽允禩罪。 逮相士张明德会鞫,词连顺承郡王布穆巴,公赖士、普奇,顺承郡王长史阿禄。 张明德坐凌迟处死,普奇夺公爵,允禩亦夺贝勒为闲散宗室。 上复谕诸皇子曰:允禩庇其乳母夫雅齐布。 雅齐布之叔厩长吴达理与御史雍泰,同榷关税,不相能,诉之允禩,允禩借事痛责雍泰。 朕闻之,以雅齐布发翁牛特公主处圣祖第十三女和硕温恪公主,下嫁翁牛特杜棱郡王仓津。 允禩因怨朕,与褚英孙苏努相结,败坏国事。 允禩又受制于妻,妻为安郡王岳乐甥,嫉妒行恶,是以允禩尚未生子。 此皆尔曹所知。 尔曹当遵朕旨,方是为臣子之理。 若不如此存心,日后朕考终,必将朕躬置乾清宫内,束甲相争耳。 圣祖斥责允禩,深刻如此。 纵谕诸皇子语,或一时未达外廷,然会鞫张明德,词连多人,又夺允禩贝勒,当已明白可共喻矣。 然又有大臣会举为太子一事,终疑太不近情。 或斥责允禩之语,不无世宗朝添入。 至其被举而为圣祖所责,则固事实。 允禩之夺贝勒,则但以闻张明德诞语而不奏闻耳。 又云:上幸南苑,遘疾还宫,召允禩入见,并召太子使居咸安宫。 未几,上命诸大臣于诸皇子中,举可为太子者。 阿灵阿等私示意诸大臣举允禩。 上曰:允禩未更事,且罹罪,其母亦微贱,宜别举。 上释允礽,亦复允禩贝勒。 四十八年正月,上召诸大臣,问倡举允禩为太子者,诸臣不敢质言。 上以大学士马齐先言众欲举允禩,因谴马齐,不复深诘。 寻复立允礽为太子。 以上为允禩夺嫡曲折。 后世宗即位,引近允禩,首封亲王,畀以重任,初不致憾于夺嫡,且举允禩之大臣,亦多倚任。 后来深罪允禩,不缘夺嫡前案,别见余《三案考实》中《世宗入承大统案》。 太子复立后又废,斯时允禩无可希冀,而允 独为抚远大将军,疑圣祖有付托意。 允 为世宗同母弟,后亦不容于世宗。 当时人言藉藉,以为世宗乃夺允 之位。 允 行十四,世宗行四,所谓亲承末命时,以圣祖传十四皇子之语,改十字为于字,而夺之也。 语见《大义觉迷录》,世宗自述而自辟之。 要之圣祖诸子,皆无豫教,惟世宗之治国,则天资独高,好名图治,于国有功。 则天之佑清厚,而大业适落此人手。 虽于继统事有可疑,亦不失为唐宗之逆取顺守也。 发布时间:2026-07-03 17:19:5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7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