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十 抽厘助饷 内容: 厘金完全为太平军时期之产物。 就水陆要隘设卡,遇过境货物,按其值或量,征捐一厘或数厘,专充军饷,故曰抽厘助饷。 此本取之于行商,以此或称活厘,其性质为通过税。 亦有取之于坐贾者,就城市店铺,每月约按营业数量,征捐一厘或数厘。 以此或称板厘,其性质为贸易税。 先是咸丰三年(1853),刑部侍郎雷以諴治军扬州,保江苏东北各州县门户,感饷无所出,用幕客钱江议,在仙女庙一带,设卡抽厘,以供军用。 其后钦差大臣胜保奏请推行于各省,其后遂为军费一大来源,而以湖南为最早。 按太平军第一次下武昌时,钱江曾予洪秀全以十二策,其第二策曰:我国新造,患在财政不充,而关税未能遽设。 当于已定之区,在商场略议加抽,任其保护。 于商业每两征抽一厘,名曰厘金。 取之甚微,商民又得其保护,何乐不从。 而我积少成多,即成巨款。 但宜节制,不宜勒滥苛民。 注718秀全不能用以抗清军,乃转为清廷用以平太平军也。 湖南之厘金,开办于咸丰五年(1855),为左宗棠在巡抚骆秉章幕中所规画。 先就常德试办有效,然后陆续于他处仿办。 在长沙省城设置厘金总局主其事。 一般货物,以每值钱一千文,抽收二三十文为率,即值百抽二、三。 其买卖零杂,不能指定货物,难以计算者,酌量按月抽收。 在与广东毗连之郴州与宜章,因盐之数量特多,在岳州因茶之数量特多,则别设盐茶局专管,于咸丰六年(1856)三月成立。 盐每包抽钱七百文。 茶每箱抽银四钱五分。 惟因茶商在各口岸装箱时,已抽过厘金每箱银一钱五分;今于过卡时,复收四钱五分,为数较他货为多,故又准每字号缴税后,酌给从九职衔议叙一名,以昭平允。 宗棠之办法,有特点三:(一)采唐代理财专家刘晏委用士流之意,访择廉干士绅经理其事。 屏退吏胥市侩,一洗向来衙署与关务一切陋习。 故能涓滴归公,而在民间绝无扰累。 湖南厘金组织,因有此始基,故以后在各省中,常认为办理最善,营私舞弊之风为最少。 抑以此种新创之税,其先总难免引起社会反感,而宗棠以本省人办理本省事,更易发生误会。 惟得地方领袖主持,较便疏通。 故宗棠之乐于引用本省人士,其意当更在希望协助推行之便利。 (二)各卡每月抽得之数目与总局每月所收各卡之数目,分别榜示通衢,以昭清白。 故能引起社会信任,而商贾皆乐于输将。 (三)实行两起两验。 即将应纳之税分四次征收。 在第一卡起运处及第三卡所征为起厘,第二卡及第四卡之所征为验厘,较之一起一验者更易防止偷漏,而较之逐卡抽厘者又少苛扰。 宗棠全集中骆文忠公奏稿《沥陈湖南筹饷情形》一折,叙及湖南举办厘金情形,更可见宗棠对于设卡抽厘如何考虑周密:抽厘之举,臣于试办伊始,亦深怀疑虑。 恐其奉行不善,适以扰民。 惟念重农轻商,载诸德训。 今四民之中,惟农最苦,获利最薄。 而钱漕一切,均于农田取之。 商贾挟资营运,懋迁有无,获利为饶。 无力作之苦,而又免征收之税。 当兹多事之秋,稍取其赢,以佐国计,其亦何辞。 况厘金之为数至微,百货长落随时,本无一定之价。 以至微之数,附诸无定之价,官取诸商,商取诸货,货价取诸时。 如果经理得宜,亦复何虞扰累。 所难者,水陆卡局之建设,各有其地。 以水路论,有水涨宜设此处,水落又宜设彼处者;有水落暂宜裁撤,水涨始复增添者。 以陆路论,有已设卡局之处,并无总隘可扼,不能不分设子卡者;有未设卡局之处,商贩绕越争趋,不能不另议移设者。 兼之贼踪飘忽,道途通塞靡常;或因客商绕避贼氛,幽僻之处反成达道;或因邻封道途偶梗,通行之路反类遐荒。 苟非因地以制宜,岂能推行而尽利。 百货销数之衰旺,会有其时。 各处市埠情形,彼此互异。 有旺在春夏而秋冬渐形衰减者;有旺在秋冬而春夏忽形冷寂者。 上月收数,较之下月,每有参差。 此处畅行,推之彼处,又难一律。 苟非随时以通变,岂能斟酌而咸宜。 臣惟厘金一事,本属创行。 收支款目,既无定额之可循;赢绌情形,实难一概以相例。 卡局既多,事目又杂。 各执一成之法,严为稽核,罅漏必多。 更增一切之法,预为防维,虚伪特甚。 古云:任法不如任人,洵为破的之论。 但使所委官绅各以实心任事,上念国计之艰难,下体商情之畏累,将平常衙署,关务习气,概与删除,事必躬亲,数归核实,庶不以丝毫饱奸橐,亦不以苛细失人心,而商情自然帖服。 所有卡局需用之费及在事官绅薪水之需,臣饬总办局务裕麟悉心斟酌,稍令宽余;俾得洁己奉公,无虞拮据;亦以养其廉耻,杜绝侵欺。 仍不时访察商旅公评,时申儆惕。 其客货经由之地,水次分泊师船,陆路派拨练勇,令其就近往来巡护。 其商贾辐辏之区,专驻水陆练勇,以资镇压。 俾知出厘金以少佐军储,即可借厘金而保全资本。 自设卡局以来,商贾安心贸易,廛肆如常,军饷得资接济。 由是湖南每年可得厘金八九十万两至一百一二十万两不等,兵饷始觉稍舒。 其后宗棠在各省,举办或整理厘金,要不离乎此办法与旨趣。 浙江厘金,亦为宗棠所创始经营。 同治元年(1862),在衢州设牙厘总局,征收盐、茶厘税,以次推行于浙东各郡。 税率初定值百抽一,继增至值百抽六、七。 二年(1863),绍兴克复,浙东肃清,复设立盐、茶厘局,抽收厘捐。 并改定税率:浙东为值百抽九,浙西为值百抽四、五。 均两起两验(浙西原为一起一验),起厘各抽百分之三与一五,验厘各抽百分之一五与○七五。 三年(1864)二月,克复杭州省城,旋于四月将牙厘总局移设省城。 继克湖州,全省肃清,就嘉兴、湖州、绍兴、宁波、台州、衢州、温州与处州八府属,各设一府局,于所属要津分别设卡,以待行商,见货抽厘。 杭州府属归总局直辖,金华府属仅有一卡,严州府与杭州相近,由总局兼办,均不别设府局。 青田虽属处州,而距温州为近,故隶于温州府局。 此皆为因地制宜之特殊办法。 此时所征厘金,系综百货。 惟以丝为输出国外之大宗货物,外商得于此享受子口半税之权利,为弥补漏卮计,奏定先捐后售之办法:凡乡丝到行销卖,先由行户扣缴每斤二角之厘捐。 捐出卖户,不涉行商。 俟商贩起运,再将零星捐票倒换护照,凭以逢卡盖验,不再收捐。 收捐货币:茶叶及洋药以银两,丝茧以银元;其余百货以制钱;于是彼此折合,不无高抬低抑之弊。 解款府局与兰溪经解总局,各卡解由府局汇解总局。 其期为按旬逢三,月凡三次。 办厘之第一年,共收银一百三十七万一千三百六十两;以后在宗棠任内之数年,平均为二百零五万七千零四十两。 注719福建省咸丰七年(1857)已办厘金,然仅属草创。 迨太平军驰入后,益为废弛。 同治四年(1865),宗棠大加整理,将在福州省城所设之南台厘捐总局移至城内,改为福建通省税厘总局,而以南台向设之厘局改为南台税厘总局,以福州府属各局卡隶属之;后改厦门厘局为厦门税厘总局,以泉州府及永春州属各局卡隶属之;建宁、兴化、延平、邵武、漳州与汀州等府属并次第设立府局,分辖所属各县局卡。 税名原为杂货厘金,至是改为百货厘金。 重定税率值百抽十,亦采两起两验制,起捐各百分之三,验捐各百分之二。 全省收数,在未整理前,每年约银一百十一二万两,整理后,每年约银二百十万两。 注720甘肃厘金开办于咸丰八年(1858),同治元年(1862)回变以后完全停顿。 八年(1869),宗棠督师平凉,另起炉灶,先从甘南组织厘局,开办百货厘金,税率值百抽一、二。 惟因逢卡征收,故合计为值百抽四、五。 兼办牙帖,市镇分繁盛、偏僻两等,帖分上、中、下三等。 (繁盛上则捐钱七百串,中则三百五十串,下则一百四十串;偏僻上则捐钱四百四十串,中则二百十串,下则七十串。 )十二年(1873),开办茶厘,除出口之茶,另于口外厘卡加完厘金一次外,在陕西与甘肃境内行销者,均税厘并征(另详五十三节)。 十三年(1874),又开办盐厘,由西和县盐关创始,其后各属盐厅,次第照抽(另详五十二节)。 宗棠既抵兰州省城,始设全省税厘总局,而于各府州、厅设分局,其下更设卡,一如浙江之制。 惟榷盐之处,有专设一局者,亦为特例。 全部厘金全年收数:同治八年(1869)仅计银五万二千余两;九年(1870)至十一年(1872),在二十四五万两左右;十三年(1874)以后之数年,总在四十四五万两左右。 牙帖在开办十年中,亦仅颁发四百余张。 盖甘肃物资匮乏,运输艰阻,货之流通,为数既微,则牙厘金之征收,自不能旺,亦自然条件有以限之也。 然综自同治八年(1869)至光绪七年(1881),甘肃厘金收入拨济宗棠军饷者约共银九十万两,亦不无小补耳。 注721新疆当咸丰六年(1856)时,已在乌鲁木齐及吐鲁番两地就棉花抽厘。 但照内地各省举办抽厘金,则自宗棠始。 光绪四年(1878),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开征厘金。 由巴里坤、古城子而哈密,而其他各地。 据奏报:当是年秋冬之间开办起,至次年夏季,不足一载,已收银十八万两有奇。 宗棠于六年(1880)奉诏离新入京,是年全省共收厘金银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五十五两。 注722自宗棠在湖南举办厘金,曾国藩在江西,胡林翼在湖北,仿照办理。 故宗棠致书林翼,尝戏语曰:鄂省厘金之旺,自在意中。 此法本传自湘中,当有以津贴湘中(月得二十万缗足矣)乃是情理。 其后宗棠所至,对于厘金,无不本其在湖南之经验,锐意经营,卓有成效,而仍归本乎得人。 其言曰:厘务之利弊,视乎局员之贤否。 局员得人,则利兴而弊绝;否则弊滋而利减。 又曰:凡办厘务,贵在各局委员得人,能与彼此绅民商贾浃洽,然后民不扰而事易集。 又曰:办理厘务,重在得人,非廉干能耐劳苦者错落布置其间,难收实效。 然厘金制度,夙为世人所诟病,宗棠于此,又有两种态度。 一曰:取民之制,舍征商别无善策,征商以厘税较为妥便。 盖物价自有贵贱,无甚干涉。 民生日用所需,厘税必须薄取,或竟与蠲除。 至丝、茶大宗外,如铜、锡箔等类,亦可积微以成巨。 一曰:办贼不能不用兵,用兵必筹饷。 大抵厘税本权宜苟且之政,非可得已而不已者。 谁实甘聚敛之名,以其身为怨府。 只求兵气速销,经收足敷所出,则区区者将一举而捐之。 注723光绪十年(1884)宗棠督办福建军务,艰于筹饷,太常寺卿徐树铭奏请饬由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带征海防厘金,以为补济。 已奉谕旨,而四省以为难行,终作罢论。 宗棠于此,倘不无英雄末路之悲乎! 注724 发布时间:2026-07-04 18:14:5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7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