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廣揚名章第十四 内容: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 【注】以孝事君則忠。 明皇注。 正義云:「此依鄭注也。」欲求忠臣岀孝子之門,故可移於君。 治要。 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 【注】以敬事兄則順,故可移於長也。 治要。 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 【注】君子所居則化,所在則治,故可移於官也。 治要。 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後世矣。」【注】修上三德於内,名自傳於後世。 明皇注。 正義云:「此依鄭注也。」「世」字明皇注作「代」,避諱。 今改復。 疏曰:明皇此章注用鄭義。 邢疏曰:「此夫子廣述揚名之義。 言君子之事親能孝者,故資孝爲忠,可移孝行以事君也。 事父[1]能悌者,故資悌爲順,可移悌行以事長也。 居家能理者,故資治爲政,可移於績以施於官也。 是以君子居能以此善行成之於内,則令名立於身没之後也。」又解注曰:「三德,則上章云移孝以事於君,移悌以事於長,移理以施於官也。 言此三德不失,則其令名常自傳於後世。 經云『立』而注爲『傳』者,立謂常有之名,傳謂不絕之稱。 但能不絕,即是常有之行,故以傳釋立也。」錫瑞案:此章文義易解,邢疏解經注亦明,然其中有可疑者。 邢氏云:「先儒以爲『居家理』下闕一『故』字,御注加之。」是唐以前古本無此「故」字矣。 而釋文云:「讀居家理故治,絶句。」陸氏在明皇之前,何以其所據本已有「故」字,與邢氏説不合? 且鄭引士章「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解此經文,下云「故可移於君」,「故可移於長也」,則鄭君讀此經,當以「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句,「可移於君」句,「事兄悌故順」句,「可移於長」句,下二句準此。 俗讀以孝字、悌字、理字絶句,非是。 陸氏據鄭注本作釋文,乃不於前四句發明句讀,云當讀從忠字、順字絶句而發之於後,獨繫於「居家理故治」之下,豈謂惟此句當從治字絕句,上二句不當從忠字、順字絶句乎? 疑此當如邢氏之説,古本無此「故」字,釋文亦本無之,當作「居家理治」。 陸氏見此句少一「故」字,與上二句文法有異,恐人讀此有誤,故特發明句讀。 鄭注云「君子所居則化,所在則治」,理、治是一事,不分兩項,與上孝、忠、悌、順當分兩項者不同,中間本不必用「故」字。 古人文法非必一律,明皇見此句少一「故」字,乃以意增足之,與經旨、鄭意皆不相符。 後人又因明皇之注於釋文讀「居家理治」絕句,亦加一「故」字,其齟齬不合之處尚可考見,鄭意亦可推而得矣。 曾子立孝:「是故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謂也。 未有長而順下可知者,弟弟之謂也。 未有治而能仕可知者,先脩之謂也。」與此經相發明。 * * *[1] 按:「父」應作「兄」。 发布时间:2026-07-06 16:44:2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8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