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章句卷二十五 内容: 祭统此篇所论皆天子诸侯之祭礼,谓之祭统者,言举尊以统卑也,盖亦《祭义》之余编尔。 凡十二章。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 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治人之道,刑政之属。 急,先也。 经,常也,纲也。 五者,吉凶军宾嘉。 祭以合幽明,亲本始,故尤重焉。 此节总起一篇之意。 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惟贤者能尽祭之义。 夫,防无反。 物,事也。 至,犹生也。 怵,感而动也。 奉,持行也。 贤者果有不忘亲之实,乃能以心行礼,而非徒虚设其仪也。 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 福者,备也。 备者,百顺之名也。 无所不顺者之谓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 备,各得也。 内尽于己则心安,外顺于道则理得,心安理得,贤者之所求于天人而欲备者也,故谓之福。 世所谓福,侥幸而已矣。 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 惟贤者能备,能备然后能祭。 长,丁丈反。 本一者,爱敬同原于至性也。 贤者尽忠孝之实于心而备得其理,故无所不顺。 顺以备、则祭而获福矣。 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明荐之而已矣,不求其为,此孝子之心也。 道,徒到反。 为,于伪反。 致者,固有而推行之也。 道,行也。 安,和也。 参,酌也。 时,疏数之节也。 明,犹洁也。 为,谓福佑为己之报。 不求其为,无所祈也。 贤不肖之辨,义利而已。 以利事其亲,而人理绝矣。 惟行其不容已之心,则仪文自中其节,而明之礼乐,幽之鬼神,其致一也。 右第一章。 此章乃一篇之大旨。 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 养,余亮反。 下同。 追养,已往而追致之也。 继者,相续无已,存没不间也。 孝者,畜也。 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 畜,许六反。 畜者,驯养伏顺之意。 心所安行之谓道。 伦,理也。 驯其心以极于柔谨,则心理交得而存没皆尽矣。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 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 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行,胡孟反。 顺,顺亲志也。 时,以时修而不怠也。 心顺则行顺,存没异而爱敬不忘,一也。 右第二章。 既内自尽,又外求助,婚礼是也。 故国君娶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 此求助之本也。 取,七句反。 既内自尽,承上二章而言。 玉,比德之辞。 本,谓备官备物以此为始基。 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也。 官备则具备。 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 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 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 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 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 夫祭之夫,防无反。 长,丁丈反。 外内之官,助祭者也。 君统外,夫人统内而官备矣。 具,祭品也。 田牧采取,外有司掌之;酿造馔陈,内命妇掌之。 水草,芹茆之属。 陆产,麋兔之属。 三牲,大牢。 八簋,黍稷稻粱各二。 此言天子之制以统下也。 昆虫,蜩蚳之属。 草木之实,榛枣之属。 阴阳之物者,昆虫草木,天地所产,非牧畜树艺之得也。 心,言诚敬之积也。 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诸侯耕于东郊,亦以共齐盛,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 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共,九容反。 齐,即夷反。 盛,是征反。 纯,古本为缁,庄持反。 耕,耕藉也。 天子南郊,诸侯东郊,尊卑之差也。 蚕皆于北郊,妇礼简也。 纯,玄也。 天子祭服之上,大裘而冕,其衣玄也。 冕,诸侯祭服。 蚕,缫也。 非莫者,言非无人为之耕蚕也。 有其心而必以身践之之谓诚,身亲之而后不疑其不蠲之为信。 尽,谓身心交致也。 道者,竭力事亲,人子当然之道也。 右第三章。 及时将祭,君子乃齐。 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 乃齐齐之之齐,侧皆反,余如字齐,一也,专壹其心志于所有事也。 不齐者,人之处事接物,一心应感无恒,须专致之不妄动也。 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 不齐则于物无防也,耆欲无止也。 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耆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 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 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 齐,并侧皆反,下同。 耆,时利反。 大事,祭也。 《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恭敬,以心言,祭所尊者也。 邪物,谓淫声奸色。 防者,远之不使相干也。 止、讫,皆禁绝也。 乐虽非邪,而发舒心志,散而不专矣。 苟虑,暂杂他虑。 道,爱敬思慕之道。 礼者,动有矩度也。 纯一不杂之谓精,澄澈不昧之谓明。 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 定之之谓齐。 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 齐之谓齐之齐者,三齐字皆如字。 定者,定其杂妄。 齐者,齐其正念。 杂妄定,则正念自然齐一而专精明澈矣。 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 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 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然后会于大庙。 期,祭之日也。 旬有一日者,齐凡十日,先一日戒之也。 宿,预戒也。 宫宰,《周礼》之内宰。 君,兼天子诸侯。 夫人,兼王后。 外,路寝。 内,夫人之正寝。 言大庙者,禘祫则于太庙,时享则于太庙始也。 君纯冕立于阼,夫人副祎立于东房。 纯,与缁通,庄持反。 此始祭时也。 立于阼,以待神也。 东房,馔笾豆之所。 立于东房,待荐也。 君执圭瓒祼尸,大宗执璋瓒亚祼。 此事尸于堂之礼也。 圭瓒,以圭为瓒盘之柄。 献用郁鬯曰祼。 半圭曰璋。 大宗,宗伯。 亚祼,本夫人所奉,夫人有故则大宗摄。 此本言夫人亚祼而云大宗者,通礼之变而言之也。 及迎牲,君执纼,卿大夫从,士执刍,宗妇执盎从,夫人荐涚水。 从,即用反。 亚祼已,君乃出迎牲。 纼,牵牲绳。 刍,藁也,所以藉牲而杀之。 既杀而荐血腥,夫人又酌献则用盎齐。 涚,清酒,所以泲盏酒为盎齐者也。 水者,明水也。 盎酒既涚于清酒,而又加明水也。 宗妇,外命妇。 执者,奉之于位,以待夫人之献酌也。 君执鸾刀羞哜;夫人荐豆。 此荐熟之礼也。 羞,割而进之也。 哜,祭肺也,以尸哜之而不食,故谓之哜。 豆,馈食之豆笾。 此之谓夫妇亲之。 总结上文,申明前章求助之意。 右第四章。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 君为东上,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 乐,卢各反,下同。 此所言君者,摄君象也。 凡大祀之乐,大司成帅国子以舞。 东上,舞位最尊处。 总干,《大武》舞之始。 冕服象君,其余舞者皆弁服,象群臣。 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之祭也,与竟内乐之。 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 竟,居影反。 与天下乐之者,扬雄所谓宁神莫大于得四表之欢心也。 舞者有君臣之象,则合一国而同乐之义,言竟内而天下在其中矣。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 此周道也。 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 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 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 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夫,防无反。 道,徒到反。 天子之祭,献有九,祼居二焉。 声,兼笙奏金奏而言。 升歌,堂上之歌,朱弦疏越而歌《清庙》也。 《武宿夜》,六成之始成,即总干山立,《乐记》所谓备戒之已久也。 宿夜者,预戒之谓,故以名其曲。 三者为礼乐之始事,敬其始所以接神于无朕也。 重三道以增爱敬之志,因外以警内也。 志重于内而后礼重于外,由内以生外也。 内外交尽,质文相因,斯以为圣人之道。 右第五章。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 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 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 夫,防无反。 知,谓达其义也。 知善终如始之义则必敬于祭矣。 馂者,主人拜之,用盛礼,所谓善终如始也。 尸亦馂鬼神之余者,天子诸侯先荐毛血燔燎,大夫士先阴厌,而后迎尸也。 惠术也,可以观政矣。 泽必下逮而施之有其等,推之而政理具矣。 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 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余也。 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余也。 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 进,本馂字之误,子峻反。 施,式智反。 谡,亦起也,变文言谡者,言其起谡谡然,众皆肃动也。 君与卿四人者,君及三卿也。 君于尸亦有臣道,故与大夫馂君同言君余。 士,上士,执事之尊者;八人,其长也。 贵贱,以爵言。 百官,庶有司也,不与堂上之事,故馂于堂下。 彻之者,言百官馂已乃彻也。 上下,以职事言。 变,犹降也。 兴,发令也。 施惠之道,愈降愈广,而贵贱有差,则恩泽遍及而分定不争。 此节申上文惠术之义。 是故以四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 庙中者,竟内之象也。 祭者,泽之大者也。 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 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 故曰:可以观政矣。 竟,居影反。 夫,防无反。 黍,兼稷、粱而言。 诸侯六簋,言四簋者,留二以待阳厌也。 修,具也。 四簋所容,可以遍馂,皆预具于庙中,不假外益,若君修政于庙堂而境内取治矣。 泽,福也。 夫人,尽人也。 待,待其发政施仁也。 下待上惠,民之欲也。 豫民之欲而给之不劳,政理尽矣。 此节申上文可以观政之义。 右第六章。 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 夫,防无反。 与,以诸反。 为物,犹言为事也。 尽仁孝,通幽明,故曰大。 兴物,用物也。 顺以备,因心备物以修顺德也。 教,谓五教,皆以顺为德,而人君躬行孝道其本也。 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 长,丁丈反。 长,官之正长。 尊上孝亲,皆顺德也。 惟躬行顺德以为之本。 是故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崇祀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 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 君明则臣服,敬先则子孝,教必有本也。 道尽于己而名义正,即此以立教也。 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 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 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 恶,乌路反。 恕以施物而忠以尽己,教乃行焉,皆本诸身之道也。 此二节皆以反复推明教本之义。 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 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与,以诸反。 身为教本而顺为德本,祭备大顺,教无不自此而立矣。 孝子之情,事亡如存,不容自已,初非因民之待教于己,而始尽其爱敬于宗庙,而理之所推,感人心之同然,则有不爽者,斯以为德之至大也。 右第七章。 夫祭有十伦焉。 夫,防无反。 伦,义类也。 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 此之谓十伦。 见,贤遍反。 杀,所界反。 别,必列反。 长,丁丈反。 下并同。 政事,发政施惠之事。 际,交也。 上下之交,无所不通而无壅绝也。 祭以报本崇孝而为大顺之德,故于天下之理无所不顺,是以先王之制祭礼,推尽其义以事其亲,而十伦备矣。 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 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 为,于伪反。 同几,与配食之妃其设一几。 依神,令神相依也。 诏祝,祝告祀事于尸也。 于室者,馈熟时。 出于祊者,绎祭事尸于门外也。 夫妇异体而几同,从其魂气之同归而不为之殊,乃一人之神而两求之于室与祊,则又以神之无方而无所滞。 同异异同之间,鬼神之本异于人者,幽明固然之理,故如其道以事之。 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 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 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 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 疑者,未定之辞。 称君臣者,天子诸侯之祖考皆其君也。 尊统于一,故不言父。 其言全于子者,通大夫、士亦不出迎尸也。 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 此父子之伦也。 夫,防无反。 行,胡郎反。 北面者,天子诸侯朝事,事尸于堂,席户外南面,而祭者北面也。 人子于亲无所不屈,于子行而犹北面以事之,尊亲之至矣。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 散,苏亶反。 瑶,次玉石。 玉爵瑶爵,皆容一升。 散爵,雕木为之,容五升。 以者,卑不为之洗也。 皆以齿,各于其列以齿为先后也。 此谓九献之礼也。 饮五者,二祼尸不饮,不在数内,祼后朝践二饮,馈食二饮,食毕酳一饮,酳已,乃献卿也,言当尸饮五之后也。 饮七者,献卿已,夫人酳尸,宾长献,又饮二而后献大夫也。 饮九者,饮七而祼二,九献之礼备矣,长宾长兄弟更致于爵于尸,又饮二而后献士也。 群有司者,执事堂下之庶士也。 旧说以为此上公之礼。 侯伯七献,尸饮三而献卿;子男五献;尸饮一而献卿;大夫士无祼,三献而献宾长。 大祭有昭穆。 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 夫,防无反。 别,必列反。 长,丁丈反。 大,他盖反。 下同。 杀,所界反。 昭,明也,位南乡。 穆,邃也,位北乡。 群昭群穆,子孙之助祭者,父北子南,不失其列,而于所列之中,孙从祖下,则所自出者不乱而亲疏别矣。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示不敢专也。 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 乡,许亮反。 舍与释同,施双反。 授位之阶谓之爵者,以于祭受命则因视其所命而受瑶玉之献也。 一献,谓一酳尸之时。 书,即策也,奖而命之之辞,若今诰敕然。 所命,受命之卿、大夫也。 非时而祭曰奠,荐而无尸。 其庙,所命者之庙。 必奠者,归荣于祖考。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祎立于东房。 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 尸酢夫人执柄,夫人授尸执足。 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 卷,与衮通,古本反。 校,胡教反。 镫,都腾反。 外,昌据反。 校,豆中央直者。 执醴,谓执醴齐之人,兼掌授豆于夫人以荐者也。 镫,豆跗。 柄,爵旁鋬也。 足,爵足。 尸授夫人执柄,夫人受执足,夫人献尸执足,尸受执柄,互举而见。 袭,仍也。 夫妇相授受,谓君、夫人交相致爵。 不相袭处,亦柄足异执也,执必异处则手不相拂。 酢,致爵之酢也。 夫妇,通男女而言,男女别则夫妇正矣。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 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 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 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 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 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 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 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 髀,并弭反。 重,直龙反。 为俎,割肉分设也。 俎,助祭者之荐俎。 以骨为主者,肤及肠胃同而骨异也。 髀肩,皆前足,肩当项,髀近下。 凡前贵于后,谓脊胁臂 之属。 取,犹得也。 不重,不多也。 不虚,不少也。 贵贱有别而各得其所得,实均而名别,乃大平之道。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长,丁丈反。 赐爵,旅酬之爵,谓之赐者,发自皇尸则祖考之所赐也。 为一,为一列,自相旅也。 齿者,以兄弟为先后,此同姓,不论爵而但以昭穆及齿也。 群有司皆以齿,言异姓,自卿以至群有司虽以爵序,而爵同则序齿也。 夫祭有畀辉、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 惟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 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 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 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 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 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 此之谓上下之际。 夫,防无反。 辉,去愿反。 胞,薄交反。 竟,居影反。 畀,赐也。 贱者不得与于旅酬及馂,祭毕而以肉颁之也。 辉,《考工记》作 , 人为皋陶;皋陶者,鼓腔 也。 甲者,乐器之有郛腔,犹介虫之甲也。 胞,与庖同。 翟,《丧礼》谓之狄人,《周礼》谓之夏采,以其陈列乐器,故亦为乐吏之属。 阍,守宫门者。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盖传注家以释阍为吏之义,传写误连正文。 古,谓夏、殷时也。 明足以见之者,达下之欲也。 仁足以与之者,乐施不吝也。 明君,仁知之君。 上下相体而恩及之,民无冻馁,推此而顺施之尔。 右第八章。 此章统言祭礼之备,凡人君事天治人,明伦饬纪,施仁行政之道,无不该而存焉,以见孝道之大,无所不致其顺也。 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 凡祭者,天子诸侯宗庙之通礼。 夏曰禘者,夏、殷之制。 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 禘者,阳之盛也。 尝者,阴之盛也。 故曰:莫重于禘、尝。 义,谓所取义也。 阳盛于终,七进而九也。 阴盛于始,八退而六也。 求魂于阳,求魄于阴,必于其盛,故古者以此二祭为先重。 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 发爵,赐爵,《周礼》所谓三命受位。 赐服,所谓再命受服也。 出田邑,颁禄田采邑。 秋政者,收敛赋粟之政。 阳主名,阴主利,阳以荣,阴以养,必于禘、尝者,奉祖考之命以行之。 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 草艾则墨,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 记,古礼经传记文。 发公室者,土田皆统于公,民之归田及大夫士绝者之禄田皆收于公室,至此而更发以授新命者也。 草者,五谷之茎也。 艾,与刈通,获也。 墨,黥刑;时可以用薄刑也。 弗敢草者,君未荐新则未下收获之令,民不敢获也。 引《记》以证上文出田邑、发秋政之制,而禘之发爵、赐服可类知矣。 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 明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 不明其义,君人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不全。 阴阳者,万化之本,其盛衰先后尊卑名实之别,裁成以得宜而治道备矣。 君明其义以制,而臣尽其职,乃能各全其分义之所当为也。 右第九章。 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 夫,防无反。 济,成也。 诸,众也。 有得于心之谓德,欲行其德之谓志,行焉而各适其宜之谓义。 发,谓由此而见于用也。 此承上章而推言之,言祭之各有取义,皆德之所由著而志之所自成,为不可苟也。 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义章,其义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 竟,居影反。 厚者,敦笃详慎之意。 章,明审也。 义所以济志而发德,而必德盛志厚者,乃能积于中以著于外而明审其义。 义章而礼明乐备,自益生在庙者恭肃之心,而化行于下,民皆喻于尊亲以敬其君父矣。 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亲莅之。 有故则使人可也。 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 身亲莅之而后德志之盛厚者可尽也。 有故,谓疾病。 不失其义,谓必明审其义以行,无阙失也。 君职制义,义自己立,必慎于德以行其志,非臣下之所可代也。 其德薄者其志轻。 疑于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 祭而不敬,何以为民父母矣。 疑者,心不喻也。 心不喻于其义则见为虚设,而徒束于法制以强行之,志衰气苶,敬必弛矣。 尊亲之义不著,民皆不亲其上,危亡之阶也。 反复推言以申上章治国之本之意。 右第十章。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 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 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惟贤者能之。 莫不有恶,谓历世非一,不皆善也。 孝子孝孙莫不欲扬其先之美,惟贤者以功德受爵命,乃有铭。 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 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 身比焉,顺也。 明示后世 句 ,教也。 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 比,毗至反。 德善,德行之善者。 有功于民曰功烈,有功于国曰勋劳。 有德、有功、有勋而受庆赏立声名,斯不诬矣。 列,著也。 酌,斟酌其美而记述之也。 比,次也,谓次列己名于后也。 顺,谓子孙承祖考,其义顺也。 教者,使人兴起于善之道。 壹,与一通。 上以称祖德,下以垂世教也。 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 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 贤而勿伐,可谓恭矣。 与,羊洳反。 知,珍义反。 所称,谓祖考之善。 所为,孝子之能铭之也。 见,谓知祖德之所当称者。 与,及也。 仁孝之思上及祖考也。 利,成也。 能善文辞,精制造,以成器用传后世也。 勿伐,不自居功而归之祖考也。 故卫孔悝之鼎铭曰: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 公曰:叔舅! 乃祖庄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即宫于宗周,奔走无射。 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 乃考文叔,兴旧耆欲,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 公曰:叔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 悝拜稽首,曰:对扬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彝鼎。 此卫孔悝之鼎铭也。 假,古伯反。 大,他盖反。 左,侧个反。 右,于救反。 难,奴案反。 射,羊益反。 耆,时利反。 率,所类反。 解,居隘反。 予,余吕反。 女,人诸反。 辟,必益反。 孔悝,卫大夫。 六月,夏正四月,夏祠时也。 丁亥者,内事用柔日。 公,卫庄公蒯聩也。 假,至也,至庙而祭也。 异姓谓之舅。 庄叔,孔达。 成公,卫侯郑。 汉阳,楚也。 成公为晋所逐,出奔楚,达随之。 即,就也。 宫,舍也。 晋执卫成公,归之于京师,达又随往焉。 献公,卫侯衎。 成叔,孔烝 。 服,位也。 文叔,孔圉。 兴,复也。 旧,谓先世。 耆欲,志也。 作率庆士,谓身为表率,庆奖群士,与立功也。 再称公曰者,前述往事,此乃命辞也。 予,命也。 若,顺也。 对,答。 扬,举也。 辟,君也。 烝,大也。 彝,尊彝。 言己答君之赐而举行之,以君之命勒于彝及鼎。 此鼎铭而并言彝者,二器同铭,传者鼎耳。 孔悝不能正己以靖难,被劫而受赏,其先世达则干伯致讨,圉则犯义首祸,皆无足称,鼎铭类皆诬辞。 记者因其器之存,举以为征,以见铭之体制如此耳,所谓不以人废言也。 古之君子论撰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 比,毗至反。 承上文而推古人之为铭类如此也。 兼言国者,通诸侯而言,《宣和博古图》有齐侯、宋公之钟鼎是已。 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 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 守宗庙,大夫也。 社稷,诸侯也。 鼎彝祭器而铭系焉,以著于庙中,亦祭义之推,仁孝之事也。 右第十一章。 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 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 兼言康王者,或成王赐之,鲁公不敢受,康王复命之。 然因此可见鲁之郊禘不知始于何时,记者传闻,亦疑之矣。 所以勋劳,明其皆为王室也。 大尝禘,谓当夏而禘。 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 康周公,故以赐鲁也。 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国也。 夫,防无反。 下,堂下之乐。 管《象》,笙奏《象》之曲,因以舞《大武》,笙舞盖并作之。 《大夏》,禹乐,周用之为文舞。 康,褒大之也。 右第十二章。 此章亦明世守之义,而推本于成、康之赐,又以见其非诸侯之恒礼也。 《礼记章句》卷二十五终 发布时间:2026-07-07 14:18:0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8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