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章句卷四十六 内容: 射义射礼有五:一乡射,郑氏所谓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是也;二大射,诸侯与其臣习礼于国学,《王制》所谓习射上功是也;三燕射,君燕其臣,献毕而射,《燕礼》所谓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是也;四宾射,邻国之君大夫来觐聘,于燕而射,若《春秋》范鞅来聘而与射是也;五泽宫之射,天子将祭则先时搜苗狝狩,明日以其所获致之泽宫,会助祭之诸侯及卿大夫士射椹质,射中者得禽而射于射宫,又中则与于祭也。 今《仪礼》存者有《乡射》《大射》二篇,此篇发明其义。 燕射既同乡射,宾射当同大射,惟泽宫之射其义略异,故第二章、第五章特别言之。 凡十章。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 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长,丁丈反。 诸侯之射,大射,宾射也。 卿、大夫、士之射,乡射也。 先行者,献酢毕举酬未旅而射也。 燕礼,君劳其臣,所以惠臣,君不为主而臣拜稽首于下,所以尊君,君礼臣忠之义也。 乡饮酒,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以少事长之序也。 先礼而后射,德成而上、艺成而下之义。 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 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 此可以观德行矣。 还,似宣反。 中,陟仲反。 行,胡孟反。 进退,言升降。 周还,言取矢履物时之容。 正,心不妄动也。 直,凝立端定也。 审,视之察;固,握之坚也。 言,许也。 中礼者,德之盛;正直者,行之表;此备其义矣。 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 》为节,士以《采蘩》为节。 《驺虞》者,乐官备也;《狸首》者,乐会时也;《采 》者,乐循法也;《采蘩》者,乐不失职也。 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不失职为节。 故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 功成则国安,故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 乐,卢各反。 《驺虞》《采 》《采蘩》,皆《召南》篇名。 《狸首》,逸诗。 节者,歌其诗,堂下奏鼓鼙,以其曲终为节也;略见《投壶》。 《驺虞》九节,《狸首》七节,《采 》《采蘩》五节。 九节者射前五节,七节者射前三节,五节者射前一节,其发四矢,每矢一节则同也。 射前之节所以使从容而熟审之,射中之节则使无越射也。 优尊者,故射前之节多,使久审而易中。 乐,谓以此为欣悦,故以为乐歌也。 《驺虞》之为备官者,贾谊所谓虞人翼兽以待获,言百官各恪其职,下逮虞人而能敬共事上也。 然其所自致,则惟天子能用贤而任职,故以之为乐而昭君德也。 《采 诗序》云大夫妻能循法度,《采蘩诗序》云夫人不失职,故取其义;卿、大夫议法于上,士守职于下,则其节也。 会时者,以时勤王而修职贡。 《狸首》诗亡,其义未详。 志,意也;谓诗之大旨。 不失事,言且听且射而又能中也。 安其节,德行立矣,射事不失则功成矣,所以成乎治安之盛德也。 凡射用乐皆于第三番射奏之,士与君、大夫为耦则从君、大夫之节。 右第一章。 此章明乡射、大射之义。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 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 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 数,所角反。 下同。 行,胡孟反。 此谓射宫之射也。 选者,选其德行以与于祭。 饰,文也。 尽,备也。 可数为者,礼乐频用则渎,因射修之,示有事焉,故射于泽宫而又射于射官也。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 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 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 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 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 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 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 比,毗义反。 与,羊洳招。 夫,防无反。 士,与事同,古字通用。 献贡士者,献其职贡以供天子之祀事也。 诸侯修职贡而朝天子,天子将留之助祭而射,以试其贤否而赏罚行为。 射为诸侯,谓能射乃胜为诸侯也。 流,失国出奔。 亡,国灭也。 凡泽及射宫之射,人自计中之多少,异于乡射、大射之合耦而通算之;盖彼以习礼远争,而此以选贤,所由异也。 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 以燕以射,则燕则誉。 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 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 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正之具也。 《诗》,逸诗,盖以赋诸侯燕射之事;旧说以为《狸首》,则未见其然也。 曾孙,言嗣为诸侯者。 正,正爵;谓先行燕礼而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之四爵具行也。 处,不来也。 御,侍也。 则燕,安也;则誉,有令名也。 习于礼乐而养成其德行,则敖慢不行而守其侯度,乃以国安而致令名也。 制之,谓选之射宫。 务,谓习之宾燕。 养者,育其德。 为正,自勉于正也。 引《诗》以证上文天子以射为庆让而诸侯君臣尽志于礼乐之意。 右第二章。 此章言射宫以射试诸侯之义。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 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 盖去者半,入者半。 相,息亮反。 司,相吏反。 贲,方问反。 将,子亮反。 与,羊洳反。 孔子之射,盖宰中都时,行乡射礼以询众庶而选贤以待宾兴者也。 矍相,地名。 圃,序宫也。 堂上谓之序,堂下谓之圃。 观者,众庶之待询者也。 射至于司马者,射先饮酒,将饮则改司正为司马时也。 子路,司马也。 执弓矢者,挟弓乘矢,搢三而挟一个以示有事,司马之仪然也。 出者,观者在门外,延之入也。 贲,与偾通,败也。 与,干也,参也;无子者已立后而己又参入之也。 偾军亡国而不能死,贪利而弃其亲以从人,忠孝之道亡,不足与于礼乐矣。 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 公罔之裘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耄耋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 在此位也。 盖去者半,处者半。 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 在此位也。 盖 有存者。 弟,特计反。 好,呼报反。 者不之不,方鸠反,又方九反。 旄,与髦通,莫到反。 道,徒到反。 ,与仅通,渠吝反。 射毕则酬行焉,使扬觯者以旅酬也。 与于酬,则在众宾之列,而待宾兴之选矣。 公罔,姓。 之,语助辞。 裘,名。 序,姓;点,名;皆孔子吏也。 扬,举也,于旅也。 语,可以语也。 礼失而有流俗之礼以曲附人情而违天理,惟能好礼则不为流俗所惑。 俟死者,安命而无苟求也。 此务本笃行之士,所谓可与适道者也。 学,正学。 不变,执礼坚固也。 道,说也。 不乱,不为异端所引也;此据德之事,所谓可与立也。 二子受命于孔子而其所语如此,盖圣人论人亦以德行为本,而礼乐必待其人而后兴,则不但射之为末,而礼乐犹非其本。 此乃先王观德之精意,非徒以文具而已也。 ,少也。 存,留也。 右第三章。 此章引夫子之事以明乡射询众庶之义。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日舍也。 绎者,各绎己之志也。 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 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 故曰: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子者以为子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故射者各射己之鹄。 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 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舍,书也反。 绎者,寻思无已而必得之意。 舍,释也,释于此而中于彼也。 鹄,侯中栖皮也。 射之为道,内正外直,审虑固执以寻求其中之理,以是调习其心,而遇事皆无妄发,则父子君臣之理得之于心,而无不中其当然之则者。 故射之有鹄,虽非为一人而设,而自己射之,则即为己志中欲中之鹄,人所不得而与,犹人伦为尽人之达道,而己所处者即为己当中之理,切于身心而无所旁贷,其平正无邪而精义笃信,亦求之己而已矣。 射为诸侯,谓即此而知侯度之当寻求也。 中则庆,不中则让而不能安其位,先王之纳天下于正直精专者即大射而见,而乡射亦可推知矣。 右第四章。 此章统论五射之义,其以父子君臣为言,与上章子路之说相合,狸射以观德,而惟仁敬孝慈为立德之本也。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 泽者,所以择士也。 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 不得与于祭者有让,削以地。 得与于祭者有庆,益以地。 进爵绌地是也。 与,羊洳反。 泽,泽宫,引水环宫,所谓辟廱是也。 于泽射椹质,选其能也。 于射宫则比礼乐而射侯,选其德也。 诸侯助祭则称士,《诗》曰:殷士肤敏,又曰:髦士攸宜,皆谓诸侯也。 益地,则爵亦进矣。 右第五章。 此章申释第二章射宫选士之义,而以中为重,则亦上章之意。 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 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 故必先有志于其所有事,然后敢用谷也,饭食之谓也。 射,食亦反。 饭要,扶晚反。 食,祥吏反。 生,谓初生三日。 始为弓矢者以桑为弧,以蓬为矢,故用之不忘其初也。 天地,上下。 有事者,仰察天时、俯尽地利,而经营四方也。 志,谓射志中之。 谷,乳也。 饭食,始哺乳之。 右第六章。 此章申明第二章男子之事之义,而见射之重也。 射者,仁之道也。 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 此孟子之言而记者檃括引之,以明射之义。 仁之道,求仁之道也。 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右第七章。 此下三章皆杂引圣贤之言,以广明射礼之义也。 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 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此以乡大射第二、三番射而言。 射之为道,正己无求,祈以免爵,故虽有胜负而礼让自行。 若人己相轧,利害相推,则虽欲从容成礼而必不能,此君子之虽有争而必异于小人之所争也。 右第八章。 孔子曰:射者何以射? 何以听? 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惟贤者乎! 若夫不肖之人。 则彼将安能以中? 正,诸盈反。 夫,防无反。 此以乡大射第三番射而言。 听,听乐也。 循声而发,因乐节而拾发矢也。 贤者之用心,虽主一无杂而旁通不昧,所谓安汝止而惟几也。 不能尽其心之材者,役于耳目,一往而蔽,则所忘者必甚,盖于此而可以知为学之大旨矣。 右第九章。 《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 祈,求也。 求中以辞爵也。 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 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 发,发矢也。 的,鹄也。 尔,谓所与为耦者。 祈尔受爵,则己不饮矣。 惟老与病则道在宜养,受之不惭,非然,君子以受养为耻。 故曰:养其小体为小人。 万钟之受于我何加,而失其本心者,惟不知有此理而已矣。 右第十章。 此章引《诗》以明乡大射第二、三番射之义,义类深远,学者所宜玩味而身体之。 《礼记章句》卷四十六终 发布时间:2026-07-07 16:04:5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