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箕田圖說》後語 内容: 西坰柳 根箕田在於含毬、正陽兩門之外者,區畫最分明,其爲制皆田字形,分爲四區。 區皆七十畝。 界區之路,其廣一畝;界田之路,其廣三畝。 凡十六田、總六十四區,六十四區之三旁又有九畆之路,由城門逹之江上。 其尖斜攲側不能成方處,或一二田、或二三區,隨其地勢而爲之,鄉人至今傳之爲餘田,亦皆七十畝。 噫! 古今人歷兹地、見斯田者何限,獨公生晚好古,欲求古聖人分田制産之意,於千百載後作爲圖說,使人人曉然知箕田一區爲七十畝,即與孟子所稱「殷人七十」之說若合符節,豈非幸歟? 孟子曰:「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爲公田。 葢井字爲形,便成九區;八家皆私。 八區之百畝,就公田百畝之區。 以二十畝爲廬舍,八夫居之。 其所耕公田皆十畝。 此周制然也。」孟子曰:「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 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籍也。 孟子論周人百畝之制,固爲纎悉;至於殷人,但稱七十。 而助當時諸侯皆去周時之籍,况殷制安保其猶有存者乎? 朱夫子之生,去孟子之時又遠矣,不得不因周制而推明之,釋之曰「商人始爲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畝之地畫爲九區,區七十畆,中爲公田,其外八家各受一區,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復稅其私田。」又曰:「竊料商制亦當似此,而以十四畝爲廬舍,一夫實耕公田七畝。 是亦不過什一也。」朱夫子旣未得考殷制,則以此度彼,其爲制自當如此。 昔韓退之賦《石皷》,葢歎孔子不到秦、不得見其文。 若使朱夫子見此圖,當復以爲何如? 以今觀之,公田、廬舍之制未敢臆度,即此田形而見之四區、四夫所受之田也。 或以爲箕城之田,稱之以井,葢久矣,井即九區也,今不可輕言爲四區。 是則不然。 若論殷周田制之同,則八區八家所受之田也,推此以往,雖千百區皆然。 就七十畝之中,以七畝爲公田,如朱夫子之說,則亦不失爲什一也。 至於廬舍,則周時制度大備,猶就公田二十畝爲八夫廬舍,是一夫之居不過二畝半也。 若就一夫所受之區,以七畝爲公田而出力助耕之,不復稅其六十三畝,則雖以一二畝爲廬舍而居之,恐亦不害於什一之制也。 其一夫所居在於七十畆之内邪? 或宅於邑而受田於野、來往耕治邪? 皆不可得而知也。 若論殷周田制之不同,則七十畝、百畝已不同矣,何必置疑於四區、九區之同異哉? 所貴乎同者,什一之制耳。 孔子曰:「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而王者,雖百世可知也。」百世可知者,其不在於什一之制邪? 去年曾隨詔使朱學士、梁給事中共觀箕田,恨未及知一區爲七十畝,未得求正,遂書此以待後之覽者。 发布时间:2025-05-02 15:19:4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