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百一十 朱子七 内容: ◎论兵   今州郡无兵无权。 先王之制,内有六乡、六遂、都鄙之兵,外有方伯、连帅之兵,内外相维,缓急相制。 〔贺孙〕   本强,则精神折冲;不强,则招殃致凶。 〔僩〕   或言:"古人之兵,当如子弟之卫父兄。 而孙吴之徒,必曰与士卒同甘苦而后可,是子弟必待父兄施恩而后报也。 "先生曰:"巡而拊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此意也少不得。 "〔贺孙〕(木之同。)   凡为守帅者,止教阅将兵,足矣。 程其年力,汰斥癃老衰弱,招补壮健,足可为用,何必更添寨置军? 其间衣粮或厚或薄,遂致偏废。 如此间将兵,则皆差出接送矣。 〔方子〕   "辛弃疾颇谙晓兵事。 云:'兵老弱不汰可虑。 向在湖南收茶寇,令统领拣人,要一可当十者,押得来便看不得,尽是老弱! 问何故如此? 云,只拣得如此,间有稍壮者,诸处借事去。 州郡兵既弱,皆以大军可恃,又如此! 为今之计,大段著拣汰,但所汰者又未有顿处。 '某向见张魏公,说以分兵杀虏之势。 只缘虏人调发极难,元颜要犯江南,整整两年,方调发得聚。 彼中虽是号令简,无此间许多周遮,但彼中人才逼迫得太急,亦易变,所以要调发甚难。 只有沿淮有许多捍御之兵。 为吾之计,莫若分几军趋关陕,他必拥兵於关陕;又分几军向西京,他必拥兵於西京;又分几军望淮北,他必拥兵於淮北,其他去处必空弱。 又使海道兵捣海上,他又著拥兵捍海上。 吾密拣精锐几万在此,度其势力既分,於是乘其稍弱处,一直收山东。 虏人首尾相应不及,再调发来添助,彼卒未聚,而吾已据山东。 才据山东,中原及燕京自不消得大段用力,盖精锐萃於山东而虏势已截成两段去。 又先下明诏,使中原豪杰自为响应。 是时魏公答以'某只受一方之命,此事恐不能主之'。 "蔡云:"今兵政如此,终当如何? "曰:"须有道理。 "蔡曰:"莫著改更法制? "曰:"这如何得? 如同父云:'将今法制,重新洗换一番方好。 '某看来,若便使改换得井牧其田,民皆为兵,若无人统率之,其为乱道一也。 ""然则如之何? "曰:"只就这腔里自有道理,这极易。 只呼吸之间,便可以弱为强,变怯为勇,振柔为刚,易败为胜,直如反掌耳! "〔贺孙〕   先生云:"当今要复太祖兵法,方可复中原。 "又云:"诸州禁军皆不可用。 几年说要拣冗兵,但只说得,各图苟且安便,无有为者。 故新者来,旧者又不去,来而又来,相将积得,皆不可用。 如澄冗官,见这人不可用,便除一人。 而今不可用者又复留而不去,故军冗不练,官冗不澄。 "〔寿昌〕   问:"今日之军政,只有君相上下一心,拣之又拣,如太祖时,方好。 "曰:"只有拣练便用。 太祖时即用。 如拣而养十数年,又老了,依旧无用。 "〔扬〕   今兵官愈多,兵愈不精。 〔道夫〕   今日兵不济事。 兵官不得人,专务刻削兵,且骄弱安养,不知劳苦,一旦如何用! 某尝言,宜散京师之兵,却练诸郡之兵,依太祖法,每年更戍趱去淮上卫边。 谓如福建之兵趱去饶州,饶州之兵趱去衢信,衢信趱去行在,迤逦趱去淮上。 今年如此,明年又趱去,则京师全无养兵之费,岂不大好! {与心}。 言今兵政之弊,曰:"唐制节度、兵。 观察、财。 处置等使,即节镇也;使持节某州诸军事、兵。 某州刺史,民。 即支郡也。 支郡隶於节镇,而节镇、支郡各有衙前左右押衙,管军都头,并掌兵事,又皆是士人为之。 其久则根势深固,反视节度有客主之势。 至有诛逐其上,而更代为之。 凡陆梁跋扈之事,因兹而有。 惟是节度得人,方能率服人心,归命朝廷。 若论唐初兵力最盛,斥地最广,乃在於统兵者简约而无牵制之患。 然自唐末,大抵节镇之患深,如人之病,外强中乾,其势必有以通其变而后可。 故太祖皇帝知其病而疏理之,於是削其支郡,以断其臂指之势;当时至有某州某县直隶京师,而不属节度者。 置通判,以夺其政;命都监监押,以夺其兵;立仓场库务之官,以夺其财;向之所患,今皆无忧矣。 其后又有路分、钤辖、总管等员。 神宗时,又增置三十七将。 乱离之后,又有都统、统领、统制之名。 大抵今日之患,又却在於主兵之员多。 朝廷虽知其无用,姑存其名。 日费国家之财,不可胜计,又刻剥士卒,使士卒困怨於下。 若更不变而通之,则其害未艾也。 要之,此事但可责之郡守。 他分明谓之郡将,若使之练习士卒,修治器甲,筑固城垒,以为一方之守,岂不隐然有备而可畏! 迸人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今一切反之! "〔道夫〕   问:"后世虽养长征兵,然有缓急,依旧徵发於民,终是离民兵不得。 兼长征兵终不足靠,如杜子美石壕吏诗可见。 "曰:"自秦汉以下至六国,皆未有长征兵,都是徵发於民。 及唐府卫法坏,然后方有长征兵。 "因论荆襄义勇,州县官吏反扰之。 当时朝廷免徵科,官吏不得役使。 今徵科既不得免,民反倍有所费,又官吏役使如故。 曰:"某当初见刘共父说,他制得义勇极好,且是不属官吏,官不得扰之。 某应之曰:'无缘有不属州县之理。 '固疑其末流如此。 "〔僩〕   兵甲诡名不可免,善兵者亦不於此理会。 才有一人可用,便令其兼数人之料。 军中若无此,便不足以使人。 故朝廷只是择将,以其全数钱米与之,只责其成功,不来此屑屑计较。 近来刮刷得都尽,朝廷方以为覈实得好。 先生云,闻前辈云云。 〔扬〕   兵法以能分合为变,不独一阵之间有分合,天下之兵皆然。 今日之兵,分者便不可合,合者便不可分。 本朝旧来只郡国禁兵而已,但在西北者差精锐耳。 渡江后,又添上御前军,却是张韩辈自起此项兵。 后来既不可得而去,只得如此聚屯。 今以不如祖宗时财赋,养祖宗时所无之兵,安得不穷也! 〔〈螢,中"虫改田"〉〕   唐时州县上供少,故州县富。 兵在藩镇,朝廷无甚养兵之费。 自本朝罢了藩镇,州郡之财已多归於上。 熙丰间,又令州郡见看军额几人,折了者不得补,却以其费樁管上供,而朝廷得钱物甚多。 今天下兵约四五十万,又皆羸弱无用之人,所费不可计。 今若要理会,须从此起。 〔扬〕   论财赋,曰:"财用不足,皆起於养兵。 十分,八分是养兵,其他用度,止在二分之中。 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所以有靖康之乱。 已前未有徐扬江鄂之兵,止谓张宣抚兵,某人兵。 今增添许多兵。 合当精练禁兵,汰其老弱,以为厢兵。 "〔节〕   今朝廷尽力养兵,而兵常有不足之患。 自兵农既分之后,计其所费,却是无日不用兵也。 〔时举〕   今天下财用费於养兵者十之八九,一百万贯养一万人。 此以一岁计。 〔僩〕   "今日民困,正缘沿江屯兵费重。 只有屯田可减民力,见说襄汉间侭有荒地。 "某云:"当用甚人耕垦? "曰:"兵民兼用,各自为屯。 彼地沃衍,收穀必多。 若做得成,敌人亦不敢窥伺。 兵民得利既多,且耕且战,便是金城汤池。 兵食既足,可省漕运,民力自苏。 然后尽驱州郡所养归明北军,往彼就食,则州郡自宽。 迟之十年,其效必著。 须是择帅。 既得其人,专一委任,许令辟召寮属,同心措置,勿数更易,庶几有济。 "〔浩〕(屯田。)   范伯达有文字,说淮上屯田,须与画成一井,中为公田,以给军。 令军人子弟分耕,取鲍田所入以给军。 〔德明〕   因言:"淮上屯田,前此朝廷尝差官理会。 其人到彼,都不曾敢起人所与者。 都只令人筑起沿江闲地以为屯,此亦太不立。 大抵世事须是出来担当,不可如此放倒。 人是天地中最灵之物,天能覆而不能载,地能载而不能覆,恁地大事,圣人犹能裁成辅相之,况於其他。 "因举齐景公答夫子"君君臣臣"之语,又与晏子言"美哉室"之语,皆放倒说话。 且如五代时,兵骄甚矣。 周世宗高平一战既败却,忽然诛不用命者七十馀人,三军大振,遂复合战而克之。 凡事都要人有志。 〔闳祖〕   屯田,须是分而屯之,统帅屯某州,总司屯甚州,漕司屯甚州,以户部尚书为屯田使,使各考其所屯之多少,以为殿最,则无不可行者。 今则不然,每欲行一文字,则经由数司佥押相牵制,事何由成! 〔道夫〕   赵昌父相见,因论兵事。 先生曰:"兵以用而见其强弱,将以用而见其能否。 且如本朝诸公游陕西者,多知边事,此亦是用兵之故。 今日诸生坐於屋下,何以知其能? 纵有韩白复生,亦何由辨之? "〔可学〕(择将帅。)   问选择将帅之术。 曰:"当无事之时,欲识得将,须是具大眼力,如萧何识韩信,方得。 不然,边警之时,两兵相抗,恁时人才自急。 且如国家中兴,张韩刘岳突然而出,岂平时诸公所尝识者? 不过事期到此,厮拶出来耳。 "〔道夫〕   不令宦官卖统军官职,是今日军政第一义。 〔方〕   今日将官全无意思,只似人家骄子弟了。 褒衣博带,谈道理,说诗书,写好字,事发遣! 如此,何益於事? 〔谦〕   今诸道帅臣,只曾作一二任监司,即以除之;有警,则又欲其亲督战士。 此最不便,万一为贼所虏,为之柰何! 彼固不足恤,然失一帅,其势岂不张大? 前辈谓祖宗用帅取以二路:一是曾历边郡;一是帅臣子弟,曾谙兵事者。 此最有理。 或谓戎幕宜用文武三四员,此意亦好。 盖经历知得此等利害,向后皆可为帅。 然必须精选而任,不可泛滥也。 〔道夫〕   或问:"诸公论置二大帅以统诸路之帅,如何? "曰:"不消如此。 只是择得一个人了,君相便专意委任他,却使之自择参佐,事便归一。 今若更置大帅以监临之,少间必有不相下之意,徒然纷扰。 须是得一个人委任他,听他自渐渐理会许多军政,将来自有条理。 "〔恪〕   蜀远朝廷万有馀里。 择帅须用严毅、素有威名、足以畏压人心,则喜乱之徒不敢作矣。 〔道夫〕   或问古今治乱者。 先生言:"古今祸乱,必有病谤。 汉宦官后戚,唐藩镇,皆病谤也。 今之病谤,在归正人忽然放教他来,州县如何柰得他何! 所幸老者已死,少者无彼中人气象,似此间人一般,无能为矣。 "〔谦〕   边防马政甚弊。 庐州旧夹肥水而城,今只筑就一边。 〔扬〕   论刑   天下事最大而不可轻者,无过於兵刑。 临陈时,是胡乱错杀了几人。 所以老子云:"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狱讼,面前分晓事易看。 其情伪难通,或旁无佐证,各执两说系人性命处,须吃紧思量,犹恐有误也。 "〔僩〕   论刑,云:"今人说轻刑者,只是所犯之人为可悯,而不知被伤之人尤可念也。 如劫盗杀人者,人多为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为无辜;是知为盗贼计,而不为良民地也。 若如酒税伪会子,及饥荒窃盗之类,犹可以情原其轻重大小而处之。 "〔时举〕   今之法家,惑於罪福报应之说,多喜出人罪以来福报。 夫使无罪者不得直,而有罪者得倖免,是乃所以为恶尔,何福报之有! 书曰:"钦哉! 钦哉! 惟刑之恤哉! "所谓钦恤者,欲其详审曲直,令有罪者不得免,而无罪者不得滥刑也。 今之法官惑於钦恤之说,以为当宽人之罪而出其死;故凡罪之当杀者,必多为可出之涂,以俟奏裁,则率多减等:当斩者配,当配者徒,当徒者杖,当杖者笞。 是乃卖弄条贯,舞法而受赇者耳! 何钦恤之有? 罪之疑者从轻,功之疑者从重,所谓疑者,非法令之所能决,则罪从轻而功从重,惟此一条为然耳;非谓凡罪皆可以从轻,而凡功皆可以从重也。 今之律令亦有此条,谓法所不能决者,则俟奏裁。 今乃明知其罪之当死,亦莫不为可生之涂以上之。 惟寿皇不然,其情理重者皆杀之。 〔僩〕   李公晦问:"'恕'字,前辈多作爱人意思说,如何? "曰:"毕竟爱人意思多。 "因云:"人命至重,官司何故斩之於市? 盖为此人曾杀那人,不斩他,则那人之冤无以伸,这爱心便归在被杀者一边了。 然古人'罪疑惟轻','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虽爱心只在被杀者一边,却又溢出这一边些子。 "〔佐〕   《朱子语类》 宋·朱熹 发布时间:2026-07-13 18:50:1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8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