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行之義第四十二 内容: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 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 此其天次之序也。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 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 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 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 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 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 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 五行之為言也,猶五行與? 是故以得辭也,聖人知之,故多其愛而少嚴,厚養生而謹送終,就天之製也。 以子而迎成養,如火之樂木也。 喪父,如水之克金也。 事君,若土之敬天也。 可謂有行人矣。 五行之隨,各如其序,五行之官,各致其能。 是故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 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殺,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天之數也。 土居中央,為之天潤。 土者,天之股肱也。 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 土兼之也。 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 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 五行之主土氣也,猶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 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 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職,相其是矣。 天官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 发布时间:2026-07-15 16:18:4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9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