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執贄第七十二 内容: 凡執贄,天子用暢,公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 雁乃有類於長者,長者在民上,必施然有先後之隨,必 然有行列之治,故大夫以為贄。 羔有角而不任,設備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諦,類死義者;羔食於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禮者;故羊之為言猶祥與! 故卿以為贄。 玉有似君子。 子曰:“人而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矣。 ”故匿病者不得良醫,羞問者聖人去之,以為遠功而近有災,是則不有。 玉至清而不蔽其惡,內有瑕積,必見之於外,故君子不隱其短。 不知則問,不能則學,取之玉也。 君子比之玉,玉潤而不污,是仁而至清潔也;廉而不殺,是義而不害也;堅而不堅,過而不濡。 視之如庸,展之如石,狀如石,搔而不可從繞,潔白如素,而不受污,玉類備者,故公侯以為贄。 暢有似於聖人者,純仁淳粹,而有知之貴也,擇於身者盡為德音,發於事者盡為潤澤。 積美陽芬香,以通之天。 合之為一,而達其臭,氣暢於天。 其淳粹無擇,與聖人一也,故天子以為贄。 而各以事上也。 觀贄之意,可以見其事。 发布时间:2026-07-15 18:54:4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9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