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内容: 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為政之理,不可不審也。 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 天之序,必先和然後發德,必先平然後發威。 此可以見不和不可以發慶賞之德,不平不可以發刑罰之威。 又可以見德生於和,威生於平也。 不和無德,不平無威,天之道也,達者以此見之矣。 我雖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當,然後發慶賞以立其德。 雖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後發刑罰以立其威。 能常若是者謂之天德,行天德者謂之聖人。 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殺生之勢,以變化民。 民之從主也,如草木之應四時也。 喜怒當寒暑,威德當冬夏。 冬夏者,威德之合也;寒暑者,喜怒之偶也。 喜怒之有時而當發,寒暑亦有時而當出,其理一也。 當喜而不喜,猶當暑而不暑;當怒而不怒,猶當寒而不寒也;當德而不德,猶當夏而不夏也;當威而不威,猶當冬而不冬也。 喜怒威德之不可以不直處而發也,如寒暑冬夏之不可不當其時而出也。 故謹善惡之端。 何以效其然也? 《春秋》采善不遺小,掇惡不遺大,諱而不隱,罪而不忽,以是非,正理以褒貶。 喜怒之發,威德之處,無不皆中其應,可以參寒暑冬夏之不失其時已。 故曰聖人配天。 发布时间:2026-07-15 19:37:2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9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