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四·杂著汇 内容: 〔十三篇〕● 东土达摩东土初祖,即西天第二十八祖菩提达摩尊者。 自西天来东,单传直指明心见性直了成佛之旨,以授慧可,遂为东土初祖。 盖在西天则为二十八代尊者相传衣钵之祖,所谓继往圣之圣人也,犹未为难也;在此方则为东土第一代祖师之祖,所谓开来学之圣人也,难之尤难焉者也。 呜呼! 绝言忘句,玄酒太羹,子孙千亿,沿流不绝,为法忘躯,可谓知所重矣。 ● 释迦佛后释迦佛说法四十九年,毕竟不曾留一字与迦叶,其与达磨东来不立文字,盖千载同一致也。 迦叶无故翻令阿难结集,遂成三藏教语,流毒万世。 嗟夫! 释迦传衣不传法,传与补处菩萨者,衣也,非法也。 传衣者,传补处;传补处者,盖合万亿劫以为一劫,合万亿世以为一世,又非止于子孙相继以为一世者之比也。 此其识见度量为何如哉! 余偶来济上,乘兴晋谒夫子庙,登杏坛,入林中,见桧柏参天,飞鸟不敢栖止。 一草一木,皆可指摘而茎数,刺草不生,棘木不长,岂圣人之圣真能使草木皆香洁,乌鹊不敢入林窠噪哉! 至德在躬,山川效灵,鬼神自然呵护。 庸夫俗子无识不信,独不曾履其地乎? 何无目之甚也! 夫孔夫子去今二千余岁矣,孔氏子姓安坐而享孔圣人之泽,况鲤也为之子,也为之孙,累累三坟,俎豆相望,历周、秦、汉、唐、宋、元以至今日,其或继今者万亿劫可知也。 盖大圣人之识见度量总若此矣,而又何羡于佛与释迦乎? 元党怀英有诗云:鲁国余踪堕渺茫,独遗林庙历城荒。 梅梁分曙霞栖影,松牖回春月驻光。 古柏尝沾周雨露,断碑犹载汉文章。 不须更问传家事,泰岱参天汶泗长。 至矣哉! 宜自思惟:孰与周、秦、汉、唐、宋、元长且久也! ● 书胡笳十八拍后此皆蔡伯喈之女所作也。 流离鄙贱,朝汉暮羌,虽绝世才学,亦何足道! 余故详录以示学者,见生世之苦如此,欲无入而不自得焉,虽圣人亦必不能云耳。 读之令人悲叹哀伤,五内欲裂,况身亲为之哉! 际此时,唯有一死快当,然而曰薄志节兮念死难,则亦真情矣。 故唯圣人乃能处死,不以必死劝人。 我愿学者再三吟哦,则朝闻夕死,何谓其不可也乎哉! ● 书遗言后以上原合为一手轴,偶因朗目师父之便,录出以寄焦漪老并诸相知者一览,则知余终老之概矣。 其地最居高阜,前三十余丈为余家,后三十余丈为佛殿僧房。 仍于寺之右盖马诚所读易精庐一区,寺之左盖李卓吾假年别馆一所。 周围树以果木,种以蔬菜。 蔬圃之外,尚有七八十亩,可召人佃种,以为僧徒衣食之用。 呜呼! 死有所藏,安其身于地下;生有所养,司香火于无穷。 马氏父子之意盖如此。 ● 栖霞寺重新佛殿劝化文窃惟六度万行,以布施为第一;三毒五戒,以贪毒为最先。 盖缘众生以财为命,苟未能真知性命所在,则财未易施也。 佛悯此故,乃呼而告之曰:尔等当皈依自心三宝,勿贪世宝也。 何谓三宝? 皈依佛,两足尊,此佛宝也;皈依法,离欲尊,此法宝也;皈依僧,众中尊,此僧宝也。 三宝一心,靡求不应。 故有能献华供我,我知是人必能睹佛世界,坐宝莲花,见佛成道;有能喜舍一笠,我知是人必能成就慧业,无始习气,顿然冰消。 噫嘻! 佛岂有诳语乎,人特不信尔。 所以者何? 盖以因果之说尚未明了,轮回之语犹自生疑故也。 夫因果之说,种桃之喻也。 种桃得桃,必不生李;种李得李,必不生桃。 投种于地,宁有僭乎? 轮回之语,因果之推也。 果必有因,因复为果;因必生果,果仍为因。 如是循环,可思议乎? 由此观之,报施之理,感应之端,可以识矣。 自种自收,孰能与之? 自作自受,孰能御之? 但舍一文,决不虚弃,如其未曾,请从此始,种德君子当知所发心矣。 栖霞寺住持僧清柏,旧曾谋于云谷老宿,欲大新佛殿未果。 今平湖陆公既已发疏募诸学士大夫,人成斯举矣,余复何言? 不过发明因果大义,独与一二信心道人共结良因尔。 异日金碧腾辉,照映山谷,经声自天而下,老稚扶携,绕殿三匝,拜舞欢呼,共祝今皇亿万万岁寿,十方赞叹,皆曰某州某乡某善男子善女子等信施某某等,余知尔某等功德非细也。 ● 列众僧职事居山以念佛为主,所有日用事,老成者自然向前力作,不惜劳苦;但年少者又皆系大众徒弟徒孙,非其本师管束,不必乐趋不倦。 以故坐食者多,用力者少,则虽欲不废弛不得也。 今常融既与众师父商议,分定职守,自然清净无事,可省颊舌之劳矣。 然余又有说焉:人既众多,师父不一,师父若肯严束徒弟,不致偏护,众徒子等见其师伯师叔,敬畏尤甚于本师,则自然一体为善,决无参差。 又居山田者劳苦十倍,大众尤当敬畏。 其念经领德行著闻,是又山门之领袖,所谓僧宝者是也。 外人闻之而生信心,君子因之而生渴仰,本山得之而加尊重,乃少年辈全不加敬,是皆本师之过矣。 苟不知此义,何可共住,即此是地狱种,畜生业,不待他日他年也。 我山中老成者原不如此,但人众既多,不得不预防以申戒之耳。 人多山小,以后不许再接一个徒弟徒孙,果有闻风而来,千里不远者,我自能以师事之。 不悉。 ● 追述潘见泉先生往会因由付其儿参将余向在白下门,因焦弱侯得交我见泉潘君,然仅仅数语耳,其得见泉之行事志节,则皆弱侯历历为余道也。 弱侯固乐道人善,然浮不得过二分三分;既已亲见见泉,面聆数语,则与弱侯言尽合,无半厘浮也,况二分三分乎! 于是心中时时有一潘见泉。 后余入滇,又三载,得告谢,忽闻见泉来守北胜,余自谓得再见我见泉,免心中时时有一见泉也,而君逝矣,作古人矣。 呜呼见泉! 其真不复再见矣! 后余游方至楚,又闻其公子廷试磊落奇气如见泉。 偶一夕,有一姓潘者同一詹轸光举人偕至湖上见我,我留与一宿,至早欲别去,因问之曰:君是婺源,曾识潘见泉先生否? 姓潘者立起应曰:弟子名廷谟,是先君第四子也。 余惊讶,即起而呕之曰:何不早道,使我得一夕欢喜耶! 尔且能饮酒放歌,果是潘见泉之子,我当令人沽酒远村,与尔沉醉,不令尔一夜寂寞也。 真拙人,真拙人! 胡不早告我! 即令僧雏打扫净室,留二人读书其中。 月余日,乃别去。 时见泉三儿廷试,正弃文就武,将所得其父精艺发身辽左,侵侵乎见知于诸大老,勃勃乎向用矣。 闻其人全与父类,未面也。 余乃戏廷谟曰:尔与尔兄孰似尔先人? 廷谟乃更谦曰:家兄得其似,余小子不肖矣。 余见其推让于兄,益使余又欲一见其兄。 岁丁酉、戊戌间,余复游方至燕、晋,而廷试在辽,犹未得面。 南旋至白下,闻廷试徙大同为游击将军,官渐升矣,地益已远矣。 我益老,终不得与廷试会矣。 岂知我仍复偕马诚所侍御又抵潞河,而廷试遂参戎于此,终当一见也耶! 既见廷试,则大喜,乃与廷试索诸公所为见泉先生传志等观之。 大抵南溟汪公志极详,弱侯祭文及传亦见交契,总之未得见泉之心也。 见泉之心,我知之。 余时有一肚皮话欲对见泉吐,恨未同,仍复吞之。 虽复吞食此话,然终以见泉不可不闻吾此话也。 何也? 世间丈夫若潘见泉者少也,非见泉固不必告以此话,若是见泉又不可以不知此话也。 我此话惟见泉可使知之,焦弱侯等虽相信,终不可告以此话也。 有可告之人而终不得告,吾宁不思乎! 吾谓若见泉者,倘得与鲁仲连、蔺相如辈游,则其光明俊伟,大有益于人国何如哉! 惜哉犹有酸气,则以一种道学之习渐塞其天耳,然时时露出本色,则以其天者全也。 今廷试其状貌类父,雄杰类父,而谦巽恭让,独能委曲和说,合乎上下之交,则余之恨不得与见泉言者,今皆不必与廷试言之矣。 余宁不大喜,且为见泉喜乎! 夫文武不同,而忠孝则一,倘肯效忠尽孝,何人不可,何地不可,何官不可,况堂堂国之参戎欤! 况通州京师门户,虏骑突如其来,不待信宿欤! 有贤于此,朝廷之上始可高枕而卧,岂可遽以和好自安妥也? 我太祖高皇帝亲置藩国于此,直塞口北之门于喉项之间;成祖文皇帝又亲建北京于此。 圣子神孙,百官万姓,宗庙陵寝,与虏直隔一墙。 如此其重也,而皆径以付与二三大臣与总兵、参将大将军,则见泉平生自负所欲为而不得者,今皆有儿以承之,而又真能克承之──我所欲言于见泉而不得者,今廷试皆已了了,又绝无俟余言。 然则见泉其真可以自慰矣! 见泉者,佳公子,喜读书,尤好武事,不知在日曾与俞虚江、戚南塘二老游不。 此二老者,固嘉、隆间赫赫著闻,而为千百世之人物者也。 今恨无此二老耳,吾将以此二老者望于贤郎,不知见泉兄以为可否? ● 说法因由万历庚子春,正月人日,山西刘用相设斋于兴善禅寺,适法师祖心在会。 余谓佛殿新兴,法师宜于此讲《妙法莲华》以落成之,俾兴善有劝,非祖心不可也。 祖心许诺,寺主续灯亦喜诺。 同与斋次,有张南湖司礼慨然出米五十石以办头斋,抢头福也;辛司礼愿施十石,次得福也。 皆孟司礼太监意也,李卓吾闻而记之。 续有施舍不断,源源水来,以毕讲事唱扬道场。 今日办斋于此,真不虚矣。 祖心登坛讲说《妙法莲华》之日,当率众友来听。 祖心其尚思《妙法》之难说哉! 余将听焉;今日同会诸友,若方时化、汪本钶、马逢旸,亦将听焉;十方善男信士,亦将听焉。 务狮子吼,无野狐禅,则续灯之意不虚,张南湖诸公之意亦不虚矣。 是为祖心说法之由。 ● 题孔子像于芝佛院人皆以孔子为大圣,吾亦以为大圣;皆以老、佛为异端,吾亦以为异端。 人人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父师之教者熟也;父师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儒先之教者熟也;儒先亦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孔子有是言也。 其曰圣则吾不能,是居谦也。 其曰攻乎异端,是必为老与佛也。 儒先亿度而言之,父师沿袭而诵之,小子矇聋而听之。 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 不曰徒诵其言,而曰已知其人;不曰强不知以为知,而曰知之为知之。 至今日,虽有目,无所用矣。 余何人也,敢谓有目? 亦从众耳。 既从众而圣之,亦从众而事之,是故吾从众事孔子于芝佛之院。 ● 读草庐朱文公赞吴草庐曰:义理玄微,茧丝牛毛。 心胸开豁,海阔天高。 豪杰之才,圣贤之学。 景星庆云,泰出乔岳。 草庐《文公先生赞》,可以与文公并享两庑矣。 妙矣哉! 茧丝牛毛泰山乔岳,八字法也,可谓最善名状矣。 夫两庑之享不享,何关后贤事! 所患者,以吾无可享之实也。 使吾有可享之实,虽不与享,庸何伤! 祗不免重增讥诋者之罪耳。 然好讥诋者原不畏罪也。 夫讥诋者既不畏罪,彼不与享者又不相关,则恐泰山乔岳无以自安于两庑之间而已! ● 读南华《南华经》若无《内七篇》,则《外篇》《杂篇》固不妨奇特也,惜哉以有《内七篇》也。 故余断以《外篇》《杂篇》为秦汉见道人口吻,而独注《内七篇》,使与《道德经注解》并请正于后圣云。 ● 读金滕周公欲以身代兄之死,既已明告于神矣,而卒不死何耶? 然犹可委曰:神不许我以死,我岂敢自死乎? 我直以明我欲代兄之心云耳,非以祈人之知我欲代兄死也。 则册祝之词,坛之设,璧之秉,金匮之纳,何为者哉? 谚曰:平地上起骨堆。 此之谓也。 无风扬波,无事生事,一人好名,毒流万世,卒使管叔流言,新莽藉口。 圣人之所作为,道学之所举动,吾不知之矣,不有陈贾乎? 陈贾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 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此千古断案也。 不仁不智,从公择其一者可矣。 ● 李卓吾先生遗言春来多病,急欲辞世,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尔等不可不知重也。 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向南开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 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复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 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 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 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 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 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 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余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 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一白布中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 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出,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于圹所,即可妆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 即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 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 周围栽以树木,墓前立一石碑,题曰:李卓吾先生之墓。 字四尺大,可托焦漪园书之,想彼亦必无吝。 尔等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 果是实心要守,马爷决有以处尔等,不必尔等惊疑。 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 我生时不著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此理易明。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 二月初五日,卓吾遗言。 幸听之! 幸听之! 闻之陶子曰:卓老三月遇难,竟殁于镇抚司。 疏上,旨未下,当事者掘坑藏之,深长阔狭及芦席缠盖等讵意果如其言。 此则豫为之计矣,谁谓卓老非先见耶! 敬录之,以见其志。 发布时间:2026-07-16 16:50:2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9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