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李三三 内容: 呜呼! 天涯柳絮,容易沾泥;锁恨桃花,生成薄命。 如李三三者,抑亦可怜已! 李三三之状况,类乎李香,而其情则大相径庭焉。 盖一则甘于下流,一则误于母氏,此君子所以独原于李三三也。 三三本姓金氏,浙江之世家女也。 父为某科翰林,或曰其祖也宦于苏。 父亡后,其母放诞不羁,恒挈其女乘灯船游于山塘七里间;或于家设席,招诸妓女侑觞:视为故常。 三三耳濡目染,于妓女之行止及歌曲吹弹等事,皆习能之。 会吴中大吏禁逐娼妓,母不耐岑寂,挈三三到沪,寓于大亨客栈。 栈邻近皆娼也,洋场无禁忌,茶室酒楼益无禁忌,邻娼更时相过从。 无何,资斧乏绝,无可为计,觉旧游如梦,到此皆空。 妓家者流,察悉其隐,讽其母以三三应客。 母惑之,以商诸三三,三三不从。 母曰:儿不从,徒饿死耳。 儿其忍老母以垂暮之年,作他乡饿莩耶? 三三不得已,从之,于是敞门宴客。 三三色殊美,一时芳声大著;时人作三三词六十章以提倡之,名益噪。 其浙中本族人知其事,驰函诫其母,嘱令速挈女返浙。 母惧,乃为三三变其名曰张蕴玉,更迁居以为掩饰计;而复书族人,强致辩白。 无何,又为族人侦知,专人至沪,勒令回籍。 其母时已性情尽变,乐此不倦,置族人于不顾,谓彼其奈我何哉? 族人不得已,控于官。 时官为陈太守,亦金氏戚也,提母子到案,判族人领去。 母忽萌羞恶之念,谓返浙无面目见人,不如就沪地择婿,将藉聘金以终老。 适有署永嘉令石子山明府挟资来沪,将谋置小屋,即以六千金脱其籍以去。 其母获巨资,滥博无度,未几,尽负去。 乃奔永嘉,谋于三三,唆使复出,三三不可,则以死要之。 三三曰:其去也无词,将奈何? 母曰:是有策在:若而癫也,彼岂尚留若耶? 曰:奈何不癫? 曰:是可伪为也。 三三自是遂佯癫。 石初耐之。 一日,石方会客,三三不被寸缕,径奔客座。 石曰:是不可留矣。 乃遣之。 其母挈之到沪,借寓流氓周某家,几三月,谋复出。 事为石友金某所闻,飞函告石。 石闻而大怒,将弃官来沪,争此尤物。 会其母病死,三三遂仍归于石。 而居停主人周某,索三月来逆旅费数千金,石几无以为计。 其友刘松山,刘维忠之子也,闻之曰:是不难,吾当力任之。 乃言于维忠,劫周以威,仅犒以数十金,挈三三去。 发布时间:2026-07-20 14:13:1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69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