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六卷 火部 内容: 李时珍曰∶水火所以养民,而民赖以生者也。 本草医方,皆知辨水而不知辨火,诚缺文哉。 火者,南方之行,其文横则为三卦,直则为火字,炎上之象也。 其气行于天,藏于地,而用于人。 太古燧人氏上观下察,钻木取火,教民熟食,使无腹疾。 周官司氏以燧取明火于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 司氏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曲礼》云∶ 圣王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 则古先圣王之于火政,天人之间,用心亦切矣,而后世慢之何哉? 今撰火之切于日用灸者凡一十一种,为火部云。 《本草拾遗》一种(唐陈藏器)《本草纲目》一十种(明李时珍)【附注】元朱震亨。 火之一 凡一十一种 阳火、阴火 (《纲目》)【集解】李时珍曰∶火者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妙无穷,火之用其至矣哉。 愚尝绎而思之,五行皆一,唯火有二。 二者,阴火、阳火也。 其纲凡三,其目凡十有二。 所谓三者,天火也,地火也,人火也。 所谓十有二者,天之火四,地之火五,人之火三也。 试申言之,天之阳火二∶太阳,真火也;星精,飞火也(赤物暾暾,降则有灾,俗呼火殃)。 天之阴火二∶龙火也,雷火也(龙口有火光,霹雳之火,神火也)。 地之阳火三∶钻木之火也,击石之火也,戛金之火也。 地之阴火二∶石油之火也(见石部石脑油),水中之火也(江湖河海,夜动有火。 或云∶水神夜出,则有火光)。 人之阳火一,丙丁君火也(心、小肠,离火也)。 人之阴火二∶命门相火也(起于北海,坎火也,游行三焦,寄位肝胆),三昧之火也(纯阳,干火也)。 合而言之,阳火六,阴火亦六,共十二焉。 诸阳火遇草而,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 诸阴火不焚草木而流金石,得湿愈焰,遇水益炽。 以水折之,则光焰诣天,物穷方止;以火逐之,以灰扑之,则灼性自消,光焰自灭。 故人之善反于身者,上体于天而下验于物,则君火相火、正治从治之理,思过半矣。 此外又有萧丘之寒火(萧丘在南海中,上有自然之火,春生秋灭。 生一种木,但小焦黑。 出《抱朴子外篇》。 又陆游云∶火山军,其地锄耘深入,则有烈焰,不妨种植。 亦寒火也),泽中之阳焰(状如火焰,起于水面。 出《素问王冰注》),野外之鬼磷(其火色青,其状如炬,或聚或散,俗呼鬼火。 或云∶诸血之磷光也),金银之精气(凡金银玉宝,皆夜有火光)。 此皆似火而不能焚物者也。 至于樟脑、猾髓,皆能水中发火,(樟脑见木部,猾髓见兽部)。 浓酒、积油,得热气则火自生。 (烧酒、醇酒,得火气则自焚。 油满百石,则火自生。 油纸、油衣、油铁,得热蒸激,皆自生火也)。 南荒有厌火之民(国近黑昆仑,人能食火炭)、食火之兽(《原化记》云∶祸斗兽,状如犬而食火,粪复为火,能烧人屋);西戎有食火之鸟(驼鸟,见禽部)。 火鸦蝙蝠,能食焰烟;火龟火鼠,生于火地。 (火龟见介部龟下,火鼠见兽部鼠下)。 此皆五行物理之常,而乍闻者目为怪异,盖未深诣乎此理故尔。 复有至人,入水不溺,入火不焚,入金石无碍,步日月无影。 斯人也,与道合真,不知其名,谓之至人。 蔡九峰只言木火、石火、雷火、水火、虫火、磷火,似未尽该也。 震亨曰∶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动而变,阴静而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各一其性。 唯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 火内阴而外阳,主乎动者也,故凡动皆属火。 以名而言,形气相生,配于五行,故谓之君;以位而言,生于虚无,守位禀命,因其动而可见,故谓之相。 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 动者,皆相火之为也。 见于天者,出于龙雷则木之气,出于海则水之气也;具于人者,寄于肝肾二部,肝木而肾水也。 胆者肝之腑,膀胱者肾之腑,心包络者肾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肾之分,皆阴而下者也。 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自生。 天之火虽出于木,而皆本乎地。 故雷非伏,龙非蛰,海非附于地,则不能鸣,不能飞,不能波也。 鸣也,飞也,波也,动而为火者也。 肝肾之阴,悉具相火,人而同乎天也。 然而东垣以火为元气之贼,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者,何哉? 周子曰∶神发知矣。 五性感物而万事出。 有知之后,五者之性,为物所感而动,即《内经》五火也。 五性缺阳之火,与相火相扇,则妄动矣。 火起于妄,变化莫测,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则死。 君火之气,《经》以暑与湿言之;相火之气,《经》以火言之,盖表其暴悍酷烈甚于君火也。 故曰∶相火元气之贼。 周子又曰∶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 朱子曰∶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 夫人心听命而又主之以静,则彼五火之动皆中节,相火唯有裨补造化,以为生生不息之运用尔,何贼之有? 或曰∶《内经》只于六气言火,未言及脏腑也。 曰∶岐伯历举病机一十九条,而属火者五∶诸热瞀螈,皆属于火;诸逆冲上,皆属于火;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诸病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是也。 刘河间云∶诸风掉眩属于肝,风火也;诸气郁属于肺,燥火也;诸湿肿满属于脾,湿火也;诸痛痒疮属于心,郁火也。 是皆火之为病,出于脏腑者然也。 以陈无择之通敏,犹以暖温为君火,日用之火为相火,无怪乎后人之聋瞽也。 燧火 (《纲目》)【集解】时珍曰∶周官司氏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纳火,民咸从之。 盖人之资于火食者,疾病寿夭生焉。 四时钻燧,取新火以为饮食之用,依岁气而使无亢不及,所以救民之时疾也。 榆柳先百木而青,故春取之,其火色青。 杏枣之木心赤,故夏取之,其火色赤。 柞之木理白,故秋取之,其火色白。 槐檀之木心黑,故冬取之,其火色黑。 桑柘之木肌黄,故季夏取之,其火色黄。 天文大火之次,于星为心。 季春龙见于辰而出火,于时为暑。 季秋龙伏于戌而纳火,于时为寒。 顺天道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以免水旱灾祥之流行也。 后世寒食禁火,乃季春改火遗意,而俗作介推事,谬矣。 《道书》云∶灶下灰火谓之伏龙屎,不可香事神。 桑柴火 (《纲目》)【主治】痈疽发背不起,瘀肉不腐,及阴疮瘰疠流注,疮顽疮,然火吹灭,日灸二次,未溃拔毒止痛,已溃补接阳气,去腐生肌。 凡一切补药诸膏,宜此火煎之。 但不可点艾,伤肌(时珍)。 【发明】震亨曰∶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法也。 时珍曰∶桑木能利关节,养津液。 得火则拔引毒瓦斯,而祛逐风寒,所以能去腐生新。 《抱朴子》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 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药力,除风寒痹诸痛,久服终身不患风疾故也。 藏器曰∶桑柴火灸蛇,则足见。 炭火 (《纲目》)【集解】时珍曰∶烧木为炭。 木久则腐,而炭入土不腐者,木有生性,炭无生性也。 葬家用炭,能使虫蚁不入,竹木之根自回,亦缘其无生性耳。 古者冬至、夏至前二日,垂土炭于衡两端,轻重令匀,阴气至则土重,阳气至则炭重也。 【主治】栎炭火,宜锻炼一切金石药。 桴炭火,宜烹煎焙炙百药丸散(时珍)。 白炭 【主治】误吞金银铜铁在腹,烧红,急为末,煎汤呷之;甚者,刮末三钱,井水调服,未效再服。 又解水银、轻粉毒。 带火炭纳水底,能取水银出也。 上立炭带之,辟邪恶鬼气。 除夜立之户内,亦辟邪恶(时珍)。 【附方】新六。 卒然咽噎∶炭末蜜丸,含咽。 (《千金方》)白虎风痛,日夜走注,百节如啮。 炭灰五升,蚯蚓屎一升,红花七捻,和熬。 以醋拌之,用故布包二包,更互熨痛处,取效。 (《圣惠方》)久近肠风(下血)。 用紧炭三钱,枳壳(烧存性)五钱。 为末。 每服三钱,五更米饮下一服,天明再服,当日见效。 忌油腻毒物。 (《普济方》)汤火灼疮∶炭末,香油调涂。 (《济急方》)白癞头疮∶白炭烧红,投沸汤中,温洗之取效。 (《百一方》)阴囊湿痒∶桴炭、紫苏叶末,扑之。 (《经验方》) 芦火、竹火 (《纲目》)【主治】宜煎一切滋补药(时珍)。 【发明】时珍曰∶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 观夫茶味之美恶,饭味之甘,皆系于水火烹饪之得失,即可推矣。 是以煎药须用小心老成人,以深罐密封,新水活火,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 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桑柴火取其能助药力;桴炭,取其力慢;栎炭,取其力紧;温养用糠及马屎、牛屎者,取其缓而能使药力匀遍也。 艾火 (《纲目》)【主治】灸百病。 若灸诸风冷疾,入硫黄末少许,尤良(时珍)。 【发明】时珍曰∶凡灸艾火者,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 其次则钻槐取火,为良。 若急卒难备,即用真麻油灯,或蜡烛火,以艾茎烧点于炷,滋润灸疮,至愈不痛也。 其戛金、击石、钻燧入木之火,皆不可用。 邵子云∶火无体,因物以为体,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是矣。 八木者,松火,难瘥;柏火,伤神多汗;桑火,伤肌肉;柘火,伤气脉;枣火,伤内吐血;橘火,伤营卫经络;榆火,伤骨失志;,竹火,伤筋损目也。 《南齐书》载武帝时,有沙门从北齐赤火来,其火赤于常火而小,云以疗疾,贵贱争取之,灸至七炷,多得其验。 吴兴杨道庆虚疾二十年,灸之即瘥。 咸称为圣火,诏禁之不止。 不知此火,何物之火也。 【附录】阳燧时珍曰∶火镜也。 以铜铸成,其面凹,摩热向日,以艾承之,则得火。 《周礼》司氏以火燧取明火于日,是矣。 火珠见石部水精下。 神针火 (《纲目》)【主治】心腹冷痛,风寒湿痹,附骨阴疽,凡在筋骨隐痛者,针之,火气直达病所,甚效(时珍)。 【发明】时珍曰∶神针火者,五月五日取东引桃枝,削为木针,如鸡子大,长五、六寸,干之。 用时以绵纸三、五层衬于患处,将针蘸麻油点着,吹灭,乘热针之。 又有雷火神针法,用熟蕲艾末一两,乳香、没药、穿山甲、硫黄、雄黄、草乌头、川乌头、桃树皮末各一钱,麝香五分,为末,拌艾,以浓纸裁成条,铺药艾于内,紧卷如指大,长三、四寸,收贮瓶内,埋地中七七日,取出。 用时,于灯上点着,吹灭,隔纸十层,乘热针于患处,热气直入病处,其效更速。 并忌冷水。 火针 (《纲目》)【释名】燔针(《素问》)、淬针(《素问》)、烧针(《伤寒论》)、煨针。 时珍曰∶火针者,《素问》所谓燔针、淬针也,张仲景谓之烧针,川蜀人谓之煨针。 其法∶麻油满盏,以灯草二七茎点灯,将针频涂麻油,灯上烧令通赤用之。 不赤或冷,则反损人,且不能去病也。 其针须用火箸铁造之为佳。 点穴墨记要明白,差则无功。 【主治】风寒筋急挛引痹痛,或瘫痪不仁者,针下疾出,急按孔穴则疼止,不按则疼甚。 症块结积冷病者,针下慢出,仍转动,以发出污浊。 痈疽发背有脓无头者,针令脓溃,勿按孔穴。 凡用火针,太深则伤经络,太浅则不能去病,要在消息得中。 针后发热恶寒,此为中病。 凡面上及夏月湿热在两脚时,皆不可用此(时珍)。 【发明】时珍曰∶《素问》云∶病在筋,调之筋,燔针劫刺其下,及筋急者。 病在骨,调之骨,淬针药熨之。 又《灵枢经》叙十二经筋所发诸痹痛,皆云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度,以痛为输。 又云∶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纵弛不收,阴痿不用。 淬刺者,淬寒急也。 纵缓不收者,无用燔针。 观此,则燔针乃为筋寒而急者设,以热治寒,正治之法也。 而后世以针积块,亦假火气以散寒涸,而发出污浊也。 或又以治痈疽者,则是以从治之法,溃泄其毒瓦斯也。 而昧者以治伤寒热病,则非矣。 张仲景云∶太阳伤寒,加温针必发惊。 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行,更发热而烦躁。 太阳病,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俱竭,复加烧针,胸烦、面色青黄、肤润者,难治。 此皆用针者不知往哲设针之理,而谬用以致害人也。 又凡肝虚目昏多泪,或风赤,及生翳膜顽浓,或病后生白膜失明,或五脏虚劳风热,上冲于目生翳,并宜熨烙之法。 盖气血得温则宣流,得寒则凝涩故也。 其法用平头针如翳大小,烧赤,轻轻当翳中烙之,烙后翳破,即用除翳药敷点。 灯火 (《纲目》)【主治】小儿惊风、昏迷、搐搦、窜视诸病。 又治头风胀痛,视头额太阳络脉盛处,以灯心蘸麻油点灯淬之,良。 外痔肿痛者,亦淬之。 油能去风解毒,火能通经也。 小儿初生,因冒寒气欲绝者,勿断脐,急烘絮包之,将胎衣烘热,用灯炷于脐下,往来燎之,暖气入腹内,气回自苏。 又烧铜匙柄熨烙眼弦内,去风退赤,甚妙(时珍)。 【发明】时珍曰∶凡灯唯胡麻油、苏子油然者,能明目治病。 其诸鱼油、诸禽兽油、诸菜子油、棉花子油、桐油、豆油、石脑油诸灯烟,皆能损目,亦不治病也。 【附方】新七。 搅肠沙痛∶阴阳腹痛,手足冷,但身上有红点。 以灯草蘸油点火,淬于点上。 (《济急方》)小儿诸惊∶仰向后者,灯火淬其囟门、两眉际之上下。 眼翻不下者,淬其脐之上下。 不省人事者,淬其手足心、心之上下。 手拳不开、目往上者,淬其顶心、两手心。 撮口出白沫者,淬其口上下、手足心。 (《小儿惊风秘诀》)百虫咬伤∶以灯火熏之,出水妙。 (《济急方》)杨梅毒疮∶方广《心法附余》∶用铅汞结砂、银朱各二钱,白花蛇一钱。 为末,作纸捻七条。 初日用三条,自后日用一条,香油点灯于烘炉中,放被内盖卧,勿透风。 须食饱口含椒茶,热则吐去,再含。 神灯熏法∶用银朱二钱,孩儿茶、龙挂香、皂角子各一钱,为末,以纸卷作灯心大,长三寸。 每用一条,安灯盏内,香油浸点,置水桶中,以被围坐,用鼻吸烟咽之,口含冷茶,热则吐去。 日熏二次。 三日后口中破皮,以陈酱水漱之。 神灯照法∶治杨梅疮,年久破烂坑陷者。 用银朱、水粉、线香各三钱,乳香、没药各五分,片脑二分。 为末,以纸卷作捻,浸油点灯照疮,日三次,七日见效。 须先服通圣散数帖,临时口含椒茶,以防毒瓦斯入齿也。 年深疥癣,遍身延蔓者∶硫黄、艾叶研匀作捻,浸油点灯,于被中熏之。 以油涂口鼻耳目,露之。 (《集玄方》) 灯花 (《拾遗》)【气味】缺。 【主治】敷金疮,止血生肉(藏器)。 小儿邪热在心,夜啼不止,以二、三颗,灯心汤调,抹乳吮之(时珍)。 【发明】时珍曰∶昔陆贾言灯花爆而百事喜,《汉书·艺文志》有占灯花术,则灯花固灵物也。 钱乙用治夜啼,其亦取此义乎? 我明宗室富顺王一孙,嗜灯花,但闻其气,即哭索不已。 时珍诊之,曰∶此癖也。 以杀虫治癖之药丸服,一料而愈。 烛烬 (《纲目》)【集解】时珍曰∶烛有蜜蜡烛、虫蜡烛、油烛、牛脂烛,唯蜜蜡、油者,烬可入药。 【气味】缺。 【主治】疔肿,同胡麻、针砂等分,为末,和醋敷之。 治九漏,同阴干马齿苋等分,为末,以泔水洗净,和腊猪脂敷之。 日三上(时珍)。 发布时间:2026-08-09 19:24:1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2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