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氏冥通记卷之四 内容: 此卷从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初通,至丙申年七月末,月月悉记所通目录。 其五六七月并具有,即前别三卷。 自八月后,至今年七月末,止有此年目录,无更别记。 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昼,保命府赵丞告。 云云。 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夜,保命范帅告。 云云。 乙未年五月二十七日夜,中岳仙人洪先生告伺二星。 云云。 乙未年五月二十八日昼,梦食合金液醮。 云云。 右四条,五月中事,今别撰在第一巷。 111 条云见,一条云梦。 乙未年六月一日,保命赵丞,华阳司农玉童,紫阳内官玉童,各告治身之行。 云云。 乙未年六月四日,华阳童告人骂辱,令心勿受. 。云云. 乙未年六月六日,桐桥仙人邓君来结冥友。 云云乙未年六月八日,紫阳玉童宣周`君旨,改名字。 云云乙未年六月九日,闻人隐告坐外偃房事。 云云又保命赵丞告流汗事。 云云乙未年六月十一日,於束岭宿,易迁女仙李飞华,告有五女仙欲来。 云云乙未年六月十二日,中岳真人冯君,萧闲堂主张君,中岳仙人洪君,保命府乐丞华阳玉童,凡五人,告长生要言。 云云乙未年六月十三日,范帅告勿食肉事。 云云乙未年六月十五日,中岳洪先生授《洞房经》。 云云,今阙此记。 乙未年六月十五日,范帅遣人来,重责食肉事,云云岳去后来。 乙未年六月十九日,易迁五女仙来告生死因缘根本。 云云乙未年六月二十一日,赵丞遣黄元平,告请雨事。 云云乙未年六月二十四日,苍梧仙人徐君棺椁事。 云云乙未年六月二十四日,赵丞又遣来告请雨腾辞苍梧去后。 云云,今阙此事乙未年六月二十五日,黄元平告已落太山死籍。 云云。 乙未年六月二十七日,华阳童宣定录旨,授玄真经。 云云,今阙此记。 乙未年六月二十九日,苍梧徐君执盖邓君,告名已上束华。 云云右十七条六月中事,今别撰在第二巷。 凡阙三条,今见十四条,并不言梦。 乙未年七月二日,紫阳周王二真人,定录保命二真君,周大夫,.司马括苍,乐丞同来,大论语事,云云又及隐脆事。 云云。 乙未年七月三日,易迁有女仙来,云名已上青简云云。 乙未年七月九日,二紫阳定录,告已进为保晨司,并输上落人数。 云云乙未年七月十一日,徐邓二人来,云参定束华名说上事牒。 云云乙未年七月十三日,定录君及赵丞告陶得停召合及事。 云云乙未年七月十五日,保命君授三天龙文,并令但且混人世,勿为异应行来,动静营为,出入任意,但勿违犯正法耳。 条真法时,但默行,莫令人知。 神明不以万里为遥,不以山海为难,恋行应动任所趣,勿以吾等为碍。 云云,今阙此记。 乙未年七月十八日,见定录君云陶答语,及问所住。 云云乙未年七月二十五日,赵唐二丞告勿过劳神疲体。 云云乙未年七月二十八日,唐丞告劫盗灾祸,不须防慎,不令有忧。 云云,今阙此记。 右九条七月中事,今别撰在第三卷。 阙二条,今见有七条,并或见或梦。 并右三十条,并有具记。 唯阙五条。 从此后,并无别记,实为深恨。 乙未年八月一日,范监来告云:此日诸真相就论说欢已毕,自今已后,欲令自来,处处游观。 云云,此云来则非梦。 八月五日,梦从一朱门崇阙入,见司命君,见授夜光芝。 云云,夜光芝是句曲五种芝限。 八月七日,梦入华阳中,先经保命府,后至定录问次往萧闲探龙仙芝。 云云。 此则从北入而向南也。 龙仙芝亦见五种芝限。 八月九日,梦至定录,问见,问云乃同人斋邪。 云云。 尔日在中堂,王法明为皇家涂炭斋。 八月十二日,梦与定录君於华阳内共乘车,侍玉女三十人,奏天乐,造南真於丹城,南真见告。 云云。 因又告太元,太元示以仙籍。 云云。 二真府并在大霍也。 八月十五日,梦与定录保命,共往紫微夫人处。 云云。 紫微治玄龙宫,应在北方。 八月十六日,梦至方诸,见青君府,不见青君。 乃见韩太华,丹青馆宋夫人见,告神仙之要,委形之术。 云韩太华,始以今年度束宫,受书朱宫玉妃之宾友韩,出《真诰》也。 八月十九日,又梦造方诸,正见青君出游,杨君九华及许仙侯皆从。 因造韩侯见告簿籍事。 云云韩即前卷所云东宫典录籍者,名惠期也。 八月二十一日,梦与保命至蓬莱,见周大夫。 又至一朱台巨阙青轩紫房,云是司阴府陶某近正应肩治此束南一玄宫中。 因复行,见一人,面金色,长短中形,人着飞霄衣冠,见告道法之事。 云云保命曰:此是小天奉法人周大夫,仍告道业因绿甚多。 云云. 周大夫,即大宾。 《真拙婴亦云:在蓬莱,司阴君主天下水事,事出马君传前,不知那治在蓬莱小方诸,多事道事,亦出《真拙阁》。 八月二十五日,梦与范监赵丞至大衡山,见南陵薜大夫,中黄杜大夫,见授隐变方。 因尔又行,见一草屋,甚高大绝,有甘泉,杂生众华。 范监云:此是游仙之庐,因共入,坐屋下谈神仙事。 云云。 薛杜二大夫《真诰》中无也。 八月二十五日,梦入华阳,造定录,谘来年十月可保得申延不。 答云:可尔。 云云此其犹欲留世意。 所以发此请,虽初云可尔,恐后复相请,却审得申者,则不应,十月果去也。 八月二十六日夜,梦定录保命来见,告云明当复往东华过司命问,既是天事不复得同,当更为访韩侯论尔,不更回异不。 些刖及复屡道名简事,此则不可为定,进退皆复由功过故也。 八月二十九日,见上期来宣定录旨云:韩侯甚有怀於尔,简录犹因。 云云。 此云见来,则非梦也。 上期是华阳重姓,景名上期也。 右十三条,八月中事二条是来,十一条是梦往。 九月二日,梦至华阳中见二君。 云云。 九月五日,梦又至蓬莱,先过司命。 司命见告:服神丹应,先须名上仙籍,乃得服之。 云云乃至蓬莱见周大夫,食一草,状如槐香而紫色,见告云:子未得食此,得食此,便如吾耳,及火枣交梨事? 云云火枣交梨出《真诰》中亦竟不知此果是何神奇。 九月八日,梦与赵丞共游易迁,童初二宫,二宫相去可五六里。 易迁,女仙宫。 童初,男仙宫。 而未知东西列为南北列耳也。 九月十日,梦与保命到一山,山形平团,异於人问,山名为丹龙,云中有洞,多仙真。 丹龙云在阳洛之南,是南真所治之宫也。 九月十五日,梦独往桐桥山,见金庭馆,珠宝焕丽,宫室行列殊多。 亦有青黄,尽相似。 复云有金庭洞宫,自所见者,非其限,乃众仙之游憩,典司之所治耳,非王真人所居。 束方大君来时,别复有宫,虽云有而自不见。 桐相右弼,王所治之处,亦云山内外并有宫府。 九月二十三日,梦定录来於朱阳,见携到司命府,道逢玄清,紫微二夫人,乘云饼,从二十余玉女,语定录云:司命紫阳正相迟尘生,今来,亦是其冥。 意言见笑为尘生,不言是陈生。 定录答语。 云云当尔时,亦不知在何所,但觉不然而行耳。 到司命门,即见紫阳,共见。 告大有所言,非可具记。 此应有奇事也。 九月二十五日,忽梦见张理禁令,诵《道德》云云。 《道德》二篇,实道书之宗极,太极真人亦云:诵之万过,白日升天。 右从前来至此,并墨书大度西麻,几七百纸。 九月二十九日,梦见天西北有一物,长数十丈,青赤色,首尾等大状似虹。 因到张理禁处,问此为何物。 答云:名玄霞之兽,或呼为水母,乃可愁矣。 夫有中之无,未若无中之无,空无之理,难可思议,此九六之灾显矣,人谁知之。 张为保命府禁伯,主请雨水,故以问之。 事出《真址婴,张既善谈虚无,每语辄入斯境。 隐居谓有中之无,自性空也,无中之无,毕竟空也。 但水解说,此何指耳。 右八条,九月中事,并记云梦。 十月二日,梦见洪先生,见令诵《太素祝》。 云云。 未详此出何经。 十月五日,梦见定录君,云:比来多诸进御,善自禁节,勿纵志也。 似应作恣字,既亟有上落实,宜恒加精勤也。 十一日见紫阳,定录保命桐梧来,及移朱阳事。 云云。 不知论此可否云何。 十八日,见定录,云:朱阳非尔所居处,若不能远去,只朱阳左侧,亦好良常为胜,恐尔不能处之耳。 此月十九日,隐居始移朱阳住,周亦同来,既是公馆,当虑有日之事,以为妨碍故也。 二十日,梦见南真紫微。 云云。 二十七日,梦见赵丞洪先生及星事。 云云。 犹应是司二星事耳。 二十九日,梦至一处,名为阴城之宫,大有仙人,而自不识。 未见阴城宫所出处。 右七条,十月中事。 二条云见,五条云梦。 十一月三日,梦见洪君及唐丞,言日:云间星没,唯宜瞩南山坐耳,此虽可瞻,而非求真之体。 三日,应司二星既云闻,亦不宜便眠耳。 十一月八日,梦见定录,因自陈欲寄朱阳束为小屋,未审可尔不。 答云:束好所恨,下葬为不便耳。 夫居当作四合舍,不者不可不作堂束西厢。 若不尔,名为孤凶宅,但以意作之,尔其去矣,以遗来者。 吾见陶某,比意大欲相试尔,但浮此迹,勿畏人不信,得不信,乃为吾之快矣。 东冈有两大窠。 皆可营墓,初本欲於西窠作癣恨广大,更令就窠西立察,近朱阳为好,周今定葬束窠正南向。 十三日,梦见周君言曰:陶某或信不信,多好试人,但尔比亦喧然多诸杂想,可自节。 此频频告云:陶或信不信,欲相试,今追思不意的,有不信事,自从遗想来。 凡一切有为,通无尔恨耳。 於周事实,亦谦尚,亦不乖,芳背正自惬然。 有时见其遇冗,既率意,嫌接神之体不应尔。 至於周欲别立屋,便虚心相许,自为看地,给钱一万。 伊本顾即作三问堂,东西厢各二问,林竹至而道士心未善者,互兴言说,遂不成。 复作厢,止三问堂屋而已。 今日方见事迩如此,明非已立意也。 比者微有准拟,犹欲追为起之,其留启云止请留一问,既为游旧之所,今则并修,理之不令芜杂也。 十五日,梦见洪君来告,曰:尔即欲所居西北面,有故气,吾今共汝看之。 便往至彼处,见一人,形极丑陋。 君日:此即是大都,畏人居之,定无苦。 朱阳绾及彼察以后,乃有两三椁,状似古冢, 既林草榛芜,亦可经人,埋尘不见。 有巫场处所,云故气,正当魂爽辈耳,既日无苦,便不为害也。 二十日,见一女人,形容殊丽,上下青衣侍二女,至户内,立而无言。 二十六日,梦见周蓬莱,云北.斗已复不见,而祝於二星云云。 当是二十七,应司二星,今夕已阴晦,必不见也。 二十九日,梦见茅二君,周二君,并有控,乘游於雷平,直取伏龙,定录并举手见向,如谢去状。 雷早在绾东南,伏龙在西北,便升空从绾十度,故得相望也。 右七条,十一月中事。 一条云见;六条云梦。 十二月三日,见徐瞪应作邓字。 二君,言去。 二十九日,桐梧府校籍顿误上罪人典簿,三人被责。 云云。 便不了此事所以也。 七日,梦往司命处,告玉清清玄事。 云云。 此所论殊高,□ 不略说也。 十一日,梦见韩夫人云:比者情志落落,弥入真相。 云云。 应是韩太华,始以七月度东宫为妃。 十九日,见一人驾大车,形容甚壮,从者十人,直见拜温冻而已。 二十一日,定录告云,前来拜者,邓都执法君蔡子迁也。 尔.方综其上官,故来通报耳。 云云,保命府职僚,皆总治邓岱丞位,弥相关涉上宫,当保籍任也。 二十五日,见赵丞直云:仙籍空矣,尔勿忧矣。 故七月中,定录所叹,亦云方忧仙籍无人。 二十八日夕,见定录,赵丞,范帅三人。 子良问所通辞,仰呈君未。 君云适得。 君仍语丞云:可速因直尔而已,更别余语。 云云。 此中似ZIJ 有事旨,不容备言,亦应是为帅见有辞存。 右七条,十二月中事。 五条云见,二条云梦。 闰月三日,梦见韩夫人云:世上方无复踪如可。 云云。 韩犹应是太华。 六日,见洪先生云:子勤之,勖之,前后事事也。 云云。 此亦励息耳。 十五日,见保命云:尔屋事,勿以在怀,伤人神气,其人寻来就上。 其正月、欲戴屋而所顾,师永不来。 乃云:欲作辞,告县摄之帅,定寻自来,当由此。 故有今告也。 十八日,梦大司命君问日:子欲仙。 不答,实愿仙。 云:愿仙,何,不学仙。 云云。 二十三日,见洪先生云:此所问泛舟者,乃中岳仙人干朴也,其前生经识陶某耳,非今生相识也,岂复来於此邪。 去冬,有人姓顾名道度,从外江还。 云於大雷,忽逢一人,乘小小鹿颈船,工劣容一人,从浪中来,直呼顾姓名,云:下都去,欲寄书与茅山陶隐居。 隐居已与我欲助其功夫,以献主,主正尔,见作书垂,当授与,忽云罢君会不往山,我寻自下云:此人自称姓彭,顾至都匆匆往广陵,欲宣此消息,而无方於华监问,过嗣真绾道士强,文敬因疏寄具还如此,隐居唯听其下,亦不以问周,周当是问强说自私访冥中,既如此告,便当不复自下。 二十五日,见定录保命二君。 保命日:年内多劳,扇削鬼神,三官中奏尔云多罪,吾已却之,不宜三过如此。 云云。 伊蒙神真扶奖如此。 不免=一官所奏,泛庸庸之徒邪,唯各宜如履薄冰耳。 二十六日,见周君云:葛衍之束,水已加八十一丈,南衡山西边,顿崩为渊。 云云。 二十八日,见徐君云:韩众已复有事,今与邓生往看之。 云云。 此诅不众字惠期邪,众亦云作霍林司命。 岁夕梦见司命南真,南真见授一子,大如鹅卵,令瞰之。 司命云:道未成,不得九转之华,且食此,亦足明尔。 云云。 右八条,闰月中事。 六条云见,二条云梦。 右从八月初至闰月末,几六月中合五十一条事。 十六条云见,111 十五条云梦,从九月二十九日来至此,并朱书大度色纸,并纸,黄书共一纸也。 丙申年正月二日,梦造小有天,见王君云:尔何遑遑於人间,名已定,勿亏顿於世路。 云云。 此王屋山清虚王君,为下教二十四真人之首也。 十日,见洪君范帅,云:明是戊寅,上玄治建,可戴屋。 云:但宅不得其所。 洪云:大象尚复无常,人生有何定邪,只此亦好。 又及洞经事。 云云其本欲取此日戴屋,而师不来。 又小雨,遂不果。 至丁亥日,方得戴耳。 十一日,见定录保命桐相周君。 周君云:尔不复骯真道耶,吾将去尔。 子良未得答,定录乃云:其心不然,正是身废耳,紫阳试之邪。 保命云:尔何意顿取人三百斛谷。 子良答:不取。 又云:见取何意顿取人三百斛谷。 子良答:不取。 又云:见取何云不取已尔,别当埤之余,别自语所不能了。 其此数旬中,为起屋事恒伟惶不作,恐身既废,心亦是急,定录讶之耳,取谷之事,了不闻,有此音适,计三百斛谷,是百三十斛米,平人六年食,恐以为食师以此米者,其从来为师使,本是衣食弟子,不应以此为责。 伊云:不取。 神证云:取两不应妄。 又云:别当埤之思。 此答所不解。 十四夕,梦见许仙侯等五人,自共语。 许云:自宅此宇,未足久便,已近二百许年。 又闻一人答:兆劫尚复倏尔,此何足为远。 不知是谁许长史立山宅,应是晋穆帝永和中,至今一百六七十年耳。 十七夕,见定录唐丞来,中君云:许侯近所言,亦深哉。 唐丞论北台事极多,非可书铭,北台邓都北帝台。 二十四夕,见定录君云:念真不密,秽气无辩,自云研莹之云云。 二十七日,见保命及洪君。 洪君云:勿轻说人事。 云云。 此当有所试,不知是何耳。 右七条起,丙申年正月中事。 四条云见,二条云梦。 三月三日,梦见洪先生云北斗事。 云云。 此复是司二星也,洪是授云,故屡屡言之。 七日,梦见定录云:临海烧山中,有仙人游在人问,自号彭先生,实是郑玄,字子阴,陆浑仙人也。 朱交甫令其观上人情及修道者,其寻或当来,先昨已往建安,临海人书与道士邹尧云:某人彭公在此,不尧得而插静棂,故人得见之。 其人亟乘一刀一刀小船。 而歌日:太霄何冥冥,灵真时下游,命我嚣涂除,采察云中俦,世路多氵㸒浊,真诚不可搜,促驾还陆岭,人间无与酬。 步行亦咏此,其若来,可不接之。 其人形中人,面左边有紫志,着黄绢帽,多髯,而前齿缺是也。 书此一条,独委曲者,当是或欲,示后人也。 烧山即赤水山,今亦属永宁乐,或三县共界,未知邹尧是何处人,显昭形服,如此便是可察,正恐伊知人识,更复改容耳。 九日,见赵丞云:比者情志,何甚索索。 云云。 十四日,见定录云:司命来月中旬当来,西宫束官人,亦并来,故逆示。 云云。 此当是云三月十八日事,见其此日亦有辞本存也。 二十日,梦见司命君,君见,令取青此一字章漫,永不可识也。 以呈司命。 司命云:此可耳,心未真也。 当更研莹,见景上期来云:二君今往龟山,聊过令知如此所见,意气欲动,前与人戏过,致使时魅相侵,赖得高监相为,不尔几致变。 闻周在第中,忽辅痛恐是此意。 高监不知谁,洞中不见此人也。 又曰:裹屋人自称不道士者,是北星鬼官所使,勿信之。 以邪情亟惑人,坏人真气,可急诣许,驾去已远,不得久停,便去。 周在都仍就王法明同住南庾第道士馆中,在外屋宿,当是欲进诸木问事? 故得此,告其还多有问木者,而都不说,此事实能慎密也。 二十五日,见唐赵一.一丞来云,还於旧居,便共觉萧然,多论九转事。 云云并二君令告。 云云。 其是二+三日,还至山意殊不许游行人问,九转事无闻,一何可叹也。 右六条,二月中书。 五条云见,一条云梦。 三月三日,见保命告勿食草之正心及余事。 云云。 紫文仙忌云尔,止谓此一日耳。 八日,见赵丞云天下邪鬼之事,令慎之诸。 云云。 二十九日,见保命云:勿犯雾露。 云云。 右三条事,三月中事。 并云见。 四月九日,见定录云前疏文辞殊雅,但恐心不必然耳。 云云。 不见此辞本也。 十五日,见三丞及洪君来,云:欲下都邪,勿不复反山,诸人自共语,多不了。 其于时,欲出都定下,果六月□ 去耳。 右二条,四月中事。 并云见。 五月九日,梦见司命定录保命,及众真并见,试以绿业事。 云云,色不悦,又及应忧盗事,云当时相救。 十五日,梦到束宫,拜青君,见韩侯等。 虽不面见青君,而传驿意气,大见怜愍,韩侯接对如常耳。 如此说者,前韩众便非惠期也。 二十九日,梦司命三君,云:前事遣赤城外卫军十人相助,遂不能都,此字草漫,不可识也。 亦得可可耳。 不解此何,若是前所云,忧盗相救助者,则不应言,亦得可可也。 于时实都得寂然也。 右三条,五月中事。 并云从正月来至此见,并黄纸书大度细色纸,凡四纸半,前纸按年末朱书后。 六月十日,於道中眠,梦见范帅云:恶魅横行,不可卒禁,勿轻慢之,虽无如人,何交尔不好。 云云。 周暂出都以此月九日晓,出山就津宿。 十日早发尔夕,应在胡熟方山问,此月中还,近多温病。 十九日,於第中,梦断肉乃食鹅膏,未可解也。 追检此日,王法明文子在馆宿,延陵嵇茂先亦入其多责,郭邑般果食中,必有鹅膏煎煮之也。 二十八日夕,梦见紫微游行。 云云右三条,六月中事。 一条云见,二条云梦。 七月一日,见洪先生云:八霞之表,已陈尔居处,束莱可不装束,云云大多不可复载。 ,此中当说去留文会。 八日,复梦见韩侯,紫微,杨君,定录等,多为论性命之致,因绿罪福之源,若疏此可三四纸许。 不闻此,亦为殊恨也。 十七日,见保命赵丞,多论天地灾横之事,亦甚多不可记。 此事理难当说。 二十三日,见众真凡三十人,多论人治身之本,谢殃之法甚多。 亦复论作九转事。 云云。 此条不显为恨最深。 右四条,七月中事。 三条云见,一条云梦,从六月初来,共纸一大度白栈纸也。 右从丙申年正月初至七月末,几七月,中合二十八条。 十八条云见,十条云梦。 右从目录,凡用墨朱黄三色书大度白及细纸,合十六番。 八番白,八番色。 并右从去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初通,至今丙申年七月末,合一百九条。 六十三条云见,四十六条1百梦。 从八月初至十月二十七日,舍世凡三月日,中文书记,不复显出。 寻入今年来,月月所记,自疏简未知是,不复悉记,为时近致希邪。 周紫阳记,《九真玉沥丹方》。 云轻於九转,易於九转,此别一纸,无日月。 九茎紫菌琅葛芝一斤。 出南闽,句曲北亦有。 丹朱玉浆二斗。 出南闽,此问亦有也。 右二物,细切芝,竟仍以玉浆一斗渍之一宿,埋阴垣之阳,去垣三寸,入土一尺,以白瓦器容四斗许盛,仍以瓦盘盖之,蜡密封之上,土令厚二寸,以今日午时埋,至明日午时出之。 持之南行,取己所住户十二步,乃置眠林头。 按上至明日午时,又以铜器盛煎之,令火齐器底,勿令火艳出器边也。 得三沸,竟又内玉浆一斗,又加火高初五分许,可以蓬蒿为薪煎,令余一斗洒滓乾之闭汁三日。 三日竟开,视上当有紫光曜目,夜不用然灯,此即成矣。 又以药滓置木臼中,捣三百二十杵,纸裹令密。 若以投水,水流即停。 若封屋室,万人不能开。 若俪劫贼,合众不能动。 封山,山开,封人,人伏。 若欲速登天,可并服之,即死矣。 若欲且留世,当稍服之,尽亦仙矣。 勿以分人,及令人知见也。 唯可心知口服而已,若令人知,空失此药也。 右此一方,无年月日,不知何时书,满一白栈纸。 谨正。 此药名既又云,唯可心知,便是难可思详,已历问同住人,大小咸云,不觉见垣内埋药,亦不闻木臼捣声,恐或别处作,不论耳。 即云服之即死,故追以疑,虽见温酒,亦或假以乱之耳言。 大凡四卷真本,书杂色,合六十五番,或真,或草行。 周氏具通记卷之四竟 发布时间:2026-08-10 19:14:3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2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