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革 卦 内容: 兑上   离下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水、火,则有男女之象然后能相生,此非水、火也。 “二女同居”而已。 “二女同居”则“睽”,所以不“睽”者,“兑”欲下而遇“离”,“离”欲上而遇“兑”,虽欲相违而不能也。 既不相得,又不相违,则不能无相攻;攻而不已,必有一胜;胜者斯“革”之矣。 火能革金,“离”革“兑”者也,故曰“革”。 火者金之所畏也,而金非火则无以就器用,器成而后知火之利也。 故夫“革”,不信于“革”之日,而信于已“革”之日,以其始之不信,是以知悔者“革”之所不能免也,特有以亡之尔。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革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历”者天事也;“时”者,人事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以卦言之,则“离”革“兑”者也;以爻言之,则阳革阴者也。 六爻皆以阳革阴,故初九、九三、九四、九五四者所以革人;而六二、上六者人革之。 初九、九三所以为革者,火也;而六二者火之所附,初九、九三之所欲革者也。 火以有所附为利,而所附者以得火为灾,故初九、九三常愿六二之留而不去也。 夫六二苟留而不去,其见革也无日矣。 六二之欲去,如“遯”之九三之欲遯也,故初九当用“遯”之六二,所以执九三者,固而留之。 六二之所以去者,以我有革之之意也;故“不可以有为”,有为则革之之意见矣。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初九之所以固我,非爱我也,畏我去之;故未见其革尔。 徒见其今之固我而不我革,以为可信而与之处,则及矣。 君子见几而作,彼今日不革,巳日必革之,故“征吉”。 为初九计,则宜留;自为计,则宜征。 六二之所谓“嘉”者,五也;五之所以为“革”者,与初异矣。 舍初从五,其吉也,岂复有咎哉! 九三:征凶,贞厉。 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三有应于上,故其意常欲征也。 六二之所以不得去者,以我乘之也;舍之而征,则二去矣。 二苟去之,则我与初九无所施其革,二阳相灼而丧其所附,则穷之道也。 故“征凶,贞厉”。 贞者,不征之谓也;不征则与六二处而不相得以相革者也,故危。 虽危而不凶,言者以也。 “革言三就”,犹曰革以三成。 三者相持而成革,明二之不可去也。 二存则初与三相信,二去则初与三相疑,此必然之势也。 故曰:“革言三就,有孚。 ”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下之二阳,以火为革者也;故见革者惟欲去之,此德不足者也。 德不足而革,则所革者亡,革者亦凶。 故初九、九三,皆以六二之留为吉也。 上之二阳则不然,其革也以说。 革而人莫不说,非有德者,其孰能之? 九四,未当位者也;未当位而革,故悔革而说,故“悔亡,有孚”也。 改命者始受命也,虽未当位,而志自信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 ”虎有文而能神者也,豹有文而不能神者也。 故大人为虎,君子为豹。 非大人而革者,皆毁人以自成,废人以自兴,故人之从之也,必占其可从而后信。 若大人之革也,则在我而已炳然日新,天下之所谓文者自废矣,此岂待占而后信者哉!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上六,见革于大人者也。 此见革者君子也,则其向之未革,乃其避世之遇尔。 豹生而有文,岂其无素而能为之哉! 若小人也,则革面而已。 朝为寇雠,莫为腹心,无足怪者。 下之二阳,德不足者也,故六二以征为吉;上之二阳,大人也;故上六以征为凶。 发布时间:2026-08-13 17:19:2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2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