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经随传卷三 坎 内容: 习坎(1):有孚,维心亨(2),行有尚(3)。 (1)坎,险陷之名也。 习谓便习之。 (2)刚正在内,有孚者也。 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 (3)内亨外暗,内刚外顺,以此行险,行有尚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1)。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2)。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3)。 天险不可升也(4),地险山川丘陵也(5),王公设险以守其国(6)。 险之时用大矣哉(7)! (1)坎以险为用,故特名曰重险,言习坎者,习重乎险也。 (2)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也。 处至险而不失刚中,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习险之谓也。 (3)便习於坎而之坎地,尽坎之宜,故往必有功也。 (4)不可得升,故得保其威尊。 (5)有山川丘陵,故物得以保全也。 (6)国之为卫,恃於险也。 言自天地以下莫不须险也。 (7)非用之常,用有时也。 《象》曰:水洊至,习坎(1)。 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2)。 (1)重险悬绝,故水洊至也。 不以坎为隔绝,相仍而至,习乎坎也。 (2)至险未夷,教不可废,故以常德行而习教事也。 习於坎,然后乃能不以险难为困,而德行不失常也。 故则夫习坎,以常德行而习教事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1)。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1)习坎者,习为险难之事也。 最处坎底,入坎窞者也。 处重险而复入坎底,其道凶也。 行险而不能自济,习坎而入坎窞,失道而穷在坎底,上无应援可以自济,是以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1)。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1)履失其位,故曰坎。 上无应援,故曰有险。 坎而有险,未能出险之中也。 处中而与初三相得,故可以求小得也。 初三未足以为援,故曰小得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1)。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1)既履非其位,而又处两坎之间,出则之坎,居则亦坎,故曰来之坎坎也。 枕者,枝而不安之谓也。 出则无之,处则无安,故曰险且枕也。 来之皆坎,无所用之,徒劳而已。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1)。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2)。 (1)处重险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於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不相犯位,皆无馀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存外饰,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纳此至约,自进於牖,乃可羞之於王公,荐之於宗庙,故终无咎也。 (2)刚柔相比而相亲焉,际之谓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1)。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1)为坎之主而无应辅可以自佐,未能盈坎者也。 坎之不盈,则险不尽矣。 祗,辞也。 为坎之主,尽平乃无咎,故曰祗既平无咎也。 说既平乃无咎,明九五未免於咎也。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1)。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1)险峭之极,不可升也。 严法峻整,难可犯也。 宜其囚执寘于思过之地。 三岁,险道之夷也。 险终乃反,故三岁不得自修,三岁乃可以求复,故曰三岁不得凶也。 发布时间:2026-08-14 14:34:5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2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