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经丰传卷六 兑 内容: 兑:亨,利贞。 《彖》曰:兑,说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1)。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2)。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说之大,民劝矣哉! (1)说而违刚则谄,刚而违说则暴。 刚中而柔外,所以说以利贞也。 刚中,故利贞,柔外,故说亨。 (2)天刚而不失说者也。 《象》曰:丽泽,兑。 君子以朋友讲习(1)。 (1)丽,犹连也。 施说之盛,莫盛於此。 初九:和兑,吉(1)。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1)居兑之初,应不在一,无所党系,和兑之谓也。 说不在谄,履斯而行,未见有疑之者,吉其宜矣。 九二:孚兑,吉,悔亡(1)。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2)。 (1)说不失中,有孚者也。 失位而说,孚吉,乃悔亡也。 (2)其志信也。 六三:来兑,凶(1)。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1)以阴柔之质,履非其位,来求说者也。 非正而求说,邪佞者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1)。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1)商,商量裁制之谓也。 介,隔也。 三为佞说,将近至尊。 故四以刚德,裁而隔之,匡内制外,是以未宁也。 处於几近,闲邪介疾,宜其有喜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1)。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2)。 (1)比於上六,而与相得,处尊正之位,不说信乎阳,而说信乎阴,孚于剥之义也。 剥之为义,小人道长之谓。 (2)以正当之位,信於小人而疏君子,故曰位正当也。 上六:引兑(1)。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1)以夫阴质,最处说后,静退者也。 故必见引,然后乃说也。 发布时间:2026-08-14 16:46:4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2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