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十三 北直四 内容: ◇河间府东至海丰县三百里,南至山东德州二百五十里,西南至真定府冀州二百三十里,西至真定府定州二百有八里,西北至保定府安州百二十里。 自府治至京师四百十里,至南京二千一百四十里。 《禹贡》冀州地。 春秋时属晋。 战国时为燕、赵、齐三国之境。 秦为巨鹿、上谷二郡地。 汉置河间国初为赵地,文帝二年,别为河间国。 应劭曰:在两河之间也。 后汉初并入信都。 和帝永元三年,复置河间国。 晋因之。 后魏置瀛州太和十一年,分冀、定二州置,兼置河间郡,治武垣。 隋罢郡存州。 大业初,复曰河间郡。 唐仍为瀛州。 天宝初,亦曰河间郡。 乾元初,复为瀛州。 五代晋时,契丹据其地。 周显德六年,收复。 宋仍曰瀛州《宋志》旧名关南。 大平兴国初,曰高阳关。 庆历八年,始置高阳关路,统瀛、莫、雄、贝、冀、沧、永静、保定、乾宁、信安等十州军,大观二年,升为河间府赐名瀛海军。 金因之置河北东路于此。 元曰河间路。 明初曰河间府,属北平布政司。 永乐七年,直隶京师,领州二,县十六。 今仍曰河间府。 府北拱京师,南临青、济,水陆冲要,饷道所经。 自古幽燕有事,未有不先图河间者。 春秋时,齐由此剪孤竹,服北燕。 及战国之季,清河、勃海间,几于无岁不战也。 后汉末,袁绍、公孙瓒角逐于前,曹操踵其后,从而并幽蓟,平乌桓。 迨典午失纲,五胡浊乱,于是滹沱沸浪,横漳腾波。 北不得河间,青、冀之祸未烈。 南不得河间,幽、平之患未深也。 拓跋世衰,群盗竞起,耽耽虎视,恒在瀛州。 岂非以海曲奥阻,鱼盐沃饶,利则进攻,不利则退守,地势为可恃乎? 隋末,窦建德奋臂一呼,据有乐寿,纵横四出,雄于河北。 唐藩镇之患,卢龙一道称最强者,以瀛、莫南下,易、定、镇、冀不得不避其锋也。 朱全忠欲吞幽州,先争瀛、莫。 及晋人取燕,既得瀛、莫,而刘守光不旋踵亡矣。 石晋以瀛、莫入契丹,河北之衅,曾不逾时,甚且饮马河津,毒流汴洛。 周世宗惩其弊,力战以复关南,戎夏之防,藉以少固。 宋人因之,兴塘泺,列军屯,尝为重镇。 及女真肆恶邀盟割地,则首及关南,知其利于深入也。 蒙古攻金燕京,分军大掠瀛、莫诸州,所至残破。 燕京资储,以关南为根本,自是公私耗竭,国无以立矣。 元末,群贼毛贵等由清、沧而北,趣河间,逾直沽,元祚遂岌岌焉。 明初,大军北伐,舟师、步骑皆自河间而进,直薄元都。 及靖难之师,东西驰突,河间每为孔道。 至枪四起,戎马生郊,而筹国是者,若未遑措意于河间也。 谓之何哉? 说者曰:郡境陂泽沃衍,宜于耕植。 宋人屯田关南,岁收数倍。 且地滨沧海,盐鹾之利,军府所资。 又舟车通利,四方供亿,皆取给焉。 诚京师之南府,天下之津途也。 河间县附郭。 汉州乡县地,属涿郡。 后汉为武垣县地,改属河间国。 高齐始置河间县,为河间郡治。 隋为瀛州治,唐以后因之。 今编户二十五里。 ○武垣城府西南三十八里。 本赵邑。 《史记》:赵孝成王九年,秦围武垣。 即此。 秦置县。 汉属涿郡。 后汉改属河间国。 晋因之。 后魏为河间郡。 隋大业初,省入河间县。 唐武德五年,复置武垣县,属瀛州。 贞观初,又废。 《志》云:今府城亦名东武垣城。 后汉废州乡入武垣,又移武垣县于此。 其后复还旧治,因谓之东武垣。 高齐改置河间县。 《城邑考》:今郡城亦谓之瀛州城,隋唐以来故址,宋熙宁初改筑,后复圮坏,明初增修。 今城周十七里有奇,有门四。 束州城府东北六十里。 俗名如林乡。 汉县,属勃海郡。 后汉因之。 晋属章武国。 后魏属章武郡。 高齐废。 隋开皇十六年复置,属瀛州,寻改曰束城。 唐因之。 五代周显德五年,成德帅郭荣攻契丹束城,拔之。 是也。 宋熙宁六年,废为束城镇。 元初,复置县。 金复废为镇。 元置巡司于此。 《水经注》:易水东经束州县南。 其城旧有三重,今故址已堙。 州乡城府东北四十里。 汉县,武帝封河间献王子禁为侯邑。 后汉省入武垣。 魏收《志》:武垣县有小陵城,亦曰萧陵。 盖石赵所置。 《寰宇记》云:在河间城西北五里。 又城北六里有乞活城,晋东瀛公腾尝掠羯户万人居此,任其乞活,因名。 ○滹沱河府西南二十里。 自晋州饶阳县流入境,又东南经献县南、交河县北,又东至青县岔河口,合于卫河。 《志》云:府境有铁灯竿口水,其上流自武强、饶阳之境,汇漳河、滹沱诸流,又北接博野、蠡县沙、滱诸河,下流潴为陂池。 纡回散漫,经府境而北,地益平衍,几数百里,通静海直沽以达海。 其支流环绕郡城,每遇夏秋水发,一望无际,因筑堤以捍冲啮。 余详大川滹沱河。 高河在府西南。 自高阳县流入境,东南流至交河县,入于滹沱。 旧《志》云:郡在滹沱、高河之间,故曰河间。 今源流断续,非复故迹也。 ○滱水,在城西,即易水支流也。 亦自安州高阳县境分流经此,又北流入任丘县界,仍合于易水。 大浦淀在府西二十五里。 下流注于滹沱。 其决入之处,一名百道口,亦曰大廉陂。 ○长丰渠,《唐志》云:在河间县西北百里。 贞观二十一年,瀛州刺史朱潭所浚。 又开元二十五年,刺史卢晖引滹沱河,由束城以东,通漕溉田,仍曰长丰渠。 七里井在府境。 隋大业十三年,诏涿州留守薛世雄讨李密,并诛翦所在盗贼。 行至河间,军于七里井,窦建德袭破之。 胡氏曰:井去河间城七里,因名。 ○麴义垒在束城镇北十四里。 汉末,公孙瓒据河北,袁绍令义攻之,因筑此垒。 又毛精垒,在府北三十里。 《志》云:汉博士毛苌宅冢也。 后人于其地为营垒。 瀛台在府城东南。 高五丈,阔倍之,登台一望,四远在目下。 有旧城壕。 一名驻旗台。 又城东北有高阳台,与瀛台相望。 《志》云:瀛州旧置高阳关台,因以名。 君子馆府西北三十里。 宋雍熙三年,刘廷让帅师并海而北,将趣燕。 契丹将耶律休哥闻之,以兵扼要害,逆战于君子馆。 时廷让分精兵属李继隆为后,继隆退保乐寿,廷让力不敌,一军尽没。 廉良镇在府北。 宋咸平二年,镇定高阳关都部署傅潜奏:先锋田绍斌等败贼众于廉良路,即此镇也。 又府北有南阳务。 石晋开运二年,杜威等袭契丹瀛州间。 其将高谟翰引兵先出,遣梁汉璋将骑追之,遇契丹于南阳务,败死。 ○景和镇,在府东六十里,旧有巡司。 又商家林,在府南三十里,南去献县亦三十里,行旅必经之地也。 青凌桥府东门外。 滹沱、滱水诸川,交流并注于城东,此桥为之锁钥。 其后桥坏,夏秋水发,辄有涨溢之患。 嘉靖间,于县南开苏家、徐家二口,分杀水势,而行旅往来病于艰阻。 万历十八年,复修此桥,连亘凡六里。 又八里堤,在府南八里庄,自苏家口迄徐家口,亘二十里,以防涨水,亦万历中修筑。 献县府南六十里。 东至沧州百三十里,西至晋州饶阳县九十里。 本汉乐成县,高祖封功臣丁礼为侯邑,后为河间国治。 后汉因之。 曹魏曰乐城县。 晋因之,仍属河间国。 后魏属河间郡。 隋开皇十八年,改为广城县,属瀛州。 仁寿初,又改曰乐寿县。 唐初因之,永泰初改属深州。 宋属河间府。 金天会七年,置寿州。 天德三年,又改为献州。 元至元二年,州废,寻复为献州治。 明初,省县入州,又改州为县。 城周六里,编户二十四里。 ○乐成废县刘句曰:在今县东南十六里。 汉县治此。 后魏移县西北,近古乐寿亭。 隋因改为乐寿县,即今县治也。 宋白曰:后魏太和十一年,河间郡自乐成移理于今县西一里乐寿亭城。 《郡国志》云:今县西南十里,曰乐寿岩,汉乐成县治此,隋乐寿县亦治焉。 大业十三年,窦建德自号长乐王,都乐寿,其所居曰金城宫,亦在乐寿岩西。 今湮废。 是乐寿旧治县西南,唐始移今治也。 又乐寿东南有慎园,俗呼二王陵。 汉灵帝尊母董氏为慎园贵人,即此。 景城废县县东南九十里。 汉曰景成县,属勃海郡。 宣帝封河间献王子雍为侯邑。 后汉省。 后魏徙成平县治此,属章武郡。 隋开皇十八年,改为景城县,属瀛州。 唐初亦属瀛州。 贞观初,改属沧州。 天宝后还属瀛州。 宋因之。 熙宁六年,省为镇,属乐寿县。 《金志》交河县有景城镇。 ○成平废县,在故景城南二十里。 汉县,属勃海郡。 武帝封河间献王子礼为侯邑。 后汉改属河间国。 晋因之。 后魏徙治于废景城县。 又建成废县,在故景城东南三十里,汉县,属勃海郡。 后汉省。 中水废县县西北三十里。 汉县,高帝封吕马童为侯邑,属涿郡。 应劭曰:县在易、滱二水之中,因名。 后汉及晋俱属河间国。 后魏属河间郡,高齐废。 又阿武城,在县西北三十九里。 汉县,属涿郡。 武帝封河间献王子豫为侯邑。 后汉废。 ○滹沱河县西南十八里。 其地有完固口,在滹沱北岸,旧时山水泛滥,往往从此横决。 嘉靖十三年,筑堤为备,因以完固名。 又县西南为陈家渡,滹沱河津济处也。 建文中,燕王渡此,击败盛庸之师。 自此又东南入交河县界。 鬲津枯河县西二里。 旧《志》云:东北流入故饶安县界入海。 又马颊河,在县东六十里,上源从山东商河县流入境。 又钩盘河,在县东南五十里。 上源自山东德平县流入境,盖后人凿以导水,而附以九河旧名也。 今悉堙废。 房渊县北三十里,《水经注》以为漳水所决入也。 《志》云:渊方三百里。 石勒时水忽变赤,慕容隽时水忽生盐,形如印,一日再长再减,不失其度。 元时有龙潜其中。 其水清澈,委流入于滹沱。 ○单家桥县南十二里。 跨滹沱河上,行旅通途也。 明建文三年,燕王败平安等于单家桥。 又宣德初,驾征高煦,还驻跸于此。 一名五节桥,以正德间流寇乱,有五妇死节于此也。 旧有单桥巡司。 又大慈桥,在县东五十里槐家镇,亦为东西孔道。 乐成驿,在县治西南,明初置。 阜城县府西南百四十里。 西南至冀州武邑县五十里,东南至景州六十里。 汉县,属勃海郡。 后汉属安平国,光武封王梁为侯邑。 晋属勃海郡。 后魏属武邑郡。 隋属冀州,唐因之。 天二年,朱全忠改曰汉阜县。 五代唐复故。 宋嘉八年,省入东光县。 熙宁末,复置属永静军。 金属景州。 元因之。 洪武七年,改今属。 城周五里,有门六。 编户二十五里。 ○阜城故城县东二十里。 刘句曰:故县治此,隋改筑县城,移今治。 《寰宇记》:县东二十里有安平城,汉安平国治此。 盖即故阜城矣。 《城邑考》:今城当南北之冲,沧、瀛、德、冀、深、景诸州,烽烟或警,县未有不被其患者。 蒲领城在县东。 汉县,属勃海郡。 武帝封广川惠王子嘉为侯邑。 昭帝时,又封清河刚王子禄于此。 后汉省入县。 《寰宇记》:故城去县三里。 又沧州鲁城北六十里,有故蒲领城,相传后汉末黄巾之乱,蒲领人流寓其地,因筑此城。 ○简子城,在县东南三十里,相传赵简子所筑。 一名东城。 城下有简子津。 《寰宇记》:县有宅阳城,一名沙丘。 ○胡卢河在县西北七里。 即衡漳之别名。 自晋州武强县流入境,又东入交河县界,合于滹沱河。 今漳水东合卫河,经流往往浅涸。 流冷河县北七里,本胡卢河之支流也。 又有潢卢河,自冀州枣强县来,东北流注之,入交河县界,注于滹沱。 俗作刘麟河。 刘豫,阜城人也,其子麟尝渡此而名。 今涸。 又有王莽故河,在县西南,即屯氏河之下流也。 今亦堙塞。 ○苻融垒县东北二十四里。 《志》云:苻坚灭燕,遣融引军东略,尝屯于此,因名。 漫河店县东南三十里。 自此达景州亦三十里,今曰新中驿。 又窝庄驿,在县北三十里,自此达献县之单家桥,亦三十里。 皆往来通道也。 肃宁县府西北五十里。 西北至安州高阳县六十里,南至晋州饶阳县六十五里,东北至保定府雄县百里。 本河间县地。 宋雍熙三年,置平虏寨。 淳化初,改平城。 景德二年,又改为肃宁城。 金升为县,属河间府。 元至元二年,废为镇,寻复故。 今城周六里有奇,编户十三里。 ○肃宁旧城在今治东南。 《志》云:旧城周十六里,内有子城,周三里,宋时筑以屯兵。 城旁又有肃宁寨,地名南阳疃,亦曰曲阳疃,亦宋所筑。 金废。 ○中堡河县东北三十里。 《志》云:保定府蠡县以东,高阳县以南之水,溢入于县境,播为洋东五千二淀,俱注于中堡河,流经雄县界,会于瓦济河。 其洋东五千二淀,俱在县东南二十余里,即唐河、滋河及滹沱诸河散流所汇也。 玉带河县东三十五里。 洋东五千二淀之水,分流为玉带河,又东北入任丘县界。 《元志》云:玉带河经雄州归信县界,入于易水。 唐河堤在县南二十里。 《志》云:县西接保定府蠡县界二十里,堤起自蠡县之三岔口,东至韩村张王口,回曲五十余里,口岸凡十八处。 失时不修,自县以东,则河间、任城、雄县,以西则蠡县、高阳、安州,以北则新安、容城、安肃,一遇水潦,辄有溃溢之患。 ○南阳务在县城东北。 石晋开运三年,契丹伪以瀛州降,天雄帅杜威引军至瀛州,契丹将高谟翰伪遁,威遣别将梁汉璋追之,至南阳务遇契丹,败死。 或曰今县治即其地。 又丰乐堡,在县东,亦宋置戍守处也。 任丘县府北七十里。 东至霸州大城县九十里,北至雄县七十里,西北至安州亦七十里。 汉莫阝县地,属涿郡。 平帝元始二年,使中郎将任丘筑城于此,以防海寇,因名。 高齐始置任丘县。 隋省。 唐武德五年,复置,属瀛州。 景云二年,改属莫州。 宋为莫州治,金因之。 贞二年,降州为莫阝亭县,以任丘县并入。 元初复故。 至元二年,与州俱省,寻复置,属莫州。 明洪武七年,以莫州省入,改今属。 今城周五里有奇,编户三十二里。 ○莫州城县北三十里。 汉置莫阝县,属涿郡。 后汉属河间国。 晋因之。 后魏属河间郡。 隋属瀛州。 唐景云二年,分置莫阝州于此。 先天初,于州北置勃海军。 开元十三年,改为漠州,旋又为莫州县,亦曰莫县,兼置唐兴军。 天宝初曰文安郡。 乾元初,复为莫州。 建中三年,朱滔、田悦叛,易定帅张孝忠等规取涿、莫二州,断幽、魏往来之路。 是也。 《五代史》:瀛、莫二州,相去百十里,其地多水泺。 晋天福末,契丹内犯,赵延照自贝州退遁瀛、莫,阻水自固。 宋仍为莫州,改治任丘县。 咸平三年,契丹内犯,范廷召追败之于莫州。 熙宁六年,废莫县入任丘。 元二年复置,寻又废为镇。 金莫州亦治任丘。 贞二年,降州为莫阝亭县。 元初,改置莫亭县于此。 至元二年,省入河间县,寻复置莫亭县,莫州治焉。 前朝州县俱废,置莫阝城驿于此,寻移入县城内。 今有莫阝城递运所,盖其地为往来孔道也。 高郭城县西十七里。 汉县,属涿郡。 宣帝封河间献王子盖为侯邑。 后汉省。 又阿陵城,在县东北二十六里,亦汉县,属涿郡。 后汉初封任光为侯邑,后省。 长丰城县东北六十里。 唐开元十九年,分文安、任丘二县置,属莫州。 宋因之。 熙宁六年,废为长丰镇,属任丘县。 金因之。 《郡志》云:郡城东北七十里有长丰城。 即此。 ○谒城,在县南二十六里。 相传汉桓帝崩,窦武等率群臣诣河间迎灵帝入即位,此其朝谒处。 《寰宇记》云:本名滠城,讹为谒。 灵帝封解渎亭侯,在今祁州界,不应于任丘有谒城也。 又颛顼城,在县东北三十八里。 后魏邢《三郡记》云颛顼所造,亦传讹也。 ○金沙岭县东四十里,以土阜参差而名,本无岭也。 《志》云: 发布时间:2026-08-22 16:51:34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3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