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总论 内容: 右《读〈庄子天下篇〉疏记》四篇,都三万言,而末附以考论太史公谈《论六家要指》者,盖榷论儒道,兼核刊名,将匡庄生所未逮,而极鄙意之欲言也。 谨次述作之指而系之于篇曰:所以严造疏之规者四:一曰以子解子,一曰稽流史汉,一曰古训是式,一曰多闻阙疑。 凡微言大义之寄,墨之言解以《墨子》书,老之言解以《老子》书,庄之言解以《庄子》书,公孙龙之言解以《公孙龙子》书。 其书之后世无传焉者,则解以所自出之宗。 如宋钘之明以墨,田骈、慎到之明以老、庄,惠施之明以老、庄。 犹不足,则旁采诸子书之言有关者,如宋钘之明以《荀》、《孟》。 此之谓以子解子。 凡辩章流别之事,立乎千载之后,而武断千载以前,无征不信,宁可凿空? 必稽之《太史公书》、《汉书艺文志》以求其信。 此之谓稽流史汉。 凡名物训诂之细,陆氏《释文》有置不之解,解不可通者,必稽训于古经古子古史以求义之所安。 如解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则据韩非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 旁证《春秋穀梁传》疏、《国策秦策》注、《汉书律历志》注以明参之训交互,而正《释文》训参宜也之非。 解内圣外王,则据庄子《天道》、《天运》、《天地》诸篇,旁证《韩诗外传》、《白虎通》、《说文》以明圣之古训通,王之古训往。 解椎拍断,则据《老子书》,旁证《史记集解》、《广雅释诂》以明椎拍断之即老子挫其锐解其纷之义。 此之谓古训是式。 其有不可知者,谨体庄生《齐物》知止其所不知之指,圣人之存而不论,而不敢强不知以为知焉,盖阙如也。 此之谓多闻阙疑。 凡右所陈,私立规约,以为有必不可畔者,而后其法严而铨始真。 此造疏之规也。 时贤好为疑古,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随时抑扬,苟以哗众取宠,辄云《太史公书》违戾,又以诸子出于王官,亦刘歆之不根,此则《汉书艺文志》讥称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而致患于辟儒者也。 余读五经诸子史家之书,于说之有相关者,罔不参证以校其异同,互勘以明其得失,所谓以参为验,以稽为决者也。 囊括群言,约之是篇,将以征古说之不刊,祛时论之妄惑。 其间可得而论定者,本事三,附及二。 一,《史记老庄申韩列传》称庄子之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汉书艺文志》称某家者流,盖出于某官,皆按庄生之此篇,斯征无诬于来者。 二,内圣外王之道,庄子所以自名其学,而奥旨所寄,尽于《逍遥游》、《齐物论》两篇,盖《逍遥游》所以喻众生之大自在,而《齐物论》则以阐众论之无不齐。 则是《逍遥游》者,所以适己性,内圣之道也;《齐物论》者,所以与物化,外王之道也。 若乃权度百家,见义于篇,则有能明内圣外王之道而发之者,道家之关尹、老聃、庄周是也;有暗不明内圣外王之道而郁不发者,其它诸家是也。 然其中亦有辩:有内而不圣外而不王者,墨者之墨翟、禽滑厘,辩者惠施、桓团、公孙龙之徒是也;有力求外王而未能内圣者,道者之支与流裔彭蒙、田骈、慎到是也;有欲为内圣外王而未底其境者墨者之支与流裔宋钘、尹文是也;有已底内圣外王而未造其极者,庄周之自叙是也。 独许关尹、老聃为博大真人,惟博大斯王,惟真人乃圣,内圣外王之道,庶几在是耳! 三,惠施历物之意,特与天下之辩者为怪,多本庄子,为道家之旁门,故以次庄周之后,犹之宋钘、尹文为墨者之支流,故以次于墨翟之后也。 然而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有不与惠施同者。 盖惠施发其意以成假设,而辩者历于物以相证实,故不同也。 大抵道者体道以得德,内证之神明,而惠施历物以遍说,外证之物理。 夫惟道者抱一守静,乃能知化而穷神。 至于惠施外神劳精,不免用知之自累,此惠施之所以不如道者也。 然惠施历物之意而不具体,犹为秉要执本。 至辩者具体历物而不详其意,益流诡辩饰说。 此又每况愈下,辩者之所为不如惠施者也。 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 而寻声逐响者,方谓惠施、公孙龙为别墨,而祖述墨辩,以正别名显于世。 于戏! 太史公不云乎: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未易为浅见寡闻者道也。 此本事三也。 附及二者:一据荀子《正名》篇,以阐《汉书艺文志》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之指,则因阐以名为表之说而附及焉者也。 一据庄子《在宥》、《天道》两篇,以征《汉书艺文志》道家者流,秉要执本之为君人南面之术,则因发百官以事为帝之指而附及焉者也。 如此之类,不更仆数,匪徒一家之疏记,将发九流之管钥。 然有一义,漏未铨叙:庄生著篇以论衡天下之治方术者:曰墨翟、禽滑厘,曰宋钘、尹文,曰彭蒙、田骈、慎到,曰关尹、老聃,曰庄周,曰惠施、公孙龙。 五者皆许为出古之道术,而不私道为一家之所有,且历举其人,明其殊异,而不别之曰某家某家。 有《汉书艺文志》著录其书,隶之一家,而此明其殊异者,如田骈之别出于关尹、老聃,而关尹、老聃之后,又别出庄周,《汉志》则并隶其书入道家,尹文亦别出于惠施,而《汉志》则并隶其书入名家是也。 有《汉书艺文志》著录其书,析隶两家,而此举以并论者,如《汉志》《宋子》十八篇著小说家,《尹文子》一篇著名家,而此以尹文与宋钘并论,《汉志》《田子》二十五篇著道家,《慎子》四十二篇著法家,而此以慎到与田骈并论是也。 盖诸子之别某家也,始著于史谈之《论六家要指》,论定于刘向父子之校《诸子略》,徒以便称举明概念耳,非其本真如此,按之庄生此篇而可知也。 余论庄生此篇以授及门,壬戌以来,四年六度矣,今年第七度也。 鄙怀所陈,傥有违于时贤。 然余读《汉书儒林传》,至辕固之诏公孙宏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毋曲学以阿世。 辄悚仄起敬,为慕其人也。 我则知免矣,宁独以诵说庄生哉! 君子道贵自立,时有利钝,非所逆计也。 无锡钱基博自叙于京师西郊清华园之古月堂。 时则中华民国之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徒以强藩称兵,民政解纲,国且不国,何有于民。 流离死亡者,百万不尽数。 赤地千里,城门昼不开者三日。 戎马生郊,天下汹汹,未知何时可已。 而仆家居江南,蚤毁其室;方跻强仕之年,重闵有生之酷;即此足以刳心去智,齐得丧,一成毁,放乎自得之天,而不以梏我神明,宁必以梁元帝围城讲老子为大厉哉! 斯固圣者之遂命,而为庄生之所许已。 总论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 博按:此篇总论天下之治方术者,故以篇首天下二字为题。 两语盖言天下之治方术者,皆以其所有之方术,为人之所莫加也,意极显明。 而郭象注深求之,谓为其所有为,则真为也;为其真为则无伪矣;又何加焉。 则说迂曲而不易晓矣。 古书有深求而益晦者,此类是也。 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 曰:无乎不在。 博按:无乎不在四字,庄子书明道之第一义谛也。 庄子《齐物论》曰: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 又曰: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 恶乎至? 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 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 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此言道亏于有所在也。 又《齐物论》曰: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 郭象注:道无封,故万物得恣其分域。 《知北游》曰: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 庄子曰:无所不在。 东郭子曰:期而后可。 庄子曰:在蝼蚁。 曰:何其下耶? 曰:在稊稗。 曰:何其愈下耶? 曰:在瓦甓。 曰:何其愈甚耶? 曰:在屎溺。 东郭子不应。 庄子曰:夫子之问也,固不及质。 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 汝唯莫必,无乎逃物,至道若是。 此言道在于无不在也。 安有天下之治方术者而无当于古之所谓道术,而不为道之所在者乎? 《老子》言道德,此篇言道术。 老子曰:道法自然。 (《老子》第二十五章)然则自然之理之谓道,而得道之谓德。 德者,得身也。 (《韩非子解老》)行道之谓术。 术,路也(《后汉书冯衍传》注),所由也(《礼记乐记》然后心术形焉注)。 有封,有是非,则亏于道;未始有封,无乎不在,则全于道。 此道之所以有成亏也。 贾子《新书道术》篇曰:道者所从接物也,其本者谓之虚,其末者谓之术。 虚者言其精微也,平素而无设施也。 术也者,所以制物也,动静之数也。 凡此皆道也。 此道之所以不废术也。 术者,所以行道也。 汝惟莫必,无乎逃物,至道若是,故曰道者所从接物也。 其本者谓之虚,惟虚乃能容物。 不师成心,不为意必,而理无不赅,物无乎逃矣。 曰:神何由降? 明何由出? 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 博按:此庄子设问道既无乎不在,则神圣明王何由降出,独与众异,而答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也(《老子》第二十二章)。 圣之为言,通也。 (《白虎通圣人》篇:圣者,通也。 《说文耳部》:圣,通也。 它书不具引。)王之为言,往也。 (《韩诗外传》:王者,往也。 天下往之谓之王。 《说文王部》:王,天下所归往也。 它书不具引。)体道之谓圣,故曰有所生。 行道之谓王,故曰有所成。 庄子此篇,盖通论天下之治方术者,而折衷于老子,可以老子之言明之。 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王弼注:万物之生,吾知其主。 (《老子》第四十二章)此圣有所生,原于一也。 又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王弼注:万物万形,其归一也;虽有万形,冲气一焉。 (同上,第四十二章)此王有所成,原于一也。 老子又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老子》第二十五章)此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也。 按王者,往也,往即逝(《尔雅解诂》:逝,往也。 庄子《天地篇》:沛乎其为万逝也。 郭象注:德泽滂沛,任万物之自往也。),而逝之曰反,即周行也。 庄子之所谓王有所成者,谓惟迈往有所成也。 老子之云王亦大者;大之义,即庄子云无乎不在,云王亦大者,谓道之独往独来,无所不周普,所谓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也。 故曰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不反则殆,不反则改,则圣有所生于一者,而王不必还成一矣。 此道之所以大周行,而孔子传《易》必系之曰周流六虚也。 余读《史记老庄申韩列传》,称庄子之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正可于此篇参之。 不离于宗,谓之天人。 不离于精,谓之神人。 不离于真,谓之至人。 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 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谓之君子。 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 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梁启超《庄子天下篇释义》曰:老弱孤寡为意,文不可通。 疑为意二字当在养字下,文为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皆有以养为意。),民之理也。 博按:此庄子所以品次天下之治方术者。 自庄生观之:天下之治方术者,道者为上,儒次之,百家之学又次之,而农家者流为下。 盖孟子讥为神农之言者,谓:以百亩之不足为己忧者,农夫也! (《孟子滕文公上》)《汉书艺文志》曰:农家者流,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 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孔子曰:所重民食。 此所谓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 庄子《庚桑楚》又讥之曰:简发而栉,数米而炊,窃窃乎又何足以济世哉! 以故次之于末而略不详说焉。 斯固卑之无甚高论矣。 独道者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不离于精,不离于真,而兆于变化,所谓配神明,醇天地者也(配神明,醇天地见下文)。 故翘然首举为天人,为神人,为至人,为圣人。 而儒者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则为君子。 君子者,儒家者言以示人范者也,故以厕于天人、神人、至人、真人之次,虽不如道者配神明,醇天地之于道最为高,而顺阴阳、明教化以助人君者也。 (《汉书艺文志》:儒家者流,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至百官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以此相齿,以事为常,此则儒者荀子所谓循法则度里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慎不敢损益,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荀子荣辱》篇),若曰名法诸家之学,盖百官之以相齿而常有事,而为《汉书艺文志》云某家者流出于某官之所本也。 博按: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之以,即承前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之四以字而言,若曰四者,百官之持以相齿而事事也。 所谓以法为分者,分当读符问切,制也(《荀子荣辱》篇诗书礼乐之分乎注),决也(《文选答宾戏》烈士有不易之分注)。 决事必以法为准,此法家之正义也,可以法家言明之。 所谓法者,何也? 《管子七法》曰:尺寸也,规矩也,绳墨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何谓以法为分? 《管子明法》曰: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动无非法者,所以禁过而外私也。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 是故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 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 有寻常之数,不可差以长短。 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此之谓以法为分也。 故曰:法者,所以兴功惧暴。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 令者,所以使人知事。 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此著于《管子七臣》者也,虽然,分之必以法者何也? 《慎子威德》篇曰: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 《群书治要》引《慎子》曰夫投钩分财,投策分马,非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赐,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此所以塞怨望也。 此分之所为必以法也。 所谓以名为表者,《荀子儒效》篇行有防表注:表,标也。 以名为表,盖名家之学,而《汉书艺文志》推论名家者流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余读诸子书善言礼者,莫如《荀子》,而阐以名为表之旨者,故莫审于荀子也。 其见意于《正名》篇者曰: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辞擅作名[1]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辩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 然则乱名之罪,比于犯法矣。 此以名为表之说也。 虽然,傥表之不以名则奈何? 荀子则重申其指曰: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 故知者为之分别。 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别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正与《汉志》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之指相发。 故曰:名不正,则言不顺。 无名,则何以表焉。 此表之所为必以名也。 惟儒者正名以齐礼;而法家稽名以准法。 《尹文子大道上》曰: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则顽嚣聋瞽,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 能鄙齐功,贤愚等虑,此至治之术。 韩非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赞》),以参为验,以稽为决,所以谨名法之操而审其用。 盖以参为验者,参名与法而验其当。 以稽为决者,稽所参验而决其可也。 夫决必期于参验者,何也? 《韩非子显学》篇曰: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 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即诬也! 此正所以讥不稽于参验而为决者之非愚即诬。 《国策秦策》寡人决讲矣注:决,必。 是决即必。 然则韩非谓无参验而必之者愚,犹云无参验,而决之者愚也。 按《春秋穀梁》桓五年传盖参讥之疏:参者,交互之意。 《汉书律历志上》立则见其参于前也注引孟康曰:权衡量三等为参。 然则参者,盖交稽互证之谓。 衡政则偏听成奸,论学则孤证不信,故必以参为验也。 《荀子解蔽》篇曰:参稽治乱而通其度。 注:参,验。 而《韩非子主道》篇曰: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 即以参为验,以稽为决之意。 此亦名、法家之治,连以法为分、以名为表而合言之曰其数一二三四。 百官之以相齿而常有事者,此也,故曰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 《庄子天地》篇曰:上治人者,事也。 事其事,而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者,百官之常,而非帝王之所以也。 何以言其然? 《庄子天地》篇曰:礼法度数,刑名比详,治之末也。 博按:礼法度数,即谓以法为分。 《荀子劝学》篇曰礼者法之大分是也。 刑名者,即以名为表之谓,古形、刑通,形于外者谓之表,故威仪亦称表仪,《春秋左氏》文六年传引之表仪是也。 至所谓比详者,盖参比礼法度数刑名而详其可否得失,所谓以参为验,以稽为决也。 然而庄子则于《天道》篇重言以申明之曰:礼法度数,刑名比详,古人有之,此下之所以事上,非上之所以畜下也。 故曰:事其事而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百官之常,而非帝王之所以也。 帝王之所以则奈何? 《庄子天道》篇曰: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 无为也,则用天地而有余。 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 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 上无为也,下亦无为也,是下与上同德,下与上同德,则不臣。 下有为也,上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道,上与下同道,则不主。 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 然则礼法度数,刑名比详者,有为为天下用之事,百官之以为常,儒、法、名、墨诸家是也。 至老子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则无为而用天下之道,上之所以畜下,而帝王之以为常者也。 故曰:道有天道,有人道。 无为而尊者,天道也。 有为而累者,人道也。 主者,天道也。 臣者,人道也。 天道之与人道,相去远矣,不可不察。 此又庄子之所著论于《在宥》篇者也。 博按:天道者,无为而尊之主道,道家得以为德,曰上德无为而无不为者也。 (《老子》第三十八章)人道者,礼法度数,刑名比详,儒、法、名、墨之有为而累,下之所以事上,故曰臣道,而诏百官之有常。 信如庄子所云,则是百官以事为常,而帝王之德以无为为常也。 余读《汉书艺文志》论列诸子十家,独称道家者流,秉要执本,君人南面之术,有以也夫! 有以也夫! 古之人其备乎! 配神明,醇天地(章炳麟《庄子解故》曰:醇借为准。 《地官》质人壹其淳制,《释文》淳音准是其例。 《易》曰:《易》与天地准。 配神明准天地二句同意。),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 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 《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王念孙《读书杂志》以一察连读。 俞樾《诸子平议》曰:察当读为际,一际犹一边也。 《广雅释诂》际、边并训方,是际与边同义。 得其一际即得其一边,正不知全体之谓。 察、际并从祭声,故得通用耳。)。 譬如耳目口鼻,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 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梁启超《庄子天下篇释义》曰:察古人之全,亦当读为际。 察字与判字析字并举,皆言割裂天地之美,万物之理,古人之全,而仅得其一体,此所以不该不遍,而适成其为一曲之士也。),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 博按:此亦品次天下之治方术者,承上文而申其指也。 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三语,言古之人德无不普。 明于本数、系于末度二语,言古之人知无不该。 要而言之曰备。 大而赞之曰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 然而配神明、醇天地,此所谓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者也。 惟宗天本德而不离于精、不离于真,所谓配神明,醇天地者,特天人、神人、至人、圣人之所谓。 秉要执本,至稽之礼法度数,刑名比详以有事于百官,所以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者,则固不能遗弃一切而不与民生事物为缘。 故曰明乎本数,系于末度,此古之人所为六通四辟,无愧于备,而运之小大精粗无不在者也。 自道德之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而不同礼法度数,刑名比详之所谓治之末,此之谓本数。 而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此所谓明于本数者也。 《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曰:《乐》以和神,仁之表也。 《诗》以正言,义之用也。 《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 《书》以广听,知之术也。 《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 然则明于《诗》、《书》、《礼》、《乐》之邹鲁之士,搢绅先生,殆即所谓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谓之君子者也。 谓之本数者,若曰礼法度数之本尔,尚非真能宗天本德,而不离于精、不离于真者也。 《庄子天运》篇载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孰知其故矣。 老子曰: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 然则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诗》、《书》、《礼》、《乐》者,特是明礼法度数之本,尚非真能遗外形迹,深明道本而知所以者。 傥有以本为精,以物为粗,澹然独与神明居,如所称关尹、老聃者,则谥之曰博大真人(见下《疏记》三),盖与古之所谓天人、神人、至人、圣人同实而殊名者也,厥为道家祖,以有积为不足,建之以常无有。 而游文六艺,明于本数之邹鲁之士、搢绅先生,盖后世儒家之所从出焉。 至云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盖系于末度,所谓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者也。 按《说文部》:官,吏事君也。 《一部》: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 《史部》:事,职也,从史省声。 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 江永《周礼疑义举要秋官》篇云: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 此中字之本义。 故掌文书者谓之史,其字从又从中。 又者,右手,以手持簿书也。 吏字、事字皆有中字,天有司中星,后世有治中之官,皆取此义。 《周礼》大小官多名史以此,故百官即史。 谓之世传之史者,按《春秋左氏》隐八年传:众仲曰: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古者官有世族,故曰世传之史。 然《孟子》书叙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四命曰士无世官(《孟子告子下》),则是齐桓之时,世官已为禁令。 而庄子生于春秋之衰,故曰旧法,然去古未远,故曰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 史之所明在数度,《礼记郊特牲》云: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是也。 而谓之系于末度者,《庄子天道》篇云礼法度数,刑名比详,治之末,故曰末度也。 《荀子荣辱》篇云: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慎不敢损益也,父子相传以持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独存。 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 曰谨守其数,慎不敢损益,即系之意。 曰父子相传以持王公,即世传之义,其言与庄子合。 故曰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也。 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者。 按《说文宀部》:宦,仕也。 段玉裁注:《人部》:仕者,学也。 《左传》宦三年矣,服虔云:宦,学也。 《曲礼》宦学事师注云:宦,仕也。 熊氏云:宦谓学官事。 学谓习六艺。 二者俱是事师。 此百官之事,所由流而成为百家之学;而益征《汉书艺文志》云某家者流出于某官之说为不可易也。 惟百家之学,系于末度,而非庄子意之所先。 《庄子天道》篇云: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 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 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 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 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 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 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 赏罚已明而愚智处宜,货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必分其能,必由其名,故书曰有形有名。 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 骤而语形名赏罚,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 此之谓辩士一曲之人! 盖甚言名法诸家之非所先,而为辩士一曲之人。 此之所谓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岂所论于备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者哉! 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 博按:圣之为言通也,所以适己性也,故曰内。 王之为言往也,所以与物化也,故曰外。 内圣外王,盖庄生造设此语以阐道之量,而持以为扬榷诸家之衡准者。 惟引庄生之言足以明之。 《庄子天道》篇曰:通于圣。 又《天运》篇曰:圣也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 天机不张而五官皆备,此之谓天乐,无言而心说。 又《天地》篇曰:圣人鹑居而食,鸟行而无彰,天下有道则与物皆昌,天下无道则修德就闲,千岁厌世,去而上仙,乘彼白云,至于帝乡,三患莫至,身常无殃,则何辱之有! 则是圣之谓内,所以适己性也。 《天地》篇又曰:无为为之之谓天。 无为言之之谓德。 爱人利物之谓仁。 不同同之之谓大。 行不崖异之谓宽。 有万不同之谓富。 故执德之谓纪。 德成之谓立。 循于道之谓备。 不以物挫志之谓完。 君子明于此十者,则韬乎其事心之大也,沛乎其为万物逝也。 郭象注:德泽滂沛,任万物之自往也。 博按:《尔雅释诂》:逝,往也。 则往即逝。 故曰:王德之人,素逝而耻通于事(郭象注:任素而往耳,非好通于事也。),立之本原而知通于神,故其德广,其心之出,有物采之。 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 存形穷生,立德明道,非王德者耶! 荡荡乎! 忽然出,勃然动,而万物从之乎! 此谓王德之人。 则是王之谓外,所以与物化也。 内之以成圣,外之以成王,而要必蕲于刳心。 《庄子天地》篇曰: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 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 盖不刳心,不足以契道也。 夫有心则累其自然而不肯任万物之自往,惟刳心,而后内则圣,外则王,乃契于道。 惟不刳心,而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口鼻,各有所明,不能相通。 此内圣外王之道,所以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也。 老子言道、德,庄子言内圣、外王。 道也者,人之所共由也,庄子谥之曰外王之道。 德也者,我之所自得也,庄子谥之曰内圣之道。 内圣得其自在,外王蕲于平等。 维纲所寄,其唯《逍遥游》、《齐物论》二篇。 斯章生之所云(章炳麟《齐物论释》序),信有当于知言也! 体任性真,故自由而在我,《逍遥游》之指也。 理绝名言,故平等而咸适,《齐物论》之指也。 综《庄子》书三十三篇,其大指以为:俯仰乎天地之间,逍遥乎自得之场,固养生之主也。 然人间世情伪万端,而与接为构,日以心斗,唯无心而不自用者,为能放乎逍遥而得其自在也。 夫唯逍遥之至者,为能游心乎德之和,不系累于形骸,而见其所丧,视丧其足,犹遗土也,斯固德充之符矣! 是则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富,其所宗而师者无心也。 夫无心而放乎自在,任乎自化者,应为帝王也。 然则《养生主》、《人间世》及《德充符》三篇,所以尽《逍遥游》不言之指,而《大宗师》及《应帝王》则以竟《齐物论》未发之蕴者也。 此《内篇》之大凡也。 凡《外篇》十五:曰《骈拇》,曰《马蹄》,曰《胠箧》,曰《在宥》,四篇言绝圣弃知,绝仁弃义以去性命之桎梏。 曰《天运》,言逍遥无为之为采真之游。 曰《刻意》,言逍遥之在恬淡寂寞虚无无为。 曰《缮性》,言以恬养知之为逍遥。 曰《至乐》,言至乐唯逍遥于无为。 曰《达生》,言弃世则无累于逍遥。 曰《山木》,言虚己以游世之孰能害。 曰《田子方》,言游于物之初。 此言《逍遥游》也。 曰《天地》,言不同同之之为王德。 曰《天道》,言静而圣、动而王之壹于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所以明内圣外王之无二道,亦《齐物论》之指也。 《秋水》言小大之齐。 《知北游》言死生之齐。 此言《齐物论》也。 凡《杂篇》十。 其中言《逍遥游》者五:曰《外物》,曰《让王》,曰《盗跖》,曰《渔父》,曰《列御寇》。 言《齐物论》者五:曰《庚桑楚》,曰《徐无鬼》,曰《则阳》,曰《寓言》,曰《说剑》。 一言以蔽之,曰道法自然,无殊于内圣、外王也。 不任自然,则失其性命之情。 一任自然,则安于性命之情。 性命之安在我,则放乎逍遥之游,内圣之德也。 性命之安在人,乃以征物论之齐,外王之道也。 此《庄子》书之大指也。 然《庄子》书三十三篇,言《逍遥游》者二十篇,言《齐物论》者十二篇,而本篇之为叙录者不算焉,则是详于内圣而略于外王也。 于戏! 庄生不云乎? 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 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也。 (《让王》篇)故略之也。 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 悲夫! 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 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 道术将为天下裂。 博按:庄子《齐物论》曰:道未始有封。 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则是道之有封矣。 有封,斯有是非。 《齐物论》又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 郭象注:道亏,则情有所偏而爱有所成,未能忘爱释私,玄同彼我也。 则是道术之为天下裂,而后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也。 大抵百家之所为,殊异于老庄者:老庄弃智而任道,百家遗道而徇智。 弃智而任道者,有以见天地之纯,察(读如字)古人之全,而是非之畛泯。 遗道而徇智者,将以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而彼我之见纷。 盖道者主一以窥大道之全,而百家裂道以明一曲之智,浑沦之与琐碎异(《列子天瑞》曰: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 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也。),玄同之与相非违也。 杨子《法言问道》曰:道以导之,德以得之,仁以人之,义以宜之,礼以体之,天也,合则浑,离则散。 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 悲夫! 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 循于道之谓备,不以物挫志之谓完,此道者所以于百家最为高,而救一切圣智之祸也! 发布时间:2025-05-05 15:29:05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