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十一卷 天宝求贤问刘贵 洛周设计害高欢 内容: 话说胡太后一宠一信郑俨、徐纥居中用事,百僚畏惮,莫敢谁何。 朝政日坏,今且按下不表。 却说魏初有两秀容城,皆在并州之北,俱有居民数万。 北秀容酋帅双姓尔朱,名羽健。 再传为尔朱代勒。 代勒为人猛勇,御下又极宽和。 一日,游猎山中,部下之人射一猛虎,误中其臂。 代勒拔其箭还之,曰:“此汝误中我臂也。 ”并不加罪。 由是军民无不感悦。 官至肆州刺史,封梁国公,年九十余而卒。 子名新兴,代父职。 坐拥成业,雄镇北土。 畜牧尤蕃,牛羊骡马千百成群,各以一毛一色相别,弥漫山谷,不可胜数。 朝廷有事出师,新兴每以牛马ú粮来献。 孝文以为忠,进位将军,敕为秀容镇第一酋长。 宫室崇大,俨如王侯之居。 府库充积,富可敌国。 麾下猛将如云,壮士如雨。 生子荣,字天宝,聪明俊伟,才气过人,又多力善射。 少时随父入朝,武帝见而一爱一之,以中山王元英之妹妻之,即北乡公主也。 其后新兴年老,表请传爵于荣,明帝许之。 荣袭父爵。 新兴死,魏又除荣游击将军。 荣每到春秋二时,率领眷属往高山大泽之处射猎为乐,故其姊妹妻女皆善骑射。 有子三人,长菩提,次义罗,三文殊,年皆幼。 女二:长曰娟娟,次曰琼娟。 娟娟年十四,容颜绝世,有倾城倾国之貌。 伶俐多能,一性一刚烈如其父。 后为肃宗嫔,敬宗立,荣复纳之为后,终归高氏,为献武帝妃也。 当是时,荣见朝政日乱,六镇皆反,而手下士马一精一强,粮储广有,隐有拨乱救民、化家为国之志。 又宗族强盛,弟兄叔侄皆有勇略。 从弟名世隆。 族弟二人:一名度律,一名仲远。 兄子二人:一名兆,字万仁;一名天光。 此五人者才智兼备,武艺超群,各镇都畏之,号曰“尔朱五虎”。 而五虎之中兆尤勇一猛,荣一爱一之如子。 一日,荣召五人谓曰:“四方兵起,名都大郡皆为贼据。 朝廷出师累年,败亡相继,贼势益甚。 我恐此间亦不得安,我欲散财发粟以招四方智勇,剪除凶暴,上为朝廷出力,下为地方保障。 汝等以为何如? ”众皆曰:“主公之见是也。 上报国家,下安黎庶,此不世之勋,有何不可。 ”荣大喜,即于秀容城上竖一起招贤旗一面,上书“广招贤智,共济时艰”。 于是四方才勇之士,相率来投。 时南秀容于乞真杀了太仆卿陆延,据城造反。 荣遣尔朱兆引兵三千擒之,斩于城下,将首级封进京师。 明帝大喜,封荣博陵郡公,长子菩提世袭,赐金三十斤、彩缎百匹以荣一宠一之。 又桑乾镇斛律洛一陽一、费也头二人作乱,荣亦起兵破之于河西,斩其首级入朝。 以功进封安北将军,都督恒、朔二州军事。 荣自是英名四布,兵威益振,豪杰归心。 六浑之友刘贵、司马一子如、贾显智、尉景、窦泰等皆奔秀容,投在麾下效力。 荣一一收纳,随才任使。 敕勒人斛律金有武干,行兵能用匈奴之法,望尘知马步多少,嗅地知敌兵远近。 初在怀朔镇杨钧手下为将,钧死归拔陵。 见拔陵作事无成,脱身归于尔朱氏,荣以为别将。 六浑妹夫厍狄干见北方大乱,欲携家避入京师。 云州刺史费穆知其才勇,劫至云州,共守城池。 其时北境州县皆没于贼,惟云州一城独存,四面阻绝,粮尽矢穷,外救不至。 穆知不能守,遂与厍狄干弃城南奔,投于尔朱荣。 荣送费穆归朝,留狄干为别将,甚加礼待。 一日,天光领二将来见,谓荣曰:“此尖山贺拔允、贺拔岳也。 ”荣喜,急起握二人手曰:“将军兄弟英雄盖世,想慕久矣,何幸今日得遇。 但闻足下在恒州把守,未识何以至此。 ”允曰:“允自武川失守,父被贼害,与弟岳投奔恒州,为元仆射收录。 弟胜在广一陽一王麾下为将,广一陽一奉召入京,胜亦来恒州相投,弟兄遂得相聚。 不料广一陽一去后,众皆怨望,推鲜于修礼为主,聚众廿万,拥兵来寇。 元仆射使允等出战。 那知城中外连内应,城遂破。 元仆射奔往冀州,允弟兄三人在乱军中相失。 今胜不知何往,我二人投北而行。 行了两日,无处容身,因在山前叹息。 忽逢明公之侄天光,说及明公好贤礼士,劝予来归,故倾心至此。 如蒙收录,当效驰驱。 ”荣曰:“将军此来,天作之合也。 但未识令弟何往,吾当遣人觅之,使汝手足同在一处。 ”因皆置为将军。 荣欲观二人武艺,一日拣选人马,带允、岳同往射猎。 过肆州城下,肆州刺史尉庆宾忌荣之强,闭城不出迎接。 荣怒曰:“竖子敢尔慢人。 ”以兵袭之,破关而入,执庆宾将杀之。 忽报营门外有一少年将军,自称贺拔胜,要见主公。 荣曰:“破胡来耶? ”即召入。 破胡进至中军,低首下拜。 荣扶起笑道:“尔来何晚也? 令兄令弟皆在此,专望将军到来同聚。 ”破胡道:“胜自恒州战败,兄弟失散,奔往肆州,蒙尉刺史以礼相待。 今闻尉公冒犯虎威,行将就诛,特来求宽其死。 幸明公恕之。 异日胜事明公,亦不敢忘德。 ”荣道:“今见将军,如鱼得水,不胜大幸,何争杀此一人。 ”命即放之,破胡拜谢。 允与岳上帐相见,悲喜交集。 荣即解下腰间狮蛮带赐之,署为副将。 执庆宾还秀容署。 尔朱羽生为肆州刺史,荣是时目中已无魏矣。 孝昌二年八月,贼帅元洪业斩鲜于修礼,请降于魏。 贼一党一葛荣又杀洪业,自立为主,军势浩大,进攻瀛州。 章武王元融拒之,为荣所杀。 时河间王深复奉太后命,领兵讨贼,闻元融死,不敢进。 朝廷一逼一之使战,亦为荣杀。 尔朱闻之,益轻朝廷,尝谓刘贵曰:“今天下扰扰,世无定局。 吾欲得一智勇无双之士,如当年韩信之流,与之共定天下,今有其人乎? ”贵曰:“吾观天下豪杰多矣,如怀朔贺六浑者,其才足以当之。 ”荣曰:“吾亦颇闻其名,今何在? ”贵曰:“六浑困守风尘,现在避处牛豆山中,以待时清。 明公举而用之,天下不足平也。 ”荣曰:“汝速为我招之。 ”贵承命修书一通,遣人送往牛豆山。 书中深致尔朱企慕之意,劝其速来。 六浑得书,谓尉士真曰:“如今群雄奋起,反复无常。 吾侪投人,事亦不易。 不如权住此间,徐观形势,以图机会。 君以为何如? ”士真曰:“尔朱虽强,未识为人若何。 且闻命遽往,恐为所轻。 ”六浑曰:“君言正合吾意。 ”遂不去。 时孙腾在一陽一曲川被寇,家业尽丧,亦来牛豆山与六浑同住。 一日,六浑与尉景、段荣下山探听消息,至晚方回。 才到牛豆山下,忽见一人飞马而至,高叫:“来者壮士莫非贺六浑么? ”六浑道:“只我便是。 ”那人道:“吾主在后,等待多时,请公过去相见。 ”六浑道:“你主何人? ”那人道:“我主姓杜,名洛周,柔元镇人。 今见天子无道,万民愁苦,聚兵十万在上谷城中,欲图霸王之业,以救生灵之命。 仰慕壮士文武双全,才勇出众,是当今第一豪杰,欲屈到幕下,同心举义。 故亲自来请,先令小将致意。 我乃贺拔文兴,杜洛周妻弟也。 ”六浑曰:“你主错了。 吾因智勇不足,避难居此,有何德能而敢为兴王之佐? ”话犹未了,忽大炮一声,拥出无数人马,塞住山口,旌旗密布,剑戟如林。 一人红袍绣甲,在马上欠身道:“我杜洛周素仰威名,特来奉请同往上谷,共聚大义,富贵与君同之。 如蒙慨允,即此便行。 倘有见弃之心,恐刀剑无情,惊及一家。 ”六浑见此形势,知不可拒,私语士真、子茂曰:“吾脱一身甚易,奈妻子何? ”乃下马再拜,尉景、段荣从之。 洛周大喜,下马答拜曰:“君必与夫人子女同往,方得放心,省得身心两地也。 ”于是洛周上马,送三人至菩提寺门外道:“吾只在此等候,君进内速整行装,便即起身。 ”六浑入内,告知众人。 内干夫妇大惊曰:“君等皆去,吾在此作何倚靠? ”昭君曰:“洛周反寇,君去奈何? ”欢曰:“吾非不知,但欲保一家一性一命,权且从他,以解目前之厄。 快去收拾行囊。 ”又谓娄昭曰:“如今人力已少,倘有外寇凭陵,何以抵敌? 君于此处亦不可居,且往平城可也。 ”于是除内干一家不去,余皆起身同行。 昭君妹妹拜别父母,各流涕分手。 洛周自得六浑等数人,兵士云集,军马日广,遂于上谷城筑坛为天子,改元真王,署置百官。 以六浑为将军,统领人马一万,进兵来夺幽州。 幽州刺史常景上表奏闻。 魏以常景为行台尚书,与幽州都督元潭共讨洛周。 景即起兵五万,将卢龙一带关塞之处皆拨军守把。 元潭引兵三万,军于居庸关以备之。 洛周又引兵来取安州,常景遣将崔仲哲邀之于军都关。 仲哲素不能战,一战大败,为洛周所杀。 居庸关守兵闻之,一一夜尽溃。 元潭逃归幽州。 洛周自以为无敌,志益骄傲。 军无纪律,日事抄掠。 用兵经年,一无所就,仍退回上谷。 识者知其无成。 唯六浑御军有法,赏罚必信,因此得军士心,人望咸归。 洛周忌之,密与贺拔文兴谋曰:“军心尽向六浑,恐后日有元洪业之事。 我不能为鲜于修礼坐受其害,不如杀之,以杜后患。 ”文兴曰:“若杀六浑,尉景、段荣等亦不可留。 ”遂定计于中秋夜,借赏月为名,宴于深山之中,四面伏兵,擒而杀之。 有一小校平日与段荣相好,密将此事报之。 荣闻报大惊。 时已四鼓,恐军中惊觉,不敢往告六浑。 明晨上帐参谒,诸将皆到,不见六浑。 洛周道:“六浑何以不至? ”有人禀道:“六浑昨夕饮酒过醉,不能起身,故失参见之期。 ”洛周曰:“今宵中秋佳节不可虚度,晚间设宴于山峰高处,与诸君同玩良宵。 六浑不可不至。 ”荣曰:“六浑虽是中酒,晚间自愈。 主公先行,待小将促之,使来以赴主公之约。 ”洛周应允。 段荣随到六浑家,密报其事。 六浑大惊。 时尉景同一居。 嘱咐昭君、云莲一同收拾行李,密约蔡、孙两家同逃。 等至下午,听知洛周出城,各将家眷载在车上,悄悄而行。 尉景当先,蔡俊、孙腾押后。 六浑、段荣假作赴宴,行至中途,谓众将曰:“我有一小事未了,当同子茂回去。 君等先行,我随后赶上也。 ”道罢,飞马回转,保着家眷急走。 洛周至晚不见六浑等来,又差人召之。 往来数里,已近黄昏,回报道:“六浑等众都已走了。 ”洛周大怒,谓文兴曰:“六浑去尚未远,汝引三千轻骑擒来见我,休使逃脱一人。 ”文兴领命,忙即带了兵众飞奔而来。 正是:蛟龙尚未翔云表,鸿鹄犹然困网中。 未识六浑此番能逃得脱否,且待下回细说。 发布时间:2026-08-30 13:13:3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4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