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四·狀 内容: 【論臺諫封事留中不行狀】右臣伏見皇帝陛下以至孝純仁承統踐祚,太皇太后陛下以聰明睿智親攬庶政,二聖協德以幸天下,曾未期歲,而敝事稍去,寬政復行。 元元之民,免於流離之患,蒙更生之福,海內釋然,無意外之憂,不勝幸甚。 伏惟陛下恭儉祇畏,發於天性,猶復選於群臣,增廣諫員,求直言以自助。 天下之士聞風相慶。 臣實何人,得於今日備位於此? 然臣聞帝王之治,必先正風俗。 風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為善,風俗一敗,中人以上皆自棄而為惡。 中人自勉於善,則人主耳目眾多,易與為治,中人自棄於惡,則臣下朋黨蕃殖,易以為非。 蓋邪正盛衰之源,未有不始於此者也。 昔真宗皇帝臨馭群下,獎用正人。 一時賢俊,爭自托於明主。 孫奭、戚綸、田錫、王禹偁之徒,既以諫諍顯名,則忠良之士相繼而起。 其後耄期厭事,丁謂乘間,將竊國命,而風俗已成,朝多正士,謂雖懷奸慝而無與同惡,謀未及發,旋即流放。 仁宗皇帝仁厚淵嘿,不自可否。 是非之論,一付臺諫,孔道輔、范仲淹、歐陽修、餘靖之流以言事相高。 此風既行,士恥以鉗口失職。 當時執政大臣,豈皆盡賢。 然畏忌人言,不敢妄作。 一有不善,言者即至,隨輒屏去。 故雖人主寬厚,而朝廷之間無大過失。 及先帝嗣位,執政大臣,變易祖宗法度,下至小民皆知其非,而卿士大夫從風而靡,則風俗之變於此見矣。 是時惟有呂誨、范鎮等明言其失。 二人既已得罪,臺諫有以一言及之者,皆紛然逐去。 由是風俗大敗,無一人復正言者。 天佑皇室,啟迪聖德,臨政未幾,而以言路為急,天下竦然,思見祖宗遺俗。 然臣自至闕廷,聞臺諫封事,一切留中不出,既不施行,又無黜責。 臣不勝憂疑。 夫朝廷所以待臺諫者,不過二事。 言當則行,不當則黜。 其所上封事,除事干幾密,人主所當獨聞,須至留中外,並須降出行遣。 上所以正朝廷之紀綱,使無廢職業,下所以全人臣之名節,使無負公議。 若當而不行,不當而不黜,則上下苟且,廉恥道廢,風俗衰陋,國將從之。 臣願陛下永惟邪正盛衰之漸,始於臺諫,修其官則聽其言,言有不當,隨事行遣。 大者可黜,小者可罷,使風俗一定,忠言日至。 陛下垂拱於上,群臣肅雍於下,則太平之治可立而待也。 惟陛下留神省察,天下幸甚。 【制置三司條例司論事狀】轍頃者誤蒙聖恩,得備官屬。 受命以來,於今五月。 雖勉強從事,而才力寡薄,無所建明。 至於措置大方,多所未諭。 每獻狂瞽,輒成異同。 退加考詳,未免疑惑。 是以不虞僭冒,聊復一言。 竊見本司近日奏遣使者八人分行天下,按求農田水利與徭役利害,以為方今職司守令無可信用,欲有興作,當別遣使。 愚陋不達,竊以為國家養材如林,治民之官棋布海內,興利除害,豈待他人,今始有事,輒特遣使,使者一出,人人不安。 能者嫌使者之侵其官,不能者畏使者之議其短。 客主相忌,情有不通,利害相加,事多失實。 使者既知朝廷方欲造事,必謂功效可以立成。 人懷此心,誰肯徒返,為國生事,漸不可知。 徒使官有送迎供饋之煩,民受更張勞擾之弊,得不補失,將安用之。 朝廷必欲興事以利民,轍以為職司守令足矣。 蓋勢有所便,眾有所安。 今以職司治民,雖其賢不肖不可知,而眾所素服,於勢為順,稍加選擇,足以有為。 是以古之賢君,聞選用職司以責成功,未聞遣使以代職司治事者也。 蓋自近世,政失其舊,均稅寬恤,每事遣使,冠蓋相望,而卒無絲毫之益,謗者至今未息。 不知今日之使,何以異此。 至於遣使條目,亦所未安。 何者,勸課農桑,墾辟田野,人存則舉,非有成法。 誠使職司得人,守令各舉其事,罷非時無益之役,去猝暴不急之賦,不奪其力,不傷其財,使人知農之可樂,則將不勸而自勵。 今不治其本,而遂遣使,將使使者何從施之。 議者皆謂方今農事不修,故經界可興,農官可置。 某觀職司以下勸農之號,何異於農官。 嘉祐以來,方田之令,何異於經界。 行之曆年,未聞有益。 此農田之說,轍所以未諭也。 天下水利,雖有未興,然而民之勞佚不同,國之貧富不等。 因民之佚而用國之富以興水利,則其利可待,因民之勞而乘國之貧以興水利,則其害先見。 苟誠知生民之勞佚與國用之貧富,則水利之廢興,可以一言定矣。 而況事起無漸,人不素講,未知水利之所在而先遣使。 使者所至,必將求之官吏,官吏有不知者,有知而不告者,有實無可告者。 不得於官吏,必求於民,不得於民,其勢將求於中野。 興事至此,蓋已甚勞。 此水利之說,轍所以未諭也。 徭役之事,議者甚多:或欲使鄉戶助錢而官自雇人,或欲使城郭等第之民與鄉戶均役,或欲使品官之家與齊民並事。 此三者皆見其利不見其害者也。 役人之不可不用鄉戶,猶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 有田以為生,故無逃亡之憂,樸魯而少詐,故無欺謾之患。 今乃舍此不用,而用浮浪不根之人,轍恐掌財者必有盜用之奸,捕盜者必有竄逸之弊。 今國家設捕盜之吏,有巡檢,有縣尉。 然較其所獲,縣尉常密,巡檢常疏。 非巡檢則愚,縣尉則智,蓋弓手、鄉戶之人與屯駐客軍異耳。 今將使雇人捕盜,則與獨任巡檢不殊,盜賊縱橫必自此始。 轍觀近歲雖使鄉戶頗得雇人,然至於所雇逃亡,鄉戶猶任其責。 今遂欲於兩稅之外別立一科,謂之庸錢,以備官雇。 鄉戶舊法革去無餘,雇人之責官所自任。 且自唐楊炎廢租庸調以為兩稅,取大曆十四年應於賦斂之數以定兩稅之額,則是租調與庸兩稅既兼之矣。 今兩稅如舊,奈何復欲取庸。 蓋天下郡縣,上戶常少,下戶常多,少者徭役頻,多者徭役簡,是以中下之戶每得休閑。 今不問戶之高低,例使出錢助役,上戶則便,下戶實難。 顛倒失宜,未見其可。 然議者皆謂助役之法,要使農夫專力於耕。 轍觀三代之間,務農最切,而戰陣田獵皆出於農,苟以徭役較之,則輕重可見矣。 成郭人戶雖號兼並,然而緩急之際,郡縣所賴:饑饉之歲,將勸之分以助民,盜賊之歲,將借其力以捍敵,故財之在城郭者與在官府無異也。 方今雖天下無事,而三路芻粟之費多取京師銀絹之餘配賣之。 民皆在城郭,苟復充役,將何以濟。 故不如稍加寬假,使得休息。 此誠國家之利,非民之利也。 品官之家復役已久,議者不究本末,徒聞漢世宰相之子不免戍邊,遂欲使衣冠之人與編戶齊役。 夫一歲之更不過三日,三日之雇不過三百。 今世三大戶之役,自公卿以下無得免者。 以三大戶之役而較之三日之更,則今世既已重矣,安可復加哉。 蓋自古太平之世,國子俊造,將用其才者皆復其身,胥史賤吏,既用其力者皆復其家。 聖人舊法,良有深意:以為責之以學而奪其力,用之於公而病其私,人所難兼,是以不取。 奈何至於官戶則又將役之。 且州縣差役之法皆以丁口為之高下,今已去鄉從官,則丁口登降,其勢難詳,將使差役之際以何為據。 必用丁,則州縣有不能知,必不用丁,則官戶之役比民為重。 今朝廷所以條約官戶,如租佃田宅,斷賣坊場,廢舉貨財,與眾爭利,比於平民,皆有常禁。 苟使之與民皆役,則昔之所禁皆當廢罷。 罷之則其弊必甚,不罷則不如為民。 此徭役之說,轍所以未諭也。 轍又聞發運之職今將改為均輸,常平之法今將變為青苗。 愚鄙之人亦所未達。 昔漢武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力不能支,用賈人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雖曰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足。 然而法術不正,吏緣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 孝昭既立,學者爭排其說,霍光順民所欲,從而與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 不意今世,此論復興,眾口紛然,皆謂其患必甚於漢。 何者,方今聚斂之臣,才智方略,未見桑弘羊之比,而朝廷破壞規矩,解縱繩墨,使得馳騁自由,惟利是嗜。 以轍觀之,其害必有不可勝言者矣。 今立法之初,其說甚美,徒言徙貴就賤,用近易遠,苟誠止於此,則似亦可為。 然而假以財貨,許置官吏,事體既大,人皆疑之。 以為雖不明言販賣,然既許之以變易矣,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爭利者,未之聞也。 夫商賈之事,曲折難行。 其買也,先期而與錢,其賣也,後期而取直。 多方相濟,委曲相通,倍稱之息,由此而得。 然至往往敗折,亦不可期。 今官買是物,必先設官置吏,簿書祿廩為費已厚。 然後使民各輸其所有,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是以官買之價,比民必貴。 及其賣也,弊復如前。 然則商賈之利,何緣可得。 徒使謗議騰沸,商旅不行。 議者不知慮此,至欲捐數百萬緡,以為均輸之法。 但恐此錢一出,不可復還。 且今欲用忠實之人,則患其拘滯不通,欲用巧智之士,則患其出沒難考。 委任之際,尤難得人。 此均輸之說,轍所以未諭也。 常平條敕纖悉具存,患在不行,非法之弊。 必欲修明舊制,不過以時斂之以利農,以時散之以利末。 斂散既得,物價自平,貴賤之間,官亦有利。 今乃改其成法,雜以青苗,逐路置官,號為提舉,別立賞罰,以督增虧。 法度紛紜,何至如此。 而況錢布於外,凶荒水旱有不可知,斂之則結怨於民,舍之則官將何賴。 此青苗之說,轍所以未諭也。 凡此數事,皆議者之所詳論,明公之所深究。 而轍以才性樸拙,學問空疏,用意不同,動成違忤,雖欲勉勵自效,其勢無由。 苟明公見寬,諒其不逮,特賜敷奏,使轍得外任一官,苟免罪戾,而明公選賢舉能,以備僚佐。 兩獲所欲,幸孰厚焉! 【論西事狀】右臣伏見西夏頃自秉常之禍,人心離二,梁氏與人多二族分據東西廂,兵馬勢力相敵,疑阻日深,入寇之謀,自此衰息。 朝廷略加招納,隨即伏從,使介相尋,臣禮甚至。 隻自今年春末夏初以來,始有桀心,出兵數萬掩襲涇原,殺虜弓箭手數千人,復歸巢穴。 朝廷方事安眾,難於用武,接以君臣之禮,加以冊命之恩,特遣使人厚賜金幣。 戎狄獸心,敢為侮慢,輒以地界為詞,不復入謝。 至於坤成賀使,亦遂不遣。 中外臣子聞者無不憤怒,思食其肉。 臣忝備侍從,主憂臣辱,義不辭勞。 臣擢自小官,列於禁近,議論幾事,既其本職,感激思報,宜異常人。 是以冒昧獻言,不避罪戾,庶幾聖意由此感悟,雖被遣逐,臣不恨也。 臣竊惟當今之務,以為必先知致寇之端由,審行事之得失,然後料虜情之所在,定制敵之長算。 誠使四者畢陳於前,羌戎小醜,勢亦無能為也。 董氈本與西夏世為仇讎。 元昊之亂,仁宗賴其牽制。 梁氏之篡,神宗藉其征討。 世效忠力,非諸番之比。 乃者董氈老病,其相阿裏骨擅其國事,與其妻契丹公主殺其二妻心牟氏,其大將鬼章及溫溪心等,皆心懷不服。 阿裏骨欺罔朝廷,自稱董氈嗣子。 朝廷不察情偽,不原逆順,即以節鉞付之。 謀之不臧,患自此起。 阿裏骨既知失眾,虐用威刑,眾心日離。 而鬼章自謂與阿裏骨比肩一體,顧居其下,心常不悅。 夏人乘此間隙,折節下之,先與阿裏骨解仇結歡,令轉說鬼章舉兵入寇,復誘脅人多保忠,令於涇原竊發。 黨與既立,羽翼既成,是以敢肆狂言,以動朝聽。 向若阿裏骨以董氈之死,來告立嗣,朝廷因其所請,遍問鬼章、溫溪心等,以誰實當立。 若眾以阿裏骨為可立,則既立之後,眾必無詞。 若以為不可,則分董氈之舊秩,以三使額授此三人。 阿裏骨無僥幸之命,鬼章無怨望之意,則夏人無與為援,安能動搖。 加以數年以來,朝廷本厭兵事。 羌中測知此意,亦以自安。 頃者,忽命熙河點集人馬,大城西關,仍云來年當築龕穀,聲實既暴,虜心不寧。 舉兵自強,釁亦由此。 此所謂致寇之端由也。 先帝昔因梁氏篡逆之禍,舉兵誅討,侵攘地界,為怨至深。 羌虜之性,重於復仇,計其思報之心,未嘗一日忘也。 徒以喪亂相繼,兵力凋殘,陛下臨御之初,意切懷納,是以連年入貢,以休息其民,雖有恭順之言,蓋亦非其本意矣。 假令犯順,固猶有詞。 今朝廷因其承襲之後,賜之冊命,捐金錢二十餘萬緡以為之禮。 彼既與我有君臣之分,然後可責以忠順之節。 朝廷此舉,於義甚長,而羌虜無謀,遂肆桀傲。 內則其國中士民自知其不直,必不為用。 外則中國兵將皆有鬥志,易以立功,曲直之幾,於此始定。 雖棄捐金幣,以封殖寇仇,小人謂之失策,而分別曲直,以激勵將士,智者謂之得計。 此所謂行事之得失也。 元昊本懷大志,長於用兵,亮祚天付凶狂,輕用其眾。 頃為邊患,皆曆歲年,然而國小力微,終以困斃。 今梁氏專國,素與人多不協,內自多難,而欲外侮中原,料其奸謀,蓋非元昊、亮祚之比矣。 意謂二聖在位,恭默守成,仁澤之深,遠近所悉,既無用武之意,可肆無厭之求。 蘭、會諸城,鄜、延五寨,好請不獲,勢脅必從,以為狂言一聞,求無不得。 今朝廷既已漸為邊備,益兵練將,則羌虜之心已乖本計,不過秋冬寒涼之後小小跳梁,以嘗試朝廷而已。 若朝廷執意不搖,守邊無失,則款塞請盟,本無愧恥。 若朝廷用心不一,惟務求和,則求請百端,漸不可忍。 此所謂虜情之所在也。 凡欲應敵,必先正名,夏人初起邪謀,必有二說:其一以為慢詞既達,則地界可得,無窮之請,因以滋彰。 其二以為雖不得地,實亦無損,猖狂力屈,稍復求和,中國厭兵,勢無不許。 方其不遜,則張皇事勢,誇示諸戎。 及其柔伏,則略為恭順,使中國黽勉而聽。 今朝廷遣兵積粟,地界之請固已不從,然而號令未明,逆順未著。 臣恐夏人未知朝廷不憚用兵之意,無以折其奸心。 又恐將來奸窮力屈,略修臣禮,便與講和,要約不堅,必難持久。 昔趙欲與秦為購,其謀臣虞卿以為從秦為購,不若從齊為購。 於是東結齊人,而秦人自至。 區區之趙,尚知出此,而況堂堂中國,畏避畜縮,偷於無事,不一分別曲直,而反聽命於羌人哉! 臣願陛下明降詔書,榜沿邊諸郡,其大意略曰:「夏國頃自亮祚喪亡,先帝舉兵吊伐。 既絕歲賜,復禁和市。 羌中窮困,一絹之值,至十餘千。 又命沿邊諸將吏,迭行攻討。 橫山一帶,皆棄不敢耕。 窮守沙漠,衣食並竭,老少窮餓,不能自存。 朕統御四海,均覆無外,閔此一方,窮而無告,遂敕諸道帥臣,禁止侵掠。 自是近塞之田,始復耕墾。 既通和市,復許入貢。 使者一至,賜予不貲,販易而歸,獲利無算。 傳聞羌中得此厚利,父子兄弟始有生理。 朕猶念孤童幼弱,部族攜二,若非本朝賜之策命,假以寵靈,則何以威伏酋豪,保有疆士。 是時朝士大夫咸謂夷狄反復,心未可知,使者將行,言猶未已。 朕有存亡繼絕之志,欲修祖宗爵命諸侯之典,以為寧人負我,斷而不疑,故遣使出疆,授以禮命。 金錢幣帛,相屬於道。 邊人父老,觀者太息,以為仁義之厚,古所未有。 而狼子野心,飽而背德,不遣謝使,不賀坤成。 朕以君道拊之,而不以臣禮報朕。 天地所疾,將相咸怒。 朕惟狂謀逆節,止其一二奸臣。 國人何辜,當被殺戮。 是以弭兵安眾,未議攻討。 然而逆順之理,不可不明。 其令沿邊諸將,飭勵兵馬,廣為儲峙。 敢有犯塞,即殺無赦。 彼既背逆天理,不有人禍,必有鬼誅。 姑修吾疆,以待其變。」臣料此命一出,羌人愧畏,雖未即款伏,而奸計沮屈,無以號令其下。 諸路兵民,知彼曲我直,人思致死,勇氣一發,邊聲百倍,此必然之勢也。 今朝廷日夕備邊,常若寇至,而但曲加隱忍,不降此命,使虜眾一旦犯境,終亦不免交鋒。 若聽臣此言,要之亦不出兵,坐而待敵,初無有異,而使士氣感忿以思戰。 虜情知難而自屈,求和之請,其至必速。 此所謂制敵之長算也。 臣竊聞朝廷近已添屯兵將,增廣邊儲,議絕和市,使熙河帥臣招來阿裏骨、鬼章、溫溪心、人多保忠等。 此兵法所謂上兵伐謀,不戰而屈人者。 陛下若能饒之以金錢,而寬其繩墨,使將帥得盡其心,間謀得盡其力,則事無不成,而虜漸可制矣。 然有一事,似非臣所得言者,但以蒙國厚恩,不敢不盡。 昔熙寧、元豐之間,所行政令,雖未必便民,然先帝操之以法,濟之以威,是以令無不從,而事無不舉。 頃者,朝廷削去苛法,施行仁政,可謂善矣。 然而刑政不明,多行姑息,中外觀望,靡然有縱弛怠惰這風。 平居無事,姑以偷安可耳。 今虜方不順,勝負之變,蓋未可知。 緩急之際,威令無素,何以使眾。 臣謂宜因事正法,以明示天下。 臣前所言去歲大臣承用阿裏骨欺罔之奏,授以節制,致令鬼章懷憤入寇,夏人乘釁違命,此則當時宰相、樞密使副苟簡無謀之罪也。 近者涇原賊騎至者數萬,殺掠數千,斥候不明,備禦不及。 熙河賊退,經今累月,而殺傷焚蕩之奏,至今未上,此則將帥弛漫不畏朝廷之罪也。 陛下恬不為怪,略無責問。 政之不修,孰大於此。 中外相視,以為疑怪。 朝廷方將使人蹈白刃,赴湯火,臣有以知其不能矣。 昔公孫弘為相,諸侯有逆謀,請歸侯印以塞責。 諸葛亮為相,任馬謖不當,請自貶三等,以右將軍領事。 蓋大臣體國,不惜身自降黜,為眾行法。 今陛下何不取去歲冊命阿裏骨與議大臣,不論去位在位皆奪一官。 至於兩路將帥,雖寄任不改,而法不可廢,皆使隨罪行罰。 以此號令四方,庶幾知所畏憚。 政修於朝廷之上,而敵人恐懼於千里之外,勢之所至,不足怪也。 今陛下未能正群臣,而望西羌之畏威,不可得矣。 臣聞范仲淹守慶州,因葛懷敏之敗,請以任將非人,因兩府遜謝,損其勳爵,而復其位,以激勵諸將,感慰邊兵。 時雖不用,而范仲淹之言,至今惜之。 臣雖不敏,究觀往事,以為可施於今,不敢默已。 小臣狂僭,鉞斧之誅,無所逃避,惟陛下裁察。 取進止。 【論蘭州等地狀】右臣竊見先帝因夏國內亂,用兵攻討,於熙河路增置蘭州,於鄜延路增置安疆、米脂等五寨。 議者講求利害,久而不決。 其一曰:蘭州、五寨,所在嶮遠,饋運不便,若竭力固守,坐困中國,羌人得以養勇,窺伺間隙。 要之久遠,不得不棄。 危而後棄,不如方今無事舉而與之,猶足以示國恩惠。 其二曰:此地皆西邊要害,朝廷用兵費財,僅而得之,聚兵積粟,為金湯之固。 蘭州下臨黃河,當西戎咽喉之地,土多衍沃,略置堡障,可以招募弓箭手,為耕戰之備。 自開拓以來,平治徑路,皆通行大兵。 若舉而棄之,熙河必有晝閉之警,所謂借寇兵資盜糧,其勢必為後患。 此二議者,臣聞之久矣。 然以夏戎背畔,雖屢有信使,而未修臣職,未請侵地,則棄守之議,朝廷無因自發。 今聞遣使來賀登極,歸未出境,而使者復至,講和請地,必在茲舉。 雖廟堂議論已得詳熟,而小臣憂國不能嘿已。 輒嘗核實其事,以為前件棄守之議皆非妄言,然而朝廷當決從一議。 欲決此議,當論時之可否,理之曲直,算之多寡。 誠使三者得失皆見於前,則棄守之議,可一言而決也。 何謂時之可否。 方今皇帝陛下富於春秋,諒暗不言,恭默思道。 太皇太后陛下,覽政簾幃之中,舉天下事,屬之輔相。 當此之時,安靖則有餘,舉動則不足,利在綏撫,不利征伐。 今若固守,不與西戎,必至於爭。 甲兵一起,呼吸生變,緩急之際,何所谘決。 況陝西、河東兩路,比遭用兵之厄,民力困匱,瘡痍未復,一聞兵事,無不狼顧。 若使外患不解,內變必相因而起。 此所謂時可棄而不可守,一也。 何謂理之曲直,西戎近歲於朝廷本無大罪,雖梁氏廢放其子,而夷狄外臣本不須治以中國之法。 先朝必欲吊伐,但誅其罪人,存立孤弱,則雖犬羊之群猶將伏以聽命。 今乃割其土地,作為城池,以自封殖。 雖吾中國之人猶知其為利而不知其義也。 曲直之辨,不言可見。 蓋古之論兵者,以直為壯,以曲為老。 昔仁祖之世,元昊叛命,連年入寇,邊臣失律,敗亡相繼,然而四方士民裹糧奔命,唯恐在後,雖捐骨中野,不以為怨。 兵民競勸,邊守卒固,而中國徐亦自定,無土崩之勢。 何者,知曲在元昊,而用兵之禍朝廷之所不得已也。 頃自出師西討,雖一勝一負,而計其所亡失,未若康定、寶元之多也。 然而邊人憤怨,天下谘嗟,土崩之憂,企足可待。 何者,知曲在朝廷,非不得已之兵也。 今若固守侵地,惜而不與,負不直之謗,而使關右子弟肝腦塗地,臣恐邊人自此有怨叛之志。 此所謂理可棄而不可守,二也。 何謂算之多寡,棄守之議,朝廷若舉而行之,其勢必有幸有不幸。 然臣今所論,於守則言其幸,於棄則言其不幸,以效利害之實。 今夫固守蘭州,增築堡寨,招置土兵。 方其未成,而西戎不順,求助北虜,並出為寇。 屯戍日益,飛挽不繼,賊兵乘勝,師喪國蹙,蘭州不守,熙河危急。 此守之不幸者也。 割棄蘭州,專守熙河,倉庚有素,兵馬有備,戎人懷惠,不復作過。 此棄之幸者也。 二者臣皆不復言,何者,利害不待言而決也。 若夫固守蘭州,增築堡寨,招置土兵,且耕且戰,西戎懷怨,未能忘爭,時出虜略,勝負相半,耕者不定,饋運難繼,耗蠹中國,民不得休息。 此守之幸者也。 割棄蘭州,專守熙河,西戎據蘭州之堅城,道熙河之夷路,我師不利,復以秦、鳳為境,修完廢壘,復置烽候,人力既勞,費亦不小。 此棄之不幸者也。 夫守之雖幸,然兵難一交,仇怨不解,屯兵饋糧,無有休日,熙河因此物價翔貴。 見今守而不戰,歲費已三百餘萬貫矣,戰若不止,戍兵必倍,糧草衣賜隨亦增廣,民力不支,則土崩之禍或不可測也。 棄之雖不幸,然所棄本界外無用之地。 秦、鳳之間,兵民習熟,近而易守,轉輸所至,如枕席之上,比之熙、蘭,難易十倍。 有守邊之勞而無腹心之患,與平日無異也。 夫以守之幸,較棄之不幸,利害如此。 而況守未必幸,而棄未必不幸乎! 且朝廷以天地之量,赦其罪惡,歸其侵疆,復其歲賜,通其和市,雖豺狼野心,能不愧恥。 縱使酋豪內懷不順,而國恩深厚,無以激怒其民。 臣料一二年間,其勢必未能舉動。 萬一不然,而使中國之士知朝廷棄已得之地,含垢為民,西戎背恩,彼曲我直,人懷此心,勇氣自倍,以攻則取,以守則固,天地且猶順之,而況於人乎。 故臣願朝廷決計棄此,然後慎擇名將,以守熙河,厚養屬國,多置弓箭手,於熙、蘭往還要路,為一大城,度可屯二三千人,以塞其入寇之道。 於秦、鳳以來,多置番休之兵,以為熙河緩急救應之備。 明敕將佐,繕完守備,常若寇至,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至,庶幾可以無後患也。 臣自聞西使復來,謹采眾議,以三事參較利害,反復詳究,理無可疑。 是以輒獻狂言,惟陛下裁擇。 幸甚。 【再論蘭州等地狀】右臣近於六月二十八日奏:以西使入界,恐必有講和請地之議,乞因此時舉蘭州及安疆、米脂等五寨地棄而與之,安邊息民,為社稷之計。 見今西使已到,竊聞執政大臣,棄守之論尚未堅決。 臣竊見皇帝陛下登極以來,夏國雖屢遣使,而疆場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蓋知朝廷厭兵,是以確然不請,欲使此議發自朝廷,得以為重。 朝廷深覺其意,忍而不與,情得勢窮,始來請命。 今若又不許,遣其來使徒手而歸,一失此機,必為後悔。 彼若點集兵馬,屯聚境上,許之則畏兵而與,不復為恩,不許則邊釁一開,禍難無已。 間不容髮,正在此時,不可失也。 臣又聞昔日取蘭州及五寨地,本非先帝聖意。 先帝始議取靈武,內臣李憲畏懦,不敢前去,遂以兵取蘭州;先帝始議取橫山,帥臣沈括、種諤之徒,不能遵奉聖略,遂以兵取五寨。 此二者,皆由將吏不職,意欲邀功免罪,而先帝之意本則不然。 其後元豐六年,夏國遣使請罪,先帝嘉其恭順,為敕邊吏,禁止侵掠。 既又遣使謝恩,請復疆土。 先帝仍為指揮保安軍與宥州,議立疆界。 因循未定,而先帝奄棄萬國,遂以至今。 由此言之,蘭州、五寨,取之則非先帝本心,棄之則出先帝遺意。 今議者不深究本末,妄立堅守之議,苟避棄地之名,不度民力,不為國計,其意止欲私己自便,非社稷之利也。 臣又聞議者或謂:棄守皆不免用兵,棄則用兵必遲,守則用兵必速,遲速之間,利害不遠,若遂以地與之,恐非得計。 臣聞聖人應變之機,正在遲速之際,但使事變稍緩,則吾得算已多。 昔漢文、景之世,吳王濞內懷不軌,稱病不朝,積財養士,謀亂天下。 文帝專務含養,置而不問,加賜几杖,恩禮日隆。 濞雖包藏禍心,而仁澤浸漬,終不能發。 及景帝用晁錯之謀,欲因其有罪削其郡縣。 以為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則反疾而禍小,不削則反遲而禍大。 削書一下,七國盡反,至使景帝發天下之兵,遣三十六將,僅而破之。 議者若不究利害之淺深,較禍福之輕重,則文帝隱忍不決,近於柔仁,景帝剛斷必行,近於強毅。 然而如文帝之計,禍發既遲,可以徐為備禦,稍經歲月,變故自生,以漸制之,勢無不可,雖有十濞,亦何能為。 如景帝之計,禍發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 鋒刃既接,勝負難保,社稷之命,決於一日,雖食晁錯之肉,何益於事。 今者欲棄之策,與文帝同,而欲守之謀,與景帝類。 臣乞宣諭執政,欲棄者理直而禍緩,欲守者理曲而禍速。 曲直遲速,孰為利害。 況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後聽斷,將帥吏士,聖情未接,兵交之日,誰使效命。 若其羽書遝至,勝負紛然,臨機決斷,誰任其責。 惟乞聖慈以此反復深慮,早賜裁斷。 無使西戎別致猖狂,棄守之議,皆不得其便,則天下幸甚。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乞招河北保甲充軍以消賊狀】右臣聞薄賦斂,散蓄聚,若以致貧,而民安其生,盜賊不作,縣官食租衣稅,廩有餘粟,帑有餘布,久而不勝其富也,厚賦斂,奪民利,若以致富,而所入有限,所害無窮,大者亡國,小者致寇,寇盜一起,盡所得之利,不償所費之十一,久而不勝其貧也。 臣未敢遠引陳勝、吳廣、龐勳、黃巢之類,隻如淳化中李順、慶曆中張海等、熙寧中廖恩,此數火盜賊,計其燔燒官寺,劫略倉庫,以至發兵命將,轉輸糧食,耗失兵械,募士賞功之費。 大率不下數百萬貫。 但得事了,豈敢言費。 然方其未發,有能建言乞捐數十萬貫以消其變,則上下爭執,如惜支體不肯割截。 此天下之大迷,古今通患也。 故臣願於元豐庫或內藏庫乞錢三十萬貫,上以為先帝收恩於既往,下以為社稷消患於未萌。 伏願陛下權福禍之重輕,較得喪之多少,斷而行之,毋使有司吝於出納以害大計。 河北之民喜為剽劫,所從來尚矣。 近歲創為保甲,驅之使離南畝,教之使習凶器。 一夫在官,一家資送,窮苦無聊,靡所不至,椎理為奸,十人而九,號為保甲,莫敢誰何。 若更一年不罷,則勝、廣之事可立而待也。 今雖已罷,而弓刀之手不可以復執鋤,酒肉之口不可以復茹蔬。 既無所歸,勢必為盜。 今河北寇賊成群,訪聞皆是保甲餘黨。 若因之以饑饉,則變故之作不可復知。 近歲富弼知青州,是時河北流民百萬,轉徙京東。 弼既設方略振活其老幼,而招其壯悍者為軍,不待朝旨皆刺「指揮」二字,其後皆為勁兵,百萬之眾無一人為盜者。 弼,人臣,便宜行事,猶能若此,況陛下富有四海,而元豐及內庫錢物山積,莫可計數。 隻如近日內降睿思殿金銀一色令別庫收貯者,自約及百餘萬貫,皆是先帝多方收拾,以備緩急支用,不取於民。 聖算深遠,非凡所及。 若積而不用,則與東漢西園錢,唐之瓊林、大盈二庫何異,於先帝聖德不為無損。 故臣願乞三十萬貫,為招軍例物,選文武臣僚有才幹者一二人,分往河北,逐路於保甲中招其強勇精悍者為禁軍,隨其人才以定軍分。 本州無闕,則自近及遠,或押上京,不過一二萬人,則河北豪傑略盡矣。 其間武藝絕倫,舊日以補班行者,押赴闕試驗有實,即以補內六班之闕,或以補本貫及鄰近闕額軍員。 但當嚴賜指揮,候了日當遣人復按,有不如法,重坐官吏。 臣聞先帝本謂保甲可用,故欲隱兵於農,以漸消正兵,是以禁軍多有闕額。 今保甲既罷,正使無事猶合補填,況如前所陳者。 惟陛下深察,果斷而力行之。 今冬春大旱,二麥不熟,事勢如此,恐不可緩。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发布时间:2026-08-30 19:32:3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4893.html